㈠ 房地产老板被抓房子办不出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
先回答问题1和3,有备案就是要办理房产证了,也不能算小产权。
问题2 最好不要买,因为办理产权证还是要原房主去办理的,除非他领你去开发商那改协议更改备案手续,你说开发商被抓了,估计公司也没有了。那你们只能签私下协议,有风险,以后办证房子涨价他赖账,或者不出现给你办理手续,你就是没辙。赌徒能信吗。
㈡ 我在投资公司上班,老板因为融资罪被抓起来了,我也放了两百万给老板,结果钱也没了,我可有事
你那两百万是自己的吗?如果是自己的应该没事。如果是你收或借其他客户的钱用你的名字投进来的,就涉嫌非法集资了。
㈢ 刚买的期房,开发商因非法融资被抓了,怎么维护自己的
看看是否还有保证金等款项,或让政府出面处理等。或起诉等处理。
购买期房应注意:
1、定金问题:
购期房一般要交付定金,对于定金的交付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如开发商提出“无理”要求,你可依法拒之,或在事后诉之法院,由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让法院帮你把多付的钱要回来。《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20%”。由这一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第一,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只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第二,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第三,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付定金,因为交付定金合同才会生效。
2、不可抗力问题:
《民法通则》第107条明确规定:“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有二条:一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二是“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实际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来看,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少,因“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多。如果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或有其他卖方不能控制的事件等可能存在,购房人可以考虑放弃
3、面积纠纷问题:
期房最大的特征是在预售合同订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中能体现在图纸上。这样,使得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和竣工后现场实测的建筑面积常有误差。而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又往往是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为防止花冤枉钱,购房人应在合同中这样明确:“误差率为?0.5%时,房屋单价不另行结算;误差率低于为?0.5%时,合同继续履行,按每建筑平方米据实结算,误差率超过?0.5%时,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追究法律责任“。
4、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问题:
开发商在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一个常用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其实,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的原因很可能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出让金、进度有误等,一旦属于这些情况,购房人就要提高警惕,一方面了解能否解决,一方面考虑是否要放弃购买该房产的计划。
㈣ 融资公司老板自首了员工受牵连吗
融资公司老板自首了,只要员工的行为没有触及法律的因此是不会受到牵连的
㈤ 房产老总涉黑被公安抓了,住户买的期房怎么办
房地产老总被抓了,公司还在撒。如果公司倒闭破产了,再说吧。
㈥ 房地产老板被抓对买房者有影响吗
当然有影响。一是能否继续玩在建项目,如果完不成则影响已购房者的交房期限。二是老板被抓,企业改组需要时间,也会影响承包商继续完成在建项目的信心,必然会推迟交房时间。三是万一因老板被抓导致企业倒闭,遇上资不抵债的企业,就很难保证要回所缴纳的购房款。
㈦ 房地产上班老板被抓钱没了。销售要给赔钱吗
假如房地产老板被抓之后,销售不需要进赔钱,因为他也是一种受害者。
㈧ 法律咨询
1.双方依法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就应该遵守“合同”的相关条款并依法得到保护。要明确的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和具体时间;如果超过了付款的具体时间还未付给你房租费的,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若“合同”中有此约定,你这种做法既合理又合法。
2.你现在不能把已租赁未满的房屋在出租给他人。因为你出租的房屋“租赁期限合同”未到,你不可单方解除合同。除非在“合同”中约定:“承租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向出租方付清房租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等条款;否则,将会给承租方造成有机可乘。
出租房屋是经当地公安部门允许的。你应该迅速和该公司的业务主管机关进行联系对其处理;在联系不上的前提下,去找当地公安部门,如实对其“办公用品”进行登记,并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
3.可以用其办公用品进行折低房租费。向人民法院起诉承租方违反“合同”的相关条款,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用其“办公用品”进行折抵。(办公用品的价值要经评估确认)。
㈨ 开发商非法集资,被刑拘,房产证不给办理怎么办
开发商非法集资,被刑拘,房产证无法办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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