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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风险案例背景

发布时间:2022-05-10 22:53:12

『壹』 信托产品风险大吗

一、购买信托产品的风险:

①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波动,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收益,甚至造成信托计划财产损失。

2、行业风险: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以及行业发展状况对收益水平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并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从而导致信托计划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4、购买力风险:信托计划的目的是信托计划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信托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到信托计划的保值增值。

5、公司经营风险:如果信托计划所投资的公司经营不善,使得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会信托计划收益下降,甚至造成信托计划财产损失。

② 保管人操作风险: 但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保管人不能遵守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计划实施管理,则可能对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③信托公司操作风险:信托公司因违背资金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④ 委托人投资于信托计划的风险:

1、委托人资金流动性风险:大多数信托计划,委托人需持有信托份额直至计划结束,因此委托人在资金流动性方面会受一定影响。

2、信托利益不确定的风险:信托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信托计划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不对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承诺信托利益或做出某种保底示。

3、信托计划财产变现的风险:由于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必须变现信托计划财产所投资之全部品种,由此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⑤ 其他风险:

1、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2、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二、信托产品风险控制措施

(1) 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将其动产或不动产(房产、股权等)抵押或质押给信托公司,若融资方无法按期支付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信托公司可以拍卖抵押或质押物。一般情况下,融资方的抵押、质押物的估值会高于投资人的投资额和预期收益,以保障投资人的本金及收益;

(2) 担保:对于没有抵押(或质押)或者抵押率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往往会要求融资方对信托财产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融资方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公司法人无限连带担保等;

(3) 结构化设计:所谓结构化设计就是将信托收益权进行分层配置,购买优先级的投资者享有优先收益权,购买次级和劣后级的投资者享有劣后收益权。信托期满后,投资收益在优先保证优先级受益人本金、预期收益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全部归劣后级受益人;若出现投资风险,也先由劣后级投资者承担。

(1)信托风险案例背景扩展阅读: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贰』 民营企业股权信托融资的案例

1.由若干家民营企业按平均股权建立的类“财团”机构———光彩49,正在和一家信托公司研究设立一个私募股权信托计划。其具体的操作模式是:由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然后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或有高增长性的传统企业”,这些投资对象的共同特点是“未来两三年内准备上市”以及位于珠三角、长三角以及环渤海地区。
2.上市公司G亿城与中泰信托签署的信托融资计划已经到期,公司将安排子公司溢价9%受让中泰信托所持有的天津亿城的股权。G亿城的信托融资计划此时到期,可谓赶得比较巧,因为就在不久前,银监会刚下发了54号“特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其中特地提到,附加回购承诺条款的房地产股权信托.
3.西水股份进股权信托融资提供回购担保公告

『叁』 信托风险有哪些

1、法律政策性风险
是指因政府法律政策的变化,促使信托资产出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的可能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政府法律政策的变化,衍生出了例如:信托资产转让信托产品、房地产信托产品等为规避政策风险、规避政府监管的信托产品。
(2)我国的政策、法律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比较难容易造成非法。比如以土地、财政收入等作为抵押物的,若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紧缩地银的话,那么土地就会变得不容易变现,由此可能会造成担保无效。
(3)政府的政策里没有此项规定。例如投资于房地产项目的信托产品,如今的规定是需要交契税。若发生法律纠纷,就不容易保住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2、信托财产所有权风险
国内的法律规定,信托是以委托为主的,而国外信托是以财产权的转移为基础。以财产转移为基础的信托有两个后果。
3、管理不善的风险
若信托公司在实际的投资操作中,出现操作失误或者经营不利就会产生风险。
有的公司一味地盲目追求高收益,风控措施又没有做好,那么就有可能造成实际收益低于成本。
4、道德风险
信托以信任为基础,信托公司应忠实于委托人与受益人,不能利用信托财产谋取自己的私利。比如掩盖风险、抽逃资本金等不道德、不法行为。
5、利率风险
信托产品的收益可能会受到银行存款利率、银行贷款利率以及货币市场的影响。
6、其他风险
比如:战争、政治动荡、金融危机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使信托资产遭遇损失。

『肆』 信托产品风险

目前,我国信托产品风险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受托人的道德风险
由于从前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或者作为产业集团公司的投融资工具,加上原先监管机构对其定位从事银行业务,遗留了不少问题。虽然第五次整顿将其定位于从事真正的信托业务,并且《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都规定了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利益,要对受益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是由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天生的缺陷和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得有些信托投资公司利用信托财产谋取自己的私利,主要表现在:一是利用不当关联交易,对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出,或者掩盖风险,或者抽逃资本金。所谓不当关联交易就是不经过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不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不以公平价格,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不同的信托财产、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和信托财产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二是将超过信托合同约定产生的信托财产收益化为信托投资公司的收益。一般信托投资公司收取的信托报酬为信托收入的1% ,或者采取分级收取信托报酬,除去成本,信托报酬产生的利润非常微薄。委托人和受益人往往误将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固定收益率,一些信托投资公司就利用此点把超过信托合同的实际收益化为固有财产。三是挪用信托资金进行投资。
(二)风险传染
因为信托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形成了一个较长的金融产品链,涉及很多利益主体,很容易将其中一环的其他主体和市场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传染到信托产品。当然信托产品的风险也能够传染给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例如,根据银监会的统计,由于股票市场本身的各种风险,导致部分进行股票投资的信托产品不能按时兑付,2005年5月末占全部未兑付信托产品的11% 。
(三)政策法律风险
这首先表现在最近两年一些信托产品本身就是规避监管、利用制度缺陷进行创新而设计出来的,如一些进行股权投资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信托资产转让信托产品、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满足项目资本金要求、满足流动性比例、满足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和受到宏观调控运应而生的。其次是一些信托产品是以土地、财政收入作担保进行信用增级的。而政策和法律在这些方面的规定是不完善的,极易造成担保无效和非法。2005年中央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收紧地根,使得土地不能变现交易,或者财产收入担保没有进入预算,或者财政收入不足,导致担保无效,或者不合法。再次是法律和政策没有规定,缺乏配套措施。如有的信托产品以财产受益权设计信托计划以处置烂尾楼、投资房地产开发,意味着财产所有权的变更。按照目前有关房地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的规定,要支付3%的契税,如果双方平摊意味着融资成本的提高。对信托公司而言,收取手续费才1%,而支付的手续费高达1.5%。况且,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没有登记过户的房地产没有抗辩权,也就难以保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强制执行的禁止和风险隔离。
(四)受托人风险管理技术低
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投资的领域非常广,投资的方式非常灵活,但大部分是以贷款和股权投资方式运用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投资领域广,投资方式灵活,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信托投资公司虽然可以干中学,但往往准备不足,经验不够。如房地产项目由于政策变化,风险高,信托产品存续期间没有现金流,或者项目本身阶段性产生的现金流不足以还本付息,银行不做,开发商才找信托投资公司进行融资的。
信托投资公司对于政策不仅没有足够的风险分析,而且对于房地产领域的专业知识也非常欠缺,从而导致风险管理能力低下。据银监会统计,到2005年5月底,不能兑付的房地产类信托产品占全部不能兑付信托产品的61% 。
(五)缺乏流动性,使之不能有效分散、转移、对冲风险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收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这意味着现有的信托受益权只能以合同而不是信托受益凭证方式成立,且不能标准化分割。信托合同的私募性质和200份限制,使得信托产品二级市场交易成本极高。现有的网上转让、银行质押贷款等转让方式无法满足流动性的需求。信托产品缺乏流动性使得与其他金融产品缺少套利空间,也就是信托产品可以向其他金融产品套利,而其他金融产品无法向信托产品套利。这不利于信托产品的优化配置资源和价格发现,成为集聚风险的“洼地”。

『伍』 关于我国涉外信托的案例及其法律分析

中信信托-青岛舒斯贝尔项目(7.1亿元)

基本信息:中信信托于2010年8月23日设立“中信—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期限2年,共募集资金7.1亿元。预计年收益率为9%~13%,期限为30个月,以此推算该笔产品将在今年2月23日到期。中信信托共募集优先级资金总额5亿元。

资金投向:资金用于购买青岛舒斯贝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黄岛凤凰湾综合项目”和青岛乾正置业有限公司的“即墨温泉住宅项目”的特定地块开发收益权。

风险控制: 1.将位于青岛黄岛区的“黄岛凤凰湾综合项目”和“温泉住宅项目”两宗地块使用权作为抵押,当时的评估价为12.7亿元。2.向项目公司委派董事及财务经理,对项目公司重大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

融资方背景:舒斯贝尔是山东日照的一家小型地产开发商,山东舒斯贝尔为澳大利亚舒斯贝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舒斯贝尔实际掌权人为齐晓香。齐晓香曾因多次行贿,低价拿地、捷径审批等特权使得其在日照开发的多个项目赚足了资金。案发不久后便长期定居海外。目前该房企因项目多年不开工、资金链紧张等问题在日照当地口碑较差,而资金链出现紧张的真正原因或是由于大量资金移往国外所致。

项目现状:涉案中的舒斯贝尔青岛项目一直没有真正动工,只建成了总面积3200平方米的售楼处与样板间,4.2万平方米的地下车库仍在建设中。加上信托融资成本10%~15%,舒斯贝尔共需支付中信信托约6亿元。中信信托对所抵押地块于1月8日进行了拍卖,起拍价为7.89亿元,但项目最终流拍。

点评:1.中信信托并未对该项目融资方诚信做到可靠的评估,项目实际控制人有行贿前科,且移居海外,有向国外转移资产的嫌疑。2.该信托计划兑付在即,造成拍卖时间仓促,且拍卖地块价值未得到市场认可。该地块将再次折价进行拍卖,市场预计价值5亿元左右。信托兑付缺口约1亿元,且兑付很难按时完成。

『陆』 信托风险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

1、凡是投资都是存在风险的,所以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投资时要注意投专资的安全性,根据投资标属准可以大致对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判断。就比如能源领域的信托来说,投资房产等信托项目的风险就会略高,但是风险跟收益都是成正比的,你风险高收益也一样高。还有就是投资者在进行信托投资中,对信托产品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了解也是相当重要的。
2、投资者们要记住信托产品都是有相对应的投资期限的,这也是选择产品时需要注意的一点。在确定产品之前要进行多方面的了解。例如,信托产品的期限种类。信托产品期限一般都有一年,两年,开放式等多种选择,投资者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自己合适的产品。
3、在投资期间,投资者们要时刻关注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因为大家都清楚知道信托产品时不能提前支取的,所以对产品运行期间能否转让的了解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果投资者们选择了这类型的理财产品,应该自身做好规划,避免流动性带来的风险,投资者们投入的资金最好应该是闲置资金。
4、在这个投资理财盛行的社会,投资者们应该注意要避免盲目跟风投资,要选择适当时间投资,而且投资时要综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这样才能在信托投资期间将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柒』 信托公司的风险与利益

信托公司风险:
在目前国内金融分业经营环境下,信托投资公司横跨货币、资本和产业市场,以受托融资、投资管理和咨询顾问为核心的基本业务经营模式,必然使信托投资公司面临的风险类型具有自身的特征。
1、市场风险弱化。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利率、汇率波动的加剧,市场风险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环境中的重要因素,而信托投资公司的自营业务在缺少负债业务和信用创造能力的前提下,自有资产规模增长和风险暴露有限。而以信托工具使用为特征的集合管理资金信托业务,信托财产的市场风险最终将由受益人一方承担,市场风险在信托投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被大大弱化。
2、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凸显。在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模式的限制下,能够倚重的集合管理资金信托业务平均预计年收益率在4%至5%之间,而据测算,银行的利息支付率平均为1.66%,巨大的资金成本差异导致信托公司的资金使用必然导向高风险、高收益项目,全面提升了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水平。
信托业作为金融中介存在的重要意义在于配置金融资源,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而信托功能和信托效率的充分发挥依赖于具体的制度规则支持,“一法两规”距离构建一个成熟的行业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3、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信誉风险等其他风险类型在信托业呈现不同的特征。信托投资公司面对的流动性风险,表现为集合管理资金信托计划在投资失败或交易对手违约的情况下,不能按期清算出现的大额资金缺口。信托产品交易结构设计的复杂性和配套制度的缺失,导致信托投资公司也很容易落入法律风险的陷阱。
提升信托公司风险决策能力
全面风险管理实现的是对公司经营全过程的风险管控,面对信托投资公司灵活多变的业务模式和创新业务类型,在缺少定量模型和批量化处理的前提下,提升信托投资公司的风险决策能力,构建完善的风险决策系统,实现风险的前端控制成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
1、信托投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
按照现代公司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构建以董事会为核心的覆盖公司整体的矩阵式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公司董事会及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通过风险管理意图的逐级向下传递,实现对公司经营风险的前端控制和纵向风险信息的传递。(2)设立董事会领导下的具有高度独立性的风险管理部门(3)在业务前端设置风险管理专员。
2、横向的风险分析报告与纵向的风险控制规则
风险管理部门的核心工作成果,体现为横向的风险分析报告和纵向的风险控制规则。透过横向的风险分析报告,公司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能够适时的调整公司总体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最高风险承受水平,同时综合风险评价信息能够反馈到业务前端部门,动态的改进具体的风险管理策略。纵向的风险控制规则包括重点行业和业务类型的风险量化标准、尽职管理指引、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准则,同时需要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阶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对纵向风险控制规则进行不断的调整和维护。
3、针对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重点防范
现阶段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模式,决定了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成为信托投资公司风险防范的重点。现代意义的信用风险不仅包括违约风险,还应包括由于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上的变化,导致信托投资公司资产价值发生变动遭受损失的风险。然而,由于数据积累、报表质量、资产回收率预测等信息不完备因素的制约,信托投资公司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防范还将集中于定性信用分析、信用评级与监控、风险损失准备等方面。虽然操作风险的管理方法仍在不断迅速发展,但近期内无法准确量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加强和改进信托投资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规则,提高内控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将成为改善信托投资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状况的有效途径。

收益: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http://ke..com/view/537.htm

『捌』 信托理财的安全性怎么样看到有很多信托兑付风险的案例,现在信托的现状是怎样的还有消息说:信托产品

信托积累的一定的风险,所以如果投资,还是需要选择好的产品,不要太注意收益率,应该比较安全性。对于三方销售被叫停,只是管理层的意思,还没有实施,具体实施也不太可能

『玖』 信托产品的风险有哪些

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应主要考虑以下风险:

1.经营风险或操作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为了形成竞争优势,增加股东的价值,往往通过不断推出高回报的、热销的信托产品,扩大销售,增加管理信托财产的规模,以赚取更多的信托报酬。在业务扩张的同时风险也可能在增加。从这个角度看,经营风险是信托公司自愿承担的一种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在业务扩张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决策失误,管理不力,控制不当,甚至人为欺诈等都会造成风险。风险一旦由潜在转化为现实,首先表现为信托财产损失。同时信托公司也面临违背信托目的、未能尽责管理、处理信托事务不当,承担对信托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造成信托公司固有财产的损失。

2.市场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活动是在金融市场和产业投资市场环境里进行的。金融市场要素价格变化,产业投资要素市场价格变化,均对信托投资的收益和信托产品的价值产生影响,导致信托投资的风险。

利率风险。利率是货币、资本的价格,当利率变化与预期相反时,对信托投资产品受益的影响各不相同,对固定受益类信托产品来讲,当利率上升,信托收益减少,信托财产价值小于预期值;对浮动类产品来讲,当利率上升所增加的费用可以转移给用资人承担时,信托产品的收益和价值可能不受损失。信托公司在接受信托财产的委托和进行信托财产的运用时,要特别注意利率敏感性信托财产与利率敏感性资产的对称性搭配。

汇率风险。汇率变化对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公司有较大影响。外汇升值(本币贬值)信托公司的外汇资本和外汇债权升值,委托人的外汇信托资产升值;外汇贬值(本币升值)信托公司的外汇资本和外汇债权贬值,委托人的外汇信托资产贬值。信托公司和委托人的外汇债务也会发生变化。由此引起外汇汇兑损益发生变化,最终影响信托公司的利润、委托人信托收益和信托财产的变化。

有价证券的价格风险,是指有价证券价格(或者价格指数)的变化导致信托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有价证券价格下跌,使有价证券投资信托资产受损。

3.信用风险

信托当事人不愿意或不能完成合同责任时信用风险就发生了。合同的守约方承受了违约方不能履约的风险。从委托方来讲,由于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要求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延迟交付信托资金、财产,或用违法财产作信托,都会给受托人造成损失。从受托方来讲,信托公司违反信托合同、未能尽责管理、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都会使信托财产蒙受损失。信托资金的使用人,对市场把握不准,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失灵,甚至恶意欺诈,不能还款或缺乏还款意愿;致使信托财产受损。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信托资产不能按约定的价格交易、变为现金,依约如期返还给委托人或受益人。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固有资产质量不高或损失,过度投资,导致的无力满足现金流动的需求。

5.政策性风险

主要指国家法规、政策变化给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的风险。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引起金融市场、投资市场经济变量发生变化,直接影响信托投资决策。产业政策的调整会引起信托投资的产业选择,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调整,直接影响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发行数量、规模、对象、收益、抵押品选择、信托资金运用方式等。信托监管政策变化,对信托公司影响最大。政策性因数的变化使信托投资的收益和信托资产价值充满了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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