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权融资的优点和缺点
法律分析:优点:
1、企业财务风险较小,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运营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相对于债务资本而言,股权资本筹资限制少,资本使用上也无特别限制。另外,企业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和业绩的好坏,决定向投资者支付报酬的多少,资本成本负担比较灵活。
2、股权筹资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股权资本作为企业最基本的资本,代表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是企业与其他单位组织开展经营业务,进行业务活动的信誉基础
3、股权筹资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股权资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除非企业清算时才有可能予以偿还。这对于保障企业对资本的最低需求,促进企业长期持续稳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缺点:
1、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利用股权筹资,由于引进了新的投资者或出售了新的股票,必然会导致企业控制权结构的改变,分散了企业的控制权。控制权的频繁迭变,势必要影响企业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和决策效率,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2、资本成本负担较重,尽管股权资本的资本成本负担比较灵活,但一般而言,股权筹资的资本成本要高于债务筹资。
3、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投资者或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有了解企业经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权利。企业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商业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二)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监管评级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确定了明确的发展战略和清晰的盈利模式;
(六)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七)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章程中载明;
(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前款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规定要求。
国有商业银行新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依据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B. 股权性筹资和债权性筹资的优缺点
债务筹资:优点是资本成本最低、筹资弹性最大、筹资速度快,缺点是限制条件多、筹资数额有限。股权筹资:优点是能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容易进行信息沟通、公司控制权集中,缺点是不利于公司治理、不易于产权交易、资本成本高。
C. 我国上市公司为何偏好股权融资
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股权融资成本低且风险小
上市公司在选择融资的方式时,最先考虑的就是融资的成本。由于我国很多企业都处在成长发展期,可能无法承受债务融资的高成本和高风险,所以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会优先选择股权融资,尽管可能债务融资可以起到抵税的作用,但是相比不能偿债带来的风险,上市公司选择了更为保险的一种方式方法。相对应的,股权融资虽然也有自己的风险,比如会导致母公司的控制权下降等等,但是不必每年都分红的弹性规则还是被众多上市公司青睐。但是根据我国特有的国情,我国上司公司股权融资的成本实则是比债务融资成本高的,相关学者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原因的考量:
1.上市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少。在我国,不分配股利是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现象,即使分配股利也是以股票股利居多,现金股利很少,因此,股利支出并不会对我国上市公司形成太大的成本。
2.我国上市公司大都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一直处于控股地位,形成“一枝独秀”的股权结构,所以传统上认为的股权融资控制权削弱成本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几乎为0。
3.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偏高。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普遍高于股票自身的实际价值,股票的市盈率(P/E)维持在高水平,因此公司通过股票融资能获得更多的可用资金,进而降低了融资成本。
我们再来讨论债务融资,一方面债务人对债务的融资有诸多使用用途的限制,使融资方在公司诸多发展方面都会显得蹑手蹑脚,银行对于贷款的很多限制性条款,让企业感到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一旦融资方没有及时偿还借款,比如周期性的经济不景气等原因,银行出于利己的角度,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债权保全,企业将会面临破产的风险。而股权融资使得公司拥有一笔永不到期的自由支配的资金,股权融资的这种“软约束”特征实际上也降低了资金成本。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第一,股票种类过多,有内资股和外资股,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和职工股,A股、B股、H股和N股等;第二,股权高度集中。公司的股权基本上由前三大股东控制,控制权达到40%以上,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故而融资决策显然由大股东操纵。由于股票发行造成的高溢价会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所以被大股东所偏好,而债务融资造成的经营性约束会给他们的经营带来压力,这也导致了大股东对债务融资的厌恶态度。
(三)内部人控制严重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内部人控制”,公司的管理层实际上控制着公司,而股东的权力受到削弱甚至被架空。我国上市公司大都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一股独大”,由于所有者缺位和代理链过长,国有股难以有效的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我国的股市波动性比较大且通常不符合情理,实质上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价值投资,股权融资的投资方大多也是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实质性经营提出建议,而只是选择用脚投票,即一旦被投资企业不符合自身的利益考量,就会选择抛出股权,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的决策很多时候是由管理层一手决定的,企业的决策丧失了所有权人的监督,管理层的目标难免会与公司利益相悖,即会出现代理人问题。由此会导致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减少,损害管理层的在职消费利益等,而且债务融资会加强债权人对管理层的监督,一旦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利息并最终导致破产时,管理层的利益将会消失殆尽,所以管理层在本质上是厌恶债务融资的。相比之下,股权融资则赋予管理层更多自由支配现金的权利。
(四)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不发达
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下,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多样化的融资方式来优化资本结构,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融资方式存在明显的不均衡状态。股票市场门槛低且进出自由化程度高,政府监管不到位,上市公司信息的公开性和真实性也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决策者可以通过内部消息赚取超额收益。与此同时,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缓慢,企业债券的发行相当严格,审批程序复杂,加上我国商业银行的功能尚未完善,政府对商业银行利率的干预性强,商业银行对长期借贷十分谨慎,公司为了筹集长期资金,就不得不求助于股权融资了。
拓展资料: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D. 股权融资偏好的原因是什么
(一)实际股权融资成本偏低
融资成本高低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选择考虑的重要方面,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相对成本的高低。在我国,股权融资成本实际上却低于债券融资成本,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少。
第二、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较差。
第三、股票发行价格偏高。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股权融资偏好的根本原因
我国现有上市公司中的大多数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两者合称国有股)往往是公司最大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国有股的一股独大,导致了公司股权结构的失衡,主要表现在:
第一、内部人控制
由于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不明确和委托代理关系复杂,国有股无法实现股权的人格化,使得国有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表现为行政上的“超强控制”和产权上的“超弱控制”,公司经理人员与国有股股东博弈的结果是一部分经理人利用国有股股东产权上的“超弱控制”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加上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大多数成员和经理人员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国有大股东直接任命和委派而来,甚至出现不少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中内部相互制衡机制失效,内部人控制更加严重。
第二、股东控制权残缺
股东对公司行使控制权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即“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但我国很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股权过于集中和国有股流通限制,使得这两种机制都不能发挥实质性作用,公司经理人员不必像西方国家的经理那样时刻警惕来自资本市场的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的压力。这对通过市场机制来约束经理层的一系列机制都造成了影响。
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必然会厌恶债务融资。再者,由于“内部人控制”的存在,上市公司的外部股权融资行为的决定以及与股权融资成本密切相关的股利分配方案的决策,都由上市公司管理层控制,既然股权资本可以几乎是无代价地取得,上市公司管理层会产生股权融资偏好。
(三)政策体制方面的缺陷——股权融资偏好的外部原因
第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政策方面的原因
我国在股权融资的制度准则上对拟上市企业及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管理约束的力度不够,有利于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在融资政策上我国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取得增发股票和配股资格的难度不大,过去一直使用的10%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单凭净资产收益率并不能反映上市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往往通过粉饰财务报表、做假账、或者收买审计机构就能轻松地达到发行新股和配股的条件,所以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
第二、我国资本市场环境方面的原因
我国缺乏完善发达的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影响了上市公司利用长期负债方式融资的积极性。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包括长期借贷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如果资本市场是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具有多样化的融资工具,那么企业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来优化资本结构。如果资本市场的发育不够完善,融资工具缺乏,那么企业的融资渠道就会遭遇阻滞,从而导致融资行为的结构性缺陷。
E. 企业股权融资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投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组织是不能进行商业活动的,如果寻找这些组织进行投资将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浪费成本,造成经营风险。
2、投融资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投资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
3、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4、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投资人投入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投资人更加关心投资回报方面的问题。
5、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的撰写。刘先生被要求提供的文件就是商业计划书。上述三个文件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包括融资项目各方面的情况介绍。这些文件的撰写要求真实、准确,这是投资人判断是否投资的基本依据之一。
6、尽职调查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律师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对融资人和投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向投资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7、股权安排。股权安排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就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由于法律没有十分有力的救济措施,现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对股权进行周到详细的安排是融资人和投资人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F. 股权设计,公司股权融资,估值方面的书籍推荐吗
研究股权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与控制权》,书籍内容详细,给方面法律条款、案例都比较多;公司内部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一本通》,书籍内容通俗易懂,里面全是股权激励操作方法介绍;股权融资的方面的书感觉都一般般,《种下股权的苹果树》,里面是各种股权场景下的运用。
G. 公司治理理论的资本结构
与公司治理 ——资本结构无关性
默顿·米勒和弗兰科·莫迪利安尼(Miller, M.H. and Modiglianni, F,1958)提出了MM定理:不存在破产风险和对利息交付税收补贴时,企业的市场价值与资本结构无关。他们认为,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上,由于市场套利过程的存在,理性的投资者能够实现个人债务杠杆与企业债务杠杆之间的替代,最终公司市场价值和投资者收益是不变的。MM定理的最大缺陷在于把市场看成是完全有效的,这一假设明显与现实不符,从而受到了众多学者的批评。稍后1963年,莫迪利安尼和米勒又论证了,存在对利息支付的税收补贴将导致企业的价值随着税收补贴的资本化价值量带来的债券筹资数量而上升。但是这种说法意味着企业差不多全部用债券来筹资。詹森和梅克林(1976)指出由于债券代理成本的存在,资本结构不可能完全债券化。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纷纷放松该理论的假设,尝试从破产成本、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等方面来研究其影响因素。
a,代理成本与资本结构
詹森和梅克林(1976)指出MM定理基于如下假设:企业现金流量的概率分布与资本结构无关。而由于破产成本的存在,企业现金流量的概率分布发生了变化,因此代理成本的存在否定了MM定理的合理性。莫迪利安尼与米勒的缺陷在于没有涉及到与不同融资方式相联系的代理成本问题。詹森和梅克林认为债务的代理成本会产生两种相反的效应。第一种效应主要表现为债券会导致经理倾向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这是由债务合约的性质决定的,一旦失败,经理的损失有限。另一种效应表现为:由于从声誉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公司或经理倾向于选择相对安全、能保证还清债务的项目,而不是真正价值最大化的项目(Diamond, 1989;1991)。从而,詹森与梅克林提出了公司所有权的结构理论:当代理成本A最小时所对应的E* 为股权与债券的最佳比例。而哈特之前如Townsend等,认为最化合同为债务合同。]
融资结构在公司收购兼并或控制权的争夺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詹森(1986)指出,债务迫使控制者承诺在未来支付现金流量,因而对控制者的控制及其利益形式约束。Grossman and Hart(1988)认为不还债将使债权人剥夺管理层的控制权,实现控制权从管理层到债权人的转移。(Israel, R. 1991)模型阐述了融资结构对收购价格及收购成功概率的影响。阿洪—博尔顿(Aghion and Boton,1992)模型解释了为何典型的债务契约是与破产机制相联系,而股权契约是同保持清偿能力前提下的公司经营权相联系的。 Easterbrook、 Fluck、 Myers提出了红利的委托——代理模型,认为红利是为了威胁管理层而派发的。
张维迎(1996a)认为公司的融资结构与公司控制权及所有权的转移有紧密联系,公司所有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state-contingent ownership),并不必然属于股东所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Blair(1995)认为,将股东视为公司所有者是一种误导。 不对称信息下的融资结构
迈尔斯与马伊路夫(Myers and Majluf,1984)认为,投资者对公司内部情况及公司投资项目的了解,往往不如公司内部控制者。若公司实行股权融资,由于股市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公司只能以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发行股票。这样会使原有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公司不愿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因此,迈尔斯(1984)指出,公司融资存在一种“次序等级理论”(pecking order theory),即公司存在内部自有资金情况下,往往先使用自有资金,然后才会使用低风险的债务融资,而发行股票则是最后选择。
法律保护与融资结构
Stulz 指出为防止债务人失职,债权人不需要象股东那样采取联合行动,因而能更有效地得到法律保护。LLSV用法律规则的特点和执法质量两个指标研究表明投资者保护越弱的国家,资本市场越不发达。美国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最好,因此企业以股权融资为主,股票市场发达,日本和德国重视对债权人的法律保护,所以企业以债券融资为主,债务市场发达。他们认为企业的融资决策与该国的法律环境等因素有很大关系。
交易成本理论(TCE)
威廉姆森(Willamson,1988)利用资产专用性来考察融资决策。从交易成本出发,他认为企业应该首先利用债务融资,然后是股权融资,进而提出 Dequity概念,实现债务与股权融资的结合。设R为资产专用性指数,债务与股权的成本为K的函数,分别为D(k)和E(k),且D(0)<δ(0)
Myers(2001)对融资结构理论作了简要的评述:a, trade off theory. B. the pecking order theory C, the free cash flow theory d. MM定理。他认为每一种理论均只反映了某一方面的情况,而不是一个一般性的理解,最后提出应考虑人力资本与金融资本共同投资的资本结构。
(三)、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绩效
1, 詹森和梅克林(1976)将股东分为两类:一类是内部股东,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另一类是外部股东。随着所有者——管理者股票份额的减少,他对企业产出的权利要求部分也减少了。这将鼓励他以额外津贴的形式占用公司资源,更重要的是熊彼特式的创新活动也将减少,这将导致企业价值大大降低。
2,德姆塞茨(1983)认为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并无内在关系。他指出不能简单认为股权分散会导致企业价值不会最大化,所有权的结构是竞争性选择的结果。通过比较各种成本的大小,会使企业所有权结构达到均衡状态。Morck, Shleifer and vishny(1988)发现股权集中度与绩效成正比。
3,Stulz(1988)从收购与兼并的角度出发,认为公司价值与经理控制的投票权数量之间呈U形关系。当经理控制的股票权比例α较小时,随α的增加,公司价值上升;当α较大时,随α的增加,公司价值趋于下降。这一假设得到了McComell and Servaes (1990)的证实。
4,Shlerfter and Vishny(1997)认为法律不能给小股东以有效的保护时,大股东能获得有效的控制权,所以大股东持股在世界各国很普遍。在大股东不常见的美国、英国,敌意收购作为一种替代机制出现了;另外,大的债权人也在公司中拥有很大的权力,如日本、德国。但是,当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其他投资者、经理层或雇员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会产生掠夺行为。大投资者会牺牲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偏好,尤其是当他们掌握的控制权大于其现金流量权的时汲取租金(Rajan,1995),大投资者的掠夺会造成其他投资者不愿投资。
H. 为什么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股权融资偏好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深度解析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时普遍首选股权融资,而较少采用债务融资,表现为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例如,中国上市公司热衷于首次公开发行、过度使用配股额度与价格等。股权融资偏好虽然是企业融资行为的一种,但却是一种极端的融资行为,而且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已经对其健康成长乃至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 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股权融资偏好,这似乎表明股票融资比债券融资更有利。但是从传统的融资结构理论来讲并非如此,企业发行债券的综合成本应该更低,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上市公司如此偏好股权融资呢?这构成了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之迷”。 制度因素 作为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主要背景的渐进式经济转轨,其实质是一场复杂的制度变迁,而证券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本身就是这场制度变迁中的一部分。因此,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尚属于一种筹资制度而非投资制度安排,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些反常行为则可以解释为制度安排存在缺陷,制度建设尚不完善所致。上市公司理所当然利用一切制度许可的方法来合理合法地筹集资金,而置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于不顾。进一步从制度性因素的角度去分析中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原因,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股权融资软约束。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相当低,即使这个很低的成本也没有硬约束。因为上市公司具有充裕的权益资金,在现有资本市场弱有效与投资理性不足的情况下,股权融资成本是一种软约束而带来的软成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零成本。这些与政府关于股利的政策与规定的缺陷,以及会计制度的不严格有关。相比之下,债务融资成本是一种硬约束,而且债务融资中的长期负债成本比流动负债成本又高得多。 第二,股票发行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近年来,中国股票市场发行体制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从原来的“额度控制,行政选择”的审批制过渡到现在的核准制,股票市场的发行体制已逐步实现了市场化。但中国的核准制过多地强调人为因素,而非市场因素,而且中介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实质性加强。这导致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中的许多问题,如扭曲资源配置、诱发违规行为、增加交易成本等。由于制度惯性的存在,上市公司把配股、增发新股等当成管理层对其经营业绩好的一种奖励。因此,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不顾融资成本,不创企业价值,而只是为了获取额度“制造出”好的、符合配股或增发新股的业绩。 第三,对上市公司考核制度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使公司不注重优化融资结构。上市公司的管理目标应该是实现股东利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但中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及投资者衡量企业经营业绩,依然习惯以企业的税后利润指标作为主要依据。企业的税后利润指标只考核了企业间接融资中的债务成本,未能考核股权融资成本,即使考核也很低,甚至为零。因此,上市公司总是厌恶债权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这种以利润为中心的效益会计核算体系已经不能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的管理及经营业绩。 产业因素企业的产业特征也是影响其融资偏好的重要因素,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所面临的产品市场的竞争不同,而产品市场竞争通过影响上市公司收入来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与融资选择。 产业因素对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影响 按照生产配置资源原则,资金理所当然地会流向那些经营能力高、业绩成长性好的公司。但在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中,有一部分上市公司属于相对成熟、成长性有限的公司,却符合增发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给予他们增发资格,显然并不是资金的有效率配置。另外还有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的使用问题。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与信息披露的要求下,原则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属于上市公司自主权的范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资产结构的调整要完全取决于股东的意愿。但是,在中国证券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过于宽松的增发约束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欺诈或其他违规行为,管得多了又违背市场经济的准则,如上市公司由于激烈竞争导致行业的利润率较低的情况下,即使有好的投资项目也不能融资是一种很大的效率损失。同时,过多地强调募集资金主营业务方向的使用比例,容易导致产业结构固化的结果等。因此,在转型期的证券市场监管应该持有一个动态调整的政策以适应转型期的产业组织变化。 中国的产业组织在激烈变化之中,表现出一种利润率随企业规模增加的现象。从融资的角度来看,大企业的融资条件更为便利,因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了优势,这表现为大企业可以有足够资金进行研发、市场开发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组织与融资结构之间的互动是影响融资行为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例如家电行业,一方面,由于竞争的加剧,利润率越来越低,资金利润率低于债务利率,如果采用债务融资,很容易陷入财务困境,而且收益不稳定,面对着包括需求不足、消费偏好转换和同类产品竞争,以及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技术风险;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进入,使得技术进步加快,企业要保持竞争力,需要加大研发的投入,中国企业在研发方面投入严重不足,因此企业需要持续投资,开发新产品,升级产品及制造工艺,提高制造效率降低成本,争夺市场份额。而且研发的投入数量大,风险大。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这些行业的企业为了避免陷入财务困境,必然减少债务的融资量。 在竞争激烈、价格战频繁的行业,企业当前资本结构将影响后续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高财务杠杆对企业后续投资能力与价格战的财务承受能力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使得公司处于经营与战略上的劣势。仅经营效率高并不能保证企业生存,只有经营效率高兼备与财务资源充足,即财务杠杆低的企业才能长期生存。当前选择股权融资有助于在盈利能力与现金流下降时,保持再投资能力;更进一步,如果竞争对手选择股权融资,选择债务融资可能会促使竞争对手发动价格战、营销战来逼迫企业退出。而垄断性行业,例如公用事业,产品不存在研究开发、更新换代和市场营销问题,收益的风险主要来自需求不足,而不是竞争。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比较稳定,利润率较高而且稳定,债务融资一般不会导致财务困境。所以这些行业可以用债券融资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产业分布与企业融资行为关系① 以1995-2003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所有数据除了另有说明外,均来自中国股票市场研究(CSMAR)数据库。在研究不同行业的融资结构是否存在差异时,选用的数据是2000-2003年的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样本行业中剔除公司数少于20家的行业。为了使计算结果不受异常值的影响,除了另有说明,我们把总资产负债率大于1的公司和被列为“ST”和“PT”公司,以及数据库中资料不详的公司剔除在样本公司之外。 表1显示,资产负债率较高的行业有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及零售贸易业,其平均资产负债率均在50%以上;而近几年的数据在50%以上的行业有信息技术业;总资产负债率较低的行业有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社会服务业以及传播与文化产业,这些行业的年平均资产负债率都在40%以下,采掘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最低,这是由于前五个行业为固定资产需求很高、经营稳定的传统行业,因而负债比率也较低。后两个行业为投资需求较少的服务业,因而负债较低;其他行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介于两者之间,即在40%-50%之间。可见,各个行业的负债水平都与其行业特征相一致。各行业负债的相对水平也大都和Bradley等(1984)对美国的研究相一致,但其中公用事业在美国属管制行业,负债率较高,而中国的水电煤气生产供应业却负债率很低,原因可能在于中国这些行业受管制较少而利润较高,稳定的高利润使公司负债较少。 不同行业总负债率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在进一步检验不同门类总负债率间的差异性时发现,除了农林牧渔业与社会服务业、社会服务业与综合类、制造业与信息技术业、制造业与社会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水供应业与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与社会服务业、信息技术业与综合类、批发和零售贸易与综合类、房地产业与综合类之间的资产负债率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以外,其他部门之间的资产负债率均存在显著性差异。综上所述,在不同产业结构下、不同财务杠杆下,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差异性显著。公司所属行业是决定公司融资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产业特征因素或是行业因素能够很好的解释中国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行为。 股权结构因素 上市公司融资不仅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还受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股权结构相当复杂。上市公司的股份除了公开发行与交易的社会公众股外,还有内资股与外资股,流通股及非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及转配股,A股、B股、H股及N股等区分,且呈现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状况。表2显示,1995-2003年中国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重几乎没有发生变化,而且还略有下降。在总股本中还有近三分之二的股票不能上市流通,股权过分集中。 我们用上市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率来衡量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情况。表3、表4显示了1995-2003年间实施配股的上市公司、1998-2003年间实施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状况以及同期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总体状况。结果表明:1995-2003年,配股公司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率普遍高于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并且大部分配股公司的前三大股东持股比率要高于40%,有的年份的最高值甚至达到90%以上,这表明实施配股的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1998-2003年间实施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前三大股东持股比率的平均值普遍要高于上市公司的总体水平,显示出其股权的高度集中,大股东有绝对的控制权,增发流通股对公司的总体控制权影响不大。总之,配股和增发行为与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也就是股权结构有一定的关联性,公司的融资决策显然基本上由大股东操纵。 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影响到其融资行为。因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流通股与外资股各自有着不同的目标函数,故融资方式偏好也不尽相同,进而影响着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国有股股东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时会根据其自身的目标函数来进行。当与其他股东目标函数冲突时,其控股地位使它们常常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非流通性,其利益所在不是股票市场价格的上升,而是账面价值,即每股净资产,而社会流通股股东只能通过股票市场价格的上涨或股利来获利。非流通股的转让以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机构,其目标多重化,行为方式没有市场化,非流通股股东的财富最大化是以净资产的大小来衡量的,而发行股票融资的高溢价必然导致净资产的成倍增加,导致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而债务融资则有定期还本付息的“硬约束”,这将会对它们的经营带来较大的压力。因此,国有控股公司对债务融资呈现出较为厌恶的态度,再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处于绝对地位,因此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的偏好也就不足为奇。 结论与政策建议 股权融资偏好是我国上市公司在其融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共同作用的非常复杂的综合结果,影响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制度因素、产业因素及股权结构因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最直接,抑或最重要的原因,它们交织在一起,共同驱动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通过前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强烈股权融资偏好,对公司自身与资本市场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否定股权融资对上市公司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更不能因此抑制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及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 目前我们所要做的是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上市公司融资的内外环境,规范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使其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及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比例,纠正其不合理的股权融资偏好,将宝贵的股市资金配置到真正需要资金而又能带来良好效益,同时给投资者以丰厚回报,我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调整股权结构。这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股权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国有股从大多数企业退出或减少,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但是,股权也不能太分散。许多研究已经表明,在类似中国这样的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健全的国家,股权的适度集中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而且股权应该集中在以非国有股权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手中,并使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能够流通,这既是中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需要,也符合公司治理机制的效率要求。 第二,完善证券市场退出机制。发挥证券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上市公司不仅有进,更要有出,通过不断的吐故纳新来优化上市公司的结构,从而发挥其资源配置的作用。 第三,完善投资者结构。与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的力量无法与机构投资者相抗衡。在相关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就会导致机构投资者利用资金优势和掌握的信息优势操纵市场价格,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努力将中国资本市场改造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这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券商实力、构造多元化的投资基金群体引入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第四,健全法制、法规与政策环境。具体工作包括:完善新股发行、配股及增发规则。如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只有发放股利的公司才有资格再融资等;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构建信号传递机制,是降低融资结构优化成本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在制定时的条件所限,所涉及的内容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部分条例在新的时期已迫切需要重新修订。
I. 股权性融资的主要方式
法律分析:1、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以往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不动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过多的实物资产进行抵押,各地政府为帮助这些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提出利用企业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2、股权交易增值融资
企业的发展演变,主要分为家族式企业、家族控股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私募股权投资四个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围绕着资本的流动与增值。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
3、股权增资扩股融资
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
4、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PE),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近年来,随着全球的私募基金蜂拥进入中国,私募融资已成。
法律依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与债转股对象企业、企业股东等相关方按照公允原则确定股权数量和价格,依法建立合理的损失分担机制,真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切实化解金融风险。
鼓励通过债转股、原股东资本减记、引进新股东等方式优化企业股权结构。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切实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提高企业公司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