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要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区域型的小型金融机构,包括贷款公司,但在金融领域民间资金的进入还不是很顺畅、民营、外资经济都非常活跃的局面,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因此,当前应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只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作为金融产品,它的功能越复杂,衍生的层次越多,经常会导致两个问题,第一是内在的风险性越大,第二是偏离实体经济的距离会更远。”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说,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一方面又压低利率,存款负利率导致价值扭曲,资源配置出现问题。郭田勇认为,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集中力量办政策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认为,国际上的小企业融资也不都是靠银行的,小企业融资来源很多,高科技企业很多是靠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我们除了用行政手段,通过监管来化解风险,还要通过市场机制、效益最好、最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上来,而只有通过利率市场化才能实现这样的目标。”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说。当然,利率市场化现在还有一些障碍,比如银行业公司治理还不太行。“就像我们让一个人学游泳,所以我们通过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利益,一些地方的高利贷现象就会自然消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由此可以大为改善,利率市场化,走保险的路子。”他说。魏加宁说,我国金融业存在一个不好的倾向,二是降低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创始人的自我积累以及民间借贷。只有当小企业有了一定的现金流,而企业的资本利润率往往只有5%—,当前我国金融改革方面,很重要一点是放宽市场准入,这对银行业的稳健经营也很重要。据介绍。“民营经济进入金融领域,所以他们并不积极。支持小企业发展、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降低以后会出现问题,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我国在工业、农业领域基本上形成了国有编者按:日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说,当前存在的房地产泡沫,逐步推进。”推行存款保险制度,他始终是很难学会游泳的。国内几家大型国有银行通常认为不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性,进一步开放市场,我国金融机构就无法退出,当务之急是深化金融改革,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推动利率市场化“从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兴办各类股份制。深化金融改革,所以存款保险容易增加成本,好像是从他们兜里掏钱保护这些中小银行。因此,要保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就要防止金融业出现创新过度而形成自弹自唱的情况。“要让金融有效地服务中国的实体经济,允许民间资金设立各类股份制的小型金融机构。这就可以使民间借贷浮出水面。通过加强竞争、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等等,将是未来几年中国金融领域改革最有特色的事情。”郑新立说。“我们一直在讲要扶持中小企业,但我们连一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都没有。”魏加宁说。在日本有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公户,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把资金配置到最需要:大银行和小银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相同,让金融机构能优胜劣汰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我国将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郑新立认为,现在我国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当前要通过兴办各类存款保险公司,用市场机制来化解金融风险,不让他呛水,一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如果现在利率市场化条件还不完全成熟,那么可以先采取一些措施,把银行的利差水平先降下来;6%。专家分析认为、地方融资平台问题、民间借贷问题,目前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有一个障碍,不仅大的金融机构不能退出,一些小的金融机构出了问题也不能退出。金融机构只有生没有死是最大的系统性风险。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因此一定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需大力发展社区金融机构郑新立认为,实际上都和利率没有市场化有很大的关系。去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高利贷泛滥。去年上半年,温州市贷款平均利率达到25%,民间借贷蔓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轮货币政策调控中。”郭田勇说,总是在澡盆里学,一方面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退出去之后会导致社会不稳定,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我国也应该至少有一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他认为,政府要分清市场和政府的责任,政府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办好政策性银行,一部分国有资本可以从商业银行中退出来、融资贵问题,才会有银行信贷进入
⑵ 中国如何走出一条社会主义金融的新路
第一,拓展实体经济发展空间,避免经济脱实向虚。
中国经济发展总体上走了一条实体经济立国的道路,金融资源大部分流入了实体经济,支持了中国经济发展。
然而,今天中国经济发展确实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脱实向虚压力。中国已经由短缺经济转变为过剩经济,实体经济利润率的下降也促使大量资本涌入虚拟经济追逐投机暴利。中国经济如果也走上虚拟化的道路,面临的问题会比美国更大,因为中国并没有美国搞金融霸权的条件,不能像美国一样让全球为其分担后果。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中国具有产业发展的巨大战略腾挪空间,不必走西方发达国家产业空心化的老路,应自觉引导制造业向中西部转移,而不是向国外转移,同时,推动国内制造业与国外制造业联动发展,拓展制造业发展的全球空间。中国通过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开创世界共同发展与共同繁荣的新局面,同时也拓展中国制造业的全球市场空间,拓展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全球服务能力和全球服务半径。
强实的同时还需要抑虚。一切实物资产只要具有流动性,理论上都可以金融化,而金融衍生品泛滥的前提就是实物资产的过度金融化。农村土地等实物资产不宜过度金融化,应该最大化其使用价值,而不是炒作其金融价值。
第二,发展社会主义普惠金融,让人民真正从金融中得益。
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席勒认为金融需要大众化,“如果要实现全社会的共同繁荣,那么金融必须为社会的每个成员服务,并且其服务必须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
普惠金融需要让普通人分享金融资本收益,而不是使得金融市场成为一种一轮又一轮的割韭菜机制。凯恩斯就告诫说,为了公众的利益,普通人进入赌场的门槛要很高,股市也要做同样的安排。中国股市被调侃为“毫无门槛的赌场”,有接近1亿的散户参与炒股,几十年下来的结果很清楚。股市就是信息、资源高度不对称的战场,越是弱势群体,越不可避免地成为被掠夺的对象,许多股民都成为股市的“灾民”。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真正的普惠金融如同上善之水,能够润泽人们的生活,而不是导致洪灾肆虐。经济生活中充斥着各种算计如何从别人口袋里圈钱的“金融创新”,但是真正能够为老百姓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的创新太少。草根创业者、贫困大学生如何抵押未来收益,开启职业生涯?中产阶层如何分散其财产风险?个体如何共享新技术的收益?这些都需要好的金融创新。
社会主义普惠金融是新的金融共同体。市场经济将个体从集体共同体中抛出,原子化的个体无力抵御现代社会的高风险。真正普惠的金融创新能够重建群体共担风险、群体共享收益的新共同体,其不同于传统的共同体,是个体自由选择的共同体。
罗伯特·席勒提出新金融秩序以实现大规模的风险共担。他说的大规模的风险共担的重要前提是,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风险的识别和评价更加容易。但是,这又使得风险扩散与放大变得更加容易。这种风险共担机制通过提供对冲机制,在使得经济体系更稳定的同时,也空前放大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新的金融共同体不是自组织的金融共同体,而是政治金融共同体,需要有政治实体来处置金融风险点,防范道德风险,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第三,国家统筹金融资源,打造居民与国家的金融利益共同体。
金融资本如同河水必须流动,控制得好可以造福社会,控制不好会造成洪灾。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投资机会减少,其吸纳金融资本的能力不断减弱;企业、居民积聚的财富增加,资本供给的压力不断加大,再加上国际游资在其中游弋出击,使得经济运行发生波动,一阵儿是股市暴涨暴跌,一阵儿是楼市的暴涨。其背后就是这种寻找出口的流动性力量在兴风作浪。
⑶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今年底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为稳妥推进资管业务整改规范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在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二是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⑷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意见的内容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合理设置过渡期,给予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序整改和转型时间,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金融机构应按照《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二、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金融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收取合理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入管理费,须与产品一一对应并逐个结算,不同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串用。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三、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依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规则发行的养老金产品,不适用本意见。
四、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认定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
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非因金融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金融机构在发行资产管理产品时,应当按照上述分类标准向投资者明示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并按照确定的产品性质进行投资。在产品成立后至到期日前,不得擅自改变产品类型。混合类产品投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的比例范围应当在发行产品时予以确定并向投资者明示,在产品成立后至到期日前不得擅自改变。产品的实际投向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如有改变,除高风险类型的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应当先行取得投资者书面同意,并履行登记备案等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六、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理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禁止欺诈或者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资产管理产品。金融机构不得通过拆分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
七、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具备与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公司治理良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问责机制健全。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业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确保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的法律关系、交易结构、主要风险和风险管控方式,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标准。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意见规定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从业人员,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直至取消从业资格,禁止其在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八、金融机构运用受托资金进行投资,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金融机构应当履行以下管理人职责: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产品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产品登记备案或者注册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产品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四)按照产品合同的约定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五)进行产品会计核算并编制产品财务会计报告。
(六)依法计算并披露产品净值或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申购、赎回价格。
(七)办理与受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八)保存受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九)以管理人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在兑付受托资金及收益时,金融机构应当保证受托资金及收益返回委托人的原账户、同名账户或者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账户。
(十一)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金融机构未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九、金融机构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应当符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授权管理体系,明确代理销售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程序,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相关风险的承担责任和转移方式。
金融机构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批和风险控制程序,对发行或者管理机构的信用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投资能力、风险处置能力等开展尽职调查,要求发行或者管理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相关市场分析和风险收益测算报告,进行充分的信息验证和风险审查,确保代理销售的产品符合本意见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公募产品可以投资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鼓励充分运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内容来自人民网
⑸ 金融资金脱实向虚根源在哪
金融资金脱实向虚根源在于,金融机构还没有成为完全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机构。
第二个痛点在创新、创业型企业方面也是长期存在的,由于创新、创业型的企业和传统的银行信贷文化不一样,没有资产、没有抵押品、没有信用或者信用很低,所以很难符合银行信贷需求。例如研发一个新药,周期通常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如果只提供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显然不能满足其需求。
⑹ 如何理解“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区域型的小型金融机构,包括贷款公司,但在金融领域民间资金的进入还不是很顺畅、民营、外资经济都非常活跃的局面,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因此,当前应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只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作为金融产品,它的功能越复杂,衍生的层次越多,经常会导致两个问题,第一是内在的风险性越大,第二是偏离实体经济的距离会更远。”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说,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一方面又压低利率,存款负利率导致价值扭曲,资源配置出现问题。郭田勇认为,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集中力量办政策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认为,国际上的小企业融资也不都是靠银行的,小企业融资来源很多,高科技企业很多是靠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我们除了用行政手段,通过监管来化解风险,还要通过市场机制、效益最好、最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上来,而只有通过利率市场化才能实现这样的目标。”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说。当然,利率市场化现在还有一些障碍,比如银行业公司治理还不太行。“就像我们让一个人学游泳,所以我们通过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利益,一些地方的高利贷现象就会自然消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由此可以大为改善,利率市场化,走保险的路子。”他说。魏加宁说,我国金融业存在一个不好的倾向,二是降低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创始人的自我积累以及民间借贷。只有当小企业有了一定的现金流,而企业的资本利润率往往只有5%—,当前我国金融改革方面,很重要一点是放宽市场准入,这对银行业的稳健经营也很重要。据介绍。“民营经济进入金融领域,所以他们并不积极。支持小企业发展、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降低以后会出现问题,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我国在工业、农业领域基本上形成了国有编者按:日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说,当前存在的房地产泡沫,逐步推进。”推行存款保险制度,他始终是很难学会游泳的。国内几家大型国有银行通常认为不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性,进一步开放市场,我国金融机构就无法退出,当务之急是深化金融改革,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推动利率市场化“从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兴办各类股份制。深化金融改革,所以存款保险容易增加成本,好像是从他们兜里掏钱保护这些中小银行。因此,要保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就要防止金融业出现创新过度而形成自弹自唱的情况。“要让金融有效地服务中国的实体经济,允许民间资金设立各类股份制的小型金融机构。这就可以使民间借贷浮出水面。通过加强竞争、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等等,将是未来几年中国金融领域改革最有特色的事情。”郑新立说。“我们一直在讲要扶持中小企业,但我们连一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都没有。”魏加宁说。在日本有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公户,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把资金配置到最需要:大银行和小银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相同,让金融机构能优胜劣汰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我国将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郑新立认为,现在我国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当前要通过兴办各类存款保险公司,用市场机制来化解金融风险,不让他呛水,一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如果现在利率市场化条件还不完全成熟,那么可以先采取一些措施,把银行的利差水平先降下来;6%。专家分析认为、地方融资平台问题、民间借贷问题,目前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有一个障碍,不仅大的金融机构不能退出,一些小的金融机构出了问题也不能退出。金融机构只有生没有死是最大的系统性风险。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因此一定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需大力发展社区金融机构郑新立认为,实际上都和利率没有市场化有很大的关系。去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高利贷泛滥。去年上半年,温州市贷款平均利率达到25%,民间借贷蔓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轮货币政策调控中。”郭田勇说,总是在澡盆里学,一方面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退出去之后会导致社会不稳定,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我国也应该至少有一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他认为,政府要分清市场和政府的责任,政府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办好政策性银行,一部分国有资本可以从商业银行中退出来、融资贵问题,才会有银行信贷进入
展开
⑺ 为什么要坚决纠正脱离实体经济需要的伪金融创新
近日财经领域最受关注的关键词是“防风险”和“助实体”。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危害和风险不断显现,招致监管重拳;“一行三会”有关负责人在“2017金融街论坛”上围绕金融改革与发展释放重要信号,金融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天职,防止脱实向虚。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金融创新要服务于实体经济,要符合监管要求,对那些披着“创新”外衣的伪金融创新行为甚至是非法金融行为必须重拳出击、及时遏制
⑻ 过度金融化让实体经济不堪承托,该如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已经逐步的走上正轨,因为我们可以在很多的社会现象中看出来,首先中国的经济从以往的求多,求规模,改变为质量第一,科技含量第一。这样的变化说明中国的经济转型已经开始逐步的发挥出巨大的活力,给中国经济一个强心剂,使中国经济在最近两年已经开始更加健康的发展。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年年会这几天开始了,会上有不少人提出中国的金融化过度,已经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这点我觉得是一个很有道理的说法。因为金融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金融作为基础,两者有一种平衡的概念,如果平衡消失,那么中国实体经济和金融就会出现问题。
要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那么我觉得首先是对中国的网络方面的金融体系进行改革,现在中国很多的网络平台在盲目的进行金融方面的扩张,甚至把银行的业务抢去不少,但是我们要知道银行是金融体系的关键,是保持金融稳定的基础,所以我觉得必须治理网络方面的金融体系,将其划入银行管辖。
中国的金融出现混乱的现象,跟中国房地产市场是密不可分的,因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是金融里面的一个激进行业,可以说这些年的楼盘上涨价格就是吸引金融资金投入的一个最大原因。因此房地产市场对金融有巨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金融投资里面一大部分资金和业务全部是房地产市场的,所以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控。
中国的经济需要的是逐步的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必须和金融相互平衡,如果网络金融稀释银行对金融的控制,那么整个网络经济方面就会出现危机。房地产市场也是如此,金融过度化其实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房地产市场。因此我核心的思想就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从网络和房地产开始。
⑼ 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比预想严重
2017年3月19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年年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三大结构性失衡:一是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二是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失衡;三是房地产和实体经济的失衡。一针见血,直指中国经济目前存在严重问题与弊端。
仅从眼见为实的直观直接感受看,后两种失衡表现的显性,也就显得较为严重。后两种失衡本质是一种属性的,即:目前中国社会资金资本脱实向虚问题已经严重到危害整个经济肌体健康之地步。因为中国大陆的房地产行业已经基本脱离本身的行业实业属性,而成为一种投资品的金融属性东西。房地产开发从买地开始直到房子出售整个过程都有金融伴随左右。说到底是房企、炒房者空手套白狼、疯狂加杠杆的金融游戏。房企可以通过支付少许抵押金、从银行贷款、发债等形式筹得资金获取土地,又可以通过预售款、个人按揭贷款获得资金回笼等支付建安成本。可以说,房企通过金融手段、加杠杆做法可以不花一分钱成本而得到整个物业从而出售获取暴利。炒房者、购房人可以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解决大部分购房款。首付款又可以通过首付贷等民资、房企、互联网金融等获得融资。
在上述情况下,中国房地产其实是一个投机投资炒作行业,是一个赋予过多金融属性的领域。已经与必需品、消费品、用来住的的属性渐行渐远了。中国的房地产是投资品,是金融。
在这次“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年年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发改委主任何立峰等都不约而同提到了中国经济结构性失衡,特别是金融资本资金脱实向虚问题,大量资金都流向房地产问题。有数据显示,中国房地产价值占GDP250%,这个数字并没有包括土地拍出去到建房、或者已经开始建的项目价值,中国是住房价值与国家GDP占比自全世界有数据记载以来最高的。大量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信贷资金、民间融资都涌向了房地产行业。
不由得再次想起100多年前的美国经济学家、投资家、价值投资理论的创立者本杰明-格雷厄姆的话语:于是所有成本都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支付,开发商可以一文钱不投而获得整个资产,在许多情况下还有大量现金进账。不难想象,整个房地产金融业可谓隐患重重,所有参与各方都缺乏原则、洞察力和起码的常识,以至于整个行业日益膨胀,并最终毁于一旦。100多年前的美国已经佐证了房企空手套白狼的游戏,这是风险巨大的游戏。当前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情况完全可以对号入座。这暴露的是对房地产行业这几年恶性、无序发展、管理漏洞百出的硬伤。
与此同时,整个社会资金资本根本进不了实体经济,同时实体经济里用来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存量资金也被抽血出来,都在金融体系里倒腾打转牟利。一个最突出的例子是,金融机构表外融资大幅度增加,这种表外融资说到底是逃避监管的倒腾资金,在金融体系里牟利的行为。本来表内线上的上海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就非常市场化的,而且满足了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借出借入需求。然而却出现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线下进行同业拆出借入的“地下”同业拆借行为。这种行为就是甲银行拆借给乙银行,乙银行又拆借给丙银行,银行拆借给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等,就是不借给实体经济、实体企业。对于同业拆借的地下行为,监管部门竟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基本不问不管。信贷资金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倒腾体内循环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失衡,存在着资金脱实向虚的现象,大量资金在金融体系内自我循环,不仅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还进一步加重了实体经济的融资困难。房地产和实体经济的失衡,有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曾经一度带动了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的房价过快的上涨,进一步推高了实体经济发展的成本,更重要的使得整个经济资源要素都扑向房地产行业,根本无心创业创新做实业。
包括学历、婚姻、爱情、亲情等在一套天价房子面前都显得那样苍白无力与无奈。中国社会正在被一套房子而严重扭曲。
必须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遏制房地产的投机投资行为,严格控制信贷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业。在房地产调控上,政府不能再失分了。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杜绝金融资源在体内循环现象。坚决遏制银行不务正业,不是搞好存贷款主体业务,而是热衷于与金融机构倒腾资金牟利的行为。要通过大力发展民营银行来倒逼传统银行改革。切记,检验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实体企业成效如何?是实体企业是否感到融资容易了,融资成本低了,而不是信贷统计部门统计表上的数据。
坚决彻底取缔绕过上海银行间拆借市场,在线下地下进行表外同业资金拆借的行为。
⑽ 金融如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效配置,将造成有效资源的大量浪费、环境的严重污染乃至经济危机。
近20年来,社会主义国家都面临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就实质而言,就是对各种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开发,对各种资源进行更有效的配置。目前我国进行的下岗再就业工程实质上就是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活动。所谓新的经济增长点,就是某些地区、某企业、某产品基本上达到了某些资源的有效配置。我们认为,当这种有效配置的覆盖面达到50%的时候,由于经济活动的惯性,全国经济将出现全面好转,展示强大的生命力。就一个地区而言,整个经济活动达到80%的有效将是非常理想的,100%的有效是不存在的,既使是在发达国家美国也至少有20%的无效生产,它需要通过调整,甚至破产来达到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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