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T/R LOAN 什么意思和T/R 有什么区别,求专业解释
"TR loan"= "Trust Receipt loan",中文名“押汇”。是商业银行国际贸易部门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业务。通常是进口方的代理银行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对进口商发出的。
当出口商的货物已经进入港口,但进口商却暂时没有能力支付货款提货,可将货物的使用权作为抵押,压给自己的代理银行,并从中贷款,以顺利的交款提货,从而避免由于货物滞留港口所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这笔从银行的所贷出的款项就叫做“TR loan”。
t/r
信托收据(T/R):是指进口商借单时出据的物权仍属于银行的书面保证条件;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T/R),又被称为受托人收据(lee receipt)或留置权书(letter of lien)或信托证(letter of trust)。信托法律网将其含义概括为: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资金(或信用),并以所提供的动产标的物之所有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受托人(例如进口商)则依据信托合同或其他信托约定对前述标的物进行处分,并把处分标的物的对价(即款项)交付给委托人(例如开证银行)。这种交易模式,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信托收据制度”,通常是银行为进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服务,在交易未付清票款之前允许进口商凭借其所出具的信托收据先行领取单证提货以出售,然后以销售所得的款项清偿票款。在这样一种贸易金融制度中,信托法律网总结其法律关系如下:银行是委托人,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受托人如果违反信托合同或其他信托约定,则银行作为委托人可以随时收回标的物,以保障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信托法律网提示:这种信托收据制度在早期是依据习惯法来处理的,但是,美国后来专门制订了Uniform Trust Receipt Act,即通常所说的“统一信托收据法”,由此使信托收据制度步入了法典化的发展道路。
B. 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与信用证进口押汇的区别
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与信用证进口押汇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出口业务,是出口商凭的是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向议付行贷款,用于支付采购生产原料或采购货物;而后者是进口业务,即进口商以进口的货物作为抵押,向开证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信用证项下的应付货款。
C. 信托收据贷款业务流程
1.由企业向金融信托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用途,贷款条件,还款能力及还款来源等有关情况.
2.由金融信托机构的经办人员对企业的申请内容和资料进行审查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分析结论和意见逐级上报.
3.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经办人员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排出拟贷款企业的顺序,并组织调查.
4.由经办人员根据需要调查的内容列出提纲,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5.主管经理根据调查情况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最终作出决定:货与不贷,贷款金额和期限.
6.经批准同意贷款的企业,应向金融信托机构出具借据,并经确实具有代偿能力的经济法人出具担保手续;然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7.金融信托部门根据合同及借据规定的时间,将款项汇划入借款单位的帐户.
8.贷款发放后,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监督借款方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防止风险损失.
9.贷款到期时,应及时催收,按期收回贷款本息.借款单位如因暂时困难不能还款,应在到期前提出展期申请,说明原因,调整还款计划,提出保证还款的措施,并经原担保单位承诺续保,由金融信托机构审查意后, 可办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10.固定资产信托贷款结束时,经办人员还应写出结束报告,存档备查.
D. 浅显的帮我解释下押汇(包括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结汇的意思简单通俗的解释谢谢
进口押汇也叫信托收据贷款,就是通过银行融资,先替你(也就是进口商)垫付信用证的款项。
出口押汇类似于出口议付,也是通过银行融资,将出口单据的货款提前支付给你(也就是出口商),融资到期,国外的货款直接用于归还银行融资款项。
E. 信托收据贷款在即期和远期信用证项下应用的疑问
即使是在信用证项下的应用,我觉得也要把信托收据贷款和信用证分开来看,信托收据贷款的期限要由双方根据预计货物销售回笼资金的期限协议而定,而和信用证本身的付款期限没有关系。
信用证在开立时需要进口商提供一定的担保条件,如保证金、授信额度等。
远期信用证项下的问题,信用证需要到期付款时,如果进口商认为尚未完成货物销售,依然可以和银行协议做信托收据贷款。事先的承兑是信用证必须的操作环节,银行不对外承兑不能处置单据(和即期付款一样),也就无从谈起之后和进口商的信托关系了。
信用证项下银行的风险问题,一向都是通过开证时的担保条件来控制的。
质押问题,和信托收据这个概念确实是矛盾的,不占有何谈质押呢?查了下,大概这种概念来自英国人的判例。考虑到信托都是舶来品,也许是不同法律体系的争议问题。
F. 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贷和承兑交单的区别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是指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即把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汇票到期时,由付款人付清款项。承兑交单与付款交单的区别在于: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就可以得到单据提货,而无须等到汇票到期日。远期汇票的期限一般都按出口商给予进口商的期限办理,通常为见票后若干天等。在托收结算业务中,银行对进、出口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资金融通。(1)银行对出口商的资金融通,可以采取托收出口押汇方式(loan secured by documentary bill)。出口商办理跟单托收,以汇票和货运单据作为质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托收行根据出口商的资信及经营作风,酌情贷给一定比重的票款;扣去利息将净款付给出口商,然后把跟单汇票寄给进口地的代收行,委托其代收票款,待收妥票款后归还贷款。托收行贷款后,成为出口商的债权人,取得托收项下跟单汇票的质权;如果托收遭进口商拒付,可以向出口商索回贷款;如果索不回贷款,银行有权处理出口货物。(2)银行对进口商的资金融通,是允许进口商在付款前开立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简称T/R)交给代收行,凭以借出货运单据先行提货以便出售;待售得货款后偿还代收行,换回信托收据。凭信托收据提取的货物的产权仍属于银行;进口商处于代为保管货物的地位。如果出口商主动提出“凭信托收据借贷”并在托收委托书上写明“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字样,代收行可以按照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办理,但是一切后果应由出口商负责。如果出口商未曾主动提出,而是代收行同意进口商的要求“凭信托收据借贷”,那么一切后果应由代收行负责。
G. 进口押汇和信托收据贷款是不是同一种业务如果不是,区别在哪
就结果而言是一样的,都属于贷款性质。但依据不同,前者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或者其他抵押物押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代为对外支付货款。而后者是凭信托收据这种担保获得银行的贷款。
仅供参考。
H. 什么是信托收据
银行客户(进口商)在货物或货权凭证由银行控制时要求不付款提取货物所签发的文件。
信托收据内容通常由银行决定。文件中明确规定,获得货物或货权凭证的客户仅以银行代理人身份处理业务。若将货物提出,则应以银行名义存仓;若货物售出,则应将货款立即交与银行;银行并有权随时取消信托收据,收回货物。
银行规定这些条款可防止客户倒闭财产清算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于客户是否按信托收据中的规定进行业务处理,完全凭客户信用,客户可能完全不按规定处理,因此一般的银行都不接受资信较差的客户的信托收据。如委托人指示(授权)代收行接受信托收据时,则一切风险均由委托人承担。
拓展资料:
信托收据是按照信托收据法的要求,借款者持有存货,受贷款者的委托销售存货。这种借款方法为汽车经销商、机器设备经销商、高级耐用消费品经销商等广泛应用。假如某汽车制造商同意发运一批汽车给某经销商,于是,该经销商要求某金融公司代付车款。
该经销商在具体规定存货处理办法的信托收据即保证协议上签字后,金融公司把车款付给了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可以出售汽车,但必须将车款交给金融公司偿还欠款。信托存货和流动留置权支配的存货不同,前者要按照顺序号码或用其他办法逐个鉴别。
本例中的金融公司要定期对存放在经销商那里的汽车进行查点。这些汽车的顺序号码要同保证协议上列出的汽车号码逐个核对。检查的目的在于了解该经销商出售汽车所得款项有没有如数交给金融公司。
信托收据是一种信托合同,它所建立的法律关系是有关信托财产处分的信托法律关系。该合同的主体有:进口商或购货商,为进口或购货所提供的融资银行。合同的内容是有关信托财产管理、处分的权利与义务。
该合同所建立的法律关系不是担保法律关系,尽管这种收据具有一定的担保意义,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银行债权的安全才设立,但它本身并不是建立了一种独立的担保关系。
事实上,它是一种独立于担保之外的合同,它有时是以担保物权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它也可以跟其他担保法律关系并存。例如可以在信托收据之外建立保证关系,来进一步巩固对银行债权的维护。
信托收据的基本功能在于为进口商提供融资的便利,并为银行债权提供一种保护机制。信托收据是基于进口商不能及时偿还其对卖方的款项,而由银行预先支付卖方的款项。银行为了保护其债权,要求限制进口商对货物处分的权利,并尤其强调处分货物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银行的款项。
正因为如此,银行通常还在信托收据中约定有关货物出售后,货款应付至银行指定的帐户。信托关系的构件也就旨在于制约进口商处分所得货款,以信托关系来区分进口货物与进口商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
I. 什么是信托收据
信托收据,一般称为确认书或者确认函
是有受托人出具给委托人的信托凭证,一般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投资金额、产品名称、投资期限、业绩比较基准、受托人和公章!
J. 90天信用证到期押汇是什么意思
90天信用证到期押汇是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的情况下,因资金短缺,在货物装船发货后,将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全套单据交到银行90天,要求银行立即按照信用证的金额进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够得到短期的资金周转。
押汇(documentary bills)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 银行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提供资金融通,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