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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融资结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5-16 23:05:42

① 国家为什么要求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原因:
(1)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2)金融运行总体是稳健的,但资金分布不合理问题仍然存在,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
(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② 央行再降息!公积金贷款又下调了0.25%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有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以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1)对“三农”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3)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进一步鼓励其发挥好提高企业资金运用效率的作用。

同时,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1、此次定向降准并结合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松紧适度,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完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部分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加强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时,综合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等多种工具组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适当下行,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总体看,随着各项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充裕,社会融资结构有所改善,各类市场利率均有所下行,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正处在新旧产业和发展动能转换的接续关键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风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需要继续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通过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并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同时,我国物价水平仍在低位运行,实际利率高于历史平均水平,也为运用存款准备金和利率工具提供了有利条件。鉴此,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再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同时结合下调金融机构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以更好地平衡好总量稳定与结构优化的关系,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此次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内容:一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并累计对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二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这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只要在2015年初考核中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均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三是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增强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融通功能,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纾解国有企业资金和成本压力,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3、此次为何没有在定向降准的同时普降准备金率?

答:4月末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后,银行体系备付金水平一度达到历史高位,预计6月末银行体系超额备付金水平仍将保持在3万亿元左右。同时,货币市场隔夜利率最低时降至接近1%的历史低位。近期受新股发行冻结巨量资金影响,银行间市场利率与最低点相比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上较为充裕,并不需要普遍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来提供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以来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本届政府一贯重视定向调控,着力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5年要继续实施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此次定向降准的目的正是为了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强化正向激励作用,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利于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此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对于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有何积极意义?

答:2014年以来,为发挥好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融资成本下行,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先后三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0.9个百分点至5.10%,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0.75个百分点至2.25%。在基准利率连续下调的引导下,2015年5月份,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16%,较去年同期下降0.91个百分点,创201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同时,金融机构存款定价更趋理性,存款利率总体有所下行,分层有序、差异化竞争的定价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各项政策措施效果的逐步显现,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也有明显下行,社会融资成本整体有所降低。

从近几次降息的效果看,贷款利率虽已全面市场化,但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仍然具有较强的导向和信号作用,进一步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可望继续引导实际贷款利率下行。加之同步下调存款基准利率,也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筹资成本,带动各类市场利率和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行,巩固前期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

5、下一步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调控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答:此次定向降准并结合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重点是要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优化结构的重要功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继续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的总体思路,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注意把握好宏观政策的力度和节奏。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和改善宏观审慎管理,优化政策组合,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同时,进一步完善调控模式,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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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社会融资规模有何内涵

较长时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重点监测、分析的指标和调控中间目标是M2和新增人民币贷款。在某些年份,新增人民币贷款甚至比M2受到更多关注。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社会融资总规模”概念,我国金融宏观调控逐步尝试以社会融资规模指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这是一种探索和创新,适合我国融资结构的变化,符合金融宏观调控的市场化方向。 为何选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 社会融资规模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它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这里的金融体系为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 实证分析表明,社会融资规模是更为合适的金融宏观调控中间目标,因为这样更能适合我国融资结构的变化,而且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关联性更显著。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融资结构的变化,新增人民币贷款指标已不能准确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规模。一是因为直接融资快速发展。二是因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明显增强。三是因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大量增加。因此只有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和直接融资都纳入统计范畴,才能完整、全面地监测和分析整体社会融资状况。 而衡量一个指标能否作为金融宏观调控的中间目标,有两个重要标准,一是它与最终目标的关联性,二是它的可调控性。 人民银行采用基于2002年至2010年的月度和季度数据,对社会融资规模、新增人民币贷款与主要经济指标分别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与新增人民币贷款相比,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与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CPI的关系更紧密,相关性显著优于新增人民币贷款。尤其是社会融资规模与物价关系较为紧密。 同时,人民银行基于2002年至2010年的年度数据进行测算,结果表明,社会融资规模与GDP存在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可以对这两个变量建立长期均衡关系模型,并根据均衡关系进行预测。这说明,可以根据GDP和CPI等指标推算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相应的社会融资规模,然后通过完善金融统计制度,加强中央银行与各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就可以形成社会融资规模的有效调控体系。 社会融资规模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资金运用对实体经济提供的全部资金支持,即金融机构资产的综合运用,主要包括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金融机构持有的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二是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机构服务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及企业债的净发行等。三是其他融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贷款、产业基金投资等。 具体来说,社会融资规模=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其他。 社会融资总量是增量概念,为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或当期发行或发生额扣除当期兑付或偿还额的差额,统计上表现为每月、每季或每年新增量。社会融资总量各项指标统计,均采用发行价或账面价值进行计值,以避免股票、债券及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等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波动扭曲实体经济的真实筹资。社会融资总量中以外币标值的资产折算成人民币单位,折算的汇率为所有权转移日的汇率买卖中间价。在数据汇总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和所有权关系相互轧差(即抵消或对冲),不存在重复计算问题,以真实反映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社会融资总量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金融机构表内表外并表后的银行承兑汇票,即银行为企业签发的全部承兑汇票扣减已在银行表内贴现部分,并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不重复统计。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深化,实体经济还会增加新的融资渠道,如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等,未来条件成熟,央行还有可能将其计入社会融资总量。

④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形式

文化产业投资
产业投资即以一定数量的现金,投入到某种文化产品的生产或某个文化企业的新建或改扩建之中。在文化资本循环中,这些货币资本会依次转化为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然后,包含着已增值的资本量,回到原来的货币资本形态。实物形式的文化投资,是以一定价值量的文化产品生产资料如建筑、土地、机械、原材料等,投入到某种文化产品的生产或某个文化企业的新建或改扩建之中。这些实物资本以生产资料的形式进入资本循环,形成商品资本。当文化商品在流通领域实现其价值后,原先实物形式的投资变成了货币形态产品,其中包含了资本循环所产生的价值增量。随着生产的进行,实物形态的文化投资不断被磨损,价值也不断地转移到所生产的文化产品中,直到这些实物形态资本被磨损完毕,其价值被全部转移到文化产品中,然后转化为货币资本。 文化产业投资
产业投资即以一定价值的无形资产投入到文化产品的生产或某个文化企业的新建或改扩建。将无形资产作为文化投资的现象在文化产业领域里比较常见,相比其他产业,这是文化产业的一种较特殊的投资方式。无形资产通常指文化产业领域中的历史文化名人、文化品牌、版权、著作权等。这些无形资产若不用于使用价值的创造,即不与具体的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或文化产品结合,就仅仅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名声,并不是文化资本,充其量只能当作潜在资本。但是,其一旦与具体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或文化产品结合,就变成了一种无形资本,并伴随着该企业的有形资本进入资本循环的各个环节。受让无形资产的文化企业的文化产品,或是因该项无形资产而埋设了产品的价格,或是因之提升了知名度进而促进了市场销售,其提升了有形资本的增值能力。当前市场状况
真正的产业投资对于企业的兴趣远远大于项目,即产业投资更多的是投资企业。产业投资机构根据以往公司的经营记录,对市场前景广阔、管理规范、财务透明的公司进行长期的战略性投资。通常产业投资投入市场导向(marketdriven)的项目要远远多于技术导向(technologydriven)的项目,因为产业投资更关注的是在竞争状态下企业能否迅速采用新的商业模式,以保证公司持续快速增长。对企业的苛求使得产业投资在众人眼中更是别有滋味在心头。
产业投资企业的发展方向决定于企业的领导人,因此产业投资机构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格外关注企业领导层是否具备广阔的视野;坚强的意志;宽广的胸怀。产业投资倾向于专注有利于发挥其特长的行业,从而能够更好的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而基于诚信基础上企业领导层的素质则决定了双方是否能够为了共同的目标精诚合作,执行战略规划,以此保护产业投资机构者的正当权益,来规避企业的道德风险。
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灵活的头脑,在市场的运作中更追求企业的高效率和高回报,产业投资越来越有意识地把眼光瞄向了这一部分人,期望找到最佳合作者。
如前所说,产业投资机构有自己所专注的行业领域,投资方向也更倾向于有利于发挥自己特长的行业。对于未涉入新的行业领域,产业投资机构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有自己的判断与准绳。
如对于创业投资来讲,产业投资关注成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的行业,能够快速发展且有着超额利润,同时该行业内的企业国内外IPO和并购重组业务频繁,在公开股票市场上的平均市盈率处于较高的位置。高科技带动飞速发展的电子、通信和网络行业无疑是这一个时代产业投资方向的代表。
再看传统投资,产业投资则选择规模性增长潜力巨大的行业,如能源、生物和公共设施建设等进行传统投资,有足够大的潜在市场,这是行业发展具有广泛空间的基础,能够将市场竞争因素有利结合的行业将成为首选。
无论是哪一类产业投资,包括不良资产处置,在行业的选择上,产业投资机构坚信自己的选择是一种超前的理性的完美选择。
产业投资不同于银行贷款,产业投资是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能够量化投资项目,帮助企业实现股权和资产结构优化。因此产业投资机构要求参与管理,协助企业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及营销战略规划,评估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时间进度,销售和财务预测的合理性等一系列方案。这一切作为,促使产业投资者在投资领域不得不做到长袖善舞,而这一点,对于处置不良资产尤为重要。
产业投资的不同类别决定了投资收益本质的不同:创业投资取得的收益更多的是短期套现利益,传统投资追求的则是细水长流的长期收益,而不良资产处置收获得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感。三种投资收益的获得,都源于产业投资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贡献,产业投资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取得经济效益,使得产业投资的寂寞笼罩了一层神圣、眩目的光圈。 产业投资基金虽然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行业(全球规模超过万亿美元),但是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根据美国联邦银行业监管条例,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为:业务方向限于投资于金融/非金融公司的股权,资产或者其他所有者权益,并且将在未来将之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不直接经营任何商业/工业业务;任何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经理,雇员或者其它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都不超过25%;最长持续期限不超过15年;
并非出于规避金融控股监管条例或者其它商人银行投资条例目的而设立。
产业投资基金行业起源于创业投资(亦称“风险投资”),在发展早期主要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扩张融资为主,因此创业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同义词。也因为如此,产业投资基金行业协会通常的名称都冠以“创业投资协会”(VCA)。从1980年代开始,大型并购基金(如KKR)的风行使得产业投资基金有了新的含义。由于历史原因,各国对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的定义也稍有差别。美国(NVCA)一般认为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范围限于中小公司的初创期和扩张期融资,产业投资基金则涵盖所有为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资本的私募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欧洲(EVCA)、香港(HKVCA)和台湾(TVCA)则将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全等同,都是提供长期股权资本的集合投资形式。本文如未特别说明,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含义均参照美国说法。
以下为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分布: 投资者 欧洲* 投资者 台湾** 银行 24% 银行 7.25% 保险公司 12% 投资银行 1.76% 养老基金 22% 保险公司 9.52% 基金之基金 9% 金融控股公司 5.51% 政府机构 6% 投资机构 18.44% 个人投资者 6% 工商企业 39.25% 基金自身盈利 5% 政府机构 4.35% 资本市场 1% 个人投资者 13.90% 其它来源 15% 私募股权基金的筹集方式不同于普通基金,通常采用资金承诺方式。基金管理公司在设立时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合伙人投入预定的资本额,而是要求投资者给予承诺。当管理者发现合适的投资机会时,他们只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投资者。这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投入资金,他们按照协议将会被处以一定的罚金。因此,基金宣称的筹集资本额只是承诺资本额,并非实际投资额或者持有的资金数额。
《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失效)(1995年8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境外投资基金) ,是指中国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及中资控股的境外机构(以下统称中资机构)作为发起人,单独或者与境外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在中国境外注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产业项目的投资基金。
本办法所称发起人,是指设立境外投资基金并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起初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中资机构。
第三条境外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境外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的正当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四条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资机构作为境外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当是具备下列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提出申请前1年年末资本金总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二)资信良好,经营作风稳健,并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末受到金融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重大处罚;
(三)具有熟悉国际金融业务、基金管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境外投资基金发起人中的中资非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提出申请前1年年末资本金总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二)经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项目;
(三)资信良好,经营作风稳健,并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重大处罚。
第七条中资机构设立境外资基金,应当选择资信良好,经营作风稳健,具有投资基金设立、承销或者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且其所在地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境外机构进行合作。
第八条申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发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发起人合作协议;
(五)这3年的年报;
(六)境外投资基金设立、托管、上市及交易等活动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
(七)有关主管部门对基金拟投资项目的审批文件副本;
(八)基金拟投资项目的评估报告;
(九)基金拟投资项目的各方合资或者合作意向书;
(十)基金招募说明书草案;
(十一)与境外投资基金的承销人、托管人、管理人等合作各方签订的合作意向书;
(十二)与境外投资基金的设立、承销、托管有关的合作各方的资信情况。
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对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颁发批准文件。
第十条拟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发行总额不很少于5000万美元。
第十一条拟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应当为封闭式基金,基金凭证不可赎回,其存续期不得少于10年。
第十二条中资机构应当选择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国家或者地区作为拟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上市所在地。
第十三条中资机构应当选择中方持股25%以上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拟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第十四条中资机构作为发起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拟发行总额的10%。
第十五条中资机构认购基金份额,只能使用其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信贷资金。
第十六条境内发起人认购基金份额的资金应当存入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中国境内银行,不得汇出境外。
第十七条境外投资基金不得在中国境内募集。
第十八条中资机构为管理拟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可以申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申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依照《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申请一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申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选择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国家或者地区作为该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
第十九条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境外投资基金资金应当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产业项目,其数额不得低于基金总额的70%。
境外投资基金资金不得以借贷形式在中国境内运用。
境外投资基金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和人民币计值的政府债券。
第二十一条境外投资基金凭证不得在中国境内用于借贷或者债券发行的抵押或者担保。
第二十二条境外投资基金资金调入中国境内、汇出中国境外、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账户及进行货币兑换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境外投资基金和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内发起人、境内出资人,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境外投资基金和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年度报告。
第二十四条境外投资基金所投资项目在境外发行债券、股票,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
第二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境外投资基金或者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境内发起人、境内出资人处以人民币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退出所设机构,并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报送有关报表,或者报送报表时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对境内发起人、境内出资人处以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未经批准,已设立境外投资基金和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形式出现时处于对投资人利益的一定保护,可以参照合伙企业法里面的有限合伙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合伙企业。 根据基金的组织方式划分,美国产业投资基金分为信托制与公司制两种组织形式,也有人称为契约型与公司型。前者依据信托法律制度,而后者依据公司法律制度。信托制能满足当事人之间的灵活性要求,而公司制能很好地保护投资者(股东)利益。在美国,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制,因为纸面公司作为特设实体被允许存在。也有部分采用信托制,其中一些以受益凭证这一证券形态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流动性很好。
信托制基金的典型代表是证券投资基金,它在美国被称之为共同基金,最为普及。因为美国的证券市场发达,企业股权已经高度证券化,法制相对健全、规范,上市公司质量相对较高,能够进行价值投资,所以美国的大环境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大发展。
相形之下,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并不显眼。有的可以公募,有的可以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中小企业、高科技成长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是企业创业、重组并购、MBO、房地产等,这些对象及其业务风险相对大。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可以对目标企业进行多次持续投资。因为美国证券市场IPO便捷,可以使得产业投资基金顺利退出,所以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运用方式主要为股权投资。通常,基金管理人员会在目标公司担任董事,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有较大影响力。
在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经理(自然人、基金管理人的雇员)、基金管理人(法人)与投资者之间,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产生利益冲突,为了避免这一问题,产业投资基金多采用有限与一般合伙人制度安排:基金管理人出资充当有限合伙人,基金经理出资充当一般合伙人,各自的出资比例与分享项目收益比例却不同,以此激励基金经理,也保护投资者利益。
观察美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避免融资过度集中银行,使得社会融资结构比较合理;为企业提供了长期、稳定资金,形成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了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丰富了投资者理财选择。

⑤ 在我国的社会融资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 A. 直接融资 B. 间接融资 C. 银行信用 D. 国家信用

间接融资

⑥ 为何GDP未与社会融资总量同行

近年来,随着直接融资快速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显著增强,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大量增加,社会融资总量逐渐替代新增人民币贷款成为衡量金融与经济关系的重要指标。一直以来,理论与实证研究均得出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社会融资总量的增加会对经济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今年以来,在社会融资总量保持迅速增长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却依然乏力,社会融资总量数据与实体经济表现出现矛盾,原因何在?我以为有以下几点。
社会融资总量与实体经济表现矛盾的原因
首先,社会融资总量的增长是相对GDP未来上涨的一个超前性因素。一方面,资金由金融体系流向实体经济需要一定时间;另一方面,实体经济的资金运用对经济产生效果更需要相当时间才会显现。如一些基建项目通常期限较长,投资效果需要长时间才会显现。今年,受经济发展周期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影响,GDP增速出现一定回落,但是从社会融资总量这个先前指标来看,预计下半年GDP增速会有所反弹。
其次,社会融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并没有有效传导到经济发展之中,并没有完全流入实体经济转化为投资。这又有三种情况:
第一,新增社会融资总量中信托、发债筹措的资金占比不断上升,而一些企业正是利用信托、企业债等间接融资形式获得的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新债替换旧债,较多融资用于展期。
第二,金融市场双轨制使得跨市场套利机会增加,如银行信贷、信托产品、企业债、民间信贷等收益率间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导致一些在融资上存在优势的企业,将获得的融资资金进一步放贷、投资金融产品等。这样,部分融资资金投向了金融市场,而非用于生产性投资,社会融资总量提高,但实际经济却未见增长。
第三,经济下行时期,一些企业对未来经济缺乏信心,往往选择“囤钱”观望,而非增加投资。如房地产业,过去房地产业一直是经济增长的拉动因素,而目前考虑到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态度依然坚决,限购措施不断出台等因素,尽管房地产业获得大量社会融资,但这些融资实际上也并非增加了投资。
再次,在当前经济发展放缓、内生动力不足的形势下,中小企业作为一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其发展成为关键。而目前,从社会融资流向来看,更多的社会融资流入了政府融资平台和大型国有企业,基建和地产融资多增的部分占全部多增量的70%以上,中小企业融资仍然不足,即使获得少量融资,也会选择持有现金应对经济下滑,经营困境依然未摆脱,导致整个经济发展乏力。
最后,在经济低迷的情况下,货币流通速度会下降,同样的经济增长往往需要更多的融资,这也成为GDP上升不明显的一个原因所在。
应对“矛盾”的政策建议
对于社会融资总量快速增加而实体增速下行的矛盾表现,笔者有如下政策建议:首
先,解决社会融资总量快速增加,经济却依然下行的根本在于确保社会融资全然有效传导到实体经济。因此要根据不同融资渠道的资金使用效益,理顺社会融资结构,加强资金投向管理,确保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不要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
其次,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的融资规模的增加可能蕴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因此规范社会融资增长总量与结构有很强必要性。如果企业最终没有将融资全部用于投资和经营,那么不断增长的社会融资规模,意味着实体经济在不断增加杠杆,而一旦融资渠道被切断,企业的流动性风险就可能爆发。
再次,坚持不懈地推动深层次结构改革和制度改革。当前中国经济运行面临各种考验,信贷政策异常宽松,企业运行疲软,实体经济复苏乏力,经济持续下滑;通胀有所回落,房价却节节攀升;需求凸显低迷,产能过剩非常严重等等。种种矛盾与困局表明,中国经济重新恢复活力面临巨大挑战。

⑦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有哪些

主要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机构为主,三类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量占比达到85%左右,其中商业银行就达到了70%。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市场规模已居于世界前列,形成了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及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为辅、互联互通、分工合理的市场格局,有90%以上的债券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跨越式发展,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商业银行关系密切。在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之初,商业银行即作为首批市场成员进行债券现券和回购交易。目前,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的做市商机构,是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商,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核心成员,也是国债承销团的主要成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遭到市场个别人士的质疑,一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债比重高,单一的投资者结构使得债券市场成为买方市场;还有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有债券与贷款一样仍属于间接融资,银行体系存在较高的系统性风险。上述观点明显混淆了债券与贷款间的差别,漠视近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忽视了我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这一现实。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
已日趋多样化
尽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居主导地位,但随着市场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独大”的局面已有所改变,一是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中商业银行绝对数量增加,但相对数量下降。2008年年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361家,占比19%。至2015年5月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数总计8366家,其中商业银行832家,占比降至不足10%,表明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以众多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机构间市场。
二是商业银行在银行间现券市场交易占比呈下降趋势,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信用债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参与的现券交易市场占比在64%~68%之间,低于2007年至2010年的71%~75%。分市场看,在利率债市场,2007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交易市场占比在72%~81%之间,在信用债市场,交易比重在49%~64%之间,表明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左右信用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三是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比重呈下降趋势,在信用债市场占比已不足五成。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的债券持有量为12万亿元,市场占比接近70%,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升至20万亿元,但市场占比已不足60%。分市场看,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债持有量为30740亿元,占国债未偿余额的58%,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升至70%。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开债持有量为24126亿元,占国开债未偿余额的75%,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大体保持不变。商业银行持有较多的利率债,一方面满足了银行的资产配置需求;另一方面也为银行开展流动性管理,参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提供了便利。在信用债市场,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4964亿元,占企业债未偿余额的34%,至2014年年末这一比重已降至23%;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短融及中期票据的比重均超过50%,但至2014年年末均已不足50%。
商业银行深度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意义重大
尽管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持债比重呈下降走势,但总体规模依然较高,这与我国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有关。以资产规模计算,截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总资产达134.8万亿元,虽然2014年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余额仅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5.2%,但庞大的资产规模使得商业银行仍是债券市场主要的持有者。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深度参与银行间债市,对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等均具有积极意义。央行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占比14.7%,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规模占比为2.6%。从存量数据看,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7.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存量为12.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存量为3.9万亿元。数据表明,债券市场已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决定性力量。
这其中,商业银行作为以间接融资业务为主的金融中介,通过将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既实现了风险的分散化,又客观上提高了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那种将银行持有债券简单地等同于贷款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一是与贷款相比,债券作为标准化产品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银行可随时转让。二是银行可通过债券远期、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对债券投资进行风险管理,因此与单独持有贷款相比,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更高。三是信用债发行人往往面临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其所面临的外部约束明显高于银行贷款。四是银行开展债券投资,不仅有助于债券顺利发行与转让,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将一部分资金配置于利率债及信用债,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银行体系风险。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银行间债券市场仍是主战场
尽管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依然偏低,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银行系统风险,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相关制度已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已开始采用备案制和注册制,目前我国已迎来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大好时期。未来,我国应遵循国际金融市场一般发展规律,立足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动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在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中,信用风险相对比较突出,但风险对冲工具匮乏。虽然201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启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其交易极不活跃,风险管理功能无从发挥。有关主管部门应打破利益藩篱,携手推动场外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基于前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可考虑先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以经济主体为参考标的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适时推出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结票据以及信用违约互换指数等其他信用衍生产品,以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
三是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持续优化,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基本成形。年初至今,人民银行又推动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入市申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额度管理同时取消。未来可考虑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长线投资者直接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

⑧ 互联网金融改善了社会融资结构吗

我认为应该算吧。社会融资结构主要两种:间接融资(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等)。互联网金融,像众筹等,还是属于直接融资领域,它扩宽直接融资的方式和范围,所以它改善(不是改变)了社会融资结构。

⑨ 我国在多样化融资格局中什么仍然居于主体地位

央行近日发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社会融资规模15.76万亿元,比2011年多增2.93万亿元。全年新增信贷8.2万亿元,同比多增7320亿元;广义货币增长13.8%,狭义货币增长6.5%。
2012年12月份,社会融资规模为1.63万亿元,比2011年同期多3512亿元。其中,新增贷款4543亿元,比上月减少686亿元,创2010年1月以来新低。
就央行刚刚公布的2012年全年信贷数据,业内人士分析,货币信贷增长基本符合预期。社会融资总量快速增长而银行贷款相对缓慢,表明我国融资环境在总体宽松的基础上结构正在发生变化。
“往往越到年末,企业的信贷需求越少,规律既是如此。”对于去年12月份新增贷款低于市场平均预期千亿元左右的情况,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分析,从银行角度看,一旦在前11个月基本完成了投放任务,到了最后一个月,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也会减弱,并且因为紧接着是下一年度的开始,为了博得开门红,在已经完成了任务的情况下,有时会将企业的新增信贷需求转到下一年初来发放。
从数据看,12月份社会融资总量1.63万亿元,比上月显着回升,说明融资环境继续维持温和宽松的趋势。但值得关注的是,12月份新增人民币贷款为4543亿元,同比少增1863亿元,低于市场预期,创下三年来月增长新低。
对此,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分析,一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央行“稳中求进,预调微调”货币政策调控的结果;另一方面,社会融资总量增加,而新增贷款偏低,也反映出信托、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取得了较快发展,企业可通过非银行社会融资渠道满足融资需求。此外,受贷存比、资本金等因素以及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和意愿也受到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贷款乏力的同时,存款却出现大幅跃升。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人民币存款增加10.81万亿元,同比多增1.17万亿元。其中,12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1.58万亿元,同比多增1528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这种现象体现了债券、信托等其他融资方式对贷款的替代作用。据统计,12月份社会融资规模为1.63万亿元,同比增加3512亿元。其中,债券融资2078亿元,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与2011年相比,2012年信托贷款多增1.09万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多增8840亿元,而新增贷款仅多增7320亿元。非信贷融资方式的替代作用进一步提升,导致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在2012年进一步下降为52.1%,比2011年降低6.1个百分点。
“社会融资规模的大幅扩大,15.76万亿元的规模超出预期,而且新增信贷在其中的占比仅52%。非信贷类融资在2012年快速增长,中国的融资格局正在发生变化。”工行投资银行部研究中心银行业首席分析师陈振锋认为,无论企业还是金融机构都需关注这一变化,适应这一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宗良则认为,未来政策可考虑在控制社会融资总量适度增长的同时强调优化结构,既能保持社会融资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又能有效防范通货膨胀。
数据显示,2012年四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14826亿元,较三季度减少3840亿元,较去年四季度减少3069亿元,信贷数据呈现“双降”局面。此前,一些市场人士解读为经济增长乏力、企业信贷需求不足。
对此,赵庆明并不认同:“从当前多数宏观经济指标来看,回升趋势还是非常明显的,并且从社会融资规模口径看,12月份达到1.63万亿元,在去年12个月中排在第四,不能说明企业资金需求不足。”他预计,今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会在8.5万亿元至9万亿元之间,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会继续下降,其他融资形式的增速会快于银行信贷。
据哈尔滨银行投资银行部研究员陈永明分析,从央行公布的2009年——2012年信贷数据分别为95769亿元、79235亿元、74807亿元和82042亿元以及2012年新增人民币贷款较2011年增加7235亿元,同比增长9.67%来看,今年信贷增长虽然没有达到2009年的历史高峰。但依然是近三年的信贷小高峰。从全年来看,信贷增长比较平稳,实体经济需求依然比较旺盛。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为了摆脱信贷规模控制、资本充足率约束等监管限制,弱化对信贷业务的依赖以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各银行加大与证券、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主体的合作,实施一系列的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创新,摆脱单一信贷产品依赖需求,有效满足了企业、居民的投融资需求,部分银行体系资金不再通过信贷渠道进行投放,而是通过创新产品进入实体经济。
展望未来,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利率市场化、资本约束加强、经营范围受限等影响,将继续加强与信托、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租赁、财务公司、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资本、资金等资源消耗较少的非信贷类中间业务,将使得我国整个社会的融资结构发生改变,非信贷融资比例将会继续上升。同时,银行将会继续发挥其资金、网点等优势,在非信贷融资中加强创新,占据主导地位。
业内专家预计,未来受实体经济运行、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脱媒发展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和滞后作用,商业银行仍将面临多方面的较大经营压力,生息资产增势平稳,预计2013年人民币新增贷款的目标值在9万亿元左右。

⑩ 社会融资规模有哪些原则,社会融资规模有什么实践意义

一、社会融资规模的原则
社会融资规模的统计主要有四项原则:即居民原则、金融原则、合并原则和增量统计与计值原则。
一是居民原则。社会融资规模的持有部门和发行部门均为居民部门。按照居民原则,外商直接投资、外债和外汇占款均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
二是金融原则。按照金融原则,国债发行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因为国债发行的主体是政府,国债的发行与兑付属于财政政策的范畴。
三是合并原则。社会融资规模包括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因此,在统计社会融资规模时,要将金融机构相互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合并处理。在数据汇总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和所有权关系相互轧差,不重复计算。例如,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股权、相互持有的债券等等,都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
四是增量统计与计值原则。社会融资规模是增量概念,为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也可以是当期发行或发生额扣除当期兑付或偿还额的差额。
二、社会融资规模的实践意义
1.全面反映社会融资规模的总量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金融与经济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理论研究与政策操作都需要能全面、准确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全口径统计指标。传统的金融与经济关系,一般是指银行体系通过其资产负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在金融机构资产方主要体现为新增贷款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负债方主要体现为货币创造和流动性增加。目前人民币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发放的一般贷款及票据贴现,它反映了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国金融总量快速扩张,金融结构多元发展,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证券、保险类机构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加大,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贷款表现出明显替代效应。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
据初步统计,2002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1614亿元,为同期新增人民币贷款的8.7%。2010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 6.33万亿元,为同期新增人民币贷款的79.7%。人民币贷款以外融资快速增长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直接融资快速发展。2010年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分别达1.2万亿元和5787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36.8倍和9.5倍。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明显增强。2010年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资金运用合计约1.68万亿元,是2002年的8倍。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1022亿元,比上年增长33.4%,相当于一家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年的新增贷款规模。三是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大量增加。2010年实体经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从金融体系融资分别达 2.33万亿元、1.13万亿元和3865亿元,而在2002年这些金融工具的融资量还非常小。
社会融资总量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社会融资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这里的金融体系为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社会融资总量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资金运用对实体经济提供的全部资金支持,即金融机构资产的综合运用,主要包括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金融机构持有的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二是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机构服务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及企业债的净发行等。三是其他融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贷款、产业基金投资等。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深化,实体经济还会增加新的融资渠道,如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等。未来条件成熟,可将其计入社会融资总量。综上所述,社会融资总量=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其他。[社会融资总量为一定时期(每月、每季或每年)的新增量,具体统计方法详见本文第三部分]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社会融资总量快速扩张,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从2002年到2010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量由2万亿元扩大到14.27万亿元,年均增长27.8%,比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年均增速高9.4个百分点。2010年社会融资总量与GDP之比为35.9%,比2002 年提高19.2个百分点。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见图)。社会融资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金融结构也多元化发展,金融对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一是2010年企业债融资、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和保险公司赔偿分别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8.4%、4.1%和1.3%,其中企业债融资比2002年上升6.8个百分点。二是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融资功能显著增强。2010 年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分别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16.3%、7.9%和2.7%,分别比2002年高19.8、7和2.7个百分点。
2.统计监测和宏观调控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业发生巨大变化,金融市场和产品不断创新,直接融资比例逐步加大,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明显增强,金融调控面临新的环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确定更为合适的统计监测指标和宏观调控中间目标。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保持物价稳定和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为了实现这一最终目标,一般都要根据一个国家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中间目标。较长时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重点监测、分析的指标和调控中间目标是M2 和新增人民币贷款。在某些年份,新增人民币贷款甚至比M2受到更多关注。然而由于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准确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因此只有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和直接融资都纳入统计范畴,才能完整、全面监测和分析整体社会融资状况,也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因过度关注贷款规模而形成的 “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即商业银行通过表外业务绕开贷款规模。这些表外业务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以2010年为例,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7.95万亿元,同比少增1.65万亿元,但是实体经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委托贷款从金融体系新增融资达3.47万亿元,占社会融资总量的 24.2%,同比多增2.33万亿元(见表1)。
衡量一个指标能否作为调控的中间目标,有两个重要标准,一是它与最终目标的关联性,二是它的可调控性。实证分析表明,与新增人民币贷款相比,社会融资总量与主要经济指标相互关系更紧密。衡量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在统计上一般采用相关性分析,测算得到的相关系数绝对值一般在0与1之间。相关系数越高,说明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越紧密。我们采用基于2002-2010年的月度和季度数据,对社会融资总量、新增人民币贷款与主要经济指标分别进行统计分析(见表2),结果表明:与新增人民币贷款相比,我国社会融资总量与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CPI的关系更紧密,相关性显著优于新增人民币贷款。
同时,我们采用统计检验进行相互作用的分析,结果表明,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增长存在明显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可以对这两个变量建立长期均衡关系模型,以分析变量之间相互作用的长期均衡关系,并根据均衡关系进行预测。我们基于2002-2010 年的年度数据,对社会融资总量与GDP建立长期均衡关系模型。测算结果表明,社会融资总量与GDP存在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这说明,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有规律的,可以根据GDP和CPI等指标推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相应的社会融资总量。通过完善金融统计制度,加强中央银行与各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可形成社会融资总量的有效调控体系。
3.统计需科学准确及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与金融统计框架推荐成员国编制信用和债务总量指标,主要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由于国情不同,我国社会融资总量指标名称和口径与其他国家有所差异。在充分考虑社会融资总量指标的可得性、可测性、可用性及其与宏观调控最终目标相关性的基础上,我国基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与金融统计框架及资金流量核算原则,开始编制社会融资总量指标。
社会融资总量统计数据完整可得,采集及时准确。社会融资总量是增量概念,为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或当期发行或发生额扣除当期兑付或偿还额的差额,统计上表现为每月、每季或每年新增量。社会融资总量各项指标统计,均采用发行价或账面价值进行计值,以避免股票、债券及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等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波动扭曲实体经济的真实筹资。社会融资总量中以外币标值的资产折算成人民币单位,折算的汇率为所有权转移日的汇率买卖中间价。在数据汇总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和所有权关系相互轧差,不存在重复计算问题。例如,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股权、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的债券等等,都不计入社会融资总量,以真实反映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社会融资总量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金融机构表内表外并表后的银行承兑汇票,即银行为企业签发的全部承兑汇票扣减已在银行表内贴现部分。并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不重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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