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哪些不可为融资租赁
一、哪些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典型的广泛性,我国《合同法》并未对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做出明确限制。但有两个文本中的可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供参考: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租赁公司。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租赁财产包括:
(一)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
(二)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
(三)本条(一)、(二)项所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1/2。
二、哪些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1、法律并未对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作出界定,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如果法律规定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未经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之前不能成为适格的租赁标的物。
2、有一个文本中的范围供参考:《国际会计准则——17 租赁》中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一切租赁,除非是:(a)开发或使用诸如石油、天然气、木材、金属及其他矿产权的自然资源的租赁协议,以及(b)诸如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协议”。
3、根据融资租赁交易的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得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可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⑵ 存货变动会被算作投资吗
存货变动算投资吗?这个不同的地方有不同说法,但是就自己接触的话,无论是东奥还是中华会计网校说法,存货应该都算做投资。因为存货无论是自行生产的还是说外在购入的,都是为了企业增加财富,存货所谓的变动是说期初和期末的市场供应价值产生了变化,然后用做一定的减值。
投资是企业为了赚钱所进行的资本运作,这个投资可以是用钱,你可以用自己自身拥有的资本,比如看好那个企业发展,我买了1,000万这个企业的股票长期持有,虽然说算做长期股权投资,但是它也是投资,我短期持有就是为了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上市公司这支股票,那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但同样也是投资啊,我还可以用做自己的设备租给那个房,虽然这不符合完全的融资租赁模式,但仍然算做投资,存货变动当然也算。
⑶ 融资租赁定义和案例,求大神给个通俗的解释吧,谢谢啦
例如你承包了一个工程,需要一台挖掘机,但你没钱,你就可以找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掏钱买来挖掘机,租赁给你,你按月交租赁费,就好像租赁公司借给你钱买挖掘机,你按月还钱一样的。这就叫融资租赁方式。
⑷ 融资租赁类型包括哪些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融资租赁业务种类
直接融资租赁
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
经营性租赁
由出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与收益。使用这种方式的企业不以最终拥有租赁物为目的,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经营租赁方式。 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时又称售后回租、回租赁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转租赁
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委托租赁
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分成租赁
一种结合投资的某些特点的创新性租赁形式。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在确定租金水平时,是以租赁设备的生产量与租赁设备相关收益来确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动的利率来确定租金,设备生产量大或与租赁设备相关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则少。
功能介绍
1.融资功能 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只须付少量资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设备进行生产,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中长期贷款。
2.促销功能 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导致流通环节的不畅通,有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加速周转和国家整体效益的提高;二可扩大产品销路,加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投资功能 租赁业务也是一种投资行为。租赁公司对租赁项目具有选择权,可以挑选一些风险较小、收益较高以及国家产业倾斜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一些拥有闲散资金、闲散设备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使其资产增值。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使资金既有专用性,又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质量,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
4.资产管理功能 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因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公司,所以租赁公司有责任对租赁资产进行管理、监督,控制资产流向。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还可利用设备生产者为设备的承租方提供维修、保养和产品升级换代等特别服务,使其经常能使用上先进的设备,降低使用成本和设备淘汰的风险,尤其是对于售价高、技术性强、无形损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有较大好处。
⑸ 融资租赁项下,存货可否作为租赁物件
通常情况下,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操作中,存货基本不被考虑在资产范围之内的,当然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了,看存货的性质了
⑹ 融资租赁的作用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融资租赁包括①融资功能
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只须付少量资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设备进行生产,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中长期贷款。②促销功能
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导致流通环节的不畅通,有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加速周转和国家整体效益的提高;二可扩大产品销路,加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③投资功能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使资金既有专用性,又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质量,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④.资产管理功能
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
⑺ 【财务会计】存货、融资租赁
一、存货问题
首先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解析: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实际上它就是收回存货价值的过程中所能实现的最终现金流量的净值。通俗的理解也就是最终能给企业换回来多少钱,(只不过用了特定的术语表述而已。)所以说有销售合同的存货是它的售价已经确定了,但是要让它能换回的现金也就是最终能得到多少钱,还是要经过销售等环节后才能实现,而要经过各个环节,那还将发生相关的费用支出的,所以存货的最终实现的收回现金的净值,就是以售价为基础扣减要变成现金净值所经过的环节的费用支出计算而得。所以销售不是可变现净值,只是计算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二、融资租赁问题
1、融资租赁由于期较长,主要是因为付款期限较长,从而使得所要分期支付的租金全部费用要高于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费用,这一点对于我们来说是很好理解的,也实际上是给分期付款的租金计了一定的利息(这是内含利率,即货币的时间价值),那么这个一次性支付的租金额实际上就是“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这个现值可以根据内含利率的分期支付额的“年金现值”的计算而得)。那么分期支付租金总额与分期支付租金用现值法计算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就是“未确认融资费用”。
这一概念理解的关键点,“当前”与“折现”。那就是要将分期付款的总额与分期付款的现值(就是以后各期间所支付的金额折算成相当于现在(当前)支付的多少钱。)之间进行比较。考虑问题的立场一定要是“当前”时点上,如2008年,就是08年的当前时点上,09年就是在09年的当前时点上。
未确认融资费用,就是因为融资租入的这种特殊方式而使得需要比正常租入情况下多支付的租金费用。由于其是分期支付的,所以在未支付租金时,是没有被确认的,所以就是“未确认融资费用”,这部分费用需要在分期付款时分期进行分摊确认的。
从上述可以看出“实际分期支付的租金总额”就是相当于“一次性支付租金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和内含的利息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之和。
从货币的时间价值来看,“一次性全部支付租金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就是本金,也就是应付本金,
那么这个应付本金(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其内含利率计算的租金额与分期每期支付的租金额之间的这个差额就是应确认的融资费用,
由于每期支付的租金中含有每期已确认的融资费用(内含利息费用),那么“应付本金的减少额”就是当期支付的租金扣除当期确认的融资费用后的金额,也就是按当前的立场上相当于实际支付的租金额。
应付本金余额,就是应付本金(当前立场折现额)减去每期应付本金减少额(当前立场相当于实际支付)后的余额。
2、你的这个问题的理解是不对的
解析:
如果你说所支付的租金中没有包含已确认的融资费用的话,那就是说你所发生租赁费用比租金还要高,也就说明你融资租入和固定资产比正常情况下的租入价格还要低。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是错误的理解。
由于融资租赁的租金比正常情况下的租赁租金高,就是因为其中包括了“未确认融资费用”(也就是内含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而这部分实质上利息费用不应属于该固定资产的,而应是企业筹资和融资的一种手段,所以这部分费用应确认后,计入“财务费用”中,那么实实际际发生在固定资产上的租赁费用就等于租金减去已确认的融资费用。
三、折旧与减值准备
首先,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时时刻刻都发生的是连续的,不间断的,只不过它的计提是以月进行的,也就是说月末计提时,也就是折旧的实质已经发生了,它的价值已经因磨损或消耗而减少了。这一点不难理解吧。月末或年终时只不是计录并计算了一下它的真实价值而已。
减值准备是每年年终了进行的测试中得出的结果,是其期末时账面价值大于与其可收回净值的而采取的措施。
从上面的解析中,我想你已经有了答案!
愿你学习快乐!!!
⑻ 融资租赁资产属于存货吗
融资租赁抄资产是以融资租赁袭方式取得的资产
融资租赁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融资租赁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有差额的,还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融资租赁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⑼ 存货是否可用来租赁
存货可以用来租赁的。分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看企业如何操作。
⑽ 一般的企业做融资租赁是否需要审批
是的,需要审批。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10)存货可以做融资租赁吗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要求规定:
1、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
2、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
3、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