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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投融资业务的定价原则

发布时间:2022-05-18 05:20:04

⑴ 投融资管理的原则有哪些

创业融资管理的原则:规模适当原则
合理确定融资规模避免因融资不足,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又防止融资过多,造成资金闲置。
创业融资管理的原则:融通及时原则
合理安排资金的融通时间,适时获取所需资金。避免过早融通资金形成的资金投放前的闲置,防止取得资金的时间滞后,错过资金投放的最佳时间。
创业融资管理的原则:来源合理原则
不同来源的资金,对企业的收益和成本有不同影响,因此,企业应认真研究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市场,合理选择资金来源。
创业融资管理的原则:方式经济原则
不同融资方式条件下的资金成本有高有低。对各种融资方式进行分析、对比,选择经济、可行的融资方式。与融资方式相联系的问题是资金结构问题,企业应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以便降低成本,减少风险。
企业融资管理的原则
创业融资管理主要职责
(一)
科学预测企业的资金需求量
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根据企业具体的经营方针、发展阶段和投资规模,运用科学合理的预测方法,正确地测定企业在某一时期的资金需要量。资金不足或资金筹集过量都不利于企业的正常发展。
在企业进行资金预测过程中,必须掌握正确的预测数据,采用正确的预测方法,如果发生预测错误,可能会直接使企业财务管理失控,进而导致企业经营和投资的失败。
(二)确保资金结构的合理性
简单地讲,资金结构就是指企业负债资金和权益资金的比例关系,有时也被称为资本结构。由于不同的融资方式会带来不同的资金成本,并且对应不同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在将不同的融资渠道和方式进行组合时,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实际的经营和市场竞争力,适度负债,追求最佳的资本结构。
(三)明确具体的财务目标
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企业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确定具体的财务目标,这样才能对有效实施财务的融资管理职能具有直接指导作用。这一具体的财务目标会受到企业当期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和金融环境的影响,在确定目标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项财务关系,以保证在协调有效的基础上实现这一目标。
(四)选择合理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融资渠道是指企业取得资金的来源;融资方式是企业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在实务中,同一渠道的资金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取得,而同一融资方式又可以适用于不同的融资渠道,二者结合可以产生多种可供选择的融资组合。因此,有必要对二者的特点加以分析研究,以确定合理的融资组合。

⑵ 公司创业融资时如何估值

每个公司都有其自身价值,价值评估是资本市场参与者对一个公司在特定阶段价值的判断。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初创公司的估值是一个独特的、有挑战性的工作,其过程和方法通常是科学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公司在进行股权融资(EquityFinancing)或兼并收购(MergerAcquISition,MA)等资本运作时,投资方一方面要对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趋势、财务状况等因素感兴趣,另一方面,也要认可公司对其要出让的股权的估值。这跟我们在市场买东西的道理一样,满意产品质量和功能,还要对价格能接受。 公司估值方法 公司估值有一些定量的方法,但操作过程中要考虑到一些定性的因素,传统的财务分析只提供估值参考和确定公司估值的可能范围。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被广泛应用的有以下几种估值方法: 1、可比公司法 首先要挑选与非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或可参照的上市公司,以同类公司的股价与财务数据为依据,计算出主要财务比率,然后用这些比率作为市场价格乘数来推断目标公司的价值,比如P/E(市盈率,价格/利润)、P/S法(价格/销售额)。 目前在国内的风险投资(VC)市场,P/E法是比较常见的估值方法。通常我们所说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有两种: 历史市盈率(TrailingP/E)-即当前市值/公司上一个财务年度的利润(或前12个月的利润)。 预测市盈率(ForwardP/E)-即当前市值/公司当前财务年度的利润(或未来12个月的利润)。 投资人是投资一个公司的未来,是对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给出目前的价格,所以他们用P/E法估值就是: 公司价值=预测市盈率×公司未来12个月利润 公司未来12个月的利润可以通过公司的财务预测进行估算,那么估值的最大问题在于如何确定预测市盈率了。一般说来,预测市盈率是历史市盈率的一个折扣,比如说NASDAQ某个行业的平均历史市盈率是40,那预测市盈率大概是30左右,对于同行业、同等规模的非上市公司,参考的预测市盈率需要再打个折扣,15-20左右,对于同行业且规模较小的初创企业,参考的预测市盈率需要在再打个折扣,就成了7-10了。这也就目前国内主流的外资VC投资是对企业估值的大致P/E倍数。比如,如果某公司预测融资后下一年度的利润是100万美元,公司的估值大致就是700-1000万美元,如果投资人投资200万美元,公司出让的股份大约是20%-35%。 对于有收入但是没有利润的公司,P/E就没有意义,比如很多初创公司很多年也不能实现正的预测利润,那么可以用P/S法来进行估值,大致方法跟P/E法一样。 2、可比交易法 挑选与初创公司同行业、在估值前一段合适时期被投资、并购的公司,基于融资或并购交易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从中获取有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数据,求出一些相应的融资价格乘数,据此评估目标公司。比如A公司刚刚获得融资,B公司在业务领域跟A公司相同,经营规模上(比如收入)比A公司大一倍,那么投资人对B公司的估值应该是A公司估值的一倍左右。在比如分众传媒在分别并购框架传媒和聚众传媒的时候,一方面以分众的市场参数作为依据,另一方面,框架的估值也可作为聚众估值的依据。 可比交易法不对市场价值进行分析,而只是统计同类公司融资并购价格的平均溢价水平,再用这个溢价水平计算出目标公司的价值。 3、现金流折现 这是一种较为成熟的估值方法,通过预测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资本成本,对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进行贴现,公司价值即为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CFn:每年的预测自由现金流;r:贴现率或资本成本) 贴现率是处理预测风险的最有效的方法,因为初创公司的预测现金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贴现率比成熟公司的贴现率要高得多。寻求种子资金的初创公司的资本成本也许在50%-100%之间,早期的创业公司的资本成本为40%-60%,晚期的创业公司的资本成本为30%-50%。对比起来,更加成熟的经营记录的公司,资本成本为10%-25%之间。 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较为成熟、偏后期的私有公司或上市公司,比如凯雷收购徐工集团就是采用这种估值方法。 4、资产法 资产法是假设一个谨慎的投资者不会支付超过与目标公司同样效用的资产的收购成本。比如中海油竞购尤尼科,根据其石油储量对公司进行估值。 这个方法给出了最现实的数据,通常是以公司发展所支出的资金为基础。其不足之处在于假定价值等同于使用的资金,投资者没有考虑与公司运营相关的所有无形价值。另外,资产法没有考虑到未来预测经济收益的价值。所以,资产法对公司估值,结果是最低的。 风险投资估值的奥秘 1、回报要求 在风险投资领域,好像他们对公司估值是非常深奥和神秘,但有些讽刺性的是,他们的估值方法有时非常简单。 风险投资估值运用投资回报倍数,早期投资项目VC回报要求是10倍,扩张期/后期投资的回报要求是3-5倍。为什么是10倍,看起来有点暴利?标准的风险投资组合如下(10个投资项目): –4个失败 –2个打平或略有盈亏 –3个2-5倍回报 –1个8-10倍回报 尽管VC希望所有投资的公司都能成为下一个微软、下一个gooGLe,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VC要求在成功的公司身上赚到10倍来弥补其他失败投资。投资回报与投资阶段相关。投资早期公司的VC通常会追求10倍以上的回报,而投资中后期公司的VC通常会追求3-5倍的回报。假设VC在投资一个早期公司4年后,公司以1亿美元上市或被并购,并且期间没有后续融资。运用10倍回报原则,VC对公司的投资后估值(post-moneyvaluation)就是1000万美元。如果公司当前的融资额是200万美元并预留100万美元的期权,VC对公司的投资前估值(pre-moneyvaluation)就是700万美元。 VC对初创公司估值的经验范围大约是100万美元–2000万美元,通常的范围是300万美元–1000万美元。通常初创公司第一轮融资金额是50万美元–1000万美元。 公司最终的估值由投资人能够获得的预期回报倍数、以及投资人之间的竞争情况决定。比如一个目标公司被很多投资人追捧,有些投资人可能会愿意降低自己的投资回报率期望,以一个高一点的价格拿下这个投资机会。 2、期权设置 投资人给被投资公司一个投资前估值,那么通常他要求获得股份就是: 投资人股份=投资额/投资后估值 比如投资后估值500万美元,投资人投100万美元,投资人的股份就是20%,公司投资前的估值理论上应该是400万美元。 但通常投资人要求公司拿出10%左右的股份作为期权,相应的价值是50万美元左右,那么投资前的实际估值变成了350万美元了: 350万实际估值+$50万期权+100万现金投资=500万投资后估值 相应地,企业家的剩余股份只有70%(=80%-10%)了。 把期权放在投资前估值中,投资人可以获得三个方面的好处: 首先,期权仅仅稀释原始股东。如果期权池是在投资后估值中,将会等比例稀释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 比如10%的期权在投资后估值中提供,那么投资人的股份变成18%,企业家的股份变成72%: 20%(或80%)×(1-10%)=18%(72%) 可见,投资人在这里占了企业家2%的便宜。 其次,期权池占投资前估值的份额比想象要大。看起来比实际小,是因为它把投资后估值的比例,应用到投资前估值。在上例中,期权是投资后估值的10%,但是占投资前估值的25%: 50万期权/400万投资前估值=12.5% 第三,如果你在下一轮融资之前出售公司,所有没有发行的和没有授予的期权将会被取消。这种反向稀释让所有股东等比例受益,尽管是原始股东在一开始买的单。比如有5%的期权没有授予,这些期权将按股份比例分配给股东,所以投资人应该可以拿到1%,原始股东拿到4%。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成: 100%=原始股东84%+投资人21%+团队5% 换句话说,企业家的部分投资前价值进入了投资人的口袋。风险投资行业都是要求期权在投资前出,所以企业家唯一能做的是尽量根据公司未来人才引进和激励规划,确定一个小一些的期权池。 3、对赌条款 很多时候投资人给公司估值用P/E倍数的方法,目前在国内的首轮融资中,投资后估值大致8-10倍左右,这个倍数对不同行业的公司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不太一样。 投资后估值(P)=P/E倍数×下一年度预测利润(E) 如果采用10倍P/E,预测利润100万美元,投资后估值就是1000万美元。如果投资200万,投资人股份就是20%。 如果投资人跟企业家能够在P/E倍数上达成一致,估值的最大的谈判点就在于利润预测了。如果投资人的判断和企业家对财务预测有较大差距(当然是投资人认为企业家做不到预测利润了),可能在投资协议里就会出现对赌条款(RatchetTerms),对公司估值进行调整,按照实际做到的利润对公司价值和股份比例进行重新计算: 投资后估值(P)=P/E倍数×下一年度实际利润(E) 如果实际利润只有50万美元,投资后估值就只有500万美元,相应的,投资人应该分配的股份应该40%,企业家需要拿出20%的股份出来补偿投资人。 200万/500万=40% 当然,这种对赌情况是比较彻底的,有些投资人也会相对“友善”一些,给一个保底的公司估值。比如上面例子,假如投资人要求按照公式调整估值,但是承诺估值不低于800万,那么如果公司的实际利润只有50万美元,公司的估值不是500万美元,而是800万美元,投资人应该获得的股份就是25%: 200万/800万=25% 对赌协议除了可以用预测利润作为对赌条件外,也可以用其他条件,比如收入、用户数、资源量等等。 总结及结论 公司估值是投资人和企业家协商的结果,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一个什么公允值;公司的估值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初创公司,所以估值也要考虑投资人的增值服务能力和投资协议中的其他非价格条款;最重要的一点是,时间和市场不等人,不要因为双方估值分歧而错过投资和被投资机会。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

⑶ 听说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出现了新规定,主要有哪些

第一部分:重点内容有哪些

1、重点一修改哪些内容?三大方面

一是规模。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

二是频率。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募资投向理财产品的规则。

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重点二何时实施?自发布之日起

对于新政,业界最关注的问题还包括时间上的新老划断。

今日的发布会上,邓舸介绍,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在适用时效上,《实施细则》和《监管问答》自发布或修订之日起实施,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即予执行,已经受理的不受影响。

邓舸指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再融资监管政策的调整属于制度完善,不针对具体企业,所有上市公司统一适用。

3、重点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问题

据了解,现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字2006年实施以来,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现行再融资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调整,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资倾向。

有些公司脱离公司主业发展,频繁融资。有些公司偏项目、炒概念,跨界进入新行业,融资规模远超过实际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资金大量闲置,频繁变更用途,或者脱实向虚,变相投向理财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二是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选择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广为市场诟病。

非公开发行股票品种以市场约束为主,主要面向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特定投资者,因此发行门槛较低,行政约束相对宽松,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投资者往往偏重发行价格相比市价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长性和内在投资价值。

过分关注价差会造成资金流向以短期逐利为目标,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长期资本的形成。限售期满后,套利资金集中减持,对市场形成较大冲击,也不利于保护投资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再融资品种结构失衡,可转债、优先股等股债结合产品和公发品种发展缓慢。

非公开发行由于发行条件宽松,定价试点选择多,发行失败风险小,逐渐成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的首选再融资品种,公开发行规模急剧减少,同时,股债结合的可转债品种发展缓慢。

4、重点四着力点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订《实施细则》和制定《监管问答》,主要着眼于三方面:

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积极配合供给侧改革,助力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金脱实向虚。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立足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堵住监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融资结构。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原则,规则调整实行新老划断,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给市场预留一定时间消化吸收。

5、重点五理财产品敏感问题如何说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继续强化再融资的发行监管工作,督促保荐机构梳理再审项目并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投向,继续加强监管理财产品等资金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强化证监局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现场检查。

记者了解到,对于上述提到“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界定,需考虑到具体的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募集资金及财务性投资的多少来判定,具体会在发行部的审核过程中进行判断。

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中18个月的确定,则是根据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资距本次融资的统计测算,并对前次项目募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的效果进行分析后测算出来的。

业内人士指出,在再融资过程中,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确定再融资方案时就应把好关,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方案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几大敏感问题解读

统计显示,去年全年证监会审核的再融资、优先股和可转债总金额在10000亿左右,其中,再融资涉及7000-8000亿元。

敏感问题一

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关于上述提到“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界定,需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具体的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募集资金及财务性投资的多少来判定,具体会在发行审核过程中进行判断,如募集资金很少但财务性投资很大的就限制,没有融资合理性和必要性也会受限,旨在控制过度融资。

敏感问题二

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规定

为避免上市公司频繁融资,新政中包括了“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规定,如何理解这一问题?

1992年颁布的《公司法》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2个月”,但该规定在2006年《公司法》的修订中被删除,而此次新政重启了时间限制的规定,并根据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资距本次融资的统计测算、对前次项目募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的效果进行分析后测算出18个月这一考量,是给当前市场上部分上市公司频繁融资带上了“紧箍咒”。

业内人士指出,在再融资过程中,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确定再融资方案时就应把好关,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方案进行调整。

敏感问题三

如何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融资需求

“此次再融资新规是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金脱实向虚的重要举措。”上述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不仅疏堵结合促再融资方式多元化,堵住监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还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融资结构。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实行新老划断,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给市场预留一定时间消化吸收。

⑷ 上市公司该如何计算融资成本

上市公司的融资总成本是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成本的加权平均,即有:

C=DC*(DK/V)*(1-T)+EC*(EK/V),其中C代表融资总成本,T代表所得税率,V代表上市公司总价值。

对上市公司来说,债务融资应该是一种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的长期债券融资,而股权融资则更应属长期融资。

根据大多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的承诺完成期限为3年左右,因此可以将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评估期限定为3年。以DC代表债务融资成本,则DC可直接按照3年~5年中长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4)上市公司投融资业务的定价原则扩展阅读:

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

1991年邓小平同志视察上海时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招棋活,全盘皆活。”由此可看出政府高层对金融逐渐重视。

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

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⑸ 中国企业融资市场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原则

企业融资的目的是将所融资金投人企业运营,最终获取经济效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在每次融资之前,企业往往会预测本次融资能够给企业带来的最终收益,收益越大往往意味着企业利润越多,因此融资总收益最大似乎应该成为企业融资的一大原则。

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实际上在融资取得收益的同时,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对企业而言,尽管融资风险是不确定的,可一旦发生,企业就要承担百分之百的损失了。

中小企业的特点之一就是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一旦风险演变为最终的损失,必然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因此中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千万不能只把目光集中于最后的总收益如何,还要考虑在既定的总收益下,企业要承担怎样的风险以及这些风险一旦演变成最终的损失,企业能否承受。即融资收益要和融资风险相匹配。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主要会遇到以下几种风险,希望企业在融资决策过程中一定要将其考虑在内,进行综合分析。

(一)政策风险

一般而言,由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变化,都有可能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环境和融资形势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中小企业不能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变化做出敏锐的反应和及时的调整,将会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一定的风险,进而影响到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行业,企业就难以为继。又如,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市场上资金的供应减少,受此影响,中小企业通过市场来筹集资金的风险增大。要么融通不到资金,要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数量减少,这又进一步增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

(二)利率风险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在市场经济国家,利率是市场化的,利率的高低由市场资金的供给和需求来决定,市场利率的任何变化都会给资金的供需双方带来影响,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进行了多年,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业拆借等一部分市场的利率已经放开,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越来越大,国家利用利率杠杆来调节经济,商业银行也利用利率浮动权来调节经营,降低风险。当国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需要调高利率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将面临融资方面的利率风险,融资成本将增加,融资将变得艰难。从近几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践来看,商业银行对国有大企业贷款的利率上浮范围较小,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范围较大,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为了减少逆向选择和降低道德风险,商业银行要么直接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要么提高其贷款的隐含价格 (如增加担保和抵押等),要么设置更高的贷款条件,这又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加。可见,利率风险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是直接的。

(三)经营风险

由于中小企业对外界经济环境的依存性较大,因而中小企业除对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有着较强的敏感性外,国家经济制度安排,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竞争态势的加剧,都将增大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最终影响到中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那些经营不佳、销售渠道不畅、竞争实力不够或难以实行多元化经营来分散风险的中小企业往往首先受到市场的冲击。而经营风险的增大又使中小企业的经营稳定性遭到破坏,进而更难满足市场融资的条件,融资更加困难。

(四)管理风险

主要表现在,中小企业的管理观念落后,内部管理基础工作缺乏和管理环节薄弱,人员素质不高,对市场的潜在需求研究不够,产品研发的技术力量有限,对市场的变化趋势没有预见性等。由于管理上的种种缺陷,致使中小企业的后劲不足。高开业率和高倒闭率是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从而使得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介入非常谨慎。在我国,中小企业5年淘汰率近70%,30%左右的中小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仅有三成左右具有成长潜能,七成左右发展能力很弱,能够生存10年以上的中小企业仅占1%。因此,中小企业无论是进行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会面临诸多融资障碍,融资风险往往很大。

(五)诚信风险

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是一个普遍现象。有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资本空壳、核算混乱,有的中小企业抽逃资金、拖欠账款、恶意偷税、产品低劣,这在一定程度上都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形象。如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江苏琼花涉嫌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成了众矢之的,华兰生物未上市先预警,伟星股份有重大信息披露被遗漏,新和成涉嫌违规、造假等。相对于大企业的信息公开化和低成本信息的可得性,中小企业的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不透明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很难通过一般渠道获得。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投资人要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就不得不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这一方面加大了银行或投资人的贷款和投资成本,另一方面也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困难,能否融通到资金,能融通到多少资金,

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不确定性。

(六)评级风险

企业信用等级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融资资格、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在我国,中小企业在信用评级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评级机构。现有的对中小企业的评级只是债权人自己建立的评级方法和评级指标,它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并不是很强,因而对中小企业的评级结果往往是偏低的,这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此外,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财务实力弱,负担不起国内外权威评级机构的费用,要么因信用级别低失去融资资格,要么需加大融资成本。

怎样才能使融资收益与融资风险相匹配呢?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用到大量的数学模型才能解释清楚,而这又远远超出了本书的研究范围,在此,作者只用一段通俗的语言加以阐述:首先测算融资的最终收益有多大,然后列举出企业可能支出的融资成本以及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并用经验预测这些风险一旦转变为损失,损失到底有多大。如果融资的最终收益大于这些损失,并且这样的损失企业能够承受,那么企业的融资行为就是可行的,也就基本达到了融资收益与融资风险相匹配。当然,风险的接受程度因企业而异,并没有确定的量上的规定,风险和收益怎样才算匹配还需管理者自己做出判断。

二、融资规模量力而行原则

确定企业的融资规模,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也非常重要。筹资过多,可能造成资金闲置浪费,增加融资成本,或者可能导致企业负债过多,使其无法承受,偿还困难,增加经营风险。而如果企业筹资不足,又会影响企业投融资计划及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之初,要根据企业对资金的需要、企业自身的实际条件以及融资的难易程度和成本情况,量力而行来确定企业合理的融资规模。

融资规模的确定一般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一)资金形式

一般来讲,企业的资金形式主要包括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发展资金。

固定资金是企业用来购买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和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的资金,这些资产的购买是企业长期发展所必需的,但是这些生产必需设备和场所的购买一般会涉及较大资金需求,而且期限较长。中小企业由于财力薄弱应尽可能减少这方面的投资,通过一些成本较少,占用资金量小的方式来满足生产需要。

流动资金是用来支持企业在短期内正常运营所需的资金,因此也称营运资金,比如办公费、职员工资、差旅费等。结算方式和季节对流动资金的影响较大,为此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一定要精打细算,尽可能使流动资金的占用做到最少。由于中小企业本身经营规模并不大,因此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通过自有资金和贷款的方式解决。

发展资金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用来进行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的资金。这部分的资金需求量很大,仅仅依靠中小企业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因此对于这部分资金可以采取增资扩股、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

(二)资金的需求期限

不同的企业、同一个企业不同的业务过程对资金需求期限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比如,高科技企业由于新产品从推出到被社会所接受需要较长的过程,对资金期限一般要求较长,因此对资金的需求规模也大,而传统企业由于产品成熟,只要质量和市场开拓良好,一般情况下资金回收也快,这样实际上对资金的需求量也较少。

中小企业在确定融资规模时一定要仔细分析本企业的资金需求形式和需求期限,做出合理的安排,尽可能压缩融资的规模,原则是:够用就好。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确定筹资规模一般可使用经验法和财务分析法。经验法是指企业在确定融资规模时,首先要根据企业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的不同性质,优先考虑企业自有资金,然后再考虑外部融资。二者之间的差额即为应从外部融资的数额。此外,企业融资数额的多少,通常要考虑企业自身规模的大小、实力的强弱,以及企业处于哪一个发展阶段,再结合不同融资方式的特点,来选择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融资方式。比如,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要进行融资,一般来说,已获得较大发展、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股份制企业,可考虑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融资;属于高科技行业的中小企业可考虑到创业板市场发行股票融资;一些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则可考虑银行贷款融资。再如,对初创期的小企业,可选择银行融资;如果是高科技型的小企业,可考虑风险投资基金融资;如果企业已发展到相当规模时,可发行债券融资,也可考虑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企业战略融资。

财务分析法是指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分析,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管理状况,从而确定合理的筹资规模。由于这种方法比较复杂,需要有较高的分析技能,因而一般在筹资决策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运用。使用该种方法确定筹资规模,一般要求企业公开财务报表,以便资金供应者能根据报表确定提供给企业的资金额,而企业本身也必须通过报表分析确定可以筹集到多少自有资金。

三、控制融资成本最低原则

提起融资成本这个概念就不得不提起资本成本这个概念,这两个概念也是比较容易被混淆的两个概念。

资本成本的经济学含义是指投入某一项目的资金的机会成本。这部分资金可能来源于企业内部,也可能是向外部投资者筹集的。但是无论企业的资金来源于何处,企业都要为资金的使用付出代价,这种代价不是企业实际付出的代价,而是预期应付出的代价,是投入资金的投资者希望从该项目中获得的期望报酬率。

而融资成本则是指企业实际承担的融资代价(或费用),具体包括两部分:融资费用和使用费用。融资费用是企业在资金筹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使用费用是指企业因使用资金而向其提供者支付的报酬,如股票融资向股东支付的股息、红利,发行债券和借款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企业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则融资成本的构成不同。从一般意义上讲,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硬件和软件(专业的统计软件和专业财务人员)的缺乏,他们往往更关注融资成本这个比资本成本更具可操作性的指标。

企业融资成本是决定企业融资效率的决定性因素,对于中小企业选择哪种融资方式有着重要意义。由于融资成本的计算要涉及很多种因素,具体运用时有一定的难度。一般情况下,按照融资来源划分的各种主要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高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财政融资、商业融资、内部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股票融资。

这仅是不同融资方式融资成本高低的大致顺序,具体分析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比如,财政融资中的财政拨款不仅没有成本,而且有净收益,而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则要有较少的利息成本。对于商业融资,如果企业在现金折扣期内使用商业信用,则没有资金成本;如果放弃现金折扣,那么资金成本就会很高。再如,对股票融资来说,其中发行普通股与发行优先股的融资成本也不同。

四、遵循资本结构合理原则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本来源的构成及比例关系,其中债权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构成比例在企业资本结构的决策中居于核心地位。企业融资时,资本结构决策应体现理财的终极目标,即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在假定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企业价值可根据未来若干期限预期收益的现值来确定。虽然企业预期收益受多种因素制约,折现率也会因企业所承受的各种风险水平不同而变化,但从筹资环节看,如果资本结构安排合理,不仅能直接提高筹资效益,而且对折现率的高低也起一定的调节作用,因为折现率是在充分考虑企业加权资本成本和筹资风险水平的基础上确定的。

最优资本结构是指能使企业资本成本最低且企业价值最大,并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积极性的资本结构,企业价值最大化要求降低资本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强求低成本,而不顾筹资风险的增大,因为这同样不利于企业价值的提高。

企业取得最佳资本结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本运营效果,而衡量企业资本结构是否达到最佳的主要标准应该是企业资本的总成本是否最小、企业价值是否最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时的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最大时的资本结构应该是一致的。一般而言,收益与风险共存,收益越大往往意味着风险也越大。而风险的增加将会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因此,企业必须在考虑收益的同时考虑风险。企业的价值只有在收益和风险达到均衡时才能达到最大。企业的资本总成本和企业价值的确定都直接与现金流量、风险等因素相关联,因而两者应同时成为衡量最佳资本结构的标准。

⑹ 我们公司要发行股票融资了,股票是谁来定价,定价的依据是什么啊。

以下回答的情况适用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一般有三条路,配股、定向增发和可转换债券。
问题是如何定价,谁来定价。我主要用例子来回答,理论什么的可以翻书或网络!
首先,配股:
举的是A公司的配股(前几个月发正式公告)为例子
开始呢,这家公司想要融资,就要发公告说,公司怎么怎么了为了如何如何发展一定要多一点资金啦,宣告了融资的开始,也就是发布了融资的可行性公告。
于是就要开始配股啦!发布配股方案,里面就会提及到底用什么比例配股,大约怎么定价,谁来定。
本次配股拟以公司截至2013年9月##日的总股本######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扩大,则配股基数同比例调整,配股比例不变,可配售股数同比例调整。最终配股比例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以上是配股发行数量,按10:3的比例来发行,当然这只是方案,审核前的方案,这个比例是会变的。
之后就会提及到定价方式。
配股价格下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扩大,则配股价格下限为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 股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配股的价格有下限,一般以公司在某个时段的股价均价为基本,之后再折扣,再做调整。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再融资中,配股这种方式的定价主要是以公司原先市价为基准,再打个比如说六折或什么折扣,之后再和保荐人商讨之后根据市场情况作了调整再定下来。
接下来证监会审核,通过之后就会出公告了,在这个时候,每10股配售的比例定下来了,所以发行数量也确定了,价格也会确定下来。
同时要注意,配股的针对发行对象是该股票在公告发出当天下午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哦!

接下来就是,定向增发了:
也继续举栗子来说明一下,到底是怎么定价的。啊当我对这个问题还不懂时,我请教了也是实习的一个师兄,他blabla说了一通理论我还是不懂,他直接让我去看这家B公司的融资收购C公司期间发的公告,一看就明辣。
这个案子比较经典,涉及到并购和定向融资。
B公司以现金加股票购买两个公司,同时要向不超过十个的特定投资者进行非公开的定向融资。
首先,先确定下交易方案,例如对于这两家公司,现金和股票大概是以什么什么比例来购买的,发行多少股,然后要向这些特定投资者融资多少资金,这是交易方案的概况。
那么这么确定要发数量多少的股票 来购买者两个公司呢,就要进行标的资产的估值定价。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C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C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定价依据。
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提出这家公司评估值为多少;之后买卖双方互相友好砍价,最终定下一个双方看着都顺眼的价值来。
由于这个交易是用现金和股票一起结合购买的,而且还会加上对特定的其他投资者进行融资就变成了这个局面:
1、向特定投资者融资的钱,一方面作为购买的现金来用,一方面作为这个交易方案的其他流程的资金。
2、这笔购买的现金,给了C公司的股东,还缺个股票部分没还上。
那么这部分金额的股票,只有确定了价格之后才能确定支付多少股。
于是定价:
定价这方面,首先是欠的股票的价格。这个价格的确定在公告中是这样的:
B向C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B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元/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因此这样就定价了,一般是一段时间公司股价的交易均值。给C公司股东发行股票数量也 确定下来了。
接着就要确定向不多于十个的特定投资者融资的股票定价:
本次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为 #元,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把一段时间段公司股价的交易均价打九折,作为底价,最低价哦!
之后向以下公司类型发邀请信辣!: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 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
发了好几十封,很快有回信(其实是有时间限制的,过期不候的),符合标准的报价登记一下,从最高价排排排排到最低价,就有一个报价区间了。
根据以下标准: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对象按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原前20 名股东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传真时间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的原则确定。
确定了个最符合原则的价格,根据每个公司提供价格和认购金额,确定哪几个公司获得了发行资格。
此时也确定了 对非公开定向融资的特定投资人的融资价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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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某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其股价是怎么定的依据什么而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价越高越好吗

主要根据公司要募集的金额以及拟发行的股份来决定,参考市盈率等来定价

发行肯定是越低越好,但是衡量高低不是看价格,主要是看市盈率

⑻ 企业上市发行定价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股票发行,一般就是公开向社会募集股本,发行股份,这种价格的高低受市场机制的影响极大,取决于公司的投资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超过了票面金额,被称为溢价发行,至于高出票面金额多少,则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这种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体制,就是发挥市场作用,由市场决定价格,但是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 在股票发行价格中,溢价发行或者等价发行都是允许的,但是不允许以低于股票票面的价格发行,又称折价发行,因为这种发行价格会使公司实有资本少于公司应有的资本,致使公司资本中存在着虚数,不符合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另一方面,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实际上就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有负债行为,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溢价发行股票,就是以同样的股份可以筹集到比按票面金额计算的更多的资金,从而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因此,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表现为公司股东的权益,即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编辑本段影响股票发行价格的主要因素本体因素本体因素就是发行人内部经营管理对发行价格制定的影响因素。 一般而言,发行价格随发行人的实质经营状况而定。这些因素包括公司现在的盈利水平及未来的盈利前景、财务状况、生产技术水平、成本控制、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等,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利润水平。在正常状况下,发行价格是盈利水平的线性函数,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时,应以利润为核心,并从主营业务入手对利润进行分析和预测。主营业务的利润及其增长率,是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状况及其对投资者提供报酬水平的基础,利润水平与投资意愿有着正相关的关系,而发行价格则与投资意愿有着负相关的关系。在其他条件既定时,利润水平越高,发行价格越高,而此时投资者也有较强的投资购买欲望。当然,未来的利润增长预期也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买股票就是买未来。因此,为了制定合理的价格,必须对未来的盈利能力做出合理预期。在制定发行价格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利润进行理性估测。 ①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前景。 这是能否给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报酬的基础,也是未来利润增长的直接决定因素。 ②产品价格有无上升的潜在空间。 这决定了发行人未来的利润水平,因为利润水平与价格直接相关。在成本条件不变时,价格的上升空间将直接决定利润的增长速度。 ③管理费用与经济规模性。 这是利润的内含性增长因素。对此要有切实客观的分析。 ④投资项目的投产预期和盈利预期。 投资项目是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很多情况下,未来利润的大幅度增加取决于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 除了利润这一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外,发行人本身的知名度,产品的品牌,是次股票的发行规模也是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重要因素。发行人的知名度高,品牌具有良好的公众基础,就会对投资者产生较大的响应度,产生较大的市场购买需求,因而发行价格可以适度提升;反之,则相反。股票发行规模较大,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票的销售,增加发行风险,因而可以适度调低价格。当然,若规模较小,在其他条件较优时,则价格也可以适度提升。环境因素①股票流通市场的状况及变化趋势。 股票流通市场直接关系到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 在结合发行市场来考虑发行价格时,主要应考虑:第一,制定的发行价格要使股票上市后价格有一定的上升空间。第二,在股市处于通常所说的牛市阶段时,发行价格可以适当偏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一般有资本利得,价格若低的话,就会降低发行人和承销机构的收益。第三,若股市处于通常所说的熊市时,价格宜偏低,因为此时价格较高,会拒投资者于门外,而相对增加发行困难和承销机构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发行人筹资计划的失败。 ②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经济区位状况。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和经济区位条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水平有直接的影响。 以上两个因素之所以对股票发行价格有着直接影响,其原因在于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和经济区位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影响到发行人的未来盈利能力,进而影响到股票发行价格的高低。 就行业因素而言,不但应考虑本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如是成长期还是衰退期等,还应进行行业间的横向比较和考虑不同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在行业内也要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如把发行人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相比,找出优势,特别是和同行业的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得出总体的价格参考水平。同时,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也不容忽视,如有的行业具有垄断性,有的行业市场稳定,有的行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等等,都必须加以详细分析,以确定其对发行价格的影响程度。就经济区位而言,必须考虑经济区位的成长条件和空间,以及所处经济区位的经济发展水平,考虑是在经济区位内还是受经济区位辐射等等。因为这些条件和因素,同样对发行人的未来能力有巨大的影响,因而在发行价格的确定时不能不加以考虑。政策因素政策因素涉及面较广。一般而言,不同的经济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是不同的。 政策因素最主要的是两大经济政策因素:税负水平和利息率。 税负水平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因而是直接决定发行价格的因素。一般而言,享有较低税负水平的发行人,。其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相对较高;反之,则可以相对较低。 利润水平一般同股票价格水平成正比,当利率水平降低时,每股的利润水平提高,从而股票的发行价格就可以相应提高;反之,则相反。在这里,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由发行价格决定的预期收益率水平不能低于同期的利息率水平。 除了以上两个因素外,国家有关的扶持与抑制政策对发行价格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一般都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特别在经济政策方面,国家往往采取对某些行业与企业进行扶持,对某些行业与企业的发展进行抑制等通常所说的产业政策。这样,在制定股票发行价格时,对这些政策因素也应加以考虑。编辑本段股票发行价格方式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股票。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面值发行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时价发行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 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 这种价格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时价发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轻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 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因为股票市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将使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1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中间价发行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现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 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者认购。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行。编辑本段股票发行价格方式的确立(1)市盈率定价法 (2)竞价确定法 (3)净资产倍率法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有三种情况: (1)股票的发行价格就是股票的票面价值; (2)股票的发行价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为基准来确定; (3)股票的发行价格在股票面值与市场流通价格之间,通常是对原有股东有偿配股时采用这种价格。 国际市场上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考公式是: 股票发行价格=市盈率还原值*40% 股息还原率*20% 每股净值*20% 预计当年股息与一年期存款利率还原值*20%编辑本段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要素在国际股票市场上,在确定一种新股票的发行价格时,一般要考虑其四个方面的数据资料: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编辑本段市场化定价方法(一) 以累计投标为主的市场化定价方法 采用累计投标法,让机构投资者参与确定发行价格。 累计投标法源自美国证券市场,市场化的定价在累计投标法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其一般做法是,投资银行先与发行人商定一个定价区间,在招股说明书和分析报告完成以后,分析员和销售员通过逐个拜访、通讯等方式向其客户(主要是机构,如基金等)介绍发行公司的情况及股价定位,由此逐步积累定单,发现不同价格下的需求量。路演结束后,投资银行就能根据定单确定一个基本反映供需关系的价格区间。如果在价格区间范围内认购量很少,就调低发行价格或推迟发行;如果超额认购非常多,就调高发行价格。价格确定后,投资银行在发行时把新股按确定的价格先配售给已订购的大机构,再留出一定比例向公众发售。 运用“回拨机制”让中小投资者间接参与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 “回拨机制”最直接的好处是能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之间建立一种相互制衡的关系。这种关系除了有利于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比例以外,也有利于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因为如果机构投资者提出的新股发行价格偏低,一般投资者可以通过踊跃申购的方式提高超额认购倍率,使得在事先制定的“回拨机制”的规则下机构投资者配售的量减小直至为零,这样就可以防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过低。另一方面,如果机构投资者提出的股票发行价格偏高,一般投资者申购的超额认购倍率势必降低,此时,机构投资者将不得不以较高价格购买股票,这样就可以避免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过高。综合以上两种情况,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回拨机制”能有效地约束机构投资者,使其在股票申购阶段给出相对理性的价格。这种方式实际上间接给了一般投资者影响询价结果的权利。 累计投标法的询价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询价方式主要是网下询价。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累计投标法的询价对象和询价方式都有改进的必要:第一,我国证券市场散户人数众多,如果仅对机构投资者询价,可能会使询价结果不具有代表性;第二,我国股票市场基础设施采用的是最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交易所的交易、登记和清算系统十分完善,运作效率高于国际成熟市场,这能极大地降低通过网上询价方式向个人投资者询价的难度和成本。所以在我国的证券市场,累计投标法可采用网上网下同时询价的方法,让中小投资者直接参与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 (二) 议价法的定价方法 这是指由股票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议定发行价格时,主要考虑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高低(通常用平均市盈率等指标来衡量)、市场利率水平、发行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发行公司的风险水平和市场对新股的需求状况等因素。一般有两种方式: 固定价格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新股公开发行前商定一个固定价格,然后根据这个价格进行公开发售。在我国台湾省,新股发行价格是根据影响新股价格的因素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的。市场上惯用的计算公式为: P=A×40%+B×20%+C×20%+D×20% 其中:P=新股发行价格 A=公司每股税后纯收益×类似公司最近3年平均市盈率 B=公司每股股利×类似公司最近3年平均股利率 C=最近期每股净值 D=预计每股股利/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在美国,当采用尽力承销方式销售时,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也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发行人和投资银行在新股发行前商定一个发行价格和最小及最大发行量,股票销售开始,投资银行尽力向投资者推销股票。如果在规定时间(一般为90天)和给定价格下,股票销售额低于最低发行量,股票发行将终止,已筹集的资金返还给投资者。 市场询价方式。这种定价方式在美国普遍使用。当新股销售采用包销方式时,一般采用市场询价方式,这种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一般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根据新股的价值(一般用现金流量贴现等方法确定),股票发行时的大盘走势、流通盘大小、公司所处行业股票的市场表现等因素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区间。第二,主承销商协同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路演,向投资者介绍和推介该股票,并向投资者发送预订邀请文件,征集在各个价位上的需求量,通过对反馈的投资者的预订股份单进行统计,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对最初的发行价格进行修正,最后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三)竞价法定价方法 这是由各股票承销商或者投资者以投标方式相互竞争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具体实施中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网上竞价。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按集中竞价原则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新股竞价发行申报时,主承销商作为唯一的“卖方”,其卖出数为新股实际发行数,卖出价格为发行公司宣布的发行底价,投资者作为买方,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进行申报。 第二种:机构投资者(法人)竞价。新股发行时,采取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法人投资者竞价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一般由主承销商确定发行底价,法人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意愿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股数,申购结束后,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法人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事先确定的累计申购数量与申购价格的关系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第三种:券商竞价。在新股发行时,发行人事先通知股票承销商,说明发行新股的计划、发行条件和对新股承销的要求,各股票承销商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定各自的标书,以投标方式相互竞争股票承销业务,中标标书中的价格就是股票发行价格。 从市场化发行制度下新股定价的原则来衡量,议价法和竞价法都试图使新股的发行价格反映股票本身的价值和市场的供求关系。在用议价法定价时,新股发行价格是在按股票投资价值确定的基础价格之上进行反复修正后确定的,修正的主要依据是行业平均市盈率或者几家相似公司的市场平均市盈率以及路演时投资者对新股价格的反馈信息。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上,平均市盈率水平基本上反映了市场对该类股票的需求状况,而路演推介则是直接面向市场以征集市场需求量,从这个角度看,议价法可以看成是以股票价值为基础,通过“模拟”市场需求状况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定价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承销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竞价法虽然有各种不同的方式,但都是以股票价值作为发行底价,以此为基础由承销商或者投资者进行竞价,是一种“直接”的市场化定价方式,只是参加定价的市场主体及其范围存在差异。|||新股发行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其询价方式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 初步询价一般是指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保荐机构应在初步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初步询价和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外,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 累计投标询价一般是指在发行中,根据不同价格下投资者认购意愿确定发行价格的一种方法。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向询价对象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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