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企业年金的问题
下面一一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职工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时才可以领取。如果你中途辞职,一般情况下是取不出来的,但是你已经缴纳的部分也不会消失,直到退休时领取。如果你再找了新的单位,新的单位也建立了企业年金,你可以办理转移。
2、企业年金具体缴纳方式,要看你们公司的企业年金计划方案是如何规定的,每个企业都不太一样。像联想公司的企业年金,就是企业和员工1:1,各缴一半,到最后都归于员工个人账户。
3、企业年金采取的是信托制,也就是说企业年金基金是企业委托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缴纳以后的基金管理基本上企业不插手。因为这是职工的养老钱,所以它的安全至关重要,社会保障部等监管部门专门制定了法规,规范这个事情。企业年金基金不在企业倒闭之后的清算之列,也就是说企业年金是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财产,谁也不能动。
『贰』 企业年金投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年金投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年金投资总量规模小
近年来,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不断增加,于2016年突破万亿。2019年我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1798
5.33亿元,我国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0865亿元,企业年金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1.82%,比重较小。
(二)企业年金投资组合规模较小
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过度分割,投资组合规模较小。截至2019年底,企业年金实际运作资产达到
1.79万亿,投资运作满全年的投资组合共3600个,其中单一计划组合3408个,平均规模为
4.5亿;集合计划组合173个,平均规模为9亿,低于同期公募基金规模。
(三)企业年金投资收益不稳定
企业年金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在运营过程中需要一种较为稳定、收益合适的投资渠道。国内可供投资的产品有存款、债券、基金、股票、养老金产品等,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必须经由专业的投资公司完成。不同的投资公司的管理能力、不同的投资经理的投资能力、同一投资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一组合的不同投资期间投资策略相差很大,加之经济状况的影响,使得企业年金发展受到影响。
(四)企业年金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自主缴纳,遵循信托法原则。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但是这些法律在颁布时,整个信托制度不够成熟,未对企业年金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也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配套法规。在企业年金的开展和具体运营中缺乏相对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五)企业年金风险防范能力较弱
企业年金的投资行为主要由具有资质的投资管理人来完成。不同的投资管理人,其业务范围、管理水平、风险评估能力各不相同,且容易受到投资经理的个人投资能力和偏好影响,长期运营能力缺乏制度保证,运营过程风险较多。受托人是投资运营过程的重要角色,而受托人的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受托人重经营、轻管理,受托能力严重不足,使得受托人功能的空心化,这些都是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来源:科教创新与实践2021年2期
『叁』 年金计划的如何建立一个卓越的企业年金计划
随着我国企业年金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省市税收优惠政策的频频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考虑为本企业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在本行业中的竞争力。但是,大多数企业对在新的法规框架下如何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却不是十分清楚,本文旨在帮助企业了解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大致步骤。
首先,企业要审查自身是否符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条件,即是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是否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和是否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等。如符合上述要求,企业要和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的决策。
第二,企业确定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应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包括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中止缴费的条件等内容。企业可自行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也可聘请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提供企业年金计划设计的咨询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三,企业还应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将出具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含登记号),该确认函是以后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为企业年金基金开立相关账户所需要的重要文件。
第四,企业年金方案生效,企业确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企业年金方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企业即可确定本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正式运作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可以由企业内部成立的理事会担任,也可以选择外部法人受托机构。从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现状来看,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是较快速、实际和可行的方法。企业年金理事会是指在发起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内部设立,依托年金计划存在,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特定自然人集合。年金理事会作为企业年金的受托人需符合以下规定:一是年金理事会须在内部设立并依托年金计划存在,企业外部的自然人集合、其他企业的年金理事会不得成为本企业年金受托人;二是年金理事会为特定信托目的存在,企业内其他性质的理事会也不得担任企业年金的受托人;三是年金理事会主要由企业内部职工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四是年金理事会理事是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事务。
第五,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人)选择本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个人账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受托人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确定委托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在选择账户管理人时主要应考虑其企业信誉、账户管理经验、账户管理系统的先进性和方便性、服务水平等因素;在选择投资管理人时主要应考虑其资本实力、企业信誉、投资管理的业绩、服务水平等因素;在选择托管人时主要应考虑其资本实力、企业信誉、托管经验、服务水平、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
第六,企业年金计划进入正式运作阶段。企业年金理事会选择好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后,企业年金计划就可以正式开始运作实施。在企业年金计划运作过程中,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各自承担的职责如下:
1、企业年金理事会主要承担下列职责: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接受委托人(企业)、受益人(职工)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等等。
2、账户管理人主要承担下列职责: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计算企业年金待遇;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等等。
3、托管人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根据投资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等等。
4、投资管理人主要承担下列职责: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投资管理报告等等。
以上是企业在新法规框架下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大致要经历的步骤。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企业年金运作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实际运作过程中企业、尤其是企业年金基金各个管理运营机构,会面临很多纷繁芜杂的细节问题,我们相信,在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之下,这些问题必将得到良好的解决,为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肆』 什么是企业年金,是干什么用的可以投资吗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规定企业年金必须采用信托模式对资金进行管理,是可以投资的,但必须委托一个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人再委托投资管理人来对企业年金进行投资。其具体的资金运作,企业是不参与的
『伍』 企业年金选择投资组合方案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编辑本段]企业年金的类型一般来说,企业年金基金可分为设定缴存基金和设定受益基金,不同的基金类型所遵循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一)设定缴存基金设定缴存基金为每个计划参与者提供一个个人账户,并按照既定的公式决定参与者的缴存金额,并不规定其将收到的福利的金额;将来在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个人所收到的养老金福利仅仅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缴存金额、这些缴存金额的投资收益以及可被分摊到该参与者账户的其他参与者罚没的福利。这样基金的主办者(企业)承担了按预先的协议向职工个人账户缴费的责任。当职工离开企业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随之转移,进入其他企业的企业年金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职工更换工作的成本,促进了人力资源的流动。设定缴存基金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因为企业仅承担按期向账户缴费的义务,不承担职工退休后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也不承担与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将由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机构或基金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企业向基金管理者缴存的资产不再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企业当期应予确认的养老金成本是企业当期应支付的企业年金缴存金,确认的养老金负债是按照基金规定,当期及以前各期累计的应缴未缴企业年金缴存金。(二)设定受益基金设定受益计划是基金主办者(企业)按既定的金额提供养老金福利的企业年金;福利的金额通常是一个或多个因素的函数,如参加者的年龄、服务年数或工资水平;该福利既 可以是一笔年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在这一基金下,按期足额支付养老金的责任由基金主办者承担,如果到期不能按照原先的约定支付养老金,则违约责任亦应由基金主办者承担,换言之,基金主办者承担了不能足额支付的风险、投资失败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一系列风险;而该基金的参与者如果提前离开企业,则他过去服务所赚得的养老金福利很有可能部分、甚至全部丧失。由于设定受益基金需要涉及大量的精算假设和会计估计,如职工未来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年数、剩余服务年限、未来工资水平、能够领取养老金的职工人数的折现率等,故其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养老金成本除当期服务成本外,还涉及过去服务成本、精算利得和损失和利息费用等项目。企业对职工的养老金义务符合负债的定义,因此,理应确认为企业的一项养老金负债。养老金负债是企业采用一定的精算方法、估计合适的折现率所计算出的未来需要支付的养老金总额的折现值。[编辑本段]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应选择经劳动保障部认定的运营机构管理。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和职工合计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编辑本段]企业年金的作用有些人认为,企业年金是企业的一种福利。其实,企业年金与企业福利有本质上的不同。福利是当期消费,企业年金是未来消费,企业年金的消费权利发生在退休之后;福利体现公平,企业年金体现效率;企业的福利项目一般与生活需求等物质条件直接相关,与人的地位、级别没有关系,福利标准对事不对人,企业年金则不同,重点体现效率,企业经济效益好坏、个人贡献大小等,都可以导致企业年金水平不同;福利属于再分配范畴,企业年金仍然属于一次分配范畴。所以说企业年金是一种更好的福利计划,它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同时,为企业解决福利中的难题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真正起到了增加企业凝聚力、吸引力的作用。(一)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最终是人的竞争。但是,伴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才流动机制已逐步形成,企业有选择人才的权利,个人也有择业的自由,人才的合理流动已成为时代的潮流。因此,企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解决员工的医疗、养老、工伤及亡抚恤等问题,有利于落实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市场竞争力,从而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同时,又切实保障了员工利益,稳定了现有员工队伍,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二)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设计具有差异性的年金计划,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根据期望理论,当员工认为努力会带来良好的绩效评价时,他就会受到激励进而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设计年金计划时,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年金保险的灵活性特点,打破传统薪酬福利的“平均主义”原则,对于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职级、不同岗位、不同贡献的员工提供不同的保障计划,服务年限长、职级高、岗位技术含量高、贡献大的员工的保障额度更高,保障计划更全面。而服务年限短、职级低、岗位技术含量低、贡献小的员工的保障额度较低,保障计划较单一。建立差异化的企业年金制度,可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激励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自身的最大潜力,为企业的发展多做贡献。(三)通过年金计划中“权益归属”的设定,利用福利沉淀实现有效激励,留住人才。很多企业在用高薪酬福利制度实现激励的同时,用期权的形式作一些规定以起到留住人才、长期规划的目的。在企业年金的计划中,设定权益归属方案,规定服务满一定的年限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年金权益,与即时兑现的奖金福利相比,企业年金即使员工得到了鼓励,又达到了类似期权的良好效果,而且操作上又比期权要简单、方便得多。同时,设制权益归属还将与未来国家可能设立的递延纳税政策很好地衔接。(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同时,利用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为企业和个人合理节税。可将企业年金分成两个阶段,分别讨论如何通过避税增加企业福利的问题。第一阶段为缴费、增值期间。假定企业购买年金保险,除了可充分利用国家财税政策,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假定企业进行其他投资形式相比,在假定投资收益率相同的情况下,由于保险作为复利计算,只在最终扣除相关税金,而其他投资每年都将扣除相应的所得税,因此年金保险与其他投资形式相比,将会获取更大收益。第二阶段为领取期间,将保险储蓄转换为养老金。个人收入一生均匀化可使企业福利最大化。假设企业给其员工一生的福利费用总额一定,其员工建立的企业年金由于权益归属或权益实现的原因,在年金领取之前是不交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根据现行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征缴办法来看,个人收入调节税将在年金领取时征收。如果市场利率与资金增值率相同,现值相同的资金分不同时期的现金流入,最后的终值必然相等。但由于退休后总收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企业年金收入)相对下降,从总量上看,可节约相当数量的税金。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其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企业年金被称为“第二支柱”,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三个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继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已走向规范化运作,越来越多的企业走上了年金制度这条道路,它必将对现代企业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编辑本段]企业年金的风险识别及管理就我国的现状来看,企业年金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社会公众对企业年金的关注度还不够,一些政策、法规的缺位阻滞了企业和职工积极发展和参与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在这其中,企业年金的风险识别及管理是我们要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风险管理技术导入企业年金的管理流程就显得十分必要了。(一)企业年金的风险识别企业年金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种类有很多,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和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或账户管理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风险。信用风险根植于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之中。在这种“信托———委托”关系链中,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信用风险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一项企业年金计划运行的成败与否,所以信用风险是进行企业年金风险管理时首先要考虑的风险。而信用风险最终表现形式是违约。投资风险是指在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投资时,由于市场整体或单只证券的波动性所造成的未来收益不确定性,特别是投资收益低于目标值甚至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在企业年金的运作流程中,投资管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一旦投资失败将会直接影响受益人的经济利益,甚至会导致整个年金计划的失败,而且投资风险是和投资人的信用风险联系在一起的,投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会引发信用风险。(二)企业年金的风险管理策略企业年金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制度安排以及这些制度的运作效率是影响风险管理效果的关键。1、信用风险管理。政府应该对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设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度。企业年金的监管机构要制定全面和详细的规则,对申请从业的机构的资本规模、治理结构、人员素质、资信水平、经营业绩等各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不具备资格的申请机构排除在外,从源头上预防信用风险的发生。对于在运行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机构,要坚决取缔其相关从业资格并给予严厉惩罚。为了从根本上避免某些违规机构和人员到异地从业的现象发生,监管部门还应当逐步建立企业年金从业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并与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相关信息系统联网,互通信息。要明确界定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旨在预防从业机构之间出现利益勾结而损害企业年金受益人的利益。建立严密的相互制衡机制。例如,托管人如果发现投资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它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及时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对于金额很大的企业年金应当选择多个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以分散信用风险。这属于损失抑制的措施,主要是确保一旦某个投资管理人出现信用危机,也不至于导致整个企业年金计划全盘失败,从而把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2、投资风险管理。明确禁止某些风险极大的投资行为,直接进行风险回避。例如,规定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等。对企业年金的各种投资工具的比例做出规定,限制股票等高风险工具的投资比例。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这类规定是一种损失抑制措施。对企业年金实行有计划的风险自留。风险自留属于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有计划的风险自留是指风险管理者察觉到了风险的存在,估计到了该风险造成的期望损失,决定以其内部资源(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来对损失加以弥补的措施。企业年金采取有计划的风险自留的方式包括: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每年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的受托人也应当按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投资风险准备金不足而造成的重大亏损。3、综合性风险管理。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当完善各自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的一种基础性的风险管理制度,它的有效运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发现和化解这些机构本身遇到的外部风险,阻断风险传递链条,从而降低企业年金运作的整体风险。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发现从业机构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把各种风险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每季度和年度结束后规定的时限内,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账户管理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托管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管理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相应地,应同时建立起定期审计的制度。委托人每年应聘请会计师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把审计的结果作为对相关当事人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定期风险评估制度。企业年金面临的风险种类以及发生的频率、程度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当前实施的风险管理措施也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而应该根据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进行调整。所以,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应当定期(如每季度)对整个企业年金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检查现有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委托人提交风险评估报告。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通过建立第三方担保的方式为企业年金的受益人设置一道安全屏障,这也是一种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实质上是对企业年金进行风险转移。随着我国养老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近几年来企业年金发展迅速,并且存在着进一步加速发展的趋势,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企业年金制度正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不成熟、不完善,如何对规模和覆盖范围日益扩大的企业年金在其建立、管理和投资等方面加以适当引导和正确规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编辑本段]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 )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 )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 )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编辑本段]企业年金的类型(一)根据法律规范的程度来划分,企业年金可分为自愿性和强制性两类。1.自愿性企业年金。以美国、日本为代表,国家通过立法,制定基本规则和基本政策,企业自愿参加;企业一旦决定实行补充保险,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运作;具体实施方案、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由企业制定或选择;雇员可以缴费,也可以不缴费。2.强制性企业年金。以澳大利亚、法国为代表,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所有雇主都必须为其雇员投保;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筹资方法等完全由国家规定。(二)根据待遇计发办法来划分,企业年金可分为缴费确定和待遇确定两种类型。1.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少缴或不缴费),职工退休时的企业年金水平取决于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其基本特征是:(1)简便易行,透明度较高;(2)缴费水平可以根据企业经济状况作适当调整;(3)企业与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免予征税,其投资收入予以减免税优惠;(4)职工个人承担有关投资风险,企业原则上不负担超过定期缴费以外的保险金给付义务。2.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基本特征是:(1)通过确定一定的收入替代率,保障职工获得稳定的企业年金;(2)基金的积累规模和水平随工资增长幅度进行调整;(3)企业承担因无法预测的社会经济变化引起的企业年金收入波动风险。[编辑本段]企业年金投资范围年金缴款可以交给信托管理人或者其他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年金在IFRS中有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大类,其中设定提存计划的处理基本与补充养老保险一致。设定受益计划在国内的法规中未作规定,实务上国内目前也没有,所以准则中对此未作规定。企业年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历史进程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发展迅速,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近1000亿元,企业年金基金安全、合理运用资金的需求十分迫切。早在2004年,工商银行企业年金就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此后,所有金融机构的企业年金都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市投资。截至2006年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工行和招行的企业年金托管量逾215亿元,同年全国银行间债券托管量高达9.25万亿元。但非金融类企业年金基金一直被挡在门外。2007年2月28日,千亿企业年金获准投资银行间债市,央行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的发布为企业年金基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安全、有序地进行债券投资、交易奠定了制度基础。[编辑本段]延伸: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源自于自由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是一种属于企业雇主自愿建立的员工福利计划。企业年金,即由企业退休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
『陆』 企业年金信托业务的特征是什么
第一,说句“废”话,企业年金信托与企业年金基金不同;
第二,企业年金信托业务的重大特征就是信托财产是企业年金;
第三,由于企业年金是养老的保命钱,而且是长期缴纳、不断积累的,对管理的独立性(避免被挪用以及侵吞)和投资的安全性(比增值更重要的是保值)等方面要求很高。因此,企业年金信托对受托人的要求较高。
其他从略~
『柒』 企业年金的问题
企业缴费是如何归属给员工个人的?
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后,员工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个专门账户。这个账户下又分为三个子账户:个人缴费子账户和历史缴费子账户的积累额及其投资收益属于员工个人;企业缴费子账户积累额及其投资收益,区别以下情况归属员工个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全部归属个人:
---达到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前退休(职)的;
---在职去世的;
---出国(境)定居的;
---因企业经营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如企业重组、改制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完全不归属个人:
---员工未与单位协商一致而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按照《北京市邮政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被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3)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经市公司批准,根据员工截止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其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实际缴费年限,按下列标准分别确定权益归属比例: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归属比例为零;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6年的,归属比例为50%;缴费年限满6年不满7年的,归属比例为60%;缴费年限满7年不满8年的,归属比例为70%;缴费年限满8年不满9年的,归属比例为80%;缴费年限满9年不满10年的,归属比例为90%;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归属比例为100%。
参加企业年金后离开单位怎么办?
员工变动工作单位并且参加了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时,年金个人账户已积累并归属的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员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年金制度的,个人账户在原单位保留,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到退休时或其他可领取条件下仍不具备转移条件的,由北京邮政核准支付企业年金待遇。个人账户保留后,员工个人需自行承担各项管理费用。
企业年金怎么查询呢?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是通过企业年金网站系统查询个人账户。那么企业年金查询个人账户里都可以查询哪些信息呢?大家保保险网将在本文为您介绍。
上述五项是企业年金查询个人账户中查询次数较多的栏目,除此之外,您也可以在企业年金查询个人账户中查询权益变动、对账单等信息。
『捌』 企业年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范围
年金缴款可以交给信托管理人或者其他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年金在IFRS中有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大类,其中设定提存计划的处理基本与补充养老保险一致。设定受益计划在国内的法规中未作规定,实务上国内也没有,所以准则中对此未作规定。
企业年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历史进程。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发展迅速,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近1000亿元,企业年金基金安全、合理运用资金的需求十分迫切。
早在2004年,工商银行企业年金就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此后,所有金融机构的企业年金都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市投资。截至2006年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工行和招行的企业年金托管量逾215亿元,同年全国银行间债券托管量高达9.25万亿元。但非金融类企业年金基金一直被挡在门外。
2007年2月28日,千亿企业年金获准投资银行间债市,央行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的发布为企业年金基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安全、有序地进行债券投资、交易奠定了制度基础。
基金的投资限制
企业年金实行的是完全的市场化运营,为了维护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国家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做了严格的限制。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企业年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但可进行短期债券回购。
据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40%。
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保险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债券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95%。
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其中,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国资委将直接持有上市央企股权。
『玖』 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有什么作用,如何享受企业年金
年金 就是等额,定期的系列收支.例如付款赊购,分期偿还贷款,发放养老金等还有什么递延年金,永续年金等.我想买本财管书都会有的年金保险,是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在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将年金统称为养老金。在我国香港特区,所谓年金亦是指退休养老金,有时也称为"公积金",香港的寿险公司、银行和基金会都可以承办公积金保险业务。传统的年金是在退休年龄或是先于退休年龄时提供一笔固定收入,一到规定年龄,领年金者即可领取等额分期支付的固定年金,通常直到领取年金者逝世为止,以回收一次性支付或按年度支付的保险费。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 一 )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 二 )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 三 )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企业年金的类型
(一)根据法律规范的程度来划分,企业年金可分为自愿性和强制性两类。
1.自愿性企业年金。以美国、日本为代表,国家通过立法,制定基本规则和基本政策,企业自愿参加;企业一旦决定实行补充保险,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运作;具体实施方案、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由企业制定或选择;雇员可以缴费,也可以不缴费。
2.强制性企业年金。以澳大利亚、法国为代表,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所有雇主都必须为其雇员投保;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筹资方法等完全由国家规定。
(二)根据待遇计发办法来划分,企业年金可分为缴费确定和待遇确定两种类型。
1.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少缴或不缴费),职工退休时的企业年金水平取决于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其基本特征是:(1)简便易行,透明度较高;(2)缴费水平可以根据企业经济状况作适当调整;(3)企业与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免予征税,其投资收入予以减免税优惠;(4)职工个人承担有关投资风险,企业原则上不负担超过定期缴费以外的保险金给付义务。
2.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基本特征是:(1)通过确定一定的收入替代率,保障职工获得稳定的企业年金;(2)基金的积累规模和水平随工资增长幅度进行调整;(3)企业承担因无法预测的社会经济变化引起的企业年金收入波动风险。
企业年金投资范围
年金缴款可以交给信托管理人或者其他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年金在IFRS中有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大类,其中设定提存计划的处理基本与补充养老保险一致。设定受益计划在国内的法规中未作规定,实务上国内目前也没有,所以准则中对此未作规定。
企业年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历史进程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发展迅速,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近1000亿元,企业年金基金安全、合理运用资金的需求十分迫切。
早在2004年,工商银行企业年金就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此后,所有金融机构的企业年金都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市投资。截至2006年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工行和招行的企业年金托管量逾215亿元,同年全国银行间债券托管量高达9.25万亿元。但非金融类企业年金基金一直被挡在门外。
2007年2月28日,千亿企业年金获准投资银行间债市,央行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的发布为企业年金基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安全、有序地进行债券投资、交易奠定了制度基础。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源自于自由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是一种属于企业雇主自愿建立的员工福利计划。
企业年金,即由企业退休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
(Annuity)在一人或数人之一生中,或仅是一段特定期间中,每隔一段固定时段所支付之约定金额。此外,本名词亦可用简称提供这种安排之契约。 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记者何雨欣、李延霞)记者1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通知,就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扣缴个税等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通知称,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称,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通知指出,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应按企业统一计提年金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年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强调,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独建账,集中管理,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全额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
税务总局相关人士指出,在近一段时间开展的2009年度税务总局部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过程中,很多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在执行中提出诸多问题,此次发布通知中的相关内容是对这些问题的明确。
『拾』 企业补充性保险(如企业年金)
企业之间的竞争,其实质就是对人才的竞争。企业年金制度作为一种补充的养老保险计划,被称作是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在世界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的今天,企业年金计划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和采用。在国外,年金、股票和期权一起被称为企业留住人才的三副“金手铐”。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年金是一种具有递延性质的激励模式,它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的长期契约,有利于增加企业和职工的长期人力资本投资,减少或克服企业和职工的“短期化”行为。企业年金制度建设直接影响到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企业薪酬激励制度、人力资本投资和财务决策。
因此,企业年金制度建设能较好地把员工个人利益与其个人对企业的贡献度或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我国企业员工和高管的年金观念普遍淡薄,对企业年金缺乏必要的了解,有的甚至一无所知,还有的把年金和年薪混为一谈。
从政府的角度看,现阶段我国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的性质依旧不清,定位依旧不明,政策界限比较模糊。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也存在偏差,他们一是担心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加大企业支出,影响利润;二是他们看不到企业年金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有的认为企业为社会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已付出很多,建立企业年金将进一步增加企业负担,企业没有责任支付这笔“额外”的费用;有的认为与其让员工未来才能享受到企业年金的福利,还不如直接向员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或者奖金等即期福利,后者的激励效果更明显。从职工的角度来说,长期以来,我国员工信奉“养儿防老”、“储蓄养老”,普遍缺乏对制度性养老的基本认识。年金费用的缴纳引起员工每月工资收入减少,一些员工误以为是企业额外收取的费用。还有些员工缺乏对未来养老保障进行投资的长远观念,故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不高。我国建立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正处于探索阶段,在人员、机构、产品等方面都难以满足年金市场投资的需要。首先,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产品,我国还不够发达的资本市场难以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渠道,对个性化和多样化年金产品的设计和提供形成了严重制约。
其次,缺乏有经验的基金管理人才和专业机构。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需要大量的投资、服务、风险管理、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再次,企业年金托管综合费用高也进一步降低了投资收益率,出现投资收益低于同期银行储蓄和国债利率的非正常现象,致使一些企业年金过度依赖缴费而不是投资绩效,最终将影响企业年金的支付能力。此外,企业年金投资渠道的狭窄,阻碍了高投资回报的获得,进一步削弱了企业年金的吸引力。
(三)企业年金的管理不够规范
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主要采用三种模式:企业自办模式。是在企业的大财务账下开立企业年金账户,当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难以控制被挪用的风险。
社保机构经办模式。由社保机构收取、管理、经营、发放企业年金。该模式的弊端在于监管与运营合一,没有披露信息的强制性,企业和员工对资金的投资、收益、分配等一无所知,更谈不上监管。保险公司模式。由保险公司负责设计企业年金计划,并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资产,通常以团体养老年金保险的形式体现。这种模式下,企业年金资产与保险公司的资产没有截然分开,也难以保证年金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且存在管理成本高、基金运用渠道少等缺陷。
未得到普遍体现
由于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尚未落实或力度不够,许多有实力、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尚处于观望态度。
国外实践经验证明,对企业年金缴费实行免税或推迟征税,是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大多数国家(如美、英、日等国)一般在企业和职工缴纳年金费用及年金基金投资这两个环节免税,只在退休职工领取企业年金时进行征税。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和职工都享受到税收优惠,有利于企业年金的发展。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源头上应以税收优惠政策拉动,资产运作中应以风险控制,但我国的企业需求没有释放,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出台,投资环境不理想,监管体系尚未建立,配套法规缺失。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从制度层面调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建立企业年金,宏观上旨在减少国家财政的负担,微观上旨在帮助一个企业解决其职工养老问题,从而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这对企业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政府应当从税收层面上给予企业年金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尽快研究出台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并完善相关法规,促进企业年金和个人自愿性养老保险发展,并鼓励其通过专业化的投资机构投资资本市场,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
(五)采取区域推进式企业年金发展战略作为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企业年金要走各地区全发展的道路,绝不能因为经济水平落后就放弃建立与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否则当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下降后人们将失养老的第二重保障。由于现实状况的约束,我国企业年金制的全国施行不可能一蹴而就,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发展水平有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企业年金在我国的覆盖进程。为此,应当首先选择效益好、具有长期发展能力的企业作为试点先建立,然后再逐步展开发展到大部分企业。可以首先选择石油、石化、电力、航空等大型企业作为试点先行,这类企业不仅规模大、效益好,有建立企业年金的能力,而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职工对企业的信赖程度高,具有建立企业年金的需求,因此,有利于企业年金的顺利建立和运行;其次在此基础上再推广到中小型企业,在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中小企业较为密集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联合起来举办企业年金计划。由于这些参与联合的中小企业是通过地域联系起来,受相同地理环境的共同影响,对企业年金计划的需求具有一定的一致性,而且相同的地理环境有助于各个企业在建立联合年金计划以后,保持密切的联系,并根据当地的环境特点和职工需求,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联合企业年金计划。然后再逐步发展到大部分企业,这样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扩大企业年金在我国的覆盖率。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