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的主要特征可以从什么角度分析
我国关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ABCDE)等法律和部门规章中。 A. 《反洗钱法》 B.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C.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D.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E.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保存管理办法》
⑵ 从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特征来看 以下哪些情形可能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
从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特征来看 以下哪些情形可能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
有三种:
1.长期闲置的帐户仅保有最低余额,突然间接收一笔存款或一系列存款,随后每日提前现金存款,直到所存资金全部提取完毕
2.用新成立的法人实体名义开立帐户,而存入该账户的存款金额与该实体创办者的收入相比,远超出其预期存款水平
3.同一个人开立多个账户,存入多笔小额存款,而总额同其预期收入不相符
⑶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所称的恐怖融资包括哪些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
(一)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回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答产。
(二)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三)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四)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⑷ 什么是恐怖融资
恐怖融资与洗钱密切相关,恐怖融资是指以下行为: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收集、占有和使用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财产; 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和恐怖分子、恐怖分子犯罪的; 拥有、使用和收集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财产用于恐怖主义和恐怖主义犯罪; 为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占有、使用和收集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财产。
拓展资料:
从合法来源筹集资金
1、慈善机构
慈善机构或非营利机构具有使其对恐怖分子特别有吸引力的或容易被恐怖融资滥用的特点。他们享有公众的信任,获得了可观的资金来源,并且他们的活动往往是现金集中型的。此外,一些慈善机构全球运作的架构,为恐怖组织在其恐怖活动附近地区从事国内或国际性质的金融交易提供了便利。
2、合法经营
合法企业的收益,也可以被用来作为支持恐怖活动的资金来源。例如,真主党在黎巴嫩各地经营着大约50家医院,他们不仅可以利用这些医院进行洗钱,还可以通过其盈利来筹集恐怖资金。从经验上判断,在不需要正式的职业资格(如相关资格证书),并在创业期不需要大量投资的行业或领域,恐怖融资风险相对较高。在销售报告和实际的销售难以核实,以及现金大量集中的企业,企业可能挪用资金支持恐怖活动的风险相对更大。
3、自筹资金
在某些情况下,恐怖组织从内部收入来源获得资助,包括家庭和其他非犯罪收入来源。单个恐怖分子或其所在组织利用储蓄、借贷或其控制企业的收益来获得发动一系列攻击所需要的大量资金。高度分散并自筹资金的恐怖组织,其可由一个不直接参与策划或实施攻击的相对独立的外部财务人员协调资金。2005年7月7日针对伦敦交通系统袭击事件的官方报告阐述:“迹象表明实施袭击的小组是自我筹资的。没有任何关于外部来源收入的证据。”
⑸ 哪些行为属于恐怖融资行为
恐怖融资的来源大体分为两种类型:从上面融资,即从有关政权、商业实体、慈善机构以及通过金融体系的集中大规模财务支持;从下面融资,即恐怖分子以小规模、分散形式筹款,例如恐怖分子自己通过就业或领取福利金自筹经费。
法律分析
恐怖组织通过合法来源获得相当大的支持和资助,包括慈善机构、企业,或恐怖分子及其同伙通过就业、储蓄及社会福利自筹资金。这包括合法资金,例如资金源自慈善机构、政府补贴或从社会福利收集而来,转移服务于非法激进的目的,例如招募恐怖分子或从事恐怖活动。慈善机构或非营利机构具有使其对恐怖分子特别有吸引力的或容易被恐怖融资滥用的特点。他们享有公众的信任,获得了可观的资金来源,并且他们的活动往往是现金集中型的。此外,一些慈善机构全球运作的架构,为恐怖组织在其恐怖活动附近地区从事国内或国际性质的金融交易提供了便利。合法企业的收益也可以被用来作为支持恐怖活动的资金来源。在某些情况下,恐怖组织从内部收入来源获得资助,包括家庭和其他非犯罪收入来源。单个恐怖分子或其所在组织利用储蓄、借贷或其控制企业的收益来获得发动一系列攻击所需要的大量资金。高度分散并自筹资金的恐怖组织,其可由一个不直接参与策划或实施攻击的相对独立的外部财务人员协调资金。恐怖分子利用犯罪活动筹集资金的范围包括从罪行较轻的欺诈行为到罪行严重的绑架勒索、武装抢劫等有组织犯罪。判断恐怖组织是否通过犯罪活动来筹集资金是很困难的,难以确定犯罪行为是要为恐怖活动筹资还是仅仅只为获得犯罪活动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五)其他恐怖活动。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⑹ 从融资目的划分,恐怖融资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从融资目的来划分恐怖融资的表现形式分别是资助恐怖主义或恐怖活动的融资行为和资助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的融资行为。这两种表现形式的定义范围分别是:
1,资助恐怖主义或恐怖活动的融资行为指的是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2,资助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的融资行为指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这一类的类融资行为范围较第三类融资行为更加广泛。
拓展资料:
一、 恐怖融资的表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 第一类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自身的融资行为。是指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因此,只要该客户被确定为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那么他在金融机构保有的全部资产和其他形式的财产,都属于恐怖融资范畴。
(二) 第二类是其他组织或个人协助恐怖活动的融资行为。指的是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这个金融机构就得需要从各类有关信息中分析提炼,了解客户资金用途,才能有效甄别客户交易是否属于恐怖融资行为。
(三) 第三类是资助恐怖主义或恐怖活动的融资行为。 指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四) 第四类是资助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的融资行为。说的是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此类融资行为范围较第三类融资行为更加广泛。
(五) 恐怖融资界定始终遵循的原则是:尽最大努力切断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的一切资金来源,从经济上彻底消除恐怖活动犯罪的生存土壤,从而达到有效遏制恐怖活动的最终目的。
⑺ 恐怖融资是指
恐怖融资是指有下列行为:
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拓展资料】
根据《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恐怖融资是一种犯罪行为,并且是国际法上的犯罪行为,任何国家均有义务对其进行打击。
2018年10月1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公布。
一般来说,恐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筹集资金:合法来源(包括通过滥用慈善机构或合法企业和自筹资金)、犯罪活动、垮台政权、政权夺取者和其他安全避风港。从方向上来看,这些恐怖融资的来源大体分为两种类型:从上面融资,即从有关政权、商业实体、慈善机构以及通过金融体系的集中大规模财务支持;从下面融资,即恐怖分子以小规模、分散形式筹款,例如恐怖分子自己通过就业或领取福利金自筹经费。
长期以来,一些恐怖团体可以从支持恐怖主义的政权夺取者那里获得资助和支持。随着不断增加的国际压力,这些资金来源开始变得不可靠。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资助已经完全消失了。此外,新的分散而独立的恐怖单元往往不像传统的恐怖组织那样能获得国外资金。因此,恐怖组织已经转向替代的资金来源,包括犯罪活动例如贩运军火、绑架获取赎金、敲诈勒索、诈骗和贩毒。
恐怖分子利用犯罪活动筹集资金的范围包括从罪行较轻的欺诈行为到罪行严重的绑架勒索、武装抢劫等有组织犯罪。判断恐怖组织是否通过犯罪活动来筹集资金是很困难的,难以确定犯罪行为是要为恐怖活动筹资还是仅仅只为获得犯罪活动收益。有关文献和案例显示恐怖分子所从事的犯罪活动主要有:贩卖毒品、支票和信用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武装抢劫。
⑻ 恐怖融资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恐怖融资的四类表现形式
第一类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自身的融资行为。
指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因此,只要该客户被确定为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其在金融机构保有的全部资产和其他形式的财产,都属于恐怖融资范畴。
第二类是其他组织或个人协助恐怖活动的融资行为。
指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从此项内容可以看出,金融机构的客户即使不是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也可能涉及恐怖融资,只要其资金或财产用做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或者被用作协助恐怖主义或恐怖活动犯罪。因此,金融机构应从各类有关信息中分析提炼,了解客户资金用途,才能有效甄别客户交易是否属于恐怖融资行为。
第三类是资助恐怖主义或恐怖活动的融资行为。
指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从资金筹集和使用目的来分析,无论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自身、还是其他人或组织,只要其目的是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则其有关的资金或财产都属于恐怖融资。
第四类是资助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的融资行为。
指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此类融资行为范围较第三类融资行为更加广泛,即使该项资金或财产没有真正用于恐怖组织或恐怖活动,但只要是实际接收和使用资金或财产的对方是恐怖组织或恐怖活动,金融机构都应将其确定为恐怖融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恐怖融资界定始终遵循的原则是: 尽最大努力切断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的一切资金来源,从经济上彻底消除恐怖活动犯罪的生存土壤,从而达到有效遏制恐怖活动的最终目的。
每个公民都有举报洗钱犯罪的义务和权利。每个公民都应严格遵守反洗钱的相关法律、法规。 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