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从共享单车体现出来的国人的素质真的很差吗
共享单车最近在我国特别的流行,刚开始只有摩拜和小黄车,但是现在已经有了很多种类的单车,它们的出现为的是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更多的方便,最开始的期望也是比较好的,就是大家文明用车,但是结果却是很出人意外,各个地方小黄车的破坏层出不穷,从这可以体现出,有些国人的素质是真的不行,但是也不能以偏概全,很多国人素质还是很好的。
第三,共享单车给人造成不便。其实共享单车在带给我们好处的时候,也带给我们了很多的麻烦,由于数量太多,到处都是共享单车的乱摆放,这样就会造成交通的拥堵,如果说长期影响到一些人的生活,他们肯定是受不了的,然后就会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
⑵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属于哪一类委托代理模型
雷士照明究竟是谁的孩子,究竟该谁说了算?正确的公司治理中,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也是互有分工与界限的,究竟是谁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中国商界仍然还处于“个人英雄主义”式的草莽年代吗?这是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中需要关心的问题
2013年6月21日,香港,时任雷士照明首席执行官吴长江(右)及雷士董事长王冬雷(左)出席年会,宛如蜜月
“吴长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比谁都爱雷士,却把他持有的雷士股份卖的精光?说雷士是他的孩子,却掏空雷士的钱为他老婆的地产公司、自己的恩纬西工厂违规
担保?说运营商是他的兄弟,却又欠大家几个亿的借款长期不还?董事会聘请他担任CEO,免了他的职务,却霸占公司不走?看不明白!”
9月13日,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在新浪微博频发感慨。然而,就在2013年10月份,王冬雷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是这样描述与雷士照明创始人,时任CEO吴长江的关系:“跟吴长江遇到一起,是我命好!我们两个携手,简直是绝配。”
不想世事无常。8月以来,这对曾经的“绝配”屡起争执,并公诸于众。
8月8日,雷士照明召开董事会电话会议,吴长江被免去了执行董事、CEO职务。
8月29日,雷士照明股东大会以95.84%赞成票的结果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而吴长江认为,他的股东代表未能与会,对此结果并不认可。
这是吴长江1998年创办雷士照明至今,第三次被挤出董事会。即使在公司控制权战争日渐频繁的今天,雷士照明和吴长江这样的经历也足以引发足够的关注。况且,第三次雷士控制权之争过程中,充斥了太多几近狗血的“剧情”。
8月8日下午,也就是罢免吴长江CEO职务的当天下午,王冬雷出现在吴长江办公室左近。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现场发生了肢体接触,惊动了重庆当地警方。
此后,双方各自通过新闻发布会、实名微博等渠道,指责对方在公司运营中违规甚至违法。
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发现,吴王之争,王冬雷或有不当之处,不过作为国内唯一一个先后三次被赶出自己一手缔造企业的人,吴长江理应更多地对自己的遭遇进行反思。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
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表示:“一般中国人会比较同情创业者,但是从规则角度去看,不能用感情色彩掩盖实质。雷士照明风波根本上还是创业者英雄主义作风与
PE强调的企业运营制度化、规范化理念上的冲突。”还有专家表示,要看清这里面的曲直是非并不容易,但如果着眼于基本的商业逻辑,这里面还是应该辨别与考
量几个关键问题的。
考量一:
雷士究竟是谁的孩子?
第一个关键问题,是应该在这场争斗中首先需要搞清楚,雷士照明究竟是谁的孩子,这是讨论问题的基点,有了这个基点,才能说,在这场争斗中,首先谁该听谁的。
吴长江习惯把雷士照明称为自己的孩子,过去如是,现在也如是。
2013年元旦前夕,吴长江在微博上回应与德豪润达(002005,股吧)的合作时表示,“请大家相信没有人比我更热爱雷士,我视雷士如自己的孩子”。与王冬雷闹翻后,他又表示,“总把公司当作自己孩子,以至于到自私的地步”。
巧合的是,王冬雷也做过类似的比喻。2013年,王冬雷在公开场合表示,“我是做产业的,我把雷士当孩子养,当成终身的事业。”
对此,仁达方略咨询公司总裁王吉鹏认为,不应该把经济问题和道德、感情混为一谈。“公司归属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股权。”
雷士照明的股权经历了复杂的变化过程。吴长江结识王冬雷之时,雷士照明正处在第二次控制权争夺的漩涡中。
2005年,由于发展理念不一致,吴长江与另外两名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分道扬镳,并支付了1.6亿元的“分手费”。拿不出足够现金的吴长江多方求助,还找到了柳传志求援。
2006年8月14日,软银赛富以2200万美元的代价,拥有雷士照明35.71%的股权。彼时吴长江占股40%。
2008年,为收购同属照明行业的世通投资有限公司,手头资金不足的雷士照明再次融资,在这次融资中,软银赛富再度出资1000万美元,高盛出资3656万美元。此时软银塞富的持股比例达到36.05%,成为第一大股东,吴长江以34.4%的股份居第二大股东。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和吴长江等六大股东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此时,吴长江(包括其个人及通过全资公司NVC合计)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7.15%。
对于股权的连续下降,吴长江并不担心。在他看来,“包括高盛、软银赛富在内的投资者非常喜欢我,对我评价很高,他们很难找到我这样一个有这么好的心态,这么尽心尽职,这么不辞辛苦做事的人。他们非常认同我,非要我来做雷士不可。”
话虽如此,当吴长江意识到其他大股东在人事任免等方面开始发言时,他开始通过杠杆式增持股票。资料显示,2012年5月15日,吴长江以19%的比例重新成为第一大股东,较软银赛富仅高出0.52个百分点,在董事会发言权依旧微弱。
10天后,也就是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职务。同时,来自赛富亚洲的阎焱和来自施耐德的张开鹏分别继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与第一次一样,在经销商、供应商等支持下,吴长江得以重返雷士照明。为了解决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原有股东,吴长江尝试引入新的投资人。
经人介绍,吴长江找到了王冬雷。彼时,王冬雷创办的德豪润达已成为小家电领域有影响力的企业,正在图谋向LED产业转型。
2012年12月5日,吴长江增持雷士照明股份至22.07%。两周后,德豪润达以共计16.54亿港元收购雷士照明20.08%的股份,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同时,吴长江通过自己名下的离岸公司NVC公司入股德豪润达,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换股交易之后,吴长江大约获得了3亿元人民币的收入,但其在雷士的股份降低到6.79%。
其后,根据王冬雷的说法,吴长江一再抛出手中的股票,“现在他已经把手中的股份卖得精光。”
“尽管现在他号称手中还有从二级市场购买的2.74%的雷士照明股份,以及通过德豪润达映射到雷士控股的5.13%,但我们查不到任何证据。”9月19日深夜,雷士照明董事会在回复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认为,即便吴长江手中持有股份属实,他在雷士公司中只是个小股东。
和君创业咨询公司管理合伙人黄培看来,王冬雷进入雷士照明后,吴长江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已决定了其更多的是职业经理人的身份。
从这一角度看,吴长江再把雷士照明称为自己的孩子,从情感角度看尚可接受,如从市场规则和法理角度则难以理解。“中国一度喜欢宣传白手起家,大
家容易同情创业者,实际上创业需要很多因素的配合,创业者是一个重要因素,投资者和资本同样也是重要因素,不宜感情用事,有所偏颇。”王吉鹏表示。
考量二:
究竟是谁更可能打球出界?
雷士照明按照一般商业逻辑应该是王冬雷说了算。这一点相信争议不大。那接下来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正确的公司治理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也是互有分工与界限的,那么究竟是谁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了呢?先看双方对此是怎么说的。
“我才是雷士最有价值的资产。雷士照明为什么发展这么快?何以十几年做到中国第一?我肯定有过人之处,这不是吹的。”时至今日,吴长江仍然这样
表明心迹。平心而论,吴长江认为自己有过人之处并不过分,毕竟他创立了雷士照明这样一家在国际照明行业都颇有影响力的企业。然而,作为中国唯一三次被赶出
自己创办的公司的人,或许他自我表扬之余,应该有一些反思。
1998年底,吴长江与自己的两位高中同学胡永宏、杜刚联手创立了雷士照明。最初,吴长江的股份为45%,后降低为三人一致。
企业发展后,三人在理念上出现明显差异,吴长江主张继续扩大规模,胡永宏二人则更倾向于赚钱分红。
在回顾那段合作岁月时,胡永宏表示,“吴长江最喜欢读的书就是《毛泽东选集》,他一直想证明自己是伟人的那一种,从以开始就能预见未来一样。”
吴长江承认,当时自己确实违背董事会原则,“我也不想跟他们沟通,因为我好像觉得我们沟通起来非常费劲,大家理念思路不一致。”“如果你制定一
个商业战略,所有人都能看懂,那还叫战略?如果我的决策所有人都懂,就没有今日之雷士和吴长江。”在吴长江看来,这不是刚愎自用,“我认为是自信。”
矛盾无法调和之时,三人分道扬镳。吴长江引入了财务投资人。
尽管与软银赛富合作期间,吴长江已并非第一大股东,但他并不甘于受人摆弄。
现有资料显示,2011年,出于重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吴长江提出将雷士照明的总部搬到重庆,但被董事会否决。董事会当时只同意其在重庆成立销售公司,投资额度是2亿元。但重庆开出的条件是,必须投资10亿元,才能给予税收等诸多优惠政策。
按照吴长江的说法,为了既不违背董事会规定,也为了满足地方的需求,他自行找了第三方公司(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投资。在此过程中,雷士为无
极提供了担保,而后者以建成后的大楼为前者提供了反担保。2012年,吴长江将重庆雷士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公司成为事
实上的雷士照明总部。
当时的董事会对此并不知情。时任董事长阎焱曾经对这一行为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你回家时发现家不见了,这就像你家人在没跟你商量的情况下搬走了。”
第二次被出局后,得到多方力挺的吴长江回归雷士照明。为此,阎焱提出了必须处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下不允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等三个条件。
然而,王冬雷入主后认为,吴长江并未遵守上述承诺。
王冬雷一方接受企业观察报采访时就表示,罢免吴长江的导火索是发现其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将企业品牌使用权授予三家企业长达20年,而这三家企业均与吴长江关联甚深。
根据雷士照明发布的公告,吴长江向董事会成员透露,其作为雷士照明的全资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称“雷士光电”),与
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雷士”)、重庆恩纬西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恩纬西”)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圣地爱司”)各签
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3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力,为期20年。
公开资料显示,前两者的大股东为吴长江的岳母陈敏,后者的大股东为吴长江的岳父吴宪明。
吴长江的解释是,这些公司在王冬雷进入之前就已经获准有偿使用雷士商标,且早有公告,现在只是合法延续。其缴纳的商标许可费最终成为了上市公司业绩。“无论跟我有无关系,只要符合市场公平条件,董事会应当予以公正评价。”
不过,雷士照明2013年年报显示,山东雷士等3家公司的品牌使用时间为2013年-2015年,并非吴长江所说的20年。
还有一条也是王冬雷无法容忍的。他表示,吴长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事业部(EMC)和大项目事业部两个新成立的事业部,不断地掏空公司。“一年内
这两个公司人员编制扩大了一倍,跟雷士总部人手一样,都是300人,都是吴的亲信主管,从销售端来掏空利润。”吴长江则认为这是诽谤。
加之双方纠缠不清的赌债事件等,王冬雷认为自己忍无可忍,通过董事会罢免了吴长江的一切职务。王冬雷反思称,当初与吴长江的合作过于仓促,“当时都没有时间做尽职调查。”
对此,诺姆四达总司总裁苏永华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企业家,在选择合作对象的时候,应该提前做足功课,“尤其是对关键人物的调查了解,因为企业的合作往往就是关键人物的合作。”
与吴长江闹翻后,阎焱表示:“中国的民营企业为什么做不大,与企业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关系极大……相信吴总本人也会汲取教训,完成由草莽英雄向成熟、自律的现代企业管理人的转变。”
吴长江的观点则与此针锋相对:“我相信伟大的人性治理,而不是虚伪的契约精神。”他甚至对媒体表示:“我明天回雷士,明天就可以把所有供应链的人召集起来。我就是有这个本事,你信不信?”
两次被离职而后复位的事实也证明,吴长江在雷士照明上上下下确实有着较高威望。然而,威望不见得完全来自人格魅力。
2012年8月14日,在雷士照明董事会独立调查委员会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中,吴长江承认在雷士照明首次IPO时,他曾协助一些员工和经销商购买大量股票,员工和经销商将钱汇入他的私人账户。除此之外,吴长江还承认他从经销商处获得了个人贷款。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安(博客,微博)对企业观察报记者表示,创业者要想与投资人和谐相处,绝不能用个人魅力、人性治理来取代对制度的敬畏和执行。“制度永远比人更可靠。”
所以,有专家认为,也许王冬雷也有做事不地道之处,但目前这方面的资料曝光还不充分。但至少吴长江的问题是比较明显的:他几乎也所有的合作伙伴都合不来。这至少不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该在的本份。
考量三:
商界为何仍然规则缺位?
罢免一个CEO为什么这么难?这是近年中国不少企业出现的问题,从新闻的王志东,到国美的陈晓,
再到今天的吴长江……专家认为,这可能说明,中国商界仍然还处于草莽年代,真正的文明的规则即显得“虚假、无用”,至少仍不为一部分人所遵守。“打个比
方,东家不要掌柜的经营了,掌柜的号召伙计占着东家的资产不还。现在的股东大会就是那个苦逼的东家。”王冬雷如是形容双方的胶着状态。
2014年7月15日,雷士照明公告,吴长江退出雷士照明10家附属公司董事职位。其中,惠州雷士光电及雷士照明(中国)等公司改由王冬雷任新董事长。对此,吴长江回应称,当时他在新西兰出差,董事会只是邮件通知他本人此事。
其后,便是董事会罢免吴长江CEO职务后,王冬雷带人进入吴长江办公室。“没错,我就是这样安排的,我害怕他逃跑,拿公章做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害怕。”王冬雷表示。
吴长江认为,这次董事会事前临时通知,未告知会议议题,不符合公司章程——但雷士照明上市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会议如何召开并未做明文规定。
目前,雷士照明万州基地仍处在吴长江实际控制下。雷士惠州临时总部方面称,9月14日下午,雷士万州工厂“以非正常销售管理渠道”将6货车照明
成品运送出厂,并指对方出动大量人员殴打雷士控股委派的经营管理人员。王冬雷认为,这些经销商可能是吴长江债主且已无力支付货款,吴长江此举是为了拿上市
公司资产抵债。
吴长江为此出具的证据是——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档案显示,吴长江仍是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吴长江方面聘请的律师邱光耀
以“事实上的母公司和孙公司”来形容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和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关系。“虽然他(王冬雷)是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但按
照公司法和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德豪润达及王冬雷对雷士照明和吴长江签订的协议,他们不能越权对雷士照明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干涉,对于该上市公司旗下
的国内各具有实际生产能力和商标权利的子公司并没有直接的控制力。”
“创业者与投资人出现这么大的矛盾,首先说明在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其次是管理不够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公司各层级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 人才管理与人力资源咨询集团诺姆斯达公司总裁苏永华接受企业观察报采访时表示。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雷士照明之争,对于投资者而言,要在防范公司创始团队内部人控制方面预作安排,“要注意在法律框架下防范这类情形”。
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预测称,在公司董事会已下发决议的情况下,吴长江再反对也会被强行通过,若吴长江不交出公章和权利,遭到法院起诉,败诉几率很大。
2012年,吴长江在回顾第二次股权之争时,曾有如下感慨:“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纷争很多地方是在经营理念和观点上的分歧,只要用心沟通,相互包容完全可以解决的。雷士为此付出代价交了学费,但愿能为更多的企业予以警示,少一些波折。”
⑶ 蚂蚁借呗突然被关闭。对此你怎么看呢
一:开封后没用过
这种情况给支付宝释放的信号是,你不需要贷款,给你额度可能是浪费资源...
五:绑定手机号和银行卡频繁更换
如果绑定的手机号和银行卡频繁更换,系统可能会判断用户不稳定,推测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然后关闭你的蚂蚁贷款。
不过以上原因只是一些猜测,具体原因蚂蚁们可以通过官方客服直接咨询。
如果蚂蚁不能借钱,还能通过什么途径借钱?
网贷都是洞,最好签个建议,找熟人借。你的人脉就是你的财富。
有的人好面子,觉得跟别人借钱打不开。那么“签个纸条”就可以帮到你了。只需使用“签名”小程序。用手机创建一张借条,填写借款原因、金额等信息,然后转发给有说明的朋友。朋友看到,自然会理解。
而且“签条款”签的贷款合同,到期前有还款提醒,不用担心忘记还贷。毕竟向别人借钱,最重要的是守信用。如果你按时自愿还钱,你的朋友会继续信任你。
如果对方不愿意签字,那么创建的借条也可以发送给其他好友,无需重新创建,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借Q成功率!
另外,“签约”可以实现异地签约不需要面对面,签约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用户只能通过电脑、手机或平板等电子设备签署“借条/欠条/收据”。
⑷ 资本土地供应商有哪些机构
长期以来,各地政府为迎合房地产经济的高速增长,探索出了有差异性的土地一级开发路径,但对于土地一级开发中的项目主体、承接主体、投资收益、实际操作等问题却一直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
面对这一状况,自2016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陆续下发了《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以下简称“4号文”)、《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财金〔2016〕91号,以下简称“91号文”)、《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以下简称“87号文”)等文件,从承接主体、资金来源、储备方式等方面对社会资本参与土地一级开发进行了全面清晰的界定和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原本混乱的土地开发格局,能够较好地抑制了地方债务的进一步增长,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文旨在从前述文件出发,就当前形势下社会资本、城投公司参与土地一级开发需要注重的合规要点进行初步探讨。
一、土地储备项目主体不能由社会资本、城投公司担任
4号文出台前,地方政府授权城投公司或社会资本承担土地储备职能的现象广泛存在于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中。例如重庆、上海等市政府直接赋予了城投公司土地储备职能,由城投公司负责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在实践中,城投公司通常以没有开发的“生地”进行抵押并取得土地储备贷款后,再将“生地”转为“熟地”,最终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偿还贷款。这一操作模式的弊端在于土地储备贷款往往被大量挪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偿还土地贷款,城投公司需要不断开启新的土地储备项目,最终导致地方债务风险持续累积。
上述情况在4号文出台后发生了根本性地变更。
4号文第一条、第二条明确规定,土地储备机构承担的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等工作主要是为政府部门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律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91号文第五条规定,PPP项目主体或其他社会资本不得作为项目主体参与土地收储和前期开发等工作,不得借未供应的土地进行融资。
因此,当前土地储备的项目主体只能是隶属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社会资本、城投公司不能继续担当土地储备的项目主体。
二、社会资本、城投公司可作为土地一级开发的承接主体参与土地一级开发
在明确规定土地储备主体只能是纳入土地储备名录的事业单位的情况下,4号文也同样指明了社会资本、城投公司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途径。
4号文规定,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土地储备机构应当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实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包括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
上述规定旨在鼓励政府向社会资本、城投公司购买土地一级开发服务,也就等同于认可社会资本、城投公司可以作为土地一级开发的承接主体。
例如在土地一级开发的搬迁安置补偿工作中,如果涉及的项目标的金额较低,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承接主体,并与承接主体签订采购合同,由承接主体提供相应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是政府直接出资,那资金的来源就必须事先报备且师出有名。
87号文规定,对于政府采购事项,应当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对暂时未纳入指导性目录又确需购买的服务事项,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调整实施。
与此同时,政府购买服务要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当在既有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不得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依据。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由此可见,从合规性的角度出发,政府部门在选定承接主体前,必须先就土地一级开发中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承接主体的委托服务费用)列入预算,否则可能引发审计风险。对于承接主体而言,应当在签订开发服务合同前核查政府是否已将服务费用纳入预算,否则可能面临后期不能按期收款的风险。
三、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涉及建设工程,政府在选定项目承接主体时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前文述及,根据4号文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应当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实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事宜。但是87号文规定,严禁将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4号文、87号文针对采购土地前期开发的规定看似相互矛盾,但实际上,究其内涵是要求政府部门在选定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承接主体时,需要区分具体服务项目采用不同的遴选程序。
如涉及安置补偿工作以及土地看护工作,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投标并非必要程序;如涉及土地的前期开发,如“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建设工程项目,则必须依据《招标投标法》,通过招标的方式确认承接主体。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土地一级开发各流程衔接的流畅性及满足项目后期监管需要,地方政府往往更倾向于将整个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全部委托一个承接主体来实施。但是由于在选定安置补偿和前期开发的承接主体时存在不同的程序性要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地方政府一般以先谈判、后补程序的方式推进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在与承接主体商定具体的款项、金额、服务项目及期限后,地方政府可能会直接要求承接主体开展工作,所需的采购/招投标流程则根据承接主体的自身情况进行“事后完善”,在投标主体的资质、项目经验上做文章,确保承接主体能够中标。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此举存在较大的审计风险;对于承接主体而言,如在项目开展后未能如期中标,则存在难以收回项目前期投入的风险。
四、社会资本获取的土地一级开发收益不得与土地出让金挂钩
早在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中就已作出明确规定:
土地出让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土地出让金必须全额缴入国库,支出只能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而支出的项目则仅限于以下几类:(1)征地、拆迁补偿支出;(2)土地收购、收回、置换支出;(3)土地前期开发支出;(4)管理费用(招拍挂等费用);(5)财务费用(贷款利息等)。
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下,支付给开发企业的土地一级开发费用(包括利润)需要在土地基金预算中进行安排,无法直接与土地出让金挂钩。
即便如此,部分地方政府仍然出台了允许土地一级开发承接主体就土地出让金享有分成收益的规定。例如:《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参与土地成片开发的通知》(琼府〔2006〕34号)第七条规定,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开发成本后余下的纯收益部分,按照市、县政府所得不得低于30%的比例,确定市、县政府与主开发商的分成比例;《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10〕34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储备用地、保障用地上市的溢价部分政府与投资商实行分段按比例分成。其中,溢价在50%以内的按4:6分成,溢价在51%至100%的按5:5分成,溢价在100%以上的按6:4分成。
对此,4号文及91号文明确禁止了前述土地出让金分成的行为。
4号文第七条规定,项目承接主体或供应商应当按合同约定数额获取报酬,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挂钩,也不得以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名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91号文第五条规定,PPP项目的资金来源与未来收益及清偿责任,不得与土地出让收入挂钩。
鉴于此,目前各地通常采取按投资成本的一定比例提取利润的方式确定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承接主体的收益,具体的收益金额一般以当地政策规定为依据,并结合市场协商予以确定,与项目难度、期间跨度、总投资额等直接相关。
经笔者梳理,当前我国部分地区政策性文件中关于土地一级开发收益的相关规定见下表:
值得一提的是,4号文及91号文从层级上而言并非法律或行政法规,因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即使土地开发合同中约定了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所取得的报酬为土地出让金中的某一比例,该约定也并不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较大可能因为违反现行政策产生履行障碍。
五、结语
由于土地一级开发所涉及的情况复杂,前期投入较高,收益周期较长,尤其在搬迁安置补偿阶段可能因各种问题而导致项目面临延期风险,因而土地一级开发所能取得的收益极可能入不敷出。
在此前提之下,社会资本及城投公司依旧热衷于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其“醉翁之意”并非是获取土地一级开发收益,而在于寻求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的机会。
然而,目前大多数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土地出让时均需要上市交易,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出让,由于招拍挂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并不能确保一级开发的承接主体最终能够竞拍获得土地,这给承接主体带来了巨大的商业风险。
此外,从现阶段发展情况来看,4号文等政策文件的出台在控制地方债增长及土地收储成本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目前社会资本及城投公司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仍存在部分问题仍亟待解决,例如:如何避免社会资本在逐利本性的驱动下将搬迁安置变成强拆强补;如何增加土地出让环节的透明度,避免因利益寻租而损害公众利益等等。
但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强和监管要求的提高,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向着政府主导化、收益透明化发展的趋势似乎不可逆转,在此期间,社会资本及城投公司也应当做好充分准备,将工作重心从土地开发向土地运营进行转变,以应对后期因政策变更对当前经营模式造成的冲击。
⑸ 垫资施工属于企业自行融资吗
垫资施工的事情很多,但是国家规定垫资施工是不允许的。
⑹ 如何加强对国有融资平台债务的管理
2012底家关部委连续发布《关于加强土储备与融资管理通知》(土资发[2012]162号)《关于制止政府违违规融资行通知》(财预[2012]463号)进步明确关政策具体要求利于规范政府融资行促进政府融资平台合规经营及银行贷款风险防控新规规定:政府办公楼、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及政府土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定让或划拨程序效规范政府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助于真实反映提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产实力担保能力二各级政府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储备职能各级土储备机构土储备唯合规主体强化土储备行统管理效防控同域办理土储备风险 影响面看政府土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定让或划拨程序规定必要提高政府注入土难度、注入本进使融资平台公司现金流覆盖难度剧增二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贷、项目土让收入返款源项目形准入禁止今注入土转让收入作款源项目必须要考虑土取合规性、土转让限制条件、土增值税缴等素除取本增加外由级市场变二级、三级市场市场风险控难度更三注入土抵押品确定土抵押担保值必须要考虑补交土让收入素疑增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身提高抵押品难度同增加相应融资本何处理新规贯彻执行与信贷风险防控笔者认应密切关注政府融资6面问题 、承贷主体问题 依据162号文件土储备贷款借款须纳入土部门土储备机构名录;借款新增储备土规模(含本度收储已本度供应储备土)原则应控制市、县本级前三平均供应储备土量内;省级财政部门依据政府性债务管理律规政策规定核准向土储备机构核发度融资规模控制卡据解2012底前土部已发第批名录重庆市共4家区县未列其建议政府迅速重新组建该县土储备进圈入围同新增土储备规模控制度融资规模控制卡相关具体制度制定建议区县政府等靠及启相关项目论证并确定主办银行先行展评估抢占先机鉴于463号文件政府投融资公司承贷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土储备建设内容(即征拆迁补偿、土报批等与土收储相关投资)项目款源土让收入返两限制条件其包罗万象职能及款源渠道复存建议政府尽快调整思路融资平台公司由全能型向术业专攻型转变农民集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村土整治(主要储备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政府逐购资金作款源符合律或务院规定公路项目重点授权1-2家融资平台公司实施突重点确保影响全局重项目平稳序推进 二、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管理问题 新规前存政府办公楼等及未按定让或划拨程序土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壮资产实力及未缴土款等问题某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例某某月末总资产175207万元其:货币资金307万元应收账款128万元其应收款5937万元存货139650万元系资划拨作资资本公积土500余亩固定资产29185万元总负债4760万元按表面资产负债率仅2.7%若剔除未缴任何费用注入土500余亩价值139650万元及固定资产行政审批楼等23幢政府办公楼价值29165万元外实际资产仅6392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4.5%明显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建议政府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并整合本着合合规、合情合理、实事求、打擦边球等原则真做盘强1-2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三、区域准入控制问题 根据银监相关银行要求实行三率额度区域准入控制实际工作存理解同计算结致等问题具体表现:计算政府负债财政表列负债数据(存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未纳入或部纳入)财政报表未列入负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全额或部纳入政府负债等导致各类监管部门质疑建议各级政府特别财政部门及各家金融机构建立起统计算标准并由级定期公布制度即财政部与各家银行联合公布各省三率额度;省行或直辖市行联合财政部门公布各区县三率额度防止操作或信息称应进入负债列入导致度授信 四、款计划落实问题 某县例据统计2012基点未3需偿银行贷款本金(含信托)别91464万元、126676万元、109580万元尚未考虑利息及新增债务支付按本级财政收入15%速度增未3需偿债务别占本级财政收入31.8%、38.3%28.8%即该县要1/3本级财政收入用于偿银行贷款偿债压力较建议政银企三提前度应偿债务做统筹安排政府主持签订《四协议》(政府、财政、银行、企业)落实款源明确间金额共同履行各自职责确保贷款本息按期收 五、自身造血功能足问题 仍某县例2012全口径财政收入61.8亿元级转移支付收入占近60%税收收入6.4亿元仅占财政支53.9亿元1.2%级补助收入依赖较重自身造血功能足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土让收入)占本级财政收入53.2%说明土财政基本面未根本改变级转移支付收入专款专用挪用前提县级调控余较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受政府委托作承贷主体实施相关项目效接、直补位仅使政府减少组织归银行本息固定源渠道定程度造资金闲置建议级政府按专项资金与专项项目相衔接适度赋予区县政府调节余允许捆绑综合运用既用作项目资本金作归贷款本息使用同土资源终究限努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全力提高税收收入比重才根本路
⑺ 互联网保险反欺诈制度
一、防控金融高杠杆风险
(一)防范金融产品风险。组织开展金融产品杠杆风险排查,确保金融产品风险指标满足监管要求。加强银行理财资金对接资产管理类产品的监管,规范资金投向、限额和交易对象,严控通过夹层投资、“名股实债”、“抽屉协议”、回购协议等方式进行高息融资操作。规范开展票据业务,严防套取、挪用票据资金。加强对各类股市杠杆融资的风险防控,确保证券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杠杆率合规。高度关注保险公司“万能险”等投资型产品风险。(牵头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
(二)加强银行业风险防范。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的管控能力,强化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房地产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风险防范,确保银行不良贷款率稳定在合理区间。探索建立金融创新备案管理和台账监测制度,加大统一授信、名单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力度,从源头上加强信贷管理,预防多头贷款、过度授信,强化风险动态管理。加强过程行为监管,全面推进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的录音录像和网点专区建设,严肃查处员工销售“飞单”、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牵头单位:重庆银监局)
(三)加强证券市场风险防范。督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客户分类制度和动态评估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诚信守约、依法合规经营,严惩承诺保本保收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度关注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产品可能存在的兑付风险。(牵头单位:重庆证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重庆营管部)
(四)加强保险行业风险防范。持续抓好保险机构满期给付和非正常退保风险防范,防范和化解发生保险欺诈等案件的风险。推动保险反欺诈中心建设,完善筛查欺诈线索制度和信息平台建设。密切监测互联网等新技术与保险融合可能带来的风险,严厉打击误导销售、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重庆保监局)
(五)建立高杠杆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按照“透明、隔离、可控”的原则,重点关注银行、证券、信托、互联网金融等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经营风险。强化交叉性高杠杆金融业务风险防控,健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信息共享、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等机制,严防隐匿、转嫁和放大风险。研究制定高杠杆风险应急处置措施,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
二、防控地方金融风险
(一)防范要素市场风险。严格要素市场机构和业务审批,严格实施“五个不准”,即不准开展期货交易等高杠杆业务,不准高息揽储,不准无固定对象的乱集资,不准违规建立“资金池”,不准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或业务。关闭高风险非主营业务,开展展业代理机构风险排查。加强合格投资者管理,强化投资者的准入资格管理和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资金运作全流程的杠杆测算和风险研判,切实执行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制度,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和风险警示。加强交易保证金监控,限制过度炒作,鼓励商品合约类交易场所扩大现货交收比例。(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局)
(二)防范新型金融机构风险。加强对小贷、担保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推进行业减量增质,提高风险拨备覆盖水平。盘活小贷公司抵押资产,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守住“三条红线”,即不准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不准发放利率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贷款,不准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非法收贷。加强互联网小贷公司监管。利用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换证的契机,推动机构退出,促进政府性担保公司整合重组,加快市场出清。组织实施融资租赁、典当、保理行业风险排查。对申报从事金融活动的投资咨询类公司等非金融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和动态监控。(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
(三)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全面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原则,通过摸底排查、甄别分类、清理整顿,切实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确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十不准”负面清单管理政策落实到位。对风险事件,督促落实涉事机构主体责任,通过诉权、债权、股权转移,实现风险有效缓释和化解处理。规范清理各类新型金融机构互联网业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提高打非工作常态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督促各区县(自治县)全面开通投诉举报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设风险预警平台系统,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推动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积案清理力度,提高案件结案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觉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意识。落实维稳属地责任,制定非法集资信访流程管理制度,完善案件进展定期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稳妥化解不良金融资产
(一)加强风险协同处置。督促银行、担保、小贷等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银担协同风险分担机制。对债务规模较大并有3家以上债权银行或5家以上债权小贷公司的信用风险违约事件,以及同时涉及债权银行、小贷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重大信用风险违约事件,成立债权人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处置措施。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加大核销力度,做到“应核尽核”;对存在潜在风险的贷款,要提前介入,盘活资产,提升贷款质量。支持金融机构组建各类企业信用风险缓释平滑机制,为去产能去库存服务。妥善处置各类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兑付风险,完善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
(二)提高信用违约案件依法处置效率。推动诉讼案件加快审理、判决和执行。探索在信贷业务中引入公证、仲裁等机制,提高依法清收效率。推进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提高处置抵押物与不良资产效率。强化打击骗贷和逃废债行为。(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配合单位: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拓展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支持国有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我市民营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推动市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信贷资产收购、托管、转让、处置等业务。积极探索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拓展批量处置、代理处置、委托处置等新渠道和新方式。(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四、降低企业财务杠杆
(一)支持企业置换高息债务。摸清企业高息债务底数,抓住“债转股”等政策机遇,多渠道支持企业降低过高融资成本。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承担的非银行不合理高息债务,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构建风险补偿和信用增进等配套机制,引导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协助企业进行债务置换。积极做好债务置换统计分析工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二)完善企业资本金市场化补充机制。大力推动国有和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加强拟上市企业资源培育。做好股票市场改革对接和项目储备,利用好新加坡、香港等资本市场,拓展海外直接融资渠道。持续扩大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融资规模,加大永续票据、定向可转换票据等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公司(OTC)争取新三板挂牌推荐试点资格,尽快实现与全国市场互联互通。发挥好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发展重点行业和区县引导性基金。积极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股债结合等业务试点。(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证监局)
(三)加强监管引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统筹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监管政策和财政政策,引导改变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经营行为、资金配置和收益成本测算。完善重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督促金融机构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链条”,规范服务收费和销售行为管理;将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小贷公司融资中心、再担保体系等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落实到位。规范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收费行为。改革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盈利考核方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四)发挥要素市场平台降成本功能。进一步强化要素市场降低交易成本、价格发现、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和实现金融结算等五大核心功能,加快建设集交易、物流、结算和信息四大中心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提高要素市场交易平台的信息整合功能,帮助交易各方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强化要素市场仓储物流、质量监控等服务配套,减少交收成本。做强要素市场结算功能,为交易双方提供便捷结算服务,支持要素市场降低交易手续费用。(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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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曾经轰动的德隆系是怎么个样的事情
想知道德隆,必须要了解掌舵人唐万新
唐万新的故事是从整整20年前开始的。1986年,唐万新承包一家名叫“朋友”的彩扩部,并从此开始他的商人生涯。唐出身新疆乌鲁木齐市一个干部家庭,父母均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支边的知识分子。唐万新是个天性不安分的人——两次考上大学又两次主动退学,他对经商的兴趣比读书要大,这与他父母对儿子的期望相差甚远。
那正是“十亿人民九亿商”的经商热年代。唐万新很快适应了新的“个体户”角色。新疆当时还没有彩照冲印机,唐万新就亲自坐飞机带着客户的胶卷到广州冲洗,或者托去广州的乘客代为冲洗胶卷。
唐万新还展现无师自通的“借鸡生蛋”的融资才能:彩扩部对外招工,唐万新要求前来报名的在家待业的女青年先交押金,这些押金为彩扩生意提供了宝贵的启动资金。
此外,唐万新出手阔绰,当时能乘坐飞机的大多数是新疆本地经济领域的实力人物,唐就此在当地银行圈结交了广泛的人脉。
据称唐万新在彩扩生意上赚了60万人民币,这在上世纪80年代并不是个小数目。后来唐又尝试过自行车锁、卫星接收器、魔芋挂面等诸多生意,但均遭到失败,他一度还欠下银行180万债务,差点被送进监狱。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死只是生命的另一次冒险。”然而,对于唐万新来说,破产只是一个赌徒的另一次冒险的开始。侥幸逃脱牢狱之灾的唐万新又分别在海南热、新疆石油开发热中寻找机遇,但都不很成功。1990年代初中国股市创立,“杨百万”、“孙百万”等股市一夜暴富的故事鼓舞了唐万新,他开始打算到股市上寻找机会。
按照唐万新在公安局的供述,1992年,唐从朋友赵世平那里借了5万元一个人来到西安,在西安先后做了精密合金、西安民生、陕解放等十几家企业的法人股认购权买卖,然后再倒卖给新疆和深圳两地的下家。
这是很赚钱的交易。唐万新从中可以赚取每股0.5元到1.5元的差价。唐在供述里承认:“到1993年3月份,我就赚到了5000万元至7000万元。”唐万新以前在飞机上结交的金融圈的人脉此时发挥了作用,新疆一些金融机构为唐从事此种交易提供资金,使唐完成了大规模的法人股收购。
1992年,唐万新成立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此时,他已经完成了从屡败屡战的个体户到股市暴发户的蜕变。
这是个需要资金高速运转以及大量融资的行当。唐万新渴望得到一家金融机构作为自己的融资平台。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入唐的视野。唐打通各种关节,终于得以参股新疆金融租赁(德隆在2000年公开控股),并在1994年承包了新疆金融租赁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的席位。
在武汉,唐万新窥得金融机构的门径之后,精明地发现其中的漏洞和诀窍,他开始胆大包天地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分别向海南华银信托、中农信融得3亿元的巨资进行国债回购。这是唐第一次大手笔豪赌,后来的事实表明,这种豪赌成为日后引爆德隆的定时炸弹之一。巧合的是,武汉也成了唐日后身陷囹圄之地,这是后话。
新疆金融租赁成了唐万新的第一个融资平台,借助于此,唐万新开始了“点石成金”的魔术游戏。唐万新继续在一级半市场上淘金,他总是抢在第一时间飞到准备发行新股的公司的所在地,然后雇佣大量民工认购新股中签表,等新股上市后转手卖掉。唐在西安、上海从事的一级半市场业务一直持续到2001年。
“(我)做一级半市场,前后一共赚了7亿至8亿元。”唐在供述中称。
“融资老鼠会”成形
“懵懂而死,与草木同朽;悟道而生,是为永生。”
———古谚
1995年,唐万新遭遇证券市场上的第一次大溃败。
在当年的“327事件”中,唐在国债期货市场上被强行平仓,巨亏1亿元。事实上,根据有关案卷,自1994年起,唐万新便纠集以前的朋友同学,即所谓的“德隆老战士”,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大举进入二级市场和国债期货市场。
这是一场中国早期证券市场的庄家对决。以中经开为代表的多方,与万国的管金生以及辽国发的高原、高岭兄弟为代表的空方,发生惨烈对决。在中经开的恶劣手段之下,管金生铤而走险、巨量抛空砸盘,最终导致万国爆仓亏空,高氏兄弟在穿仓后则远走高飞。中经开在6年之后因为在银广夏和东方电子事件扮演了不光彩角色,被勒令清盘,也在2002年黯然退场。
此时的唐万新与这些中国股市早期教父相比,只是一个跟庄的大户而已,不仅如此,由于在国债期货中站错位置及跟错庄,还蒙受了1亿元巨亏。
好在还有一级半市场支撑德隆半壁江山。不过,在国债上伤筋动骨的唐万新并未放弃二级市场,他仍在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种操纵手法。股市牛人马晓全盘操控界龙股份的操作手法给唐万新留下深刻印象。
马晓炒作界龙股票时,开创了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进行资金合作的新手法,他用手中的流通筹码抵押融资,同时继续大量收集流通股票,以至于几乎垄断界龙的流通盘。不过,马晓在通化东宝上肆无忌惮地采用此炒作模式,却最终惨遭阻击。
股市的韭菜永远都割不完,虽然马晓在通化东宝出局,但吕梁、唐万新等股市新庄家仍奉之为圭臬,纷纷效仿马晓的手法。“德隆后来在二级市场炒作老三股并没有什么翻新之处,基本模仿界龙在1994年的炒作模式,只不过把时间拉长而已。”一位操盘手如此评价。
新疆屯河1996年上市,彼时德隆持有其9%的股权,这个时候德隆在二级市场上开始悄悄吸纳屯河的流通筹码;此外,到1996年7月湘火炬也有70%的流通股筹码被唐万新吸纳。唐万新此时主要是以个人名义炒股,采用了以手中股票抵押融资、然后再次买入股票的循环抵押买入方式,这种股票质押融资成了日后引爆德隆的又一枚定时炸弹。
但是,到了1996年底,股市形势突变,股价暴跌,在这种情况下唐万新如不追加保证金将有被强行平仓之虞。更严重的是,中央开始整顿金融秩序,清查金融租赁公司在各证券交易中心的资金业务,那些租赁牌照到期的则需要重新领证。
屋漏偏逢连夜雨,新疆金融租赁此时还面临人事更迭,这意味着唐万新挪用新疆金融租赁3亿多元资金的违规行为将很可能曝光。德隆另一高层人士王宏在供述材料声称:1996年底,德隆资不抵债1亿元;德隆负债总额4.2亿元左右,其中欠新疆金融租赁的即有3.2亿元;而德隆资产总值仅3亿多元。
唐万新面临第二次破产危机,迫切需要融入巨资填补在新疆金融租赁的黑洞。唐万新在庭审中承认,他解决危机的办法是“以毒药解毒药”。
金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唐万新的狩猎目标。在中央清理金融秩序的风暴下,金新信托的原大股东欲转手金新信托股权。出手阔绰的唐万新再次打通各种关节,通过新疆屯河曲线收购金新信托的30%股权。在股权尚未交割完毕之际,唐就迫不及待地率领王宏等德隆老战士进驻金新信托。
类似的故事接着在金新信托上演:唐万新继续施展腾挪大法,利用金新信托违规融资。德隆通过挪用资金、债券、债券保管单等违规方式在短短9个月的时间里融到5亿到7亿元资金。唐万新终于以更大的毒药化解了德隆1996年底的危机。王宏在供述中承认,作为经手人,他为此害怕,“我感到恐惧,后怕,无奈”。
金新信托逐渐取代新疆金融租赁,成为唐万新的第二个重要的融资平台,唐万新通过金新信托在全国设立了20多家办事处,建立委托理财业务融资网络,至此,一个全国性的“融资老鼠会”已然成形。
此外,金新信托还成了唐万新的炒股通道。武汉检察院的起诉书声称,“1997年3月,唐万新组织洪强、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利用金新信托上海宁武部营业部作为操作平台集中买卖‘新疆屯河’股票。”
长庄下的产业整合神话
唐万新能很快领悟并学会庄家的各种操纵手法。不过,他性格中有太多狂想成分,这让他始终没有学会最重要的风险控制能力———抑制内心的贪婪。 ———一位操盘手
在利用金新信托炒股的过程中,唐万新渐渐感到马晓模式的弊端。新疆屯河、湘火炬被高度套牢,相形之下,君安证券重仓持有的四川长虹通过数年的大比例送股,股价累计涨幅惊人,高达400%。君安证券借以从高位从容出货,获利超过40亿人民币。
君安的成功让“炒股炒成股东”的唐万新艳羡不已,他意识到:庄家需要控制上市公司,然后操纵上市公司大比例送股,才能在二级市场赚钱。
1997年5月,新疆德隆董事局会议在北京达园饭店召开。唐氏兄弟一直把所谓“达园会议”吹捧为“德隆发展史上的遵义会议”,认为这次会议确立了“产业整合的战略路线”。
真相却是灰色的。根据记者拿到的武汉检察院起诉书,这次会议上德隆实际上确定了集中持有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的操作方案。此后,新疆德隆逐步完成了对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等三家上市公司法人股的收购,并继续组织洪强、董公元、张龙、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在二级市场集中买卖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的流通股票。
唐万新开始在两个世界跳舞:其一是通过金新信托继续委托理财以获取资金,同时在股市上通吃流通筹码、炒股获利;其二是通过上市公司完成产业整合,成为所谓的“成功实业家”,以报自己当年在实业领域屡战屡败之辱。
这是危险的舞步,1997年以后德隆规模膨胀,金新信托的账外债务持续扩大,这仍然是一个“以一个更大的黑洞来填补前一个黑洞”的饮鸩止渴的游戏。“没有利润来源,完全是净消耗”,王宏在供述中感到茫然无助。
然而,唐万新仍乐观不已,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在他眼里,只要能在股市上迅速赚钱,就能够使用这些利润大大方方填补这些资金黑洞,兑付危机迎刃而解。
1998年8月,唐万新在上海召开新疆德隆董事局扩大会议。根据起诉书,唐万新进一步明确了“集中持股”方案。之后,操作“老三股”的地点转移至上海大厦16楼。唐万新因为要到北京去组建德隆总部,操盘工作交给唐万川和王恩奎(两人分别为唐万新的三哥和姐夫),两人都直接向唐万新汇报。唐万川具体负责买卖“老三股”,王恩奎负责老三股的统计。
2000年3月,德隆收购重庆证券并将之更名为“德恒证券”,老三股的操作平台也由金新信托转移到德恒证券。起诉书显示:由王恩奎根据统计数据以及唐万川的指令来协调金新信托和德恒证券买卖老三股的先后次序。
在德隆向老三股派驻高管后,老三股在数年时间里连年推出高送股方案,股价也是节节上涨,账面利润丰厚。唐万新在德隆出事后在一封长信中称:“至2000年,累计为客户赚取了30多亿元利润。”
然而,这成了无法兑现的账面利润。在2000年的大牛市中,当唐万新看着股市越来越疯狂时,他隐隐感到不安。有圈子里朋友建议他趁高位出货、了结利润,但唐万新固执地认为股市能涨到10000点,“不愁出不了货”。
这一时间,据唐万新的供述书,除了操作老三股外,“我还买了祁连山、三峡水利、秦丰农业、亚华种业、人福科技、青岛双星、华北制药等(股票)。”
因此,老三股只能屹立不倒,这是德隆在资金市场上构建“老鼠会”和基地股票做庄的标杆和品牌。做庄规模铺得太大的唐万新在这场危险游戏里已经欲罢不能,一位熟悉他的操盘手则称“唐对内心的贪欲失去控制”。
此外,唐万新甚至相信了自己编造的“产业整合”的神话,德隆实业体系大概能带来6亿元的利润,然而,唐在股市的护盘成本一年就要10个亿。
击鼓传花戛然而止
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多米诺骨牌的游戏,终于进入了它最后也最具观赏性的阶段。 ———袁剑《中国证券市场批判》
2000年底长庄股中科创业崩盘。长庄先行者“K先生”吕梁仓皇出逃。吕梁与唐万新渊源甚深。吕梁的名片上身份众多,其中赫然写着他是德隆系两只股票的策划人。
中科创业崩盘无疑是这场危险游戏倒下去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不少吕梁的委托理财客户同时也是德隆的客户。在中科创业崩盘后,这些客户也要求德隆还钱,这是唐万新碰到的又一场兑付危机。
2001年初,金新信托有41亿元委托理财资金要求兑付。在不少地区甚至出现群情激愤的客户打砸营业部的行为。唐万新从这时起的三年时间里一直处于被追债的境地,以至于唐在供述书里哀叹:“自己也成了融资员。”
此时,唐万新发现在老三股上根本无法出货,股市已经走熊,老三股一旦出货就意味着崩盘。唐的一位朋友回忆,“我对唐万新说:‘你应该放松下来!’可是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一旦放松下来,他和德隆就会崩溃。”
2001年,德隆先后在杭州西湖数度召开会议,几次会议的内容都是如何拯救危机。唐万新与其他7名董事在两项内容上出现严重分歧:一是唐万新认为要挽救金新信托,其他董事则建议让金新信托破产、断腕自救;二是唐万新主张从老三股出货,但其他董事坚决反对,因为德隆体系的庞大“老鼠仓”隐藏其中,利润丰厚超乎想象,出货计划显然与这些董事的利益相悖。
会议的最后结果就是把这场危险游戏玩大:保留金新信托和暂缓老三股出货。唐万新知道自己已经套上“停不了的红舞鞋”。在2001年的寒冷冬天,不可一世的唐万新深感恐惧,他草莽性格中显现脆弱的一面,他对身边人哭道:“德隆有救吗,我能挺过去吗?”
但是哭过之后牞唐万新继续选择铤而走险。此时金新信托已经失去客户的信任,唐万新在供述书中承认:“只要说是德隆的机构,就立刻出现挤兑风波,以德隆的名义再无法做下去。”唐万新需要打造一个新的融资核心平台。2001年10月,在唐万新部署下,上海友联替代金新信托成为处于核心地位的新平台。
唐万新把贪婪之手伸向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收购金融机构的目的无他,就是为了更方便融资,扩大融资老鼠会。友联逐渐成了整合德隆旗下林林总总金融机构的“司令部”。德隆体系控股及参股的金融机构达到21家,收购了南京大江国投、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健桥证券等数家证券信托公司,以及昆明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南昌市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
唐万新还创造性地谋划出“委托控股”的隐蔽收购模式以躲避监管,即:用客户的委托理财资金收购金融机构股权,股东名册上则仍显示为客户,但实际由德隆持有。唐万新出手阔绰和金钱开道的作风,是其进军金融机构屡屡得手的关键因素。
收购或参股之后,德隆很快露出峥嵘面目:这些金融机构的大量资金很快通过挪用、抵押、担保等手段流失于德隆庞杂的体系中。德隆旗下金融机构以委托理财方式融资450亿元,其中未兑付金额172亿。此外,德隆系企业前后从多个地方的商业银行挪走资金数十亿。甚至德隆系的实业企业和上市公司也沦为唐万新的提款机。重庆实业被德隆令人发指地提走将近10亿人民币。
德隆违规融资的资金大多数投入股市。根据起诉书,从2002年3月至2003年9月,唐万新将老三股的操作平台再次由德恒证券统一到金新信托;从2003年10月起,德隆国际安排中企东方统一操作老三股,唐万川负责总操盘。
公诉人还对德隆的操纵进行一次总清算。按照起诉书,自1997年到2004年4月14日止,唐万新等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委托理财资金,使用24705个股东账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老三股,造成三只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这段时间内,新疆德隆、德隆国际买入“老三股”金额678.36亿元,余股市值为113.14亿元,按移动平均法的计算原理,计算余股成本为162.30亿元,共获累计既得盈利为98.61亿元。
这是一个“挖东墙补西墙”的游戏。只要不断有新的客户资金被骗进来,偿还旧客户的资金,这场击鼓传花的骗局就能维持下去。事实上,通过每年资金的不断借旧还新,德隆早期进入“老三股”的成本早就回收,并非业内人事所宣称的“善庄”、“傻庄”。
唐万新疯狂地把游戏玩大,德隆一高层人士颇有意味地对英国《经济学家》称:“德隆大而不死。”
不过,勒在德隆脖子上的绳索已经收紧。2003年底,新疆啤酒花董事长卷款潜逃,新疆上市公司担保圈由此岌岌可危,各大商业银行开始自查关联方贷款。
唐万新此刻感到大难临头。2004年1月4日,德隆董事局在海口召开扩大会议,唐万新终于下定破釜沉舟的决心:做出纵有损失也要将老三股抛出的秘密决定。“大不了18年白干了。”唐说。
可是为时已晚。2004年4月3日,这是唐万新40岁生日。10天后,合金投资遭遇跌停,德隆帝国彻底崩塌前第一块巨石滑落的声音已经清晰可闻。次日,老三股全线连续跌停,老三股全面崩盘。
转瞬间,德隆帝国分崩离析。
德隆大事记
1992年,新疆德隆实业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这是德隆帝国的开始。
1993年,德隆参股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后来新疆金融租赁成为德隆一个重要的融资平台。
1996-1997年,德隆相继入主新疆屯河、沈阳合金及湘火炬,并陆续在三只股票上建仓,开始了疯狂操纵股票的历史。其间,德隆还收购新疆金新信托,填补挪用新疆金融租赁公司3亿元巨资留下的窟窿。
1997年5月,德隆在北京召开达园会议,这次会议被德隆自己认为是“德隆发展史上的‘遵义会议’”,确立了所谓的“产业整合”战略,实则是确定德隆在二级市场上的股票炒作方案。
1997年-2001年间,金新信托在全国设立30余家办事处,开始大规模展开委托理财业务。
1999年,德隆将总部从新疆迁往上海。德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2001年初,受中科创业崩盘影响,金新信托有41亿元委托理财资金需要兑付,这是德隆又一次兑付危机。
2001年6月,上海友联成立,友联逐渐发展成为整合德隆旗下各种金融机构的“司令部”。
2002年,德隆相继控股昆明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和南昌市商业银行,开始把手伸向银行体系。
2004年4月14日,德隆系股票湘火炬、合金投资和屯河股份首度全面跌停,德隆危机全面爆发。
2004年5月30日,德隆国际召开了董事会暨危机处理工作会议,首度承认“德隆全系统处于危机最深重、困难最严重的时期”。
2004年6月8日,德隆危机进一步升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开庭审理了两起有关德隆的案件,各地债权人纷纷通过法律途径向德隆索债,德隆在各地的资产大部分被冻结。
2004年8月26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与华融公司签订了《资产托管协议》,三公司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地全权托管给了华融公司,由华融公司行使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9月4日,华融接受中国证监会委托对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进行托管经营。
虽然最终失败了,但是唐万新没有选择逃避,最后还是回国受审。
⑼ 重庆金融办24小时投诉电话
重庆银监局电话
⑽ 谁知道因为什么导致全国担保公司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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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德隆,必须要了解掌舵人唐万新
唐万新的故事是从整整20年前开始的。1986年,唐万新承包一家名叫“朋友”的彩扩部,并从此开始他的商人生涯。唐出身新疆乌鲁木齐市一个干部家庭,父母均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支边的知识分子。唐万新是个天性不安分的人——两次考上大学又两次主动退学,他对经商的兴趣比读书要大,这与他父母对儿子的期望相差甚远。
那正是“十亿人民九亿商”的经商热年代。唐万新很快适应了新的“个体户”角色。新疆当时还没有彩照冲印机,唐万新就亲自坐飞机带着客户的胶卷到广州冲洗,或者托去广州的乘客代为冲洗胶卷。
唐万新还展现无师自通的“借鸡生蛋”的融资才能:彩扩部对外招工,唐万新要求前来报名的在家待业的女青年先交押金,这些押金为彩扩生意提供了宝贵的启动资金。
此外,唐万新出手阔绰,当时能乘坐飞机的大多数是新疆本地经济领域的实力人物,唐就此在当地银行圈结交了广泛的人脉。
据称唐万新在彩扩生意上赚了60万人民币,这在上世纪80年代并不是个小数目。后来唐又尝试过自行车锁、卫星接收器、魔芋挂面等诸多生意,但均遭到失败,他一度还欠下银行180万债务,差点被送进监狱。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死只是生命的另一次冒险。”然而,对于唐万新来说,破产只是一个赌徒的另一次冒险的开始。侥幸逃脱牢狱之灾的唐万新又分别在海南热、新疆石油开发热中寻找机遇,但都不很成功。1990年代初中国股市创立,“杨百万”、“孙百万”等股市一夜暴富的故事鼓舞了唐万新,他开始打算到股市上寻找机会。
按照唐万新在公安局的供述,1992年,唐从朋友赵世平那里借了5万元一个人来到西安,在西安先后做了精密合金、西安民生、陕解放等十几家企业的法人股认购权买卖,然后再倒卖给新疆和深圳两地的下家。
这是很赚钱的交易。唐万新从中可以赚取每股0.5元到1.5元的差价。唐在供述里承认:“到1993年3月份,我就赚到了5000万元至7000万元。”唐万新以前在飞机上结交的金融圈的人脉此时发挥了作用,新疆一些金融机构为唐从事此种交易提供资金,使唐完成了大规模的法人股收购。
1992年,唐万新成立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此时,他已经完成了从屡败屡战的个体户到股市暴发户的蜕变。
这是个需要资金高速运转以及大量融资的行当。唐万新渴望得到一家金融机构作为自己的融资平台。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入唐的视野。唐打通各种关节,终于得以参股新疆金融租赁(德隆在2000年公开控股),并在1994年承包了新疆金融租赁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的席位。
在武汉,唐万新窥得金融机构的门径之后,精明地发现其中的漏洞和诀窍,他开始胆大包天地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分别向海南华银信托、中农信融得3亿元的巨资进行国债回购。这是唐第一次大手笔豪赌,后来的事实表明,这种豪赌成为日后引爆德隆的定时炸弹之一。巧合的是,武汉也成了唐日后身陷囹圄之地,这是后话。
新疆金融租赁成了唐万新的第一个融资平台,借助于此,唐万新开始了“点石成金”的魔术游戏。唐万新继续在一级半市场上淘金,他总是抢在第一时间飞到准备发行新股的公司的所在地,然后雇佣大量民工认购新股中签表,等新股上市后转手卖掉。唐在西安、上海从事的一级半市场业务一直持续到2001年。
“(我)做一级半市场,前后一共赚了7亿至8亿元。”唐在供述中称。
“融资老鼠会”成形
“懵懂而死,与草木同朽;悟道而生,是为永生。”
———古谚
1995年,唐万新遭遇证券市场上的第一次大溃败。
在当年的“327事件”中,唐在国债期货市场上被强行平仓,巨亏1亿元。事实上,根据有关案卷,自1994年起,唐万新便纠集以前的朋友同学,即所谓的“德隆老战士”,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大举进入二级市场和国债期货市场。
这是一场中国早期证券市场的庄家对决。以中经开为代表的多方,与万国的管金生以及辽国发的高原、高岭兄弟为代表的空方,发生惨烈对决。在中经开的恶劣手段之下,管金生铤而走险、巨量抛空砸盘,最终导致万国爆仓亏空,高氏兄弟在穿仓后则远走高飞。中经开在6年之后因为在银广夏和东方电子事件扮演了不光彩角色,被勒令清盘,也在2002年黯然退场。
此时的唐万新与这些中国股市早期教父相比,只是一个跟庄的大户而已,不仅如此,由于在国债期货中站错位置及跟错庄,还蒙受了1亿元巨亏。
好在还有一级半市场支撑德隆半壁江山。不过,在国债上伤筋动骨的唐万新并未放弃二级市场,他仍在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种操纵手法。股市牛人马晓全盘操控界龙股份的操作手法给唐万新留下深刻印象。
马晓炒作界龙股票时,开创了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进行资金合作的新手法,他用手中的流通筹码抵押融资,同时继续大量收集流通股票,以至于几乎垄断界龙的流通盘。不过,马晓在通化东宝上肆无忌惮地采用此炒作模式,却最终惨遭阻击。
股市的韭菜永远都割不完,虽然马晓在通化东宝出局,但吕梁、唐万新等股市新庄家仍奉之为圭臬,纷纷效仿马晓的手法。“德隆后来在二级市场炒作老三股并没有什么翻新之处,基本模仿界龙在1994年的炒作模式,只不过把时间拉长而已。”一位操盘手如此评价。
新疆屯河1996年上市,彼时德隆持有其9%的股权,这个时候德隆在二级市场上开始悄悄吸纳屯河的流通筹码;此外,到1996年7月湘火炬也有70%的流通股筹码被唐万新吸纳。唐万新此时主要是以个人名义炒股,采用了以手中股票抵押融资、然后再次买入股票的循环抵押买入方式,这种股票质押融资成了日后引爆德隆的又一枚定时炸弹。
但是,到了1996年底,股市形势突变,股价暴跌,在这种情况下唐万新如不追加保证金将有被强行平仓之虞。更严重的是,中央开始整顿金融秩序,清查金融租赁公司在各证券交易中心的资金业务,那些租赁牌照到期的则需要重新领证。
屋漏偏逢连夜雨,新疆金融租赁此时还面临人事更迭,这意味着唐万新挪用新疆金融租赁3亿多元资金的违规行为将很可能曝光。德隆另一高层人士王宏在供述材料声称:1996年底,德隆资不抵债1亿元;德隆负债总额4.2亿元左右,其中欠新疆金融租赁的即有3.2亿元;而德隆资产总值仅3亿多元。
唐万新面临第二次破产危机,迫切需要融入巨资填补在新疆金融租赁的黑洞。唐万新在庭审中承认,他解决危机的办法是“以毒药解毒药”。
金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唐万新的狩猎目标。在中央清理金融秩序的风暴下,金新信托的原大股东欲转手金新信托股权。出手阔绰的唐万新再次打通各种关节,通过新疆屯河曲线收购金新信托的30%股权。在股权尚未交割完毕之际,唐就迫不及待地率领王宏等德隆老战士进驻金新信托。
类似的故事接着在金新信托上演:唐万新继续施展腾挪大法,利用金新信托违规融资。德隆通过挪用资金、债券、债券保管单等违规方式在短短9个月的时间里融到5亿到7亿元资金。唐万新终于以更大的毒药化解了德隆1996年底的危机。王宏在供述中承认,作为经手人,他为此害怕,“我感到恐惧,后怕,无奈”。
金新信托逐渐取代新疆金融租赁,成为唐万新的第二个重要的融资平台,唐万新通过金新信托在全国设立了20多家办事处,建立委托理财业务融资网络,至此,一个全国性的“融资老鼠会”已然成形。
此外,金新信托还成了唐万新的炒股通道。武汉检察院的起诉书声称,“1997年3月,唐万新组织洪强、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利用金新信托上海宁武部营业部作为操作平台集中买卖‘新疆屯河’股票。”
长庄下的产业整合神话
唐万新能很快领悟并学会庄家的各种操纵手法。不过,他性格中有太多狂想成分,这让他始终没有学会最重要的风险控制能力———抑制内心的贪婪。———一位操盘手
在利用金新信托炒股的过程中,唐万新渐渐感到马晓模式的弊端。新疆屯河、湘火炬被高度套牢,相形之下,君安证券重仓持有的四川长虹通过数年的大比例送股,股价累计涨幅惊人,高达400%。君安证券借以从高位从容出货,获利超过40亿人民币。
君安的成功让“炒股炒成股东”的唐万新艳羡不已,他意识到:庄家需要控制上市公司,然后操纵上市公司大比例送股,才能在二级市场赚钱。
1997年5月,新疆德隆董事局会议在北京达园饭店召开。唐氏兄弟一直把所谓“达园会议”吹捧为“德隆发展史上的遵义会议”,认为这次会议确立了“产业整合的战略路线”。
真相却是灰色的。根据记者拿到的武汉检察院起诉书,这次会议上德隆实际上确定了集中持有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的操作方案。此后,新疆德隆逐步完成了对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等三家上市公司法人股的收购,并继续组织洪强、董公元、张龙、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在二级市场集中买卖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的流通股票。
唐万新开始在两个世界跳舞:其一是通过金新信托继续委托理财以获取资金,同时在股市上通吃流通筹码、炒股获利;其二是通过上市公司完成产业整合,成为所谓的“成功实业家”,以报自己当年在实业领域屡战屡败之辱。
这是危险的舞步,1997年以后德隆规模膨胀,金新信托的账外债务持续扩大,这仍然是一个“以一个更大的黑洞来填补前一个黑洞”的饮鸩止渴的游戏。“没有利润来源,完全是净消耗”,王宏在供述中感到茫然无助。
然而,唐万新仍乐观不已,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在他眼里,只要能在股市上迅速赚钱,就能够使用这些利润大大方方填补这些资金黑洞,兑付危机迎刃而解。
1998年8月,唐万新在上海召开新疆德隆董事局扩大会议。根据起诉书,唐万新进一步明确了“集中持股”方案。之后,操作“老三股”的地点转移至上海大厦16楼。唐万新因为要到北京去组建德隆总部,操盘工作交给唐万川和王恩奎(两人分别为唐万新的三哥和姐夫),两人都直接向唐万新汇报。唐万川具体负责买卖“老三股”,王恩奎负责老三股的统计。
2000年3月,德隆收购重庆证券并将之更名为“德恒证券”,老三股的操作平台也由金新信托转移到德恒证券。起诉书显示:由王恩奎根据统计数据以及唐万川的指令来协调金新信托和德恒证券买卖老三股的先后次序。
在德隆向老三股派驻高管后,老三股在数年时间里连年推出高送股方案,股价也是节节上涨,账面利润丰厚。唐万新在德隆出事后在一封长信中称:“至2000年,累计为客户赚取了30多亿元利润。”
然而,这成了无法兑现的账面利润。在2000年的大牛市中,当唐万新看着股市越来越疯狂时,他隐隐感到不安。有圈子里朋友建议他趁高位出货、了结利润,但唐万新固执地认为股市能涨到10000点,“不愁出不了货”。
这一时间,据唐万新的供述书,除了操作老三股外,“我还买了祁连山、三峡水利、秦丰农业、亚华种业、人福科技、青岛双星、华北制药等(股票)。”
因此,老三股只能屹立不倒,这是德隆在资金市场上构建“老鼠会”和基地股票做庄的标杆和品牌。做庄规模铺得太大的唐万新在这场危险游戏里已经欲罢不能,一位熟悉他的操盘手则称“唐对内心的贪欲失去控制”。
此外,唐万新甚至相信了自己编造的“产业整合”的神话,德隆实业体系大概能带来6亿元的利润,然而,唐在股市的护盘成本一年就要10个亿。
击鼓传花戛然而止
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多米诺骨牌的游戏,终于进入了它最后也最具观赏性的阶段。———袁剑《中国证券市场批判》
2000年底长庄股中科创业崩盘。长庄先行者“K先生”吕梁仓皇出逃。吕梁与唐万新渊源甚深。吕梁的名片上身份众多,其中赫然写着他是德隆系两只股票的策划人。
中科创业崩盘无疑是这场危险游戏倒下去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不少吕梁的委托理财客户同时也是德隆的客户。在中科创业崩盘后,这些客户也要求德隆还钱,这是唐万新碰到的又一场兑付危机。
2001年初,金新信托有41亿元委托理财资金要求兑付。在不少地区甚至出现群情激愤的客户打砸营业部的行为。唐万新从这时起的三年时间里一直处于被追债的境地,以至于唐在供述书里哀叹:“自己也成了融资员。”
此时,唐万新发现在老三股上根本无法出货,股市已经走熊,老三股一旦出货就意味着崩盘。唐的一位朋友回忆,“我对唐万新说:‘你应该放松下来!’可是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一旦放松下来,他和德隆就会崩溃。”
2001年,德隆先后在杭州西湖数度召开会议,几次会议的内容都是如何拯救危机。唐万新与其他7名董事在两项内容上出现严重分歧:一是唐万新认为要挽救金新信托,其他董事则建议让金新信托破产、断腕自救;二是唐万新主张从老三股出货,但其他董事坚决反对,因为德隆体系的庞大“老鼠仓”隐藏其中,利润丰厚超乎想象,出货计划显然与这些董事的利益相悖。
会议的最后结果就是把这场危险游戏玩大:保留金新信托和暂缓老三股出货。唐万新知道自己已经套上“停不了的红舞鞋”。在2001年的寒冷冬天,不可一世的唐万新深感恐惧,他草莽性格中显现脆弱的一面,他对身边人哭道:“德隆有救吗,我能挺过去吗?”
但是哭过之后牞唐万新继续选择铤而走险。此时金新信托已经失去客户的信任,唐万新在供述书中承认:“只要说是德隆的机构,就立刻出现挤兑风波,以德隆的名义再无法做下去。”唐万新需要打造一个新的融资核心平台。2001年10月,在唐万新部署下,上海友联替代金新信托成为处于核心地位的新平台。
唐万新把贪婪之手伸向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收购金融机构的目的无他,就是为了更方便融资,扩大融资老鼠会。友联逐渐成了整合德隆旗下林林总总金融机构的“司令部”。德隆体系控股及参股的金融机构达到21家,收购了南京大江国投、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健桥证券等数家证券信托公司,以及昆明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南昌市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
唐万新还创造性地谋划出“委托控股”的隐蔽收购模式以躲避监管,即:用客户的委托理财资金收购金融机构股权,股东名册上则仍显示为客户,但实际由德隆持有。唐万新出手阔绰和金钱开道的作风,是其进军金融机构屡屡得手的关键因素。
收购或参股之后,德隆很快露出峥嵘面目:这些金融机构的大量资金很快通过挪用、抵押、担保等手段流失于德隆庞杂的体系中。德隆旗下金融机构以委托理财方式融资450亿元,其中未兑付金额172亿。此外,德隆系企业前后从多个地方的商业银行挪走资金数十亿。甚至德隆系的实业企业和上市公司也沦为唐万新的提款机。重庆实业被德隆令人发指地提走将近10亿人民币。
德隆违规融资的资金大多数投入股市。根据起诉书,从2002年3月至2003年9月,唐万新将老三股的操作平台再次由德恒证券统一到金新信托;从2003年10月起,德隆国际安排中企东方统一操作老三股,唐万川负责总操盘。
公诉人还对德隆的操纵进行一次总清算。按照起诉书,自1997年到2004年4月14日止,唐万新等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委托理财资金,使用24705个股东账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老三股,造成三只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这段时间内,新疆德隆、德隆国际买入“老三股”金额678.36亿元,余股市值为113.14亿元,按移动平均法的计算原理,计算余股成本为162.30亿元,共获累计既得盈利为98.61亿元。
这是一个“挖东墙补西墙”的游戏。只要不断有新的客户资金被骗进来,偿还旧客户的资金,这场击鼓传花的骗局就能维持下去。事实上,通过每年资金的不断借旧还新,德隆早期进入“老三股”的成本早就回收,并非业内人事所宣称的“善庄”、“傻庄”。
唐万新疯狂地把游戏玩大,德隆一高层人士颇有意味地对英国《经济学家》称:“德隆大而不死。”
不过,勒在德隆脖子上的绳索已经收紧。2003年底,新疆啤酒花董事长卷款潜逃,新疆上市公司担保圈由此岌岌可危,各大商业银行开始自查关联方贷款。
唐万新此刻感到大难临头。2004年1月4日,德隆董事局在海口召开扩大会议,唐万新终于下定破釜沉舟的决心:做出纵有损失也要将老三股抛出的秘密决定。“大不了18年白干了。”唐说。
可是为时已晚。2004年4月3日,这是唐万新40岁生日。10天后,合金投资遭遇跌停,德隆帝国彻底崩塌前第一块巨石滑落的声音已经清晰可闻。次日,老三股全线连续跌停,老三股全面崩盘。
转瞬间,德隆帝国分崩离析。
德隆大事记
1992年,新疆德隆实业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这是德隆帝国的开始。
1993年,德隆参股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后来新疆金融租赁成为德隆一个重要的融资平台。
1996-1997年,德隆相继入主新疆屯河、沈阳合金及湘火炬,并陆续在三只股票上建仓,开始了疯狂操纵股票的历史。其间,德隆还收购新疆金新信托,填补挪用新疆金融租赁公司3亿元巨资留下的窟窿。
1997年5月,德隆在北京召开达园会议,这次会议被德隆自己认为是“德隆发展史上的‘遵义会议’”,确立了所谓的“产业整合”战略,实则是确定德隆在二级市场上的股票炒作方案。
1997年-2001年间,金新信托在全国设立30余家办事处,开始大规模展开委托理财业务。
1999年,德隆将总部从新疆迁往上海。德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2001年初,受中科创业崩盘影响,金新信托有41亿元委托理财资金需要兑付,这是德隆又一次兑付危机。
2001年6月,上海友联成立,友联逐渐发展成为整合德隆旗下各种金融机构的“司令部”。
2002年,德隆相继控股昆明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和南昌市商业银行,开始把手伸向银行体系。
2004年4月14日,德隆系股票湘火炬、合金投资和屯河股份首度全面跌停,德隆危机全面爆发。
2004年5月30日,德隆国际召开了董事会暨危机处理工作会议,首度承认“德隆全系统处于危机最深重、困难最严重的时期”。
2004年6月8日,德隆危机进一步升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开庭审理了两起有关德隆的案件,各地债权人纷纷通过法律途径向德隆索债,德隆在各地的资产大部分被冻结。
2004年8月26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与华融公司签订了《资产托管协议》,三公司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地全权托管给了华融公司,由华融公司行使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9月4日,华融接受中国证监会委托对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进行托管经营。
虽然最终失败了,但是唐万新没有选择逃避,最后还是回国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