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铁路投融资改革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
一是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二是创新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实施铁路债券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是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铁路建设,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规模;
四是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政策性运输任务,中央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贴,逐步建立规范的补贴制度;
五是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抓紧推动已批复项目全面开工,尽快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铁路投资稳定增长和铁路建设加快推进。
B. 铁路运输的企业融资
当前铁路运输业面临着客运专线建设、加速装备现代化等发展目标,“十一五”总投资约15000亿元,远远超过“十五”投资。因此,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成为保障新形势下铁路运输业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 铁路吸引民间资本存在诸多的难点和障碍。铁路项目投资规模大,进入门槛过高,民间资本难以取得决策权;铁路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和明显的网络型效应,路网的使用权和通路权方面可能出现不公平,如地方和铁路的矛盾;定价机制没有市场化,盈利模式尚未形成,票务和收费结构仍然由国家控制,民间资本收益缺乏保障等。本文认为应落实以下方面:
1.加快政企分开,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铁路投融资体制
铁道部要积极推进政企分开,要进行分类建设分类经营,对于公益性的项目,主要就是依靠各级政府投资和贷款;对于经营性线路,要准许客运专线公司具备经营自主权,能够拥有一定的运输调度指挥权,财务独立核算,可以自负盈亏,因而可进行市场化融资方式,吸引资本市场资金,利用项目融资引入社会资本。对于经营过程由于承担社会责任形成的损失,如救灾军用运输等,铁道部应该代表国家给予补贴,从而确保外部投资者利益。
2.铁路企业要加强科学决策
客运公司要加强项目的科学决策,科学客观地评价建设条件和经营效益,防止压低造价的钓鱼工程,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利益,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3.落实政府的投资和其他责任
政府的投资要先行、到位,从而搭建好平台吸引民间资本。国家支持政策急需落实。国家政策应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发行可转换债券,保险基金进入等,有关运价和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也有待落实。
4.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融资BOT、TOT、ABS等的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配套“创新”。
5.加强投资服务和投资引导
政府和企业各层面构建公开、透明的投资信息系统,积极向国内外民间资本提供多种信息。
总之,通过铁路投融资方式的创新可以进一步推动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步伐,推动整个铁路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快中国铁路的建设和发展。
C. 铁路改革发展 十项重要原则 是什么
(1)根本性原则。国家铁路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重要的运力保障,特别是铁路路网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铁总)代表国家至少持股51%以上,以确保国家对铁路基础设施的绝对控制,是深化铁路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
(2)系统性原则。新时期我国铁路面临着铁路网运关系、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投融资体制、中长期债务处理、公益性补偿机制、改革保障机制、改革目标与路径等一系列关键问题,迫切需要一个统筹考虑、全面解决上述问题的综合改革方案。
(3)差异性原则。根据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铁路路网具有公益性,属于公益类国有企业,应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而对于铁路运营更多体现出竞争性,属于商业性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
(4)渐进性原则。铁路改革历史欠账太多,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总体水平。很多问题特别迫切而又明显不符合市场发展需求,应尽快实施改革;而对于那些必须取得突破但一时还不那么有把握的问题,应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做改革。总之,应贯彻渐进性原则,处理好“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
(4)持续性原则。鉴于铁路改革的复杂性以及我们对其认识的局限性,很多问题在顶层设计阶段难以做出明确规划,因此上一阶段的铁路改革措施一定要兼顾未来改革需要,为未来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对那些持续性不好的铁路改革备选方案,应在顶层设计阶段予以坚决放弃。
D. 铁总旗下18家铁路局接连更名背后有何深意
国铁路总公司(下称“铁总”)公司制改革又迈出了一步。
国是直通车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截至11月17日,铁总旗下的18家铁路局(公司)已经全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由于其特殊性,铁总的公司制改革一直被视作是央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为了顺利有序的完成改革,铁总早前为此制定了先易后难的“三步走”方案。
第一步,铁总所属的非运输企业最先进行公司制改革,包括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和《人民铁道》报社等17家。
第二步是铁总所属18个铁路局(公司),以及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专业运输公司进行改革。
最后便是铁总本身。据报道,铁总目前已经着手进行部门之间的重组合并,并将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今年9月,铁总总经理陆东福在铁总党建暨公司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推进公司制改革,是消除制约国铁发展的体制弊端、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
铁总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制改革目标就是实现绝对的政企分开。
此前,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全面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设定的时间表显示,一系列改革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构建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改革的方向
正如铁总负责人所说,公司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绝对的政企分开。而重点则是组建由董事会、经营层和监事会组成的机构,最终建成公司化的治理结构。这种改制有利于铁总走向市场经济,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灵活参与竞争。
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际刚提醒,改革不能只是换名字,关键是通过组织结构变化、资源优化让机体更有效率,能够对市场做出灵敏反应。
铁总公司制改革势在必行。事实上,很多专家也都呼吁,不能再拖了。
北京交通大学赵坚教授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表示,铁总资产结构和资产利用效率不断恶化。以高铁为例,即使不考虑运营成本,高铁的全部运输收入已经不够支付建设高铁的贷款利息。“铁总已经开始通过不断借新债还旧债来维持,如果不深化改革,2020年铁总负债将高达8万亿,可能引发严重金融风险。”
“长期以来,铁路系统的工作绩效与收入不完全挂钩,210万铁路员工仍然吃大锅饭”,铁路局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铁路系统长期垄断经营,社会资本难以进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赵坚表示,这是中国铁路运输企业缺乏活力的最根本原因,而改革就是要改变这种局面。
在下一步的改革中,赵坚认为,深化铁路改革的关键是铁路网是否能够拆分,否则改革就难以推进。因为,在现有组织架构下,即使铁路局已全部更名为公司,仍需铁总统一指挥、清算,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赵坚建议,铁总下一步可以重组为控股公司,将现有的18个铁路集团公司重组为北、中、南三大区域铁路公司,使其成为法人实体,三大公司负责各自管区内的调度指挥,拥有投资决策、财产处置的权力,最终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同时,赵坚认为,要让三大区域公司及其内部子公司进行互相充分竞争,建立两层面竞争的铁路运输企业组织结构。
专家普遍认为,铁总此次如果能进行彻底的公司制改革,真正实现市场化运营,对促进其它国有企业改革也会产生极大示范效应。
E. 谁知道国内外铁路证券资产化融资的成功案例 所有分都给你
(仅供参考)
铁道部17日招标发行2012年第一期200亿元的短融券,同时表示至去年年末,铁道部获得的银行意向授信规模超过2万亿元。中投证券认为,今年前4月铁路投资同比减少的数额,已基本“完成”了今年全年的计划减少额。这意味着,后8个月的铁路投资额将恢复常态,平稳增长。而此前,关于铁路改革、开放民间资金投资铁路的声音也四起,这些也构成了对整个板块的利好。受这一利好刺激,铁路基建板块强势领涨,中铁二局、国恒铁路等涨停。
另外,国家发改委和铁道部有发布通知,宣布从5月20日起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货物平均运价水平每吨公里提高1分钱,涨幅达9.5%。国恒铁路分析,政策对铁路建设支持明朗,资金来源保证后,铁路建设将会稳步推进。此次货运运价大幅提升,是改善铁道部恶化的资产负债表以及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同时给既有线资产证券化和新线吸引外部投资带来更多盈利空间,同时也能够加快铁路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对资本市场而言,除了能够享受到既有线路运价提升带来的收益,铁路改革提速带来更多资产证券化,都将给现有上市公司,带来外延式扩张机会。
国恒铁路等民资进入铁路行业,长期来看,铁路体制改革有望开创铁路建设的新局面。对全国经济结构优化和持续发展是根本性利好。
F. 铁路发展基金有未来吗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会议,要求抓紧出台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尽早组建铁路发展基金公司,抓紧将支持铁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意见报国务院,确保今年完成社会投资铁路建设目标。
早在今年4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已经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在这一政策措施中,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根据媒体报道所指出的,有关方面希望以此能够“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亿至3000亿元”。其实早在2013年初,时任铁道部长盛光祖就表示,争取尽快设立国家铁路发展基金,积极搭建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平台。
按照设想,成立铁路发展基金的目的是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铁路建设。从目前铁路建设的进展来看,资金问题始终是困扰铁路投融资的一个难点。以2014年为例,会议指出,今年全国铁路预计投产新线6600公里以上,比去年增加1000多公里,其中国家投资近80%将投向中西部地区。
由政府出面成立基金专门为某项投资筹集资金,这并不是一个新事物,也不是我国特有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是借鉴了国外信托基金的做法——比如美国也设有高速公路信托基金和航空信托基金,专门为高速公路和航空发展筹措资金。这些专项信托基金一般是指“受法律限制适用于指定的项目和指定的用途”,主要收入来源是一些特定的专项税收。以美国为例,在1995年150种以上的信托基金在政府预算中占据了近40%的联邦收入总量,而在1950年,信托基金所占的比重还不到10%。
为什么专项信托基金增长如此迅猛?至少从美国的历史来看,专项信托基金与一般性税收相比,它具有减少预算划拨的不确定性、减少财政赤字和使用者付费的优势。不过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优势在于使用者付费的原则,会让资金使用更有效率。
因为信托基金只是向特定人群收取,而且将其用于特定的项目,充分体现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而在没有专项基金的情况下,则会产生搭便车或者穷人补贴富人等现象。就以铁路为例,此前由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征税修建铁路,这就是那些没有铁路的区域或者说是不以铁路为出行方式的人为那些乘坐铁路的人埋单——考虑到近年来铁路投资额逐年增加,但是铁路的收益却在下降,很多线路的收入还不够维持其运营成本。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大规模开建铁路,更可能发生的事是由财政补贴铁路;再考虑到近年来开工建设的大都是高铁,这意味着会出现低收入人群补贴高收入人群的不合理现象。
为什么美国会出现这么多的专项信托基金,很大程度上就是通过使用者付费解决了“谁受益谁付费”问题,美国在六七十年代通过高速公路信托基金解决了资金来源的分配问题,使得高速公路建设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以更有效率的方式运行。那么,中国的铁路发展基金能够像美国的高速公路信托基金一样彪炳史册吗?
我们先来看看铁路发展基金的来源。按照媒体所披露的铁路发展基金方案,2014年及2015年铁路发展基金计划共募集4000亿至6000亿元,每年2000亿至3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性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亿元、车购税150亿元、铁路建设基金400亿元)与社会资金比例1∶2至1∶3之间。从这个资金来源看,实际上我们所说的铁路发展基金和美国的专项信托资金并不是一回事。美国的专项信托基金主要是依赖于使用者付费,而中国的铁路发展基金更像是一般意义上的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简称“PE”),即专门为某项投资而募集资金,和使用者付费并没有多大关系。
当然,以PE方式进行融资也未尝不可。现代社会中之所以在各个领域中都能见到PE的影子,是因为它确实比传统间接融资——也就是银行融资有专业优势。首先,私募股权投资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交易费用,提高投资效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方式,能够将交易成本在众多投资者之间分担,并且能够使投资者分享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其次,私募股权投资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投资活动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投资前的项目选择直到投资后的监督控制等各个环节都普遍存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的投资中介,能够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最后,私募股权投资能够发挥风险管理优势,提供价值增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取的是集合投资方式,它可以通过对不同阶段的项目、不同产业项目的投资来分散风险,因此投资者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投资中介进行投资,除了能够享受成本分担的收益,还能够分享分散投资风险的好处,进而获得价值增值。
但是,中国的铁路建设发展基金能够发挥这样的作用吗?我看很难。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国家铁路发展基金将采取封闭式公司型基金形式(暂定15年),该基金由政府委托铁路总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高信用等级机构发起设立。其中,铁路总公司是基金公司的普通股东,作为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出资人代表;其他投资人为基金公司的优先股东,不参与基金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假设其他的投资人无法参加基金的日常管理,那意味着这个基金和以往的银行借款或者债券市场融资并没有多大区别。唯一的不同点是债券市场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期限较短,而铁路建设基金可以长达15年。
更为重要的是,见诸报端的方案还指出,“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资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投资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经营,但保证其获得稳定合理回报”。世界上没有一项只有“稳定合理回报”而没有风险的投资,即便是银行的借款都有形成呆坏账的可能。由此来看,以“稳定合理回报”作为吸引社会公众投资的铁路发展基金,实质上是一种借款,而不是投资。
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铁路发展基金”并不是国外常见的专项信托资金,也不是市场上常见的私募股权基金,而只是一个以基金为名的长期借款。那么,它能够担当起铁路建设发展的重任吗?
G. 浙江发文!明确地铁、轻轨选址选线条件
为统筹推动全省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一体谋划、互通共享,促进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浙江省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优化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益
优化运输组织效率
新建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根据功能定位和需求特点,协调系统制式、技术标准、标识信息、站台设置与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设施一体融合,采用城市轨道交通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运营模式。
根据客流需求设置越行条件,尽可能满足快慢线运输组织要求,推行“站站停”与“大站停”相结合的灵活运输组织模式,提供多样化、便捷化服务。
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优化轨道交通项目购票、进出站、乘车等环节的组织模式和流程,拓展网络查询、移动支付等信息化、智能化应用。
推进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票制互通、安检互信、信息共享、支付兼容,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贴心的运输服务。
鼓励多元化运营
支持都市圈所在地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参与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运营,鼓励轨道交通企业做优做强。
支持属地政府与铁路企业合作,通过自主运营、合作运营、委托企业运营等市场化方式,因地制宜、因线施策合理选择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的运营管理模式。鼓励省交通集团按照市场化方式参与轨道交通运营。
来源:浙江发布
H. 2009年被称为"改革年",其改革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2009年被称为"改革年",其改革主要体现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应对危机作为深化改革的契机,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总体要求。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抓住时机消除制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影响长远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把加强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把整体部署与局部试点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中央、地方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改革的新局面;把应对挑战与把握机遇结合起来,统筹出台改革措施的时机、力度和节奏。
二、加快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激发市场投资活力
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监察部牵头)。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体制机制(中央编办牵头)。建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修订出台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地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抓紧研究起草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投资管理程序,提高效率;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稳步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界定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
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铁道部、商务部、电监会负责)。抓紧研究制订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铁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配套监管政策,加快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深化邮政体制改革,推动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加快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和农电体制改革(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国资委、能源局、财政部、水利部负责)。制订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负责)。
四、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努力转变发展方式
继续深化电价改革,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研究制订农村电力普遍服务政策(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大用户直接购电和双边交易试点(电监会、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煤炭成本构成,反映开采、经营过程中的资源、环境和安全成本(财政部牵头)。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建立初始水权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制(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考核体系(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负责)。探索建立环境法制、绿色信贷、政绩考核、公众参与等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收费制度改革(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负责)。加快推进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负责)。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治理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负责)。
五、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推动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国资委、财政部负责)。完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抓紧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贷款担保机构等多层次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制度建设(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财政部负责)。继续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证监会、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负责)。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加快建立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负责)。深化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中央编办、财政部、国管局负责)。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多元化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负责)。
六、加快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灵活多样的就业和创业促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牵头)。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负责)。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面推进省级统筹;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制订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垦职工社会保障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负责)。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推动林区棚户区房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负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实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七、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以加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开放共享,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大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资委负责)。研究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牵头)。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制定和完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财政部、教育部负责)。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建立面向农村地区的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制度(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加快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就学制度(教育部牵头)。继续深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制改革(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负责)。认真组织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体育总局牵头)。
八、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牵头)。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订流转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国土资源部牵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农业部牵头)。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体制改革(林业局牵头)。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负责)。完善与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牵头)。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业部牵头)。探索建立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管理体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研究制订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城市落户的相关政策;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公安部牵头)。
九、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加快完善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部牵头)。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研究起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试行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实现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财政部、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研究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财政部牵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体系
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人民银行牵头)。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财政部牵头)。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发展(银监会牵头)。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出台放贷人条例,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法制办负责)。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银行牵头)。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功能(证监会牵头)。完善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市场约束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保监会牵头)。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负责)。
十一、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开放型经济体系
尽快建立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研究制订服务贸易促进条例,制定并实施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先进技术、设备和战略性资源进口的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稳妥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推进区域和次区域经济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着力推进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商务部牵头)。完善国际贸易投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建立国际经济波动对我国经济影响的信息引导和预测预警机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负责)。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完善利用外资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法制办负责)。研究制订境外投资条例,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管理程序,扩大境外投资备案登记范围,完善信贷、外汇、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加快对外投资合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负责)。
十二、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全国改革提供示范和借鉴
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针对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开发开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发展战略的要求,在行政管理、财政、金融、土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健全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保障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和指导改革试点,将有关专项改革试点放在相应试验区先行先试。各地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各类综合和专项改革试点。
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对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通过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通过扩大开放赢得发展机遇。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围绕调整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关系全局与长远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完善,改革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I. 甬金铁路什么时候开工
下面是宁波市交通委2014-01-13的答复,还需等待。
尊敬的网友,您好!
现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答复如下:
我市一直都在积极推进甬金铁路前期工作,为前期审查审批做好各项准备。按照市政府要求,我部委托铁路设计单位按照预可研深度开展甬金铁路研究,重点是加强宁波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和利用萧甬线富余能力开行都市圈城际铁路等内容,积极拓展内陆腹地范围,深化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以及甬金铁路宁波段线位规划方案等。今年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了甬金铁路有关情况汇报,了解前阶段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部将根据市政府要求,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积极与铁路总公司、上海路局做好衔接沟通,加快港口支线建设,同时找准时机积极争取尽早启动甬金铁路前期工作。二是加强与省里对接,积极反映甬金铁路建设对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争取由省里召集相关地市,共同推进甬金铁路前期工作。三是深化甬金铁路线位规划、功能定位和投融资体制研究。联合兄弟城市结合舟山情况共同推进甬金铁路前期工作。
具体甬金铁路何时能够开工尚不能确定。
新的铁路客运站尚处于概念设想阶段,属于远期规划项目,目前尚无具体方案。规划设置新的铁路客运站(不一定是西站)主要是考虑到远期铁路宁波站能力会不足,而铁路宁波站站房规模是根据设计单位在考虑规划建设的杭甬高铁、沿海铁路和跨杭州湾铁路开通后预测的2030年开行客车250对设计的,目前仅开行列车96对,客运能力足够。
最后,感谢您对宁波铁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J. 18家铁路局接连更名有何深意
截至11月17日,铁总旗下的18家铁路局(公司)已经全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这轮变更后,各铁路局名称全部改为“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例如,原成都铁路局、沈阳铁路局相继更名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但18家路局集团依然为铁总的全资控股公司。
中国铁路路局时代结束,路局集团公司时代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