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家族信托的好处和优势有哪些
一、信托可实现家族财富风险的全面隔离在英美法系,一旦设立信托,委托人就要将信托财产转移到受托人名下,但受托人只享有信托财产普通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我国《信托法》虽未明确规定所有权的转移,但承认了受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经过设计后,信托财产也可以独立于受益人,信托财产及收益不因受益人的行为、负债、意外导致损失。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从而避免因为财产混同、债权人追索和姻亲夺产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
二、信托可以满足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的多元需求
1、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家族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传承。常见的家族资产有现金、保险金、房产、股权和其他实物资产等,以上全部标的都可以转移到信托名下进行管理和传承。
2、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税收筹划。将家族财富纳入信托架构进行管理,可以规避我国将来推出的遗产税。
3、信托可以实现家族财富的个性化分配和传承。信托合同可以根据委托人意愿设立,根据信托目的的需要灵活确定受益人和信托利益的分配时机、方式、类型和数额等内容,并通过受托人实现中长期的权益分配。
三、信托可以满足家族企业治理和持续发展需求将家族企业的股权及其他全部财产转移到信托名下 ,可以保持家族企业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避免由于子女分家导致家族财富缩水和企业竞争力下降的情况。
1、通过家族宪章建立家族与家族企业的治理架构。
2、对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及管理层进行规制,对家族人才制定有针对性的选拔和培养制度。
3、对非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的管理层进行制度激励,有利于家族企业聚拢人才,实现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信托具有保密性、连续性与稳定性对委托人信息高度保密一直以来是离岸地信托的突出优势。近年来随着美国的《海外账户纳税合规法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推出,使得美国税务居民和各国非税务居民的信托存款账户信息的保密性有所弱化。信托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是指已成立的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存续而影响其有效,即使受托人在信托存续期间破产,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财产也不作为受托人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可以委托新的受托人继续管理。在通过遗嘱方式设立信托的情况下,即使被指定的受托人拒绝接受信托或者没有能力担任受托人,也不影响遗嘱设立信托的效力,此时,只要遗嘱没有相反的规定,应当按照信托法规定的方法另选他人担任受托人。
拓展资料
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局限性
1、对受托人的诚信度及管理能力要求较高我国缺乏信托文化传统,没有产生和培养英美等国受托人的文化、宗教及法律制度的土壤环境。我国虽然引进营业信托制度,但信托公司一直是依靠其银监会的特许金融牌照,从事的是“第二银行”以及发行具有中国特色“次级债”业务。对于从事家族资金信托要求风险较小、长期回报稳定的业务、股权信托管理业务、不动产信托管理业务、艺术品和收藏品管理业务以及家族事务管理业务,信托公司则很少涉及,缺乏管理经验。信托公司之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在短时间内,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和认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对设立信托的法律支持环境要求较高信托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取决于信托法律环境是否成熟,信托制度是否完善,信托对设立地的立法环境要求较高。英美等国的信托法律环境非常完善,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离岸地具有宽松、完善的信托立法环境,这些国家和地区成为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设立信托的首选区域。在我国境内设立信托,除资金信托外,尚面临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因信托登记问题而不能有效设立以及信托税收制度不明晰的难题。另外,与信托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欠缺一部《受托人法》或者《受托人条例》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欠缺大量的家族信托设立实例及丰富的法院判例支持。
B. 在国内使用家族信托的优势在哪里
以企业经营风险为例,目前中国有部分企业存在公司账户和股东个人账户界限不清的专问题,可能导致部分情况下属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针对这部分高净值人士,中融信托的家族信托顾问建议可以将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分开,企业资产用于企业平时的资金流动,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对于个人资产,可选择设立家族信托,使信托资产不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即便是日后企业经营不善,不会影响到家族信托内的资金,同时也可以利用家族信托里的资产东山再起,或是对自己的生活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C. 招商银行推国内家族信托的原因是什么
家族信托不是法律概念,它是法律概念中民事信托和营业信托的合体。境内法这块薄弱,不代表境内没有立法,只是法律规定没有那么细。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从来都是滞后的,通常都是先实践,出现问题后,才出法律进行规范。但家族信托有些例外,1993年为了规范国内比较混乱的金融信托市场,开始制订信托法。信托法不是中国原创,而是从域外引进。虽然当时主要目的是规范金融信托,但不能对信托的隔离保护传承财富的传统功能视而不见,故而在当时境内没有任何实践的基础上,先行有了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引进得比较晚,中国境内的信托法不仅不落后,还很先进,对家族信托的主要功能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影响其法律效力,这一点江平老师也持肯定态度。
实务没有经验,可以学啊。把境外丰富的经验与国内法律、需求结合起来,慢慢不就有了自己的经验了吗?坐等永远没有经验。
可靠性与实务性有争议,这个不是问题,所有的事都会有争议,关键你要明白论据是什么,有没有道理,而不是看表面。 您想过最核心的风险是什么吗?最核心的风险就是客户资产的安全!把客户资产装进家族信托,资产不是没有了,而是放进了更加安全的保险柜。假设如您所说,境内信托法律有问题,那么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就是家族信托被认定无效。家族信托被认定无效的后果,就是资产返还给委托人。建议您查下《信托法》,信托无效的几种情形。这就象你家房门上没有锁,很容易被小偷偷东西,现在有人要帮您安了一把锁,你却说我们这个村子从来没有装过锁,而且这个锁的技术也不完善,也有可能被打开,所以让人装锁的人都是为了赚钱而在做危险的事情!
而对于离岸信托,因为涉及不同法域,也不是您想象中那么完美,在此不细说。不过无论是离岸信托,还是境内信托,都各有优势,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分布情况进行选择。
D. 中国家族信托的目前发展有哪些类型
有很多类型。不同的银行结构不一样。不同的信托公司结构也不一样。依照客户定制化的需求来看。
目前,国内家族信托设立的资金门槛通常是3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通常为十年至几十年,比如外贸信托的家族信托期限是30年至50年;中信信托的家族信托期限为十年以上,北京银行与北京信托推出的家业恒昌系列家族信托期限为5年至40年,其中第一期期限为20年。但考虑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且委托资产以货币型为主,为了抢占市场资源,从业机构当前推出的家族信托业务呈现资金门槛普惠化、信托期限短期化的特点。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低门槛、规模化的标准化产品。中融信托推出“标准化”家族信托产品起点为1000万元,期限为十年,具有门槛更低、期限更短的特点。长安信托与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迷你”家族信托产品,主打低门槛、半定制化特征,门槛设定为300万元。半定制化指的是七成内容确定,三成内容可选。低门槛的标准化及半标准化产品的定位是作为定制化产品的起点,作为培育市场的基础,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其二是以小撬大的保险金信托。信诚人寿与中信信托合作推出的“信诚‘托富未来’终身寿险”以800万的保费,撬动上千万的保险金。
浦发银行:
客户营销:①分行筛选、营销有设立境内家族信托需求的私人银行客户。②分行搜集整理客户基本需求信息后填写《境内家族信托客户需求简表》,机构邮件报送总行。
项目可行性判断:①总、分行确定项目工作小组成员。②分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保密协议》,总分行相关人员签字。③分行开展内部尽调,并签署《意向客户初审表》,密封交付总行。分行可由客户签署《客户基础信息确认表》,作为尽调基础材料之一。④总行私行部审核分行初审表,并依据信托公司客户尽职调查结论及可行性判断,确定项目可行性。⑤分行根据总行指示,与客户及信托公司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合作意向书》。
拟定信托方案:总行牵头与信托公司对接,由信托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设计个性化家族信托方案;分行协助总行协调客户与信托公司就信托方案的沟通,最终方案由客户与信托公司确定。
合同起草签署:信托公司起草信托合同等,客户与其协商确定并签署;总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财务顾问合同等。
信托财产交付:客户向信托公司交付信托财产,信托成立。
信托财产支付管理: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向受益人有计划地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养老费等.
客户维护与管理:信托存续期间,分行配合信托公司进行客户维护和管理。
信托财产投资管理:信托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将信托财产闲置资金以其名义投资管理;我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提供财务顾问建议等.
信息披露监督:信托公司定期向客户提供管理报告;客户可委托监察人监督信托公司
信托清算终止:信托终止,信托公司完成清算,剩余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
举个例子:
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保荐人:建银国际
公司香港律师:罗夏信律师事务所
控股股东:家族信托上市后持有45.0%股份
信托的财产授予人:创业人的配偶(圣基茨与尼维斯国民)
信托受益人:创业人,其配偶及他们的孩子
受托人:瑞士信贷信托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
1.原始架构
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一家由陈万天(陈总)总控股的境内企业。陈太(陈总的配偶)在上市前获得了海外身份,设立了一系列海外公司与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浙江富银白银有限公司。上市前架构如下图所示:
E. 什么是家族信托,在国内的发展如何
在国内发展很快的。不过目前国内的富豪管理资产,都是委托给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相当于家族办公室的角色。比如说马云和其合伙人蔡崇信自己在香港成立的蓝池资本,就专门管理马云和蔡崇信的财富。还有其他一些国内富豪,都自己成立金融公司自己打理自己的资产。
F. 家族信托发展前景怎么样
您好,家族信托发展前景还是不错的,目前没有这样的信托公司,所以还是有发展前途的,具体是这样的希望能帮到您。
G. 家族信托的信托产业
在中国推出实际家族信托计划的只有两家金融机构。第一个家庭信托计划是平安信托推出的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完全资金信托。该信托起步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合同期为50年。
招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王菁表示,从2013年5月份推出首个家族信托计划。截至7月份,招商银行的家族信托签约客户已有10个家庭,均为金融资产1亿元人民币、总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客户。目前签约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北方城市,且全部为民营企业主。家族信托管理范围以金融资产为主,包括部分股权,但不包括占国内高净值人群财产配置很大比重的房地产。
另外,因为境内外监管环境不同,对于境外资产采取设立独立信托计划的方式,目前的家族信托管理范围主要以境内资产为主。“家族信托在欧美等发达地区的最主要作用,就是帮助富人合理避税。中国遗产税一旦推出,必将带动中国家族信托的发展。”孙飞说。
中国高净值人群已进入“财富传承”阶段。招商银行与贝恩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财富保障”已成为中国高净值人士管理财富的首要目标,“财富传承”需求进一步明显。贝恩咨询大中华区总裁Michael Thorneman指出,目前有约三分之一的高净值人士在进行财富传承安排,寻求借助家族信托、税务筹划、保险规划等工具完成财富规划。
目前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还面临诸多瓶颈。第三方理财机构诺亚财富的报告指出,信任是信托的根本,但目前中国高净值人群以白手起家居多,他们更愿意自己管理财富。另一方面,由于信托公司在集合信托等传统业务上的盈利空间还很大,开展财产类信托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建国认为,香港的家族信托已经十分成熟,富人们也习惯选择家族信托保障财富传承。在香港,家族信托可持有资产包括房地产、股票组合、家族企业、专栏和版权等。因为香港直接面对全球市场,所以在信托管理上也没有地域限制,投资组合方式更多元化。家庭信托已经成为香港高净值人群打破“富不过三代”魔咒的魔法棒。
H. 各大银行家族信托门槛是什么
每个银行的家族信托门槛都差不多的,为第一阶段拟通过合作信托公司向您推出个性化家族信托,个性化家族信托起点原则上在人民币3000万(含)以上。信托财产可以分期交付,首期1000万起,余款半年内交付完成。在第一阶段经验积累基础上,通过合作信托公司向您推出标准化家族信托,标准化家族信托起点原则上在人民币600万(含)以上。家族信托的服务对象为18周岁以上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私人银行签约客户或潜力私人银行客户。与多个委托人的集合信托业务不同,家族信托业务均是单一的委托人,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个性化、定制化或标准化的信托合同,建立法律契约关系。
拓展资料:
1、在中国,可以担任家族信托受托人的为持牌信托公司。国内68家信托公司中,半数以上已经开展了家族信托业务。国内较早推出的家族信托是平安信托的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完全资金信托,起步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合同期为50年。另外,因为境内外监管环境不同,对于境外资产采取设立独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国内家族信托的资产范围主要以境内资产为主。
2、中国高净值人群已进入“财富传承”阶段。招商银行与贝恩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财富保障”已成为中国高净值人士管理财富的首要目标,“财富传承”需求进一步明显。贝恩咨询大中华区总裁Michael Thorneman指出,有约三分之一的高净值人士在进行财富传承安排,寻求借助家族信托、税务筹划、保险规划等工具完成财富规划。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还面临诸多瓶颈。第三方理财机构诺亚财富的报告指出,信任是信托的根本,但中国高净值人群以白手起家居多,他们更愿意自己管理财富。另一方面,由于信托公司在集合信托等传统业务上的盈利空间还很大,开展财产类信托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
I. 中国大陆家族信托业务能够兴起吗
当然能够,这也是金融的一部分,也是国家支持的行业,目前空间还很大,
J. 家族信托的未来发展
但信托基金并不会自动赚钱,比如,假如信托章程设计得有缺陷,或信托基金理事会成员不尽责,委托人投放到信托基金的钱就有可能变成“死钱”。
要想让家族信托在中国良好地运转起来,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政策加以监管,也需要大量信托人才。以上两点,中国目前均欠缺,制约了家族信托的发展。
中国家族企业要想化解财富传承过程中的巨大风险,可以选择并购、重组,也可以到职业经理人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寻找解决方案。家族信托是诸多办法之一,在中国内地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但未来的发展态势值得各方去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