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开发融资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房地产融资的主要形式包括:银行贷款融资;证券融资;房地产信托融资;其他方式如联建、参建融资,房地产典当融资,利用外资等。
㈡ 房企资金渠道被不断收紧 政策寒冬下如何寻找融资突破
2019年,乍暖还寒。1月社融创新高后,地产融资愈行愈难。
5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文》(简称“23号文”),其中明确了几类针对房地产的禁止性业务。随后,5月底,住建部联合有关部门,针对房地产行业“地王”现象点名十余家开发商。同时,央行与证监会对部分上半年拿地活跃的头部企业,限制公开市场融资。进入6月份后,受23号文影响,虽然地产信托发行规模有所收缩,但仍未达到监管预期。6月底、7月初,多家信托公司收到银监窗口指导,要求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
针对房企前端拿地融资
对于地产行业,政策持续收紧,尤其是针对的前端拿地融资。
1、银行:对房地产的资金支持仍被限制在满足432前提下(编者注:所谓“432”,是指房地产项目必须具备四证齐全、30%自有资金、具有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等条件)的开发贷业务,连“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这种不常见的现象也被未雨绸缪的事先防范。
2、信托:对房地产债权性质融资同样被限制在满足432前提,通过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股权投资+股东借款、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向房地产变相提供融资等行为被明确禁止,政策精准、专业,直击要害。如何规避监管层强调的信托房地产投资的一些限制性行为和结构模式,以及未来的产品方向值得深入探讨。
3、此外,相关政策也提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这类影子银行在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压缩了此类机构的活动空间,为日后专项查控埋下伏笔。
政策的收紧将加速地产行业的整合,有限的资金规模将向头部企业集中,房地产企业被迫面临一边四处找机构找钱、催回款,一边着急找项目、补货的处境,如何结合自身特点突破资金、资产瓶颈成为众多房企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难题。
对房企融资的具体影响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模式分为4种主要形式。
1、股+债投资模式:金融机构作为地产项目公司股东的同时提供股东借款,从而实现对地产项目的投资。
该模式可细分为小股大债模式和先股后债模式,小股大债模式主要指机构作为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后,在项目未满足4证前以股东身份向项目提供借款,属23号文限制行为;而先股权投资待满足4证后追加建设期投资的模式,个人认为应不属于限制行为。
2、股权投资+债权劣后级或 “优先股权加次级债”模式:
主要指信托在设计信托结构时采用优先、次级的结构化分层设计(优先劣后比为1:1)。
其中优先级信托份额由信托负责募集,该份额为信托计划实际投资规模,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计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劣后级信托计划份额,由项目公司原股东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所形成的债权(多为土地出让金借款等)来认购,项目公司原股东以劣后级本金及收益为优先级的预期权益提供兜底。
如此设计首先满足优先级投资人在投资期间内固定收益分配需求,同时将名义上风险较高的股权投资转化为了实际上风险相对较低的债权投资。从形式而言,这种模式借助了结构化操作,掩盖了假股真债的事实,可当监管从本质的角度直接进行核实时仍难圆其说。但信托的业务具体标准由各地银监相机把握,因此理论上存在一定操作空间。
3、资产收益权模式:即金融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项目未来特定区间内所形成的现金收益转让给投资机构获取资金,该模式通常还会约定“受让+回购”的条款。此种模式从实质将仍属债权性质(且有相关判例支持)。个人认为如融资主体业务涉房该模式仍属监管限制行为,如融资主体属房地产企业关联方但业务范围无地产开发项应可操作,但也需结合当地监管机构的具体要求。
4、应收账款或债权收购模式,该模式分为以下三种细分类型:
1)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项目公司通过与保理公司的合作,加上与上游供应商的条款如账期进行再协商,能够合法合规的将资金在定时期内转移给地产开发企业,该类型应不在23号文的限制之列;
2)房地产公司母子公司之间或分子公司之间债权,通过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将特定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非金融债权收购方式将债权受让对价款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模式,该模式应属于23号文禁止的“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如债权债务双方为房地产企业关联的非房企业且债权债务真实,再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非金融债权收购方式融资,这一模式仍然存在弹性空间;
3)信托发行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受让持有的房地产公司的应收账款,该模式实质也是向不满足432条件的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也属23号文限制行为。
如何在现有环境下寻求融资突破
在监管趋严的形势下,房企应该正面对待。通过融资结构的合理化设计、信用增级及拓宽创新融资模式等,在负债水平可控的情况下,适度扩张。未来房企应该多从自身寻求提升,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向寻找突破口:
1、融资结构合理设计:
1)通过满足432的项目主体“借壳”融资。对满足432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自然不在限制范围内,用满足432条件的项目进行包装,继而将资金用于其他不满足432条件的项目。合适的项目主体的多少是决定此模式的关键另外还需注意不同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土地/在建工程的抵押要求(是否允许以其他项目为本套壳“432项目”提供担保实现错位抵押等);
2)真股投资。真股投资并不是新鲜事物,确是23号文希望引导成为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的房地产投资模式。但是真股投资类项目十分考验金融机构的投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投前分析以及投后管理能力,金融机构通过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从而获得项目开发运营的增值收益。也因大多数金融机构项目开发的经验不足或不具备,且投资风险相较债权投资更大,因此真股投资类项目往往也有更高的准入要求。在真股投资过程中仍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真股投资通常需要房地产企业提供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相对较高的优质项目合作,这需要房地产企业均衡现金流与收益后做出合理判断;其次,真正的房地产股权投资在项目实现预售前不存在可分配的收益。所以对于习惯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人而言,资金募集将存在一定难度;再次,房地产股权投资在项目通常需要项目公司在公司治理及资金使用层面接受严格的监管,这需要投融双方有足够的默契与信任;最后,股权投资除可在项目公司层面合作外,还可设计为引入金融机构或国有平台作为战略投资人方式获得更多更灵活的资金支持,但这需要以公司的部分管控权为代价。
2、信用提升:
房地产企业在金融属性的引导下,其基本资金运作逻辑就是用最少的自有资金撬动外部资源推动项目运转。达此目的需房地产企业着力打造自身的信用体系,高信用评级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等获得非常低成本的资金,而且这些资金不受用途限制的影响,可以灵活使用,用于拿地保证金、缴纳土地款等。虽然信用的建立需逐步积累,但普通规模房地产企业也可通过相应的运作手段来提升。首先可考虑引入国资平台,引入国资组建混合所有制后无论在开发还是融资上,国资信用都有其被认可的优势。有实力的国资公司还能够给合作的地产公司拓展提供资金支持,还能对房地产企业带产业拿地模式带来重要的资源价值;其次,与金融机构合作,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合资平台公司,即可以实现资产与资金优势互补,又可以增强互信,实现融资方案条件的放松和灵活,若为多项目合作还可协商打破资金封闭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变相达到降低自有出资目的;
最后,提扩大规模、 提升信用。 房地产企业的江湖地位最终还
是以资产和销售规模来确定的,资产与销售同时也是评级的关键指标,因此需要持续关注,用心打造财务报表、行业排名等。
3、渠道拓展:
1)REITs等创新产品值得关注,中国式的REITs即进行地产股权投资的房地产信托将迎来发展机遇。
2)基于真实投资的股权私募基金发展已相对成熟,直接投资优势明显,很多私募采用金交所债权计划等方式,可以作为辅助信托作用。甚至很多信托公司通过设立私募基金绕道放款,这样无论明股实债还是真股都就会相对灵活。
3)由房地产企业投资注册基金管理公司,与企业的物业管理、客户管理及供应商管理等相结合发掘投资人资源,通过结构化设计等方式投于所开发项目,发挥产融结合的优势。
4)引入管理团队或战略供应商跟投方式,既可以减少自有出资,又可提高项目管控水平,也是可深入探讨的模式。
㈢ 房地产企业一般融资方式有哪些
【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发展壮大也离不开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本文以恒大集团为例,分析了其融资渠道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构建多渠道的房地产融资体系已经迫在眉睫,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融资渠道 银行贷款 股权融资 债务融资
一、恒大集团融资渠道现状
据恒大集团2016年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恒大集团融资现金流入总计约为人民币5725.68亿元,比上年增长99.60%,其融资需求量的增加与近年恒大高速增长的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等产业发展不可分。下面针对目前恒大集团主要的融资渠道做具体分析。
(一)银行贷款
通常,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选择银行贷款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因为其成本相对较低。
由年报可以看到,2016年,恒大集团的所有融资来源中,有抵押的银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093.10亿元,占融资总量比例高达36.32%,较上年增长91.91%,位居融资规模中第一位。银行借款占融资比借款成本包括利息开支以及外币借款所产生的汇兑差额。
(二)股权融资
上市房地产企业主要通过发行新股、配股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恒大集团于2009年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在港市值最高的内房企。据2017年11
㈣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
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特性。房地产开发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因此对融资方式的优缺点、政策约束和融资成本的把握,便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一般来说,房地产融资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
内部融资主要是指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一些抵押贴现的票据,债券,可出售的经营性和存量物业,以及近期内可回收的各种款项等,包括向消费者预收购房定金等。但随着企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单纯依靠内源融资已很难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
外部融资又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主要是从资本市场获得的资金,主要满足长期投资的资金需求,包括上市融资、债券融资、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等多种融资方式。间接融资主要是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主要是房地产项目贷款,解决房地产开发中短期的资金需求。
㈤ 我国房地产融资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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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的增长不仅可以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拉动了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其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业的融资可以采用银行、信托、上市、基金等多种方式。但各种融资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
(一)银行贷款
一直以来,银行贷款一直是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柱。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银行对开发商发放的贷款占23.86%,企业自筹占28.69%,定金及预收款占38.82%。而在定金及预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银行对购房者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可见,房地产开发资金中至少有60%来源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资金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较大。这种较强的依赖度同时将银行带到了极大的风险中。一旦开发商资金断裂,其连锁效应会使风险最终全部落在银行上。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建立以银行为主的多元化融资渠道,间接融资手段与直接融资手段并用。最重要的是在政策允许条件下与银行合作创新新的融资工具。
(二)房地产信托
信托因其制度优势,宽广的创新空间以及巨大的灵活性已成为房地产业融资的新热点。信托可以进行直接贷款、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相关业务,可以在不同层次、不同品位上,为房地产业服务。相对银行贷款而言,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房地产业整体的运营成本,节约财务费用,还有利于房地产资金的持续运用和公司的发展。
但是,房地产信托的迅猛势头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已受到有关部门重视。银监会已经开始限制信托对房地产贷款的支持。另外,信托资金的规模,尤其是集合式信托的规模因为受到信托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额。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信托资金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国内IPO
对我国房地产企业来说,由于缺乏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上市几乎就变成企业做大做强的唯一途径。国内IPO上市具有筹资量大、融资能力强;资金使用时间长、分散风险;提高公司价值等优势。但其高门槛,高融资成本、增加公司相关义务等缺点使得国内成功上市的案例很少。
(四)境外IPO
现阶段,国内企业频频去香港上市,其数量超过国内IPO数量,为国内大多数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上市的首选。其上市过程简单,能与国际接轨。但上市成本高,上市要求高制约了它的发展。总之,国内IPO与境外IPO各有优势。国内上市对国内企业来说相对简单,但受政策影响大。境外上市要求高,但国际化程度高,再融资方便。
(五)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是房地产企业上市的快捷方式。由于直接上市门槛很高,审批时间长,房地产企业上市申请受到宏观调控影响大,不可能有大批房地产企业上市。因此借壳上市成为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的主流。目前,在国内100家房地产公司中,借壳上市的房地产公司近一半,是房地产公司上市的重要途径。专家认为,如果能够巧妙地运用壳资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借壳上市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合理选择壳资源,处理好各种潜在问题,会成为一种好的进入资本市场的方式。否则,则可能不但达到不了在融资的目的,还可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六)上市公司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是一种常见和见效较快的重组方式,其主要是用公司的“劣质”资产交换外部优质资产。资产置换重组模式见效快,成效显著。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方式的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较多,交易的市场化程度低,短期得益较多,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还有待观察。 资产置换是一种特殊的资产重组方式。在股权分置改革前,相当一部分控股股东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以劣换优的资产置换,侵占上市公司资源。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原来的非流通股股东不仅获得了在未来可以充分流动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股改后限售流通股的价格得到了大幅度提升,这大大提高了大股东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积极性。同时,一些绩差公司或未股改公司也需要通过注入新资产的方式才能被拯救。
(七)房地产投资基金
近年来,房地产产业基金受到业内的追捧,有在境外注册的基金,有在国内准备注册的基金。但是,鲜有成功运作的,这主要是受到《产业基金法》没有出台的限制。虽然产业基金能够短期筹集大量的资金,而且流动性强,这些是有利于房地产的炒作的因素,但由于产业基金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主题相悖,因此,短期内产业基金法出台的难度较大。
综合比较:
由于房地产的资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资的企业寥寥无几,房地产开发资金直接融资占较小比例。虽然房地产投资基金被广泛看好,但由于国内尚无相关政策支持;上市或“借壳”上市过程长,手续复杂,成本较高,是少数有实力大企业可能实现的方式,但受经营特点和预期收益制约不易得到投资者认同,融资效果也不理想;发行股票及上市,对企业资质的要求更为严格,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接受和实现。故直接融资比重较小。信托融资相对银行贷款受政策限制少、灵活、创新空间大,但信托产品尚没有一个完善的二级市场,难于流通。企业债券用途多为新建项目,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率、期限为3~15年。相比之下,很容易就能看出我国大多数企业仍然采取银行贷款筹集资金的原因。
㈥ 房地产融资方式有哪些
1、银行开发贷。这是目前房企用的最多的一种融资方式。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自有资金。目前主要要求是“四三二”,也就是四证齐全,自有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0%,二级开发资质。具体做法就是:向银行提交项目基础资料,股东基础资料,这其中要的材料会非常详细,基本就是把你公司的家底资料都收集完了。银行客户经理写贷款调查报告,然后报风险部审查,然后上贷审会。根据不同贷款额度再决定是需要报省行总行上会。上了贷审会后通过了,就会有个批复,上面列明了银行提出的各个要求条件,公司再逐项落实批复条件,就可以提款了。开发贷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利率大概是4.75%-9%都有,大行低一些,小行高一些。
2、债券融资。债券融资属于信用债,主要有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定向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等。根据审核主管部门来分,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由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审核,是普遍优质房企常用的债权融资方式,大概占债权融资的5成;然后企业债审核是发改委,大概占债权融资的2成;中票、短融、定向工具等是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大概占债权融资的3成。债券融资对于企业的主体资质要求比较高,资产规模以及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都有要求。具体做法就是做评级,财务尽调,近三年财务审计,内控法律意见,评估报告等,然后报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发改委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总之材料会比较多,程序比较复杂。成本利率低,优质的企业能做到3%-5%左右。这一块我做的不多,就不详细说了。
3、股权融资。主要有上市IPO发行股票、私募股权基金、特定对象股权融资等。IPO大家都知道,就是上市或借壳重组。现在这种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房企IPO很难,除非特别优质。具体做法就很复杂了,先请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所,法律机构做辅导咨询,理清各种股权关系,账务,等等,然后向证监会报送材料,排队等待初审二审等等,具体不细说了。私募股权基金近年发展比较快速,相对监管没那么严格,但是也是越来越严格了。具体做法和银行开发贷差不多,大同小异。特定对象股权融资,
㈦ 房地产融资的相关政策
房地产业的增长不仅可以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拉动了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在我国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融资可以采用银行、信托、上市、基金等多种方式。但各种融资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这也催生了一个新产业的繁荣—融资服务。
(一)银行贷款
一直以来,银行贷款一直是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柱。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银行对开发商发放的贷款占23.86%,企业自筹占28.69%,定金及预收款占38.82%。而在定金及预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银行对购房者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二)房地产信托
信托因其制度优势,宽广的创新空间以及巨大的灵活性已成为房地产融资的新热点。信托可以进行直接贷款、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相关业务,可以在不同层次、不同品位上,为房地产业服务。
但是,房地产融资的迅猛势头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已受到有关部门重视。银监会已经开始限制信托对房地产贷款的支持。另外,信托资金的规模,尤其是集合式信托的规模因为受到信托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额。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信托资金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国内ipo
(四)境外ipo
(五)借壳上市
(六)上市公司资产置换
(七)房地产投资基金等
综合比较:由于房地产融资的资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资的企业寥寥无几,房地产开发资金直接融资占较小比例。
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1.内部融资方式包括:
(1)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设立时各出资方投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主要由接受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股本溢价等形成)等资本由企业自有支配、长期持有。自有资金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有严格要求。开发商一般不太愿意动用过多的企业的自有资金,只有当项目的赢利性可观、确定性较大时,才有可能适度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
(2)预收账款:是指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收取购房者的定金,以及委托开发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前筹集到必需的开发资金。其中预购房款主要指购房者的个人按揭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
2.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和融资工具有:
(1)上市融资:股份制房地产企业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现已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上市融资包括直接发行上市和利用壳公司资源间接上市。
(2)房地产开发债券:发行债券可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房地产开发带来大规模的长期资金,用于土地开发和房地产项目投资等。当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中有长期的资金需求时,债券是一种重要融资渠道。
(3)银行信贷:从银行借款是开发商的主要筹资渠道,短期信贷只能作为企业的流动周转资金,在开发项目建成阶段,可以以此作为抵押,申请长期信贷。我国的开发商向银行申请贷款,可分为土地贷款和建筑贷款。常见的开发贷款有:短期透支贷款、存款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
(4)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采取公司或商业信托的形式,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收购并持有房地产(一般为收益性房地产)或者为房地产进行融资,并享有税收优惠的投资机构。它实质上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或收益单位,吸收社会大众投资者的资金,并委托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经营管理。它通过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各种不同的房地产证券、项目和业务进行组合投资。
(5)商业抵押担保证券(CMBS):这是一种商业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及将不动产贷款中的商用房产抵押贷款汇集到一个组合抵押贷款中,通过证券化过程及债券形式向投资者发行。
(6)其他融资方式:利用外资、回租融资、回买融资、租赁融资、夹层融资等等。
㈧ 房地产借壳上市如何融资
房地产公司借壳上市在最近两年成为一股潮流,这些公司上市成功之后的发展也成为投资者关注 的焦点。近日,记者出席了广州恒大地产战略发展研讨会,10余家券商和基金公司的研究员和投资经 理到会就企业上市后的发展战略各抒己见。 业界专家普遍认为,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两大要素是资金和土地储备。如今土地实行公开挂牌招标 拍卖政策,土地储备的能力最终取决于资金实力;而中国房地产公司的开发资金来源渠道并不多,银 行贷款、预售款、自有资金是三大主要来源。最近几年,银行系统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房地产信贷风 险,楼盘预售准许门槛越来越高,借壳上市并实现再融资便成为地产公司寻求发展的理想渠道。 据统计,近年由于实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并且新的控股股东在房地产业有一定发展的公司共有24 家,其中仅有4家实行了增发,2家获得了配股,也就是说有75%的买壳公司还未有达到融资的目的。 与会专家认为,发生此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我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有严格的要求, 房地产公司业绩波动大,负债高,很难符合要求。其次,大部分公司借壳时间不长,我国房地产公司 借壳上市风潮是于2000年底与2001年初,到现在也才只有一年多时间,而已经实现再融资的地产借 壳上市公司最短时间是2.2年。 各证券公司房地产研究员们认为,房地产业受“开发—销售”周期影响易产生业绩波动,在企业 管理架构上与上市公司的要求不尽一致,要实现再融资,最关键的莫过于保持业绩的稳定和按照上市 公司的要求规范治理。而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要制定自身发展的长期战略, 使其所开发项目保持衔接,从而使业绩保持稳定。比如深万科,其所开发的项目就具有充分衔接的特 点,达到了上市公司年年有盘开工,有盘热卖的良性循环,使公司维持平稳优质的业绩,保持了持续 再融资能力,最终作大做强,成为绩优地产股。第二,可以做一些合法的技术处理。在收入确认上, 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调整竣工时间来使销售收入更合理的分布。在财务处理上,在存货、预提费用、 无形资产这三个会计科目上作些技术操作也大有裨益。第三,可以通过运作一些经营性或租赁性的自 有物业,每年获得固定收入,来达到稳定业绩的目的。比如,北京金融街借壳上市后,由于具有稳定 物业出租收入,再加上一定的土地开发,每年净资产收益率都维持在10%以上,在2002年成功实现 再融资4.01亿元。又如,龙发股份通过购得天伦集团旗下位于广州市黄金地段的、具有最稳定收益的 天誉花园出租物业,从而稳定了公司收益,在规范治理方面,公司借壳上市之后,房地产公司必须加 大规范治理的力度。良好的公众形象对上市公司意义重大,而塑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的关键是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和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最关键是公司本身要规范治理。这包括公司日常决策管理的 规范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明晰化及从新调整适应资本市场要求的发展战略等等。
㈨ 什么叫房地产企业借壳融资
因为房地产企业直接首发上市很困难,以前政策有限制,后来不限制了,但是毕竟房地产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是用于囤积土地,开发房地产,而不是用于生产经营,很难获批。
所以,房地产企业就通过向已经上市的公司注入资产,或者由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定向增发收购等进行资产重组,使房地产企业借上市公司的“壳”,达到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目的。
㈩ 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分析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与渠道分析
(一)房地产资金来源现状
房地产资金现在主要来自七个方面,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外商直接投资,自筹资金,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购房者的定金和预付款以及其它资金。04年1~11月,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全部资金来源的76.4%,其中直接国内贷款融资占所有资金来源的26.4%,与去年同期相比,国内贷款金额同比增长5.75%,利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10.12%,增幅很大。行业资金来源结构存在严重缺陷,银行贷款数量巨大。
图2.16 房地产行业不同资金来源所占比重
(二)本期不同渠道融资金额变化
图2.17 不同渠道融资金额变化
2004年8月份以来,房地产投资的各种渠道中,自筹资金、定金及预付款、利用外资、外商直接投资和其他资金均呈现回落趋势,而国内贷款和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在10月止跌反弹,略有增长。
(三)现有七大融资方式剖析
受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都提高了对房地产行业贷款的要求,开发商通过其它渠道融资的需求大增,面对资金的瓶颈,现行解决的途径并不是很多。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房地产开发商趋之若鹜的主要融资渠道。虽然央行121号文件规定,银行贷款现阶段从紧,对于项目开发程度和开发商自有资金的开门槛,将大多数开发商排除在门外。但是,对于企业而言,便捷,成本相对较低,财务杠杆作用大的银行贷款有着致命的诱惑,更何况,其还债压力大等缺点还可以通过调整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负债结构加以规避。同时,房地产信贷业务目前仍普遍被银行视为优质资产,商业银行的信贷热情丝毫未减。
2.信托项目融资:
信托是目前房地产业新兴的融资热点,从2003年到2004年,全国共发行 房地产信托163只,融资额175.8亿元。信托资金的分量远不足以支撑行业的发展,之所以大受青睐,主要是它在串接多种金融工具方面独具优势:一可以引入海外基金,二可以充分国内的产业投资信托基金,三可以以固定回报的方式,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四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将项目公司包装上市,五可以完成项目前期建设,使项目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对融资渠道的整合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
3.海外房产基金:
国外房地产基金看好以上海为主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摩根士丹利下属房地产投资基金RSREF、荷兰国际房地产、瑞安集团、新加坡嘉德置地等纷纷出手。目前国际资本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基金上,借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介入。海外基金虽然前景远大,但对于如饥似渴的中国房地产来说难解近渴,更何况,现行政策和法律的障碍以及国内企业动作的不规范和房地产市场的不透明,都造成了国际资本的进入。
4.国内产业基金:
毫无疑问,利润率相当丰厚的房地产市场对证券市场上现有的6000亿元的私募基金而言,吸引力是致命的,然而,有关产业基金法律的缺位,却难以让人无视风险的存在。目前这些资金也是借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存在,自然,在具体运作上缺乏规范,留有隐患。
5.非上市股权融资:
土地储备丰富的没有资金,资金充备的拿不到地,强强联合似乎给房地产融资开辟崭新的渠道。然而,股权投资虽然可以充实自有资金,但一般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额较小,不会轻易出让控股地位,也不甘心将大部分开发利益拱手相让,只能眼巴巴的看一场城市运营商和专业房地产开发商等实力雄厚公司的并购秀。
6.上市融资:
上市是企业获取资金,实行资本运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企业品牌提升的良好应。然而中国证监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让大多数房地产公司只能望洋兴叹。新规则面前,真正有实力,守规矩的开发商方可顺利上市,然而在目前开发商数量过多、信用水平普遍低下的情况下,欲通过大规模的上市解决行业性的资金短缺,并不现实。
7.债券发行:
先不说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相对较小,交投清淡,发行和持有的风险,因为根据《公司法》,发行债券主体要求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而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资本金以及担保等都有严格限制,这同样注定了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对发行债券只能好梦难圆。
总而言之,房地产融资额度巨大,单纯依靠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都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需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组合。同时,构建房地产证券公的法律体系,尽早出台《产业基金法》,完善现有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搭建房地产企业融资领域制度平台,才能有效支撑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房地产企业融资新动态
1.与海外基金的合作:
海外的房地产基金一改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观望态度,投资的欲望转强。目前雷曼兄弟、德国房地产投资银行、英国Grosvenor、美国凯雷、荷兰Rodamco等海外基金正在变得非常积极。上海复地已与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投资约5000万美元建设“复地雅园”项目。顺驰中国控股公司和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宣布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房地产。由荷兰国际集团和北京首创集团在海外共同募集成立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基金”在京投资的“丽都水岸”项目正式进入市场。金地集团与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Ⅳ(下称MSREF)、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出资55%。
2.筹备赴港上市:
赴港上市将使地产公司增加国际化的色彩,通过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来提升自身的运营能力,故继首创置业之后,上海复地也在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顺驰与香港汇丰银行签订上市保荐人协议,也启动香港上市之旅。
广州富力地产、中山雅居乐集团06年均在港上市。北京SOHO中国、上海仲盛地产等内地知名地产商,均有意在条件成熟时到香港发行H股。2005年内地首支地产信托基金越秀城建在香港上市了,它的上市为地产融资提供了 一个新的渠道。
3.土地资金强强联合:
从华润成功入主万科之后,房地产行业大开强强联合之风。SOHO中国和华远集团签订关于尚都项目合作的系列协议。双方采用股权合作的形式,SOHO中国负责二、三期开发,华远持负责一期销售。天津泰达集团全额认购万通地产增发的3.08亿股,拥有了万通地产27.8%的股权,成为万通地产的战略投资人。
国内十余家知名房企联手打造的行业连锁的组织——中城联盟的第一个实质性地产项目也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郑州联盟新城在郑州破土动工。
8.31之后, “收购兼并”也是一波刚息一波又起,合作开发似乎成了房地产行业有别于其它行业的特色之一。10月1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地产在深圳蛇口签订协议,双方各自投资675万元分别取得45%的股权,联合开发位于天津西城区的占地342.81亩的住宅项目。
(五)房地产融资渠道再添新品
1.典当融资:
典当以其快速、短期、便捷的特性,成为中小开发商的融资渠道之一,利用手上包括不动产在内的不易变现资产来换取企业所急需的后续发展资金,典当行业作为银行信贷融资的拾遗补阙,已开始显现出其灵活便捷的特性,为房地产个人投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全新途径。
一些手中已经有新项目开工的发展商,由于前期资金尚未回笼,银行贷款又迟迟未到位,因此短期资金压力对地产来讲也很难度过。所以为此目的而走进典当行的地产企业也在增多。以上海为例,在华联、恒隆等典当行里,各企业都在融资。恒隆典当行日前就刚刚接受一笔房产整体项目的典当抵押融资,融资协议总额度达到2000万元。“土地典当”的方式也受到许多城市开发商的追捧。
2.外资银行贷款:
外资银行放开人民币业务为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新添又一渠道,但外资银行普遍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很不规范,存在风险较大,不会轻易开办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因此经营人民币业务对于缓解目前国内开发商融资困难的作用不大,同时外资银行对其贷款的审批和评估远比中资银行严格。
二、股权融资渠道选择与分析
(一) NASDAQ上市融资
优点:如果上市融资成功则迅速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并解决企业发展的资本瓶颈;
难点:1)从已在NASDAQ上市和准备上市的中国企业来看,均为处于行业上升阶段的高科技类公司,目前尚无中国的房地产公司在NASDAQ首次公募发行上市的案例,海外投资者对该类公司的投资兴趣与估值预期难以判断,至少尚未形成市场热点。因此,若想通过IPO在NASDAQ上市,应先与有关的投资银行和海外基金进行实际沟通,摸清自己的市场定位;2)若通过反向收购借壳在NASDAQ上市,可暂时避开行业问题和投资者预期,但买壳上市法律风险较高,需支付一定成本,而后期进行增发融资难度并未减轻,仍会面临上述提到的各种问题。
分析判断:NASDAQ上市融资成功收益最大,操作难度最高。
(二) 香港上市
优点:1)如果IPO融资成功仍可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解决企业发展的资本瓶颈,转变身份;2)地产类的行业概念不会成为上市障碍;
缺点与难点:1)香港市场对国内地产类公司估值水平较低,融资额度被降低,成本提高;2)上市审查严格、监管力度均比国内市场高。
分析判断:从收益角度而言较为中庸,但从操作角度以及短期内给公司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看不失为一个选择。
(三) 国内A股上市
优点:1)市盈率估值水平仍较海外市场高,融资成本低; 2)股权分置办法已启动,发起人股的流通性问题基本解决;3)从案例看,2004年6月,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获批。其后,金地集团(600383)的增发获通过;万科A(000002)和金融街(000402)的再融资申请皆获批准,A股市场对方地产企业融资需求持欢迎态度;
缺点:1)A股市场股票未来形势难以判断; 2)审批严。
分析判断:上市收益较高,但短期内IPO不具有可操作性。
(四)私募基金
国际资本市场有大量资金,它们十分看好中国的高增长性和增长空间,非常乐意到中国来进行私募投资。 战略私募是指通过非公共市场的手段定向引入具有战略价值的股权投资者,即战略投资者。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帮助企业改善股东结构,同时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法律框架和财务制度。
其次,可以帮助企业比较好地解决员工激励问题,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员工激励制度。
第三,可以通过引入战略资本帮助企业迅速扩大规模,从而在未来上市的时候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追捧。
第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国际战略投资者)所具有的市场视野、产业运作经验和战略资源可以帮助企业更快地成长和成熟起来,也更有可能产生立竿见影的协同效应,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善企业的收入、成本结构,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带来企业业绩和股东价值的提升。
最后,比较而言,战略投资者更加着眼于未来市场的长期利益,而不像金融投资者那样往往寻求短期的投资回报。笔者一直认为,中国大多数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其实不是资金的问题,而依次是产权结构、治理结构、运营机制以及产业运作经验的问题。战略性私募恰恰在这几个方面都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的助益。
私募的3种模式
* 增资扩股:企业向引入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融资所得资金全部进入企业,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比如兴业银行通过私募引入香港恒生银行、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公司以及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获取资金27亿元人民币;
* 老股东转让股权:由老股东向引入的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新东方股权(当然是高溢价),满足部分老股东变现的要求,融资所得资金归老股东所有;比如,易趣在去年3月由美国最大的电子商务股份公司eBay出了3000万美元买了30%的股份,今年又花1.5亿美元买了余下股份,前提是CEO邵亦波必须留在公司服务至少5年。
* 增资和转让同时进行:可以两全其美。今年2月,当当网完成第三轮私募,老虎科技基金以1100万美元的代价入股,占到当当15.7%的股份。而IDG等当当网的老股东也顺利套现350万美元,获利3倍以上。
在进行战略性私募的时候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类目标投资者:
第一类是全球领先的产业巨头,它们既是我们标杆也是我们的一个潜在出口,同时它们的参与对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能够起到巨大的拉升作用。
第二类是亚洲或者港台地区急于或已经进入中国的同行,它们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
第三类是同自己有上下游关系的、或者虽然没有上下游关系但是在资源和业务上能够形成互补的境内外企业,从协同效应和多元化发展的角度看,它们可能会对募集企业有相当大的兴趣。当然私募相对于公募市盈率较低,募股价格偏低,这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方毅,北外商学院客座教授,国内金融学院科班,澳洲新南威尔斯MBA,就学著名经济学家董辅仍攻读博士。历任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总行信贷主任、行长;95年挂职地方,谓当时全国中央党校地厅级班最年轻的学员。96年赴香港出任中国海外财务公司总经理,并担纲两家上市公司总裁,市值飙升近10倍,一时为资本市场热门。新千年赴美国继续深造,回来后出任中国西部最大证券公司主管国际业务的总裁。国内著名购并专家,一直在资本市场颇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