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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股东会决议

发布时间:2022-05-30 11:04:16

㈠ 什么是股权融资

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专以发生在属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㈡ 股权投资,投融资等需要股东会决定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重大资产处置、股权投资、投融资等需要股东会决定(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阅读:股东大会的职责
1、根据我们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上市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于董事的报酬事务。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并且也能够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上市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方案以及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拟补亏损方案。
8、对于公司的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金作出决议。
9、对于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作出决议。
10、对于上市公司的合并分立以及解散和清算事务等相关的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
12、对于公司的聘用以及解聘会计师事务可以作出决议。
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的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的提案。
14、审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该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大会也应该每年召开一次可以被称之为年会,当出现特别情况的时候,应该在情况出现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来决定相应的对策。

㈢ 融资后股权怎么分配

融资后,分配股权的方式是,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可以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股权,也可以协商按照其他的方式分配股权。具体的分配方式由各股东协商或者股东会议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㈣ 私募股权融资协议核心条款有哪些

一、业绩对赌条款
以被投资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为对赌的标的,以企业家和私募股权投资者之间相互转让一部分股权或退回一部分投资款作为赌注,以激励企业管理层努力工作并且达到调整企业估计目标的条款。在选择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尽量选择规模比较大一点的平台,比如像腾讯众创空间这种,可信度会高一点。积极响应和号召国家政策,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在选择这些平台时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找准目标,免得被骗,得不偿失

二、一票否决权
为了保护作为小股东的私募股权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小股东的话语权,防止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私募股权投资者往往在融资协议中规定在特定事项中他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一票否决权举例:
在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项应当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决策机制由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系董事会决议事项,则必须经标的公司董事会至少一(1)名投资方董事的投票确认方可形成决议;如系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则需经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并且同时需要甲方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形成决议:
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业务范围、本质和/或业务活动的重大改变
并购和处置(包括购买及处置)超过 万元的主要资产;
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购买、出售、租赁及其他处置
公司向银行单笔贷款超过(原则上5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 (原则上1000万)的额外债务
等。
三、反稀释条款
其本质是如果被投资企业在本次融资后再次融资的,那原先的投资者必须获得与新投资者同样的购股价格。实践中,反稀释条款有两种形式:棘轮条款和加权平均反稀释条款,这两种形式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不考虑新发行股份的数量,而只关注发行价格,而后者将数量和价格一并予以考虑。
反稀释条款举例: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标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引进新投资者的,应确保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不得低于本协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
如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格或者成本低于本协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或者成本,则标的公司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投资方,或又原股东无偿转让所持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给投资方,直至本协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投资的价格相同。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标的公司或者原股东履行上述义务。
各方同意,投资完成后,如标的公司给予任一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者)的权利优于本协议投资方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投资方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
四、回购权(回赎权)
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以下情形如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或者经营出现重大问题时,那被投资企业或企业原始股东有义务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私募股权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或者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私募股权投资者退出被投资企业的目的。
回购私募股权投资者的股权主体:被投资企业和企业原始股东。但如果被投资企业回购,需要复杂冗长的减资程序,同时减资按公司净资产所支付给股东的款项与回购价格之间的差额还需设计一个弥补机制,如服务费,咨询费协议等。
回购条款举例: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或原股东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不论任何主观或者客观原因,标的公司不能在 年 月 日 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方面不具备上市条件,或由于公司历史沿革方面的不规范未能实现上市目标,或由于参与公司经营的原股东存在重大过错、经营失误等原因造成公司无法上市等。
五、共同出售权
如果企业原始股东想要出售股份时,作为小股东的私募股权投资者有权与这些股东一起出售。
共同出售权条款举例:
原股东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时,投资方有权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根据原股东及投资方当时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投资方选择按相同条款和条件与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给同一受让方的,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优先购买投资方的股份。
六、强卖权
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如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上市等情形,那么私募股权投资者有权强制性要求公司的原有股东(主要是创始人股东和管理层股东)与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原有股东应按照私募股权投资者与第三方达成的转让价格和交易条件出售股份。
七、优先购买权
当被投资企业原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私募股权投资者有权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购买原始股东对外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举例:
原股东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时,投资方有权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原股东拟出售的股份;
八、陈述与保证
是被投资企业、企业原始股东以及私募股权投资者对于事实情况的陈述和对于特定事项的保证,是今后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和基础。
陈述与保证举例:
原股东和标的公司在此特别向投资方声明、保证和承诺如下:
1、信息批露
基于本次交易之目的,向投资方提供的全部书面文件资料和通过口头、电子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提供的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没有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其所提供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一致。鉴于该等信息是投资方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决策所依赖的重要材料,如果出现任何虚假、隐瞒和不实,将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2、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并依法运作
标的公司有效存续,并通过历年工商年检手续,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其终止、停业、解散、清算、合并、分立或丧失法人资格的情形或法律程序。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其章程条款以及营业执照规定的情形。原股东并承诺,标的公司将进一步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等
九、其他
融资协议可能还会涉及到可转换证券,优先清算权等等,但是这些条款存在法律障碍,尚不能顺畅使用。

㈤ 企业股权融资怎样还本付息

企业股权融资,一般不能还本(还本需要办理减资手续),可以依法分红(支付股息)。
一、分红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二、还本(减资)
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 一次性偿付债务;调整过多的资本; 分派股利; 公司合并;分离部门。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实质性减资,是在减少公司账面资本的同时,减少与此等额的公司资产,并将这些资产返还股东或划转他人。名义性减资,只是减少账面资本数额,而公司财产并不相应减少,故不能向股东作任何返还,也无法向他人划转资产。减资的操作方法有两种: 减少股份数量和减少股票面额。
(一)减资的方法有两种: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公司通常采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出资或者股份。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143条规定,通过回购方式减少资本,应当在回购后10日内将所回购的股份注销。 [2]
减资还可以以返还出资的方式减资,或者以免除出资义务的方式减资,或者以销除股权或者股份的方式减资。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减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有两种做法:发还,对已缴足的出资,将其一部分返还给股东;合并,在公司亏损时,依出资比例减少每一股东出资,以抵消应弥补的资本亏损。
(二)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㈥ 股权融资,应该做增资扩股还是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股权融资,应做增资扩股还是股权转让,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分别处理:一、若股东会同意,增资扩股可以使公司直接获得注册资本金,公司获得资金才更容易实现发展目标。二、如果有三分之ー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同意增资扩股,那么公司无法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获得股权融资。所以融资的股东还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引进投资人,并将获得的股权转让款用于自身缴纳出资或借款给公司,从而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㈦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时是怎么分配股权的

你说的这个问题,其实是公司融资工具问题的一个分支。公司初创时以及扩张时,都需要资本的支持,而获得资本,就要支付给投资人相应的对价,这个对价就是所使用的融资工具。通常的融资工具有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在风险投资中通常是股权融资。至于“融资时转让的股权是谁的?”这个问法不太严谨,因为股权融资,可以是通过转老股的形式,也可以通过发新股的形式,只有“转老股”时,才涉及到“股权转让”这个字眼,发新股时不应该说“转让”。境内的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票、股份一说,所以“发新股”这个概念,在境内就是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就是投资人对公司投资所获得新股。这个注册资本的增加与投资人投资公司是同时进行的,公司原股东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不变,但由于注册资本增加了,所以原股东的股权就被稀释了,但这不是转股的结果。

如果是通过转老股的形式融资,那就是公司预留的股权(在境内如果公司有这部分股权,通常也是某个原股东代持的,因为公司本身不能持有股权)或者原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出去一部分给投资人,来作为投资人投资的对价。这个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变,公司原股东的股权也没有被稀释,这个就是原股东转让出去的股权。

通过发新股融资,投资的钱通常是小部分进入注册资本,大部分进入公司资本公积,进入注册资本的钱验资后进入公司基本户,后者是直接进入公司基本户。总而言之,钱是进入公司账户,给公司了。
通过转老股融资,投资的钱是进入原股东个人的账户,然后,该股东想办法和公司签个协议,如《服务协议》,把这笔钱转给公司使用。但是这样操作会给公司做账带来一定风险,所以现在公司融资一般不通过股东转老股的形式操作,而大都是通过增资的方式操作,这样在法律层面上更正规。至少我们律所是这样的。

㈧ 股权融资 股权转让 增资扩股什么区别

1、融资资金来源方式不同。

增资扩股和股权融资都是一种融资方式,目的是增加企业的资本,而股权融资主要是股东愿意出让部分股权融资,可以用公开和非公开的方式进行,目的是引进新股东,原有股东并不参加;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2、股份占股不同。

股权转让和前两种并不是一样的概念,是在总体股权不变的情况下,原有持股人将自己所持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得其他人获得股东权。并不牵扯到增加企业的资本,只是公司股东会发生变化。

3、分红方式不同。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㈨ 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对公司影响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股权融资对企业的影响:
1、对决策权的影响,股权融资就是引入合伙人,即股东,作为股东,有参与企业各项决定决策的权利;
2、对投票结果的影响,股东具有投票权,包括投票选举经营管理者、财务预算、市场计划等等,根据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对应的决策权。
3、对利润享有比例的影响,股东享有公司分红权,也就是说公司利润需要按比例分配给新入伙的投资人。
4、对公司秘密的影响,股东享有知情权。

二、找全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资金使用方向的影响,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借款约定的方向使用资金,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约定使用资金,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并履行违约责任。
2、对公司信用的影响,如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债务,会影响公司信誉。
3、对经营者的影响,债务能让经营者如负重担。

㈩ 企业股权融资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股权融资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有两部分:
一、企业简介、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层、主营产品、市场情况;
二、企业法律性文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地税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4、贷款卡;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核准单: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租金、水电缴费证明)
7、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8、贷款卡及最新查询记录、基本账户近三个月的对账单;
9、项目融资计划书(BP);
10、最新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及辅助说明(近二年的审计报告);
11、政府批文;
12、有关股权融资方面的全体股东大会书面决议;
13、其他需要补充的说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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