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将财产信托给孩子
管理信托与“担保信托”相对。以对财产的管理和运用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包括以单纯的财产管理为目的的狭义财产管理信托和以财产的运用和处分为目的而设立的处分信托。管理信托适用的范围极其广泛,既可用之于对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财产的管理和对遗产的管理与分配,也可用之于信任投资。[
2. 怎么办理遗嘱信托 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我国法律作出了以下的规定:
遗嘱信托的流程,如果已符合继承法规定,其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鉴定个人遗嘱,这是确定遗嘱信托成立的条件
第二步,确立遗嘱信托
第三步,编制财产目录,然后安排预算计划,结清税捐款项,确定投资计划,编制会计账目,进行财产的分配。
遗嘱信托注意事项如下:
1、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2、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3、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4、前项见证人中应避免由遗赠人担任而造成缺格现象。
5、遗嘱信托中最好能考虑民法上有关“特留分”的因素。换句话说,不可将所有遗产信托给指定的某一人(身心障碍的孩子),而必须依民法上“特留分”的规定将一定比例的遗产给拥有继承权的人(例如其它子女)和生前由委托人抚养的人。
6、遗嘱信托中要明确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的方式(例如每月给付受益人多少钱),及信托终止后信托资产如何处理的方式。
7、遗嘱信托中最好指定“信托监察人”,以便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运用信托财产时,有无违反信托合同。
3. 明星们办在基金会,还有外国人给孩子的信托基金,是怎么的操作方法
壹基金募集到的所有捐款将直接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帐户。为了确保慈善公益基金的透明度及公信力,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Deloitte)将对善款的使用进行审计。同时每一季度公布季报,每一年度公布年报,向公众详细介绍“壹基金”的善款募集和使用情况,诚邀媒体以及社会公众共同监督。
国外信托基金的模式没有中国的这么复杂和官方化。
4. 家族信托基金是什么有何优缺点
家族信托基金就复是把家制族(或家族企业)的财产设立信托基金,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专门机构或者个人(受托人)依据拟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人(委托人)的指令,设立专属于家族的信托基金,进行专业的管理和运用,避免财产被分割或侵夺,保护受益人的利益。5. 为什么要给孩子买信托基金
都需要有目的,比如说教育信托基金。能够保证孩子到了合适的年龄能够去合适的学校上学的专项基金。或者就为了给孩子留一笔钱。能够让孩子衣食无忧。这过程需要人来管理这笔钱,这时候就可以让信托公司来管理这笔钱。
6. 家庭信托基金如何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章的规定:信托的设立
一、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二、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三、第九条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信托能给未来的孩子吗
可以给的。可以专门定制信托,指定受益人为你孩子。还可以限定受益人获取信托资金的方式。
举例:成年之前,一年只能获取多少的信托财产。成年以后,可以按什么方式获取信托财产。
其实可以看看梅兰芳留给其母亲的信托。担心其母亲乱花钱,直接通过信托计划限定一年只能给多少钱。
定制的信托计划很灵活,可以设定很多限制性条款,信托公司来管理资金,监督资金按制定人的意志给到受益人。
8. 如何为美国出生的孩子设立信托及遗嘱
对于国内的朋友们和许多海外华人来说,生前信托(Living Trust)可能是个比较陌生的词;中国人对立遗嘱这样的事觉得很忌讳。所以在中国,孩子继承父母的遗产是自然继承,但美国的法律体系不一样,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没有自然继承权,如果您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Foster Kid(被迫寄养),能让孩子顺利拿到遗产,请一定要在生前尽早做好Living Trust和Will。今天诺华移民刘章为(Ziegfeld001)来给你分享一些做为美国人的父母你必须要知道的事。
1.生前信托和遗嘱的重要性
在美国,由于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没有自然继承权,一旦父母发生意外却没有生前信托和遗嘱,您的房产和财产将被法院冻结等待法院分配和判决,在世的孩子将被送到政府设立的寄养中心或家庭寄养,您的孩子便成了“Foster Kid”,如果国内亲人想接走孩子,抱歉,您需要等待漫长的法院判决,很有可能在1到3年内您的亲人都接不走孩子。对于财产,您会面临极为繁琐的法庭认证程序以及庞大的费用,费用甚至超过总遗产的3分之1以上。另外,财产分配处置程序漫长,冻结时间平均1年至3年左右。倘若没有合法继承人,所有遗产就会被“强迫充公”(Escheat)。
2.谁最需要设立生前信托?
如果您是以下情况的一种,请尽快设好生前信托+遗嘱:
a、有房产
b、有未成年的年幼孩子
c、资产在10万美金以上
3.生前信托和遗嘱的区别?
生前信托有些类似遗嘱,但生前信托最重要的好处就是避免遗产需要通过法庭的认证(Probate)手续。遗嘱只是在人过逝后有效,在设立人生理或意识失去法定能力时,他(她)便可能失去财产的控制力,认证法庭在此涉入。通常即使有遗嘱,也要经过认证,才能由受益人继承遗产,除了要花时间(在加州法庭认证要花比较长的时间- 冻结平均6个月到2年),还要按遗产总值交付认证费用并交由律师办理。有了生前信托,在生前信托内的遗产,则完全无需通过认证手续,所以做生前信托是很有必要的。
4.信托里需要安排什么?
生前信托里一般需要安排好以下几件事:
a、孩子的抚养:如果双亲不在,孩子在成年前交给谁抚养。指定抚养孩子的人,在孩子成年之前会监管财产,到孩子成年后交给孩子。
b、财产继承分配问题:需要列出你所有资产包括房产,银行存款账户,401K/IRA养老金账户,投资账户,人寿保险等。如果夫妻中一方先离世,财产是否要100%留给另一方处理?如果不是,则给谁?还要决定你想让孩子多大时能拿到部分或全部遗产。
c、跟自己健康相关的事宜:比如如果变成植物人你要不要靠机器活着,谁给你做拔管子的决定,以及去世后要不要捐赠器官。
5.关于孩子监护人的选择
划重点!关于孩子监护人的选择,尤其是当你在美国没有亲戚时。
当然选择你最信得过的人,因为当你和配偶发生意外以后,你的孩子和所有你留下的资产是由他(她)监管的。我们中国人一般都会选择自己的亲人,尤其是父母。但是我们必须考虑到父母的年龄。因为一般年幼的孩子到18岁才会有权接管财产。那么我们的父母在那个时候还健在吗?即使健在,有监管孩子和财产的能力吗?因此,我们可以选择父母作为监护人,但同时最好列上我们的其他年轻些的亲属,以防万一。
6.确保监护人能接到孩子!
发生不幸时,如何确保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能第一时间接到孩子?
即使指定了美国国内的监护人,如果监护人不能在第一时间接到孩子,孩子还是会被先送去寄养家庭的!因为当父母发生了不幸但孩子幸存时,警察或周围的人怎么会知道你孩子的监护人是谁呢?美国的警察或学校是不会帮你临时看孩子并且找到他的监护人的,如果在几个小时内联系不到监护人,他们会把孩子直接送去寄养中心寄养,之后监护人需要联系政府先找到孩子,再拿到政府的认证和审批才能接走孩子,一般会拖上几个月,这个期间孩子将不得不留在寄养中心。
所以除了选定好监护人,我们还需要做的是确保在各种可能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周围的陌生人可以知道你孩子的监护人是谁,监护人可以第一时间被联系到并接走孩子。下面是律师嘱咐我需要做的事:
意外1- 父母在外发生不幸,孩子在幼儿园或学校:孩子的幼儿园或学校会联系你的Emergency Contact让人接走孩子。请尽量给学校提供多个Emergency Contact,当然在美的监护人应该是第一contact。另外最好再提供2到3个contact,以防监护人没有接到电话或不在本地,也有其他可信任的人能接走孩子。另外你所有的Emergency Contact都应该知道你孩子法定的监护人是谁和他的联系方式。
意外2- 在公路上发生车祸,孩子生还:你的驾照是确认你身份的重要凭证。请在驾照背面贴上一个Emergency Contact List 并写清你孩子的信息和监护人的信息。
意外3- 家里发生火灾或地震,孩子生还:请把孩子监护人的信息留给你的1到2家邻居,并教会孩子如果自己从家里跑出来要去哪个邻居家。
7.信托设好后还要做什么?
生前信托没有中间机构负责管理,所以你需要自己逐个通知相关机构你已建立信托。最后简单说一下做好信托后你还要做些什么:
1)去你房产所在的county record office通知county你的房子在Trust里,把信托在county备案,这样以后房子被卖时可以避免Probate Sale的费用和程序。
2)去你账户所在的银行通知银行,把所有的银行和投资账户都除了自己的名字外,再加上Trust的名字,这样出了不幸后,其他监护人才有权利把钱取出来。
3)如果有人寿保险和养老金账户,把Trust加到受益人里。
4)把生前信托复印几份,交给你的监护人和临时监护人让他们有所了解和准备。
5)把生前信托原文件在家中安放好,并告知监护人和财产继承人文件在家中的位置。
9. 请问家族信托具体的一个操作是怎么样的
企业家普遍希望子女能够把企业发扬光大,传承和积累更多家族财富,但并非每个企业家子女都对家族企业感兴趣。有些人更希望追随自己其他方向的梦想,比如巴菲特的小儿子彼得就选择成为一位音乐人,而不是进入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也因为这样,很多富人为孩子考虑而采取了设立家族信托的方式,不直接把财产分配给继承人,而是委托给信托基金受托人来管理,从而将股东和运营者的角色分开,任用能干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家族企业,同时又保障继承人可以生活无忧。
财富传承稳保障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家族信托基金的运用已经相当普遍。IBM掌门人沃森曾以自己的孙辈为受益人设立了一笔数百万美元的信托基金,他们年满35岁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额。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之子小约翰·肯尼迪,生前依靠家族信托基金就可以过上随心所欲的贵公子生活,并客串杂志经营业务。他的父亲与叔叔也同样受益于家族信托基金。据约翰·肯尼迪的弟弟爱德华·肯尼迪称,1936年他4岁时,父亲已为他和哥哥分别设立了1000万美元的信托基金。
另一个广为人知的案例是帕丽斯·希尔顿,尽管她的祖父2007年把希尔顿酒店出售给了百仕通集团,并宣布将名下约23亿美元的资产大部分捐赠给慈善机构希尔顿基金会,但这并太影响帕丽斯的生活,因为她依然拥有为己而设的家族信托基金。
在香港,船王许爱周之孙、中建企业主席许世勋之子许晋亨的收入同样来自家族信托基金。许爱周上世纪40年代从事地产及投资业务积累了大量财富,他将名下重要资产如中建大厦等楼宇和亚洲货柜股权放入周兴置业旗下,并以家族信托基金持有,由许世勋三兄弟共同掌管,家族成员每月在基金内支薪而不能直接分得遗产。另外,一些官员在上任时为保证不牟私利,也会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如前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当年即把财产以家族信托基金形式交给父亲唐翔千管理。
为防止家族信托基金的庇荫让受益人们成为无节制挥霍的纨绔子弟,一些信托还会专门设置防挥霍条款,对受益人的权力进行限制。在设计信托契约时可以依据父母对子女的期望来设定拨放财产的条件,如所发款项只够维持子女过中产生活,或只能用于医疗、教育等支出,让子女不会因继承巨款而出现价值观偏差。
合理节税保护伞
在美国等遗产税高昂的国家,信托基金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节税,财富家族可以通过设立理论上能永续存在的朝代信托来规避遗产税和隔代转移税。例如,在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的情况下,如果传承三代,通过朝代信托可能会帮继承人节省70%以上的税收。不过,设立朝代信托需要向受托的金融机构支付不菲的手续费及管理费,每年的费用有可能达到信托资产的1%。因此,为节省管理费也有许多人会选择负责任的家庭成员或朋友作为受托人。比如萨默·雷石东的家族信托基金SMR信托,主要托管人即是他多年的副手维亚康姆公司CEO菲力普·道曼。当然,这种情况下委托人的选择与公平处事就更为重要。香港罗氏针织创办人罗定邦于1996年4月成立家族基金,选择次子罗蜀凯任受托人,而到了2007年,其四子罗嘉宝之女罗颖怡就入禀法院,控告二伯父没有提供信托基金内物业及资产全面准确的资料,要求他交代账目。为解决此问题,信托基金委托人也可以指定专门的监察人,以监督受托人是否履约。
资产隔离防火墙
因为信托独具的资产保护机制,且委托人和受益人通常不是同一人,家族信托还可以充当财产的“防火墙”。如果委托人死亡、离异或破产,信托财产不会受其牵连,债权人或配偶都无权拿走。香港曾有一位富商设立了一个1000万港币、为期三年的信托,受益人为10岁女儿。未料,两年后该富商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在清算时,债权人虽然发现却无法动用这笔信托中的钱款。三年到期后,信托转为现金划至女儿名下,按照香港有关法律,信托只管受益人是否拿到钱,而不管受益人拿到钱后给谁用或怎么用,富商就可以靠这笔信托资金重整旗鼓,东山再起。
去年轰动一时的龙湖地产主席吴亚军与蔡奎离婚事件中,也让公众看到了家族信托的妙用。蔡奎的家族信托“银地”(Silverland)最终漂离了吴亚军的家族信托“银海”(SilverSea),仅用一纸协议就解决了夫妻分家问题,连公告都不用发,避免了一般通过股权分割财产带来的税负成本及交易成本,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上市公司的冲击。
境外上市好工具
实际上,在境外上市过程中信托安排屡见不鲜,早已经成为企业跨境重组及资产规划的一个利器。那么,境外上市中典型的信托结构通常是如何安排的呢?2012年末在港上市的中国白银集团就详细演绎了这一过程。
中国白银集团在国内的运营公司主要是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龙天勇金属”),其股权分别由陈万天(66.18%)、吴文勇(15.64%)、陈万龙(7.27%)、陈荣(7.27%)和万成来(3.64%)持有,其中实名股东陈万权及陈万成作为代名人,代表陈万天及配偶周佩珍持有部分股权。为了完成上市重组,大股东陈万天的配偶周佩珍选择了变换国籍方式,以绕开《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并自2011年9月起成为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国民。
其重组方式可以简单概括如下:周佩珍在境外设立了Rich(BVI)、中国白银集团(开曼)、中国白银(BVI)和中国白银(香港)等一系列中间控股公司,又通过中国白银(香港)在境内设立了一个外商独资企业(WFOE)“浙江富银”,进而又用这家WFOE收购了国内的“龙天勇金属”及其他相关运营公司,从而完成境内权益置入境外的重组过程。当所有股权都转移到了周佩珍手上的时候,原股东的利益又怎么保证呢?解决办法是,周佩珍作为委托人设立了五个酌情信托,即陈氏家族信托、WWY信托、CWL信托、CR信托及WCL信托。这五个信托分别为“龙天勇金属”五位原股东陈万天、吴文勇、陈万龙、陈荣和万成来的家族信托,各自信托在拟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也与原股东持股比例相同。五位原股东分别为各自信托的保护人,五位原股东及其配偶、子女等为各自信托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