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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发布时间:2022-06-01 13:39:20

A. 市场配置资源的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做法

1:要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就必须改变我国目前“高投人、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为此,必须加快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第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二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四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
第二、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健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污染物排放数量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一是要在控制价格总水平的前提下,积极调整价格结构。二是要继续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三是要结合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加快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第三、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形成利益协调一致的经济调节机制,在财税体制方面,要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要继续完善税收体制,形成规范的企业税制。扩大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试点范围,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调整和完善资源税,推动资源节约。
在金融体制方面,要加快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理调整产权结构,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健全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加强综合性制度建设,强化金融监管。
2:要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就要围绕消除不利于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改革,加快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一、统筹地区发展和城乡发展,形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难点不在城市而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难点不在东部而在中西部特别是西部经济落后地区。新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要实现双重要求:一方面,要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继续发挥优势,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另一方面,也要有利于经济落后地区加快发展,包括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
第二、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经济是基础,但经济增长并不等同于社会全面进步。我们的目标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地关注和解决诸如失业、贫困、教育、医疗、公共卫生以及社会公正和反腐败等社会问题,才能保证经济持续发展,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第三、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二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人带动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转变。四是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
第四、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现在是在对外开放环境中谋发展,对外开放要服务于国内发展和改革,国内发展和改革要考虑国际环境。一是转变外贸增长一}A和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要积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三要落实以质取胜、科技兴贸的要求。四要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方向,把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
总之,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价格改革、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地区、人与自然等的关系,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这些反映了我党对以市场配置资源的规律在认识上的不断深化,是新时期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必由之路.

B. 投资银行是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

配置效率改进措施

第一,大力发展中国债券市场,深入推进股票市场上市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转变社会融资方式。社会融资方式借以减轻对银行信贷方式的过度依赖,既能形成银行体系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外在压力,又能纾解银行体系改革的内在风险。

第二,货币当局应改变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控制信贷规模等数量调控手段为主的货币政策思路,逐渐过渡为以利率价格手段为主,流动性延续宽松手段为辅的策略。流动性延续适当的宽松,可以提供金融资源供给避免伤害到实体产业正常性贷款需求,与利率价格上调合力形成对金融资源需求的有效调控。

第三,政府主动适时调整国家产业政策与财政投资进度,控制好国内基础设施等固定投资的过快增长,从而避免信贷配给手段下造成对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变相“挤出效应”。
据审计署去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84679.99亿元,占比79.01%;已支出的债务资金中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整理、科教文卫及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建设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占86.54%。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去年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企业投资占比为35.60%。

C. 金融如何实现资源配置

小部分银行理财保底,小部分生活费用支付宝,剩余的闲钱投到P2P里,我是这样做的。
主要是有朋友带着投的,有钱.来也,人人、陆金,这几个跟着投了一段时间,感觉还行,股市太可怕,我不玩。

D. 如何发挥金融业在支持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作用

城镇化是十八大部署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之一,也是我国未来最大的发展红利与增长引擎。城镇化对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是未来一段时期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城镇化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但地方政府财力很难满足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金融业的资金融通功能和优势,对推进城镇化发展意义重大。
近年来,城镇化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金融内生于经济,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金融只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支持城镇化建设,而金融机构追求盈利目标和城镇化建设的社会效益存在矛盾。在我国金融资源相对稀缺的背景下,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必须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进程正逐年加快。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城镇化建设自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城镇化建设作为新型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主要战略选择之一,实现其预定目标有赖于相关政策的配合和支持,其中金融政策市必不可少的。 (一)当前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难点问题
1、 金融业逐利性和城镇化建设的社会性存在矛盾。城镇化建设对于提升内需、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改善民生、拉动投资和促进经济增长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但是城镇化建设所涉及的大多数项目和中国人寿保险业追求盈利的经营宗旨存在矛盾。所以,保险业也要扩展信贷及同银行业务携手做好城镇化的建设。城镇化建设首先要保证基础设施的完善,但是基础设施中有很多项目不符合保险业投资要求,如城市垃圾处理、废水处理等公益性项目,基本不产生现金流,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或者提供政策优惠维持经营,因此还款来源较难保障。
2、 城镇化建设中项目承贷主体难落实。城镇化建设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为主,承办单位主要是地方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这些部门不具备承贷主体的资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向保险业借款,而地方政府通过创新融资方式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承贷主体。
3、 金融机构市场定位与城镇化战略存在矛盾。一是一些政策性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金融政策界定不清楚,服务范围宽泛化,政策性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区域经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功能完善支持力度不够。相反,一味地追逐利润最大化,在信贷投向上出现商业化的趋势,依靠政策性金融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的功能相对弱化了,不利于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二是长期以来各金融机构实行粗放式经营,追求点多面广、机构层层下设,即便是在一些金融资源匮乏的偏远乡村,农村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甚至一些其他的保险公司纷纷设立机构,竟相抢拉投资,导致低效率劳动、无效劳动。与此同时,城镇的网点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不完善,以城镇化建设带动农村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未真正的建立起来。三是采取因噎废食的做法,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众多的城市大型保险公司下设农村保险所,不利于把握保险公司的性质和服务的方向的,减弱了对城镇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客户的投资,不利于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规模的壮大。
4、 在城镇化建设中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总体不高。目前,金融资源过多地集中、流入大城市,
有的省会城市的存贷款已经占到全省的一半以上,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资金却较为缺乏,没有充裕的资金作为物质基础,不利于城镇化过程中不同规模的城市与城镇的和谐发展。而对于资金集聚的大城市而言,其信贷资金分布也呈现出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一方面,金融机构之间只是竞争对手,不是合作伙伴,资金画地为牢,银团贷款形式很少出现,资源集聚度不高,另一方面,贷款趋同现象十分普遍,各金融机构竞相盲目的把大量信贷资金投向相同的大项目、大企业,造成低水平重复投入,降低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这样真正需要信贷资金的项目或企业的融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自然不利于城市建设中小型基础项目正常的资金供给与配置,不就不利于城市的全面可持续、协调的发展。
5、 金融服务功能还不完善。金融信息网络建设与发达国家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些金融机构尚未实现不同城镇之间业务的联网和异地存取资金。金融服务手段还是以传统的投保业务为主,咨询、结算、代理等中间业务发展缓慢,金融创新能力不前,随着我国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在金融需求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多。对于目前城镇化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的金融需求,例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财务顾问。投资银行业务、基金托管,保险业等新型业务的需求,我国保险业的金融服务功能还十分有限,尚不能紧跟时代的发展,不断满足这些新颖的金融需求,因此也不利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
6、 完善我国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作用的策略分析。
第一,优化金融市场结构,推行融资证券化。市场经济经济发展客观上要求金融市场结构优化,进行融资证券化,其理论根源在与: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居民储蓄占主体地位。人们对投资工具的选择呈现多样化,投资者不仅需要安全性和流动性钱的投保存款,也需要风险大但收益高的证券:
(2)融资证券化相较于以保险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具有更强的利益约束能力,这种硬约束的融资方式在约束机制方面更能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而以保险信用为主的间接融资时一种软约束性用:
(3)融资证券化对于整个经济具有重要的制度创新功能。有大量低成本的资本供给无疑是发展我国经济和推进城镇化必须解决的问题,通过融资证券化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在资源配置中引入市场机制,由此获得的增长效应要比单纯地引进外资中得到的更加明显。因此我国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证券化融资在融资总量中的比重,逐步改变目前间接融资比重偏大的金童市场结构。
首先,通过不断加快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合金融工具的创新,以拓宽融资渠道来推行融资证券化的进程。
其一,应进一步大力发展主板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使主板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工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等一批大市值公司相继上市,不仅市场规模大幅扩张,上市公司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
其二,坚持不懈地发展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自2004年设立以来得到了较块的发展,制度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组织系统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是发展市场经济,推动城镇化的一个主要推动力。因此,我国要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质量和缩小城市发展差距,必须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中小金融机构是最适宜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组织形式。发展中小金融机构,首先必须通过制度供给,改变不利于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和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如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管理办法;改变市场准入条件,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机构打开方便之门;应该在投保利率、资金来源和运用渠道、业务创新等方面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政策;其次,科学合理地规划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填补国有人寿保险基层分支机构撤并后留下的服务空白。在规划时应把握好中小保险公司与国有人寿保险公司的市场定位,做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广泛合作。在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直接为中小企业发展进行融资服务。同时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使其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三)鼓励多种形式的城市建设融资方式
首先,要加大财政投入,把财政支出的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公益性项目上,并充分发挥财政投资的杠杆作用,通过部分投资、贴息、信贷担保和减免税等多种方式来吸收全社会投资;
其次,应实行建设投资的多元化、市场化、规范化,发挥各类投资者、经营者共同建设城市的积极性。在项目建设上,鼓励招商引资。在坚持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原则下,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地方政府贴息贷款;
再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应放宽向城镇基础设施贷款的限制,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与发展中长期贷款。
(四)各金融机构应找准切入点,加大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在坚持三性原则的前提条件下,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探索并找准支持城镇建设的切入点。中国人寿保险、城市保险业及股份制保险业应主要在健全城镇功能和发展城镇社会服务中寻求商机,重点解决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卫星镇的金融需求,如交通、 能源、信息、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教育消费、耐用消费品需求及企业化运作方式的污染综合治理需求等。 中国人寿保险和农村保险所主要在发展城镇经济、促进社区服务水平提高上开展金融服务,同时积极支持面向城镇社区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特别是有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促进城镇第三产业发展。当然优化工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和竞争力,是城镇经济上规模、上水平,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途径。并且小城镇在一定时期内重点发展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为中心城市配套的工业,吸收中心城市转移出来的加工业,对此,金融部门应积极支持。对于新成立的农村经济实体和组织,金融机构应引导其在建制镇中落户发展。
(五)把握金融需求变化趋势,提高综合化和个性化服务能力随着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数量、质量随之提高。居民在金融需求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多。一是金融需求呈多样化趋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把握这一发展趋势,加强与证券、银行、投资基金等其他相关行业之间的合作,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金融需求。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网络结算与服务、股票质押贷款、证券资金结算、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银行业务、基金托管等业务领域,增加保险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是居民的金融需求呈个性化趋势。要适应金融需求个性化发展趋势,中国人寿保险业就必须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高个性化金融服务的能力。因此,中国人寿保险业要积极跟进市场,掌握客户需求,实施和完善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的客户经理制,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金融、证券、银行、基金等多种业务的综合金融理财师,不断进行业务重组、内部结构重组、保险业与市场关系重组、保险业与同业关系重组,建立个性化的服务营销和产品创新机制,为客户量体裁衣地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可以肯定的是,城镇化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如何挖掘这种潜力?更多人意识到目前城镇化的核心不再仅仅是土地的城镇化,更是人的城镇化。要实现这一目标,既需要土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及金融的支持,也需要它们的调整以适应新型城镇化的需要。通过调整寻找支持城镇化的切入口,抓住发展新机遇成为包括金融在内的许多行业的目标。毫无疑问,金融支持是城镇化的必要条件,金融也会在助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某金融机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城镇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作为保险业的员工我们,应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保险业务发展的工作中心,把保险业务工作融入经济的业务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中,以“三个确保”为目标,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开创我公司保险工作的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到以下:
夯实基础,强化培训我公司营业部始终抓好业务员的培训工作为基础作用,加大开发各大企业的保障作用, 加强城乡统筹,服务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在辽**镇化发展进程中,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围绕四个关键领域,积极提供保险保障和多种金融服务。与各大银行的网点和沟通,全力保障公司业务的发展,把监督贯穿于公司各项工作业务中,加大惩罚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廉政到位,构成“不敢为”的监督防线。这样才能是金融业的发展得到更有利的保障。建立个性化的服务营销和产品创新机制,为客户量体裁衣地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在新的时期,我们将紧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继续严格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继续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通过组织员工开展爱心捐建、爱心助学等活动,支持农村改善人畜饮水环境和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条件。积极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切实借助广覆盖的机构和网点,开展保险知识和金融产品下乡进村活动,向农村地区普及保险知识,帮助农户更加熟练地使用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产品在农村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积极与地方政府推进信用村建设,加强与金融同业协作,共同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打造良好的农村诚信环境。

E. 如何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目前,金融业进入了去杠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阶段。而金融改革剑之所指,就版是力图减少金融资源内权部循环,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助推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2017年,银行业针对空转套利等问题加强整改、严肃追责,禁止杠杆多、嵌套多、链条长、套利多等行为,主动压缩同业业务。银行表外资产扩张放缓,资金空转现象减少,企业融资链条缩短,有效缓解了实体经济融资压力。与此同时,5家大型国有控股银行挂牌普惠金融事业部,为实体经济进一步提供有效支持。一些关键性指标正在发生积极转变:贷款结构优化,新增贷款更多投向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

F. 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足的影响因素

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金融不相适应性的存在,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使城乡经济的非均衡性问题进一步突出.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不足,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弱化,严重制约了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构建新型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体系时,要注重该体系
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对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一直以来深受学者关注.本文就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进行梳理归纳,讨论了以下三个问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含义和度量,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性以及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因素
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对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一直以来深受学者关注。本文就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进行梳理归纳,讨论了以下三个问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含义和度量、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性以及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因素。首先,本文回顾了关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Wurgler投资弹性系数方法、DEA衡量方法、金融相关比率衡量方法;其次,从经济效应的角度说明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性;再次,重点综述了学者们关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包括产业发展、政策制度与微观主体行为等几个方面;接着,从信贷歧视、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控不足、银行自身经营缺陷三个角度讨论了关于金融资源错配影响因素的研究;最后,对文献进行评述总结,以期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领域研究提供参考。

G. 五中全会对宏观调控提出哪些新要求

那么,五中全会对下一步宏观调控又提出怎样的新要求?通读全会公报全文,不难发现,至少有三句话,直接影响未来宏观调控政策基调。
第一句话是,“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五中全会在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指出,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这一指导思想在继续强调“发展是硬道理”的同时,提出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的中心是“提高质量和效益”。从宏观调控角度看,就需要在稳定发展的同时,保持好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为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条件。
这一指导思想,正是从新常态的现实情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方面,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增长的任务依然紧迫。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依赖高投资的增长模式,加之此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出台的刺激政策,导致当前整体杠杆率较高,继续靠加杠杆来刺激经济的空间已经不大,且面临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的艰难调整。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落实好“十三五”规划,坚持好科学发展,宏观调控需要把握好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关系。货币政策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调控方式和政策工具,保持“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的政策取向,为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在进行总量调控的同时,发挥一定的促进结构调整作用。
第二句话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这是本次五中全会公报对宏观调控作出的最为直接的部署和要求。新常态下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对宏观调控提出了很多挑战和考验,比如把握总量和结构的关系,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等。
这就需要货币政策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信贷环境:一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创新”是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新的思路和方式来进行总量调节和结构优化;“完善”是要健全已有的调控思路和方式,对现有调控框架作出改进与优化组合。二是加大定向调控力度。针对经济形势变化,进行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是过去以及未来一段时期货币政策的主基调。其中,强调加大定向调控力度,是对精准发力、提高政策有效性,进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必然要求。三是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从金融角度看,也就是进一步加大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力度,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机制,健全央行利率调控框架,推动宏观调控从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逐步转变。
第三句话是,“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创新的推进,金融业呈现出明显的市场化、国际化、多元化特征。尤其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金融市场国际化步伐逐渐加快,多元化特征日益明显,混业经营成为趋势。这都对金融监管、金融安全、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因此,改革并完善金融监管框架,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在本次全会公报中被特别提出,意味着将成为“十三五”时期一项重要的金融工作。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在当前“一行三会一局”的分业监管体制下,发挥好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特别是在金融业混业发展的大趋势下,要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处理好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等。另一方面,随着地方金融的快速发展,地方金融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处理好中央监管和地方管理的关系,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健康发展。

H. 为什么中国资本配置效率低

财税体制改革的滞后对资本配置效率的作用也不容小视。 一国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设计出比较高效率的制度供给。如何通过制度红利释放中国经济的增长红利可能是摆在新一届政府面前的最大难题。 本质而言,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分权的过程。“分权”包括政府间纵向分权和政府与市场间分权。一方面, 通过市场化,政府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使这些领域的资源配置主要由价格和竞争机制实现;另一方面, 在政府体制内部, 中央也逐步向地方放权。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国财政收入集中度和财政支出的分权度双双提高。突出表现在中央政府的事权比重逐年下降,同时地方政府的财权比重也逐年下降,导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不匹配问题日益严重。数据显示,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收入占比从1993年的78%逐步下降至2011年52.1%的水平,而地方财政支出从1993年的72%上升到2011年的84.8%,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倒挂”现象日益突出。 一般而言,将现行税制体系中的18个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基于当时的特殊背景,1994年财税改革的主要注意力放在了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建设上,在此之后的调整并未适时实现主要注意力向地方税建设的转移。 一方面,2002年的所得税分享改革,进一步增加了中央地方共享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另一方面,始自2012年上海试点、眼下已向全国扩围且要在“十二五”落幕之时全面完成的“营改增”也对当前税收产生一定影响。尽管对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大有裨益,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营改增”将属于地方唯一主体税种的营业税纳入了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框架之内,地方财权将受到进一步的挑战。 在财政收支长期矛盾,特别是在“GDP增长竞标赛”与过度竞争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纷纷寻找其它财源以弥补收支失衡,“土地财政”成为地方财政的普遍模式。2003-2012年十年间,土地出让金贡献相当于地方财政52%的收入,2010年最高达到72%。2012年的税收收入中,与房地产有关的11个税种,即土地、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相关税收,贡献了地方财政收入的31%,合计1.9万亿。然而在土地稀缺的中国,通过粗放的土地扩张以及相应生成的庞大债务,地方政府得以维持高速增长的基础设施投资,但同时也患上了严重的土地财政依赖症。 财税体制改革的滞后对资本配置效率的作用也不容小视。财政分权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博弈直接影响到两者间的金融资源博弈。由于财政资源受限,各地方政府纷纷将注意力转向对金融资源的控制,尤其是地方银行体系信贷资源的控制上来,这必然会造成金融部门不良贷款率的攀升和资金配置效率的下降。 由于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地方政府在配置产业资本时就会把财政收入作为重要的衡量目标,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一面是地方政府尽量提高地区性征税的强度,从而导致实体经济部门的税负较高,而另一面,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以及其衍生的房地产价格出现了爆发式增长,房地产与实体部门的利润率之差,进一步对实体经济产生挤出效应,造成了整个资本配置效率的低下和资源的错配。 更进一步的讲,一味地追求经济增长,地方政府形成了重基础设施投资、轻人力资本投资和公共服务投资的短期行为偏好的财政支出结构,以及由于各地方之间的保护主义、市场分割所导致的产业同构、重复建设等等。 因此,下一步必须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来改变中国资本配置效率低下和资源错配的局面,要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分权式改革,按照“一级事权决定一级财权、适当上移中央事权、适当下移地方财权”的原则匹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 具体而言,也就是说要着重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将涉及全国范围内普适性的民生性支出责任上移,并根据财力获取效率确定各级政府的自有财力和转移支付规模。在此基础上进行财权分配的优化,培育较为稳定的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特别是应该进一步深化省级以下政府间的分税制改革,最终全社会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 (本文作者介绍: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副主任,经济学博士后。) 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I. 学术论文刘光溪《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进金融纵向改革的步伐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进金融纵向改革的步伐
云南省金融办党组书记 主任 刘光溪

我国金融业深受大一统管理体制的影响,这一体制造成高度的金融垄断、高度的金融压抑、高度的金融监管,严重制约了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导致地方金融监管与调控的缺失,国家高度垄断了金融资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各种专业性、管理性金融机构先后从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分离出来,并普遍采用分支式的组织形式。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的主要特点,从而奠定了近30年来我国金融制度演进的内在基础。
中国入世后,金融业逐步对外开放承诺形成刚性的制度约束,我国金融业掀起新一轮横断层面的改革与对外开放。由于改革主线是在分业监管体制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上做文章,没有在纵向层面进行放权让利,打破金融垄断,而是中央金融部门进一步集中了各方面的金融资源,成为金融资源主要供给者和金融资源垄断者;地方作为资金支撑项目的落脚点,中小微企业、三农经济、县域经济等实体经济成为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地方金融资源稀缺进一步加剧,存在严重的金融压抑。近几年来,为了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地方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各种新兴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机构提升了地方金融的服务能力,拓展了地方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成为我国地方金融业重要的补充。在我国地方金融机构中,各种游离于体制之外的民间金融长期以来是中小微企业重要的资金供给者,民间金融活跃但缺少约束的现实状况,无疑加大了民间金融的脆弱性。
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不一致,中央金融部门与地方政府存在重重的博弈,导致金融运行成本增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成为当前社会各阶层和民间大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和焦点,建立国家与地方分层有序的金融监管体系成为必要。国家“十二五”规划第一次提出“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责任”,明确指出地方金融发展和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十分符合我国经济金融在纵向结构及横向结构均存在巨大差异的现状。2012年1月6日,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意识和责任,有利于坚持发挥中央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维护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金融宏观政策、监管规则与标准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又能引导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大力改善金融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清理规范。2013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务、预警提示风险、完善抵质押登记、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切实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中央金融业的高度集中垄断、地方正规金融的高度压抑以及民间金融的高度脆弱交叠存在,是近30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状况。本文拟从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存在10个方面的不匹配问题,探讨如何构建和完善分层有序的金融管理体系,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推动金融业市场化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地方经济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和保障。
一、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不匹配问题
(一)我国金融体制纵向层面的不匹配问题
1.国家金融政策统一制定与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权和经济差异化发展需求不匹配。金融政策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或者金融手段,调节政府与非政府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内与国外之间金融资产的流量与存量的各种行政性行为。金融政策主要通过利率、汇率等价格机制以及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等数量供求机制,调节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实现市场供求平衡,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此外,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金融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实现一定政策倾斜突破和差异化管理手段是金融政策的重要补充职能。金融政策一般根据经济目标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要具有可控性、可测性、灵活性和可变性,才能适应市场调节需求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
国家各金融部门高度集中了金融政策的制定权与操作权,有利于确保国家金融政策的权威性与统一性,然而却忽视了金融政策灵活性、可变性的本质特征。实际上,我国幅员辽阔,各个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习惯、教育水平、文化传统、信用状况、民族特性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地域的差异性、经济发展不平衡对高度集中高度统一的金融政策形成制约,间接抵消了金融政策特别是紧缩性金融政策的操作效应。在我国金融政策操作实践中,扩张性和紧缩性金融政策呈现出严重的不对称效应。近10年来,我国紧缩性金融调控政策很难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显然,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金融政策不可能充分考虑各个地方对金融政策差异化的需求,比较难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导致国家金融政策的有限性与不对称性。地方经济作为金融资源供给主要落实地和金融政策主要调控对象,它的发展需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政策制定权与调控权,形成国家金融政策为主导,地方差异化金融政策为补充的金融政策体系,才能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满足地方经济差异化、多元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
2.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统一制定与地方金融立法缺失不匹配。法律法规是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主要规范规定各种金融市场活动主体具有长效性行为以及相关经营交易活动。不同的法律法规体系决定了金融业发展的不同路径。作为单一制国家,我国金融领域的立法权主要集中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办公厅、一行三会、外管局、财政部以及发改委等部委分别从各自监管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上述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涵盖了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并详细规定了各行业在市场准入、持续监管、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市场行为,成为金融改革、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金融法律法规与金融政策相比较,在较长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是其主要特点。
然而,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保证中央立法权的权威性,却对金融业发展形成种种制度性约束:一是全国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必然造成金融资源的高度垄断集中,形成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局面,不利金融风险的防范与金融市场化改革发展,其结果必然是银行捆绑财政,中央财政部门成为金融风险最后承担者;二是形成金融资源配置马太效应,加剧了东部、中部、西部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落后地区、农村地区很难获得金融资源的支持;三是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经营机制,各大金融机构很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造成所谓地方正规金融高度压抑,发展严重滞后;四是地方民间金融作为地方经济差异化发展主要资金供给者,只能向地下化、灰色化发展,进一步加剧了民间金融发展的不规范和脆弱性。
我国现行集中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省级人大的金融立法权和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权,这就造成了地方金融监管空白、缺失与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服务县域经济、“三农”经济、小微企业、民生经济等实体经济质量的提升。结果,发展地方特色金融,成为地方政府被动被逼被迫的选择。地方政府发布各种指导性文件支持地方金融发展,这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难度,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金融管理混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国家应赋予地方省人大一定的金融立法权和地方政府金融调控权和监管权,以此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与完善,加快市场化改革发展。
3.国家金融业垂直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权缺失的不匹配。金融法律法规决定了金融业监管模式与金融机构组织结构。我国金融机构普遍采用分支式的组织形式,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是我国金融业主要特点。国家相关部门集中了我国金融业主要监管权,一行三会一局、财政部金融司、发改委财金司是我国金融业的主要监管者。
由于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分业垂直、高度集中的金融监管体系导致监管条条分割,监管链过长,不能及时反映地方金融信息,导致监管成本增加,经营风险、道德风险的出现不可避免。以国有银行改革为例,金融资源供需失衡导致巨额的三角债与银行不良资产的出现,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第二次剥离不良资产,其规模远远超过了第一次剥离水平。同时,由于受到金融监管成本与监管效率的制约,外汇管理局、证监会、保监会大多在州(市)一级设立监管机构;银监会只在经济发达县级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人民银行作为县级唯一健全金融监管机构,由于部门职能限制,很难发挥扶持地方金融发展的作用。显然,高度集中、分业垂直金融监管体系很难真正实现有效监管,还造成了地方金融监管真空、监管弱化、监管滞后的出现。
近年来,随着地方新兴金融机构特别是贴近基层、贴近社区、贴近民生等小型微型金融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已无力激发地方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难以完善对地方新兴金融机构的管理。各种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民间金融活跃但缺少约束,在存贷利差过高情况下,加重了民间金融经营的投机性与风险性,违约破产所产生的社会成本加大,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参照我国分税制放权让利的改革措施,实施下行、下沉、下放、下移、下调的金融改革,让渡部分金融管理权给地方政府部门,增加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话语权,是健全地方各项金融监管制度,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责任,优化金融监管资源配置,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有效途径。
4.国家金融资源统一供给与地方金融资源缺失和差异化需求不匹配。金融资源只有发挥市场基础性配置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才能实现金融资源价值最大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是金融资源主要供给者和实际控制者,然而与消费、投资、出口以及政府公共支出相联系的金融资源需求主要来自地方项目单位,这就造成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的不一致。在过去30年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中央金融资源供给导向和地方金融资源需求导向虽然交替存在,但从总体上看,金融资源需求导向占据了主导地位。事实上,国家金融部门并没有真正掌握金融资源配置的主导权,而是受到地方政府投资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巨大压力所趋使。
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普遍存在非均衡性现象,导致国家与地方之间、各金融机构总行与分行之间存在层层委托代理关系,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的社会成本增加,不利于我国经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广。金融资源的过渡集中,国家以权力配置金融资源成为必然,各个地方政府只有通过跑(步)部进京,寻求金融资源分配的政策倾斜。结果,权力干预有形之手代替市场无形之手配置金融资源,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同时,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地方金融资源的调控配置,以满足贴近市场、贴近基层的金融资源差异化需求。
5.国家信用资金指导性配额与地方项目市场化资金需求的不匹配。1998年,我国取消了信贷计划指标,对银行机构信贷规模采取存贷比例控制,但事实上还存在变相的信用资金计划分配问题。在过去10多年信用资金指导性分配过程中,人民银行主要通过直接信用控制如信用配额、存贷比控制以及选择性货币政策如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等手段控制社会信用总规模。以信贷资金分配为例,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信贷额度发放指导性计划对各大商业银行进行调节;各大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计划限额范围内在内部层层分解,下达各级分行年度信用资金分配计划,实现了通过信贷分配计划对各省级分行进行二次控制。同时,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还监控辖区内信贷资金分配计划,加强对地方金融控制。
信用资金计划分配的制度安排造成落后地区信用资金流出不可避免,而金融机构分支式的组织结构则为信用资金流出提供了便利。由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各种落地项目是按照风险收益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在利率管制、汇率管制的情况下,金融市场上的价格机制还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这就促使各金融机构总部通过信用资金跨省市调动,主动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结果导致地方金融发展的长期非理性,金融资源从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流动,从县、州(市)两级向中心城市集中。全国各地金融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况更加突出,使得贴近基层、贴近市场以及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资源更加稀缺。显然,作为金融制度核心要素的金融交易关系依然是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配额交易关系,使得落后地区风险较大或者收益较低的项目很难获得正规金融支持。
(二)我国金融体制横断层面的不匹配问题
1.金融分业垂直监管与金融资源横向共享不匹配。在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演进路径中,金融业基本上形成了分业监管模式。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金融监管不仅形成条条分割式的监管体系,还存在“九龙治币”的问题,造成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监管效率低下,金融监管弱化、金融监管真空、金融监管滞后成为不可避免现象,这不利于金融风险及时防范与化解,同时还留下了大量金融政策、金融法制的空白。各个监管部门之间难以实现金融信息共享,这不利于金融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以债券发行监管为例,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分别负责非上市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债券以及中期商业票据发行的监管权,财政部则代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为此,温家宝在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国债券市场管理不统一,市场互联互通不顺畅,不利于完善债券市场管
理体制,建立统一准入制度和监管标准,落实监管责任,扩大债券市场规模,营造良好的市场制度环境。
分业垂直金融监管体制与“九龙治币”金融监管模式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存在监管套利,导致监管成本过大,监管缺乏效率。在全球金融业普遍实行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金融监管边界越来越模糊,这从一定程度上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机构逐步实现综合经营,地方作为资金支撑项目的落脚点和金融资源主要需求者,更需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信息资源的优势,主动优化配置金融监管资源,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
2.我国金融高货币化与金融发展低效率不匹配。经济落后国家和地区,其经济增长需要积累一定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积累越多,计划投资的规模就越大,经济增长也就越快。M2是用来度量货币资金供应重要指标,它与名义GDP比值(货币化指数)反映了一个国家金融发展程度。西方发达国家货币化指数接近1左右时,普遍存在一个倒U的拐点,此时,一个国家金融发展建立了相对成熟、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货币化指数全面超过欧美发达国家水平,接近日本水平,货币化指数并没出现历史性拐点,而是继续保持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货币化指数创下历史新高,攀升到1.8左右,此后一直保持相对较高水平,并没出现所谓的货币化拐点。
高货币化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金融高度集中垄断的结果,这也是我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高货币化是国家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控制满足消费、投资、出口等方面货币资金需求,获得了巨额的货币红利,促进了经济增长。然而,高货币化没有真正反映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状况,还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金融业运行效率十分低下,计划的货币资金与信贷资金供给仍然是我国信用资金主要供给手段。中央金融存在高度垄断、地方正规金融存在高度压抑以及民间金融存在高度脆弱相互交叠,造就了我国金融的高货币化现象。结果,我国货币政策不对称效应出现了,地方各种游离于体制之外的民间金融作为县域金融的重要补充,间接地抵消了缩紧性货币政策的效应,紧缩性货币政策在我国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的,中央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有限。
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代替目前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部门联系会议,形成稳定固定的监管机制,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结合我国国有金融机构的现实状况,组建金融国资委是实现超级监管的有效途径。金融国资委不仅将管理财政部、汇金所持中央级国有金融资产,还将使中国人民银行逐步从管理出资人职责及部分金融监管职责中退出,银监会、保监会及证监会三家监管机构将从出资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监管职能。
在探索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省市可以借鉴中央金融国资委以及上海市、成都市等地方成立金融国资委的管理经验,组建地方金融国资委,改变地方金融机构由国资委、金融办等部门多头管理而不统一的现状。成立地方金融国资委有利于理顺地方金融机构出资人管理职能,实现地方金融机构之间管理信息的横向共享,促进金融资产保值与增值,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推动地方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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