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各类房屋可以是住
一、 物业管理的概念 “物业管理” 的英文表示有 Real Etate Maagemet, Etate Maagemet, Real Proerty Maagemet, Proerty Maagemet 等多种形式。 根据我国对物业的约定俗成的定义,物业管理应侧重于Proerty Maagemet,即对建成后物业的管理,按阶段性管理划分属于“售后服务”的范畴。物业管理的狭义和广义解释 狭义:物业管理就是为了保持房屋的完好,附属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有序而对各类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以及场地进行管理。 广义:物业管理是指对各类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以及场地进行管理,同时对建筑物区域周围的环境保护、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庭院绿化、道路养护、车辆停放等实施统一管理,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物业管理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管理物业(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相关场地) 外延——提供各种服务 (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庭院绿化、消防安全及委托服务、特约服务电器维修、室内装潢、商务中心等)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而服务的对象是人(包括业主、住户、租户在内的各类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管理” 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的定义 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人,因此我们可以给物业管理下一个定义: 物业管理是经营人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及委托合同行使管理权,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 先进的维修养护技术,以经济手段管理物业,从事对物业(包括物业周围的环境)的养护、修缮、经营,并为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物业管理”定义释义-1 物业管理经营人:是指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组织 及个人,其资格需要经过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审 查批准后获得。 物业所有人: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即业主。一个物业可以有一个业主,也可以有多个业主。对于产权多元化的物业,附属的设备、设施不属于 某一业主,而属于全体业主。 对于相关场地——土地,业主拥有的只是使用权, 而无所有权。 “物业管理”定义释义-2 (1)物业管理的管理对象是物业。这个物业是指在建或已投入使用的物业,即楼宇(建筑物)。 (2)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人,即物业所有人(业主) 和使用人。 (3) 物业管理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物业管理所提供的是有偿的无形的商品——劳务与服务。 (4)这种劳务、服务的投入能起到完善物业的使用效能,并使其保值、增值的作用。 “物业管理”定义释义-3 (5)物业管理是采用现代科学管理手段对物业实施全方位、多功能的管理,融管理、服务、经营于一体。 (6)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统一管理和协调,既包括相对独立的物业(楼宇等)或小区物业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也包括辖区范围内各个方面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7)优质的物业管理与社区服务相结合,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物质、精神方面的服务。 (8)物业管理活动基础是服务合同。
Ⅱ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法
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融资性售后回租:房地产的融资性售后回租,简单说就是企业将商业物业出售给金融租赁公司,同时回租并定期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回购该物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售后回租的融资额与标的物
业价值成正比,期限长,租金支付方式较灵活。
国境外融资:国境外融资包括房地产企业海外上市、海外发债,以及与外资基金合作等。境外融资对房地产企业实力的要求较高,融资成本也较高。
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目前乃至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主导形式,属于典型
的债务融资。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足够的抵押或担保措施,用款的前提条件较多,用款时间不长。
股票融资:股票融资包括上市融资和增发、配股再融资。股票融资额较大,但门槛较高,尤其是直
接上市的房地产企业数量不多,股票融资在房地产业总资金来源中的比重较小。
债券融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方式筹措资金。但国家对债券发行主体有严格
的条件限制,债券市场规模小,债券融资比例很低,并发展缓慢。
房地产信托: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信托融资凭借制度优势逐步被房地产业充分利用,房地产信托发
行日益增多。
当前实际操作中应用比较多的模式有两种:一是贷款类资金信托,这种模式与商业银行传统的贷款模式类似,所不同的是资金主要依靠发行信托计划筹集;二是股权投资信托,即信托资金参股房地产企业,股份在信托期满后被溢价回购的信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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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商业地产前期有多少种可行的融资方法
房地产融资的十六种途径
房地产开发是一种资本、技术、管理密集型的投资行为,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所占用的资金量是非常庞大的,如果不借助于各种融资手段,开发商将寸步难行。同时,融资渠道作为产业链中的首环,一直以来便是房地产开发的瓶颈,需要金融业和健全的资金市场作为后盾。然而房地产开发的不同项目、不同环节或不同的房地产公司有着不同的风险和融资需求,因此必须对房地产的融资途径进行分析,确定最优的融资结构:
1.自有资金:
开发商利用企业自有资本金,或通过多种途径来扩大自有资金基础。例如关联公司借款,以此来支持项目开发。通过这种渠道筹措的资金开发商能长期持有,自行支配,灵活使用;必要的自有资金也是国家对开发商设定的硬性“门槛”。121号文件规定,自有资金比例必须超过30%。全国房地产企业的数量多,但有规模和有实力的企业少,随着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对自有资金的需求也会变得越来越大,众多实力不足的中小房地产商将会被排除出局。:
2.预收房款
预收房款通常会受到买卖双方的欢迎,因为对于开发商而言,销售回笼是最优质、风险最低的融资方式,提前回笼的资金可以用于工程建设,缓解自有资金压力,还能将部分市场风险转移给买家;而对于买方而言,由于用少量的资金能获得较大的预期增值收益,所以只要看好房产前景,就会对预售表现出极大的热情。121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必须在“结构封顶”时才能取得商业银行的个人购房按揭贷款,而中国目前绝大部分购房者都是贷款买房,没有住房贷款的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很难把房子预售出去,也就很难获得预收房款。房地产项目从开工建设,办得“五证”,到“结构封顶”平均需要1年左右时间,这段时间正是资金最为短缺的时间,预收房款的不足,会使自有资金压力更大,项目开发难以为继。
3.建设单位垫资
一种是由建筑商提供部分工程材料;一种是延期支付工程款。据建设部统计,房地产开发拖欠建设工程款约占年度房地产开发资金总量的10%,它解决的资金有限,而且也只是缓解,不能解决根本问题。121号文件对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作了严格限制,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2004年起国家大力清欠农民工工资,继而引发大力清欠工程款,使得开发商业利用建设单位垫资筹集到的资金会更有限。
4.银行贷款: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对银行贷款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一直以来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融资途径。据保守估计,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约有50%以上来源于银行贷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业垫资、延迟供应商材料付款等,至少应有70%。而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是针对银行信贷方面,: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的骤然紧绷主要也是由于银根紧缩。银行之所以肯贷款,也是再三考虑了房地产公司的品牌、项目进展以及未来收益,最终有限度地给予放贷。当前形势下,银行信贷,对于我国的房地产企业而言,依旧是首选,它便捷,实际经济成本较低,财务杠杆作用大,可以通过调整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负债结构来规避还债压力大等缺点。但由于银行贷款门槛被大大抬高,面对资金瓶颈,开发商亟待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5.房地产信托:
现阶段信托产品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对房地产项目投资,另一种模式是债权融资。相对银行贷款而言房地产信托计划的融资具有降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募集资金灵活方便及资金利率可灵活调整等优势。由于信托制度的特殊性、灵活性以及独特的财产隔离功能与权益重构功能可以财产权模式、收益权模式以及优先购买权等模式进行金融创新尔后再与银行贷款充分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一种新的组合融资模式即信托+银行。
6.上市融资:
上市融资包括国内上市融资和海外上市融资两种方式。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得巨额资金且筹集到的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因此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尤其是商业地产开发具有很大的优势。商业地产的开发要求资金规模较大投资期限较长上市可以为其提供稳定的资金流保证开发期间的资金需求。从企业规模上看由于上市的门槛比较高,能够利用其融资的多为规模大、信誉好的大型房地产企业一些急于扩充规模和资金实力的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还可以考虑买:(借):壳上市进行融资,从而达到增发和配股的要求,实现从证券市场融资的目的。
7.房地产资产证券化
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从而使得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的关系由直接的物权拥有转化为债权拥有的有价证券形式。资产证券化的有利之处是开发商在吸纳了投资基金后,虽然要让出部分收益,但能够迅速得到资金,建立良好的资金投入机制,顺利启动项目;它还有助于房地产投资与消费两方面的实现,依托有价证券作为房地产产权的转移载体,能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这一领域;同时,基金价格的变动包含着投资者对基金投资获利能力的判断和市场的预期,这种变动有助于集聚房地产购买力和市场价格发现。2005年12月1日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房贷证券化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管理办法》就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的资格、资本要求和证券化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作出了规定,为房地产证券化走向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8.联合开发:
联合开发是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以合作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方式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商业地产开发、商业网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地产商和经营商实现联盟合作、统筹协调使双方获得稳定的现金流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目前我国对开发商取得贷款的条件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自有资本金必须在:35%及以上。因此对于中型开发企业来说选择联合开发这种方式可以在取得银行贷款有困难的情况下获得融资保障避免资金链条断裂。多数商业地产开发商是从住宅开发转过来的对商业特性和商业规律的把握存在着偏差套用住宅开发的模式开发不能将地产商、投资商、经营者、物业管理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会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联合开发可以实现各开发环节的整合和重新定位并且地产商与经营商强强联合可以通过品牌组合产生经营优势。开发商和经营商的品牌效应能有效提升商业地产的租售状况使其在吸引客流、营造商业气氛上得到保证。
9.开发商贴息贷款:
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实质是一种“卖方信贷”。对商业银行来讲通过委托贷款业务既可以规避政策风险、信贷风险也能获得可观的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讲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解决在销售阶段的资金回笼问题实现提前销售。回笼的资金既可作为销售利润归入自有资金也可直接投入工程建设还能够更好地解决35%的开发商的自有资金短缺难题使他们更容易得到商业银行的开发贷款。:同时,商家贴息提供了极具诱惑力的市场营销题材,:购房者感觉更有保证,也刺激了房产的销售。开发商还可根据情况,将今后固定每期可收回的购房按揭贷款抵押给银行,:获得一定比例的现实贷款,:来解决临时性资金需求。这种融资是在销售过程中实现的,安全可靠,但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可以尝试的,因为要投入一笔可观的铺底资金并在长时间内分期收回,所以它仅适合那些有实力、有规模的大型房地产企业,而且开发的项目为高利润、高档次的精品社区。
10.售后回买及回租:
售后回买指开发商将自己所开发的物业,出售或典当给贷款机构,以获得大量现金,:用于再投资;同时,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以类似分期还贷形式,再将该项物业赎回。这里所称的贷款机构可以是银行、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以是资金雄厚的实业公司。售后回买不仅使开发商可以获得高比例的融资,用于连续开发其他项目,还绕过了国家不允许一般性公司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政策禁令,在赎回物业后还能得到产权,:再次销售。这种融资方式特别适合那些因为手中大量持有长时间内难以销售出去的存量房产而使资金周转不畅的开发商,对于盘活资产、启动再投资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售后回买过程中会发生两次交易税费,还要付给贷款机构一笔不小的销售价差,以作贷款利息,因而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在操作前要缜密分析经济可行性。售后回租指开发商将自己开发的物业出售以后,再租回来自营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售后回租过程中,拥有某项物业的开发商可获利二次:他先出让了该物业的所有权,使开发资金即时变现回笼,以达到减少资金占用和获得销售利润的目的;同时,又保留了对该物业的使用权,以在今后的租赁中长期获得经营收益。:整个操作的关键在于后期的经营能否兑现售时承诺的投资回报,也就是经营能否达到预先计划的盈利水平,为此在销售之前必须有客观细致、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有值得信赖的委托经营机构,否则就有销售欺诈之嫌。这种方式特别适合开发产品为商用建筑的房地产企业融资,如酒店、商场等。
11.海外融资:
海外房产基金的进入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是有益的。一方面可以缓解国内房地产业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融资方式的多样化,也可以起到分散金融系统风险的作用。但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海外地产基金在中国投资还存在诸多风险,国外房地产投资基金对开发项目的本身要求很高,投入项目后在运作过程中要求规范而透明,而国内一些房产企业运作不规范,所以海外房产基金在中国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障碍。
12.融资租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选定或通过出租人选定房屋后由出租人向房地产销售一方购买该房屋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通过收取租金获得收益在存款利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出租人更愿意以这种无风险的方式获得比利息更高的回报。房地产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更简单,快捷的优势。尽管租赁的租金相对较高,但与银行借款相比,申请过程更简单快捷,另外,租赁条款还可以根据承租人的现金流量需要加以安排,还款方式更具有灵活性,以上特点更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13.非上市增资扩股——:私募股权融资::
受美国次级贷款引起的全球股灾和经济衰退的影响,2008年3月20日恒大地产在香港全球公开发售(IPO)未获一家机构认购而被迫放弃,显示了国际资本市场的十足寒意。在这种情况下,恒大地产选择了非上市增资扩股,其中,香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主席郑裕彤投资入股1.5亿美元,占公司股份3.9%;中东某国家投资局投资1.46亿美元,占公司股份3.8%;德意志银行、美林银行等其他5家机构投资入股2.1亿美元。
14.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一种介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信托产品在房地产领域常常是对不同债权和股权的组合处于公司资本结构的中层具有灵活性高、门槛低的优势。近年来欧美的抵押贷款渠道变窄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15%:至:0%:,是靠夹层融资来补足的。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可以根据募集资金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股权进去后还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资金回报的要求适中;:对于项目要求较低不要求“:四证”齐全投资方对控制权的要求较低。对夹层融资的提供者而言还款方式灵活投资风险比股权小;:退出的确定性较大比传统的私有股权投资更具流动性。
15.债券融资:
由于地产项目具有资金量大、风险高以及流动性差等特点再加上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运作机制不是十分完善,屡屡出现企业债券无法按期偿还的案例,因此国家对房地产债券的发行始终控制得比较严格。监管部门为规范债券市场,采取了严格债券审批程序、尤其是严控房地产项目债券审批的措施。诸如此类的约束使得我国房地产发债融资的门槛较高而不易进入且发行成本较高对于一些民营企业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融资方式。
16.项目融资:
所谓项目融资,指以项目的资产、收益作抵押来融资。这种方式具有一次性融资金额大、项目建设期和回收期长、风险分担等特点因此对于大型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可以考虑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来实现融资目标和风险屏蔽的作用。
Ⅳ 物业经营管理的未来商业模式主要是那三种
1.物业服务集成商
物业服务集成商,又称物业服务总包模式,是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物业服务的主流商业模式,也是作为物业服务提供商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方向。其特征是,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前端策划服务(设计管理模式、制订管理方案、选择分包企业)、中端监管服务(监督服务过程、管控服务品质)和后端评判服务(汇总客户评价、沟通客户需求和评判分包企业)的方式,将各分包企业的专项服务集成为面向业主的综合性物业服务产品。其实质是,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策划、协调、沟通和评价等专业能力,通过控制物业管理价值链前后两端的方式,协助业主购买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集成商对应的收费模式为酬金制,适用的客户类型多为单一产权业主以及较为专业的业主团体。从物业经营管理的角度看,该模式的优点是,以服务成本作为定价基础,财务收支公开透明,减少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消除服务买卖双方的误解和矛盾;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该模式有利于保证酬金收益和降低经营风险。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业主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的成本较高;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该模式下缺乏服务成本控制的内在动力,难以取得超额利润和实现快速增长。
物业服务集成商模式的推广和普及,从专业素质看,主要取决于企业整合和挖掘物业服务价值链条的能力,物业服务企业比客户更了解物业管理和比专项服务供应商更了解客户的专业优势,是其整合和把控价值链能力的核心;从外部条件看,主要依赖于专项服务市场的成熟和税收扶持政策的落实,只有清洁、绿化、维修和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市场的充分发育,才能保证物业服务集成商模式比物业服务提供商模式更具性价的比较优势,只有酬金税费的确立以及增值税制的推广,才能保证物业服务集成商模式成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双赢选择。
2.物业资产运营商
物业资产运营商,又称物业资产管理模式,是伴随着物业从消费功能向投资功能扩展,从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提升而衍生的高级商业模式。其特征是,业主不仅将物业硬件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而且将资产属性的不动产的日常投资、经营和管理工作(如租务管理、物业招商、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和不动产融资等)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实质是,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客户资源和专业技能,同时为业主提供传统物业管理和不动产投资理财两项服务,从而获取物业服务费用和资产管理佣金的双重收益。这就是建立在物业管理平台上的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资产运营商模式是物业服务企业运用专业技能为客户创造物业资产价值。这一本质特征,决定了该模式的成功推广,必须满足三个约束条件:一是物业本身应当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与以满足使用价值为主的普通居住物业不同,物业资产运营商模式主要面向具有较高利润回报的办公、商业、休闲娱乐等收益型物业,与以委托物业共有部分为主的基础服务模式不同,物业资产运营通常包含物业专有部分以及建筑物的整体委托。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与物业服务提供商相比,物业资产运营商模式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不仅具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技能,而且应当具备市场研究、投资策划、资产评估、财务分析等物业经营管理的综合性的专业能力。三是物业服务企业具有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与物业服务集成商模式旱涝保收的低收益不同,物业资产运营商模式较高的商业利润必然伴随着较高的商业风险,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不仅是业主进行商业决策时必须考察的信用基础,而且是物业服务企业成功运营物业资产的安全保证。
3.物业保障服务商
物业保障服务商,又称物业后勤服务模式或者物业支援服务模式,是物业管理行业顺应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趋势而诞生的一种混合商业模式。其特征是,物业服务企业不仅从事不动产管理业务,而且受托提供配餐、会务、接待、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后勤服务,以全方位满足客户非主流业务之外的多元化需求。其实质是,物业服务企业取代客户的后勤保障部门,以市场化的方式为客户的后勤保障需求提供全面解决方案,使客户高度关注其核心业务的开展和品牌价值的创造。
该模式是物业服务企业和客户双赢的理性选择。从物业服务企业角度,市场竞争使其在提供不动产服务的同时,必须挖掘客户的相关需求并提供增值服务,而相关增值服务在与不动产服务结合在一起时,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成本的有效控制和客户信息的无障碍沟通;从客户角度,专业分工使其有必要将后勤保障支援事务从核心业务中剥离,由物业服务企业整合分散的后勤服务并形成统一的支援保障系统,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劳动效率,改善工作环境和服务形象,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
与其他商业模式相比,物业保障服务商模式对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一般商业模式下,物业服务企业只关注合约客户的需求和满意度。物业保障服务商模式下,客户具有双层次甚至多层次的特点,可以区分为目标客户、终端客户、内部客户、外部客户、固定客户、流动客户等多种类型,物业服务企业不仅要让合约客户感到满意,而且要让合约客户的客户感到满意,这就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目标对象的特征,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客户关系战略和客户满意战略。
Ⅳ 企业融资难,你是不是都不知道物业也能融资
去年的时候还记得在恩美路演上看到过某个物业发布融资需求
Ⅵ 什么是经营性物业融资
经营性物业融资,其租赁类似于分期付款租入,一般是由于企业资金周转紧张无法直接购入该资产而租入的,租期较长,租期结束后一般情况下承租方会将该资产购入,或者此资产已无实用价值,这样的话就相当于该资产的风险和价值完全转价到承租方,所以应该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而经营性租赁,租期较短,租赁结束后由出租方收回该资产继续向其他单位出租或自用,故不能确认为本企业资产摊销折旧。
Ⅶ 有没有能够操作经营性物业抵押融资的尤其是融资租赁。
无须资金方出中介费
Ⅷ 物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当中显示,在房地产行业进入结构性改革期间,存量房销量的萎靡对房地产企业现金流提出巨大的挑战,而物业管理作为其后端服务业,利用其弱周期属性和轻资产运作的模式,将成为房地产企业的增长盈利点。
房地产行业交易量开始呈现下降趋势
自我国十九大强调房地产“只住不炒”的核心方针后,从现有的存量房分析,我国商品房作为主要的住宅房,其现房销售面积已经连续下降超过3年,而住宅房的竣工套数和销售套数也在2018年开始呈现下降的趋势。总体来看,2020年开始,房地产的销售仍将处于严控,而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则面临巨大的挑战。
Ⅸ 现在很多银行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固定资产支持融资),想请问银监会哪好文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2003年要求,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势贷款科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