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资租赁 增值税
1.融资租赁视同销售
2.根据销售价格,给租赁公司开增值税发票
3.承租方如果是普通租赁的话,那么租赁公司将设备出租给承租方,只能也只应该开具普通的服务业发票,因为他的业务是出租,而不是出售,只符合营业税的定义,而不是增值税;如果是融资租赁,那么,应该由租赁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因为这视同销售。
㈡ 融资租赁增值税如何处理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回并取得收入的单位答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融资租赁期间,并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出租人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若融资租赁期限届满,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出租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㈢ 融资租赁的增值税问题如何处理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融资租赁期间,并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出租人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若融资租赁期限届满,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出租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㈣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处理
融资租赁进项税,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进项税申报。
承租方把首期款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垫款的方式支付给设备商,设备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承租方取得设备所有权,把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该销售行为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后者再租赁给承租方使用。
严格意义上来说,设备商是要把发票开具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给公司开具融资租赁发票(除上海等试点城市以外,仍是营业税发票)。
(4)融资租赁资产增值税如何申报扩展阅读: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这时所讲的 “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㈤ 融资租赁按照什么缴纳增值税标准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9%。但对于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适用6%的税率。国家对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即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㈥ 融资回租业务增值税申报表怎样填写
【案例】:融资租赁公司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融资租赁公司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业务。2013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一、一般计税方法销售情况
业务一:2013年8月10日取得融资租赁收入5000万元,销项税额850万元。
二、简易计税方法销售情况
业务二:2013年8月15日销售2009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一台,售价1040万元。
三、进项税额情况
除了特殊说明,以下业务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均在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业务三:2013年8月5日购买固定资产一批,金额6000万元,进项税额为1020万元。
业务四:2013年8月8日向某银行支付借款利息500万元,取得银行开具的结息单。
业务五:2013年8月12日向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500万元,取得营业税发票。
四、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
1.2013年8月1日开始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填写附表1、附表3。
销项税额=业务一=(5000+850-1000)/(1+17%)*17%=704.7万元
2. 进项税额=业务三=1020万元,填写附表2、固定资产表。
3.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进项税额=0 +1020=1020万元
4.由于:销项税额<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
则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704.7万元
5.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704.7-704.7=0万元
6. 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1020-704.7=315.30万元
7.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040/(1+4%)*4%=40万元,填写附表1。
8. 应纳税额减征额=40÷2=20万元
9.应纳税额合计=应纳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0+40-20=20万元
10.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20-0=20万元。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单位:万元
㈦ 融资租赁进项税应该作为固定资产进项税申报吗
融资租赁进项税,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进项税申报
承租方把首期款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垫款的方式支付给设备商,设备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承租方取得设备所有权,把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该销售行为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后者再租赁给承租方使用。
严格意义上来说,设备商是要把发票开具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给你公司开具融资租赁发票(除上海等试点城市以外,仍是营业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