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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融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2 04:50:18

1. 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
资金管理是集团内部控制中确保资金运作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内容。集团资金管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点:
1.集中性原则
从国外跨国公司的实践来看,事权可以分散,但财权必须集中。若集团内部没能形成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指挥系统,缺乏统一规范的财务资金调控制度,没有统一的信息平台,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财务数据、资金结算不集中,则集团总部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相关信息,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控制。集中性原则就是要保证迅速而有效地控制集团全部的资金,为实现集团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与保障。
2.协同性原则
协同性原则包括以下含义:一是对不同职能之间的资金投入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二是对不同产品之间的资金投放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三是战术资金与战略资金要有合理的比例关系;四是集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调剂、相互融通资金的关系;五是与集团外部的企业或合作者共同协调和投放资金,达到共赢。
3.效益性原则
效益性原则是指集团应尽可能将资金投放到能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项目上,使更多的资金参与周转。但从货币资金的特点看,求利性必须服从于及时性需要,只有在满足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基础上方能获取利润,否则企业可能出现支付困难。
4.权变性原则
权变性原则要求企业集团的资金投放与管理不能一成不变,必须及时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竞争对手的变化等做出相应调整。

2. 求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制度急 急 急 谢谢

XXXX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10-6-8

XXXX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10 年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 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公司融资的审批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融资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公司各部门的融资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本制度第八至十条所规定的权限报公司有权部门审批。
第八条 依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上表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情况下,公司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10% (含10%)的融资事项,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九条 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上表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情况下,公司单次流动资金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0%(含20% )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上表明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公司融资事项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公司单笔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0%的、或达到前述标准后又进行融资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申请融资时,应提交《融资申请报告》,《融资申请报告》内容必须完整,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名称;
(二)拟融资的金额、期限;
(三)融资获得资金的用途;
(四)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
(五)为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
(六)关于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的说明;
(七)其他相关内容。
申请技改或固定资产贷款还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的有关部门依据上述权限审议公司提出的《融资申请报告》

保管理制度时,应对融资事项所涉及的经营计划、融资用途认真审核。对于需要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查验相关批准文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外部财务或法律等专业机构针对该等融资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作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依据。
公司有关部门在审批融资申请时,应同时充分考虑申请融资方的资产负债状况,对资产负债率过高的申请融资方应慎重审批提出的新融资申请。
公司分支机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时,亦应提交《融资申请报告》,并依照上述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之权限批准后,方可进行融资。

第三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条件
第十三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至少掌握被担保对象的下述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者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具有偿债能力;
(三)已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
(四)拥有可抵押(质押)的资产,具有相应的反担保能力;
(五)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六)公司能够对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七)没有其他法律风险。
(八)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财务部根据被担保对象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调查,确定资料是否真实。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四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批
第十五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对外担保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公司对外担保的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本制度第十八条所规定的权限报公司有权部门审批。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由公司财务部向有权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或分支机构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对外担保申请、及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送该等申请时,应将与该等担保事项相关的资料作为申请附件一并报送,该等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资料、已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复印件;
(二)被担保人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分析报告;
(三)主债务人与债权人拟签订的主债务合同文本;
(四)本项担保所涉及主债务的相关资料(预期经济效果分析报告等);
(五)拟签订的担保合同文本;
(六)拟签订的反担保合同及拟作为反担保之担保物的不动产、动产或权利的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权利凭证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资料。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外部财务或法律等专业机构针对该等对外担保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作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依据。
第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在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须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单项担保金额及累计余额未达到前款所述标准的,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就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由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使得有表决权的董事低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时,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等对外担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做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对外担保事项做出相关决议。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其中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担保行为涉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之情形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同一次会议上对两个以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针对每一担保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第五章 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执行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融资或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有权部门批准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代表公司对外签署融资合同或担保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有权部门批准后,由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代表该公司对外签署融资合同或担保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订立的融资合同或担保合同应在签署之日起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 已经依照本制度第二章、第四章所规定权限获得批准的融资事项及对外担保事项,在获得批准后 30 日内未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或担保合同的,超过该时限后再办理融资或担保手续的,视为新的融资或担保事项,须依照本制度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由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应当视为新的对外担保,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担保申请审核批准程序。
公司对外担保的主债务合同发生变更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在使用融资获得的资金时,应依据融资合同所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如确须变更用途的,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制度第八至十条规定的相关权限履行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预计到期不能归还贷款的,应及时了解逾期还款的原因,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应急方案。
融资期限届满需要展期的,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说明原因及还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担保债务风险的管理,督促被担保人及时还款。
对于在担保期间内出现的、被担保人之偿还债务能力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担保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汇报、并共同制定应急方案。
公司财务部应督促公司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建立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致使作为担保人的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司应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

第六章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将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及时送交董事会秘书。
第三十一条 对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信息披露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七章 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核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事项,并对违规或失当的融资、对外担保所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 依据本制度规定具有审核权限的公司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规定权限及程序擅自越权审批或签署融资合同、对外担保合同或怠于行使职责,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上述人员违反本规定,但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仍可依据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X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6 月8 日

以上是一份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3.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财务工作行为、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品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工作组织体系

第三条 公司财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员根据所担任的职务承担相应工作责任。

第四条 财务总监根据总经理授权组织、领导公司财务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公司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简称财务负责人)一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开展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公司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开展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八条 财务人员根据财务部门负责人安排,在部门工作职责内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负责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具体责任。

第九条 财务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体系。

2、向公司委派财务人员,制定并优化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组织财务人员日常考核工作,定期组织财务人员专业培训。

3、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并编制报送财务报告,负责检查、指导、考核各财务部门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4、审核监督公司总部财务收支,参与审核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拟定重要财务事项实施方案、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过程。

5、参与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对投资实施过程进行财务监控,向公司管理层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

6、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公司资金结算管理要求统筹调配公司资金;拟定公司融资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建立和完善公司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8、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检查内控手册执行情况,根据管理要求和业务发展变化定期更新内控手册内容。

9、指导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审核集团成员公司重大财务事项。

10、推进并完善集团财务 IT 管理平台,实现集团范围内财务信息化管理。

11、组织财务部门配合审计监管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

12、配合公司经营业绩指标的拟定和考核工作,组织做好档案管理、依法申报纳税等其他工作。

第十条 公司设财务部,属公司派出机构,工作直接对财务部负责,在财务部的领导下,同时接受所在公司经营班子日常工作方面的领导和管理,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所在公司管理需要在公司管理制度框架内建立完善财务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2、完善所在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协助财务人员日常考核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专业知识和公司管理制度。

3、组织所在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并编制财务报告,按照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和所在公司管理层要求提供各类财务信息,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4、负责审核所在公司财务收支,依据公司授权对所在公司经营活动实施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对超越审批权限的事项,须取得公司书面批准文件后方可办理财务手续。

5、协助参与审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拟定重大财务事项实施方案、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过程。

6、配合公司总部做好所在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工作,对投资实施过程进行财务监控。

7、负责组织编制所在公司的财务预算,按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执行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8、负责组织所在公司的实物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不定期盘点现金,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9、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内控手册管理要求,负责完善所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协助财务部定期更新内控手册内容。

10、配合公司总部和外部审计监管机构的审计、检查工作。

11、做好会计档案管理、纳税申报工作,配合财务部做好所在公司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对财务人员实行定岗定编管理,除会计机构负责人外,其他岗位可以按“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且不相容职位分离的原则安排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在财务部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财务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对深圳区域内全部财务人员、深圳区域外财务部经理和副经理实行委派管理,集团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深圳区域外成员公司委派其他财务人员。

第十三条 财务部负责制定《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具体规定财务人员管理要求,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四条 财务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业务和管理需要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的设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等会计核算工作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大会计差错判断标准等涉及变更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后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统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总部的资产按以下分工确定管理责任部门,由财务部进行统一核算并对其他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其他流动资产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2、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由战略运营中心负责管理。

3、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管理。

4、商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由证券法务中心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总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资产的管理制度,经总经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成员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和经营特点建立健全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章负债管理

第十九条 负债包括对外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预计负债等,负债管理同样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财务部制定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的管理要求,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根据本行业的经营特点,制定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管理规定,报公司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按税法规定计提应交税金,并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缴纳事项。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应根据或有事项合理预计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债务,不得遗漏重大或有债务;成员公司根据财务部要求反映预计负债。具体执行公司《预计负债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清理各项债务,合理调配资金偿还债务,避免形成债务纠纷。

第六章 成本费用控制
第二十五条 公司通过预算管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财务部门根据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数据以及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合理编制成本费用开支预算,通过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实现成本费用控制目标。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制定本公司成本控制制度,明确成本控制要求和审批支付程序;各成员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总部《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明确主要费用项目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流程。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中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财务部要重点控制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开支的成本费用,严格按照成本费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捐赠性支出必须根据授权经公司总经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实时监控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对可能偏离预算的开支项目提出警示;并将成本费用开支情况作为财务分析报告的重点内容进行分析。

第三十条 公司应根据考核目标将成本费用开支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通过建立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促进各责任部门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开支。

第七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方可按审计结果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拟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保证实施利润分配后的留存现金能够满足本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已经占用或因或有事项导致很可能占用公司资金时,应当暂缓支付该股东金额相当的应分配利润。

第八章预算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逐步推行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等各种预算管理,并最终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首先推进年度经营计划、资金计划的预算管理,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行包括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在内的全面预算管理。

第三十六条 财务预算以销售预算为起点编制生产预算、人工预算、原材料消耗及采购预算、经营及管理费用预算、投资预算及资金预算等,形成预算财务报表。

第三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在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组织下,在每年12月份开始启动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公司拟下达的经营计划和目标,组织所在公司相关部门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年底前完成合并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作报财务部。

第三十八条 财务预算是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成员公司应将预算分层级分解为相关部门的量化考核指标,督促各部门完成层级预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是财务预算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月度预算分解、执行、预算调整和执行分析工作。

第九章 财务报告

第四十条 财务部是编制财务报告的责任部门,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和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一条 财务报告分为法定财务报告和内部财务管理报告。法定财务报告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编制并对外报送、披露,具体要求统一执行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报告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编制并对内报送。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定期对外信息披露的法定财务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过由股东大会同意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对外披露或报送的法定财务报告须经公司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签章,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保证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十三条 财务部协助证券法务中心做好定期财务报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在正式对外公告之前,财务人员应严格保密有关信息。

第四十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规定内部财务管理报告编制、报送要求,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并按规定报送所在公司总经理、公司职能部门;财务部同时应根据所在公司管理要求编制内部财务报表,经总经理审阅后报送相关经营部门。
第四十五条 财务部在《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中规定财务人员的财务报告编制职责和权限、报送时间和报送对象。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负责人对其报送的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十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采用统一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须由公司统筹安排。

第四十七条 财务部指定专人作为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工作需要时可聘请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为所在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员,在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负责所在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须根据会计电算化规范工作要求,制定《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经公司总经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光盘、重大合同或协议、纳税申报书面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务软件安装程序、网络报税安装软件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第五十一条 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须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并指定财务人员负责保管会计档案。

第五十二条 核算会计应根据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打印装订记账凭证等纸质会计资料,整理保管会计档案,在次年 5 月底前编制上年度会计档案清册,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员。
企业合并时,会计应将会计档案移交并入单位保管;企业分立时,会计应将会计档案移交财务部指定单位保管;企业撤销时,会计将会计档案移交财务部保管。

第五十三条 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外借;除外部监管检查以及内外部审计需要外,未经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公司内部人员及外单位人员不得查阅会计档案。

第五十四条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保管期满后需要销毁时,由所在公司财务部提出销毁申请、公司负责人同意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五十五条 公司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机制,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五十六条 内部监督包括监事会、审计监察中心及公司总部其他职能部门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外部监督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监管、税务等机构对公司的审核、检查和指导。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可根据章程规定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工作,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也可委托审计监察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审计检查。

第五十八条 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财务部负责督促集团成员公司财务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协同审计监察中心和战略运营中心定期、不定期检查集团成员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十九条 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外部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对待外部监督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六十条 财务部结合内部及外部监督检查结果,加强公司财务人员的日常考核,并将内外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核定财务人员薪酬调整和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4.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是什么内容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是针对企业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而设计的一系列制度的统称。

由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资金,因此,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在保证资金安全完整的情况下,既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又要尽可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资金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的管理工作,牵涉范围广泛,综合程度高,它对企业的资金活动及其形成的财务关系进行组织监督和调节,促进企业全面改善生产经营。

(4)集团融资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或专职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财务分析、绩效考核工作。

5. 如何加强企业筹集资金的管理

加强企业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资金预算制度,企业要花大功夫建立起一个较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并且在运营中,不仅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而且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总
结经验教训,推动管理秩序良好发展。完善结算中心制度,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建立结算中心制度,严格控制多头开户和资金账外循环,保证资金管理的集中统
一,企业通过建立财务结算中心,实现了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有效监控,并使下属单位资金的出入处于集团的严密监管之下,减少了银行风险,营造了
新型的银企关系。

(二)创新多种监督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在企业监督方面,加强内审机构的权威和职能,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控制制度,不仅要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者的内控意识,企业的中高层
领导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对于一些不好的现象与不良的行为要严厉批评指出,不能敷衍了事,还要建立严格的惩罚制度,如果情节严重的,要
加大惩罚力度,这样才能保证管理地正常实施,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强化企业资金管理工作

这着重强调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观念与行为。从问题可以看出,现代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在融资等方面严重缺乏良好的发展意识与观念,冲动行事。这就要
求企业在选拔与培养领导者的时候要重点强调管理观念的培养与形成,加大对员工的素质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对他们管理的训练。同时经常检查和评价每个财务人员
的工作成绩,对员工要多加鼓励,这样会大大提高企业资金管理及控制制度的成效。

6. 资金管理制度的分类

资金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的管理工作,牵涉范围广泛,综合程度高,它对企业的资金活动及其形成的财务关系进行组织监督和调节,促进企业全面改善生产经营。为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资金管理部门必须研究合理的筹资组合和最佳的资本结构,提高资金效益,优化资源配置。组织企业资金合理有效地投放与运用。
为规范资金管理工作,集团企业必须通过建立考虑充分、设计合理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来保障企业资金管理模式的实施及与之配套的资金管理组织的良好运转,发挥下属单位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能动性,适时地转变和扩展传统财务职能。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应与资金管理组织、管理层级等要素相适应。
1. 按不同组织模式的分类
从管理组织的角度来看,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集团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单位,政策制定和业务开拓更多地参考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利用与银行的比较优势在集团范围内为下属单位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其制度强调经营业务的范围、业务流程的规范性、经营绩效的要求及考核、资金风险防范等。
而集团企业资金管理主要为贯彻集团整体战略发展意图,满足集团规模发展的需要,其制度强调统一头寸、统一融资、统一投资等集权管理要求。同时作为集团重要的资金管理“喉舌”,在全集团内重点推行月度全额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2.按不同管理作用的分类
从管理层级的角度来看,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决策层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层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风险管理制度。
1).决策层资金管理制度:从公司治理、财务治理的角度出发,明确集团企业法人治理主体和关联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的权限和职责:划分集团企业权利机构和决策机构的资金权限,集团的筹资、投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权属权利机构(股东会),集团的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筹资、投资和利润方案的指定及集团财务机构设置、财务制度与会计规范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
2). 执行层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集团资金管理目标制定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和实施细则。如筹资管理制度、结算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
3).为满足资金风险管理要求的专门制度,按照财务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要求,贯彻落实集团制定的货币资金制度,合理划分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从机制上保证资金安全,降低资金风险。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实时监控资金流向,编制现金流量表;实时分析汇率变化对集团企业资产负债的影响,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控制资金成本。
3.其他分类方法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制度面向的对象、制定的阶段、对应的业务职能等不同角度对制度进行更细致的分类,进一步帮助企业作好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划和制定工作。

7.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主要有什么内容

企业筹资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对外投资以及调整资金结构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一定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企业的筹资活动,按时间区分,有创建时的初始筹资和经营期间的筹资;按筹资的性质区分,有权益筹资和债权筹资。不论什么时候,筹集什么性质的资金,由于筹资有不同的渠道、不同的方式可供选择,筹资的成本、筹资风险又各不相同,因此,为保证筹资活动的有效、合理进行,企业应建立有关制度。
(一)筹资计划制度
筹资计划是在对企业短期和长期所需资金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分析计算不同筹资方式的筹资成本、筹资风险,选择适合自已的筹资方式,并确定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筹集多少数量的资金。筹资计划的编制可以使企业用尽可能低的代价,取得所需资金,并能有效防范风险。一项完整的筹资计划应包括:
1.企业资金需求量的预测;
2.筹资方式的选择及筹资数量安排;
3.筹资程序及时间安排;
4.筹资前后企业资金结构及财务状况的变化;
5.筹资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二)筹资审核制度
筹资计划的编制人员应与审核人员适当分离,以便审核人能从独立的立场来衡量计划的优劣。负责审核的人员可自行完成对筹资计划的审核,也可聘请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共同审核该项筹资活动对企业未来净收益的影响以及筹资方式的合理性。同时,还要审核筹资计划的实施细则,以书面形式记录审核结果,并特别注明筹资的执行程序及各项手续。
(三)筹资检查和考核制度
筹资检查制度是指及时了解筹资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筹资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筹资计划的执行情况。筹资检查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视筹资规模、筹资方式、筹资程序而定。
筹资考核是将筹资结果与筹资计划进行比较,对产生的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建立筹资考核制度是为了明确筹资活动的责权利,保证筹资计划的有效实施。

8. 集团公司如何加强资金集中管理

集团企业应如何加强资金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对象是资金管理,所以资金管理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永恒主题。企业是在发展中求得生存的,企业的生产经营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企业的发展集中表现为扩大收入,而企业扩大收入的根本途径是提高产品的质量、更新技术、设备,提高人员素质,也就是要投入更多、更好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在市场经济中,要获得各种资源都要付出货币,因此企、 的发展离不开资金。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规模迅速扩张,集团企业大量涌现,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企业内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集中表现在:
(一)缺乏严格的监督考核。目前集团企业中,母公司对子公司、公司管理层对各资金运动环节普遍存在着监控不力甚至内部人控制现象,擅自挪用转移资金问题突出。尽管设置了一些监督职能,也制定_r多种监督制度,但因种种原因难以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相当多的企业在重大投资等问题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决策约束机制,个人说了算,资金的流向与控制脱节,不少母公司准以及时掌握予公司的财务资金变动情况。
(二)预算制度形同虚设。相当多的企业尚未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有的企业虽然有了预算制度,但预算没有成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有章不循,随意更改,使预算成为摆设。资金的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和控制,随意性大,使用混乱,占用不尽合理,挪用生产经营资金从事长期投资的现象屡有发生,导致现金流量不平衡,支付能力不足,实际上靠借新债还旧债来维持经营;有的企业预算不切实际,指标不科学,缺乏严密的计量标准和考核依据,成本费用约束软弱,应摊不摊,该提不提,盈亏不实;有的企业年末账面利润看似不少,但应收帐款居高不下,不良资产有增无减,长期挂帐,资金运作极度困难,时常难以支付到期的债务。
(三)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需要和内部资金分散的现实矛盾已成为现阶段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一是子公司多头开户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专业公司设立的账户众多,资金管理严重失控。二是投资决策随意性大,有些企业不顾自身的能力和发展目标,盲目投资,投资失误多,损失严重,使本来就{ 分紧张的资金状况雪上加霜。三是资金沉淀严重,库存占用比例过高,欠款居高不下,流动资金占用有增无减,周转缓慢,企业信用和盈利能力下降。
企业集团通常由多行业、多层次法人企业及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组成。随着企业集团的规模不断大型化,组成企业集团的企业或机构个数不断增多,分布的地域范围也不断扩大,跨行业、跨地区企业集团大量出现。由于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分布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域,它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就有可能不同, 由于集团内成员企业资金分布不均衡很可能导致整个集团利益损失。因此加强资金管理成为集团企业管理层日益关注的问题。
集团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成立集团内资金结算中心
在集团企业内部设立财务结算中心,是根据集团财务管理和控制的需要,在集团内部设置的资金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结算、筹措、管理、规划、调控资金。它由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运作,在行政上是企业集团设立的负责集体资金管理的职能机构,结算中心不是集团的经营单位,是一个由集团母公司财务领导负责的资金调剂和管理机构,其直接目的是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集银行金融管理和企业资金管理于一身,通过“结算管理”和“信贷管理”做好企业资金的调剂工作,并及时把企业高层的经营意图贯彻于企业的财务部门、集团内各分、子公司,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因此,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目标与任务不是盈利,评价其工作业绩也是要看它对 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如何,看它对企业财务控制和对决策的支持程度怎样。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以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和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能力。
(二)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预算作为一种控制机制和制度化的程序,是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模式,一个健全的企业预算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体现,预算制度完备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进行监督、控制、审计、考核的基本依据。企业要切实改变目前财务预算形同虚设的状况,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的编制、分析、考核制度,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支纳入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之中。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为资金的全面预算和及时结算提供了可能,从而使资金的集中管理成为可行。企业要以资产为纽带,实行分级预算,母公司应侧重搞好投融资预算,以资本经营预算为主,实行资金的统一筹划,集中管理;子公司要以生产经营预算为主,加强成本费用和资金流量预算。预算一经确定,即成为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更改。预算管理是一个计划和控制系统,预算编制仅提供了实施、分析、评价的依据。如果预算没有严格的执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存资金预算管理中,必须分级审批,层层把关,做到严格按资金预算用款和拨款,加强资金跟踪检查,营造管好用活资金的良好氛围,形成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反馈的管理控制体系。能够使企业自上而下,从集团到企业、车间、班组直至每个岗位都能够清楚“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用好每一分钱。
(三)注重资金的风险管理
企业资金的风险主要有使用风险、在途风险和有风险。资金的使用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的投资风险,它是一种事先可控的风险,因此对此类风险应加强事先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调查论证,项目评审要做到科学化、专业化,尽量把预计风险发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资金的在途风险一般发生在企业资金结算过程中,所以在结算票据选择上尤为重要。例如结算业务中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更为安全的结算手段。资金的或有风险主要是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包括贷款担保和业务担保等。这一点关键是企业领导人应勤勉尽职,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在对资金的风险管理E,母公司可以给全资子公司以一定的决策权,但同时也要加强监管力度。
(四)加强营运资金的管理
营运资金管理是对企业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管理。一个企业要维持正常的运转就必须要拥有适量的营运资金,因此,营运资金管理是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营运资金管理的关键是加速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周转期=存货周转期+应收账款周转期 展延的应付账款周转期)的周转循环。对于存货管理,一方面要加强销售,通过销售的增长来减小存货周转期;另一个方面要通过确定订货成本、采购成本以及储存成本计算经济批量,控制在存货上占用的资金,使之最小。对于应收账款管理,在信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企业要制定合理的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通过这些措施来鼓励客户尽早交付货款,从而加速应付账款的周转。展延的应付账款的管理,一般来说,企业越是拖延付款的时 就越对企业有利,但由于延期付款可能引起企业的信誉恶化,所以企业必须通过仔细的衡量、比较多种方案后再做出决定,选择对企业最为有利的方案。
由于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资金管理也要随之变革。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创新管理能力已经成为集团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决定性因素。大型企业尤其是大型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存在较大的管理和获利空间,这一一领域的管理创新,将会给企业带来更强的生命力, 并确保在市场竞争中立干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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