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企业节能项目可减免所得税
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时普遍认为,这部法律草案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在12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向会议作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昨天,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提请大会审议。
法律委员会于3月10日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经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财经委员会的审议意见逐条研究认为,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同时,对草案作了15处修改,主要的有4处。
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提高
草案原文:草案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代表意见:有些代表和财经委员会提出,为了鼓励和支持公益性捐赠,草案规定的上述扣除比例还应再提高一些。
修改决定: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认为,为了进一步鼓励公益性捐赠,再适当提高扣除比例是必要的,建议将上述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12%。
删除两个计税额具体条款
草案原文:草案第十条第五项、第七项分别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第五项),“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第七项),不得扣除。
代表意见:审议中,有些代表提出,企业内营业机构并不单独计算纳税,而是由企业汇总计算纳税的,这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过渡期内有些企业内营业机构的预缴税问题,法律对此可以不作规定;这一条第七项规定的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有些不能扣除,有些具有劳务性质的管理费则应允许扣除,这个问题可以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具体规定。
修改决定: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删去草案这一条上述两项规定。
公共基础设施免税不细列
草案原文:草案曾规定,对“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代表意见:审议中,有些代表和财经委员会提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需要由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必要的调整,本法最好不作具体列举;同时,草案所列项目中有的项目的利润率已经很高,是否还要长期给予税收优惠,值得研究。
修改决定: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删去这一项中所列具体项目,修改为“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节能项目可减免所得税
草案原文:新增。
代表意见:审议过程中,有些代表和财经委员会提出,节能节水对可持续发展关系很大。为了鼓励节能节水,对企业从事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应当给予税收优惠。
修改决定: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相关链接
有些代表对企业所得税的产业优惠、区域优惠和具体优惠项目还提出了一些其他意见。但按规定,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因此,建议不再进一步作修改。
企业注册地汇总纳税不变
有些代表提出,按照关于企业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在企业注册地汇总纳税的规定,会造成中西部地区的税源转移。但法律委员会认为,对此问题,在草案的《说明》中专门作了说明,建议不再改动。
税收优惠门槛不变
有些代表就有关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征缴以及优惠对象的确定标准等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这些具体操作性问题,宜在国务院制定的实施条例中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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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政府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政府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有: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二)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
(四)为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的政策规定。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2)中国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扩展阅读
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从财税、金融等各方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很好成效。商事制度改革创造了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投资热情,全国新登记的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
截至10月底,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达800多万户,其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加大对新设企业的支持力度,让它们进得来、经营好、留得住,成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总局个体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有4个特点: 一是设计初衷针对新设立的小微企业;二是对支持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三是注重可操作性,着力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首次明确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各种政策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文件政策集中解决了小微企业面临的税费高、缺资金、用工难、缺人才、场地困难等问题。
『叁』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日趋增强,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缺乏仍旧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首要问题,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行之有效的融资担保。因此,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已迫在眉捷。
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还是银行,但由于中小企业市场竞争风险大,又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因此,严重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应大胆借鉴国外经验,在部分地方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组织成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统一承担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
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和出台《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实施细则,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在有关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得以完善,充分发挥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
(一)该项基金应具备以下特点:(1)它是一笔政府主导性的基金。(2)只能作为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担保之用。(3)它是一笔公平性的基金。打破企业身份、行业局限,加入基金的各利益主体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加入基金,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也可以申请基金担保。(4)它是一笔独立性的基金。企业是否向基金出资,出资多少,基金是否决定为企业提供借款担保,银行是否同意发放贷款,都由各自决定,不受外界影响。(5)它是一笔非赢利性的资金,但可存入银行获得利息收入以及不超出规定的担保费收入。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运作模式。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如下两种运作模式:逐一模式。单个中小企业向担保基金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由担保基金对该企业进行评估。只有通过担保基金评估的中小企业才可获得担保贷款,而且贷款机构提供的每一笔担保贷款都需要经过担保基金的同意,其自身没有权力单方面扩展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额。
组合模式。担保基金先向贷款机构提出一定的关于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担保贷款的条款,贷款机构可以向满足这些条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基金对该笔贷款的担保自动生效,但担保机构要求贷款机构定期向其报告这些企业的情况(一般为月报)。
建议我国目前主要考虑采用逐一模式,因为其符合我国现在企业和银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待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健全的情况下,尤其是诚信建立起来以后,再采用组合模式。不过,可以考虑先在个别发达城市搞组合模式试点,为以后的更好运作积累经验。
(三)运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应注意的问题。该项基金在运作的过程中应按市场经济合理配置资源的要求,择优用好这笔政策性强而又来之不易的资金。首先,要做到四个约束。一是对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的约束。应制定申请担保的基本条件,如产品市场潜力大;经营管理富有效率;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借款投向符合国家政策;技术更新具有行业先进性等。二是对担保程序的约束。首先由企业向银行申请借款并经银行初审认可;再由企业向“基金”申请担保,“基金”投资的企业可获优先担保。三是对担保限额的约束。“基金”存入银行后,按银行学原理虽有一定比例的放大,但其毕竟是有限的。只能在一定限度内承担企业不按借款合同还款的风险。千万不能存有“基金万能”的幻想。四是对“基金”本身的约束。该项基金的扶持对象应是那些市场前景好、发展后劲足、资金回笼快的知识型、科技型、特色型、创造型的具有成长性、盈利性的中小企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应严格按章程规范操作,接受政府委托和政策性银行监管,同时接受出资银行、企业和社会的监督。其次,要保证担保基金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扶持中小企业是各级政府的长期任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应该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长期政策。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不能只是一次性的,应该有一个长期的计划,通过长期的担保计划扶持一批又一批中小企业发展,并实现制度化和法律化。
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时应注意的问题
担保公司服务的对象是中小企业,但由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大权往往直接掌握在企业法人代表手中,其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变动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无论是贷款方还是担保机构都不容易把握。所以,担保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这必将引起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增加了融资担保的潜在风险性。为了在担保工作中避免风险的出现,应注意识别风险,搞好信用评估工作,否则,即使有了政府的补偿机制,担保公司依然存在生存问题。
五、控制担保风险(1)建立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要防止有了担保,银行就放松贷款审查的倾向。因此,应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担保机构应定期了解和掌握银行的担保贷款业绩。与此同时,要增强中小企业主的风险责任,可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反担保,按企业信用等级确定担保抵押资产的比例。(2)把事后的风险控制与中小企业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担保机构要设专人或与中介机构联合,加强担保后的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解决。(3)支付赔偿金后,中小企业作为借款方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担保机构仍然有权追索企业所欠债务。(4)实行财政资金优先代偿制度,打消担保机构投资者的风险顾虑。(5)从保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准备金,承担财政资金代偿后的资金损失。(6)对有市场、有效益、发展前景较好,但由于负债较重、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可采用封闭贷款和担保基金相配合的方式进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7)建立对担保机构资信的定期评级制度,担保机构定期聘请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资信评级,并向社会公布评级结果。(8)建立严密的监控制度。成立由财政、金融、股东等组成的监管委员会,建立风险防范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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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是什么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主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中小企业作为最具经济活力的市场要素,其融资问题成为中国新经济发展阶段的关注焦点。同时,研究中小企业的融资,也是金融理论服务于社会的研究方向之一。本文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入手,分析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风险。
再根据其风险特性,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风险规避或解决办法。另外,本文还会通过对融资成本的计算以及融资环境和融资手段未来的发展趋势来列举现今企业融资的一些方法,再分析每个方法的优势以及其所具有的劣势。具体阐述当今中国社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资本运营的问题,并试图通过一系列的实证研究,找出一个相对合理的企业融资方式。
『伍』 你了解我国近几年国家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出台了哪些政策
上交所、天交所、齐鲁股交所和青岛蓝海股交所补助,青岛政府为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等(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对企业在挂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中介费用,按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新三板补助 对高新区管委和市发展改革委确认的进入拟上新三板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70万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经券商审核但尚未获得推荐进入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已完成改制并通过券商内核推荐挂牌的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70万元。(以上全是青岛地区)
『陆』 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方式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多啊,比如资产抵押、质押、P2P、保理等等。但是现在除了国回企央企以外,答都融资难,中小企业就更难了,毕竟银行眼界比较高。我建议你做保理融资,你不是说你是家电企业的供应商嘛,现在应收账保理还是比较好的,把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不是质押,提前回款,减少负债,流动资金还可以用于再生产,建议你选广东省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这种机构,官方背景,信得过,在v上搜索他们的公号就可以申请融资了。
『柒』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政府应该怎么做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
1、中小企业基金、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2、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3、小额贷款公司、财政资金注入担保机构;
4、新三板,股权转让系统;
5、设置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可以通过新四板挂牌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
6、其它政府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等。
『捌』 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政策
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补贴措施如下:
1、在金融方面,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门金融机构和信用制度,由政策投入贷款提供资金,向中小企业发放低息贷款。
2、在税收方面,减轻中小企业的法人纳税负担,对采用现代化设备的中小企业采取特别折旧制度,以及用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特别减税措施来支持中小企业。
3、财政补助金。对从事中小企业贷款和咨询、指导等工作的地方公共团体和中小企业团体,给予财政补贴金。
4、规定限制。限制大企业滥用市场支配权力,建立中小企业互助团体,防止大企业干预中小企业。
5、提供信息。对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市场、经营方面的信息和不同产业的现代化规划。
6、产品优先采购。保证中小企业有平等地接受政府采购的机会。
(8)中国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扩展阅读:
政策理念上,从把中小企业当作弱势群体,提供保护政策,到促进企业现代化,壮大企业规模,调整产业结构,到发现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支持创业、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和支持参与国际竞争,重视中小企业的再生。
政策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政策的时效性和继承性。 政策的针对性。 政策制定和实施机构的权威性和系统性。 政策和信息的公开性。
『玖』 国家怎样合理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体制
博得听说-2017年最佳知识平台-每天五分钟解决企业一个小问题
中国需要一个知识平台 中国首个解决中小企业资本困惑的知识平台
讲好中国企业故事 发出中国企业声音,结交拓展人脉
【摘要】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金融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但却鲜有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民间融资因无法律保障而发展受限,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缺乏完善的融资制度体系的保障。这种粗线条的金融制度架构,从根本上约束着社会资金的流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体系,政府的主导和服务是核心,金融体系的完善是关键,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是基础,多方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是根本。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3/view-4751896.htm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体系;风险转移;信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4-0052-03
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的制度框架看,中小企业的融资仍是以自我调剂为主、政策性扶持为辅,制度基础十分薄弱。从金融结构上看,我国历来是间接融资为主导,但在现有的金融体制下,由于未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正规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极为有限。即便是在中小企业经济十分发达的宁波与温州地区,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也不足三成。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的目标上看,一直是保障就业和稳定经济秩序,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出口增长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始终未被充分重视。由于制度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效应难以得到保证,中小企业融资始终处于饥渴和放任的状态,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制度安排是确定方向及提高效率的保证
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可以区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一般是指成文的法律、条例、章程、合同等显在的规定和约束;非正式制度则是指在社会中普遍发生作用的观念意识、习惯习俗、思维方式、道德准则等支配人们行为的意识形态及心理的价值观念。本文中所提的“制度”,是就正式制度而言。
制度是在特定的领域框架内,为实现某种经济活动而制定的规则及构建的保证规则得以执行的机能,“是能够自行实行或由某种外在权威施行的行为规范”。制度指向的客体是多重的,其中“最抽象的,也是最复杂的客体是社会系统、社会秩序或广义社会行为的总体品质。该类制度一般都采取法律的形式,用以维系社会系统的秩序、稳定以及有效”,融资制度应归属于此类。制度安排的目的,是为框架内活动的参与者提供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效益的机会。在文明社会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制度安排会对组织产生激励,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引导组织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处于不知所措的混乱状态。可见,制度对于效率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构建十分薄弱
(一)法律基础薄弱
法律以规则为主,对权利和义务界限分明,所以能够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调整。虽然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施行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这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与美、日等国家频繁出台并及时修正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相比,法律法规的疏薄显而易见,这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缺乏稳固的制度维护基础。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却频出不绝。例如,1998年6月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1999年11月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0年8月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5年7月的《银行开展中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3月的《关于跨省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5月由中央银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缓解金融困难和给予帮助的措施、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研究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等。
历时10余年间,出台了大量的文件、意见、通知、国家领导人讲话等,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未有根本性转变。这是因为,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调节性、表述性的特征,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准则和政府意志,它通常表现为原则性的规定,且只规定行动的方向而不涉及活动的具体规则,它会随经济形势的需要而时紧时松。特别是,政策性支持由于其非市场化的性质,往往与金融机构的商业利益不一致,一般难以得到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持续贯彻。所以,虽政策频出,但成效并不稳定。
(二)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门的金融机构
一直以来,间接金融在融资体系中具有明显优势,然而,银行体系中却缺少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目前阶段,我国的大中企业都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而中小、小微企业在短期内却难以实现信用管理的社会化。把经营规模、信用状况、竞争实力、保证条件、风险程度相差悬殊的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放在同一个融资平台上,以同一机制、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去管理和要求,事实上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忽略。这种粗线条的制度构建,直接约束着资金的流向。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快速上涨逐渐成为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矛盾,控制物价的涨幅成为经济调控的核心,央行的货币政策表现出收紧的特征,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情况骤然凸显,民企资金链断裂、民企老板“跑路”引发的新一轮多米诺效应,使中小企业苦不堪言,深刻地反映出对中小型企业融资缺少基本的制度维护。
三、对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构想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融资的制度安排还是制度运行,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与主持。
(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管理和服务功能
1.完善的专门法律法规是融资制度的基础。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是法制,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维护公平交易原则、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的基本要求,无论制度的确立还是利益的调节都须仰仗于法律法规而实现。融资制度和信用交易涉及各交易主体的实际经济利益,尤其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融资制度,应尽早出台和完善与中小企业经营、信用活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征信、担保、信息化等活动的规范化。在立法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专业司法队伍的建设,在机构、人员、资金、技术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把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2.专门的政府职能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核心。应尽快将现有相关部门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归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国家中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行使保障中小企业权益、制定和发布政策法规、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变微观干预为宏观协调和服务,提升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功能。
3.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从政府的角度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以实现政府经济政策和意图为目标而从事投融资活动的机构。设立政府性银行来扶持中小企业,是二战后日本政府为平衡资金分配,协调国民经济平衡发展而建立的机制,收到了极其显著的成效。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建立,应该以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为先导。
(二)疏通民间借贷渠道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民间金融一直都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领先的今天,民间金融仍然是他们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存在。在我国经济富裕地区,民间沉淀资金已相当可观,但缺乏从事常规性金融业务的途径。疏通民间融资渠道,主要是允许民间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这种具有显著地域性的民间金融组织,其融资对象仅限于熟人客户,朋友间的违约要承受更大的信誉成本。在这种独特的信用文化背景下,不仅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小,而且风险约束更加有效和有独特优势。
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筑更加合理的金融体系。一是可以对社会资金流起到平衡作用;二是可以避免高利贷对中小企业的无以承载的盘压;三是可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使之更加适应多层次经济体的多重需求;四是可以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能量。除此之外,对金融秩序的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现在东南沿海富裕地区已经出现了小规模的民间银行,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与规范,经营中存在不规操作现象,如关联贷款比重大,坏账率过高,使其经营的持续性缺乏保证,发展缺乏稳定性。政府应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民间银行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遵循合规、审慎的原则从事金融业务、控制关联交易中股东对银行利益的损害。中小企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稳定的重要条件。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中小银行,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国家应向其提供税收方面(甚至更多方面)的优惠,使其能够在合规、守法经营的基础上稳定发展。
(三)构建担保和保险双层保证结构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
市场经济中,任何制度都无法完全消除信用风险,完善的融资保证体系必须有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的机能。从总体上说,应逐步建成由贷款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共同构建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同监管的融资管理机制,彻底改变现行的谁提供贷款,风险就必然由其承担的融资机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体系目前存在着结构性缺失和管理分散的问题。虽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实践早在1992年就开始起步,且已发展成为由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的、由数千家融资担保机构组成的一个新的行业。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可忽略。首先,从现状上看,担保机构存在着行政归属不一、担保机构在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强、盈利能力不稳定等问题。其次,从结构上讲,现有的融资保证体系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由于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性,一直使商业保险公司避而不近。所以,中小企业融资的保证体系中,除了中国信保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保险之外,商业保险至今缺位。此外,现行的担保行业管理法规蓝本,仍然是财政部2001年3月下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该办法主要针对政府出资或参股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在资金管理上作出了规定,而对整个担保行业而言,仍然缺乏广泛适用的法律引导,使担保行业缺乏健康发展的法律引导与规范。
为了完善以上的不足,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建立担保和保险、再保险相组合的模式。担保,用以弥补融资方的信用不足,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保险,则可使贷款方和担保方进行风险转移。这样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因过度承受信息不对称风险而引致的市场逃避,促使信贷配给由局部均衡向总体均衡的覆盖。
(四)强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1.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这是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稳定的重要环节。“十一五”期间,企业信用管理的理念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广,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的管理却仍然极其缺乏。究其原因,固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量十分庞大,无论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专业征信公司都难以在短期内为其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管理上大多缺乏规范性,财务制度不健全,相关部门难以采集到完整的企业财务数据,特别是微型企业都是小本经营,无信用交易的记录,信息难以采集。但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不健全,势必影响金融机构对其的资金支持,影响社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
对小微企业可以尝试采用差别税率的办法,对主动报送和不报送信息资料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地报送信用信息,再通过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汇总,便可建立、核实和更新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
2.构筑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的有效控制,首先来自于贷款银行自身。无论是大银行还是民营的小银行,既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人,就有权监控债务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对其项目投资提出建议和参加表决等。这虽然会使借款企业丧失部分的自主经营权,但却是其大额融资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控制融资风险的必要措施。银企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有利于形成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风险规避的及时性。
3.中小企业现代信用文化建设不可松懈。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意识和观念,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和是非标准。但每个人的信用观念是参差不齐的。首先,要在制度约束下来倡导和培植其先进的信用文化,使这个经营群体建立诚信为本的基本经营准则,认真经营企业的信用形象,提升社会信誉。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即便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商品市场的买卖行为还是要素市场的支付行为,通常也都会涉及信用交易,也就不可避免会面对信用风险。因此,中小企业也要学会和注重运用现代信用管理制度和先进的信用管理方法来防范信用风险,维护企业利益,谋求稳定发展。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将会大大提高融资的信用度。
『拾』 中小企业融资措施有哪些
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六种:
一、引入风险投资事半功倍
市场经济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世界越来越小,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企业原来特有的优势变小了,如低人力成本优势正在大幅削弱,高端人才的价格正与国际接轨,只是操作工人比国外廉价。随着更多国际资本的引入和跨国公司的进入,高技术企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高端人才的竞争上,因此,高技术企业的压力确实大。在这方面,引入风险投资,不仅仅带来的是钱,还可带来管理技术和人才,尤其是管理方面的人才。如果中小企业家能够做到风险投资视野较宽,对资本运作和国际动向比较了解。那么,就完全可以做到借风生力,事半功倍,迅速把企业做大。
二、紧盯政策性融资
政策性融资是根据国家的政策,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政策性银行或其他银行对一定的项目提供的金融支持。主要以低利率甚至无息贷款的形式,其针对性强,发挥金融作用强。政策性融资适用于具有行业或产业优势,技术含量高,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通常要求企业运行良好,且达到一定的规模,企业基础管理完善等等。政策性融资成本低,风险小。缺点是适用面窄,金额小,时间较长,环节众多,手续繁杂,有一定的规模限制。虽然有诸多限制,但是你一旦开始第一笔政策性融资,你很有可能会得到持续性的政策融资,当然这需要企业做出成绩,政策才会锦上添花。
三、抢吃银行创新头啖汤
近年来,为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纷纷在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上下功夫,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推出许多创新服务产品,量身定做了许多新业务,各家银行推出新融资业务模式时会加以介绍,并附以案例及业务流程说明,帮助企业选择适宜的融资模式和融资时间提供参考。如果平时和银行搞好关系,对于这种吃头啖汤的机会很容易落在你的头上。毕竟新业务要有试验田,能够做银行的试验田,即吃了头啖汤,也牢固了银企关系,有了好事银行总是不会忘记你。
四、卖股权求发展
国外有一个很流行的比喻,把创业者办企业喻为三种类型:一是把企业当“老婆”来养,别人不能碰,股权100%是自己的;二是当“儿子”来养,别人可以碰,可以分一点股权;三是把企业当“猪”来养,合适的时候拿出去换钱,即用股权来换取发展急需的现金。实际上,办企业的出发点就在于获取利润。那么,如果你把企业当“猪”来养,你卖出股权,拿回现金,用这些钱又可投资更有潜力的项目。要知道,股权转让是企业做大做强的一种捷径,资金也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五、用信誉来融资
培育融资信誉很重要,因为一个企业要办下去,永远要与金融机构打交道,永远要与客户打交道。经济往来中,信誉是第一位的,有时候宁愿借些高利贷,也要把到期的债还了,以培育自已的信誉,信誉可以帮助你来融资。
中小企业跟大企业比,大企业人家相信,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小企业只能做具体的事让别人信服,这是需要多付出一些成本,这个成本可以叫信誉构建成本。这一点,也往往是很多中小企业家所容易忽视的。
六、寻求企业上市借鸡生蛋
中小企业在国外上市难,例如,在硅谷,有几万家企业,能上市的并不多。而在中国,能上市的中小企业更是少数。但是,如果通过努力,得到政府的支持,企业能够求得上市,则对企业而言,真可谓如虎添翼,企业上市了,知名度提高了,又可增发、配股、发可转债,融资能力则空前提高,市场竞争力就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