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企业一般融资方式有哪些
【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发展壮大也离不开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本文以恒大集团为例,分析了其融资渠道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构建多渠道的房地产融资体系已经迫在眉睫,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融资渠道 银行贷款 股权融资 债务融资
一、恒大集团融资渠道现状
据恒大集团2016年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恒大集团融资现金流入总计约为人民币5725.68亿元,比上年增长99.60%,其融资需求量的增加与近年恒大高速增长的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等产业发展不可分。下面针对目前恒大集团主要的融资渠道做具体分析。
(一)银行贷款
通常,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选择银行贷款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因为其成本相对较低。
由年报可以看到,2016年,恒大集团的所有融资来源中,有抵押的银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093.10亿元,占融资总量比例高达36.32%,较上年增长91.91%,位居融资规模中第一位。银行借款占融资比借款成本包括利息开支以及外币借款所产生的汇兑差额。
(二)股权融资
上市房地产企业主要通过发行新股、配股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恒大集团于2009年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在港市值最高的内房企。据2017年11
2. 房企融资“因企施策”,私募基金如何直面挑战
房地产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变动之下迎接巨大挑战,国家通过对市场的调控,在房价过高的市场前提下,不再允许更多的资金进入到房产市场,这也就导致了房产企业想要通过银行及股票市场获取资金的难度更加大。而面对这种情况,许多房企也因此做出了更多的对策,私募基金便在这个时候凸显出来。那么面对房产融资因企施策,私募基金应该如何直面挑战呢?
房产私募基金有利可寻,可以适当布局最后相对私募基金在房地产行业中的运作,如果抛弃众多的人为不利因素,相对其他的行业具有利润高、回报快、并且有底层房产作为抵押的保证,所以群众在对自己的资产投资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在房产行业中进行一些布局。
3. 在房企面临融资还债双重压力,应该怎么办
房地产企业面临融资还债的双重压力,房地产企业应该怎么做?这涉及到房地产企业大的经营策略的问题,谁也不能说给出个特别确切的答案。只能说房地产企业真真正正的踏实的去做好自己这个本职的工作,不谋求暴利空间也不是做不了。
房地产企业如果想踏踏实实的做好房地产企业建房子卖房子,这样一个过程,保证房子质量,即使是在当今建材价格上涨,金融监管压力增大,不允许实行预售制度等不利条件之下,仍然可以维持自己正常的利润空间,只是说不能像以前有那么高的暴利空间来。毕竟现在这个房子的价格你应该清楚,很少有房地产企业做亏本的买卖。
4. 房地产融资要如何确定最佳的融资方案
中国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融资方式:◎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房地产业的银行贷款主要有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销售环节的住房按揭贷款等直接贷款和间接来自银行贷款的部分自筹资金。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比例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24%上升到2004年末的27.4%,到2005年3月末,已达到30.1%。但其中有很大比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各种变通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来充当自有资金。2004年年初以来,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中银行贷款占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重由过去的8%左右上升到目前的9%左右。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少有60%以上的资金是来自银行系统,融资渠道主要依赖银行。 ◎房地产信托融资:房地产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代办房地产的买卖、租赁、收租、保险等代营业务以及房地产的登记、过户、纳税等事项,或者直接参与房地产的开发经营活动。2003年6月央行121文件的出台,使得房地产企业银行贷款渠道受阻,信托融资方式以“井喷”式速度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近70个,房地产信托资金的数额已超过50亿元。但其中主要为“过桥”式贷款,筹资比重不大。原因是国家对房地产信托规定,每份资金信托合同总份数不超过200份,单份合同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限制了中小投资者的加入。◎房地产基金: 房地产基金是一种集中众多零散资金,交由投资专家进行集中投资的融资方式。具体的基金融资方式有海外房产基金和国内产业基金。近几年流入中国的海外基金不断增加,例如: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成为首创置业第二大股东;万科与德国银行的合作;摩根斯坦利房地产基金与上海复地合作;荷兰的ING与首创合作等。由于受到国内政策,以及国内企业运作的不规范和房地产市场的不透明性的影响,海外地产基金在选择合作伙伴时的标准是公司的管理团队、土地储备、政府关系、发展前景等。因此,海外地产基金对于国内众多的房地产企业来讲,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国内地产基金的发展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而受到了限制。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地产基金有望成为房地产融资方式的新宠。◎上市融资:上市融资是企业获取资金,实行资本运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房地产企业上市比较困难。据有关资料,目前我国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只有七十家左右,并且存在着以下问题,房地产企业整体素质较差,历史遗留问题严重,管理层专业素质差。例如,2004年2月初,上海复地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成功上市,为其融资15亿港币。分析上海复地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储备增加,开发项目多,盈利能力好,资金周转较快等。◎房地产债券:房地产债券在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很小。2002年,房地产债券融资仅为2.24亿元,占全部融资额的0.02%。2003年,房地产债券融资进一步下降,仅为0.34亿元,占全部融资额的0.003%。债券融资比重小,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国对发行债券的主体要求严格。根据《公司法》,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并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资本金以及担保等都有严格限制。二是,我国债券市场相对规模较小,发行和持有的风险均较大。 综上所述,由于国家政策和企业自身条件的限制,银行贷款形式仍是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同时,信托融资和基金的形式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也将会成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上市融资将会成为有实力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面对融资困境的房地产业的主要应对策略◎调整心态和思路,面对现实,制定多元化融资发展战略过去房地产开发商对银行信贷融资的依赖程度非常之大,常规来说,项目开发资金的至少70%来自银行信贷资金。在新一轮的洗牌过程中,谁能尽快走出阴影,积极应对,谁就将在洗牌中领先一步,抢占先机受益。◎买壳上市:房地产企业实现公司上市的良好途径同样是进入证券市场,
5.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分析
中国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融资方式:◎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房地产业的银行贷款主要有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销售环节的住房按揭贷款等直接贷款和间接来自银行贷款的部分自筹资金。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比例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24%上升到2004年末的27.4%,到2005年3月末,已达到30.1%。但其中有很大比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各种变通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来充当自有资金。2004年年初以来,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中银行贷款占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重由过去的8%左右上升到目前的9%左右。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少有60%以上的资金是来自银行系统,融资渠道主要依赖银行。 ◎房地产信托融资:房地产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代办房地产的买卖、租赁、收租、保险等代营业务以及房地产的登记、过户、纳税等事项,或者直接参与房地产的开发经营活动。2003年6月央行121文件的出台,使得房地产企业银行贷款渠道受阻,信托融资方式以“井喷”式速度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近70个,房地产信托资金的数额已超过50亿元。但其中主要为“过桥”式贷款,筹资比重不大。原因是国家对房地产信托规定,每份资金信托合同总份数不超过200份,单份合同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限制了中小投资者的加入。◎房地产基金: 房地产基金是一种集中众多零散资金,交由投资专家进行集中投资的融资方式。具体的基金融资方式有海外房产基金和国内产业基金。近几年流入中国的海外基金不断增加,例如: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成为首创置业第二大股东;万科与德国银行的合作;摩根斯坦利房地产基金与上海复地合作;荷兰的ING与首创合作等。由于受到国内政策,以及国内企业运作的不规范和房地产市场的不透明性的影响,海外地产基金在选择合作伙伴时的标准是公司的管理团队、土地储备、政府关系、发展前景等。因此,海外地产基金对于国内众多的房地产企业来讲,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国内地产基金的发展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而受到了限制。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地产基金有望成为房地产融资方式的新宠。◎上市融资:上市融资是企业获取资金,实行资本运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房地产企业上市比较困难。据有关资料,目前我国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只有七十家左右,并且存在着以下问题,房地产企业整体素质较差,历史遗留问题严重,管理层专业素质差。例如,2004年2月初,上海复地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成功上市,为其融资15亿港币。分析上海复地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储备增加,开发项目多,盈利能力好,资金周转较快等。◎房地产债券:房地产债券在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很小。2002年,房地产债券融资仅为2.24亿元,占全部融资额的0.02%。2003年,房地产债券融资进一步下降,仅为0.34亿元,占全部融资额的0.003%。债券融资比重小,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国对发行债券的主体要求严格。根据《公司法》,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并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资本金以及担保等都有严格限制。二是,我国债券市场相对规模较小,发行和持有的风险均较大。 综上所述,由于国家政策和企业自身条件的限制,银行贷款形式仍是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同时,信托融资和基金的形式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也将会成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上市融资将会成为有实力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面对融资困境的房地产业的主要应对策略◎调整心态和思路,面对现实,制定多元化融资发展战略过去房地产开发商对银行信贷融资的依赖程度非常之大,常规来说,项目开发资金的至少70%来自银行信贷资金。在新一轮的洗牌过程中,谁能尽快走出阴影,积极应对,谁就将在洗牌中领先一步,抢占先机受益。◎买壳上市:房地产企业实现公司上市的良好途径同样是进入证券市场,
6. 房地产融资方式有哪些
1、银行开发贷。这是目前房企用的最多的一种融资方式。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自有资金。目前主要要求是“四三二”,也就是四证齐全,自有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0%,二级开发资质。具体做法就是:向银行提交项目基础资料,股东基础资料,这其中要的材料会非常详细,基本就是把你公司的家底资料都收集完了。银行客户经理写贷款调查报告,然后报风险部审查,然后上贷审会。根据不同贷款额度再决定是需要报省行总行上会。上了贷审会后通过了,就会有个批复,上面列明了银行提出的各个要求条件,公司再逐项落实批复条件,就可以提款了。开发贷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利率大概是4.75%-9%都有,大行低一些,小行高一些。
2、债券融资。债券融资属于信用债,主要有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定向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等。根据审核主管部门来分,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由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审核,是普遍优质房企常用的债权融资方式,大概占债权融资的5成;然后企业债审核是发改委,大概占债权融资的2成;中票、短融、定向工具等是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大概占债权融资的3成。债券融资对于企业的主体资质要求比较高,资产规模以及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都有要求。具体做法就是做评级,财务尽调,近三年财务审计,内控法律意见,评估报告等,然后报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发改委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总之材料会比较多,程序比较复杂。成本利率低,优质的企业能做到3%-5%左右。这一块我做的不多,就不详细说了。
3、股权融资。主要有上市IPO发行股票、私募股权基金、特定对象股权融资等。IPO大家都知道,就是上市或借壳重组。现在这种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房企IPO很难,除非特别优质。具体做法就很复杂了,先请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所,法律机构做辅导咨询,理清各种股权关系,账务,等等,然后向证监会报送材料,排队等待初审二审等等,具体不细说了。私募股权基金近年发展比较快速,相对监管没那么严格,但是也是越来越严格了。具体做法和银行开发贷差不多,大同小异。特定对象股权融资,
7. 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途径和方式
一、上市融资 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得巨额资金,且筹集到的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因此,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尤其是商业地产开发具有很大的优势。一些急于扩充规模和资金的有发展潜力的大中型企业还可以考虑买(借)壳上市进行融资。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资地产基金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申请中国政府特别批准运作地产项目或是购买不良资产;二是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合法规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过回购房、买断、租约等直接或迂回方式实现资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与国内房地产企业合作的特点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资金在中国房地产进行投资,大都选择大型的房地产企业,对企业的信誉、规模和实力要求比较高。但是,有实力的开发商相对其他企业来说有更宽泛的融资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国房地产的影响力还十分有限。
三、联合开发 联合开发是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以合作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的一种方式。联合开发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商业地产开发、商业网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大多数开发商抱着卖完房子就走的经营思想,不可能对商业地产项目进行完善规划和长期运营,因此,容易出现开发商在时销售火爆,但他们走了以后商业城和商业街日渐萧条的现象。开发商和经营商的合作开发可以实现房地产开发期间目标和策略上的一致,减少出现上述现象的可能性。
四、并购 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房地产市场将出现两种反差较大的情况: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资源而缺少开发资金成本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因筹钱无门使大量项目停建缓建,只有尽快将手中的土地进入市场进行开发才能保证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房地产企业苦于手中无地而使项目搁浅,因此,不失时机地收购中小企业及优质地产项目,从而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
五、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 2003年底,中国第一只商业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法国欧尚天津第一店资金信托计划”在北京推出,代表着中国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的雏形。但它并未上市交易,投资的房地产缺乏多样性,不参与房地产的开发过程等问题使我国市场以往的 REITS产品与国际上真正意义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风险收益特征是,股本金低,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其次,收益平稳、波动性小,市场回报高,可享受税收优惠,股东收益高;同时,REITS实行专业化团队管理,有效降低了风险。
六、房地产债券融资 发债融资对筹资企业的条件要求较高,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很难涉足。再加上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和企业债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国内房地产企业大都不采用该种融资方式。
七、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一种介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信托产品,在房地产领域,夹层融资常指不属于抵押贷款的其他次级债或优先股常常是对不同债权和股权的组合。在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夹层融资作为房地产信托的一个变种,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夹层融资可以绕开银监会212号文件规定的新发行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开发商必须“四证”齐全,自有资金超过35%,同时具备二级以上开发资质的政策。与REITS相比,夹层融资更能解决“四证”齐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资问题。
八、房地产信托融资 防火墙是信托产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优势。信托财产既不是信托公司的资产,也不是信托公司的负债,即使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也不受清算影响,实现了风险的隔离。另外,信托在供给方式上十分灵活,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信托产品。信托融资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资规模小;二是流动性差,由于受“一法两规”的严格限制,远远无法满足投资者日益增长的转让需求;三是对私募的限制,即规定资金信托计划不超过200份,相当于提高了投资者的门槛。
九、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项目的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
十、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 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实质是一种“卖方信贷”。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采用对购房消费者提供贴息的方式,有利于住宅房地产开发商在房产销售阶段的资金回笼,可以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暂时销售不畅的情况下发生债务和财务危机,可以为部分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解决融资瓶颈问题。
十一、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3、6或9个月内还本付息,用以解决企业临时性、季节性短期资金需求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灵活周转速度快、成本低等特点,无疑给目前资金短缺的中国房地产业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选择。短期融资券对不同规模的房地产企业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实行承销制,承销商从自身利益考虑,必然优先考虑资质好、发行规模大的企业。
十二、融资租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选定或通过出租人选定房屋后,由出租人向房地产销售一方购买该房屋,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产证券化 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从而使得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的关系由直接的物权拥有转化为债权拥有的有价证券形式。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我国正处于房地产证券化推行的初级阶段进行中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其现实切入点。
拓展资料:
从狭义上讲,融资(financing)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8. 房企资金渠道被不断收紧 政策寒冬下如何寻找融资突破
2019年,乍暖还寒。1月社融创新高后,地产融资愈行愈难。
5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文》(简称“23号文”),其中明确了几类针对房地产的禁止性业务。随后,5月底,住建部联合有关部门,针对房地产行业“地王”现象点名十余家开发商。同时,央行与证监会对部分上半年拿地活跃的头部企业,限制公开市场融资。进入6月份后,受23号文影响,虽然地产信托发行规模有所收缩,但仍未达到监管预期。6月底、7月初,多家信托公司收到银监窗口指导,要求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
针对房企前端拿地融资
对于地产行业,政策持续收紧,尤其是针对的前端拿地融资。
1、银行:对房地产的资金支持仍被限制在满足432前提下(编者注:所谓“432”,是指房地产项目必须具备四证齐全、30%自有资金、具有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等条件)的开发贷业务,连“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这种不常见的现象也被未雨绸缪的事先防范。
2、信托:对房地产债权性质融资同样被限制在满足432前提,通过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股权投资+股东借款、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向房地产变相提供融资等行为被明确禁止,政策精准、专业,直击要害。如何规避监管层强调的信托房地产投资的一些限制性行为和结构模式,以及未来的产品方向值得深入探讨。
3、此外,相关政策也提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这类影子银行在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压缩了此类机构的活动空间,为日后专项查控埋下伏笔。
政策的收紧将加速地产行业的整合,有限的资金规模将向头部企业集中,房地产企业被迫面临一边四处找机构找钱、催回款,一边着急找项目、补货的处境,如何结合自身特点突破资金、资产瓶颈成为众多房企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难题。
对房企融资的具体影响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模式分为4种主要形式。
1、股+债投资模式:金融机构作为地产项目公司股东的同时提供股东借款,从而实现对地产项目的投资。
该模式可细分为小股大债模式和先股后债模式,小股大债模式主要指机构作为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后,在项目未满足4证前以股东身份向项目提供借款,属23号文限制行为;而先股权投资待满足4证后追加建设期投资的模式,个人认为应不属于限制行为。
2、股权投资+债权劣后级或 “优先股权加次级债”模式:
主要指信托在设计信托结构时采用优先、次级的结构化分层设计(优先劣后比为1:1)。
其中优先级信托份额由信托负责募集,该份额为信托计划实际投资规模,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计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劣后级信托计划份额,由项目公司原股东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所形成的债权(多为土地出让金借款等)来认购,项目公司原股东以劣后级本金及收益为优先级的预期权益提供兜底。
如此设计首先满足优先级投资人在投资期间内固定收益分配需求,同时将名义上风险较高的股权投资转化为了实际上风险相对较低的债权投资。从形式而言,这种模式借助了结构化操作,掩盖了假股真债的事实,可当监管从本质的角度直接进行核实时仍难圆其说。但信托的业务具体标准由各地银监相机把握,因此理论上存在一定操作空间。
3、资产收益权模式:即金融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项目未来特定区间内所形成的现金收益转让给投资机构获取资金,该模式通常还会约定“受让+回购”的条款。此种模式从实质将仍属债权性质(且有相关判例支持)。个人认为如融资主体业务涉房该模式仍属监管限制行为,如融资主体属房地产企业关联方但业务范围无地产开发项应可操作,但也需结合当地监管机构的具体要求。
4、应收账款或债权收购模式,该模式分为以下三种细分类型:
1)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项目公司通过与保理公司的合作,加上与上游供应商的条款如账期进行再协商,能够合法合规的将资金在定时期内转移给地产开发企业,该类型应不在23号文的限制之列;
2)房地产公司母子公司之间或分子公司之间债权,通过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将特定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非金融债权收购方式将债权受让对价款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模式,该模式应属于23号文禁止的“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如债权债务双方为房地产企业关联的非房企业且债权债务真实,再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非金融债权收购方式融资,这一模式仍然存在弹性空间;
3)信托发行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受让持有的房地产公司的应收账款,该模式实质也是向不满足432条件的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也属23号文限制行为。
如何在现有环境下寻求融资突破
在监管趋严的形势下,房企应该正面对待。通过融资结构的合理化设计、信用增级及拓宽创新融资模式等,在负债水平可控的情况下,适度扩张。未来房企应该多从自身寻求提升,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向寻找突破口:
1、融资结构合理设计:
1)通过满足432的项目主体“借壳”融资。对满足432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自然不在限制范围内,用满足432条件的项目进行包装,继而将资金用于其他不满足432条件的项目。合适的项目主体的多少是决定此模式的关键另外还需注意不同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土地/在建工程的抵押要求(是否允许以其他项目为本套壳“432项目”提供担保实现错位抵押等);
2)真股投资。真股投资并不是新鲜事物,确是23号文希望引导成为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的房地产投资模式。但是真股投资类项目十分考验金融机构的投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投前分析以及投后管理能力,金融机构通过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从而获得项目开发运营的增值收益。也因大多数金融机构项目开发的经验不足或不具备,且投资风险相较债权投资更大,因此真股投资类项目往往也有更高的准入要求。在真股投资过程中仍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真股投资通常需要房地产企业提供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相对较高的优质项目合作,这需要房地产企业均衡现金流与收益后做出合理判断;其次,真正的房地产股权投资在项目实现预售前不存在可分配的收益。所以对于习惯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人而言,资金募集将存在一定难度;再次,房地产股权投资在项目通常需要项目公司在公司治理及资金使用层面接受严格的监管,这需要投融双方有足够的默契与信任;最后,股权投资除可在项目公司层面合作外,还可设计为引入金融机构或国有平台作为战略投资人方式获得更多更灵活的资金支持,但这需要以公司的部分管控权为代价。
2、信用提升:
房地产企业在金融属性的引导下,其基本资金运作逻辑就是用最少的自有资金撬动外部资源推动项目运转。达此目的需房地产企业着力打造自身的信用体系,高信用评级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等获得非常低成本的资金,而且这些资金不受用途限制的影响,可以灵活使用,用于拿地保证金、缴纳土地款等。虽然信用的建立需逐步积累,但普通规模房地产企业也可通过相应的运作手段来提升。首先可考虑引入国资平台,引入国资组建混合所有制后无论在开发还是融资上,国资信用都有其被认可的优势。有实力的国资公司还能够给合作的地产公司拓展提供资金支持,还能对房地产企业带产业拿地模式带来重要的资源价值;其次,与金融机构合作,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合资平台公司,即可以实现资产与资金优势互补,又可以增强互信,实现融资方案条件的放松和灵活,若为多项目合作还可协商打破资金封闭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变相达到降低自有出资目的;
最后,提扩大规模、 提升信用。 房地产企业的江湖地位最终还
是以资产和销售规模来确定的,资产与销售同时也是评级的关键指标,因此需要持续关注,用心打造财务报表、行业排名等。
3、渠道拓展:
1)REITs等创新产品值得关注,中国式的REITs即进行地产股权投资的房地产信托将迎来发展机遇。
2)基于真实投资的股权私募基金发展已相对成熟,直接投资优势明显,很多私募采用金交所债权计划等方式,可以作为辅助信托作用。甚至很多信托公司通过设立私募基金绕道放款,这样无论明股实债还是真股都就会相对灵活。
3)由房地产企业投资注册基金管理公司,与企业的物业管理、客户管理及供应商管理等相结合发掘投资人资源,通过结构化设计等方式投于所开发项目,发挥产融结合的优势。
4)引入管理团队或战略供应商跟投方式,既可以减少自有出资,又可提高项目管控水平,也是可深入探讨的模式。
9.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法
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融资性售后回租:房地产的融资性售后回租,简单说就是企业将商业物业出售给金融租赁公司,同时回租并定期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回购该物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售后回租的融资额与标的物
业价值成正比,期限长,租金支付方式较灵活。
国境外融资:国境外融资包括房地产企业海外上市、海外发债,以及与外资基金合作等。境外融资对房地产企业实力的要求较高,融资成本也较高。
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目前乃至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主导形式,属于典型
的债务融资。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足够的抵押或担保措施,用款的前提条件较多,用款时间不长。
股票融资:股票融资包括上市融资和增发、配股再融资。股票融资额较大,但门槛较高,尤其是直
接上市的房地产企业数量不多,股票融资在房地产业总资金来源中的比重较小。
债券融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方式筹措资金。但国家对债券发行主体有严格
的条件限制,债券市场规模小,债券融资比例很低,并发展缓慢。
房地产信托: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信托融资凭借制度优势逐步被房地产业充分利用,房地产信托发
行日益增多。
当前实际操作中应用比较多的模式有两种:一是贷款类资金信托,这种模式与商业银行传统的贷款模式类似,所不同的是资金主要依靠发行信托计划筹集;二是股权投资信托,即信托资金参股房地产企业,股份在信托期满后被溢价回购的信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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