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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房地产融资难

发布时间:2022-06-06 11:40:28

❶ 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及具体处理方式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颁布实施,在为房地产投资过热现象降温的同时,也使资金密集型房地产业产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机感和焦虑感。国家信贷新政策下,房地产业如何冲破融资困境,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本文就这一话题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一)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业每年的资金来源总量不断上涨,2001~2005年短短4年里,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量上涨了1.8倍(参见表1-1)。
(二)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渠道
仅以上表2001年数据为例。2001年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总计7696亿元,其中:国内贷款1692亿元,占21.99%;自筹资金2184亿元,占28.38%;其他资金来源3671亿元,占47.69%。可见,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总计占总资金来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态势,看起来比较合理。但是经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自筹资金中只有55%左右为自有资金,30%~40%为企业从银行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余为各种施工企业垫款或材料商垫款;其他资金来源中,80%以上为个人购房者交付的各种定金及预收款。这样总计起来,有60%~70%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信贷的支持(部分企业甚至达到70%~80%)。
(三)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在房地产金融中所占比例小
2002年以前国家对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控制得非常严格,截至2005年末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只有80家,仅占全部上市公司总量的2%,占全部房地产企业总量的0.16%。依据表1-1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来呈现快速下滑的趋势,平均只占0.001%左右。
(四)房地产资金信托活跃
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全国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信托业务。2004年我国房地产信托业继续以较高速度增长,直到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颁发212号文件——《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212号文),对信托融资进行严格限制,给我国刚刚有所起色的房地产信托业又上了一道“紧箍咒”。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从上面对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来源中有60%~70%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只有少数企业的自有资金能达到目前35%的银行贷款要求,相当部分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10%。这种高负债的财务结构,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不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二)银行体系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
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银行对外投资讲求的是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性。而我国目前银行业从房地产业获得的仅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担的却是整个房地产业高负债的财务结构所导致的行业风险,风险和收益处于极度的不对等状态,再加上各种违规贷款的存在,整个房地产金融面临巨大风险,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
(三)缺乏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就房地产体系而言,目前我国仍没有形成多层次的丰富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专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缺位严重;缺乏规模化、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缺乏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等等。
(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是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于制订。
(五)房地产企业融资瓶颈亟待突破
为防范整个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央行于2003年6月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链条中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施工企业垫资、自有资金比例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使房地产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资金瓶颈,房地产信贷新政下如何融资成为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必须尽快解决好的关键问题。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分析
(一)发展多元化直接融资
银行贷款融资是典型的间接融资,具有短期性特征,到期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也较大。因此应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除适度放宽股票融资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产债券市场以外,还可以发展市场化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1.大力培育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
房地产信托是信托金融工具在房地产业中的应用。目前我国房地产信托基本上参照银行贷款的有关条款执行,很大程度上是银行贷款的变种,但信托公司在委托贷款方面的监控、管理、经营能力和经验可能不如银行,因而很难起到有效的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作用。此外,我国目前真正意义上的信托投资机构并不多,且绝大多数在房地产信托融资方面并无良好建树。因此,一方面应建立和培养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机构,另一方面应在加强对房地产信托监管的同时,通过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规范和发展信托融资方式,使之成为房地产业融资的一条主要通道。
2.培育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是将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抵押贷款证券(主要以抵押贷款作为担保的债券),并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以达到融通资金和把抵押贷款风险分散给市场众多投资者的目的。二级市场(个人房贷市场)的运作不仅使得一级市场(开发贷款市场)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极大地增强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实现了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的目标,同时也为证券市场提供了一种具有较高信誉的中长期投资工具。在美国,经过联邦金融中介机构担保过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金融产品,具有类似于政府债券的信誉。而且由于二级市场产品相对于政府债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险、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投资者的欢迎。目前,我国的房贷证券化试点已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各地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
3.建立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以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发展,加速银行资金周转,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4.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规范各种融资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产生新的隐患,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如对房地产证券化给予明确的法律依据;加快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等等。
(二)进一步完善间接融资
我国是一个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国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银行间接融资仍然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银行间接融资渠道,更好地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服务。
1.推进间接融资形式多样化
目前虽然各大银行在个人按揭贷款方面创新不断,但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上缺乏创新。建议银行业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现状,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贷服务,如建立一种将中外银行、担保机构有效结合,为企业提供贷款的融资方式,具体可采取的模式,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企业;中资银行+担保企业甲+担保企业乙,等等,为企业提供各种担保和抵押贷款。
2.创新变直接融资为间接融资的方式
直接融资虽然形式多样,但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来说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却不多,相反,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这种最为普通的间接融资方式是多数开发企业比较容易接受和实现的融资方式。建议更多的开发企业积极尝试探索将直接融资转化为间接融资的新融资途径。
(三)探索建立组合式融资模式
组合式融资就是将各种融资方式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进行有效合理的组合,使其不但能够满足房地产企业发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采取自有资金+吸收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吸收新的投资者进入,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实行利润分成,进行原始资本积累;在成长期采取银行信贷+商业信用或吸收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在成熟期采取信托融资+国外投资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适当收缩投资规模或吸收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的加盟。

❷ 未来几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

几年房地产投资仍保持增长,但增长幅度有所回落在连续几年房地产投资和房地产需求不断高速增长的环境下,中央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可能对未来房地产投资规模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会很大。
今后几年,我们依然可以预期,房改所带来的需求还在进一步释放过程中,农民也在继续以较快的速度涌入城市。保守的估计,近五年来,由于近亿亩耕地被政府征用,从而失去土地又未得到妥善安排,在城市边缘流荡的农民就有4000万。据有关资料统计,今年仅北京一地的开发量,就等于整个欧洲的开发量。所有这些,将保证未来两年的房地产继续有着强劲的需求。

❸ 房地产市场如何拓宽融资渠道

这个问题就是错的。房地产市场是宏观经济分析的概念,融资渠道是具体的战略规划,这两个怎么可能放在一起呢?
房地产企业如何拓宽融资渠道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颁布实施,在为房地产投资过热现象降温的同时,也使资金密集型房地产业产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机感和焦虑感。国家信贷新政策下,房地产业如何冲破融资困境,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本文就这一话题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一)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业每年的资金来源总量不断上涨,2001~2005年短短4年里,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量上涨了1.8倍(参见表1-1)。
(二)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渠道
仅以上表2001年数据为例。2001年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总计7696亿元,其中:国内贷款1692亿元,占21.99%;自筹资金2184亿元,占28.38%;其他资金来源3671亿元,占47.69%。可见,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总计占总资金来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态势,看起来比较合理。但是经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自筹资金中只有55%左右为自有资金,30%~40%为企业从银行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余为各种施工企业垫款或材料商垫款;其他资金来源中,80%以上为个人购房者交付的各种定金及预收款。这样总计起来,有60%~70%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信贷的支持(部分企业甚至达到70%~80%)。
(三)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在房地产金融中所占比例小
2002年以前国家对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控制得非常严格,截至2005年末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只有80家,仅占全部上市公司总量的2%,占全部房地产企业总量的0.16%。依据表1-1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来呈现快速下滑的趋势,平均只占0.001%左右。
(四)房地产资金信托活跃
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全国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信托业务。2004年我国房地产信托业继续以较高速度增长,直到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颁发212号文件——《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212号文),对信托融资进行严格限制,给我国刚刚有所起色的房地产信托业又上了一道“紧箍咒”。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从上面对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来源中有60%~70%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只有少数企业的自有资金能达到目前35%的银行贷款要求,相当部分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10%。这种高负债的财务结构,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不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二)银行体系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
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银行对外投资讲求的是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性。而我国目前银行业从房地产业获得的仅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担的却是整个房地产业高负债的财务结构所导致的行业风险,风险和收益处于极度的不对等状态,再加上各种违规贷款的存在,整个房地产金融面临巨大风险,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
(三)缺乏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就房地产体系而言,目前我国仍没有形成多层次的丰富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专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缺位严重;缺乏规模化、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缺乏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等等。
(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是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于制订。
(五)房地产企业融资瓶颈亟待突破
为防范整个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央行于2003年6月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链条中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施工企业垫资、自有资金比例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使房地产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资金瓶颈,房地产信贷新政下如何融资成为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必须尽快解决好的关键问题。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分析
(一)发展多元化直接融资
银行贷款融资是典型的间接融资,具有短期性特征,到期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也较大。因此应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除适度放宽股票融资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产债券市场以外,还可以发展市场化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1.大力培育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
房地产信托是信托金融工具在房地产业中的应用。目前我国房地产信托基本上参照银行贷款的有关条款执行,很大程度上是银行贷款的变种,但信托公司在委托贷款方面的监控、管理、经营能力和经验可能不如银行,因而很难起到有效的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作用。此外,我国目前真正意义上的信托投资机构并不多,且绝大多数在房地产信托融资方面并无良好建树。因此,一方面应建立和培养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机构,另一方面应在加强对房地产信托监管的同时,通过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规范和发展信托融资方式,使之成为房地产业融资的一条主要通道。
2.培育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是将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抵押贷款证券(主要以抵押贷款作为担保的债券),并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以达到融通资金和把抵押贷款风险分散给市场众多投资者的目的。二级市场(个人房贷市场)的运作不仅使得一级市场(开发贷款市场)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极大地增强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实现了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的目标,同时也为证券市场提供了一种具有较高信誉的中长期投资工具。在美国,经过联邦金融中介机构担保过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金融产品,具有类似于政府债券的信誉。而且由于二级市场产品相对于政府债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险、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投资者的欢迎。目前,我国的房贷证券化试点已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各地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
3.建立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以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发展,加速银行资金周转,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4.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规范各种融资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产生新的隐患,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如对房地产证券化给予明确的法律依据;加快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等等。
(二)进一步完善间接融资
我国是一个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国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银行间接融资仍然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银行间接融资渠道,更好地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服务。
1.推进间接融资形式多样化
目前虽然各大银行在个人按揭贷款方面创新不断,但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上缺乏创新。建议银行业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现状,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贷服务,如建立一种将中外银行、担保机构有效结合,为企业提供贷款的融资方式,具体可采取的模式,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企业;中资银行+担保企业甲+担保企业乙,等等,为企业提供各种担保和抵押贷款。
2.创新变直接融资为间接融资的方式
直接融资虽然形式多样,但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来说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却不多,相反,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这种最为普通的间接融资方式是多数开发企业比较容易接受和实现的融资方式。建议更多的开发企业积极尝试探索将直接融资转化为间接融资的新融资途径。
(三)探索建立组合式融资模式
组合式融资就是将各种融资方式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进行有效合理的组合,使其不但能够满足房地产企业发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采取自有资金+吸收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吸收新的投资者进入,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实行利润分成,进行原始资本积累;在成长期采取银行信贷+商业信用或吸收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在成熟期采取信托融资+国外投资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适当收缩投资规模或吸收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的加盟。

❹ 如何解决中国房地产融资面临的困境

如今地产融资越来越难,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使用互联网不动产投资平台,不仅增强了资源流动性和金融互动性,还使投融资走进一个新阶段,这或许能让房地产融资摆脱困境,中房乐投就是专业的互联网不动产投资平台。

❺ 房地产股票融资面临哪些问题

房地产股票融资面临的问题
1、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股票融资的直接成本包括上市费用和股利,此外还会产生税负成本、管理成本等间接费用。上市费用,即企业上市前必须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券商进行严格的评估与辅导,从而产生入市费、年费、审计师费、财务顾问费、承销商费等~系列费用的支出。股利,即为了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房地产企业通常在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因而增加了公司的成本。税负成本,即在上市融资的情况下,存在对公司法人和股东“双重征税”的情况。这实际上相当于提高了股东的成本,降低了其收益。管理成本,即上市公司信息公开需要的费用,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重大决策的谈判成本等。
2、对财务信息透明度的要求增强
房地产企业资金运作数额较大,作为商业的机密,房地产企业一般不愿披露财务运作的细节,然而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就必须按规范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来讲,企业运用资金的自由度必然受到限制。
3、对企业治理结构造成影响
股票融资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新股东的加入带来了管理层的变动,使得管理层不稳定,企业的战略方针和经营策略变化的不确定性增加,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❻ 在房企面临融资还债双重压力,应该怎么办

房地产企业面临融资还债的双重压力,房地产企业应该怎么做?这涉及到房地产企业大的经营策略的问题,谁也不能说给出个特别确切的答案。只能说房地产企业真真正正的踏实的去做好自己这个本职的工作,不谋求暴利空间也不是做不了。

房地产企业如果想踏踏实实的做好房地产企业建房子卖房子,这样一个过程,保证房子质量,即使是在当今建材价格上涨,金融监管压力增大,不允许实行预售制度等不利条件之下,仍然可以维持自己正常的利润空间,只是说不能像以前有那么高的暴利空间来。毕竟现在这个房子的价格你应该清楚,很少有房地产企业做亏本的买卖。

❼ 房地产暖风缓吹:融资松动、抽贷缓解,房企们能否度过难关

11月10日,房地产股市和债市均出现大幅上行,销售金额超千亿元的房企中,有26家房企的股价涨幅超过5%,其中融创、世茂、奥园等8家的股价涨幅超过10%;阴跌多日的房地产信用债也出现普涨。

地产股、债大幅上涨与一则传言相关。11月10日上午,有关“并购贷将不纳入三道红线指标”的消息开始在资本市场和房地产行业广泛传播,随后更为详细的版本内容流出,资本市场一片欢腾。

经济观察报记者多方求证,该消息并非空穴来风,传言内容虽有细节上出入,但大部分内容“基本靠谱”。对这一消息,多数金融和房地产从业人士表示谨慎乐观,这些政策并非外界所认为的放松,而是对原有政策在执行过程存在过度情况进行调整。

一家房企高管告诉经济观察报,下半年尤其是9月以来,金融机构对房企预售资金流出不合理限制及抽贷等情况,加剧了房企流动性风险,现在更像释放了层层加码的压力,在重新回到正常轨道。

这种略显保守的判断不是没有依据,从各方透露的消息看,有针对性的释压仍保持着一定的节奏,市场已经不再期待一场大水漫灌的到来。

而沈阳楼市传出限购、限售放松消息一日后,重申调控按之前条款执行,也再一次让市场明确,“房住不炒”的调控主基调没有改变。

利好:部分政策落地

在资本市场广泛流传的消息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

第一,并购贷将不纳入三道红线指标;第二,开发贷和按揭贷都要上量,集中度可以临时鼓肚子;第三,存量项目银行可展期、不降级;第四,各地人行通知主要银行,按揭积压5个月以上的清理掉。

对于传言的相关内容,多个金融机构人士表示基本“靠谱”,但具体内容与传言有出入。一位机构人士表示,目前相关政策还未真正落地,并购贷不纳入三道红线指标仅针对“承债式收购产生的负债”,而不是所有并购贷。

他表示,即便该政策落地,对房地产行业实际影响有限,一方面,并购贷额度相对较小,获取门槛较高,并非所有房企都能拿到;另一方面,部分“绿档”房企发生爆雷,意味着三道红线的安全效应减弱,与收并购和降档相比,“活下去”更重要。

相对于并购贷的不确定,目前开发贷和按揭贷已经在部分城市落地。多个金融机构人士透露,具体执行层面遵循因城施策的原则,即各个城市根据实际情况来把握尺度,有的城市房贷释放力度较大,但有的城市“应该不会有任何变化”。

截至目前,已有部分城市银行收到相关通知或指导意见。

一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他所在的银行10月已开始执行开发贷和按揭贷的相关要求。其中,开发贷有一定额度的增量,较为明显;按揭贷则以清理存量为主,市场层面的传导不明显。

现实:流动性现小幅宽松

多位房企及金融机构人士透露,近期房企融资开始松动,多家房企已经获得贷款或正在敲定相关融资事宜。

11月9日,世茂集团从招商银行获得一笔15亿元贷款,在这前后,世茂还以香港中环物业做抵押,向星展银行获得一笔15亿港元的贷款。相关机构及世茂集团证实了这一消息,并称借款主要用于再投资。受此消息影响,世茂集团旗下股、债持续上涨。

同一天,华润置地公告,与一家银行签订一笔15亿港元为期5年的贷款融资协议。当天,华润置地股价上涨8.8%。

同样受好消息影响的还有中国奥园,11月10日消息,广州城投及珠江实业将为奥园提供30亿元支持。受消息影响,10月10日和11日,奥园股价涨幅均超过10%,国内信用债和美元债价格也大幅上涨。

另外,万科重庆公司向平安资管获得58亿元融资,阳光城长沙项目获得五矿信托16.1亿元借款。

一系列融资活动的展开,不仅补充了部分房企的流动性,避免了违约风险,也为房地产行业注入了信心。

除了来自金融端的消息,部分城市也开始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小幅调整,以缓解冷淡的市场成交。

11月5日,武汉市政府下发通知,非本市户籍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其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探因:层层收紧挤压

9月底以来,中国恒大、花样年、当代、宝能、阳光城、佳兆业等多家房企爆发违约或流动性风险,并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

多家房企和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士认为,房企大面积出现流动性困难,一方面与房企自身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相关政策过度执行有关。

下半年尤其是8月以来,由于多数商业银行全年房贷额度所剩无几,房地产市场成交开始持续下滑,截至10月,已经连续4个月环比同比双双下跌。

楼市成交持续下滑及按揭减少,使得房企回款能力大幅度下降,多家房企人士透露,三季度房地产平均回款率在30%左右,回款能力下降,也使得金融机构对房企违约预期直线上升。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开始对销售回款从项目回流到集团进行限制。“预售资金大部分存在合作银行,银行担心你还不了款,就限制你提款,这些回款只能留在项目账户上,没法汇到总部。”一位房企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而部分有信托借款的项目,相应的公章和账户被质押给信托机构,因信托机构担心房企无法还款,也对预售资金提取进行限制,“你的公章、财务章都给了信托公司,对方不配合,项目没法把回款汇到集团。”上述房企人士表示。

与此同时,部分银行和信托机构还会要求房企提前偿还相关借款,上述房企人士表示,一旦评级下调或发生其他触发违约条款的行为,金融机构即可要求进行提前还款,这也是通常意义所说的抽贷。

金融机构人士透露,抽贷与第八轮巡视有关一定关系。据央视报道,9月下旬,中央第八轮巡视对25家金融机构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各家银行机构开始加强对相关贷款风险管控。

同时,9月以来,多家信托机构相关高管被查,信托机构也加大了对风险的控制。在这些因素影响下,银行和信托对房企预售资金提取进行严控,同时要求房企提前偿还部分未到期贷款。

一家20强房企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在市场下行、回款艰难的背景下,9月,银行和信托同时抽贷,一定程度加剧了房企流动性风险,这也是部分房企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雪上加霜的是,恒大出现流动性风险后,其项目保交付工作落在地方政府身上,给地方政府造成巨大压力。基于这一原因,9月底以来,多数城市加强了对预售资金的监管。

而且,同样在9月底前后,房地产ABS融资暂停,其他渠道融资也变得困难起来。“不是因为监管不给批额度,主要因为房企频繁暴雷,很多投资人不敢买信用债,导致很多债发不出来”,上述20强房企人士表示。“多种因素叠加到一起,导致房地产流动性风险加剧”,该人士强调,当前房地产流动性风险,不排除有个别企业自身经营原因,但大部分都是外部因素造成,“账上有钱,但提取不了,资产也有,但很难变现”。

阳光城高管告诉投资人,截至11月初,阳光城账上有260亿元现金,但能动用的不到7亿元;佳兆业的高管也告诉投资人,账上的380多亿元现金,能动用的屈指可数。“如果还不调整,可能还会有其他房企出现问题。”上述20强房企人士表示,幸运的是,经过9月底以来一轮摸底,监管层对房企的困难程度有了一定掌握,金融机构从严执行的情况有所好转。

后续:松紧仍有尺度

9月底以来,央行、银保监会、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及住建部、地方政府等相继召集相关房企开会,对企业、市场及行业现状进行摸底。每一次摸底之后,均会释放出一些利好消息。

多位房企及金融机构人士透露,9月底,央行和住建部召集8家房企开会后,银行机构对房企的态度开始有所改善,一方面暂停了对房企的抽贷,另一方面也适度增加少量开发贷和更少量的按揭贷额度。“开发贷有所松动,但整体额度不大”,上述房企人士透露,虽然开发贷额度有一定释放,但对房企而言是杯水车薪,“当时还是受‘两个上限’管控,如果监管层没有明确的意见,银行是不敢私自突破的”。

监管层介入,金融机构对房企抽贷也有所缓解。上述20强房企人士介绍,金融机构对房企包括限制资金提取及抽贷的行为,“我们了解,监管层之前是不知道的,现在了解到了,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不抽贷意味着房企失血有所减少,但无论是房企自身回款和融资能力,还是对预售资金提取方面,依然困难重重。

上述房企人士介绍,在当前环境下,包括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在内的各方对房企信心不足,“原来预售资金监管也有,但比较松,很容易提取,现在不仅严格了,而且对资金限制的规模也增加了”。

一家金融机构人士认为,即便是放宽额度管控,到年底也只有不到两个月时间,很多银行由于没有房贷额度,“即便是房贷额度可以鼓肚子,这么短时间内,真正落地的也不会太多”。

多数金融和地产人士认为,如果能在两方面进行适度调整,可以让更多房企避免发生流动性风险。第一,主体信用评级下调后,金融机构不抽贷;第二,将对预售资金监管控制在合理比例和范围内。

11月11日,主要商业银行召开会议,布置和落实有关房地产贷款相关政策,但具体如何落实,截稿前,还未有进一步明确的信息。

而此前传出放松限购、限售政策,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实行“认贷不认房”的沈阳市,也在11月11日表示,仍按原调控政策执行。

❽ 传统融资渠道受限房企如何筹资

由于发债、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渠道受限,房企不得不变着花样来融资。除了向员工发理财产品外,不少房企也开始推员工持股、高管人员期权激励,而这些的最终目的无非就是两个字:拿钱。

但今年以来部分银行开发贷额度紧张甚至直接停摆的消息时有传出。香港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旭辉集团财务人士小张近来压力很大,因为现在很多银行开发贷已无额度,只有几家大行还有一些额度,但对于旭辉这样的企业来说,开发贷的利率也会较基准利率上浮30%。

而对于非上市非国企的小企业来说,它们已经不在银行的考虑范围内了。在一家国有大行工作的彭丹(化名)发现,今年以来银行对房企规模资质要求可谓步步提升。“一般来说我们都是会选择排名靠前的大型房企,只是这个标准上半年还是top50,现在已经变成了top20。”

“以前是银行追着我们走,现在是银行绕着我们走。”局势的反转让余斌感觉到,地产业的冬天或许真的来了,而且现在还不是最冷的时候。

天风证券分析师高志刚指出,企业内外部资金流受限,考虑到下半年到期和回售压力加大,如果再融资压力进一步增大,融资能力弱的中小房企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认为,现在融资难是事实,但还远远没到最难的时候。

至于什么时候会触到谷底?现在谁也不知道。

来源:凤凰网

❾ 房地产债务融资风险原因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住房改革的持续变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房地产业井喷式发展班班可考,并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与理财热点。房地产信贷也连带发展,由于商业银行信贷的安全性、可靠性与低门槛,使其迅速对房地产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并成为其首屈一指的重要支撑。由于种种复杂原因导致的金融行业过度渗透房地产业,致使房地产业自身的市场风险蔓延至金融业。金融行业不仅在房地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更是对于国民经济与社会稳定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国政府出台了各种政策限制病态的房地产热,就是要将银行信贷遭遇市场风险的概率降低至可控范围内,保护商业银行之于国家之根本。因此研究房地产信贷风险具有较为深刻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房地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意义
一、当前房地产信贷存在的风险
银行信贷资金大量进入房地产业之后,在分享房地产风潮带来的巨额利益同时也承担着连带风险。据大量可靠资料测算我国房地产业绝大多数的资金来源于商业银行。这就直接导致房地产业大量的开发风险蔓延至银行,使二者关系愈发紧密。但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境况,这种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是我国房地产业井喷式发展以及较为单一的房地产融资渠道共同造成的,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宏观政策方面的风险;②市场自身存在的风险;③企业经营自身所存在风险;④客观存在的银行方面的操作失误。
二、房地产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
从商业银行贷款固然风险相对较小,可靠性高,但是房地产贷款涉及金额巨大,还款周期长。加上不确定的货币价值市场,二者风险相互叠加,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周期长、涉及面广,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均存在,房地产市场阶段性波动所引发的金融风险更是难以捉摸。虽然我国房地产市场波动性的“始作俑者”有迹可循,但想要控制商业银行与房地产贷款所叠加的风险却是难上加难,房地产市场波动主要由于以下几点:①市场自身的周期规律;②欧嘉兴的行业政策叠加地方性法规所造成的叠加效应;③金融政策调整;④国际资本的流动。
三、房地产信贷风险带来的危害
(一)国家宏观调控无法兼顾全局而带来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危害
房地产业发展直接受我国宏观政策调控影响,90年代初我国房地产业持续升温,社会大量资金流入行业以致全国性的疯抢,政府政策调控此时出台,收紧银根,从源头上以致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从而抑制房地产“购房热”,虽然在这方面产生了正面效应,但也同时影响了金融市场,贷款无法收回更是比比皆是。
(二)由市场病态膨胀发展引发房地产信贷风险而带来的危害
上文中所强调的房地产过热也会引发众多危害,我国自加入WTO以来,经济急速膨胀,外贸顺拆巨大,国民储蓄率节节攀高,人民币价值持续上涨,这显然对于我国的货币市场是有着负面影响的。
带来的后果是充足的资金以及对房地产业的刺激。此后我国沿海城市房地产业持续升温,土地价格飞涨,近乎过热,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放任房价飞涨。后果不堪设想。
(三)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之于房地产信贷风险带来的危害
尽管个人按揭贷款在商业银行中属于风险较低的理财品种,但如果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或其他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收入下降或者房价下跌,会导致按揭贷款中的不良交易急剧增长,从而导致金融市场动荡。
四、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管理与可行性建议
房地产信贷不单影响房地产行业及其连带行业的稳固发展,在我国特殊的经济大环境的境况下,更是对我国整体的国民经济的稳固发展有着波及根本的影响。不仅如此,我国商业银行在我国的经济领域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二者的风险相互叠加,地位互相拔高,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因此我国在支持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业发展相辅相成的同时,还应注重防备与化解房地产信贷危机,从而保证商业银行体系地稳步发展。我国房地产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商业银行承接,因此可以说管理好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手里机制就防范住了部分房地产信贷风险。
(一)拓宽融资渠道,确立信托与资金的角色定位
政府部门应不断创新政策制度,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等,理论性的建议如下:①放松其它融资渠道,如股票市场融资,企业债券融资的政策限制。丰富房地产行业资金来源,降低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业之间的连带效应;②政府部门也要尽快确立房地产信托及基金的角色地位,由于房地产信托及基金手续简单,无须行政性审批与资金额度限制,是一条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弹性较强。因此应积极推动相应法律法规的颁布,从渠道上规范市场选择。
(二)缩小连带关系,提高相应门槛
政府还应该建设正当有效的方法措施,削弱房地产业与商业银行之间唇齿相依的关系。银行作为我国货币流通的最主要渠道,不应与房地产业有如此巨大的连带关系,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有着流动性过剩,业务量压力层层下压的现状,势必会使商业银行对与房地产信贷业务青眼有加,乐见其成,使我国的房地产业每年以巨量的增长速度急剧膨胀。为了防范可能发生的危险,政府应未雨绸缪,除增添融资渠道外,还要合理提高相应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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