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法律人士回答:嫌疑人被抓后发现犯罪所得赃款用于购买股票并作为融资融券保证金。
首先 公安机关的金融冻结是 直接冻结 像冻住一样 除了解冻 无法使用或者转移
就算是银行存款 在冻结期间 也是没有利息的 只有在解冻后再开始计算利息 冻结期间无利息
银行方面有这种说明的 详细情况请去银行询问
然后呢 冻结与犯罪相关的财产 就是由动产 变成不动产 不能移动 不能交易
由冻结开始停止一切活动 再由解冻开始重新计算一切相关行为
也就是说 犯罪分子 用赃款买股票 融资融券 属于犯罪行为 券商 没有权利强行平仓
原因就是被冻结 只有解冻后才可以从事金融活动 期间所受到的损失 由犯罪分子 赔偿
这里需要由券商对犯罪分子进行民事诉讼 追回损失 依据是合同法相关细则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㈡ 犯罪之前利用赃款买保险,案发后能被冻结吗
依法成立并生效的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的所有权依据合同转移给保险人。公安、检察机关根据侦查刑事案件的需要,有权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银行的存款,但是因为保险费的性质不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存款,保险费是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交纳给保险公司的,一旦保险合同生效就成为保险人的资产。
㈢ 赃款购买怎样处理
用赃款购买的财物的处理:用赃款购买的财物属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范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一般应及时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㈣ 高小琴的2亿信托基金会背没收吗
当然可以成立,其实重点是离婚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否已经分配完毕这才是重点。如果一方单独为自己的财产设立家族信托基金。完全可以成立。但是如果这个家族信托基金中,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其所有权不是一方,而是双方共同财产。这就需要法律判定了
㈤ 用赃款购买的财物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用赃款购买的物品也属于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退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㈥ 高小琴刚刚被抓,两亿信托基金会被没收吗
你好,《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0条更是明确,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同时,《信托法》亦规定,有效设立信托的前提是财产合法、目的合法。按照信托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托行为,以及以非法财产设立的信托无效;信托根据合同或遗嘱设立时,如果合同或遗嘱无效,则信托相应不能设立;信托设立无效或被撤销,则不产生信托财产隔离和转移的法律效果,也因此不具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㈦ 人民的名义高小琴留下两亿信托基金可以被没收吗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0条更是明确,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同时,《信托法》亦规定,有效设立信托的前提是财产合法、目的合法。按照信托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托行为,以及以非法财产设立的信托无效;信托根据合同或遗嘱设立时,如果合同或遗嘱无效,则信托相应不能设立;信托设立无效或被撤销,则不产生信托财产隔离和转移的法律效果,也因此不具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㈧ 诈骗的赃款被用于购买虚拟货币了怎么办
原告在刑事诉讼时,提起民事诉讼,被告若肯积极赔偿,那么法院会减轻对被告的量刑。所以被告将诈骗了的钱作何种用途,不重要,而是肯不肯赔偿及有没有赔偿能力。
㈨ 2亿信托基金的幕后,高小琴究竟作了什么考虑
电视剧毕竟是虚构的,在实际生活中这样“来路不明”的资产是不可能被用做信托资产的。
国家《信托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若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则信托无效。
香港地区也有相关规定,信托创立人在建立信托前须签订资金证明书,确保其资金源自合法途径。不论是在内地还是香港,信托财产的合法性都是先决条件。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0条更是明确,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㈩ 犯罪分子用违法所得的赃款购买巨额保险应如何退保
犯罪分子用违法所得购买的保险。会按照原购买金额。退还给公安机关进行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