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购车被套路成融资租赁合同该怎么办
当购车被套路成融资租赁合同的时候,这时候还是要找一开始签订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协商解决,毕竟合同里面的条款是清清楚楚的,如果没有无效的格式条款和一些本身就是无效的条款,那么维权难度极大。所以说,我们每个人在购买汽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好购买合同里面的格式条款,同时在分期的时候要看清楚分期的一些约定。
现在这么多人关注购车买卖合同,其实也说明我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也就会购买汽车,购买汽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购买合同里面的条条框框,一定不要被一些图谋不轨的人给坑了,有时候买卖或者租赁合同都是以合同约定为准的。如果不能履行合同里面的约定,那么最后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以上种种,当购车被套路成融资租赁合同的时候,最好还是找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完毕以后,其实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一定要找到相应的律师给自己出谋划策。
⑵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企业是指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
第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本办法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通过直接租赁等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增强资产管理综合能力,开展专业化和差异化经营。 第八条 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下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第九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
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严禁融资租赁企业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第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租赁物涉及配额、许可等管理的,应由购买租赁物方或产权所有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融资租赁企业经营业务过程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形成良好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以及风险预警机制等。
第十四条 为控制和降低风险,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充分考虑和评估承租人持续支付租金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降低违约风险,并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检查及后期管理。
第十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租赁企业在对承租人为关联企业的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融资租赁企业在向关联生产企业采购设备时,有关设备的结算价格不得明显低于该生产企业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的价格或同等批量设备的价格。
第十六条 融资租赁企业对委托租赁、转租赁的资产应当分别管理,单独建账。融资租赁企业和承租人应对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担保、保险等事项进行充分约定,维护交易安全。
第十七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加强对重点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单一承租人及承租人为关联方的业务比例,注意防范和分散经营风险。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融资租赁企业须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若租赁物不属于需要登记的财产类别,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登记,明示租赁物所有权。
第十九条 售后回租的标的物应为能发挥经济功能,并能产生持续经济效益的财产。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应注意加强风险防控。
第二十条 融资租赁企业不应接受承租人无处分权的、已经设立抵押的、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权存在其他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
融资租赁企业在签订售后回租协议前,应当审查租赁物发票、采购合同、登记权证、付款凭证、产权转移凭证等证明材料,以确认标的物权属关系。
第二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充分考虑并客观评估售后回租资产的价值,对标的物的买入价格应有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不得低值高买。
第二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
第二十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款,严禁偷逃税款或将非融资租赁业务作为融资租赁业务进行纳税。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商务部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应依法加强管理,对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
第二十五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监管要求和职责配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监管水平。
第二十六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融资租赁行业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 在日常监管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重点对融资租赁企业是否存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应及时提报相关部门处理并将情况报告商务部。
第二十八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关联交易比例、风险资产比例、单一承租人业务比例、租金逾期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对于相关指标偏高、潜在经营风险加大的企业应给予重点关注。
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协助了解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务部书面上报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监管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
第三十条 商务部建立、完善“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管理,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商务部的要求使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一季度经营情况统计表及简要说明;每年4月30日前填报上一年经营情况统计表、说明,报送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含附注)。
第三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变更名称、异地迁址、增减注册资本金、改变组织形式、调整股权结构等,应事先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前述变更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融资租赁企业应在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培训、从业人员资质认定、理论研究、纠纷调解等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依法维护行业权益,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十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如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⑶ 融资租赁经纪人从业资格考试在哪里报名
融资租赁经纪人从业资格考试在上海执业经纪人协会融资租赁专委会网站报名。
⑷ 为什么汽车融资租赁以租代售不用摇号
该业务已经被叫停。
实际上,这是打政策的“擦边球”,为规避摇号政策而出现的一种营销手段。因为租车公司的这些车牌,仅限于租车公司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租车等业务,不应该将车与牌分离,用车牌来获利。
北京一品牌轿车推出一项新型的“以租代售”业务,急于购车又苦于没有购车指标的市民,可以先付车款借用汽车租赁公司的车牌,等摇号成功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从多家4S店获悉,这项业务已于2011年9月17日下午被紧急叫停。
车主是在没有购车资质时提前购车,只能将车登记在租车公司名下,购买保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车主买单。另外4S店还会与“以租代售”的车主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出现交通违法、重大交通事故后的责任由购车人自行承担。
(4)上海融资租赁行业协会扩展阅读:
有租车企业解释称,“以租代售”是采取了融资租赁的方式,类似于飞机融资租赁,企业先付租金,到一定期限后或有足够资金时,结清欠款从而完整获得飞机或汽车的所有权。
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范永耀认为,这与融资租赁完全不是一回事。融资租赁是车主预付几万元先把使用权买到,租赁到期后再过户。目前,北京市场出现的“以租代售”,消费者要付全款买车并租用牌照,这不能称为融资租赁。
⑸ 上海资信为啥那么牛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时任国务院总理朱_基亲自批示而成立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组建的全国首家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2000年和2002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地区首份个人信用报告和首个个人信用评分。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成为上海资信的控股股东,并成为其中最大的股东,另外两个股东包括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同时也是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新金融信用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监事单位,对上海的金融行业做出的巨大的贡献。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主要包括征信和评级两项业务。公司建立了完善了网络金融征信系统,该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委托建设,主要收集全国的网络借贷、小额贷款、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等互联网金融及非银金融信用信息,向合作机构提供征信共享服务,并帮助网贷机构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也是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业务之一,从产业环境、企业素质、履约情况、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发展前景等方面对评级对象的违约风险及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出具相应的评级报告。包括借款企业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融资租赁公司信用评级,保理企业信用评级,银行类金融机构评级,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评级,商业票据评级,应收账款评级。
2000年承建的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上线试运行,并出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该系统建设也被列为当年上海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02年,公司还承担了上海市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工作,成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基础平台的运作载体。
⑹ 汽车融资租赁:亟待规范的市场“新引擎”
2019年,毛豆新车“汽车下乡”所覆盖区域的销量增幅高达386.7%,彰显了下沉市场强大的汽车消费潜力。
“融资租赁在国内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已展现出广阔的价值空间。”东风日产融资租赁执行副总经理孔德春表示,融资租赁服务与新能源汽车普及、共享出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主机厂纷纷布局移动出行的风口,融资租赁将作为重要的黏合剂,实现移动出行车源方与平台方合作多样化。
随着内循环被视为中国经济增长、百姓收入提高的根本动力,“释放潜在的市场需求”成为一张社会各界共同思考的答卷。作为国内消费市场的顶梁柱,汽车消费自然是其中的必答题。
“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然较低,且区域消费不平衡,因此汽车融资租赁在我国仍有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白如冰充满信心地说,汽车融资租赁有望成为挖掘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新的主流模式之一。
业内专家也对“从使用端入手提振汽车消费”提出了建议。
“汽车消费实际上可以看作两部分,一是购买;二是使用。”薛旭表示,在使用端,改善解决城市道路拥堵、鼓励共享出行,增加自驾游服务组织、打造美好的汽车生活,都可以有效刺激人们的购车需求。
“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同时让人们驾车出行的体验越来越好。”盘和林建议,尽快通过融资租赁等多种发展方式为汽车消费复苏指明“出路”,它将为刺激消费市场、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作出巨大贡献。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⑺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
商务部关于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流通发〔2013〕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制度,提升融资租赁行业监管水平,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商务部制定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2013年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3年9月18日
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企业是指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
第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本办法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通过直接租赁等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增强资产管理综合能力,开展专业化和差异化经营。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八条 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下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第九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
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严禁融资租赁企业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第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租赁物涉及配额、许可等管理的,应由购买租赁物方或产权所有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融资租赁企业经营业务过程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形成良好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以及风险预警机制等。
第十四条 为控制和降低风险,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充分考虑和评估承租人持续支付租金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降低违约风险,并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检查及后期管理。
第十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租赁企业在对承租人为关联企业的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融资租赁企业在向关联生产企业采购设备时,有关设备的结算价格不得明显低于该生产企业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的价格或同等批量设备的价格。
第十六条 融资租赁企业对委托租赁、转租赁的资产应当分别管理,单独建账。融资租赁企业和承租人应对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担保、保险等事项进行充分约定,维护交易安全。
第十七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加强对重点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单一承租人及承租人为关联方的业务比例,注意防范和分散经营风险。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融资租赁企业须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若租赁物不属于需要登记的财产类别,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登记,明示租赁物所有权。
第十九条 售后回租的标的物应为能发挥经济功能,并能产生持续经济效益的财产。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应注意加强风险防控。
第二十条 融资租赁企业不应接受承租人无处分权的、已经设立抵押的、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权存在其他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
融资租赁企业在签订售后回租协议前,应当审查租赁物发票、采购合同、登记权证、付款凭证、产权转移凭证等证明材料,以确认标的物权属关系。
第二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充分考虑并客观评估售后回租资产的价值,对标的物的买入价格应有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不得低值高买。
第二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
第二十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款,严禁偷逃税款或将非融资租赁业务作为融资租赁业务进行纳税。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商务部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应依法加强管理,对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
第二十五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监管要求和职责配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监管水平。
第二十六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融资租赁行业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 在日常监管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重点对融资租赁企业是否存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应及时提报相关部门处理并将情况报告商务部。
第二十八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关联交易比例、风险资产比例、单一承租人业务比例、租金逾期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对于相关指标偏高、潜在经营风险加大的企业应给予重点关注。
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协助了解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务部书面上报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监管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
第三十条 商务部建立、完善“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管理,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商务部的要求使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一季度经营情况统计表及简要说明;每年4月30日前填报上一年经营情况统计表、说明,报送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含附注)。
第三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变更名称、异地迁址、增减注册资本金、改变组织形式、调整股权结构等,应事先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前述变更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融资租赁企业应在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培训、从业人员资质认定、理论研究、纠纷调解等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依法维护行业权益,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十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如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⑻ 融资租赁管理师培训是真的吗
融资租赁管理师培训是假的。融资租赁行业在我国虽然发展了30年但还是起步阶段,发展还不成熟,行业从业人员还没有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更谈不上什么培训。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⑼ e租宝是怎么骗人的
关于e租宝,最近看了很多资料,觉得还是有必要做个整理,分享出来。毕竟,这算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了,总结的到位的话,可以很好地帮助我们提高投资能力。
麦浪不是金融人士,无法从专业角度来谈,但因为这本质是个骗局,我就从投资者的角度来做些分析吧。
一、17岁的聪明少年
丁宁,e租宝的实际控制人,82年出生,到今年也不过33岁,不可否认,这是个聪明的人物。
我们来看看他的成长历程吧。
17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进了一家锁厂,做销售。2000年那会,电子商务刚兴起,他敏锐地抓住了电子商务的商机,网上来做生意,赚了上百万。
20岁多点,就成为一个铁路企业生产锁具的小厂的厂长了。
之后又开始做开瓶器和螺丝,也都做的不做,一年几百万甚至千万的收入,不成问题。据说开瓶器,他占据了中国细分市场90%的份额。
有钱了之后,他还和某安徽某学院,搞联合实验室,并在该学校老师发表的论文上署名,至少也是个第二作者吧。靠这样,我们看到他后来给自己的包装是这样的:
丁宁, 1982年7月生,汉族,民革党员,企业家,应用化学专家,高级化学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
所谓化学家、化学工程师,就是在几篇论文上署名了。
但不可否认,这个人确实聪明、肯钻研,螺丝、开瓶器的技术难点,都是他自己搞定的。
二、e租宝的诞生
丁宁是个有野心的人,搞个五金作坊,不是他的梦想,得捕捉更大的机会。只要是合适的机会,那就要赌一把!
他最后找上了融资租赁,找上了互联网金融。这个符合潮流,符合国家政策。
接着,就要开始包装了。
1、背景包装
先成立一家融资租赁的公司,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号称“安徽省第一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其实是他和出国的表弟一起成立的。
然后就是个人履历,丁宁弄了个”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化学家”;
然后是过去的企业的美化,生产螺丝相关的技术,则被称作“应用化学材料生产”。
再之后是广告,e租宝在央视投放广告费是3102万,北京卫视2454万,江苏卫视1440万、东方卫视1479万,天津卫视1440万,总计就是9915万,如果再加上湖南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预估至少每家1500万,河北卫视也有300-500万。
请来了张敏做董事长,看下公布的简历:
2001-2002年 在南京三江学院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任教。
2006年起在美国 China Agritech Inc公司先后担任CEO高级助理、常务副总裁、投资者关系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要职,负责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运营及融资项目。
2011年起任蚌埠嘉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组建嘉富投资基金团队(GP),与蚌埠市农委合作,筹划组建蚌埠农业产业化基金。
2012年任北京南洋林德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主导企业赴境外上市的财务顾问工作。
2013年任安徽汇仕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主管企业境外上市及融资项目,为多家企业举行境外上市及融资的做相关培训课程。
2014年加入安徽钰诚控股集团,历任集团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集团副总裁及总裁职务。
2014年与合伙人联合创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e租宝。
我随便挑了几个公司,查了下,都是不入流的公司。
这个China Agritech Inc公司,这是一家中国的公司,之前是在美国OTCBB挂牌,这个不属于上市,而后2009年才转板到了纳斯达克,中文名为:艾瑞泰克,代码CAGC。戏剧性的是,到了2011年,这家公司因为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而退市。他实际上是安徽的公司啊。因为这家公司的老板,也是张敏后面任职的蚌埠嘉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比如南洋林德,连个网站也没有,微博在2013年就停止更新了,人数做多不超过20.
再比如安徽汇仕达,看了下官网,新闻动态最新的一条是2013年12年3日;利润是负数。打官网留的电话过去,是钰诚集团的彩铃。
这样的人,其实金融背景非常单薄,更多的是一个前台的演员罢了。
2、各种奖项
再之后,还有配套的各种奖项:
2014年10月,e租宝通过由国家工信部、整规办、国资委联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共同组建的专家委员会的百万企业诚信网站认证,荣获“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2015年8月,e租宝折桂“金贝奖” 荣获“2015最具增长潜力互联网金融机构”称号,颁奖机构:21世纪经济报道
2015年3月,e租宝当选“新常态 新消费 新服务——互联网大潮下的新增长极”全国性调查“年度诚信互联网金融品牌”。
2015年4月,钰诚集团总裁、e租宝联合创始人张敏荣膺“互联网金融风云人物”称号。
2015年6月7日,《福布斯》中文版联合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50”榜单。e租宝以A2P领先优势入围榜单。
2015年6月26日,由《国际金融报》主办的2015年度陆家嘴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上,e租宝荣获“最具创新品牌奖”。
2015年6月30日,第二届新金融联盟峰会在北京召开,e租宝以创新型A2P模式获得“年度金融极客平台”奖。
2015年9月16日下午,由中国新闻社和《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责任——2015金融中国峰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举行。e租宝获颁“2015最具责任感互联网金融企业”
3、知名人物站台
a.经济学家温元凯
温元凯也是中国改革风云人物之一,同时更是钰诚集团、钰诚云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他利用经济学家的名声不断为e租宝做信用和知名度背书。
b.北京网贷协会秘书长郭大刚
郭大刚,现任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之前,2002-2009年供职于神州数码,2009-2012年供职于佳杰科技,后任职于秉鸿资本和国泰创投、金顶集团、厚德融金等机构,号称是专注于TMT行业的独立天使投资人 。在其当上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后, 利用身份为e租宝站台。
即使是在12.3日,深圳公安突袭时,他还在微信群里如是说:
”这么多无知的家伙被媒体利用,当做套利的工具,就不能不悲哀于民智了。机构(指e租宝)算免费的广告又拿到了,还能怪那些茫然的投资人吗?媒体都这等无良,还妄谈什么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啊。公器无德!“
事实上呢,这个郭大刚,才是真正的无德之人。e租宝被查后,他删除了所有自己的言论。麦浪奇怪,这种人是怎么当上秘书长的。
c.地方政府
e租宝能够迅速博得投资者的信用,某些政府领导人的站台功不可没。e租宝的安徽蚌埠,豪华气派的大楼就是租的当地检察院的大楼。e租宝一出事,政府马上就拆除了所有标记。
d.娱乐明星
影帝吴镇宇、音乐小王子陈楚生、琼女郎陈德容、龙女郎姚星彤、暖叔保剑锋、小鲜肉姜潮、王铮亮都悉数去过e租宝体验职场生活。
e.教授杨晨
除了这些明星,还包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杨晨担任e租宝母公司高级副总裁。
4、理财产品包装
丁宁高出了一个"A2P"的概念,意思是资产对个人。就是把批量的债权转让给个人。
关键的宣传点有几个:
(1)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公司为企业采购设备,并且租给企业;企业按时支付租金,期满后,就获得了该设备的产权;
融资租赁公司将这个对租赁设备的债权,在e租宝平台上转让,让投资者获得这个租金收益;
(2)低风险:这些债权,有设备作为抵押,即使企业无法还款,还有设备呢;有三家号称国资背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高收益:13%-15%的收益,而且可以随时赎回,这个真是太逆天了。
但实际上呢,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这个设备,事实上大部分不存在。我在e租宝网站上看这些标,在设备信息那里,大多是空白,连个设备照片都没有。
借款企业呢,后来也都不披露了,我们甚至连是谁借钱都不知道。
4、东南亚开银行
这个更有意思,去缅甸的佤邦,一个常年战火的地方,号称开了一家银行。有好事者去缅甸的政府查询了政府批准的银行或者外国银行的分支、办事处,压根没有。
三、传销与庞氏骗局的混合体,畸形疯长
包装已完成,下一步,就是要开疆拓土了。这个套路,在中国真的是一再上演。
e租宝建立了一支10万人地推队伍。一个月的人工成本,即使按5000一人算,也要5个亿。这10万人,都是什么人呢?
有个开饭馆的老板分享了他的见闻:
每天,e租宝的的人都来吃饭,西装革履,一定要吃30元以上的套餐,如果带客户来,那必须是50元以上。下来班后,有的骑电瓶车,有的坐公交回家,很少有自己开车的。
这10万人中,应该有相当大一部分,就是这样从房产中介或者其他中介转过来的,也有是从其他理财公司整批挖过来的。摇身一变,就变成了理财顾问。
据说e租宝培训员工,基本不讲产品上的事,主要教授的就是宣传产品的高收益、安全,但具体金融产品的逻辑,这些统统略过了。
而且业务员入职后,大部分要求要有业绩才能入职,或者入职后,要背上严格的指标。很多让自己家里人或者自己投上一笔。
这不就是传销的做法吗?
一个号称做金融的公司,全是销售、拉人头的,非常年轻,整体素质一般,大部分无金融从业背景,在利益的驱动下,想来狼性是十足的。
自然,配合着央视、各大卫视、高铁等广告攻势,线下的大妈、大爷就被这样的团队相继攻克了。
麦浪估计,至少有50%以上的成交量,是来自于线下的推广。这与通常的P2P的做法,是完全不同的。
四、一个反常的现象
e租宝的问题,不是最近才有人发现的,至少在今年的年中,就已经有大量的质疑出现。
但很奇怪的是,一遍是网上一边倒的质疑和扒皮,一遍是e租宝的高歌猛进!
从10亿到50亿,短短几个月,再到747亿,火箭速度!
但很早就有人指出,e租宝的那些借款企业,90%的在借款前变更了注册资本,变更了法人;也有内部员工爆料,指出这是中国最大的传销集团;也有人指出资金没有托管,资金去向不明;也有人指出,融资租赁行业,本身就只有8%-9%的收益率,如何覆盖给投资人13%以上的利息,如何有钱来做央视的广告?
充耳不闻或者无知者,还是大有人在。
昨天看到有人在央视楼下打横幅,说:央视帮助e租宝混淆视听,要央视赔偿。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表现,就是大部分投资e租宝的人,是相信央视的背书,普遍认为:不相信央视,还能相信谁?
如果你查查曾经上过央视的骗局,就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多么不成熟啊。
蚁力神,赵本山做的广告,央视里做的多火啊,号称可以提高性功能;承诺养户交纳10000元保证金租养蚂蚁,14个月后连本带利息返还13250元。据养殖户反映,该公司上门收购蚂蚁时,根本不分品质、也不过秤,就是鼓动养殖户继续投资养殖。该公司去年销售蚁力神系列产品仅6000万元,但委托养殖蚂蚁收取养户保证金却达几十亿。卖药只是幌子,真正的目的就是做加盟,收别人的保证金。最后呢,坑了120万人养蚂蚁,所谓疗效,是个笑话。
e租宝现象,反映出的中国投资群体的不成熟。尤其是中老年群体,过于依赖媒体的宣传,而缺乏自己的判断能力,而信息收集的渠道也过于狭窄。
五、主动出击,骗局破灭
骗局终究都有破灭的一天。虽然在意料之中,但没想到来得那么快!
先是2015年12月3日,有报道说e租宝深圳公司被经侦突袭,带走40人。
之后是e租宝与媒体的撕逼大战,连黑社会都用上了。
再到2015年12月9日,新华社发布消息,e租宝被调查。
之后,丁宁、张敏相继被警方逮捕。
消息一出,有人欢喜有人愁。
有乐观者觉得,e租宝还能活过来,这么大盘子,政府不敢大动;
有悲观者希望,彻夜未眠,希望本金能够拿回来;
有执迷不悟儿者,觉得这是e租宝和政府联合演戏,要清除不合格投资人呢。
但现实是,这是骗局,政府重拳治理,定会严查、严办,对其他违法经营者,起到震慑作用!
麦浪推测,这也是政府在呼应P2P行业的请求,及早处理此暗雷,避免对这个行业产生更大的不良影响。
六、这个事件带给我们的启示
关于这点,我看社区里,很多朋友都谈了看法,不少总结的很到位,很有启发。
我在这里,也谈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1、e租宝事件,是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的一个分水岭。
它表明了政府的一种态度,就是好的、规范的要鼓励,敢于违法的,坚决查办。
一些存有投机心理、赌博心理的从业者,或者意图进入行不法之事者,将会受到震慑。
作为投资者,经过这次教育,也会变得更加成熟和慎重,缺乏实力、不专业的平台,将会逐渐被淘汰。
相信到2016年底,我们会看到一个相对规范的格局形成。
2、掌握由表及里的两段式评判方法,降低投资风险。
经过这次事件,我们看到,投资真的需要做好研究,做好功课,而不能偷懒。
那么怎么来做功课,怎么来选择到靠谱的理财平台?
我把以前提出的一些观点,做了归纳,总的来说,就是:
先看表面,再看内里;表面的东西都不达标,那就不能通过;表面的达标了,再看实质的内容,是否符合标准。
表面,指的是外在的一些特征,这是最简易的评价指标,包括:
(1)是否做第三方资金托管?
(2)是否有论坛、是否允许质疑?
(3)是否定期进行信息披露?
(4)收益率是否超过15%?
(5)是否有风险备用金?
(6)创始人、股东学历如何?是否有金融从业背景?
(7)项目的资料披露是否详实,可以相互印证?
(8)客服是否专业,响应是否及时?
内里,就是指最关键的金融产品,其收入的逻辑是否清晰、合理?
(1)资金具体投向什么企业?是否是自融?
可以查借款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看看是否存在异常。例如这次e租宝,这些借款企业,原来都是很小的,只有几个人,利润也是负数,突然就变更了2000多万的注册资本了。
如果资金投向的企业不清楚,那不能投;如果披露出来了,那要看看这家企业是做什么的,赚钱吗?如果是个连年亏损的企业,那肯定也有问题。
(2)抵押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重复抵押,是否容易变现。
比如,如果是融资租赁,那么租赁的设备,至少得有具体的照片、合同吧。
如果是房子,那么这个房子的相关产权证,抵押文件,也得让我们看到,并且可以自行去查证。
(3)合同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就比如在网上我们投资后,形成的借款协议,那得能够防止篡改的方法,不能说出现问题了,这个合同平台方还可以修改,那就说不清楚了。
如果投资的平台,连个电子签名这类的都没有,那还是果断放弃吧。
3、投资靠自己,不能靠别人
获得多少奖、被某某电视台报道、被某某领导人考察、被某某排行榜评级、被某某亲友推荐等等,所有的这些,都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参考,在投资决策中占的成分,我觉得最多1%。
99%的决策,不是靠这些,而是去按照上面提到的由表及里的方法,做透彻的考察。
因为本质上,这些奖、这些报道,都是可以被利益所驱动的,是可以运作的。
但谈到产品的本质,为什么能够盈利,赚的钱从那里出,这种问题,我想不是一般的骗子能够回答的了的。对这种问题,他们常见的做法就是回避,往其他地方扯,比如某某领导人都来考察过了,还会有问题吗?
4、爱护好自己的钱,远离那些线下财富公司
不是说线下的那些财富公司就一定有问题,但不规范的占大多数。我看了有关的调查,线下的所谓理财公司,是个中介性质,工商登记下就能开,没有人专门监管。一间门面,几把椅子,一张桌子,两个人就可以开一个网点。
投资项目、资金的去向,相比互联网企业,更加不透明。
e租宝虽然弄了一个网站,但是大量的销售,还是靠线下庞大的销售队伍来完成的。
线下财富公司与互联网理财平台,如果要做个不恰当类比,就像 电脑城与京东商城。电脑城是商家,去过的都知道,各种坑,服务差,出了问题还耍赖,吃了亏你还没办法。所以我买电器,宁可去京东。
现在那么多出问题的所谓理财公司,大家仔细去看看,不要听媒体老扯到P2P,要么是原来放高利贷的,要么是原来就劣迹斑斑的、连正经的金融企业也没做过的人搞的,这种往往占了主体。
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我没看到过一家跑路。
5、e租宝,与P2P无关
这个观点,不是麦浪提的,是我看到一些资深的从业人士提的。不过我也比较认同。
在我看来,e租宝和蚁力神,就是一回事,骗局可以披上各种外衣,只不过这次披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更加时尚罢了。
但它确实不能代表P2P,不能因为它规模大、上过央视,然后出了问题,就认为其他的都有问题。
10万人都是搞销售的,正经搞金融,做风控的没几个,这就不是个金融企业。
所以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只要投资决策是下过了苦功夫,是符合投资标准的,那么就没什么可担心。
该理财继续理财,该消费继续消费,莫被那些铺天盖地的媒体文章搞得疑神疑鬼。
虽然说了那么多,很多人也都在网上进行总结、分享,但可以确定,未来类似的骗局还会变换着包装一再上演,而且继续有人前赴后继地往火坑中欢快地跳,因为贪念、因为无知。
我们能做的是,尽量提醒身边的亲人、朋友,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也尽到到责任了。
⑽ 上海有多少家融资租赁公司拜托各位大神
根据海市租赁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08年10月,上海共有融资租赁企业34家,数量约占全国1/4,但注册资本仅100亿元,不到全国的1/5,整体实力、单体规模都偏小。同时,这些注册在上海的融资租赁公司中近八成是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上海国资体系下,仅有上海电气(601727行情,爱股,主力动向)租赁、安吉租赁、上海融联三家融资租赁公司,总注册资本金仅4亿元。 外商独资或者合资企业: 拉赫兰顿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小松(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圆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东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太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现代 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