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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内源融资

发布时间:2022-06-12 10:19:17

⑴ 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哪个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融资方式

这个问题好像不是个问题,本人倾向选内源。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融资方式总的说来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由于内源融资是企业内部挖潜,是对企业原有闲置资产的利用,并不涉及企业资金所有权、控制权的变更和转移,所以企业不必对外付出任何代价,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也不需要还本付息,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融资方式。在取得成本相当高的今天,利用内源融资对中小企业非常有利。更重要的是,由于内源融资一般不涉及企业与外部的关系,国家法律规定限制较少,一般不需要办理复杂的审批手续,中小企业可以随心所欲地根据自身的需要灵活地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融资效率。

⑵ 论小微企业如何走出融资困境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融资渠道单一

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内源融资,包括业主自有资金、向亲友借贷的资金、风险投资以及企业营业后积累的资金等来源。二是外源融资,其中又可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形式: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中介的融资,包括各种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等;直接融资是指以股票和债券形式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以及通过向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的方式融通资金。但多数小微企业的筹资仍然为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合资、投资等其他融资方式利用率低。通过直接融资渠道的数额极小,仅占1.8%。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机构相对较少,加之不能吸收存款,其贷款资金大多为资本金,面对小微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实在是杯水车薪,难以应付。

(二)融资成本较高

商业银行考虑到风险的因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会相应上浮,加上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小微企业的融资总成本比大中型优势企业的贷款成本高出一至数倍。这意味着企业的资金利润率至少要高于资金成本才不致亏本,很多小微企业就是因为其利润不足以支付其利息支出而陷入了资金困境。在长三角地区,有些小微企业更是将民间借贷作为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最终企业难以为继。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所引发的小企业及微型企业融资问题更是引起了多方关注。

(三)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支持少

目前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10%左右,全国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仅占银行短期贷款的14.4%。这与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是极不相称的。但银行作为盈利机构,要做抵押贷款,小微企业没有足值的资产抵押;要做担保贷款,没有担保机构愿意为小微企业担保;要做信用贷款,小微企业又存在信用低的问题。加之受国家投资导向政策的制约,小微企业符合国家信贷政策支持的产业不多,所以商业银行面对这样的“三无”客户往往会考虑到本金收回的风险而最终选择放弃。

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第一,扩大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摆脱小微企业长期依靠外部资金尤其是银行信贷资金的被动局面,通过加强自身的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和企业信用等方面,对企业自身的发展进行长期规划。如盘活企业内的存货和应收账款、票据贴现、出租或出售闲置资产,实现结构优化。同时企业也可通过其企业内部来筹集资金,如筹集企业员工个人存款。员工以其个人存款投入企业运营中,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一则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二则可以帮企业有效管理员工和筹集资金。

另一方面,可利用股权进行筹资。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中小板,进行上市。如果小微企业无法达到上市门槛,可通过金融租赁的方式筹集资金,如杠杆租赁或售后租回等,这样中小企业在自身积累率较低的情况下不但同样可以更新先进设备,而且可以把自己的有限资金另作他用,有利于企业提高自己的资金利用率。同时利用金融租赁进行融资,限制条件少,手续也简便易行,这样将其流动性较差的物化资产转变为流动性最强的现金资产进行使用,变现能力明显增强。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巴西、韩国等发展中国家都在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中较好地运用了金融租赁这一手段。还有一些其他方式,如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等。

第二,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由于财务杠杆的作用,在同样负债规模的条件下,负债的利息率越高,企业所负担的利息费用支出就越多,企业破产危险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国外的小企业贷款相比较大企业的贷款,利率就差1.5个百分点到2个百分点,而我国大概要高6个百分点到8个百分点,政府可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利息补贴和税收减免来解决一部分问题。

第三,设立统一、高效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并加强、完善对其宏观管理。一些发达国家有完善的管理机构,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如日本在通产省设置了中小企业厅;美国设立了永久性的联邦机构小企业管理局;英国贸易工业部设有小企业服务局。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各企业分属于各级政府及各个产业的主管部门,管理比较分散。可以把目前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进行剥离合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权威机构。

另外,需建立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由于大银行的运作成本较高,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可以发展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由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全部资金需要,加上资本金不足等先天缺陷,可在现有的金融机构中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部门,或者调整有些地域性银行的信贷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点小微企业。这些在很多银行现已经得到实现。如农业银行在2011年1-10月,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加940多亿元,增幅达20.42%,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的9.17个百分点,高于全行法人客户贷款增速的12.68个百分点。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成立专门的信贷部门,为北京市大红门服装批发市场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第四,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金融机构难于有效控制小微企业贷款的最主要因素。目前,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主要由银行的评级机构进行,但各家银行评级标准不尽一致,社会上更是缺乏权威性的企业资信评级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和银行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必要从法律法规着手,规范社会信用程序,尽快建立统一的、社会化的和具有权威性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由此强化和引导小微企业对资信评级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和信用程度的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其信用风险较大,政府要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和体系,为小微企业的资金融通提供坚强的后盾。如建立“小微企信用信息数据库”。除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外,该数据库还应包括企业上缴税费、为职工购买社保、水电费支付等非财务信息;该数据库可将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及其他行为的记录统一集中和处理,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该数据库信息应满足时效性要求。还要成立相应的担保和保险机构,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以福建省为例,全省现有40家左右的专业担保机构,如福建省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中联信担保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宏发担保有限公司等。目前全国30个省(市、区)组建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60个,共筹集担保资金76亿元。

第五,加强小微企业间的联合。如日本同行业的中小企业通过建立事业组合加强联合,在采购、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有组织地进行合作;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建立长期的分工协作关系。

第六,与其他政策,如税收政策等相结合,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2011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还有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

总之,小微企业要走出筹资困境,既要注重“强身健体”,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发展,走向市场,大胆使用创新金融工具、拓宽筹资渠道、多元化筹资等方式,筹集更多的资金。同时国家和政府也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惟有如此,小微企业才能得到长远发展。

⑶ 企业融资渠道有哪些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2、信托借款

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公司债

公司债是股份公司为筹措资金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表明公司债权的证券称为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只限于股份公司,募集的对象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行公司债须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制定募债说明书报主管机关批准。

公司债有规定的格式,应编号并在背面注明发行公司债的有关事项。有记名公司债与无记名公司债,担保公司债与无担保公司债等不同类型。公司债有固定利率,其收益一般不变。债券持有人只是公司债权人,不能参与共同经营决策。债券到期应偿还。在公司解散时,债券所有人就公司财产可比股东得到优先清偿。

4、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融资之间的一种融资形式。夹层融资一般采取次级贷款的形式,但也可以采用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的形式。 对于公司和股票推荐人而言,夹层投资通常提供形式非常灵活的较长期融资,这种融资的稀释程度要小于股市,并能根据特殊需求作出调整。而夹层融资的付款事宜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确定。

夹层就是在优先级和劣后级之间,再加入一层杠杆。最终的结果就是使得杠杆倍数平方了(显著扩大),节约了劣后的资金占用。

5、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

售后回租(sale-leaseback)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回租的对象多为已使用的旧物品。

扩展资料:

企业要融到资还是需要不少智慧的,需要关注三个方面:1是清楚了解自己的融资需求,2是了解市场各个融资渠道特点,3是了解不同融资方式的要求。

从需求来说,每个企业融资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有的是需要短期的资金周转,有的是需要补充长期经营资金,有的是希望引入战略投资者,而不同的融资方式对企业的资质要求也是不同。比如有短期信用融资,是不需要抵押和担保,一般来说周期短、放款快,但是金额会相对小一些,市场上现在一般是10万-500万不等,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判断。

⑷ 如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不断拓宽风险资本的来源,引导民间资本和境外投资基金进入,扩大风险投资规模,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资金来源。 推进担保体系的建设。重点扶持一批经营业绩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出台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信用担保资金补偿、奖励机制等政策,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
2、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引导中介机构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信用体系试点,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制度、发挥信用中介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库和中小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在此基础上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企业法人代表资信评级制度和企业总体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企业信用观念,以信用等级确定是否贷款和担保。
3、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强化监督、鼓励竞争,形成规范的地方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聚集更多闲散资金,支持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民间主体的融资活动要用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明确融资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将其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
4、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体系。加快有关中小企业信贷制度的立法。要划分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明确中小企业的界定方法和各类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业贷款的具体管理方法和鼓励措施。落实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资金渠道、执行机构及管理办法;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退出及内控制度,明确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定位及职能,对专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担保人员从业资格,信用担保机构财务及内控制度等进行明确的政策规定,进一步促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化发展。
二、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1、转变银行等金融机构惜贷怕贷的思想观念,增强信贷投放的意识,在合理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放贷后的考核与监管,积极发挥信贷资金的最大效应。转变工作方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调查与了解,帮助有市场、有前途的企业快速成长。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现贷款流程的标准化。降低服务门槛,降低企业资本金、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规模 项目对企业评级的影响,对信誉高、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放大担保比例、贷款利率优惠、简化贷款手续等优质信贷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协作,增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
2、增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创新贷款审批机制,实现贷款产品和运作流程的标准化,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效率。适当弱化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注重现场调查核实,不单纯依赖财务报表,通过信贷人员的尽职调查,尽量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建立灵活的贷款用信机制。逐步实行以借款人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和个人信用为基础。创新服务品种,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融资产品,通过灵活的服务品种的组合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业融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等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注意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
三、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经营能力建设,提高信用水准
1、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决策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坚持产权主体多元化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结构调整,实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2、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商业银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动加强与银行的沟通联系,定期向银行提供财务报表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快资金回笼与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银行对企业的授信等级。提高企业的信用形象 ,增强银行等资金供应者的信心。

⑸ 海南涉农贷款与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低的原因

摘要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⑹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分析。现今,随着经济体制的发展,带动了全行业不断进步的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奋起直追,但融资难的问题仍是阻碍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基本问题。

通常来说,按照资金来源,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可分为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

内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经营积累,或是通过内部集资,这种方式无需承担借款费用,是许多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首要考虑的方式。但由于中小企业自我积累比较缓慢,无法适应其生产扩张的需要,而且若是想职工集资或关系人借贷,支付的利息甚至比同期的贷款利率还高,同时还存在极大的阻碍企业发展的风险。

外源融资

  1. 中小企业现阶段的外源融资渠道依然是一些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而根据全国指标来看,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总额数值特别低,很难满足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发展的需求;

  2. 另一方面,因为金融机构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周期比较短,企业在经济上很难周转,不得不在多家银行贷款来满足企业经济发展的需求,这无疑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隐患。

以上,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可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可以调整选择线上融资平台。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型融资模式,比如:

  1. 众筹模式。从实质上来说,众筹应归属于风险投资,是风投的一种外延形式,资金主要来自于社会资本。由项目发起人,投资人和众筹平台组成,操作方式是发起人(企业或个人)把项目的具体内容、核心卖点、实施步骤、预期获得的收益在平台上展开充分的阐述,以争取社会资本的关注和支持。

  2. P2P网络融资方式。P2P融资模式是利用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将资金需求方和提供资金者关联并互通信息的平台,从而完成个人到个人或是个人到企业的资金借贷过程。比如近来发展很快的路金所,小牛在线,拍拍贷等等网贷平台。但此种融资模式也存在一定劣势,主要就是P2P平台发展不完善,平台自身风险高,公司约束机制欠缺,易发生公众资金私用,产生大面积亏空 ,最终导致公司倒闭跑路,使投资者血本无归比如淘宝贷等公司的跑路事件。

⑺ 投行如何帮助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协助企业融资即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协助企业融资两类方式。直接协助企业融资是指企业进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资金(IPO)、配股和增发等股权协助企业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股权融资;间接融资是指企业资金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债务融资。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协助企业融资已经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协助企业融资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外部协助企业融资又可分为债务协助企业融资和股权协助企业融资。

⑻ 传统小微如何走出困境

一、小微企业的概念与划分

我国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但从前对微型企业的提法相对较少。201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涉及的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并对以上各个行业制定了不同的划分标准。如工业企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这一标准的细分,不仅有利于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管理,也使我国企业标准的类型更加完善,与世界主要国家对微型企业的界定大体一致。

二、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地位

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50%,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而小微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小微企业又是企业群体当中的弱势群体,因为他们本身的资本金比较少,经营比较困难,而且由于自身的一些特点,在发展当中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和障碍,如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特别是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成本上涨;企业用地比较紧张;人民币汇率提高;节能减排压力比较大等。这些问题很多要靠资金来解决,所以资金的短缺将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若不及时化解这些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将可能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2011年广东省经信委曾对200家中小工业企业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显示,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融资难”四大中小企业固有难题中,“融资难”再次成为小微企业居首的难题。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融资渠道单一

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内源融资,包括业主自有资金、向亲友借贷的资金、风险投资以及企业营业后积累的资金等来源。二是外源融资,其中又可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形式: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中介的融资,包括各种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等;直接融资是指以股票和债券形式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以及通过向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的方式融通资金。但多数小微企业的筹资仍然为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合资、投资等其他融资方式利用率低。通过直接融资渠道的数额极小,仅占1.8%。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机构相对较少,加之不能吸收存款,其贷款资金大多为资本金,面对小微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实在是杯水车薪,难以应付。

(二)融资成本较高

商业银行考虑到风险的因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会相应上浮,加上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小微企业的融资总成本比大中型优势企业的贷款成本高出一至数倍。这意味着企业的资金利润率至少要高于资金成本才不致亏本,很多小微企业就是因为其利润不足以支付其利息支出而陷入了资金困境。在长三角地区,有些小微企业更是将民间借贷作为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最终企业难以为继。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所引发的小企业及微型企业融资问题更是引起了多方关注。

(三)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支持少

目前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10%左右,全国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仅占银行短期贷款的14.4%。这与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是极不相称的。但银行作为盈利机构,要做抵押贷款,小微企业没有足值的资产抵押;要做担保贷款,没有担保机构愿意为小微企业担保;要做信用贷款,小微企业又存在信用低的问题。加之受国家投资导向政策的制约,小微企业符合国家信贷政策支持的产业不多,所以商业银行面对这样的“三无”客户往往会考虑到本金收回的风险而最终选择放弃。

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第一,扩大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摆脱小微企业长期依靠外部资金尤其是银行信贷资金的被动局面,通过加强自身的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和企业信用等方面,对企业自身的发展进行长期规划。如盘活企业内的存货和应收账款、票据贴现、出租或出售闲置资产,实现结构优化。同时企业也可通过其企业内部来筹集资金,如筹集企业员工个人存款。员工以其个人存款投入企业运营中,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一则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二则可以帮企业有效管理员工和筹集资金。

另一方面,可利用股权进行筹资。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中小板,进行上市。如果小微企业无法达到上市门槛,可通过金融租赁的方式筹集资金,如杠杆租赁或售后租回等,这样中小企业在自身积累率较低的情况下不但同样可以更新先进设备,而且可以把自己的有限资金另作他用,有利于企业提高自己的资金利用率。同时利用金融租赁进行融资,限制条件少,手续也简便易行,这样将其流动性较差的物化资产转变为流动性最强的现金资产进行使用,变现能力明显增强。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巴西、韩国等发展中国家都在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中较好地运用了金融租赁这一手段。还有一些其他方式,如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等。

第二,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由于财务杠杆的作用,在同样负债规模的条件下,负债的利息率越高,企业所负担的利息费用支出就越多,企业破产危险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国外的小企业贷款相比较大企业的贷款,利率就差1.5个百分点到2个百分点,而我国大概要高6个百分点到8个百分点,政府可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利息补贴和税收减免来解决一部分问题。

第三,设立统一、高效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并加强、完善对其宏观管理。一些发达国家有完善的管理机构,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如日本在通产省设置了中小企业厅;美国设立了永久性的联邦机构小企业管理局;英国贸易工业部设有小企业服务局。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各企业分属于各级政府及各个产业的主管部门,管理比较分散。可以把目前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进行剥离合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权威机构。

另外,需建立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由于大银行的运作成本较高,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可以发展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由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全部资金需要,加上资本金不足等先天缺陷,可在现有的金融机构中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部门,或者调整有些地域性银行的信贷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点小微企业。这些在很多银行现已经得到实现。如农业银行在2011年1-10月,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加940多亿元,增幅达20.42%,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的9.17个百分点,高于全行法人客户贷款增速的12.68个百分点。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成立专门的信贷部门,为北京市大红门服装批发市场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第四,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金融机构难于有效控制小微企业贷款的最主要因素。目前,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主要由银行的评级机构进行,但各家银行评级标准不尽一致,社会上更是缺乏权威性的企业资信评级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和银行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必要从法律法规着手,规范社会信用程序,尽快建立统一的、社会化的和具有权威性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由此强化和引导小微企业对资信评级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和信用程度的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其信用风险较大,政府要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和体系,为小微企业的资金融通提供坚强的后盾。如建立“小微企信用信息数据库”。除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外,该数据库还应包括企业上缴税费、为职工购买社保、水电费支付等非财务信息;该数据库可将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及其他行为的记录统一集中和处理,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该数据库信息应满足时效性要求。还要成立相应的担保和保险机构,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以福建省为例,全省现有40家左右的专业担保机构,如福建省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中联信担保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宏发担保有限公司等。目前全国30个省(市、区)组建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60个,共筹集担保资金76亿元。

第五,加强小微企业间的联合。如日本同行业的中小企业通过建立事业组合加强联合,在采购、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有组织地进行合作;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建立长期的分工协作关系。

第六,与其他政策,如税收政策等相结合,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2011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还有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

总之,小微企业要走出筹资困境,既要注重“强身健体”,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发展,走向市场,大胆使用创新金融工具、拓宽筹资渠道、多元化筹资等方式,筹集更多的资金。同时国家和政府也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惟有如此,小微企业才能得到长远发展。

⑼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   缺乏贷款所需的抵押担保品,很难获得外源融资支持。
中小企业作为信贷融资一方当事人,存在诸多缺陷,如: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低,自我积累意识差导致企业内源融资源头不畅;中小企业大多不甚规范,经营管理随意性很大,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预期不明、评价不高、信用评级普遍偏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和适当的其它资产,同时抵押程序烦琐、各种费用较高,从而使中小企业不能很好地满足银行的要求。
(二)银行贷款经营和管理体制的缺陷
银行惜贷的原因如下: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加大了对企业的财务和信用的考察,并要求抵押和担保;商业银行在经营方向上“抓大放小”。这些因素使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同时目前各行对贷款普遍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导致调查人员过于谨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
银行是为了满足银行自身利益生存发展方面的需要才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具体表现最为严重的就是占市场主体的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有所有制歧视。
(三)政府和社会融资环境的影响。
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应该是积极干预的,而我国  府对中小企业许多方面还做得不够,造成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的不合理、行为的不规范和效率低。同时金融机构贷款投向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企业性质或规模的歧视。从信息成本的角度揭示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根本困境在于,其特定信息结构所对应的边际信誉成本高于大企业,而银企双方单方面都难以突破这一内生的制度。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在客观上缺乏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小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具体表现在市场准入壁垒、税赋环境、商业票据融资、信用和法律等几个方面。
(四)体制性障碍。
中小企业融资难本质不是技术上的原因而是制度上的原因,认为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及债务合约的特点难以克服利率与风险交替上升的恶性循环,使得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不适合银行。导致担保公司不能为中小企业融资保驾护航。包括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估机构等在内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缓慢,缺乏权威性的企业信用评估机构,银行根据自行建立的企业信用评估系统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而在这个企业信用评估系统中,经营规模这样的中小企业最薄弱的环节却被赋予很高的权重,这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难获得银行支持。

⑽ 我国中小企业经营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哪些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三个方面:银行贷款;政府扶持;企业自身。

(1)银行贷款

从银行方面看,虽然中小企业对银行较为依赖,但其从银行得到贷款份额较少,很多中小民营企业即使有好的项目也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上海中小民营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比重仅占6%。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国有企业,较多的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很难得到银行贷款,有时不得不求助于民间高利借贷,由此引起了众多的债务纠纷。从企业方面看,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较高。贷款加息等体现了中小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中小民营企业经营业绩总体不佳与融资信用度低。另外,虽然各地都出台了《关于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了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但是由于担保人资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担保的苛刻条件,使较多的中小民营企业难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据调查,目前按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现行的规定办理贷款的户数与金额,与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差距甚远。

(2)政府扶持

国际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税收优惠、信用担保、风险投资、金融服务等。就我国而言,前三项运用较多,下面将就这几点进行详细论述。财政补贴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或地方科委、专家组评估确属技术先进但短期有亏损的中小企业、处于创业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创新领域的中小企业,政府可以给予相当于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津贴或补助,以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对于符合国有资产投资方向的产业部门,政府可以直接对属于此类产业的中小企业进行资本投入,或者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无论哪种形式的财政补贴,均是国家给予中小企业的直接资金支持,有直接性、权威性、实效性的特点。但是由于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业对国家财政的过分依赖,市场的调节作用降低,中小企业的功能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上属于保护型的扶持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扩大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从而达到扩大生产、促进发展的目标。通过公开发布的政府采购招标信息,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科学、严格的评审制度等等,为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领域创造平等参与竞争的前提条件,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机会。由于这是一项倾斜性的产业扶持政策,在具体操作上严格遵循一定的原则,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标准的出台,以保证政策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在实际操作中,更应避免“多头管理”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税收优惠是各国支持和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采用的统一比例税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差别税率,即中小企业低税率、大企业高税率的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的不合理负担。尤其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对其利润再投资部分可实行税收抵免政策。对与高新技术相关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征营业税,对中小企业科技人员给予适当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资本市场体系的设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减少中小企业的资本缺口。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而建中小企业板块则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首要环节和切入点,不仅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可以完善资本市场功能,进而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信用担保政策是由政府牵头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开辟稳定的资金来源。发展为以社会、企业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担保体系。信用担保机构的形式有政府出资组建担保组织,银行提供配套专项贷款,其运作方式可以采用委托政府选定的商业银行或投资公司管理和组建政策性金融担保机构进行;二是由政府、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的运作模式。虽然政府出面为企业担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无论哪种担保政策,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的坏账负担,需要一个制度框架对其进行规范。

(3)企业自身

中小企业以自身为核心的融资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部分,内源融资通过内部职工持股、盈余公积金的合理使用等实现,外源融资主要有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下面将主要阐述一下股票融资。国内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场的不健全,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目前,沪深两市仅有上市公司1285家,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业板块作为满足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平台,其独特的引导、示范和催化功能,对于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成长将发挥无可比拟的作用。同时,中小企业板块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讲求上市公司质量的市场,也是培育创业理念、催生创业机制的市场。然而,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庞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内“速成”,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只是“杯水车薪”。所以说在相关法律和上市规则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拟上市的中小企业,都称得上是中小企业中的“大企业”,就目前情况而言,中小企业中做大的企业融资困难通过上市得到缓解,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大特点。但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获取发展所急需的资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资渠道因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原因

从中小民营企业主要的三个融资渠道出发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1.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筹资难

长期以来,中小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较难。具体而言,一是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战略和方式发生变化。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包括贷款在内的社会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任务,中小民营企业受到冷落。为加入WTO做准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确立了面向大企业、大城市的“两大”战略,中小民营企业未被列为贷款重点。二是基层金融系统对贷款实行连带责任制,对贷款责任人实行连带责任制度,加上基层银行授权、授信不足,给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带来一定困难。三是中小民营企业资本收益不相称,影响到银行贷款的积极性。银行给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额度一般较小,且手续繁琐,业务量大,费时费力,业务成本高。加上贷款利率受到政策调控限制,与贷给国有大中企业的利率差别不大,利润小而风险大。因而银行往往给几十家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额抵不上给一家大中企业的贷款多,省时省力,风险小。四是为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系统中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方式作了重大调整,由过去基本上是信用贷款改为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资产规模小,企业发展急需资金,通常没有有效资产做贷款抵押或质押,无法提供银行通常需要的足够的担保。五是中小民营企业信息缺失也是银行向中小民营企业放贷和投资的障碍。另外,现代企业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其财务制度建设与经营管理不规范,对银行的决策易产生误导。据中国农业银行调查,80%的中小民营企业,财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财务报表,中小民营企业利息回收率为43%。可见一些中小民营企业信用观念淡薄、经营管理不规范已成为制约自身发展,导致筹资贷款难。

2.政府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过程中,为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要求民生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1999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在金融服务体系、贷款评估、贷款条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划和指导。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对处于商业化、市场化转变过程中的各金融机构的约束力明显不足。因此,落实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时间。

前国家经贸委作为中小企业的主管部门,近年来在中小企业方面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进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1999年6月,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国一共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从各地的实践看,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在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保障银行的债权安全,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状况,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确实会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具体操作来看,仍有如下主要问题:一是过度控制风险造成担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政府担保能力弱;三是担保机构不独立与行政干预;四是共担风险与调动银行积极性不够;五是行业自律与市场准入规则不完善;六是信用与互助担保、商业担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后也是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创造守信的市场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尚不明确。一些创业投资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英国将创业投资企业视为“投资管道”,免征所得税,对投资者实行税收抵扣。但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的税收激励政策。

3.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没有打开

中小企业不熟悉国际融资渠道和国际化融资的规范时限、文件资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资本需求、选择和潜在的融资费用;不了解海外证券交易市场的运行规则等等均制约着其融资渠道的拓展。在内部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还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资管理机制,对各种新的内部融资方法缺乏必要的认识,运用较少,再加上企业规模、融资渠道的限制,使得内部融资的发展十分缓慢。从股票市场来看,创业板发行市盈率偏低,融资成本较高,加大了企业筹资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资难困扰的中小企业,还不符合国内市场上的盈利标准。另外,抵押担保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但蕴含较大风险。从债券市场来看,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基本封闭。目前国家每年都发行一部分企业债务,但是现行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部门法律条文严格规定了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及发行条件,面对门槛过高的债市,中小民营企业只能望而却步。有时,中小民营企业会求助于一些民间“金融组织”,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筹资。这一方面加大了企业的筹资成本,另一方面不利于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

途径

为尽快消除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和种种障碍,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以上述三个方面为核心展开,有如下的途径:

1.建立中小企业金融体系

(1)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处理中小企业的存贷款事宜,提高中小企业资金运用的效率和专业性。条件成熟时,还可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性银行,专门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扶持。商业性中小企业银行,可由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改制而来,充分发挥地方性的非国有银行金融机构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同时,加快金融网点的铺设,提高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从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来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资权,在其政策环境、体制结构、经营管理、自身发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整体经营状况不佳,没有很好地起到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的作用,影响了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创业板市场。虽然目前内地的创业板市场已具雏形,但发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发展成熟,为新兴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符合该市场上市要求的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可考虑到香港的创业板市场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经济金融政策体系,发挥中小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过程中应做到: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虑不适合服务中小客户的规章制度,关注相关的抵押法规以降低风险、制定对创新发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框架;增强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如促进专业贷款技术的革新,使金融机构能够低成本的评估中小企业信用,对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压力。如降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要求等。具体来看:

(1)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门服务管理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机构,专门研究并负责对中小民营企业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资金向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结构及经济布局的中小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投资基金。

(2)建立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信用保险基金,完善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风险缓冲机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动产担保资源潜力,债务人一旦不能还贷,债权人无须通过诉讼便可直接拍卖质物;另一方面实行凭订单贷款,山东、江苏搞脱水蔬菜加工的企业,只要有订单,银行考察属实后,就可以办理贷款手续,这确是一种既便捷、风险又较小的贷款方式。

(3)鼓励商业银行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向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承兑、贴现、转账、财务管理、信息服务等新型金融服务,使其享受与大中型企业同等待遇。企业间资金拆借、“三来一补”、卖方信贷、赊购等均是理想选择。

(4)制定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尽快出台具体办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捐赠,准予捐赠支出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3.企业自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度发展股份融资

新的《证券法》对包括股市和债市在内的直接融资市场准入采取核准制,为中小民营企业打开了通道。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使中小民营企业有了一个特定的市场融资渠道,和使其股权得以便利流动场所,为一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的股权融资、股权交易和流动提供方便。为此,中小民营企业要加强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营能力,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强企业运作透明度,促进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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