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托成立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信托项目的工作流程一般是筛选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初审——项目终审——专项目报备(银监会备案属)——项目募集——项目成立(成功募集资金将信托资金交给融资企业)——项目后续跟踪与管理——项目归集或处理(资金回笼)——项目结束。
2. 监管来了!地产信托融资命门勒紧
信托通道业务正一步步被堵死。
5月8日,银保监会出台《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
其中明确,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非标债权资产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30%;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合计实收信托的50%。——这些条款被认为最为严苛。
据中诚信托战略研究部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68家信托公司净资产规模合计6316.27亿元,净资产均值为93.5亿元。这意味着,一家百亿净资产信托公司同一融资人非标债权投放规模不能超过30亿元。目前单只地产信托计划规模在20亿元以上地产项目十分常见。
“这要求信托公司分散合作方,会使单一地产融资方从信托公司获得的融资额度减少,加大信托公司展业难度。”用益信托资深研究员帅国让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同时,“当前信托公司投资非标占比大多超过50%,50%上限将加大非标收缩压力,尤其是存量较大的基建和房地产信托,首当其冲。”某信托公司高管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
摆在房企面前的另一个问题是,2020年面临到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能否顺利兑付。
限制“非标” 严管“通道”
根据资产来源不同,当前信托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截至2019年12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余额分别为17.9万亿元和3.7万亿元。
所谓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按照委托人数目的不同,资金信托分为单独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的即为单独资金信托,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的,则为集合资金信托。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资金信托出现为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套利提供便利、尽职管理不当引发赔付压力、违规多层嵌套、与同类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不一等问题。
为补齐制度短板,银保监会对照资管新规要求,研究起草了办法,以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发展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促进资管市场监管标准统一和有序竞争。
办法对信托业务多方面做了具体规范,其中对投资非标的限制最为突出。信托新规要求集合资金信托投资债券和非标比例不超过总规模的50%,投资单一项目比例不超过信托净资产30%。当前信托中8成左右资产投资于贷款和非标,这意味着新规出台后非标面临较大收缩压力。
哪些属于非标债权资产类型?办法规定,除在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其他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债权。此外,明确资金信托不得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不得投向限制性行业。房地产行业正属于限制性行业之一。
长江证券分析师赵伟分析称,当前大部分信托公司净资产规模低于100亿元,对单一客户非标不高于净资产30%要求,可能限制非标融资扩张能力;对一些依赖单个大客户的信托公司影响较大,迫使其补充资本金或者调整当前业务结构。考虑信托以投资非标为主,仅贷款占比达40.7%,如果加上资管计划等其他非标类投资,非标占比很可能明显超过50%,使得非标收缩压力进一步加大。
从投向行业来看,非标资金信托中,房地产和基建等领域占重要比例。截至2019年年末,资金信托余额17.94万亿元,其中房地产和基建分别达2.8万亿元和2.3万亿元,非标融资收缩过程潜在收缩压力不容忽视。
地产信托融资勒紧
在此之前,单只地产信托计划规模普遍在5亿元以上,规模在20亿元以上的地产项目也十分常见。
今年5月6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控股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向北京信托申请不超过2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实际融资金额20亿元,泛海控股拟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闽系房企福晟集团、正荣地产、泰禾集团等在规模追逐之路上,信托融资都起着重要的作用。2018年年底,这3家房企分别与信托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规模总计达400亿元。泰禾近两年来亦多次陷入信托兑付纠纷中。
这种融资便利正在改变。一位地产人士称,对单一客户非标不高于净资产30%的要求,强行打破了房企和信托公司“一对一”深度合作关系,使得房企被迫与更多信托公司合作。且融资额度大大减低。
其实,自2019年下半年监管就开始对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规模和通道业务规模进行双压降,监管部门要求信托公司严格控制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不得超过2019年6月30日额度;2020年监管要求是“房地产信托额度务必不能超过2019年底”。这其中,房地产供应链融资业务、购房尾款融资业务、真实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房地产融资租赁、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等地产类多元化创新业务,以及地产类通道业务、“明股实债”类地产业务、真实地产股权投资业务,都被计入了房地产业务额度。
近年来各地银保监局对信托公司开出的罚单,亦多围绕在违规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服务、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单一信托、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等事由。
政策接连打击下,以通道业务为代表的信托业务持续收缩,房地产、基建等信托融资明显收缩。加上2018年结构性去杠杆影响,基建信托融资在2018年大幅收缩,地产信托融资规模也明显下降,2019年下半年开始负增长。
用益信托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成立的房地产信托规模1167.61亿元,同比下降42%,环比下降31.8%。“当然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受疫情冲击,一些房企工期暂停,加上员工不能出差,需要实地尽调的一些项目没法进行,所以一季度房地产信托募资规模下滑。”某信托公司高管表示。
4月房地产类信托募集资金482.72亿元,环比仍下滑9.52%,房地产类信托规模占比25.8%,环比增加0.44个百分点。相较于高峰时期,2020年房地产类信托产品月度新增规模比重已大幅下滑。
同时,信托兑付压力正在到来。数据显示,近3年,资金信托到期规模约接近5万亿元。
“非标收缩压力下,信托非标资产有望通过债务置换、资产证券化、REITs等实现标准化,信托可利用自身在房地产、基建等项目方面的积累和优势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前述信托高管表示。
3. 信托公司一季度干出四万多亿,怎么出来这么多
哪个年份一个季度4万亿。瞎说。今年一个季度也就一点几万亿。要说一个季度4万亿。那是信托业总规模从几千亿到10万亿这个阶段可能出现过。怎么出来那么多,说白了,信托之所以能够磅礴发展,主要原因就是“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导致了房地产火爆,又导致了信托业的发展
4. 信托产品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个信托产品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看门狗财富认为,信托合同的成立要件一专般包括下属列四项:
(1)信托当事人。即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2)信托意图和信托目的。信托意图要通过明示方式表现出来,信托目的要具体明确,二者均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只要有当事人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托目的,信托成立的这一条件即已满足。实践中,对于通过信托合同设立信托的,主要考察信托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3)信托财产。信托财产要具有确定性,即必须明确信托财产的名称、种类、基本状况以及范围。(4)书面形式。
5. 发行锐减带来什么积极影响
发行锐减近4成 信托业或现拐点
监管态势让信托业感到寒意浓浓。数据显示,一季度,信托产品新发行数量环比锐减近4成,收益率则继续延续去年以来的上涨趋势,平均预期收益率超过7%。
Wind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信托行业发行产品1453只,同比减少24.5%,环比减少39.2%。其中,653只产品披露了信托规模,合计1397.03亿元,平均规模2.14亿元。总体来看,信托规模小于1000万元的产品有32只,主要是证券投资类产品;信托规模大于10亿元的有18只,主要以权益投资信托为主。
在发行的1453只产品中,296只信托产品公布了预期收益率,其中,最高的为10.2%,最低的为4.3%,平均预期收益率约为7.29%,环比增加0.2个百分点,同比增加1.04个百分点。其中,股权投资和贷款类信托预期收益率普遍高于其他类型产品,证券投资类信托相较其他处于较低水平。值得注意的是,296只信托产品中,预期收益率超过10%的产品有3只,均为中粮信托贷款类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低于5%的产品有2支,均为中航信托产品。
另外,记者发现2月份投资于各个领域的信托产品收益率总体上升较快。其中,1年到2年期的金融领域信托产品收益率上涨最快,环比上升1.52个百分点;3年期以上的基础设施信托产品收益率亦上升1.41个百分点至9.50%。
“去年严监管后,信托就面临一些缺资金的情况,之前还有人主动询问是否做项目。”北京某信托人士向记者坦言,无论从新发行产品整体看,还是从不同资金运用方式看,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都呈现不断上扬的趋势。他判断,未来信托产品收益率很可能继续保持这种小幅上升的趋势。
不过,普益标准相关报告认为,“强监管和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的大背景,无法支撑信托产品收益率持续上升。与此同时,信托产品创新型业务的不确定性也较难支撑收益率上升。事实上,相较前两年,信托业营收和利润增速持续下滑,已跌至个位数,近期产品收益率上升主要受资金面紧张影响。”
罚单频开 传统业务受冲击
3月2日,中国银监会深圳银监局发布(深银监罚决字〔2018〕12号)行政处罚决定,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向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放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这不是平安信托第一次违规受罚,平安信托也不是今年一季度第一个受罚的信托公司。根据银保监会网站公开的处罚信息显示,一季度,包括平安信托、安信信托、中原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等8家信托公司接到11张罚单。这也是继去年22张罚单后,信托公司再次“吃单”密集期。
从违规原因看,监管机构开出的罚单几乎涵盖信托产品存续的全过程,比如:信托资金投向违规(固有财产股权投资、资金池项目、融资平台贷款业务未直接对项目等)、交易结构涉及违规(政信项目违规担保、杠杆比例超限等)、内控管理不合规(注册资本变更未审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信息披露不合规(向委托人披露信息有遗漏等)。
“几十万的罚款金额对信托公司财务影响不大,但却对展业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处罚不仅影响信托公司的行业评级和监管评级,还将限制部分业务开展,如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承销资格,担任特定目的受托机构、开展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受托管理社保基金信托资产等。”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谷晓明表示。在她看来,目前信托监管强度依然不减,今年信托公司合规风险不容小觑。
事实上,今年信托监管多项政策密集落地,银信、结构化股票投资、房地产、政信等信托业务均受到影响。1月5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监发〔2018〕2号),明确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受托管理的他人资金、银行的授信资金、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其他债务性资金和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等发放委托贷款。1月11日,有关部门停止了所有集合类和基金类一对多投向的信托委托贷款项目的备案工作。与此同时,北京和上海等银监部门已经对信托公司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规范信托公司证券投资类业务,暂停设置有中间级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业务。
在此背景下,不少信托公司也开始收紧政信类合作项目,加大存量政信产品风险排查力度。截至今年1月31日,事务管理类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5.45万亿元,比年初减少1959亿元,其中银信通道业务较年初减少了1137亿元。
“按这个监管态势,如果事务管理类全年负增长,行业资产规模增长将受到较大拖累。今年可能呈现为规模增长缓慢,业绩小幅增长。因为虽然量的增速是下降,但是价格上去了。”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称。
转型升级 回归行业本源
实际上,今年以来信托业的监管政策、经营环境、竞争格局、业务模式和风险状况等都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现在监管定调防风险、去杠杆,如果信托还是用传统方式做通道业务、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政府融资平台,那是不行的。”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称,“今年信托业实际已经进入刚性转型期,信托公司主动转要转,被动转也要转。”
记者了解到,去年各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回归本源的方针指引下,积极开展转型性业务,各信托公司推陈出新,推出了多种与实体经济需求和本源要求相适应的信托业务,如投贷联动、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消费信托、慈善信托、绿色信托等,主动管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在业内专家看来,今年信托业只有更积极地推进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严守合规经营底线,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回归信托本源,才能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从当前竞争格局来看,大型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优势凸显,业务布局更加广泛,市场品牌更加显著,致力于打造综合化、全周期的金融服务平台,以抢占更多市场份额。中小型信托公司更有必要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创新能力,重点聚焦几个行业领域,深耕细作,成为行业权威,才有脱颖而出的机会。”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报告指出。
而在谷晓明看来,信托登记系统上线运行后,实现了全线上信托登记申请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息公示制度,对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风险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4月8日,中国信登已正式启动2017年度信托登记评价,制定了信托登记评价制度与评价表,将对信托公司通过信托登记系统进行信托产品登记报送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和配合程度,以及其他登记相关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目前,中信登正在督促各信托公司按照监管规定于6月30日前完成全景补报,加快推进电子认证系统、数据报文报送等提高登记便利性工作的进程。”
来源:经济参考报
6. 跪求 信托项目成立流程
前期都是项目筛选,是否符合受理基本条件。
如果项目来源靠谱,具备基本资回料就可以立项了
如果项目只答有一个大概,会有第一轮面谈,收集资料立项。
立项了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对关键节点提出一些看法,然后就是和融资人沟通一些大体条件,制作交易结构和方案。
条件基本谈拢,就是派评估公司过去,评估抵押物。
最后修正方案,过风控。(有的项目要报银监)
签署合同,办一些手续,比如保证手续,抵押手续。同时中后台会制作发行的材料。市场预热。
正式募集项目
信托计划成立,
再次确定所有文件,放款。
之后就是划付利息,和信托到期退出了
7. 信托是干什么的
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是信托的本质。是指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信托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才能成立的,目前共65家。比较知名的有新时代、新华、中信、中融、四川、华润、华澳等等,主要经营信托业务。
信托是很稳健的投资,就是门槛高,要100万起步的,而且还不一定有份额;不过购买信托要注意几点:
1、信托都是信托公司发行的,建议通过第三方理财购买,大连本地的可以去希望大厦8F大众财富咨询,但是最后的合同一定是和信托公司签订的;
2、信托打款账户,必须是以信托公司名义开头的;
3、选择信托产品的时候要选择有实力的信托公司的产品。要看清楚这个产品的融资方,资金用途,最好详细的查一下。还要看一些是不是做了本金预期收益全额担保,做了担保的风险小一些。
4、注意保留打款凭证,这是你购买信托的证明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信托的基本特征。
①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这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一是对受托人诚信的信任,二是对信托人承托能力的信任。
② 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
信托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没有信托财产,信托关系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必须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这是信托制度与其他财产制度的根本区别。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准的权利,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之外,其他任何权利或可以用金钱来计算价值的财产权,如物权、债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③ 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托的两个重要特征。
信托关系是多方的,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是信托的一个特征。并且,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这又是信托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信托产品
这种信托关系体现了五重含义:一是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就没有了直接控制权;二是受托人完全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三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四是这种意愿是在信托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也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依据;五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既不能为了受托人自己的利益,也不能为了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④ 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机构为财产所有者提供广泛有效的服务是信托的首要职能和唯一服务宗旨,并把管理、运用、处分、经营财产的作用体现在业务中,它已成为现代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以售卖信托理财产品为主,还有其他的理财形式。这些具体在信托法十六中有如下规定: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希望采纳
8. 信托计划从发起到成立需要哪些步骤
信托产品成立一般需要这样几个步骤:
信托项目包装——银监会过会审核——审核批准信托公司公开募集——募集完毕——资金封账——项目成立
从实际操作中如果1个月的募集期结束,仍然没有募集满,信托公司可以选择自有资金补充,延长募集期1个月,分期发行先行成立等来成立项目
9. 信托成立的前提
1、信托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以信托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信托约定(信托关系文件)是信托行为的依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2、信托主体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1)委托人。委托人是信托的创设者,他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2)受托人。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托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和处分信托事务。
(3)受益人。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
3、信托客体
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1)信托财产的定义和范围。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财产。通常我们也将前者称为信托财产,而将后者称为信托收益,信托财产和信托收益是广义的信托财产。
(2)信托财产的特性。信托财产特性主要表现为独立性,具体包括三个方面:①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因此信托财产的安全较有保证。②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由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进而较好地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③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受托人不享有信托利益。
(3)信托财产的管理。为了保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财产必须与受托人自己的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只有分别管理,才能保障各个受益人的利益。如果信托财产是货币,可以放在一起管理、运用,但必须分别计算。
10. 成立信托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必须具备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的股东必须是“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下文你可以看到法规对这些概念的具体描述。此外,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3亿元人民币,并且不得分期缴纳,必须以货币一次性付清。因此,个人基本不可能设立信托公司。以下是前面提到的对股东的具体要求:
“第七条
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四)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八)单个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
(九)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十)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十一)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出资人,应当符合与该类金融机构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六项除外)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
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
(二)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2年对其作出的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及以上;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境外金融机构为商业银行时,其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8%;为其他金融机构时,应满足住所地国家(地区)监管当局相应的审慎监管指标的要求;
(五)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六)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七)注册地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
(八)所在国(地区)经济状况良好;
(九)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