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财税公司做融资服务如何
财税公司是企业老板的财税服务商,财务管理与融资服务本就不分家,而大数据表明,60%的中小微企业正好都有融资需求,如果财税公司增加融资服务能力,不仅能帮助企业老板解决融资难、贵、慢等问题,还能以此作为营销点,增加吸客亮点,扩大获客范围,是财税业务的抓手之一;同时,还能为财税拓展延伸服务,增加留客能力和创新增加收益。
B. 2021财税一体化案例有哪些
摘要 近年来全国市场主体企业数量依然保持增长,给财税领域企业服务市场提供持续的客户来源。凭借政策和技术双重利好,预计市场规模将保持扩张。其次,资本对中国财税类企业服务行业保持信心。代理记账、电子发票、资金管理领域的每刻科技、爱康鼎、深圳高灯等企业B轮融资金额达到了数亿人民币。此外,未来企业降本增效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行业将往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庞大、当下开发程度低的下沉市场将成为行业规模增长的新战场。
C. 企业融资费用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
一、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需要资本化,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对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何掌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这里所说的“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是指企业要提供本企业当期发生的向金融企业贷款发生利息支出的情况,应当包括银行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二、企业向关联企业借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2∶1比例(金融企业除外)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假设被投资企业向投资企业借款1000万元,如果投资方权益性投资为400万元的情况下,只允许扣除按800万元计算的利息。该文件第二条还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实际工作中,对能够满足这个条件的,不需要调整。
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文件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文件规定了具体计算方法。假如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投资者先投入1200万元,尚欠800万元。该年度企业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产生借款利息60万元,则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为60×800÷1000=48(万元)。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对此文件解读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可能通过信托公司向银行融资,银行又通过发行债券方式吸储,这样就会产生企业向信托公司支付手续费,向银行支付代理费,向债券购买者负担利息的情形。根据本公告的原则,上述的借款费用都可以扣除。
三、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除按相关规定计算外,还要遵循财税〔2008〕121号文件规定的2∶1的比例。假设投资人权益性投资100万元,企业向该投资人借款300万元,在计算利息扣除时,只允许扣除按200万元乘以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至于企业向投资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社会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准予扣除。
企业向自然人借款,还有三个特别提示:一是在支付利息时,要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二是需要利息受益人提供发票,以证明其营业税完税情况。三是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单位及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非金融机构或组织与单位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以及企业集团内部的借款凭证免贴印花。
D. 兰州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201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打好基础,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省上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委“1355”总体发展思路,按照“打好六大战役、实现六个突破”的工作部署,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兰白都市经济圈”和“兰北新区”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和扩大开放,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财政收入增幅高于生产总值增长水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5%;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8%以上。
以上预期目标,把握了国内外宏观经济趋向和中央、省上的政策要求,充分考虑了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可行性,体现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强烈愿望,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
当前,我市发展的内外环境仍然比较复杂,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经济发展的不可预见因素还较多,但我们也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条件。
一是国家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大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力度,支持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建设,有利于我们争取项目、扩大投资。
二是国务院已经批复甘肃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还将出台支持甘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兰州将会得到国家更多的支持,形成新一轮开发建设的良好环境。
三是在国家有关部委和国际组织的主导下,新亚欧大陆桥建设持续推进,从连云港经兰州到中亚、东欧的交通大通道进一步畅通,将为兰州的开放开发创造新的平台。
四是省上实施新的区域发展战略,全面规划建设“兰白都市经济圈”,为兰州长远发展提供了机遇,增添了新的活力。
五是省上确定兰州先行实施城乡一体化试点,这是我市破解城乡二元矛盾,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的新机遇。 六是兰州作为全国九大综合性交通枢纽之一,随着青藏铁路和连接周边城市高速公路建成运营,兰州铁路枢纽、兰渝铁路和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等项目加快实施,城市交通运输和通达能力将得到较大提升,为兰州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些机遇和条件,围绕“打好六大战役、实现六个突破”的部署,咬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动落实省上区域发展战略,更好发挥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深入分析和把握当前区域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条件,在全省、全国大格局中谋划兰州的发展,努力增强城市的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
一是加快“兰白都市经济圈”规划建设。
二是积极构建“兰北新区”。
三是修编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四是推进综合性交通枢纽建设。
五是高起点谋划“十二五”发展。
(二)着力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按照“一产抓特色、二产抓延伸、三产抓转型、整体抓提升”的思路,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和集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二是加快发展工业经济。
三是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四是努力打造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五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三)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加大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力度,全方位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争取和落实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
二是集中实施100项重大项目。
三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招商引资。
(四)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加快新一轮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是突出抓好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秦王川综合开发。
三是优先支持卫星城和小城镇建设。
四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力度。
(五)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强化辐射带动功能。围绕打造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品位、拓展发展空间,大力实施路桥为重点的城市建设重大项目,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一是强化城乡规划管理。
二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三是全方位推进城市环境建设。
四是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
五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六是加快信息化建设。
(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增强发展的生机活力。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一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三是加强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四是推进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改革。
五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七)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促进省会城市和谐稳定。增加公共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努力扩大城乡就业。
二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三是统筹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四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坚持为民兴办20件实事。
E. 人民日报批各地造城盛宴:5.95万亿债务怎么还
很多新城规划面积达到了现有城市面积的一半多,规划人口基本相当于现有城市人口 “兰州推移700座荒山建新城、延安将投千亿元建新城、贵州多个贫困县土地置换集镇建设新城、庐山建新城1.5万名居民迁下山……”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建新城这一关键词,各地轰轰烈烈的“造城”新闻就会映入眼帘。 近年来,一些地方打着推进城镇化的旗号,纷纷建设新城新区,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对12个省区的最新调查显示,12个省会城市全部提出要推进新城新区建设,共规划建设了55个新城新区,其中沈阳要建设13个新城新区,武汉也规划了11个新城新区。在144个地级城市中,有133个提出要建设新城新区,占92.4%,平均每个地级市提出建设1.5个新城新区。161个县级城市中,提出新城新区建设的有67个,占41.6%。 我们真的需要这么多“新城”吗? “新城不是不可以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有城市的承载力达到极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有其合理性,但现实中一些新城建设却违背了发展规律,是人为的‘造城’。”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说,目前一些地方新城新区建设中普遍存在着“数量过多、规模过大、标准过高”等问题。“在我们调查的城市中,有很多新城的规划面积达到了现有城市面积的一半多,规划的新城新区人口基本相当于现有城市人口。而且,不少地方新城新区建设都提出了较高的建设标准,生态城、智慧城、科技城、现代城等比比皆是,建设配置标准大多是国内和国际领先标准。” 这种拔苗助长、超越实际的做法,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问题。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拍着脑袋搞规划,新城区动辄就是几十、上百平方公里,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产业支撑,招来的商家寥寥无几,新城区最终变成了荒草地;一些地方大兴土木,用钢筋水泥和砖瓦石块在短时间内人为造出一个新城,但由于没有足够的人口,到了夜晚一片漆黑,无人居住,成为“鬼城”;还有一些新城在建设过程中,大肆违规占地扩张,安置补偿不合理,政策不到位,引发群众不满,群体性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造城运动”谁是推手? 一些地方在城镇化的路径选择上,更偏重于城市空间扩张和土地开发,认为这样推行起来见效更快 地方政府如此热衷造新城,原因何在? “新城建设过热,根子在于各地对中央的城镇化政策理解有偏差。”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城镇化发展,但城镇化绝不是钢筋混凝土的简单堆砌,它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遗憾的是,目前一些地方在城镇化的路径选择上,更偏重于城市空间扩张和土地开发,因为这样推行起来相对更容易,见效更快,但副作用也比较大,很容易造成‘烂尾工程’”。 一些地方以GDP为导向的发展思路,也是“造城运动”的重要推手。虽然各地都表示不再以GDP为考核指标,但实践中不少地方仍“唯GDP论英雄”。当下工业招商竞争激烈,想以此快速拉动GDP增长困难重重,但通过新城开发,可以轻松带动基础设施投入,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短时间内就能实现GDP的大幅增长。 “目前很多新城建设体现的是政府和官员的意志。”李铁认为,新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在城市周边圈上一大块地,规划一个新城,再按照高标准建设一大批楼房、马路、广场、地标建筑,城市的“品位”自然就提升了,政绩很容易显现出来。“有了这些‘显绩’,政府官员就能获得更多的提拔机会,而且,即便后来发现决策有误,新城成了烂摊子,已经升迁的官员也会因为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而不用为这一失误承担责任,所以大多数地方官在新城建设上都充满热情。” “新区”建设变味,深层原因也在于一些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近年来,各地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不断提升。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2.69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0%以上,在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现行财税体制下,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不相匹配。地方政府在缺乏建设性财政资金的前提下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需要依靠经营性用地出让取得资金,以支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支出。”因此,通过大规模造城来拉动地价,提升城市价值,以获得更多的财政收益,也就成为很多地方的“理性”之选。 盲目“造城”风险多大? 将带来耕地大量占用和严重的资源环境破坏,地方债务风险也不容忽视 专家认为,目前这种各级政府都热衷扩张城市面积的做法十分危险,大跃进式的“造城运动”蕴藏的巨大风险不容忽视。 “很多地方在新城建设中,大量占用耕地,这会严重冲击我们的18亿亩耕地红线。”严金明说,一些城市“摊大饼”式扩张,脱离实际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建成区人口密度偏低,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耕地减少过多过快。据统计,1996年全国耕地面积19.51亿亩,到2008年减少到18.2574亿亩,12年间耕地面积减少了1.2526亿亩,耕地保护形势越发严峻。“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对于粮食的刚性需求也在增加,耕地大量减少,将直接威胁到我国的粮食安全。” 资源环境面临的压力同样巨大。一些城市空间无序开发、人口过度集聚,交通拥堵严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加剧。 地方债务风险也不容忽视。“现在很多地方都把促进经济增长的宝押到了新城建设上,利用融资平台举债成为普遍的做法。”李铁说,大部分新城规划都确定了庞大的投资规模,寄希望于未来通过新城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偿还。国土资源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84个重点城市处于抵押状态的土地面积为34.87万公顷,抵押贷款总额5.9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和23.2%。“这些新城建设,一旦开发主体不到位,地方政府必将面临投资风险问题。” 目前一些城市的债务问题已经开始显现。审计署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抽查结果显示,两年来上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长了12.94%,债务率最高的城市债务余额是当地综合财力的两倍多。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债的重要“靠山”——土地出让金却出现下降。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合同价款2.69万亿元,这一数字远低于2011年的3.15万亿元,加之中央政府又从出让收入中提取了水利、教育等基金,使得地方政府掌握的可用资金大幅减少。这一增一减加大了债务风险。 “新城”建设如何走正路? 关键要先解决干部的考核问题,从“物本考核”转变为“人本考核”,不能再“GDP至上” 城镇化是历史演进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绝不能把建新城作为追求GDP的手段和“应景之作”。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的思路,更新城市规划理念,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模式。 “引导地方的新城建设行为,关键要先解决干部的考核问题,不能再GDP至上。”严金明认为,长久靠“造城”拉动GDP增长,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未来对各级干部的考核评价,应更多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尽快从“物本考核”转变为“人本考核”,评价内容要更多地体现科学发展的理念和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政绩观。 规划本应是城市建设的“指挥棒”,但现实中常常是前面一个市长规划的项目还没做完,下一任市长就要重新改、重新建设,规划成了“纸上画画”。“目前很多新城建设都是市长的拍脑袋行为,未来必须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切忌行政推动。”李铁认为,新城规划出台前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对于已经确定的规划要严格执行,绝不能上一任领导向东、下一任领导向西,要尽快建立约束机制,同时,也要加强对城镇政府负责人在城镇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对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的认识。 引导地方在城市建设上走正路,财税体制也必须做相应的调整。在目前财权事权相割裂的分税财政体制中,财力相对集中在中央、省级;事权则分散在地方政府。专家建议,未来要加快现有的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财政收支平衡制度,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权事权,减小地方财政压力,同时建立并强化土地、金融、财政、规划、审计等部门分工负责、信息共享、联合督查的风险防范机制,减少违法违规抵押。
F. 小微企业融资财税现状有哪些
近年来,通过大力度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资本版市场、银行体系、投资创业权在内的中小企业多领域融资渠道。其中,许多中型企业甚至已经成为中小型银行的目标客户,其融资需求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与此同时,仍有许多微型企业处于矛盾的边缘,接受着金融支持体系的浪潮,却在实质上未能有效解决融资难的困境。也因此有大量的小微企业从政府援助转向了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这为他们带来了高额的融资成本,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融资风险。据中国商务部数据,我国将自有资金作为发展资本的中小企业占到总体的65%。有约25%的小型企业发展资本来源于银行贷款,有大约60%的小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感受到了融资困难带来的发展制约。另一方面,从资金提供方角度,我国商业银行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拒贷率超过五成。这也直接导致了超过80%的小微企业意愿选择民间借贷完成融资,以快速便捷地满足自身融资需求。
G. 企业融资时需不需要请融资顾问
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是一个公认的事实。造成融资难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企业自身没有融资方面的专业人才。融资渠道产品成千上万,企业却不知道那种适合自身,也不知道该做哪些相应准备,走不很多弯路,花了不少冤枉钱,费时费力,最终却不一定能顺利融资。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由于资金不足而错过发展机会。解决了企业融资问题,至少可以:
1、解决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缺乏问题,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和发展。
2、解决企业通过投资实现规模扩张的目标。
3、获取财务杠杆效益,倍增股东收益。
但是,企业融资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必须符合银行、投资机构的内部评估要求,才能获得所需资金。目前国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总量不到融资总额的10%,绝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融资需求。而国内工、农、建、中、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浦发、深发展、招商等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内部评估系统、标准和操作流程各不相同,各银行对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又有不同偏好,对待风险态度以及信贷政策也不尽一致。因此,如果想获得银行贷款支持,除了企业自身必须经过战略管理、公司治理管理、经营策略、财务政策、会计报表等一系列整理包装,还必须深入了解不同银行的贷款政策、风险评估标准、信贷操作流程等,才能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融资策划方案,确定目标合作银行。
由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历史不长,缺乏与银行之间良好的合作基础。同时,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人才素质相比大企业要逊色得多,这也是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果有一位银行信任的专业人士担任公司顾问,并亲自设计融资方案,主持与银行合作的谈判工作,融资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
融资企业管理层在融资过程中,通过与来自于顾问公司具有丰富投融资运作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沟通,甚至是思想上的碰撞,有可能在企业管理层经营理念的转变、管理运作水平和投融资运作水平的提升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的、深远的影响。即使这一次的融资不成功,融资企业管理层在这一难得的机遇中学到的新观念和新方法。也将对融资企业今后的融资成功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当然,选择的顾问公司不应是徒有其名。而是要确实在这一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如比较知名的壹顾问,是全国首家O2O融资顾问服务平台,在融资顾问服务方面的经验和能力都备受认可。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会聘请融资顾问的并不多,但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融资顾问的作用。不仅可以借助融资顾问的专业知识,寻找切实符合风险企业特点和需求的风险投资商。还可以减少融资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最终确保与投资商之间达到双赢。
H. 昆山市一年的财政收入跟甘肃省比谁多
昆山比甘肃全省少,比甘肃省会兰州多
2015年昆山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8亿元
发布时间:2016-01-04 来源: 昆山市财政局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昆山市财政局主动加强与国税、地税、人民银行等部门以及各区镇的协作和联系,深入开展收入执行、产业结构等分析,强化收入征管,注重收入质量,全力保障全年财政收入任务顺利完成。2015年昆山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8亿元,同比增长8%,税收占比88.4%,收入总量、增幅、税比位居苏州县(市)级首位。
2015年甘肃省财政预算任务顺利完成全省财政收支实现两位数增幅
2015年,甘肃省各级财税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要求,强化预算执行,顺利完成了全省财政收支目标任务。据1月1日发布的最新财政快报统计显示,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9亿元,增长10.6%;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4.6亿元,增长16.7%。
关于兰州市2015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
草案的报告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5.19亿元,增长21.57%,主要原因:一是国家提高了成品油增值税地方收入划转比例;二是2015年将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市级94.27亿元,增长20.18%;兰州新区9.18亿元,增长51.74%;县区级81.74亿元,增长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