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立一家信托公司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成立一家信托公司存在下列风险:1、政策风险。指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而给信托业务带来的风险。2、法律风险。对信托业务来说,其法律风险主要是指信托法律及其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或修订而对信托业务的合法性、信托财产的安全性等产生的不确定性。3、市场风险。4、信用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三十二条 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同样有效。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第三十七条 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② 哪种信托产品风险最小
就目前国内市场而言。只要是正规信托产品,依旧是刚性兑付的,所以风险都是比较小的。
然后你如果需要再各种正规信托产品中进行比较挑选的话。就需要看这个产品具体的底层资产是否优良。公司背景那个更硬。是否征信项目。地方产业还是中央支持的等等等等。
你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追问或者私聊。
③ 最近几年政信类产品这么受欢迎,我想问一下政信信托的风险高吗
其实不管做什么投资,只要是投资就会有一定的风险存在,但是政信类信托产品相对于其他理财产品来说,风险还真是不大,首先政信类信托就是政 府加信托的总称,政信类信托是用政 府信用做背书,而这也是受市场热捧的很一大原因,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修路,架桥,修水库等基建类项目,这类项目比起其他其他类信托产品,对于投资者来说,他的还款来源多且灵活,并不完全依靠资金运用项目本身现金流,更多依赖政 府资金统筹安排及再融资等,而且主要是政 府不能违约,还款意愿强,所以政信信托的风险是有的,但是比起其他类金融产品,风险还是很小的。
④ 我是社会投资人,我想问一下政信类的信托的风险高吗
我之前有购买过,感觉风险真的不高。首先政信类信托就是政 府+信托,它其中隐含了政 府信用背书,这是受到市场热捧的很一大原因,政信类信托又可以叫基础建设类信托,顾名思义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修路,架桥,修水库等基建类项目,这类项目都是时间周期长,我觉得也正是这一特点决定了此类信托和房地产,工商企业信托的不同,投资者的还款来源多是流动性的补充。
⑤ 买信托产品安全吗
信托产品被认为是非常安全的,事实上,在过去也是如此,因为在2014年之前从来没有任何风险。直到最近一两年,才有一些违约事件在信任打破刚性付款后被报告,但这个数字并不大。信托实际上是一个引导人们做资产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国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和监管。
拓展资料:
中国有68家信托公司。我们购买的信托产品是为了给信托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实上,信托产品有很多种。最主流的是我们通常购买最多的信用理财产品。在国内,信托公司除了银行只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贷款外,这种产品就是集合投资者的资金,信托公司给一个公司或一个项目贷款,约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到期日,只要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将把钱还给投资者。
目前,信托公司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中心、信托业务总部、证券管理总部、自营业务总部等部门。同时,基金管理部门作为公司的业务支撑部门,对风险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政策风险是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变化给信任企业带来的风险。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影响显著,产业政策对产业投资的影响显著。中国市场化程度不够,政策因素往往对某一行业或市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这些政策因素可以直接影响信托投资公司,也可以通过其他涉及信托业务的方间接影响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业务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信托法及其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或修订所造成的信托业务合法性和信托财产安全的不确定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与股权信托法存在冲突,信托登记制度、信托税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大量与信托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信托业务的法律风险更为明显。即因价格变动而导致信托固有财产或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可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对于信托投资公司来说,主要是指信托财产经营中涉及各方的信用风险。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过程中,利用信托财产可以产生当事人对信托财产的经营,形成新的委托代理关系,也会产生新的信用风险,在经营过程中,信托财产的实际使用或控制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使用信托资金,依照合同或信托资金进入其他风险项目,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
⑥ 政信类信托产品安全吗
政信类信托产品安全。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其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偿债能力方面:部分平台主要为公益性资产,资产变现能力不足,经营收入少甚至亏损;资金使用方面:有些平台资金用途不透明,挪用资金,改变其用途。所以,针对上述风险,投资者应该谨慎选择平台,建议选择那些较发达地区的平台。因为这些地区的平台财务比较透明,财政拨款多。从县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排名来看,也是如此,前十名中,基本上来自于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地。同样,信托公司为了规避风险,也会根据当地的融资量、负债情况设立一个信托融资规模。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信托市场上普遍都是江苏、山东、四川的产品。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优势虽然这种平台有风险,但优势也很多;相比银行理财,利息更高,因为银行也要抽成,总共7%-9%的利息,投资者拿到4%-5%就不错了,少了银行这个中间环节,投资者的收益更多;首先,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是地方财政年度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财政支出包括地方行政管理和各项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价格补贴支出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平台企业主要承担四大职能: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职能,二是融资职能,三是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四是投资职能。这类型的企业都是通过地方政府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因此,具有几个特点:1、背靠政府信用,城投平台都是100%隶属于当地人民政府,均是大型国企。2、政府平台主观上不愿意违约,如果哪家平台敢延期还款,整个区域都会被拖累,再融资非常困难,影响当地的基建和融资环境。3、政府会协调还款,比如疫情期间延期的政信,也都在处置中,根据经验,城投债务一旦出现问题,还从未发生过政府不采取救助措施的先例,从过去10年多政信实务实践的经验来看,政府平台出现兑付问题的情况是很少的。
⑦ 信托投资风险都有哪些
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信托公司的业务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可划分为五大类:
1、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
2、投资基金业务,包括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企业资产重组、购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国债企业债的承销业务;
4、中间业务,包括代保管业务、使用见证、贷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5、自有资金的投资、贷款、担保等业务。
其中第三和第四为非资金推动型业务,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第一、二、五类业务一般需要资金支持,是目前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是主要的风险源,按照国际上惯行的对风险的分类方法,信托公司在开展这几类业务时,主要面临政策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9个方面,每个业务都会面临其中的一项或几项风险。目前信托公司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理财中心、信托业务总部、证券管理总部、自营业务总部等部门,同时资金管理部作为公司的业务支持部门,其资金运用和调度,对风险具有直接的重大影响。
(1)政策风险。指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而给信托业务带来的风险。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影响显著,产业政策则对实业投资领域有明显作用。在我国,市场化程度还并不充分,政策因素很多时候对某一行业或市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种政策因素可能直接作用于信托投资公司,也可以通过信托业务涉及的其他当事人间接作用于信托投资公司。
(2)法律风险。对信托业务来说,其法律风险主要是指信托法律及其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或修订而对信托业务的合法性、信托财产的安全性等产生的不确定性。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同以衡平法为基础的信托法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且信托登记制度、信托税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大量信托配套法规尚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信托业务的法律风险就更为明显。
(3)市场风险。即由于价格变动而造成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或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可细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
(4)信用风险。对信托投资公司而言,主要指信托财产运作当事人的信用风险。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会产生信托财产的运作当事人,形成新的委托代理关系,从而也会产生新的信用风险,该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业务运作前,信托财产的实际使用方(融资方)向信托投资公司提供虚假的融资方案与资信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担保等,骗取信托财产,最终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二是在运作过程中,信托财产的实际使用方或控制方为了自身的利益的最大化,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使用信托资金,或将信托资金投向其它风险较高的项目,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三是在信托业务项目结束后,信托财产的实际使用方或控制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信托投资公司及时、足额返还信托财产及收益,或担保方不承担担保责任等,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5)操作风险。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内部控制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及外部事件给信托财产带来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还可以细分为(1)执行风险,执行人员对有关条款、高管人员的意图理解不当或有意误操作等;(2)流程风险,指由于业务运作过程的低效率而导致不可预见的损失;(3)信息风险,指信息在公司内部或公司内外产生、接受、处理、存储、转移等环节出现故障;(4)人员风险,指缺乏能力合格的员工、对员工业绩不恰当的评估、员工欺诈等;(5)系统事件风险,如公司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的风险等。
操作风险内在于信托投资公司的每笔业务之内,且单个操作风险因素与风险损失之间不存在清晰的数量关系,对业务延伸领域相当广泛的信托投资公司来说,最容易受到操作风险的冲击。
(6)流动性风险。这里的流动性风险指信托财产、信托受益权或以信托财产为基础开发的具体信托产品的流动性不足导致的风险。流动性要求信托财产、信托受益权或信托业务产品可以随时得到偿付,能以合理的价格在市场上变现出售,或能以合理的利率较方便地融资的能力。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将募集的资金以贷款的方式投入到资金需求方,信托财产的流动性主要由资金的需求方控制,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对其流动性进行主动设计,加之现行政策法规中对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制度安排本来就存在缺陷,结果造成流动性风险在当前的信托业务中普遍存在。
⑧ 信托安全吗信托的风险有哪些
信托产品被认为是非常安全的,事实上,在过去也是如此,因为在2014年之前从来没有任何风险。直到最近一两年,才有一些违约事件在信任打破刚性付款后被报告,但这个数字并不大。信托实际上是一个引导人们做资产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国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和监管。中国有68家信托公司。我们购买的信托产品是为了给信托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实上,信托产品有很多种。最主流的是我们通常购买最多的信用理财产品。在国内,信托公司除了银行只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贷款外,这种产品就是集合投资者的资金,信托公司给一个公司或一个项目贷款,约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到期日,只要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将把钱还给投资者。
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主要是以贷款的形式筹集资金转入资金的需求方,信托财产的流动性主要受资金需求的控制,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对其流动性进行主动设计,与现行信托产品的政策法规相结合,在流动性制度安排上存在固有缺陷,导致流动性风险在当前信托业务中普遍存在。信托的目的不是为了损害财产,而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信任的人必须明白信任的风险。
⑨ 信托当中受托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按照信托法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⑩ 在政信类信托产品中最有效的风控措施是什么
政信类信托附带的风控措施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以及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等。我觉得在信托实务中,更为有效的风控措施应该是优质发债主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债主体一般聚集了地方政 府的所有优质资源,因为在发债筹备阶段,政 府为了获得更高的评级和较低的融资成本,往往会将区域位置优良的土地资源注入平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