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递延所得税问题
缘分啊 这个问题我还真有想过
是这样的,CPA教材上所得税这一章编的比较混乱
我这本书是第371页第三节 “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里面 黑体一。说的是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然后里面提到了你上面的那句话
然后往后翻 第376页 黑体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里面(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所得税 里面有提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所以总结下来,前面提到的不确认是“一般情形”
然后376页这段特殊交易的递延所得税原则要优先于一般情形,所以就要确认了。。。
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当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将会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在会计上予以确认,在税法上不予确认,从而产生了会计与税法的计价基础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计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时,涉及递延所得税的核算。
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没有问题。
⑶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什么时间和情况下用到
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相乘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原则上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包括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原则上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税所得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税所得是指未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相应增加的应税所得,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2、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属于长期资产。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扩展阅读:
一、会计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未来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
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如果产品已经对外销售了,就会影响利润,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二、核算内容
递延税款科目的借贷方分别核算的内容是:
借方核算(资产类):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税率,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是借方时税率增加,递延税款余额是贷方时税率减少。
贷方核算(负债类):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税率。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是贷方时税率增加,递延税款余额是借方时税率减少。
三、账务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
1、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⑷ 递延所得税负债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怎么理解
分为两部分。其中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综合收益,其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也要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变动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其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入所得税费用。
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扩展阅读: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法消除的差异,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反映这种差异对会计主体当期损益及其期末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导致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额,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若企业能够决定这项经济利益是否流出和流出的时间,甚至可以使该项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内不流出企业,则其就不是企业的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就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⑸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目前所得税准则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是以资产负债为基础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负债日公允价值变动是没有计入当期损益,但计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身这个资产项目价值,这一项在会计上和税法上的价值产生差异,所以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这公式不完全对,原因即上述,未计入损益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也不计入损益项目,如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也计入资本公积。
⑹ 请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有什么计算公式吗
1、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未来适用税率
2、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3、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扩展阅读: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如果产品已经对外销售了,就会影响利润,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⑺ 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提减值为什么
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暴跌或连续性下跌,应计提减值。
在持有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上升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公允价值下跌则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公允价值正常下跌,其公允价值变动冲减其他综合收益。
2、如果公允价值发生暴跌或连续性下跌,则应计提减值,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是出于谨慎性考虑,目的是通过计提减值减少利润,避免在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遭到重大损失情况下多分利润。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扩展阅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期末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区别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以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对于权益工具投资,如果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的或非暂时性下跌时,则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⑻ 请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那么处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税基础=期初取得的成本
1、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2、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借:所得税费用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例题
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1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2011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 140)万元。
本题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4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注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对应的是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所得税费用。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扩展阅读: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处置以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同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在此科目核算。
⑼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怎么样产生的,是什么作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债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债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的对应关系:
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减少。
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资产,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增加时贷方对应的科目是所得税费用,贷记所得税费用属于费用的减少,企业损失的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增加时借方对应的科目是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表示损失的增加。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扩展阅读: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
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如果产品已经对外销售了,就会影响利润,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二、核算内容
递延税款科目的借贷方分别核算的内容是:
借方核算(资产类):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税率,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是借方时税率增加,递延税款余额是贷方时税率减少。
贷方核算(负债类):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税率。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是贷方时税率增加,递延税款余额是借方时税率减少。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
1、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⑽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怎么理解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的一项资产。而对于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某些特殊情况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
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如果产品已经对外销售了,就会影响利润,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资本公积,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拓展资料】
递延所得税,在会计科目上分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不确认情况: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二)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由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三)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不予确认: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延所得税资产的不确认情况:
(一)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交易,若其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若数额较大,且缺乏证据表明企业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