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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财税与投融资工作联系机制

发布时间:2022-06-16 07:08:09

❶ 如何完善投融资机制,推动企业所有制改革

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

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将投资管理工作的立足点放到为企业投资活动做好服务上,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

打通投融资渠道,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让更多储蓄转化为有效投资,有效缓解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投融资体制改革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财税、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1)物流企业财税与投融资工作联系机制扩展阅读: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备案机关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2、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并联核准。精简投资项目准入阶段的相关手续,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的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

3、按照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协同下放审批权限,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进程,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和部门垄断,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间的利益关联,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

❷ 企业的投融资部具体做什么工作

主要有以下几项:

1、 负责与各金融机构、银行及相关机构联络、接洽;

2、 负责与外部机构建立广泛的信息来源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3、 负责公司融资信息的收集、整理,融资渠道的建立;

4、 负责各种融资方式的分析、探讨、操作、实施;

5、 负责配合公司战略部署安排相关投融资事务;

6、 负责参与融资商务谈判,撰写相关报告和文件;

7、 负责协助资金主管办理其他临时性工作、协调工作;

8、 负责处理公司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各种外部事宜;

9、 合理进行资金分析和调配,内部融资安排。

(2)物流企业财税与投融资工作联系机制扩展阅读: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决策行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利益,争取效益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

❸ 物流金融投融资策划案包括什么

完整的融资计划书应该包括七方面的内容:公司介绍、项目分析、市场分析、管理团队、财务计划、融资方案的设计、摘要。

一、公司介绍
1、公司简介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成立的时间、注册资本金、公司宗旨与战略、主要产品等,这方面的介绍是有必要的,它可以使人们了解你公司的历史和团队。

2、公司现状
在此将您公司的资本结构、净资产、总资产、年报或者其他有助于投资者认识你的公司的有关参考资料附上。如果是私营公司还应将前几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以附件形式提供。如果经过审计请注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未经审计也请注明。

3、股东实力
股东的背景也会对投资者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股东中有大的企业,或者公司本身就属于大型集团,那么对融资会产生很多好处。如果大股东能提供某种担保则更好。

4、历史业绩
对于开发企业而言,以前做过什么项目,经营业绩如何,都是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如果一个企业的开发经验丰富,那么对于其执行能力就会得到承认。

5、资信程度
把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工商、税务等部门评定的各种奖励,或者其他取得的荣誉,都可以写进去,而且要把相关资料作为附件列入。有证明的人员。

6、董事会决议
对于需要融资的项目,须经过公司决策层的同意。这样才更加强了融资的可信程度,而不是戏言。

二、项目分析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物业类型、工程进度等,都是房地产开发的基本情况,需要在报告中指出。

2、项目来历
项目来历是指项目的来龙去脉,项目的上家是谁,怎么得到的项目,是否有问题,是如何解决的等情况。

3、证件状况文件
项目是否有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和销售许可证等五证的情况。需要复印件。

4、资金投入
自有资金的数额、投入的比例、其他资金来源及所占比例、建筑商垫资情况、预计收到预售款等情况等,方便了解项目的资金状况。

5、市场定位
指项目的市场定位,包括项目的物业类型、档次、项目的目标客户群等

6、建造的过程和保证
项目的建筑安装过程,如何得到保障可以如期完工。而不会耽误工期,不会导致项目无法按期交付使用。

三、市场分析
1、地方宏观经济分析
以房地产为例,房地产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受到地方经济的影响比较大。而表征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指标等数据和经济发展的定性说明等需在本部分体现。

2、房地产市场的分析
房地产市场的分析比较复杂,而且说明起来可繁可简。简单说需要定性分析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平均价格,各种类型房地产的目标客户群等。复杂些说明则需要在时间数轴上表征价格的走势波动,但是,因为很多地区没有进行常规的价格跟踪,所以,严格数据的分析很难完成,但是可以通过典型项目的分析来代替。

3、竞争对手和可比较案例
分析现有的几个类似项目的规划、价格、销售进度、目标客户群等,同时,也需要罗列一些未来可能进入市场竞争的对手项目情况,以及未来的市场供应量等情况。

4、未来市场预测及影响因素
未来的市场预测很难预料,但是可以通过市场的周期的方法和因素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做出预测。

四、管理团队
1、人员构成
公司主要团队的组成人员的名单,工作的经历和特点。如果一个团队有足够多经验丰富的人员,则会对投资的有很大的保障。

2、组织结构
企业内部的部门设置、内部的人员关系、公司文化等都可以进行说明。

3、管理规范性
管理制度,管理结构等的评价。可以由专门的管理顾问公司来评价和说明。

4、重大事项
对于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的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 财务计划
一个好的财务计划,对于评估项目所需资金非常关键,如果财务计划准备的不好,会给投资者以企业管理者缺乏经验的印象,降低对企业的评价。本部分一般包括对投资计划的财务假设,以及对未来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预测。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等内容。其中,对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和流动性要求较高。

六、融资方案的设计
1、融资方式
(1)股权融资方式(注:股权和债权方式是两种主要的方式,但是,还有很多不是某一种方式所能解决的,而是几种方式在不同的时间段的组合。这部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否能够取得资金,关键在于是否能够通过融资方案解决各方的利益分配关系。)

方式:融资方式将以融资方(包括项目在内)的股权进行抵押借款

这种投资方式是指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拥有能产生较高收益项目的公司,协助融资人快速成长,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管理者回购等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的一种投资方式。

操作步骤:签订风险投资协议书
A、对融资方的债务债权进行核查确认
B、签订风险投资协议书:确定股权比例、确定退出时间、确定管理者回购方式、确定再融资资金数量及时间、确定管理上的监控方式、确定协助义务。
C、在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债权融资方式
方式:投融资双方签定借贷合同进行融资,确定相应固定利率和收回贷款的期限。

(3)债转股的融资方式
投融资双方开始以借贷关系进行融资,投资方在借贷期间内或借贷期结束时,按相应的比例折算成相应的股份。

(4)房地产信托融资

(5)多种融资方式的组合
在不同的时间阶段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在项目的初级阶段主要以股权融资方式为主,因为对融资方来说这个阶段的资产负债情况不会有很大的压力;在中后期阶段可以运用股权、债权方式,这个阶段融资方对整个项目有了明确的预期,在债务的偿还上有明确的预期。

2、融资期限和价格
融资的期限,可承受的融资成本等,都需要解释清楚。

3、风险分析(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所以应该说明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是什么,如何克服这些风险。)

对投资融资双方有可能的风险存在作出判断。
A、投资方的投资资金及收益风险在项目无法启动的情况下将一直独立承担投资资金成本,及追加资金成本。
B、投资方不能有效监控好管理者的经营从而产生新的债务而产生的连带风险。
C、破产风险
D、融资者对投资者的信用没有得到确定而产生无法回购的风险
E、融资者为掌控全局经营,在回购时利益出让增加风险。
F、融资者提前回购而付出的资金成本风险。
风险化解方案
A、资方对是否资金进入后可以完成计划要进行评估和测算。
B、投资方对融资方的项目进程进行监控,并按照进程需要分批进行投资款的专款专用。
C、投资方对融资方的相关项目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核审后,评估其付款和还款能力。
D、资方审核融资方的还款计划可行性,一旦确定后将按还款计划回款。

4、退出机制(绝大多数的投资都不是为了自用,而是是为了获利,因此都涉及到退出机制问题,所以,需要在此说明投资者可能的退出时间和退出方式。)

A、股权方式融资的退出
项目进行中投资方退出;
项目完成投资方退出一种方式是融资方按时按预定的回报率加本金额度进行现金回购股份,二种是融资方按投融资双方约定的价格及相应的物业面积的形式回购股份,第三种投资方享受整个项目的分红;

B、债权方式融资退出
项目进行中投资方退出,可以用违约今的形式控制;
项目完成投资方退出,按时还本付息;

5、抵押和保证
在涉及到投资的时候,投资者关心的是如何保障投资。而有效的措施就是抵押,或者信誉的公司的保证。

6、对房地产行业不熟悉的客户,需要提供操作的细节,即如何保证投资项目是可行的。

七、摘要
长篇的融资报告是提供给有融资意向的客户来认真读的,而对于在接触客户的初期阶段,仅需要提供报告摘要就可以了。报告摘要是对融资报告的高度浓缩,因此,言简意赅就非常重要。

❹ 物流企业可以采取哪些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融资定义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专自身的属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如果不了解金融知识,不学习金融知识,作为搞经济的领导干部是不称职的,作为企业的领导人也是不称职的。

❺ 标题 为什么物流企业会参与企业的融资物流企业在参与企业融资有什么意义

1、风险可控。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在于对核心企业的资质审核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围绕核心企业,参与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料。让金融机构将某个企业的风险,转化为整个产业链上的可控风险,从而达到供应链金融体系的风控平衡。
2、公开透明。在供应链金融中,金融机构可借由核心企业平台的数据,看中小微企业报表,看库存情况,看上下游交易情况,掌握他的信息流,掌握他的仓储,掌握他的物流。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更多的经营交易过程,企业数据,企业真正的经营和生产实际情况,企业资金流,将会展现在我们眼前。
3、发展迅猛。供应链金融在我国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不过受益于应收账款、商业票据以及融资租赁市场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较为迅速。

❻ 如何做好企业税收管理和筹划工作

做好企业税收管理和筹划工作需要加强对大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建议
(一)转变管理理念。大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其生产经营状况与地方经济发展好坏紧密相关。作为一个地区的龙头企业,其自身所具有的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是建立在一整套规范化财务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平台基础上的,因此具有较强的依法纳税和维权意识,主观上不存在主动偷税的可能。为了规避和防范税收风险,不断降低纳税成本,维护企业的形象,其纳税遵从度是很高的。但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可能与税务机关不一致,因此需要加强征纳双方的沟通,增进相互理解。
(二)配备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购销核算、组织管理机构情况复杂,要求税收管理人员必须精通税收政策,掌握现代企业财务、金融、资本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知识,具备不断学习、吸收和运用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能力。
(三)明确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大企业跨区域生产经营、内部管理水平较高。在市级国税机关以上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模式下,按照总局“三不变”的管理原则,一是要结合当地实际,划分好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标准;二是要明确管理的大企业所属行业及户数;三是要明确大企业管理的内容及目标;四是要制定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大企业管理工作职责。
(四)理顺管理的流程和相关关系。结合大企业的特点,一是要大力推行网上认证、网上报税和网上申报,将申报征收环节前移至企业端,充分发挥好企业自主申报纳税的意识;二是将纳税服务、税政法规、收入核算、税源管理等部门进行整合,按照信息采集、审核评析、调查核实三个环节设置管理流程和岗位,从而建立起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减少资料多头报送和涉税事项的审批环节,相关资料统一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牵头集中处理,降低纳税人的负担,提高服务效率。
(五)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税源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大企业税源管理的重要突破口,应立足于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需要,全面采集涉及企业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物流和资金流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要拓宽采集渠道,建立与地税、审计、工商、银行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制度,利用相关部门的管理信息资源,丰富税源管理信息库。要建立与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增进理解,加强联系,保证信息的畅通。
(六)开发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面对大企业的高度信息化,没有相应的管理信息平台的支持就难以实现有效管理。目前,综合征管软件中缺乏对大企业组织结构、关联业务的记录,更缺乏对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支持。

❼ 物流公司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仍以运输和仓储等传统物流功能为主,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已经成为增值税纳税对象。

在原来的营业税政策下,物流企业承担的税负主要是交通运输业收入的3%和服务业收入的5%。而“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则面临有形动产租赁收入的17%、交通运输业收入的11%和服务业收入的6%的增值税税率负担(小规模纳税人采用3%的征收率)。

不过,由于两个税种不同的计税方式,所以不能片面地仅从税率高低上来判断税负的大小,如果企业的进项较多,那么增值税负可能较营业税负低,即便进项不多,也还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方式纳税,存在着税务筹划的空间。

营改增“过渡窗口期如何筹划
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和特定试点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它是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的延续,对于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的物流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差额纳税,从而降低企业纳税负担。
我国目前已经认定8批上千家物流企业为试点单位,没有认定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物流企业应该申请尽快加入试点企业名单。

企业拆分筹划法
由于在“营改增”试点下,物流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1%,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否则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征管,征收率为3%,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因此可以通过测算,衡量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税收负担间的关系。
假如试点地区一家运输企业A,“营改增”之前适用3%营业税税率,2013年企业的营业收入为800万元,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购进相关原材料和应税服务总额为3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1万元(300*17%),企业的应纳增值税为37万元(800*11%-51);如果将企业拆分为两家运输公司,营业额均为400万元,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纳增值税合计为24万元(400*3%*2),应纳增值税总额降低13万元。
找到采用拆分方式的临界点至关重要。假定运输公司的营业收入为α(α﹥500万元),购进可扣除原材料和修理修配等劳务的金额合计为β,在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式下,则增值税应纳税额为α*11%-β*17%;如果将公司拆分为n个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分别为γ1,γ2···(γn﹤500,∑γn=α),则应纳增值税为γ1*3%+γ2*3%+···=α*3%。
假定拆分前增值税税负高于拆分后税负,则α*11%-β*17%﹥α*3%,得到47.06%﹥β/α,也就是如果一般纳税人的运输企业可扣除外购项目金额与运输收入之比小于47.06%,企业拆分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能够节约税款。
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应注意到在现行法律规定之下,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劳务的购买者取得发票后按照价税合计的7%而不是3%进行抵扣,对购买方的压力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另外,如果运输劳务的购买方为营业税纳税人或者属于旅客运输等不允许扣除进项税额的项目,运输劳务的供给双方将会共赢。
在一般纳税人提供800万元不含税劳务时,除了收取运输费用,还将收取88万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购买者虽然能够得到抵扣,但占用了现金;而拆分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要保持800万元收入不变,只需要向劳务购买方收取824万元的价税合计,可以得到57.68万元(824*7%)的进项抵扣。

差额纳税筹划法
由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内纳税人支付给非试点范围纳税人的款项具有不同处理方式,这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一种是试点范围内纳税人可以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件附件1的规定,将支付的金额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处理,另一种是可以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件附件2的规定,作直接扣除处理(即差额纳税)。
例如:“营改增”试点地区有一家物流企业B,“营改增”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不含税营业额为100万元,该月取得位于非试点地区一运输企业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运费为40万元。
方案1:B按照运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扣除应纳增值税(VAT)=100*11%-40*7%=8.2万元方案2:B按照差额纳税的方式计算销售额应纳VAT=(100-40)*11%=6.6万元从两个方案的比较可以看出,方案2缴纳的税额较少,与方案1相比可以节约1.6万元的税款。
运用差额税收筹划方法,企业本身必须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认定的试点企业。否则,不能运用差额方法筹划纳税。

税务筹划贯穿于经营活动中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主要采用比较传统的以运输和仓储为主要功能的运作模式。所以,“营改增”试点几乎会全面影响物流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营改增”对于物流企业收益最明显的影响,就在于购置的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运输车辆可以作为进项扣除,从而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负,这对处于扩张期、需要大规模投资的物流企业来说,收益尤为明显。
有些物流企业需要采购由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运输服务和其他方面的物流服务,比如仓储服务等,“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通过影响企业不同决策的成本,影响企业的采购决策。

提供车辆运输服务的税务筹划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体现在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企业决策成本计量的核算方式不同。
例如:位于试点地区的一家物流企业C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汽车运输供应商S1、S2分别位于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假设2013年1月两家供应商均向C公司提供不含税价格100万元的运输服务,那么:对于S1供应商,C需要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为:
100+100*11%=100+11=111万元
其中,100万元计入成本,11万元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相应的进项税额不能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S2供应商,C需要支付的金额为:
100+100/(1-3%)*3%=103.09万元
在此情形下,实际支付的103.09万元都可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即两个供应商对C公司的报价分别是111万元和103.09万元。从表面上看,S2供应商的报价更低,但由于增值税抵税的核算方式,实际上选择S1供应商更有优势,只是需要C公司预支待抵扣的增值税款而已,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现金持有政策做出抉择。

提供仓储服务的税务筹划
财税〔2011〕111号文件对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仓储服务定义为:“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而在现实的操作过程中,物流企业应当严格区分两类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和仓库出租合同。
两项业务都属于仓储服务,但是仓库出租同时又属于不动产出租,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营改增”试点并没有将不动产出租纳入试点范围,即其仍然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如试点地区一物流企业D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有的仓库出租给其他企业,拟收取价税合计200万元。
如果选择按照仓储业务缴纳增值税,则D企业实际能得到200-200/(1+6%)*0.06=200-11.32=188.68万元。
如果选择按出租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则实际能得到200-200*5%=190万元。
显然选择缴纳营业税对D企业更有利。针对仓储服务进行税收筹划要提防筹划风险,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为一般情况下,仓储业务负有更大责任,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准确筹划。

租赁物流设备(动产)的税务筹划
此类筹划主要是针对物流企业在“营改增”试点前发生的动产租赁业务,财税〔2011〕111号文件称之为“跨年度租赁”:即试点纳税人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签订合同的日期对企业承担的税负具有很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如试点地区的一家物流企业E为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在2012年1月与另一家企业签订3年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金额30万元(平均每年10万元)。
如果一次性签订3年的合同,则按照租赁业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E企业应缴纳营业税额=30*5%=1.5万元;企业实际得到30-1.5=28.5万元。
如果每年签订一次,按照“营改增”相关规定,租赁合同为试点开始日后签订执行,合同标的物为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应缴纳增值税,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或一般计税方法计缴。
如E企业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税,则2012年缴纳营业税额=10*5%=0.万元;2013年、2014年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3%=0.58万元;企业实际得到30-0.5-0.58=28.92万元。
如E企业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纳税,则2012年缴纳营业税额不变;2013年、2014年增值税销项税额=20/(1+17%)*17%=2.91万元;没有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实际得到30-0.5-2.91=26.59万元。
三种情况比较,发现按照选择简易方法对E企业更为有利。

❽ 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1、客户,接收、借贷、抵押和使用资金的对象;
2、主人,提供资金、使用资金、运作资金,获得盈利的庄家。
具体来说,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是下面这样的,都是围绕物流企业再转。
A、供应链金融”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把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将资金注入上下游企业,并通过对供应链的风险监控来控制金融风险(这就是所谓N+1+N模式)。金融机构就改变了以前只专注于固定资产评估的做法,转而关注整个供应链和实时交易的评估,使得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成为银行的客户。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 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竞争能力。
B、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资金这一“脐血”注入配套企业,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可以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而且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还为中小企业赢得了更多的商机。
C、在中国市场上,供应链金融已经度过了概念之初的生涩,正在被银行、物流公司和有资金需求的中小型企业所重视。在货币政策从紧、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持续升值、国外经济环境突变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的融资形势日趋严峻,对相关银行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更为迫切。在此背景下,众多银行纷纷开发众多针对国际贸易、汽车、工程机械、石油等行业供应商和经销商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目前,中外资银行纷纷抢占供应链融资市场,早先供应链融资市场主要由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垄断,逐渐中资银行也开始推广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融资的高速发展,正成为货币紧缩背景下各家中资银行的新增盈利点。2008年上半年,光大银行供应链金融融资额将近2000亿元。
D、中小型物流企业如果能和物流园区共同承接质押监管业务,那申请成功的概率就很大。有了物流园区的参与或担保,银行就可以规避风险,放手参与业务了。这恐怕也将成为物流地产商的一个新的盈利点。
3、物流金融相关服务和风险:
A、科学评价自身实力,量力而行: 目前,我国物流市场仍处在粗放经营阶段,物流企业起点低,发育慢,“小、散、差、弱”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初级物流服务多,高端物流服务少;单一物流服务多,一体化物流服务少。大部分企业仍然在离散的物流功能上过度同质竞争,而在供应链管理的需求分析、模式创新、运作执行和管理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难以满足上下游企业对供应链服务的要求。因此,物流金融服务目前只适合在具备较强的资产规模和经营实力、拥有全国范围内的仓储监管网络和现代化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品牌服务、具有物资销售资质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中开展,中小物流企业要对物流金融风险进行科学评估,结合自身实力,综合考虑是否可以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以及服务深入物程度。
B、风险保留: 对于不可避免的风险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以预防。 1)计提损失准备: 根据相关财税制度,计提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准备,在质物的市场价值低于融资额时,除通知融资企业增加质物外,以损失准备金抵补质物损失。 2)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 根据融资期限的长短及质押融资的比例,预交风险保证金,以承担质物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当市场价格下跌到预警线时,按协议规定通知融资企业增加质物和保证金;如果出质人超过融资期间,则以风险保证金抵充融资额或质物变现的差额;如果出质人按期归还,则退还保证金。
C、风险转移: 通过一定的方法、措施,出让一部分风险收益,将物流金融的业务风险部分或全部地转移给别人,从而达到了降低业务总体风险的目标。
1)物流风险基金: 从事物流金融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中,建立合适的风险损失补偿基金,来分摊风险损失。就是物流企业面向出质人,对每笔融资业务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合适的“风险补偿金”,形成物流风险基金,对于物流业务中发生的风险损失,由物流风险基金承担的赔偿责任。与由物流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相比,由物流企业自我保险,物流风险基金能更好地避免物流企业因投保而在物流作业中不负责任的道德风险。
2)物流金融保险: 物流风险伴随业务全程: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流通加工、包装和配送过程和信息服务。物流保险作为物流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保险公司针对这个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整合相关险种,为物流企业提供一个能够涵盖物流链条各个环节的、完整的保险解决方案,如物流综合责任保险,使保险对象可以扩大到物流产业每个环节(比如物流公司、货运代理公司、运输公司、承运人、转运场、码头和车站等);通过在综合责任险中对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各项保险要素进行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在创新自身和增加利润的同时,也帮助到物流公司防范金融风险。
(我掌握的就这么多,希望帮到你。)

❾ 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怎样做的

物流企业主要从事代理服务和运输、仓储等业务,因为同时涉及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且两种行业的税率又有所不同,这就为其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转变经营方式巧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一般是根据进销差价按照13%或者17%的税率缴税;而营业税应税劳务中的“服务业—代理”税目的税率仅为5%。如果物流企业能够使自己从物资供应商的角色转变为销售代理商就可以实现节约税收的目的。
案例一:吉祥厂是一家生产水泥的厂家,其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520元/吨(不含增值税),如意公司为一家物流公司,由于该公司每年可以为吉祥厂销售30万吨产品,所以享受500元/吨的优惠价格。现在有一家广厦房产企业需要购买5 000吨吉祥厂的水泥。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物流企业从上游企业采购货物再销售给下游企业属于转销,应就转销中的差价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7%或者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规定的通知》(财税[1994]26号)规定,代理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只征收营业税,但是代理行为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因此如果物流企业能够实现将转卖过程中的差价由交增值税变为交营业税则可以实现较大的税收利益。
方案一:广厦集团直接从市场购买,则需资金5 000×520=260(万元),吉祥厂需交纳增值税为260×17%=44.2(万元),该增值税实际上由广厦集团承担,所以广厦集团应支付304.2万元。
方案二:通过如意物流公司转购。如意公司以500元/吨从吉祥厂进货,以510元/吨的价格卖给广厦集团。广厦集团应支付购买价格为510×5 000=255(万元),支付增值税为255×17%=43.35(万元),共计298.35万元。如意物流公司从中赚取差价为10×5 000=5(万元),需交纳增值税为5×17%=0.85(万元),如意物流的纯利润为5-0.85=4.15(万元)(忽略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方案三:如意物流进行代理销售业务。广厦集团按照510元/吨的价格直接到吉祥厂购买,如意物流收取吉祥厂5万元代理费,则广厦集团仍然只需支付298.35万元,而如意物流所得的5万元可以作为代理收入,只需按照5%缴纳营业税0.25万元,如意物流的纯利润为5-0.25=4.75(万元)(忽略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对比以上三种方案,对于如意物流而言,第三种方案的收益大于第二种方案。对于广厦集团而言,第二种方案和第三种方案成本相同,均小于第一种方案。因此综合来看,第三种方案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
二、转变合同形式妙节税
由于季节性工作量的差异,物流企业往往将部分闲置的机器设备出租。按照税法规定,财产租赁应按“服务业—租赁”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能按照装卸作业则只需按照“交通运输业”缴纳3%的营业税。
案例二:好运物流公司决定将两台大型装卸设备以每月10万元的价格出租给客户甲,租期为半年。好运物流应当收取租金:10×6=60(万元)。客户甲除需支付60万元的租赁费,还需安排2名操作人员,两人半年的工资为6万元。
方案一:按照租赁合同执行,则好运物流应缴纳的营业税为60×5%=3(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3×(7%+3%)=0.3(万元)。合计应纳税为3.3万元。该公司纯收入为60-3.3=56.7(万元)。
方案二:如果好运物流将租赁合同变为异地作业合同,由物流公司派遣两名操作人员并支付工资6万元,为客户甲提供装卸服务的同时收取66万元服务费,则好运物流按“交通运输—装卸搬运”税目应缴纳营业税为66×3%=1.98(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1.98×(7%+3%)=0.198(万元)。该公司的纯收入为:66-6-1.98-0.198=57.822(万元),与未筹划前相比增收1.122(万元)。而且客户甲不需要安排操作人员,虽然支付的费用相同,但是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对合作双方都有利。
三、分别核算好处多
案例三:顺风物流公司是一个集仓储、运输为一体纳入试点的大型物流企业并且为自开票纳税人,2007年该公司的总收入为4 000万元,其中提供运输收入为1 400万元,提供仓储和其他业务的收入为2 600万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规定,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对于那些纳入试点的进行多种经营的物流企业来说,如果分别核算运输、整理、仓储、包装等业务可以将税率低的运输业务按照3%税率纳税;如果没有分别核算则统一按照5%税率缴纳营业税。
如果该企业没有分开核算各项业务,则应缴纳的营业税为4 000× 5%=200(万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200×(7%+3%)=20(万元)。如果该企业分别核算运输收入和其他收入,则应纳营业税为1 400×3%+2 600×5%=172(万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172×(7%+3%)=17.2(万元)。比较可知,分开业务核算可以节省税款200+20-172-17.2=30.8(万元)。此外,对于代开票纳税的物流企业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票注明的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因此代开票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应注意将支付给其他联运企业的费用单独分开,由联运企业单独开具发票,而不要合并开具发票。
四、内部承租有技巧
税法对特定经营行为纳税义务人的界定,是以当事人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标准,纳税人可以利用这一判断标准进行筹划。
案例四:东方物流是一家集装卸、搬运、仓储、租赁为一体的综合性物流公司,企业在向集团外部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向集团内部提供服务,2006年企业决定将30间闲置厂房全部改造为门面房并以每间每年2万元的优惠价格出租给内部职工6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78号):企业以承租承包形式,将资产提供给内部职工或其他经营人员,在企业不提供产品、资金只提供门面、货柜或其他资产并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利润或其他名目的价款的前提下,如果承租者或者承包者领取了营业执照,企业属于出租不动产或其他资产,企业向承包者或者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不论其名称如何,均属于从事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交纳营业税,如果该项资产是不动产(厂房、店面等),还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交纳房产税;但是承包者或承租者未领取任何营业执照,则企业向其提供各种资产所收取的各种名目的价款,均属于企业的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从节税的角度考虑,企业对内部职工出租不动产时,应尽可能要求其不要办理营业执照。
方案一:承租人即内部职工领取营业执照。在这种情况下,东方物流应该缴纳的营业税为20 000×30×5%=30 000(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30 000×(7%+3%)=3 000(元),应缴纳房产税为600 000×12%=72 000(元),每年合计所承受的税收负担为30 000+3 000+72 000=105 000(元)。
方案二:出租时要求内部职工不办理营业执照,并以本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则该企业不用缴纳每年105 000元的税收,6年就可以节省税款105 000×6=63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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