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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生态园诈骗融资

发布时间:2022-06-16 11:28:31

Ⅰ 什么样的集资属于非法集资,如果想集资做些事情的话,需要通过哪些部门批准同意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只要具备以上四个特征的,都是属于非法集资的。

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请刑事律师王+*学+*强/+介入。

Ⅱ 比较常见的非法集资的形式都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Ⅲ 小蜜共享生态圈是传销吗

小蜜共享生态圈已被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认定为传销,以下为新闻报道:

这款名为“小蜜单车”的理财项目,诱惑着众多市民投资,在台州,尤其温岭、椒江一带搞得“红红火火”。不少台州人还真被砸晕了!

记者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得知,“小蜜单车”明显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已开始介入调查,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上当受骗。

与其他传销行当相比,记者注意到,“小蜜单车”除了更具有诱惑性外,策划更加精细,用他们的行话说:按照战略部署,分期实现你的“发财梦”。最初是让你投入“小蜜生活圈”。即让你在所谓的“小蜜商城里”消费880元的产品,满8天后成为VIP会员;然后当你分享一位消费者成为会员后,公司将开始提现你的消费返利。

返利的公示也比较简单:自己投了880元,成为公司会员,推荐一个会员,每天可以分得15元利润,拿365天,年收益是5475元;接着你推荐的会员再往下推荐,你每天获得2元,一年共得730元。那么,当你推荐10个,每天可得150元,年收入就达54750元。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更诱人的,假如今天你不想推荐,就自己做静态投资,以11单为例,投资总计9680元,第9天开始每天分得利润150元一天,也是拿365天,年收益也是54750元。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人一时没拉到下线,咬咬牙就自己做“静态投资”了。

当你融入所谓的“小蜜生活圈”后,即不得不开始跟随他们进入第二期“创业梦”,此时的口号也更加的温馨:小蜜单车,叮当出行。

具体地说,让你掏钱投入3980元,认购小蜜共享电车的所有权,并可以获得电车市场收益的70%的盈利分润,那就是说,单一辆单车每天产生50元的收益,你就可以得到35元的分润。每台车正常使用周期为三年左右,你的发财就变得“轻轻松松”了。

接下来,按照公司的战略,“钱途”更加光明,因为公司承诺,“小蜜生活”除了靠共享单车发财以外,还将开发2000家智能菜场,投资进入智能领域,今后,实现融资E级后,将在国内和境外挂牌上市,原先投入都变成原始股,你的年收入上千万元,都不足为奇了。

记者调查得知,和其他受灾的城市一样,目前,台州区域内,被诱骗进入“小蜜单车”,几乎是进入了这样的第二期了。其实,记者关注“小蜜单车”差不多有一年多了。去年6月初,被人突然拉进一个消费微信群,群名就叫做“小蜜生活,叮当出行”。

拉记者进群的那位微友,在群里简单讲解并发了些资料后,感觉记者对此有些兴趣,过了几天后,就相约“面授”。“这绝不会骗人的,我都拿到奖金了。”“操作特简单,只要你敢投钱就是。”“我打赌,你做了一阶段,上班都不会去了,这是多好的事业。”

为了成功洗脑,当天,除了那微友本人,她特意叫上3个合伙人,将记者约到星星广场的一个茶室里(龙头装饰),然后详细讲解“小蜜生活”的投资项目,讲述过程中,她们现身说法,极具诱惑性和煽动性。

为了让人相信,洗脑者也毫无顾忌地透露了台州区域总代理人的办公室地址,当初是租赁在凯悦大厦,据她们介绍是来自温岭的一对夫妇,但也不排除是假信息。也许组织者清楚,这种传统的洗脑远远不够,得借助网络等更加便捷的洗脑途径。

像是卧底一样,也是从去年6月初开始,一直到去年10月,记者潜伏在那微信群近4个月,详细见识了运用微信洗脑的过程,上面每天晚上7点半至10点这时间段,有专业人士通过远程教育,讲解如何搭载“小蜜单车”投资赚钱基础理论外,可以现场释疑,听众与老师互动等环节,每晚都非常热闹。

最吸引人的是,群主除了每天一大早给会员们祝福,发一些活动通知,以及“小蜜单车”落地等消息外,还不时地报告“谁谁谁领到了奖金”。有时,有些会员没领到奖金,群主也会作些解释,但理由都一样:是银行系统出了问题。

记者注意到,这个纯粹的“小蜜生活群”,最初大约数十人,一直到记者被踢出群时,人数起码在200人以上。

很显然,和之前的E租宝一样,“小蜜单车”这一平台是很具诱惑力的,尤其是对一些希望“小投入能暴富”的投资者来说,极容易上当受骗。“种种迹象表明,这种靠拉人头的就是传销,台州应该属于重灾区之一了。”日前,一位网友在台州19楼发帖这样提醒道。

近半年来,记者也调查得知,“小蜜单车”主要在温岭、椒江,以及玉环一带,陷入“小蜜生活”的人群不小,如果不予以刹车,将越演越烈。

“少则数千元,多的十几万,有的甚至上百万元投入。”知情人老高告诉记者,陷入这一平台的许多人,是抱着一夜暴富想法的工薪族,好多是商场营业员。据透露,在椒江解放路的一座商场里,有20位以上的柜台营业员曾投过“小蜜单车”。“这样的统计可能有些夸张,但受害面的确蛮广的。”老高说。

除了台州本地外,记者了解到,还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也参与其中。在市民广场边一家大型超市上班的小王,因为说服不了丈夫一起参与“小蜜单车”,就偷偷将家里银行卡上的12万元钱取出来,幸好被丈夫发现及时,后来只允许她投了3万元左右“试试”。

老高分析说,至今几十万砸向“小蜜单车”的肯定后悔不已,希望能追回本金。大部分数千元投入的,只能哑巴吃黄连,当自己买个教训。“他们就是利用了小型投资者的心理,进行疯狂的非法集资或传销活动。”

根据资料表明,小蜜生活圈由浙江卓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建,隶属于上海口亿工贸有限公司,前者备案了两个网站,结果都无法访问。网站无法访问,那么这个小蜜生活圈和叮当出行APP是如何运营的呢?让人疑虑重重。

据记者了解,不久前,江苏、陕西等省公安部门已经陆续查处“小蜜单车”。记者也了解到,我市公安、市场监管,以及金融管理部门日前已经介入调查,相关人员已经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3)投资生态园诈骗融资扩展阅读:

以下为“小蜜单车”等共享单车传销报道:

微信朋友圈“共享单车认购”的骗局再度袭来,全国已出现多例骗局,涉案资金多达百万人民币。据央视记者消息,深圳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出,深圳市最高峰一天接到10余起同类型诈骗案,涉案资金多达百万元。

据悉,骗局采取的诈骗套路为:“认购一辆880元,每天返利60元,拉人头再奖励80元”,不少受害者在利益的驱使下上钩。

《法制晚报》看法节目指出,受害者王某因被“共享单车认购”的宣传广告所吸引,主动加了诈骗“主管”的微信。诈骗方拉受害者王某进入“单车合伙群”,王某转账880元认购了一辆单车,次日始便可每日领取60元的返利收益。

初尝甜头后,王某追购了7辆单车,但转账后便被“主管”拉黑并踢出了群。据悉,诈骗方在骗取受害者钱款之后,再重新组建新群待其他受害者上钩。受害者掉入陷阱的模式大体相同:被诱人广告吸引—尝到甜头—追加资金—骗子卷钱消失。

其实不久之前,关于共享单车的骗局就曾出现过,骗局模式类似。诈骗方借以“小蜜单车”的空壳包装自己,骗取受害者的信任,骗局套路也是每辆车的认购价为880元,认购后每辆车每天的收益是60元人民币。认购不限量,认购越多,收益越大。不少网友受骗,被套资金追不回来,此次骗局再现,“换汤不换药”,仍有不少受害者“入坑”。

警方提示,看到“消费返利”,“发朋友圈推荐有奖”等标语均需谨慎。随着网络的普及,在“互联网经济”的浪潮下,不少人选择利用互联网“赚钱”,“躺着赚钱”“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诱人话语屡见不鲜,但民众需提高警惕,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Ⅳ 林昆山生态圈为什么交代理费,他是通过这种方式融资吗,线上销售平台研发了

林昆山生态圈交代理费,是通过这种方式融资的。线上销售平台已经研发了。

Ⅳ 井边湾老板魏富强为什么能骗那么多少那么大型的诈骗,怎么还没被抓,他的靠山是那位领导

内容导读:武汉市的多个投资商在考察湖北孝昌县的“井边湾”生态旅游区的项目后,觉得可以与这家公司合作,于是带着他们的团队自行垫资在该景区建设项目,令这些人没想到的是,项目在建成后,包括自己在内的众多投资者都陷入了该项目法人魏富强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令人疑惑的是,在魏富强所谓的“招商引资”下,包括当地政府在内的众多领导还出面帮他“鼓吹造势”,如今出事后,这些领导依然为了“逃避”责任,躲避债权人追问,不停替魏富强制造机会“招商”,为敷衍群众真是操碎了心!威胁、作假、躲避……时间回溯到2014年11月8日,据知情人士透露,经过多方考察后,某工程方在位于湖北孝昌县丰山镇井边湾乡村旅游区(该项目的法人代表为魏富强)投资200多万元。这笔钱投进去后,等待包括他在内等人的其实就是一场早就被魏富强设计好的“圈套”——该项目名副其实就是诈骗。我们媒体就工程问题采访了知情者,“我们公司自签署了井边湾乡村旅游区工程后,进驻“湖北井边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时(下文简称“井边湾”),发现该公司多次进行更名。我们刚进去后,“井边湾”公司履行了合同条款,对我公司支付了相应工程款项,随后,他们就以(武钢集团、远大集团)的名义开始对我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诱导和诈骗。刚开始,井边湾负责人魏富强说该项目是他(湖北井边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富强)和远大集团共同开发的农业观光园项目,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武钢集团)来收购,在此,在湖北井边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宣传片中,确实有看到武钢某领导在(井边湾乡村旅游区)中的一亩三分地别墅中,看到照片,魏富强还将这些照片做进了他的宣传片中,还跟我们说,武钢集团愿意出7亿人民币一次性收购井边湾乡村旅游区项目,魏富强说现在不想卖,等价值做高上市,然后以数十亿或数百亿,卖给武钢集团接盘,我们的工程一直在进行,因为在此魏富强对我们做了许多的承诺,魏富强还公开的让我们公司去帮他借高利贷,说他来承担利息(随后也出了欠条给我公司)。”经多方了解,该项目截止到2015年端午节,某公司所建的木屋在魏富强的强迫下被开业说要举办龙舟赛,公司借高利贷,拖欠着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把木屋建设完工了,2015年6月魏富强本人又骗来了国内一名天使投资人李厚德,给井边湾乡村旅游区项目造势,还拿着已经签署的融资框架协议,900万元,按井边湾乡村旅游区项目估值1.8亿元人民币,魏富强还声称自己个人投资1.2亿,再加上他的12700亩地(实际1000来亩)的价值,估值1.8亿元人民币都少了,让我们等,钱肯定不是问题,上市肯定分给你们公司原始股,还会投资你们公司,就这样一直拖,每次都是各种融资,到2015年底(丰山镇政府出面)拿出数百万资金,解决了部份人工工资和土地租金等问题,其它外来村民及承包企业自行解决,2015年至2016年期间,井边湾乡村旅游区以各种农业补贴名义,配合丰山镇政府骗取国家农业专项补贴数千万元,其中,牙苗菜项目,由丰山镇政府筹集资金,购买设备,建冷库房等,为骗取国家农业专项补贴资金做准备,过了一段时间,补贴终于是下来了,我们以为,这部分钱会给我们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是就魏富强称,说这笔钱他一毛都没有看到,是由原丰山镇政府党委书记陈某自行操作的,用于还款某高利贷及设备垫付的资金的,没有办法给我们钱,魏富强称他没有任何权力,到2016年底,当地政府又以各种名义对井边湾乡村旅游区项目补贴近百万元修建停车场,一个很小的停车场,魏富强说花了近百万元。据知情人透露,2015年至2017年间,当地政府公开为井边湾乡村旅游区招商,因为这个项目骗取国家各种补贴太多了,还有政府所谓的维稳基金等,而且在王某等人与魏富强近两年的了解发现,魏富强负责的项目纯属于是违法建设,该项目的任何手续都不全,土地使用性质为基本农用田地,湖北井边湾乡村开发有限公司,却将农民的基本农田挖成了河道,在河道内建设了多个房子,有木结构的,有混凝土结构的,有钢结构的。2017年,所有债权人发现一个严重问题:这样一个违法的项目,政府为何会公开招商,难道是因为农业项目,国家有专项补贴资金,政府在2017年还以该项目修进了一条标准2车道的乡村公路,该公路还在修筑中,就是政府公开招商后,北京约瑟投资公司陈九霖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就开始建设这条公路了。同时在债权同期到期的时候,为了安抚债权人,再一次出面做了招商活动,魏富强又四处忽悠说尽调要两个月,“两个月后保证还钱”。据了解,2015年至2017年其中,井边湾乡村旅游区就以项目运营的方法和某政府一起招商,引来了某运营公司程某,程某不知什么原因,来了不足两个月便离开该项目,他拿着欠条离开了,据说他也损失近百万元。随后,有睿合咨询的任某,竹文化的秦某,半农生活的李某,也都相继被骗数百万元离开,据说还是在丰山镇政府的招商下进行的,而且大部份债权人还被魏富强恐吓(如图)2017年约8月份,湖北井边湾乡村开发有限公司魏富强以有人投资为题材,还将该公司所欠的债务做了登报,其中《孝感日报》、《楚天都市报》均有报道,实际上,这是魏富强为了拖延债务和公开丰山镇政府从井边湾乡村旅游区,中操作不当的行为而登报的。“此丰山镇政府的也公开招商了,投资界大佬陈九霖来助阵,实则为了用更多的时间稳住债权人,不要将井边湾乡村旅游区项目的实事上报给上级领导单位,可以留出足够的时间,让丰山镇政府撇清跟井边湾乡村旅游区项目的勾当,在此期间,丰山镇政府的党委书记陈艳明,也为此事辞职,随后,新调来的丰山镇新党委书记从来没有露面跟井边湾的债权人见过面,想必是丰山镇政府已经把他们与井边湾的事情撇清了吧。”接受采访的债权人无奈地说告诉记着,前天我又收到了魏富强的微信回复,他说这几天正在筹款还我一部分。“要是这次他能说话算数就好了。不然这个春节他都无法过年。”最近知情者又发来最新消息:魏富强为了“骗”过今年,又自导自演一出戏。说有人收购,但是井边湾基地人员反应根本没有人考察,更没有人梳理账务。就2017年,又胡乱签下一千多万债务欠条。井边湾一直无法成功出售,债务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阻碍,但是大部分债务都是魏富强为了各种原因签下欠条。没有看到任何项目进展,更加没有项目投入。如今,魏富强的诈骗又出了新内容。他跟所有人发短信通知有人收购,并且要七折处理债务。作为债权人,有的看其可怜,没有收取任何利息,现在欠钱的都是大爷,竟然想出了债务七折的出路。当然,没有人愿意接受,他便自编自导开始了自娱自乐和自说自话。不同意七折的,就不给解决问题。同意七折的,给解决一部分。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是拟投资人愿意解决7成债务,让他自己解决剩下的三成。所以就出现了上面那出7折解决债务的戏码。“我们债权人有人举报,也是得到了政府一个敷衍”“说是尽快联系法人,处理土地问题”。并且不同人举报的回复函都是一模一样的。回复函上明确写到土地面积1200多亩,到了魏富强的宣传上变成了12000多亩,“一张嘴翻了十倍”。详细了解就发现,很多农田还被改成了河道,根本无法还原。包括吴琼在没的孝昌领导,也非常关心井边湾项目,一次又一次帮忙招商,哪怕在问题非常严重,正常情况下应该破产的前提下,还愿意对社会投资人说“全力支持”。据知情人士透露,井边湾资不抵债的情况也是非常奇葩。工程款拖欠,装修款(木屋内床、窗帘、麻将机)拖欠。几百号债权人,从几千到上千万不等。整个项目几乎都是负债支撑的,其中部分债务还涉及利息和其他运营费的支出,后来甚至国有资金补贴项目款都没有进公司账政府直接组织专班处理了民间借贷问题(有录音)。年关越来越近,这个涉及几百家庭的“奇葩”项目再一次被人推上风口。最新消息,据魏富强本人说这一次彻底处理,“但是这整整三年,他都是这样保证却从不守信”。信用的透支已经让人无法忍受当地政府的敷衍和魏富强本人的各种玩弄,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知道,并且能够关注这个事件!最后所有债权人能够拿回自己的资金。特别关注:现据魏富强透露,因涉及孝昌县几十位领导为其但保,向孝昌县财政借款700余万元,现孝昌县财政局,已经将所有但保人起诉,法院已经将几十位领导的私人帐户进行查封,情节十分严重,魏富强打着回乡创业,振兴乡村的旗号,实则诈骗数千万元。

Ⅵ 金交所是非法集资吗

金交所不是非法集资。金交所主营业务有以下四类:
1、基础资产交易;
2、权益资产交易;
3、融资类业务;
4、中介类业务。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决定或者批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事项,审核重大资产转让事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确定承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备选名单;
(三)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五)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职责。

Ⅶ 非法集资陷阱是怎么挖的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请您阅读凤凰网的《非法集资“坑”是怎么挖的》一文,也许答案就在其中。
大案频发、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已成为非法集资的新特点。投资者为何频陷非法集资陷阱?非法集资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近日,记者在案发比较集中的北上广等地进行了追踪调查。
非法集资披各式“马甲”
广州市金融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尽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披着各式“马甲”,但万变不离其宗。从手法而言,无外乎画饼、造势、吸金,即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虚假宣传造势等,让投资者一步步落入陷阱,不能自拔。
记者的调查也印证了这一说法,投资者大多都是被“高回报”所吸引,这些所谓理财产品承诺的收益一般都在10%到30%之间,有的甚至高达40%以上,极具诱惑性。
从几起暴露出的“非法集资”案件看,均是先编造所谓的“投资故事”,再许诺高回报。
先秀“画饼”。以新近查处的上海中晋资产非法集资案为例。2012年7月起,“中晋系”先后注册50余家子公司,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其中一款“永久合伙人产品”的年化收益率甚至高达40%。
再秀“造势”。为显示“雄厚实力”,“中晋系”不仅冠名赞助上海某卫视相亲节目“相约星期六”,找来知名人士做形象代言人,而且租赁的办公场所不少是地标性的高档商务楼。
“中晋系”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最终资金链断裂。
带着侥幸心理投入
广州市金融局副局长邱亿通介绍,从近年来的一些案件看,犯罪团伙实施作案的目标群体多为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中老年群体。广东“邦家”案受害者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甚至还有孤寡老人。“邦家”打着融资租赁等新兴产业的幌子,大搞宣传会、推介会,欺诈中老年投资者。一位被害人告诉记者,“邦家”搞过一个南沙宣传会,六个大厅,特别气派,以为是一家有实力的大公司,就上了当。
今年清明节期间,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披露了一起非法集资诈骗案。从去年4月开始,玄武区珠江路一家名为“营口利伟达”的投资公司,雇用专人在闹市区发放宣传单页,号称在辽宁一县城投资寺庙复建和墓葬项目,给出2%的月回报率吸引投资。南京有50多位老人参与,投资数额高达300多万元,但今年春节后,这家公司便人去楼空了。
“以前非法集资案件嫌疑人往往说年收益,但从最近办理的案件看,有向投入少、看似回报低的方向发展,增加了迷惑性。”玄武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闫雪松说,“不过,也有一些老人是带着侥幸甚至赌博心态参与的,调查中有一位老人说,自己感觉可能是骗局,但认为能赶在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前全身而退,还是能赚到钱的。”
被骗资金难以追回
广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士说,由于受害者涉及面广,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巨大,在造成投资人财产损失的同时,还会危害金融体系的安全。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多数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破获前赃款已被挥霍一空或去向不明,即便法院对案件作出生效判决,许多受害人也难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被骗资金。据南京玄武警方介绍,办案民警在抓获“营口利伟达”投资公司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冯某时,发现他已没钱了,骗来的钱都用于支付团队雇佣费、利息和还过往欠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今年3月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
警方提醒
公安部门提示广大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全面了解产品信息,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如果一时无法判断,可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并可参考以下提示:
一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利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二是通过查询工商、税务等相关资料,看主体身份是否合法、真实。
三是如遇到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四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
五是对亲朋好友推荐的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审慎决策,防止自己成为“下线”。
谢谢阅读!

Ⅷ “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怎么解释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非法集资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Ⅸ 打着创业孵化园补助的骗局

这个状况现在确实还比较多,骗了很多心怀梦想的创业者啊,所以在选择创业孵化园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那种名气比较大的孵化园可能会更靠谱一点,比如像腾讯众创空间这种,如果出现了被骗的情况,大家也会知道得比较快。
注意事项:
1、 不要贪便宜。
创业初期资金紧张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投资人也希望你们把钱花在产品上而不是其他地方。
2、 谨慎选择地理位置。
好的地理位置可以与优势产业相结合,形成集群效应。你的创业集群在哪儿,你需要的创业团队在哪儿,你的用户在哪儿,你就应该在哪儿。
3、认真考察工作氛围。
好的孵化器会有筛选标准。那种没有行业划分,也没有强调团队筛选的孵化器,不可能汇聚起良好的工作氛围,请不要考虑。高标准、严要求的孵化器会把氛围带起来,创业团队之间才会更好交流、相互影响,形成大咖带小咖的氛围。
4、 拒绝浮躁环境。
不要仅仅依靠所谓“知名”去选择孵化器。有些孵化器已经成了旅游景点,每天跟产品和项目本身无关的事情太多,建议要远离这样的地方。
5、服务配套设施。
孵化器不仅仅是办公地点,还应该有创业配套的、完整的服务设施。
6、孵化器背景。
一些孵化平台有较强的大企业背景,无论是在资源还是渠道上都比较丰富和多样性,这对产品、市场和内容生态都有显著的帮助。
7、孵化器对接投资的能力。
对于早期创业者,后续的融资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本身就是知名VC创办或者与VC有深度合作的孵化器在投资机构面前路演及曝光的机会会更多。
8、活动的数量。_
高质量的活动和嘉宾可以聚集很多人气,早期创业者很多问题可以通过活动来到解答,甚至找到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或招聘到合适的员工。
拓展资料:
入孵企业基本要求:
1、 已取得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好;
2、 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孵化器可以协助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3、 负责人技术精通、管理水平高;
4、 员工有团队精神、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Ⅹ 绿色招商引资骗局

要谨慎,不过也不必太过小心!

骗子的手段无非就是那几种。

低级的就是到你那里骗吃骗喝,临走再骗点路费。

高级的就是像【 羽扇轻轻摇】写的,签约后根据这个去骗贷款。

你只要牢记下面几个条件就可以了。
第一,想合作到你那里面谈,如果有要求寄路费之类的,你理都不要理。

第二,要求接待的,这个没问题,吃住都给他们找,但是钱得自己付,如果对方说三道四,你就告诉对方,来洽谈的人较多,你们根本无法全部承担。

第三,非要让你们承担费用的,也行。你告诉对方这个没问题,但是你们也不可能招待人家白吃白喝吧?所以呢,如果合作谈成,这笔招待费用从他们投资里扣除。如果谈不成,呵呵,相信你也不会给人家垫钱吧?

第四,如果项目合作签约,这个要小心,合同方面一定要写清楚,个人建议,最好是请政府方面出面帮助下,一般当地政府为了政绩,这样的忙还是会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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