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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2-06-17 04:18:28

融资租赁公司要坐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流程是怎样比如公司本身需要多少资金飞机需要什么审批

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属于融资租赁之中的杠杆融资租赁业务。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向银监会(商务部)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第二步,银监会(商务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第三步,银监会(商务部)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第四步,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第五步,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第六步,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第七步,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第八步,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第九步,银监会(商务部)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第十步,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国内飞机融资祖赁业务投资分析
航空租赁的运作方面一般有两种形式,分别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出租人拥有飞机,租用人在一定的财务或保证金保证下,按期交付租金以换取对飞机的使用权。这种租赁的租金比较高,租期比较短,通常不超过几年,租金一般按月或按季交付。此外飞机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和保险费也是由租用人支付的,租赁到期时退还飞机。
这种租赁主要用于临时性的满足运输需要,或是航空公司在经验不足时来获得对某型飞机或设备的使用经验,并不是航空公司租赁飞机基本方式。如我国的新疆航空公司在旺季(夏秋季)的运输量增加很多,因此在旺季租用独联体国家的飞机来缓解运输紧张的状况。
融资性租赁:这是航空公司使用的基本租机方式。它的特点是承租人和供货共同向出租人融通资金,签定长期租赁合同,以长期的融物方式代替融资。承租人选定机型和供应厂商,谈判确定使用的飞机,由出租人出资来购买飞机,具有所有权。飞机由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收取租金,对飞机的检验、交付及以后维护、使用以及经营中的风险不负责任。飞机的租赁期一般为10-15年,接近飞机的使用寿命。到期后,承租人可以购买飞机或把飞机退给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交易至少涉及三方,签定两个以上的合同。两个基本合同是出租方与供货方签定的购机合同,另一个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赁合同,此外承租人要和供货商有相应的交货和供货协议。
租赁经营对于承租人的好处是:不必筹集大笔资金就可以获得设备的长期使用权,由此可以采用先进的机型,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整个租赁期内租金按签约的规定交付,避免了金融波动的风险。租赁期限比贷款购机的融资期限长。此外,也避免保留过时的设备。
对于承租人,融资租赁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首先是当事人违约的风险,由于融资租赁的参与者多,环节多,某一方违约和有漏洞就会造成一定的纠纷和问题;其次,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的国家,政治上和外交上的风险和事件都会使承租人承担风险。从金融上说一个航空公司租赁的飞机多,就会使资产负债率过多,使企业信誉下降。
权衡以上的优缺点,一个航空公司应该适当考虑自己的资本状况,根据经营条件都决定采用多大的租机比率。过高的租机比率,反映企业自有资金少,偿债能力低,将会降低企业信誉,抗风险能力弱。而过高的自有飞机比率,反映企业把大量资金投入该备,资金周转的周期长,不利于企业的经营。
虽然说融资性是国际上航空租赁的主要方式,但对于我国市场来说,国内的航空租赁公司没有国际上优秀租赁公司那样好的金融资本和相关产业资本支持,所以在资金运作方面要更加灵活。
中银航空租赁公司是国内一家比较成功的航空租赁公司,公司从1993年成立至今已连续16年保持盈利纪录,而他们成功的秘诀正是灵活的资金运作以及良好的经营模式。
国内融资租赁机构的重点是国内市场,而且这项业务也仅仅是银行主营业务的补充,因此国内金融租赁的重点并不仅在飞机这一种资产上,诸如船舶和其他机器设备也是他们关注的重点。而从市场容量来看,两种不同的租赁公司称得上各有所长。从金融租赁的市场来看,竞争最关键的是谁能拿到成本最好的资金。从经营性租赁来看,除了资金以外,还要有成本好的资产,所以国内银行的从业者对于融资租赁非常熟悉,但是对于飞机的采购、销售则会提出一个更高的要求,而中银航空租赁有一个管理经验丰富的团队,除了能提供飞机租赁相关服务外,还可以提供全面的飞机转租、结构融资和技术管理服务,而这并不是一般的融资租赁公司能做到的。
中银航空租赁一直认为,自己很强的一个优势就是售后回租。所谓售后回租又称购机回租,指的是租赁公司从航空公司购进飞机后立即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回租给该航空公司,从而为航空公司提供长期的融资,同时也使得航空公司的运营更加灵活。市场形势不景气的时候,租赁公司就多做售后回租,在市场好的时候,就出售飞机,正因为在这两大业务门类之间进行动态的调整和反周期操作,所以,无论市场是怎样变化,中银航空租赁基本上可以保持公司盈利的平稳增长。
融资性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和传统银行业务开展竞争,是增加银行业务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而作为经营性租赁公司,本身就要完全融入机队经营和飞机买卖的业务中来,思维出发点和行为方式都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考虑的。作为经营性租赁公司,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在飞机价格有利时购入。如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期,许多航空公司会急于出售多余的运力,但又苦于找不到买家,利用自身庞大的资金优势,中银航空租赁在此时购入飞机,待经济好转,飞机价格上升时将飞机卖出,可赚取相当不菲的差价。
综合以上情况分析,对于国内仍处在发展期的航空租赁业来说,有一个好的定位以及灵活的资金操作是重要的,利用低价购入,高价售出的简单道理,在市场景气与否时采用一些诸如反周期操作的手段,是目前国内租赁公司的一个不错的选择。

Ⅱ 银行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飞机租赁融资,银行为飞机的抵押权人,飞机保单第一受益人是租赁公司还是银行

楼主,你的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通过上述信息分析:
1. 银行针对金融租赁公司已签约的飞机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资金拆借业务给金融租赁公司滚动。
2. 经过融资租赁的飞机在租期内的所有权属于租赁公司,该飞机形成租赁资产。租赁公司将该笔租赁资产按一定百分比(通常80%)或应收租赁款(收益权)质押给融资银行,以此为条件才获得的银行融资。
3. 飞机保单的第一受益人是租赁公司,银行的风险转移到租赁公司,如因飞机的损毁导致银行债务无法覆盖,则租赁公司有责任更换等值抵质押物。

Ⅲ 自置和融资租赁飞机及发动机大修费用如何处理

自购的过了保修期肯定是自己掏腰包
租赁的只要不是人为损坏,正常的机械磨损造成的由机主负责维修!

Ⅳ 航空器融资租赁期限一般比较长

航空器融资租赁期一般是比较长的。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供货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承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拓展资料:
一、航空器融资租赁期间注意事项
1、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干扰承租人依法占有、使用民用航空器;承租人应当适当地保管民用航空器,使之处于原交付时的状态,但是合理损耗和经出租人同意的对民用航空器的改变除外。
2、融资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当将符合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状态的民用航空器退还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照合同行使购买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或者为继续租赁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除外。
3、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中的供货方,不就同一损害同时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融资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转让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或者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和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其他租赁,承租人应当就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飞机融资租赁
1、飞机融资租赁是飞机租赁的一种形式,飞机租赁是以飞机为租赁物的一种租赁业务,是航空公司(或承租人)从租赁公司(或直接从制造厂家)选择一定型号、数量的飞机并与租赁公司(或出租人)签订有关租赁飞机的协议,出租人拥有飞机的所有权,将飞机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期结束航空公司可以归还或者不归还飞机给出租人。
2、通常期末飞机所有权归还给承租人的为融资租赁,不归还的为经营租赁,飞机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飞机融资租赁有多种做法,较多采用的有投资减税杠杆租赁、利用英、美出口信贷支持的及利用一般商业贷款的融资租赁。
三、飞机租赁的优势
飞机租赁形式的发展打破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固定模式,体现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优势互补。它丰富了飞机租赁的形式,提高了飞机租赁服务的灵活性。同时,融资租赁模式已超出传统三方当事人范畴,银行、信托公司、投资企业等均得以参与其中:①租赁公司作为中介和交易安排人,与其他主体形成良好的合作与互补关系;②整个模式的安排降低了交易风险,银行借以寻求到理想的客户对象;③投资者借以找到理想的投资机会;④灵活的交易安排使承租人更加易于接受。

Ⅳ 融资租赁公司运营模式

(1)简单融资租赁
也称“直接租赁”或“传统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意愿购买租赁物,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期租金,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2)转租赁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第四十八条中将转租赁定义为“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3)回租式融资租赁
又称“售后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4)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的是指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完成一笔租赁业务。这里所说的受托人,就是获准具备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法人,无论批准其设立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5)杠杆租赁
又称“借款租赁”,也叫“衡平租赁”。杠杆租赁也是信托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杠杆租赁同委托租赁的区别在于:(1)在杠杆租赁中,受托人(出租人)并非是完全不承担融资风险,只是所承担的是租赁融资额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风险;(2)在杠杆租赁中,委托人往往不止一个,而是有若干个;(3)出资人的动机不同。
(6)共享式结构化租赁
又叫“分成租赁”或“变动租金租赁”。是把租金收入和设备使用收益相联系的一种租赁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一定的基本租金后,其余的租金是按承租人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实际承担了租赁物的部分风险和报酬。
(7)综合租赁
它扩展了融资租赁的内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务外还提供经营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全方位的租赁服务,租赁的收益因此扩大而风险因此减少,使租赁更显露服务贸易特征。综合租赁的发展,将成熟的租赁行业带入知识经济时代。
(8)创新租赁
租赁在中国,已经进入第三个发展阶段,即:创新租赁。它是以保障租赁当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时,将风险分散到当事人中间。具体做法灵活多变。

Ⅵ 什么叫飞机的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二者的区别在于 租赁期满后,飞机的所有权归属。
1、如融资性租赁,则飞机的所有回权在租赁期满后,归于答承租人;
2、如营业性租赁,那么飞机的所有权在租赁期满后,还是出租人的。

融资性租赁:由出租人购买飞机,拥有飞机所有权,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拥有飞机的使用权。等到租赁合约到期后,承租人免费拥有,或者支付少量资金,拥有飞机的所有权。
这一点有点类似于分期付款。

营业性租赁,前面都和融资租赁一样的,就是期满后,飞机的归属仍是出租人。

Ⅶ 融资租赁和普通飞机的对比优势有哪些

根据租赁方式的不同,飞机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的盈利模式也有一定的区别:
一、飞机经营性租赁的盈利模式
就经营性租赁而言,租金收益是飞机租赁公司的主要经常性收入来源。 此外,飞机残值处理和节税收入,尤其是飞机残值处理,能给租赁公司带来较大收益。
租金收益:租金收益是经营租赁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与融资性租赁不同,经营性租赁的出租人的收益更多的是依赖于同一架飞机向不同公司依次出租所收取的总租金回报。因此,经营租赁的租金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租赁市场飞机的供求状况。租金可以是固定租金或是浮动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或按季度支付。一般而言,全新飞机每月租金一般相当于其价值的0.75%-1.5%。
残值处理收益:由于飞机的可用寿命至少是20年,而经营租赁的交易期限往往是3-7年,因此,出租人不可能在单笔交易中凭借租金收益回收全部投资。飞机在经营租赁结束后余值的比重大小将会直接影响到出租人的盈利程度。在租赁期间或是租期结束时出租人可以将飞机转卖而获得更大的收益。一般来说,转卖价格相当于当初购买价格的50%~85%。提高租赁物的余值处置收益,不仅是经营性租赁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公司(特别厂商所属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租赁物经过维修、再制造后通过租赁公司再销售、再租赁可以获取更好的收益。
节税收益:在融资租赁公司有一定的税前利润的前提下,融资租赁公司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的办公用房、车辆、信息设备。租金在税前列支,可以获取节税的好处。超过法定年限的飞机可以在最短12个月达到100%的折旧,提取折旧使得租赁公司的所得税税基减少,会带来不小的节税收益。
其他收益:飞机经营性租赁除却单纯的租赁环节,租赁公司也会涉及到飞机采购、融资结构安排、租赁资产管理和物流等一系列环节,租赁公司将会凭借其专业能力取得市场优势及附加值。另外,飞机经营性租赁合同经常包含飞机租赁保证金的条款,航空公司一般需要缴纳2-3个月的飞机租金,作为飞机保证金。另外,航空公司需要提供一定的维修储备金交由出租方保管,在飞机大修时提供必要的资金储备。
二、飞机融资性租赁的盈利模式
飞机融资性租赁相对于经营性租赁程序更为复杂。如在融资期间,承租人一方面要对租赁飞机进行必要的保险,另一方面还需要寻找对该飞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因此,融资性租赁的盈利来源也更加多元化。
利差收益:飞机租赁公司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当然是

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利差收益视风险的高低,一般在1-5%。出租人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配置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或租赁费率控制风险,对优质客户也可不必降低利率。因为租赁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与贷款不同,客户的实际融资费用并不会比贷款高。
余值收益:尽管融资租赁承租方经常是以最终获得租赁资产(飞机)的所有权为目的,具体的飞机残值归属也因不同的合同约定而异。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交易条件和履约情况以及设备回收后再租赁、再销售的实际收益扣除应收未收的租金、维修等相关费用之后,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设备如飞机、轮船等收益会更高一些。
服务收益:飞机融资性租赁的服务收益包括租赁手续费,财务咨询费,贸易佣金等。租赁服务手续费是所有融资租赁公司的合同管理服务收费,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难易程度、项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风险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运作模式的差异,手续费收取的标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其次,融资租赁公司在一些大型项目或设备融资中,会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融资解决方案并按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财务咨询费。另外,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设备的购买和投资方,使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扩大了市场规模,实现了销售款的直接回流。收取贸易环节的各种类型的佣金往往是厂商设立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或是与厂商签订融资租赁外包服务的大型机构等财务投资人设立的独立机构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运营收益:融资租赁公司营运资金的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自有资金在运作时,可以获取一个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个项目运用部分自有资金,再向银行借款一部分,租赁公司通过财务杠杆效应,自有资金可以获取略高于同期贷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获取一个息差收益。
风险收益:对出租人来说,融资租赁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赁物使用效果的风险,参与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加大,可能获取的收益也比较大。另外,对高风险的投资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在某种条件下,出租人可以将未实现的融资租赁债权按约定的价格实现债转股。

Ⅷ 飞机融资租赁是做什么的

飞机融资租赁也是融资租赁的一种,就是有钱的金融机构给要买飞机的运营商放款购买飞机,飞机属于金融机构,什么时候付清款项,飞机就归运营商了。当然通常是有利息的。也是要担保的。

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会计与税法有差异么

融资租赁相对经营租赁而言,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会计处理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在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业务中都按企业固定资产进行处理,但在资产初始成本计量、折旧计提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异,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根据税收会计差异,进行纳税调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融资租赁方式确认
会计上按照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归属程度,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税法上未对融资租赁概念进行专门规定,对租赁方式划分和对融资租赁方式确认,应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一致的。
二、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计量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一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会计准则中,考虑融资租赁付款资金时间价值,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体现会计核算准确性,更符合融资租赁资产实际价值;而税法不考虑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而是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按历史成本原则,体现税法规范性。
在租赁资产初始成本计量方式选择上,会计上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体现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不高估资产;而在企业所得税中,则按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依次选择,更注重相关数据可靠性。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处理
会计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五条规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税务上,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不计算现值,即会计上“未确认融资费用”已包含在税法计税基础之内,并在其使用期间内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实现税前扣除的。所以,对于会计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税法上不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四、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面差异
会计与税法计提折旧都是以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为基础,由于其初始成本确认方式的不同,以及折旧年限上的差异,从而决定了其每期折旧额的财税差异。
从本文第二项“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计量差异”可看出:会计上处理中,将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而在税法处理中,不考虑租赁付款资金时间价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资产的公允价值依次确认租入资产的计税基础。所以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税法上的计税基础一般大于会计上的初始成本。
融资租赁折旧资产年限,《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其折旧年限,应符合《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如果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符合加速折旧情形,也可以加速折旧。
如某运输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轮船一辆,租赁期为9年,合同中未对租赁期满该轮船的归属进行规定,轮船使用寿命估计在15年以上,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六条规定,会计上该轮船折旧年限应为9年。而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轮船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五、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构成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条件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显然,融资性售后回租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能拆解为“销售”和“回租”两笔业务,实质是融资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三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指出,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由此可见,会计和税法上都体现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实质是融资租赁,与租赁资产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属于承租方,不作销售处理,承租人对该资产仍视同自有资产一样计提折旧。会计上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税法上规定将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两者并无本质区别。
六、有关融资租赁实务处理
案例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租入专用设备一台,合同主要条款如下:租赁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末支付租金20万元,该设备2010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90万元,承租期满时,该设备归甲公司所有,租赁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
案例解析
(一)融资租赁资产初始成本计量
会计核算上,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20×PVA6%,5=20×4.2124=84.248(万元),大于公允价值90万元,因此,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为84.248万元。
税法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支付的相关税费=20×5=100(万元)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处理
会计核算上,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资产公允价值=100-84.248=15.752(万元)
2011年度应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100-15.752) ×6%=84.248 ×6%=5.055(万元)
税法上,2011年度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5.055万元不得税前列支,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55万元。
(三)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假设会计与税法折旧年限均为5年,净残值为0,都采用直线法折旧,则会计上每年计提折旧=84.248÷5=16.850(万元),税法每年计提折旧=100÷5=20(万元),形成财税差异为3.15万元。
甲公司在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5.055万元不得税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55万元;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折旧形成财税差异,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15万元。

Ⅹ 民航购买飞机融资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租赁公司安排客户体验飞行,以顾问身份协助客户选定飞机。

第二步:租赁公司取得购买权,和制造商签订购买协议,和客户租赁协议。

第三步: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情况,向他提供相应数额的购机资金,通常为购机款的60%~70%。

第四步:飞机制造商将飞机交付给租赁公司。

第五步:客户向租赁公司租用这架飞机,并由客户负责该飞机的维护保养及保险事宜。

第六步:租期结束后,客户以名义价格取得飞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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