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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资平台公司建立及运转情况相关汇报

发布时间:2022-06-17 08:29:13

① 求一份,担保行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年终工作小结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工作总结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政府投资成立的专业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3.8亿元。公司从1999年成立以来,以服务地方经济,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坚持政策性导向、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累计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担保73亿元,累计支持企业1800多户。2006年公司被中国联合资信评估公司评为AA级信用,被国家发改委主持的全国担保机构联席会议评为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担保机构。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普遍性的问题,正如全国各地一样,**地方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也受到资金问题的困扰。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包括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做大作强起龙头带动作用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等。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挥开发性金融在解决地方经济“难点”、“热点”方面的作用,大胆探索创新,在银行界率先与当地政府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促进信用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这一举措为解决**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对**地方经济尤其是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为当地最大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中小企业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公司密切与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各区县政府和平台公司合作,抓住机遇,求实创新,发挥市级平台公司的龙头作用,充分利用好开发性金融资源,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使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与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正式起步于2004年10月,新津县作为首批试点县与开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获得授信5000万元。2004年12月,第一批10户企业共1200万贷款得到落实。经过近一年的试点,2006年初开始向其他区县全力推进。截至2006年底,全市20个区市县与开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协议贷款总金额22亿元。其中新津、高新区、金牛区、双流等14个区县已正常开展业务,另有3个区县的首批贷款正在落实。另外,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分别与高新区天府软件园、双流蛟龙工业港、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西区)签订了融资担保合作协议,协议金额4亿元。同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通过开发银行一亿元的软贷款支持,增加了注册资本,担保资金实力进一步夯实。经两年左右的运达作,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累计发放贷款6亿多元,其中,仅2006年新增客户177户,贷款规模4.78亿元。

两年来,在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区县政府平台公司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贷款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获得贷款支持的中小企业整体上销售规模、利税、劳动就业水平都有明显增长,促进了中小企业成长,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以新津县为例,获得贷款支持的18家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18%,总入库税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00万元,安置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下岗人员1200名。18户获得贷款企业中,新培育上百万税收企业2家,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3家。2006年双流县获得开行贷款支持的29家企业,入库税金比往年平均增加54.48%,高出全县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受金融生态恶化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金堂、蒲江县,金融机构已多年没有在当地新增贷款规模,中小企业发展受到资金短缺严重制约。通过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金堂有6家,浦江有5家企业获得开行贷款,实现了担保公司在这两个区县融资担保业务“零”的突破。

目前,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市县两级构成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和网络体系已搭建起来,体系和运作机制已基本建立并初步完善。两年来运作正常,无一笔贷款逾期现象。许多企业获得贷款支持的同时,管理规范程度和水平有所提高,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贷款在金融界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许多银行分支机构受其带动,开始把新的业务增长点放在中小企业项目上。多家金融分支机构正在与我公司接触,商讨如何借鉴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经验和运作模式,与我公司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运作模式

1、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组织及贷款模式

首先,各区县成立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领导小组,并出资组建政府投资的平台公司,同时在当地选定一家金融分支机构作为委托贷款银行。区县平台公司在当地融资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融资企业的初选、推荐,作为借款主体向开发银行贷款并作为委托人通过委托银行将贷款转贷给中小企业,负责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为市级平台公司,负责对区县推荐的企业进行调查评估,作为保证人为区县平台公司在开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为区县平台公司向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贷款模式主要有平台公司统贷借款,担保公司担保;企业直接借款,担保公司担保;平台公司借款,借款企业联保三种方式。基本模式为平台公司统贷借款,担保公司担保。

目前,开发银行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10%,担保公司担保费按每年担保额1.5%收取。区县平台公司和委托银行的手续费合计0.4%——1%。

2、开发银行合作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运作机制

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主要建立了三个运作机制,即民主评议机制、风险分担机制、风险控制机制。

民主评议机制:各区县成立贷款企业民主评议小组,选择熟悉企业或行业的民主评议人员对区县推荐的企业进行评议,提高审查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通过民主评议的企业再向担保公司和开发银行推荐。

风险分担机制:对于借款平台打捆贷款的项目,如出现损失,**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承担贷款损失的70%,开发银行承担损失的18%,区县平台公司承担损失的12%。开发银行要求各区县平台公司在开发银行存入打捆贷款10%--12%的风险保证金。对于企业直接贷款,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开发银行暂不实行风险分担。

风险控制机制:构建开发银行、担保公司、当地政府和平台公司、委托放款银行、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共同参与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单就某个企业或某个环节来控制风险,主要通过各方联动、组织优势和制度建设来落实风险管理。例如,开发银行不对具体企业进行调查,主要以民主评议结论、担保公司审保调查和企业财务审计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三、主要做法

1,强化服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措施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在推进开行合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开行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担保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根据各区县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开行统贷业务特点,公司专门对融资企业制定出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设计了快捷高效又尽可能控制风险的操作流程,创新出一些风险控制的措施和手段,并对开行贷款企业担保收费给予优惠。例如,我们在各区县对企业民主评议阶段就提前介入进行定性初查,提高了区县推荐项目的审保通过率和效率;在审查软件企业、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时,我们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在调查重点、评价方式、评价指标方面予以适当调整,通过授信额度控制、设定技术准入条件、网络公示等方法探索,公司对高科技企业的担保扶持方法渐趋完善;针对许多中小企业没有物的反担保措施情况,我们发挥风险控制的联动机制优势,和当地政府配合,对其尚未取得土地证的土地、在建工程、企业存货等资产进行监管,创新反担保措施。公司以平台公司统贷方式为主,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整体覆盖面,同时对个别具有重点产业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项目,努力争取直贷,采取点面结合,多种方式支持企业。

2,结合区市县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特点,优化担保资源配置

我们在推进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的同时,密切与开行的配合,结合各地县域经济和优势产业特点,着力对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提供支持,力求开发性金融资源支持中小企业的效用最大化,实现信用资源的优化配置。我们在高新区和青羊区,就重点支持了电子信息和软件企业、精密模具制造企业、生物医药企业;郫县和都江堰,我们分别重点支持了豆瓣生产企业和农家乐项目。而在蒲江和金堂,我们把支持重点放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上。在武侯和崇州,则结合区域内皮鞋、皮革、家具产业集群的特点对企业提供支持。另外,我们还根据各区县政府和开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对台资企业、留学归国创业企业、微小型企业提供支持。随着工业向园区集中,各地工业园区蓬勃发展,优势产业和优质客户更多在园区聚集。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拓宽寻找优质客户的视野,把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延伸到工业园区。2006年4月以来,开行、担保公司陆续与蛟龙工业港、天府软件产业园、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园区推荐的许多项目已得到开行贷款支持。

3、树立“大担保”理念,发挥市级平台公司龙头作用,积极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在大力推进开行合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中,**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始终树立“大担保”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市级平台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促进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一方面,我们在项目开发、风险控制、对外合作中是把“大担保”思路运用到解决具体问题上,通过体系、制度、和联动机制优势把握风险、推动工作;另一方面,担保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依赖于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以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我们要以“大担保”的观念,促进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

我们与市、各区县融资领导小组密切配合,通过信用促进会、民主评议会、各种座谈和培训会等渠道,加强与企业、政府、委托贷款银行的沟通,向企业宣传诚信意识,向开行中小企业贷款工作的联动各方介绍我们的理念,标准和流程,提高联动效率。为了提高效率,防范风险,公司还与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建立了定期工作交流和沟通机制。为了使公司工作更好的与各区县对接,2006年起,公司按区县对业务部门作了责任分工,并确定了各区县对口的联络人员。我们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与各区县平台公司的交流,经常同各区县平台公司工作人员一起调查项目,交流讨论对工作的建议。通过培训、交流和实践,许多区县平台公司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率都有很大提高。促进了开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整体工作的发展。目前,经过各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一个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四方联动”的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形成,有效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矛盾,促进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总结和回顾两年来与开发银行合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实践,还明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一些区县工作推动力度不够,推荐项目质量有待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还显薄弱。

2、由于开行人员精干,人手少,任务重,开行统贷项目上报审批的时间较长,整体效率还有待提高。

3、由于融资担保各个环节的原因,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仍相对偏高。

4、开发银行贷款期限、品种单一,尚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多样化需求。

建议开发银行今后能推出更多贷款品种,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成本优势对中小企业给予更优惠的利率支持。

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将一如既往,牢记服务中小企业的宗旨,发挥市级政府平台公司的龙头作用,密切与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以及各区县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平台公司的配合,共同开创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的新局面。

2008年度担保中心工作总结

2008年,首创担保房山分公司在工业局领导的科学指导下,在首创担保公司的鼎立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克服国际金融动荡,国内经济下滑,担保行业风险加大的不利局面,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加强风险控制,强化管理、开拓创新,极大缓解了我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并保持自身稳步发展。

——担保业务完成情况

今年,房山分公司批准担保项目136个,批准金额 59675 万元;其中到位项目 135个,到位金额39675万元;到位担保个数和担保金额分别比去年增长32%和27%。累计批准担保项目287个,批准担保金额112214万元;其中已到位项目283个,到位担保金额 82214 万元;在保项目121个,在保金额 38445 万元,解除担保责任项目 162 个,解除担保金额 43769 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

在“工业强区”战略指导下,所做项目中,其中工业项目189 项,占总数66.7%;农业、商业、其他项目分别占总数 2.4 %、13.1%、16.9%、,显示出担保资金的扶持重点。担保资金由设立之初的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担保实力得到增强。

——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开发项目源

目前房山分公司的项目源主要来自三个渠道:一是银行推荐,二是乡镇、区直部门推荐,三是企业间自荐、互荐。由于渠道有限,仍然有些企业对房山分公司不了解,为加大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工业局的组织下,业务人员分四组深入乡镇、开发区进行调研,调研活动起到了宣传作用。

为支持园区建设,组织业务人员主动出击,在4月份走访入区企业26家,对企业资金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发放担保业务宣传材料,目前已为9家入区企业提供了担保贷款,在保金额 7200万元。

二、加强银担合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房山分公司积极与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面涉及以上两家银行的20余家支行,涵盖了我区整个行政区域,极大方便了当地企业。为解决企业融资时效性,于今年6月组织召开“银担合作联谊会”,主动与合作银行开展业务交流,相互介绍业务操作流程,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通过交流使业务操作更顺畅,企业融资办理速度加快,办理时间由开展业务初期的1个月左右,到现在最快可实现3天放款。

为减少企业融资成本,房山分公司发挥良好的信用优势和担保客户资源众多的优势,经与银行多次协商,使银行贷款利率控制在上浮10%以内。此外,分公司主动降低担保费、评审费收费标准,总体费率由原来的1.5%下降到1.15%;与公证处协调降低了公证费 ,充分体现了房山分公司全力服务企业,推动经济发展的宗旨。
三、强化风险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担保是高风险行业,为降低担保风险,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以修章建制为切入点,建全评审制度

为降低担保风险,狠抓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业务评审制度》、《在保项目监控管理制度》、《逾期及代偿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负责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风险控制包括担保前评审、担保中的管理和代偿后的追偿,涵盖业务全过程。

项目考察采取A、B角轮换制度,使考察结果更准确、全面。项目评审执行《评委会制度》,今年共召开评审会19次,上会项目125个,122个项目通过评审,多个项目调整担保额度。《评委会制度》使项目评审公开、透明,提高了项目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反担保方案,控制担保风险。反担保措施的制定以控制企业核心资产,核心人物资产为目的,担保措施从开展业务初期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和财产抵押相继增加了承租权质押,动产质押、经营权质押、合格证监管等反担保措施,反担保品种的增加,加大其违约成本,使反担保控制能力加强。

(三)加强在保监控,落实现场检查

对在保项目的贷后监控,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贷后监控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办法:1)与银行沟通,了解企业资金流的异常变化。2)通过社会上多种渠道了解企业现状。3)定期收取企业财务报表。4)落实在保项目现场检查,检查财务账目、生产情况,销售情况,反担保物有无变化。5)对贷款即将到期企业实行提前一个月送达到期通知书,督促企业按期还款。

四、创新服务理念,深化服务内涵

为解决企业在贷款到期前沉淀资金问题,组织在保企业成立非营利、会员制的互助基金,为即将到期而还款出现临时性困难的企业提供小额、短期的资金扶助。经过去年的积极筹备,今年正式运作此项工作,截至12月底组织企业56户,筹集资金560万元,有14家企业使用此基金,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年初组建了财务服务部,该部主要有以下三职能:一是对申请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提出评审意见。二是为经营前景较好,财务管理较薄弱的企业提供财务指导。财务部成立以来,对12家企业提供了财务指导,通过扎实工作,为企业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培养了人才。三是代理保险业务,在业务办理中,有些企业抱侥幸心理不愿花钱上保险,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并协调保险公司降低费率,目前已为20家企业代理保险。

五、未雨绸缪,应对风险

在奥运期间部分企业停产和车辆限行导致在保企业资金短缺,贷款到期出现还款困难,担保风险加大。针对这一情况房山分公司采取1、动用互助金为企业解决临时困难2、动员企业提前还款,并为基础面较好的企业简化办理下笔担保手续。由于采取措施得当,奥运期间解除担保责任16项,解除担保金额6430万元,并为其中14家企业办理的担保贷款,保障在保企业正常运转,维护了奥运期间社会稳定。奥运过后,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危机对我区中小企业产生影响开始显现,其中部分在保企业出现订单减少、利润下滑,担保风险加大。针对当前形式,房山分公司于11月对在保企业进行临时性抽查,分析当前风险、研究对策,并适时与窦店镇及合作银行组织召开银、企、担合作研讨会。在会上“我们分析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提醒企业谨慎投资,保存实力,加强应收款的催收,维持合理流动资金”。研讨会起到积极作用。

六、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对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重点扶持。如:北京奥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区重点企业,生产销售“碧生源”系列保健产品。房山分公司先后为其提供了两笔共4200万元贷款担保支持,使企业购进先进设备,生产能力提高,经营业绩迅速提升。2007年销售收入24000万元,上缴税金2400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达到38000万元,上缴税金达到5000万元,2008年与2007年相比,销售收入和税金分别增长58%和108%,成为我区纳税大户。北京燕山开关厂是我区电器设备生产重点企业,分公司为支持企业发展,累计为其提供了多笔共2500万元担保贷款。使企业由原来的旧厂区顺利搬迁至房山工业园区内,新建厂房13700平方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07年,企业销售收入8100万元,上缴税金320万元;2008年,企业销售收入11000万元,税金510万元,2008年与2007年相比,销售收入和上缴税金分别增长77% 和 68% 。北京进联国玉制动泵有限公司为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行业市场竞争激烈。2006年通过竞标,企业进入比亚迪汽车配套体系,由于缺少流动资金,企业面临丢失订单的困境,在进退两难之际,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贷款200万元,使企业顺利履行供货合同,并获得比亚迪F4单项产品独家供货权,2008年经过考察,分公司为企业提供500万元担保贷款,企业销售收入达到5200万元,比2007年增加38%,企业员工人数达280人,其中新安排残疾人就业34名,社会效益明显。

七、小额担保工作

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担保贷款,2008年办理担保贷款9笔,金额45万元;累计办理担保贷款14笔,金额70万元。

八、锻炼队伍,培养团队精神

一年来,房山分公司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通过“学习、实践、总结、提升“四个环节,加大对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人员的业务水平,分公司内部已形成积极学习业务知识的良好风尚,为拓展业务提供保障。

——存在问题

一、项目考实难度大
部分中小企业管理粗放,存在财务人员频繁更换,不设专职会计,财务账不全,资产不上账,账目处理混乱等现象;还有些企业由于经济机密等原因不愿意将真实情况提供,企业想贷款又不愿露家底;另外有些企业为贷款融资,提供虚假材料。以上原因使项目考察难度较大,加大了担保风险。

二、反担保落实难

在业务操作中,发现落实反担保环节成为办理担保业务的难点:1、由于承租权质押等反担保措施需要出具村民代表签字等证明导致反担保措施无法落实或落实困难。2、各种抵押手续每年都要重复办理,手续繁琐,办理时间较长,对此企业反映强烈。

三、法律环节有待提高

担保业务涉及大量法律事务,法律知识涉及物权法、担保法、民法、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多部法律,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由于缺少法律专业人员,只靠律师把关和现有的法律知识,从长远看难以保障业务的需要。

——明年工作设想

随着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国内经济出现下滑,中小企业面临流动资金严重短缺的不利局面,担保行业风险加大。针对以上情况,应积极创新服务新举措,探讨风险管理新思路、新办法,扶持企业发展同时降低担保风险,保障担保资金安全。2009年,房山分公司将以积极扶持、稳步拓展、用好资金、巧用妙用、降低风险、促进经济发展的26字方针指导担保工作。

一、积极、稳步推进担保业务的开展

继续开发项目源,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科技、节能环保、可循环利用、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另外开发区企业实力较强,有土地抵押,担保风险较小应作为支持的重点;对区政府、和工业局的重点项目进行跟进,重点支持。

二、强化在保监控,保障担保资金安全

随着业务的不断开展,一套符合房山实际,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已逐步形成,在今后的业务开展中要严格落实按月收取贷款企业财务报表,定期听取企业财务人员汇报和随时到企业走访等监控措施,加大监控的力度,做到“眼勤、腿勤、嘴勤、手勤”,多到企业走访,多问企业状况,多看企业资料,检查到位,事后汇总,填写在保项目现场检查登记表。及时会同放款银行对在保项目进行随时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有危险前兆的,要提前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强化以上措施,力争不发生或少发生项目代偿,实现担保资金的安全、科学、高效运作。

三、推进乡镇担保体系建设

为强化乡镇政府风险控制环节,2009年计划采取乡镇政府推荐项目办法。由乡镇主管部门对属地企业担保申请进行初审、推荐、担保,贷款到位后,协助分公司对在保企业监控,调动乡镇参与担保项目的把关和贷后监控工作,使乡镇成为风险防控重要环节。

四、深化服务,降低风险

继续发挥互助会、财务服务部、在保企业经济圈的作用,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使企业把房山分公司当作真诚的朋友,自觉树立诚信意识。通过服务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五、培育优质客户,鼓励企业诚实守信

2009年要尝试从在保企业中选择信誉度高、经营前景好、管理规范的企业,认定为分公司优质客户。对优质客户的担保申请,采取简化担保手续,以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努力经营,为打造诚信社会起到促进作用。

六、补充专业人员,强化队伍建设

随着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及内部管理提高,对队伍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急需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职称资质的人才资源作为支持。因此,公司计划增加商业会计师一名,在项目评审及为企业提供财务指导服务方面补充力量;增加专业律师一名,补充法律环节的薄弱。

2009年,百年一遇的国际经济危机对担保行业充满机遇和挑战,我们将承担艰巨的任务和巨大的风险,但我们坚信:在工业局的领导下,在首创担保公司的支持下,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克服困难、化解风险,推进担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② 县级融资平台(建投公司和产业集聚区投资公司)在目前经济下行的状况下何去何从,还有明年1月以后归属问

2014年,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进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不断壮大企业规模,积极推进产城结合,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步伐,强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产业集聚区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2014年工作回顾
(一)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增长。
201433.1%年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5%;税收收入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2%;从业人员6.8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有纺织服装和农副产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纺织服装企业由2009年的29家发展到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达79家,这两个产业产值均突破100亿,利税均突破了10个亿。
(二)招商引资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纺织服装和农副产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同时依托橡胶制品、有色金属、电子信息及航空港等产业优势,制订了《2014年重点产业大招商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9个招商团,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亲情招商、以商招商,大力承接东南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一批提升优势产业层次水平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今年共接洽项目16个,签约落地项目9个,在建亿元以上项目5个。
(三)涉企服务持续优化。
今年前三季度以来,我们按照“零阻碍”服务工作的要求,坚持首席代办制、企业联系制、项目分包制,为入驻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积极开展“半月一汇报、一月一评比”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强力助推在建企业加快建设,规范投产企业的生产建设行为,促进入园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多次召开企业用工协调会,组织企业和辖区村庄劳动力对接,帮助企业解决用工1000多人次。
(四)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快推进。
依托金财投资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化BT模式,盘活产业集聚区存量资产和优质资产,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加强银企合作,加大银行融资力度,今年以来,通过银企对接,已为企业融资3.2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融资困难,发展建设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配套服务难度大,无法满足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受多种因素制约,企业融资困难现象普遍存在,多数企业加快发展急需大量资金。
(二)缺乏大项目储备。今年以来,尉氏县产业集聚区虽然有40多个新开工项目,但投资规模较小,龙头带动作用还不强,对投资增长缺乏支撑作用。
(三)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宏观经济影响,部分工业企业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订单减少、生产不足,出口下滑等问题。
三、2015年工作打算
(一)抓好经济运行。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力度,重点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帮扶,促进企业扩大生产或技改扩能,进一步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同时,抓好投资项目上报和“四上”企业入库工作。
(二)加强银企合作。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为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充分挖掘、合理利用民间资本,缓解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资金压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将根据有关政策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对成长性较好的小型服务企业,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扶持,促进服务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工作措施,按照“零阻碍”服务的要求,为企业的开工与建设做好各种服务工作,加快推进腾飞鞋业城等在建项目建设,促其早建成早投产。同时,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五)强化服务运行机制。大力推行项目入驻联审联批、领导分包、跟踪服务等工作措施,与客商零距离接触,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增强集聚区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客商和项目建设单位的满意度。
(六)严把项目入驻,依法拆除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集聚区发展规划,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坚决拒之门外;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在项目入驻前严把环评观,所有进入集聚区企业必须通过市级以上的环评审批。同时,对集聚区内高污染、高耗能项目逐步迁出。

③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现状

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进行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方面的融资由来已久,但是投融资平台发挥主导作用则是2008年来在应对金融危机时期的事情。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这被地方政府视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肯定和鼓励。
从2008年底以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据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8月,全国共有3000家以上的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2008年初,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总计1万多亿元,到2009年5月末,总资产近9万亿元,负债已上升至5.26万亿元(绝大部分为银行贷款),平均资产负债率约60%,平均资产利润率不到1.3%,特别是县级平台几乎没有盈利 。
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专家质疑,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清晰,操作程序不规范,同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形成多头举债,而银行对地方政府的总体负债和担保承诺情况根本不清楚,甚至地方政府对自己的融资平台的负债情况都不清楚,一旦投融资平台的项目投资收益不能覆盖成本,这些“隐性债务”就必然显性化,给地方政府的财政造成巨大压力,甚至最后不得不由中央财政和商业银行买单。

④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快速增长。上世纪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尝试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来对外融资,并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总体看来,在地方政府缺乏规范的融资渠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场力量结合起来,支持薄弱环节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2008年四季度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融资平台公司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6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下简称“国发19号文”),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发19号文件精神,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财政部会同银监会、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出台了《通知》,主要是对国发19号文件中的一些概念和政策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说明,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的具体要求等。
2.有报道认为,近年来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增长较快主要是为了完成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任务。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增长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任务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满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2008年四季度,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提出了包括4万亿投资计划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中央政府安排1.18万亿元,地方政府配套1.25万亿元。为了解决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问题,2009年、2010年中央代理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4000亿元,由地方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公益性建设项目地方配套。除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外,地方还通过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等渠道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据统计,2008年四季度以来,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中,来源于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的资金占10%左右,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主要用于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公益性项目建设。
3.有媒体认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较大,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请问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答: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确存在一定风险,但目前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形成系统性风险。一是从贷款增速看,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增速逐渐下降。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新增额占上半年全部新增贷款的比例比2009年全年下降约三分之一,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比年初也有所下降。二是从风险程度看,多数贷款项目能够产生稳定、充足的现金流量,可覆盖贷款本息。另有部分贷款确实存在还款来源不足的问题,但通过变更贷款主体、增加押品或追加担保等风险缓释措施,其风险状况会得到进一步改善。这些贷款不会全部形成不良贷款,更不会全部成为损失。三是从风险抵补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贷款拨备非常充足,拨备覆盖率都在150%以上,高者可达170%甚至190%。也就是说,即使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中有一部分形成不良甚至损失,也有足够的拨备进行抵补。四是从风险化解看,银监会正在督促各银行做好整改、保全和分类管理工作。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新的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补充抵质押等各种方式,也能够化解一些有问题的贷款。
4.请问当前如何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答:国发19号文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一是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底数清楚;妥善处理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切实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损失浪费;明确存量债务偿还责任,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防范道德风险。二是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对已经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分类清理规范;新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三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放贷管理。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担保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融资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要求,融资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严格规范对融资平台公司放贷管理,切实加强还本付息现金流缺失等各种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四是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严禁地方政府违反《担保法》等相关规定为各种融资行为提供直接或变相担保。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对清理规范后仍然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目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按照上述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5.如何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答: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一是要逐步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二是要建立有效、审慎的信贷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清查规范工作,全面推进信贷管理制度调整和完善,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更好地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有效、审慎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

⑤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怎样建立和运营的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进行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方面的融资由来已久,但是投融资平台发挥主导作用则是 年来在应对金融危机时期的事情。 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这被地方政府视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肯定和鼓励。从 年底以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据初步统计,截至 年 月,全国共有 家以上的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其中 %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 年初,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总计 万多亿元,到 年中,则迅速上升到 万亿元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专家质疑,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清晰,操作程序不规范,同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形成多头举债,而银行对地方政府的总体负债和担保承诺情况根本不清楚,甚至地方政府对自己的融资平台的负债情况都不清楚,一旦投融资平台的项目投资收益不能覆盖成本,这些“隐性债务”就必然显性化,给地方政府的财政造成巨大压力,甚至最后不得不由中央财政和商业银行买单。

⑥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配套文件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是规范管理的前提。纳入此次清理核实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等。
清理核实的债务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经清理核实后按以下原则分类: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举借的债务。
《通知》中“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通知》中“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是指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举借,根据协议约定、项目性质或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偿债资金70%以上(含70%)来源于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等财政性资金的债务。上述财政性资金暂不包括已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因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返还、车辆通行费等专项收费收入。
《通知》中“在建项目”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相关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为避免损失浪费,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应当妥善安排在建项目的后续资金。“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中的“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是指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融资的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重大项目,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等,可暂继续执行既定融资计划。
《通知》中“信贷审慎管理规定”是指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的相关信贷政策与管理规定及银行自身信贷管理要求,如《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等。
《通知》中“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地方政府要尽快进行清理,妥善处置”,是指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对相关项目采取整改、终止等措施,妥善处置。对于整改后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银行不得再发放新的贷款。如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缓释措施不到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足额追加抵质押等措施,否则银行不能追加贷款。
《通知》中“逐包打开”是指要将贷款包内的每笔贷款一一对应到合格的项目,甄别贷款包的潜在风险,确实存在合规性问题和风险问题的,要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通知》中“逐笔核对”是指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进行逐笔核实查对,从借款主体、担保主体、贷款管理等方面查找贷款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通知》中“重新评估”是指重新评估贷款对应的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项目的效益性以及还款来源的充足性和持续性,项目资本金的可靠性,项目融资需求的合理性,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确保项目债务水平与还款水平相匹配。
《通知》中“整改保全”是指针对自查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在制度建设、项目合规性、贷款管理、操作流程、还款来源、抵押担保等方面采取的整改保全措施。按照“规范退出、保全分离”的原则,对于清理规范后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能够全额偿还贷款本息且符合一般商业公司经营性质的融资平台公司,银行应将该类公司的贷款整体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进行管理;对于清理规范后自身具有一定的经营性现金流,能够部分偿还贷款本息的融资平台公司,银行应采取补充完善合同手续、增加新的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等整改保全措施,强化还款约束,将其中规范后满足一般公司类贷款条件的贷款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中剥离,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管理。
二、关于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
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时,对于其他兼有不同类型融资功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包括为政府投资项目(含公益性项目)融资而组建,不承担具体项目建设、项目经营管理职能,且与下属子公司仅是股权关系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类型的融资平台公司,也要按照规定原则进行清理规范。
《通知》中“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是指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举借,且偿债资金70%以上(含70%)来源于公司自身收益。融资平台公司自身收益除项目本身经营性收益外,还包括已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土地的出让金收入和车辆通行费等其他经营性收入。
《通知》中“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今后”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后(含7月1日);“公益性资产”,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或不宜变现的资产,如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党政机关及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不能带来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设施等。
三、关于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
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担保要严格执行《通知》中相关规定。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其融资行为必须规范。《通知》中“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的规定,是指贷款资金应用于项目本身,承贷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通知》中“凡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得发放贷款”,是指对于自身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或者没有可靠偿债资金来源的融资平台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不得发放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严格规范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项目贷款审查流程、程序、授权授信等要严格按照商业贷款审查标准,不得放松信贷管理条件。《通知》中“向融资平台公司新发贷款要直接对应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的规定”的“项目”是指要符合《通知》第一部分所要求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的项目”。
四、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于融资平台公司的新增债务,地方政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通知》中“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出具担保函;承诺在融资平台公司偿债出现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提供临时性偿债资金;承诺当融资平台公司不能偿付债务时,承担部分偿债责任;承诺将融资平台公司的偿债资金安排纳入政府预算。
五、关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会派出机构等,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监督。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要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报送财政部,抄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报告应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包括以下内容:本次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债务核实情况(包括债务总量、分类、分级等情况);特殊事项及说明;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上报国务院的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应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包括以下内容:组织实施情况;债务总量、分类、分级等情况;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安排情况;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及效果;特殊事项及说明;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银监会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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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县融资平台公司建立及运转情况相关汇报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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