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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三、会计核算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
四、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
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此外,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2.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
1.代理记账的概念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2.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3.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四)会计从业资格
1.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3.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交接的范围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交接的程序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交接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六、法律责任
违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关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
七、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归纳从事会计工作应当了解、掌握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规定,以及掌握会计法律制度与做好会计工作的关系;分析、判断会计行为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及理由,以及违法会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析、判断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者的区别和联系;分析、判断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分析、归纳会计人员如何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二、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银行与存款人须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银行审查后符合开立账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履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义务;需要核准的,应及时报送人民银行核准。
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3.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三)基本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
2.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四)一般存款账户
1.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专用存款账户
1.专用存款账户的概念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专用存款账户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等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3.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应符合规定。
(六)临时存款账户
1.临时存款账户的概念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应符合规定。
(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有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
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八)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1.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2.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3.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要求
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三、票据结算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二)银行汇票
1.银行汇票的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银行汇票的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3.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
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5.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银行汇票的办理、承兑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支票
1.支票的概念和种类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2.支票的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3.支票记载事项
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4.支票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5.支票办理要求
支票的办理程序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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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中信信托裕邦1号江苏丹徒区新农村融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可靠吗
中信信托是规模最大的信托公司,产品一般还是可以信得过的,尤其是发达地区政信类项目,比一般工商企业类的更加可靠。
❺ 有谁知道朱自清写父亲的散文
背影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有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那年冬天,祖母死
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父亲奔丧
回家。到徐州见著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
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
,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到北
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
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
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於不放心,怕茶房不妥贴;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
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麼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
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著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
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著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份,总觉他说话不大
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於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
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
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
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麼?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
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
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著顾客。走到那边月台
,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
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著黑布小帽,穿著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
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
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著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
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
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
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
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於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
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著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
头看见我,说:「进去吧,裏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著
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
,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环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己。
情郁於中,自然要发之於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
近两年不见,他终於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著我,惦记著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
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
,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
袍,黑布马褂的北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父母的责任
在很古的时候,做父母的对于子女,是不知道有什么责任的。那时的父母以为生育这件事是一种魔术,由于精灵的作用;而不知却是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那时实是连“父母”的观念也很模糊的;更不用说什么责任了!(哈蒲浩司曾说过这样的话)他们待遇子女的态度和方法,推想起来,不外根据于天然的爱和传统的迷信这两种基础;没有自觉的标准,是可以断言的。后来人知进步,精灵崇拜的思想,慢慢的消除了;一班做父母的便明白子女只是性交的结果,并无神怪可言。但子女对父母的关系如何呢?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如何呢?那些当仁不让的父母便渐渐的有了种种主张了。且只就中国论,从孟子时候直到现在,所谓正统的思想,大概是这样说的:儿子是延续宗祀的,便是儿子为父母,父母的父母,……而生存。父母要教养儿子成人,成为肖子——小之要能挣钱养家,大之要能荣宗耀祖。但在现在,第二个条件似乎更加重要了。另有给儿子娶妻,也是父母重大的责任——不是对于儿子的责任,是对于他们的先人和他们自己的责任;因为娶媳妇的第一目的,便是延续宗祀!至于女儿,大家都不重视,甚至厌恶的也有。卖她为妓,为妾,为婢,寄养她于别人家,作为别人家的女儿;送她到育婴堂里,都是寻常而不要紧的事;至于看她作“赔钱货”,那是更普通了!在这样情势之下,父母对于女儿,几无责任可言!普通只是生了便养着;大了跟着母亲学些针黹,家事,等着嫁人。这些都没有一定的责任,都只由父母“随意为之”。只有嫁人,父母却要负些责任,但也颇轻微的。在这些时候,父母对儿子总算有了显明的责任,对女儿也算有了些责任。但都是从子女出生后起算的。至于出生前的责任,却是没有,大家似乎也不曾想到——向他们说起,只怕还要吃惊哩!在他们模糊的心里,大约只有“生儿子”、“多生儿子”两件,是在子女出生前希望的——却不是责任。虽然那些已过三十岁而没有生儿子的人,便去纳妾,吃补药,千方百计的想生儿子,但究竟也不能算是责任。所以这些做父母的生育子女,只是糊里糊涂给了他们一条生命!因此,无论何人,都有任意生育子女的权利。
近代生物科学及人生科学的发展,使“人的研究”日益精进。“人的责任”的见解,因而起了多少的变化,对于“父母的责任”的见解,更有重大的改正。从生物科学里,我们知道子女非为父母而生存;反之,父母却大部分是为子女而生存!与其说“延续宗祀”,不如说“延续生命”和“延续生命”的天然的要求相关联的,又有“扩大或发展生命”的要求,这却从前被习俗或礼教埋没了的,于今又抬起头来了。所以,现在的父母不应再将子女硬安在自己的型里,叫他们做“肖子”,应该让他们有充足的力量,去自由发展,成功超越自己的人!至于子与女的应受平等待遇,由性的研究的人生科学所说明,以及现实生活所昭示,更其是显然了。这时的父母负了新科学所指定的责任,便不能像从前的随便。他们得知生育子女一面虽是个人的权利,一面更为重要的,却又是社会的服务,因而对于生育的事,以及相随的教养的事,便当负着社会的责任;不应该将子女只看作自己的后嗣而教养他们,应该将他们看作社会的后一代而教养他们!这样,女儿随意怎样待遇都可,和为家族与自己的利益而教养儿子的事,都该被抗议了。这种见解成为风气以后,将形成一种新道德:“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因此,做父母便不是一件轻率的、容易的事;人们在做父母以前,便不得不将自己的能力忖量一番了。——那些没有父母的能力而贸然做了父母,以致生出或养成身体上或心思上不健全的子女的,便将受社会与良心的制裁了。在这样社会里,子女们便都有福了。只是,惭愧说的,现在这种新道德还只是理想的境界!
依我们的标准看,在目下的社会里——特别注重中国的社会里,几乎没有负责任的父母!或者说,父母几乎没有责任!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疯人,白痴都可公然结婚,生育子女!虽然也有人慨叹于他们的子女从他们接受的遗传的缺陷,但却从没有人抗议他们的生育的权利!因之,残疾的、变态的人便无减少的希望了!穷到衣食不能自用的人,却可生出许多子女;宁可让他们忍冻挨饿,甚至将他们送给人,卖给人,却从不怀疑自己的权利!也没有别人怀疑他们的权利!因之,流离失所的,和无教无养的儿童多了!这便决定了我们后一代的悲惨的命运!这正是一般作父母的不曾负着生育之社会的责任的结果。也便是社会对于生育这件事放任的结果。所以我们以为为了社会,生育是不应该自由的;至少这种自由是应该加以限制的!不独精神,身体上有缺陷的,和无养育子女的经济的能力的应该受限制;便是那些不能教育子女,乃至不能按着子女自己所需要和后一代社会所需要而教育他们的,也当受一种道德的制裁。——教他们自己制裁,自觉的不生育,或节制生育。现在有许多富家和小资产阶级的孩子,或因父母溺爱,或因父母事务忙碌,不能有充分的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致不能养成适应将来的健全的人格;有些还要受些祖传老店“子曰铺”里的印板教育,那就格外不会有新鲜活泼的进取精神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父母照料更不能周全,便更易有这些倾向!这种生育的流弊,虽没有前面两种的厉害,但足以为“进步”的重大的阻力,则是同的!并且这种流弊很通行,——试看你的朋友,你的亲戚,你的家族里的孩子,乃至你自己的孩子之中,有哪个真能“自遂其生”的!你将也为他们的——也可说我们的——运命担忧着吧。——所以更值得注意。
现在生活程度渐渐高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教养一个子女的费用,足以使家庭的安乐缩小,子女的数和安乐的量恰成反比例这件事,是很显然了。那些贫穷的人也觉得子女是一种重大的压迫了。其实这些情形从前也都存在,只没有现在这样叫人感着吧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新兴的知识阶级最能锐敏的感到这种痛苦。可是大家虽然感着,却又觉得生育的事是“自然”所支配,非人力所能及,便只有让命运去决定了。直到近两年,生物学的知识,尤其是优生学的知识,渐渐普及于一般知识阶级,于是他们知道不健全的生育是人力可以限制的了。去年山顺夫人来华,传播节育的理论与方法,影响特别的大;从此便知道不独不健全的生育可以限制,便是健全的生育,只要当事人不愿意,也可自由限制的了。于是对于子女的事,比较出生后,更其注重出生前了;于是父母在子女的出生前,也有显明的责任了。父母对于生育的事,既有自由权力,则生出不健全的子女,或生出子女而不能教养,便都是他们的过失。他们应该受良心的责备,受社会的非难!而且看“做父母”为重大的社会服务,从社会的立场估计时,父母在子女出生前的责任,似乎比子女出生后的责任反要大哩!以上这些见解,目下虽还不能成为风气,但确已有了肥嫩的萌芽至少在知识阶级里。我希望知识阶级的努力,一面实行示范,一面尽量将这些理论和方法宣传,到最僻远的地方里,到最下层的社会里;等到父母们不但“知道”自己背上“有”这些责任,并且“愿意”自己背上“负”这些责任,那时基于优生学和节育论的新道德便成立了。
这是我们子孙的福音!
在最近的将来里,我希望社会对于生育的事有两种自觉的制裁:一,道德的制裁,二,法律的制裁。身心有缺陷者,如前举花柳病者等,该用法律去禁止他们生育的权利,便是法律的制裁。这在美国已有八州实行了。但施行这种制裁,必需具备几个条件,才能有效。一要医术发达,并且能得社会的信赖;二要户籍登记的详确(如遗传性等,都该载入);三要举行公众卫生的检查;四要有公正有力的政府;五要社会的宽容。这五种在现在的中国,一时都还不能做到,所以法律的制裁便暂难实现;我们只好从各方面努力罢了。但禁止“做父母”的事,虽然还不可能,劝止“做父母”的事,却是随时,随地可以作的。教人知道父母的责任,教人知道现在的做父母应该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就是人们于生育的事,可以自由去取——教人知道不负责及不能负责的父母是怎样不合理,怎样损害社会,怎样可耻!这都是爱作就可以作的。这样给人一种新道德的标准去自己制裁,便是社会的道德的制裁的出发点了。
所以道德的制裁,在现在便可直接去着手建设的。并且在这方面努力的效果,也容易见些。况不适当的生育当中,除那不健全的生育一项,将来可以用法律制裁外,其余几种似也非法律之力所能及,便非全靠道德去制裁不可。因为,道德的制裁的事,不但容易着手,见效,而且是更为重要;我们的努力自然便该特别注重这一方向了!
不健全的生育,在将来虽可用法律制裁,但法律之力,有时而穷,仍非靠道德辅助不可;况法律的施行,有赖于社会的宽容,而社会宽容的基础,仍必筑于道德之上。所以不健全的生育,也需着道德的制裁;在现在法律的制裁未实现的时候,尤其是这样!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我们希望他们自己觉得身体的缺陷,自己忏悔自己的罪孽;便借着忏悔的力量,决定不将罪孽传及子孙,以加重自己的过恶!这便自己剥夺或停止了自己做父母的权利。但这种自觉是很难的。所以我们更希望他们的家族,亲友,时时提醒他们,监视他们,使他们警觉!关于疯人、白痴,则简直全无自觉可言;那是只有靠着他们保护人,家族,亲友的处置了。在这种情形里,我们希望这些保护人等能明白生育之社会的责任及他们对于后一代应有的责任,而知所戒惧,断然剥夺或停止那有缺陷的被保护者的做父母的权利!这几类人最好是不结婚或和异性隔离;至少也当用节育的方法使他们不育!至于说到那些穷到连“养育”子女也不能的,我们教他们不滥育,是很容易得他们的同情的。只需教给他们最简便省钱的节育的方法,并常常向他们恳切的说明和劝导,他们便会渐渐的相信,奉行的。但在这种情形里,教他们相信我们的方法这过程,要比较难些;因为这与他们信自然与命运的思想冲突,又与传统的多子孙的思想冲突——他们将觉得这是一种罪恶,如旧日的打胎一样;并将疑惑这或者是洋人的诡计,要从他们的身体里取出什么的!但是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究竟还不是固执的,魔术的怀疑因了宣传方法的巧妙和时日的长久,也可望减缩的;而经济的压迫究竟是眼前不可避免的实际的压迫,他们难以抵抗的!所以只要宣传的得法,他们是容易渐渐的相信,奉行的。只有那些富家——官僚或商人——和有些小资产阶级,这道德的制裁的思想是极难侵入的!他们有相当的经济的能力,有固执的传统的思想,他们是不会也不愿知道生育是该受限制的;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不适当的生育!他们只在自然的生育子女,以传统的态度与方法待遇他们,结果是将他们装在自己的型里,作自己的牺牲!这样尽量摧残了儿童的个性与精神生命的发展,却反以为尽了父母的责任!这种误解责任较不明责任实在还要坏;因为不明的还容易纳入忠告,而误解的则往往自以为是,拘执不肯更变。这种人实在也不配做父母!因为他们并不能负真正的责任。我们对于这些人,虽觉得很不容易使他们相信我们,但总得尽我们的力量使他们能知道些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的道理,使他们能以儿童为本位,能“理解他们,指导他们,解放他们”;这样改良从前一切不适当的教养方法。并且要使他们能有这样决心:在他们觉得不能负这种适当的教养的责任,或者不愿负这种责任时,更应该断然采取节育的办法,不再因循,致误人误己。这种宣传的事业,自然当由新兴的知识阶级担负;新兴的知识阶级虽可说也属于小资产阶级里,但关于生育这件事,他们特别感到重大的压迫,因有了彻底的了解,觉醒的态度,便与同阶级的其余部分不同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留着:现存的由各种不适当的生育而来的子女们,他们的父母将怎样为他们负责呢?我以为花柳病者等一类人的子女,只好任凭自然先生去下辣手,只不许谬种再得流传便了。贫家子女父母无力教养的,由社会设法尽量收容他们,如多设贫儿院等。但社会收容之力究竟有限的,大部分只怕还是要任凭自然先生去处置的!这是很悲惨的事,但经济组织一时既还不能改变,又有什么法儿呢?我们只好“尽其在人”罢了。至于那些以长者为本位而教养儿童的,我们希望他们能够改良,前节已说过了。还有新兴的知识阶级里现在有一种不愿生育子女的倾向;他们对于从前不留意而生育的子女,常觉得冷淡,甚至厌恶,因而不愿为他们尽力。在这里,我要明白指出,生物进化,生命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则,是前一代牺牲于后一代,牺牲是进步的一个阶梯!愿他们——其实我也在内——为了后一代的发展,而牺牲相当的精力于子女的教养;愿他们以极大的忍耐,为子女们将来的生命筑坚实的基础,愿他们牢记自己的幸福,同时也不要忘了子女们的幸福!这是很要些涵养工夫的。总之,父母的责任在使子女们得着好的生活,并且比自己的生活好的生活;一面也使社会上得着些健全的、优良的、适于生存的分子;是不能随意的。
为使社会上适于生存的日多,不适于生存的日少,我们便重估了父母的责任:
父母不是无责任的。
父母的责任不应以长者为本位,以家族为本位;应以幼者为本位,社会为本位。
我们希望社会上父母都负责任;没有不负责任的父母!“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这是生物学、社会学所指给的新道德。
既然父母的责任由不明了到明了是可能的,则由不正确到正确也未必是不可能的;新道德的成立,总在我们的努力,比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尤其重大的,这是我们对一切幼者的责任!努力努力!
(原载1923年2月3日《新民意报•星火副刊》)
我是扬州人
有些国语教科书里选得有我的文章,注解里或说我是浙江绍兴人,或说我是江苏江都人——就是扬州人。有人疑心江苏江都人是错了,特地老远的写信托人来问我。我说两个籍贯都不算错,但是若打官话,我得算浙江绍兴人。浙江绍兴是我的祖籍或原籍,我从进小学就填的这个籍贯;直到现在,在学校里服务快三十年了,还是报的这个籍贯。不过绍兴我只去过两回,每回只住了一天;而我家里除先母外,没一个人会说绍兴话。
我家是从先祖才到江苏东海做小官。东海就是海州,现在是陇海路的终点。我就生在海州。四岁的时候先父又到邵伯镇做小官,将我们接到那里。海州的情形我全不记得了,只对海州话还有亲热感,因为父亲的扬州话里夹着不少海州口音。在邵伯住了差不多两年,是住在万寿宫里。万寿宫的院子很大,很静;门口就是运河。河坎很高,我常向河里扔瓦片玩儿。邵伯有个铁牛湾,那儿有一条铁牛镇压着。父亲的当差常抱我去看它,骑它,抚摩它。镇里的情形我也差不多忘记了。只记住在镇里一家人家的私塾里读过书,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叫江家振。我常到他家玩儿,傍晚和他坐在他家荒园里一根横倒的枯树干上说着话,依依不舍,不想回家。这是我第一个好朋友,可惜他未成年就死了;记得他瘦得很,也许是肺病罢?
六岁那一年父亲将全家搬到扬州。后来又迎养先祖父和先祖母。父亲曾到江西做过几年官,我和二弟也曾去过江西一年;但是老家一直在扬州住着。我在扬州读初等小学,没毕业;读高等小学,毕了业;读中学,也毕了业。我的英文得力于高等小学里一位黄先生,他已经过世了。还有陈春台先生,他现在是北平著名的数学教师。这两位先生讲解英文真清楚,启发了我学习的兴趣;只恨我始终没有将英文学好,愧对这两位老师。还有一位戴子秋先生,也早过世了,我的国文是跟他老人家学着做通了的,那是辛亥革命之后在他家夜塾里的时候。中学毕业,我是十八岁,那年就考进了北京大学预科,从此就不常在扬州了。
就在十八岁那年冬天,父亲母亲给我在扬州完了婚。内人武钟谦女士是杭州籍,其实也是在扬州长成的。她从不曾去过杭州;后来同我去是第一次。她后来因为肺病死在扬州,我曾为她写过一篇《给亡妇》。我和她结婚的时候,祖父已死了好几年了。结婚后一年祖母也死了。他们两老都葬在扬州,我家于是有祖茔在扬州了。后来亡妇也葬在这祖茔里。母亲在抗战前,两年过去,父亲在胜利前四个月过去,遗憾的是我都不在扬州;他们也葬在那祖茔里。这中间叫我痛心的是死了第二个女儿!她性情好,爱读书,做事负责任,待朋友最好。已经成人了,不知什么病,一天半就完了!她也葬在祖茔里。我有九个孩子。除第二个女儿外,还有一个男孩不到一岁就死在扬州;其余亡妻生的四个孩子都曾在扬州老家住过多少年。这个老家直到今年夏初才解散了,但是还留着一位老年的庶母在那里。
我家跟扬州的关系,大概够得上古人说的“生于斯,死于斯,歌哭于斯”了。现在亡妻生的四个孩子都已自称为扬州人了;我比起他们更算是在扬州长成的,天然更该算是扬州人了。但是从前一直马马虎虎的骑在墙上,并且自称浙江人的时候还多些,又为了什么呢?这一半因为报的是浙江籍,求其一致;一半也还有些别的道理。这些道理第一桩就是籍贯是无所谓的。那时要做一个世界人,连国籍都觉得狭小,不用说省籍和县籍了。那时在大学里觉得同乡会最没有意思。我同住的和我来往的自然差不多都是扬州人,自己却因为浙江籍,不去参加江苏或扬州同乡会。可是虽然是浙江绍兴籍,却又没跟一个道地浙江人来往,因此也
就没人拉我去开浙江同乡会,更不用说绍兴同乡会了。这也许是两栖或骑墙的好处罢?然而出了学校以后到底常常会到道地绍兴人了。我既然不会说绍兴话,并且除了花雕和兰亭外几乎不知道绍兴的别的情形,于是乎往往只好自己承认是假绍兴人。那虽然一半是玩笑,可也有点儿窘的。
还有一桩道理就是我有些讨厌扬州人;我讨厌扬州人的小气和虚气。小是眼光如豆,虚是虚张声势,小气无须举例。虚气例如已故的扬州某中央委员,坐包车在街上走,除拉车的外,又跟上四个人在车子边推着跑着。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指出扬州人这些毛病。后来要将这篇文收入散文集《你我》里,商务印书馆不肯,怕再闹出“闲话扬州”的案子。这当然也因为他们总以为我是浙江人,而浙江人骂扬州人是会得罪扬州人的。但是我也并不抹煞扬州的好处,曾经写过一篇《扬州的夏日》,还有在《看花》里也提起扬州福缘庵的桃花。再说现在年纪大些了,觉得小气和虚气都可以算是地方气,绝不止是扬州人如此。从前自己常
答应人说自己是绍兴人,一半又因为绍兴人有些戆气,而扬州人似乎太聪明。其实扬州人也未尝没戆气,我的朋友任中敏(二北)先生,办了这么多年汉民中学,不管人家理会不理会,难道还不够“戆”的!绍兴人固然有戆气,但是也许还有别的气我讨厌的,不过我不深知罢了。这也许是阿Q的想法罢?然而我对于扬州的确渐渐亲热起来了。
扬州真像有些人说的,不折不扣是个有名的地方。不用远说,李斗《扬州画舫录》里的扬州就够羡慕的。可是现在衰落了,经济上是一日千丈的衰落了,只看那些没精打采的盐商家就知道。扬州人在上海被称为江北老,这名字总而言之表示低等的人。江北老在上海是受欺负的,他们于是学些不三不四的上海话来冒充上海人。到了这地步他们可竟会忘其所以的欺负起那些新来的江北老了。这就养成了扬州人的自卑心理。抗战以来许多扬州人来到西南,大半都自称为上海人,就靠着那一点不三不四的上海话;甚至连这一点都没有,也还自称为上海人。其实扬州人在本地也有他们的骄傲的。他们称徐州以北的人为侉子,那些人说的是侉话。他们笑镇江人说话土气,南京人说话大舌头,尽管这两个地方都在江南。英语他们称为蛮话,说这种话的当然是蛮子了。然而这些话只好关着门在家里说,到上海一看,立刻就会矮上半截,缩起舌头不敢啧一声了。扬州真是衰落得可以啊!
我也是一个江北老,一大堆扬州口音就是招牌,但是我却不愿做上海人;上海人太狡猾了。况且上海对我太生疏,生疏的程度跟绍兴对我也差不多;因为我知道上海虽然也许比知道绍兴多些,但是绍兴究竟是我的祖籍,上海是和我水米无干的。然而年纪大起来了,世界人到底做不成,我要一个故乡。俞平伯先生有一行诗,说“把故乡掉了”。其实他掉了故乡又找到了一个故乡;他诗文里提到苏州那一股亲热,是可羡慕的,苏州就算是他的故乡了。他在苏州度过他的童年,所以提起来一点一滴都亲亲热热的,童年的记忆最单纯最真切,影响最深最久;种种悲欢离合,回想起来最有意思。“青灯有味是儿时”,其实不止青灯,儿时的一切都是有味的。这样看,在那儿度过童年,就算那儿是故乡,大概差不多罢?这样看,就只有扬州可以算是我的故乡了。何况我的家又是“生于斯,死于斯,歌哭于斯”呢?所以扬州好也罢,歹也罢,我总该算是扬州人的。
1946年9月25日作
(原载1946年10月1日《人物》第1卷第10期)
买书
买书也是我的嗜好,和抽烟一样。但这两件事我其实都不在行,尤其是买书。在北平这地方,像我那样买,像我买的那些书,说出来真寒尘死人;不过本文所要说的既非诀窍,也算不得经验,只是些小小的故事,想来也无妨的。 在家乡中学时候,家里每月给零用一元。大部分都报效了一家广益书局,取回些杂志及新书。那老板姓张,有点儿抽肩膀,老是捧着水烟袋;可是人好,我们不觉得他有市侩气。他肯给我们这班孩子记帐。每到节下,我总欠他一元多钱。他催得并不怎么紧;向家里商量商量,先还个一元也就成了。那时候最爱读的一本《佛学易解》(贾丰臻著,中华书局印行)就是从张手里买的。那时候不买旧书,因为家里有。只有一回,不知哪儿来检《文心雕龙》的名字,急着想看,便去旧书铺访求:有一家拿出一部广州套版的,要一元钱,买不起;后来另买到一部,书品也还好,纸墨差些,却只花了小洋三角。这部书还在,两三年前给换上了磁青纸的皮儿,却显得配不上。
到北平来上学入了哲学系,还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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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镇江市丹徒区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2010年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丹徒后发争先的关键一年,更是蕴含重大机遇的一年。审视当前形势,尽管我们正处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发展中还将遇到诸多困难和挑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央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重民生的战略决策,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后危机时代”催生的新兴产业革命,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现实路径;随着沪宁之间“同城时代”的到来,镇江南徐新城的建设,为丹徒后发争先创造了有利条件;刚刚闭幕的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晰了今年的发展方略,为我们奋力赶超注入了强劲动力。只要我们正确认清形势,坚定必胜信心,致力克难求进,就一定能够抓住机遇,赢得先机,不断开创丹徒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新的一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唱响“加快调结构、加速促提升”的主旋律,创新发展路径,壮大区域经济,加速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继续向着富民强区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5%;财政总收入2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亿元,分别增长13%和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其中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工业性投入增长30%;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16%;工商注册合同外资3.5亿美元,增长45.8%,实际到位外资1.6亿美元,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2%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4.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2.2%和4%。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速经济转型
按照调高、调优、调强的要求,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着力构建创新创优、高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进一步突出工业经济主体地位,加快壮大主导产业。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等多种杠杆,主动加强服务,引导鼓励企业外拓市场、内抓管理,通过引进技术、自主研发、改进工艺与装备等途径,不断“强筋壮骨”。集中力量做强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电力及设备、新型建材和食品等重点产业链,努力形成特色鲜明、支撑有力的产业集群。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实施产业振兴规划,落实分类指导、梯度培育计划,全力推动优势企业放量增长,千方百计保障中小企业提速增效。年内确保新增定报企业60家、销售超亿元企业20家,建成百亿以上产业1个,力争五大主导产业的年销售达到340亿元。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并重,努力扩大服务业规模,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5%。继续加大对信息产业、酒店餐饮、物流运输及各类市场的投资和扶持力度,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软件服务外包、楼宇经济等新型业态,重点实施新加洲五星级酒店、龙楼饭店等一批单体投资超亿元的商贸服务业项目,加速繁荣城市经济。着力抓好二重、神华等六大物流基地建设,高起点完成“两铁”站台商业圈布局规划,加快站前广场建设,发展特色项目。有效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休闲游、生态游和农家乐项目,积极开发新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在更高层次上提升我区的旅游业发展水平。
积极发展新兴产业。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高新技术项目、企业和基地建设为关键环节,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等高新产业,逐步降低传统产业比重。重点支持恒顺、钱潮轴承等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着力集聚新的优势。加快高创中心、氢能产业园、光伏太阳能等项目建设,加速形成新的高端增长点。进一步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加大对领军团队、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引进,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年新立市以上科技项目30项,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5项,专利申请量1000件;新建科技孵化中心10万平方米以上。
做精做特高效农业。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坚持精品路线,瞄准高端市场,积极发展高效园艺、规模养殖、特色渔业、观光农业等四大主导产业,加快提升高效农业品质。认真落实新一轮高效农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10333”工程,全年新增高效农业面积3.5万亩、设施农业面积1万亩;新增“三大合作”组织70个,带动入社农户1万户。高度重视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年完成各类水利建设土方184万方,改造泵站35座。
二、以集聚集约为先导,增创竞争优势
坚持把扩大有效投入作为调结构、促提升的重中之重,围绕扩张总量、做强载体,狠抓投资转型,优化发展路径。
提高项目实效。更加注重项目投资向内涵式、效益型转变,加快实施一批重点支撑项目,确保投入的势头不减、劲头不松。科学确定全年投资计划,重点实施总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60个,确保二重一期、铝用阳极等项目达产见效,二重二期、真空制盐、高纯石墨碳材、华普钢结构和振光电力扩能等项目加快推进。积极抢抓“后危机时代”产业重新布局和调整新机遇,突出选商选资,大力招引龙头型、基地型和具有“补链”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引领带动配套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整合招商力量,主攻国际大公司、央企和知名民企,力争新批投资超亿美元项目1个,超千万美元项目10个以上。坚定不移实施外向带动战略,优化调整出口结构,确保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3.3亿美元,外经营业额1500万美元,保持对外贸易稳步增长。
做强园区支撑。积极开展“载体建设年”活动,精心打造各具特色的“区中园”,增强集聚吸纳能力。瞄准现代化工业园区定位,探索创新更具活力的开发区管理机制,着力推进重装产业园、精细化工园、现代物流园及循环经济试点园建设,加速公共码头、铁路专用线、环境整治、安置房等重点工程进程,加快形成产业集聚的强势效应。依据生态工业园的发展规划,集中力量抓好CAD模具等一批重大项目,倾力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数字化制造中心。按照“构筑平台、夯实基础、集聚资源、集群发展”的思路,强化新城生态工业园与星火技术密集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谷阳工业集中区等板块联动,超前推进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内路网、管网等配套设施,布点开发各类载体,加速项目进区。加快实施世业洲景观工程、开心农场、郁金香度假村、迷笛文化主题公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完成内环北路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层次和水平。
提升集约水平。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合理确定工业园区、农业生态园区、居住社区的规划布局,积极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思路,坚持以单位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以及环评、能耗为硬门槛,加强项目筛选,大力发展投资密集、技术密集、效益密集型产业。鼓励和引导企业运用优质项目和资源进行增资扩产。坚持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有机统一,提升产业用地,保障民生用地,坚决遏制各类违法用地现象。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加强土地规划控制管理,调整拓展用地空间。充分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扎实推进万顷良田建设,积极开展“双置换”试点,依法清理闲置土地,切实做到节约和集约用地。
强化发展保障。积极以创新的思路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培植税源经济,密切跟踪服务,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动态监管,加大零散税收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将财税建设与招商引资相结合,着力引进一批纳税多、对财政贡献大的项目,强力推进财税增长。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压缩一般性支出。今年,政府将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直接投资,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确保科技、教育、社保、环保、“三农”等重点需求。抓住国家财政、货币政策持续发力契机,抓紧编报一批基础建设、产业升级、民生工程等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专项资金。进一步放开建设、招投标等各类市场,积极采用信托基金、风险投资、BT和BOT等新型融资模式,吸纳更多资本保障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
三、以城乡统筹为重点,推动互融共进
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城乡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以城市化带动工业化,加速城乡一体化。
建设精品城市。科学把握城市发展方向,以现代理念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发展城市。积极呼应南徐新城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高标准、大力度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与镇江主城的“无缝对接”。加快实施338省道拓宽改造、冷遹路续建、谷阳大道东延等重大交通工程,全力服务城际轻轨站台建设、沪宁高速镇江收费站南移等重点项目,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内涵。坚持高品位设计,建设一批让丹徒人自豪、令外地人羡慕的精品工程、传世之作,使我们这座城市处处展现“精致、简雅、生态、宜人”的独特魅力和发展前景。继续保持大建设、大拆迁的强劲态势,大力实施“城中村”拆迁改造,开工建设冠城广场商业中心、九华山路慧中商业中心等一批高层建筑,增强城市现代化气息。加强公共交通、文化体育等公用设施建设,有重点地规划建设停车场、公厕等静态服务设施,真正为群众提供安身之需、生活之便。进一步优化城管体制机制,全面实施精致管理,加快提高“数字化”城管水平,让我们这座城市更加清新靓丽。
建设新型农村。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为方向,统筹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布局、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共同繁荣。继续强力实施新一轮农村六件实事工程,加强农村配套能力建设。稳步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开工建设安置房43.5万平方米。进一步健全为农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村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扎实开展村企结对帮扶等活动,大力推进村级经济发展,积极鼓励各类能人兴办领办项目,努力培育一批年收入超百万元的经济强村,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同步推进。
建设生态丹徒。按照经济生态化的发展理念,以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共生双赢”。加快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扎实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节能降耗倒逼工作机制,重点抓好石化、建材、纺织等行业的污染控制,提高环保标准,坚决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和黑色GDP。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及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和处理的覆盖面。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要通道和重要节点的绿化,加快实施谷阳湖开发和绿化景观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5万亩以上。坚持整治与建设并重,突出环境卫生保洁、集贸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维护、镇容村貌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打造个性特色,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力争达到全国生态区创建标准,努力把丹徒打造成为绿树成荫、空气清新、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之区。
四、以服务民生为宗旨,造福一方百姓
坚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最大追求,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和百姓盼望的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加速富民进程。始终坚持鲜明的富民导向,大力鼓励自主创业、全民创业。加快建设创业载体,力争每个重点板块建成1个创业孵化基地。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切实巩固农村“两消除”成果,降低低收入人群比重。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在行政审批、信息咨询、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快培育和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优、技术含量高的民营企业。全年新增民营企业280家、个体工商户1250户、注册资本5亿元,实现规模以上民间投资50亿元。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帮扶力度,加强技能培训,完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确保达到充分就业区创建标准。年内新增城镇就业500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500人,扶持弱势群体就业5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倾力改善民生。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更多的精力和财力,不断改善民生、纾解民困,切实增强发展的普惠性。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保成果。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大力发展卫生事业,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引进市区优质医疗资源,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扎实推进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统筹层次,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办好实事工程。今年,我们将按照群众急需解决、财力能够承受、年内基本完成的原则,倾心为民办好8件实事:
1.建成丹徒驸马山庄国际幼儿园,确保秋季正常招生。
2.建设丹徒区社会福利中心。
3.改善农村医疗服务条件,改造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15个。
4.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新增20个行政村有线电视“户户通”,扩大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000户。
5.完成长山提水站改造工程。
6.实施危桥改造28座,其中交通桥梁8座、农桥20座;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0公里。
7.完成高资、辛丰和长山片区区域供水扫尾工作,实现区域供水全覆盖。
8.建成新城公交枢纽站,建设新城客运站和出租车客运中心。
五、以社会和谐为目标,发展各项事业
立足于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推动共建共享,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培育和谐文化。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切实加强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文明丹徒”、“诚信丹徒”。进一步完善文化服务体系,鼓励文化精品创作,深度发掘丹徒文化内涵,加速催生新的文化业态,着力培育展现丹徒独特魅力的文化产业。积极推进米芾书法公园、道宣律院建设,精心打造丹徒的“文化名片”。切实抓好以镇、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性惠民文艺活动,努力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不断增强丹徒跨越发展的“软实力”。
促进社会进步。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巩固完善教育现代化建设成果。继续完善世代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扎实做好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依托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的建设,加快行政服务功能的拓展和延伸,努力为广大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认真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进一步抓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台、档案、地方志、审计、物价、人防、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保持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确保大局稳定。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法治丹徒”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平安丹徒”建设力度,加快现代治安防控一体化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着力提高对潜在矛盾的预警能力,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加大对甲型流感等各类疫情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建筑、化工、矿山、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和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❽ 中国的土地流转正在步入"信托时代"吗
王东宾 / 河北张家口市金融办
现在,农村土地流转当前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以中信信托、中粮信托、北京信托三大信托机构先后于安徽宿州、黑龙江肇东、江苏无锡等地开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为标志,中国的土地流转开始步入“信托时代”。
然而,自商业信托机构进入土地流转领域之始,各方对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就质疑不断,或疑为商业噱头,或疑为炒作概念,众说纷纭。诚然,短期内迅速土地流转实现盈利性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但正由于农业的脆弱性及其经济劣势,商业信托公司介入土地流转领域这一新趋势才尤为值得重视,需要从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脉络中发现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因此,本文将比较土地流转的几种重要模式,以更好地理解土地流转信托模式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意义。
一、土地流转的三种模式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以后,土地流转作为一种调节土地承包和土地经营之间紧张关系的重要机制,不管政策上是否正式认可,全国各地的实践探索一直没有停止过,出现了各种模式或经验。本文的模式选取基于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就限定了农地流转的两个基本前提:“农地农有”与“农地农用”。这样,本文的讨论将不涉及改变土地使用权拥有状态的“双放弃”(如成都模式)、“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模式(如重庆九龙坡模式)等,也排除了改变“农地农地”状态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如广东南海模式)等,集中讨论农业用地流转模式。
第二,以收益权的实现方式为核心标准。这种选择基于三个方面的考量。一是信托的制度设计恰恰以委托人财产收益权为核心,从农户的收益权理解土地流转信托模式,符合信托思想的本源,也易于在与其他模式的比较中发现其独特优势。二是受亨利?乔治的“地租社会化”思想启发。亨利·乔治用“外壳”与“核仁”来隐喻土地占有与收益,他反对僵化地从简单直接占有的形式来理解土地所有权内涵,而把地租(土地收益)作为土地权利的核心,这对我们理解当前中国“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政策主旨极有启发意义。最重要的是,保护(并实现)好农民的收益权是土地流转政策的最关键环节,也是保障土地流转稳定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并能促进土地流转在城镇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稳定器作用。
“地租社会化”提出者亨利乔治的著作《进步与贫穷》对孙中山的地权思想有重大影响
基于这样两个标准,本文选取“反租倒包”模式(浙江瑞安)和福建沙县模式作为参照系,与以中信信托(以安徽宿州项目为例)为代表的商业信托模式进行比较,重点是各种模式的收益分配与增信机制两个方面。
(一)浙江瑞安:“反租倒包”模式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浙江省瑞安市马道村出现一种新的土地流转模式,被称之为“反租倒包”,这种模式后来在全国很多地方流行推行过。简要地讲,“反租倒包”是指村集体从农户手中以一定价格把已经承包到户的耕地租赁过来(“反租”),必要时经过一定的土地规划、整理与整治,再转包给种粮大户或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倒包”)。之所以称为“反租”,是因为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中的发包方,先期已经将土地发包(“出租”)给农户,因而村集体承租农民土地是一种“反租”行为。这样一来二去,尽管土地又集中于村集体,但权利关系却发生了变化。其权利转化与转移过程大体如此,通过发包完成土地初始权利分配(承包经营权),“反租”将经营权集中,“倒包”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到有效率的经营主体手中,土地承包权依旧归农户,土地所有者——村集体发挥组织管理职能。可以说,“反租倒包”模式是中国农民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下因地制宜进行的自主的制度创新,与今天政策所倡导的“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宗旨不谋而合。在“反租倒包”的过程中,村集体、村民与经营者之间通过契约“合作”创造性地实现了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效率分解与重组,因此这一模式非常适应中国乡村社会,至今在许多地区仍在使用。
显而易见,“反租倒包”是一种村级创新模式(笔者认为,“反租”是相对于“发包”而言的,因此除非拥有发包权,乡镇要么是依托村集体的联合“反租倒包”,要么是“伪反租”),必然与乡村治理水平高度关联,关键问题看村委会或村集体组织的“反租”过程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户流转土地或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其有效运转依赖于这样三个条件:第一,村庄的经济结构中,主要劳动力的收入依赖于非农就业。二,村庄治理机制比较完善,村民能够通过协商机制达成共识,形成稳定契约。第三,村集体经济较为发达,可以为“反租”的收益兑付提供较强的风险保障。
(二)福建沙县:“双平台”模式
沙县小吃名扬海内,劳动力大量经商,土地撂荒现象严重,全县范围内土地流转的需求非常高,催生出土地流转的“沙县模式”。截至2013年底,沙县全县实现流转土地约13万亩,占全部耕地的65%,是全国土地流转流转率的2.5倍。从沙县的实践经验来看,其土地流转模式可以概括为“流转+信托”双平台模式。
福建沙县的土地流转模式可以概括为“流转+信托”双平台模式。
流转平台
沙县自2006年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作为中介组织推动土地集中连片规模流转。沙县的特点是,在三级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专门的土地流转交易场所和信息服务平台,并开发了土地承包管理系统、流转土地视频系统等。土地需求方接入服务平台和系统后,通过待流转土地视频,可以很快了解相关地块的地貌、田间设施等基本信息。2011年信托平台建立后,信托平台承担了收储土地(一次流转)并进行土地整理的任务,将土地地块规模化、标准化,流转平台对接的重点变为经过信托平台集中连片整理开发后的待流转土地(二次流转)。
信托平台
2011年,沙县又作为福建省第一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试点,通过设立两家经营权平台公司,建立了县乡两级信托服务体系。
信托平台的运行机制主要是信托公司与村委会(代表同意将土地信托的农民)签订信托合同,获得土地后,土地集中连片,统一进行规划、布局、整理与整治,再通过招标、竞拍、租赁等形式流转给农业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
可见,沙县模式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流转+信托”双平台模式。尽管时序上流转平台建立在前(2006年),信托平台建立在后(2011年),但实际运行中信托平台前置,发挥一次流转(土地收储)功能,把经营权集中起来,进行土地集中连片、整理开发,流转平台的功能升级后置,把经过整理开发后的土地流转给相关经营主体,发挥二次流转功能。这样,后面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沙县的信托平台是一种准信托模式,在收益权设计、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机制等其他方面与商业信托平台基本相当。
(三)安徽宿州:商业信托模式
至2014年4月初,全国落地的土地流转信托项目已经有十几单了,其中中信信托6单(安徽宿州、山东青州、贵州开阳、安徽马鞍山、河南济源与湖北黄冈),北京信托4单(江苏无锡、镇江句容、安徽铜陵和北京密云),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的土地数量已达20万亩以上。
尽管各机构的具体合约计划存在诸多差别,但在核心问题(收益权)的处理上差别不大。本文主要使用中信信托宿州项目的方案设计。中信信托宿州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信托期限为12年(二轮承包期剩余12年),首期流转面积5400亩,流转后用于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埇桥区是2010年农业部批准的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5400亩土地由朱庙村、塔桥村集中承包经营权后,委托埇桥区人民政府代理,由区政府作为委托人与中信信托签订信托计划,中信信托聘请服务商进行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该项目服务商为安徽帝元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初期服务商同时也是整体承租商,支付开发前期的信托收益(关于中信信托宿州项目的详细方案信息,参见蒲坚:《解放土地——新一轮土地信托化改革》,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219-247页)。
中信信托公司目前正走在全国土地信托实践的前沿
二、三种模式之比较
至此,我们初步理清三种模式的基本情况,接下来的比较以收益权为核心,集中在收益分配和增信机制两个层面进行比较。
(一)收益分配模式
一般而言,土地流转的收益分为两个部分:基础收益和增值收益。“反租倒包”模式中,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表现为单一的“反租”租金,但在实际情况中,村委会往往会发挥类似于集体谈判机制的作用,推动土地流转(“倒包”)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和经济环境的动态合理调整,“反租”价格随之进行调整,这样农户也能分享到增值收益。在有些地区,“倒包”与“反租”之间会有一定的差价,或村集体与村民之间有约定的流转收益分成比例,如“二八开”,农户获得大部分收益。
沙县模式中,基础收益即土地委托给信托公司时支付的约定租金。增值收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集中到信托公司以后,通过土地整治、改良后(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增值部分,这部分60%归农户,40%归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发展基金滚动发展;另一部分是土地由信托公司流转给经营方后,由信托公司申请各级项目配套资金,其中60%无偿扶持经营方,其余按信托公司的投入计算,逐年向经营方收回,回收资金返还村集体,由村集体进行二次返还(这实际上相当于本文末提出的农业补贴“部分归农”机制)。
中信信托宿州项目(A类计划)中,基本收益为1000斤中等质量小麦价值(均按国家颁布的中等质量小麦价格兑付等值人民币,以下不再重复说明),如果低于1000元,则按1000元兑付,即支付给农民的基础地租价格最低为每亩1000元人民币。实际上,当地目前的土地流转价格为每亩每年约600元左右,即该项目的基本地租一次性增值60%以上,项目初期,由当地政府为服务商(初期承租方)提供每年每亩约400斤中等质量小麦价值(约400元人民币)。
增值收益为A类计划方案中的超额收益。受托人服务商进行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投资(必要时发行B类信托计划,募集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扣除各项本金和费用后形成的超额收益,70%归农户,30%归受托人,作为信托管理费用。北京信托江苏项目也是按这一比例分配浮动收益(即土地开发的增值收益),增值收益“三七开”原则似乎已成为市场共识。当然,增值收益是否能够按方案如期实现,我们实践中密切关注。
(二)增信机制
不论何种模式,流转收益按期兑付是稳定流转关系的基本条件,是承包权与经营权有序、稳定分离的必要条件。而农业本身又是弱势产业,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多重风险,经营端的风险如果传导流转端,引发兑付危机,必然影响流转关系的稳定。因此,在土地流转的各种模式中,收益兑付的增信机制至为关键。
“反租倒包”模式中,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之间存在一种“信任契约”,并通过村民直选等基层民主途径对村委会的行为形成有效约束。这决定了在很大程度上,村集体经济要为“反租倒包”提供一种隐性担保,构建一种村集体增信机制。
沙县模式中,有两重保障机制。一是由增值收益的40%归入信托公司形成的信托发展基金;二是财政资金增信机制,由沙县财政先行注资150万元设立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的增信对象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流转土地业主;当经营业主因发生各类风险无法兑付租金,导致信托公司无法向农户兑付收益时,由风险保证金先行兑付。
中信信托宿州项目中,在方案中为A类基本收益(付给农户的基础地租)设计了双重增信保障。第一重保障来自服务商的合同承诺,在未找到承租方的时候,由服务商承租信托项目下的所有土地,并按期向农户支付基本收益。因此在项目开发初期,服务商即承租商。而且,若后期发生实际获得的租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基本收益的情况时,该类资金缺口仍由服务商补足(服务合同中规定服务商的职责范围包括“提供信托计划项下兑付A类基本收益的增信保障”)。第二重保障是如果A类基本收益的兑付仍然出现流动性资金缺口时,即第一重保障出现问题时,由受托方发行T类信托计划,补足信托收益兑付的流动性缺口(T类信托计划也可以用于土地整理投资的B类信托计划基本收益兑付缺口)。
综合来看,“反租倒包”模式采用的是村集体组织隐性增信机制,而沙县模式和信托模式均建立了明确的增信机制,前者采用政府财政增信机制,后者采用市场化增信机制,保障农户的基本收益不受土地流转后与经营相关的风险影响,确保基本收益稳定且可持续。不论是沙县的政府信托机制,还是宿州的市场信托机制,本质上均是土地流转与土地经营之间建立一道风险防火墙,以稳定收益权的方式(信托收益)更充分地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经济内涵,促进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有序、稳定分离,有助于同时实现“稳定承包权”和“放活经营权”双重政策目标,并且兼顾了效率与公平。
(三)土地流转信托与金融创新
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瓶颈是农村缺乏有效抵押、担保品,导致“融资难”、“融资贵”成为普遍现象。近年来,各地纷纷试点推动解决这一问题的金融创新,如吉林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重庆的“三权抵押”、河南信阳的“五权抵押”等,其政策主旨均在于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权等“三农”物权的金融权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进一步肯定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作用,明确激活农村土地担保、抵押权能的政策导向,为农村土地金融创新打开了更宽阔的政策空间。土地流转信托化对金融创新的推动作用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个层面是对委托方——普通农户而言。土地流转信托的优势之一是将农户承包土地的收益权结构化、标准化,变为标准的商业合约,这有利于开展以标准化收益权为标的的金融创新。例如,中信信托在宿州项目中目前已实现通过信托受益权质押为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年利率在10%-12%之间,沙县的金融机构已经借助当地的信托平台,开展了“预期收益权”、“农户联保+预期收益权质押”等金融创新。
2013年末发布的“10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可以预期未来信托收益权的市场流通性更强,会更好地促进土地流转信托收益抵押、担保权能的实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对当前的“人户分离”城镇化格局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对“非户籍城镇化”人群来说,在没有并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前,土地流转信托不仅可以实现“离土不离权”,提供一份稳定的基本收入,而且可以借助收益权金融创新申请小额贷款,更好地在城镇中生活与创业。例如,中信信托宿州项目中就提出“赋予土地信托流转金融属性,为农民参与城镇化进程、增强承担城镇社会保险和住房租赁等方面的私人成本的支付能力创造条件”。可以说,土地流转信托将构建的是一种“离乡离土不离权”的社会制度。
第二个层面是针对信托平台而言。信托平台将原来分散的经营权汇集后,实现土地集中连片,具备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节水灌溉设施等)和布局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的必要条件,从而也就具备了对接财政扶持项目和资金的基础条件。沙县模式中,由信托平台配合政府扶持项目,开展土地集中连片整理开发,然后再进行流转;北京信托密云项目所采取的“财产权信托+资金信托”的“双信托模式”,通过资金信托为土地流转信托后的经营开发提供1800万元的融资支持;中信信托宿州项目中,则有发行B类信托计划融资进行土地整理的方案。信托平台对接政府项目时,政策上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即在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与支持下,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借助金融创新满足土地整理开发和布局现代农业设施的融资需求。
第三个层面是对新型经营主体和经营农户而言。少数土地信托项目中,如北京信托的江苏无锡项目,信托土地仅158亩,项目可以直接对接农民合作社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但其他的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一般涉及数千亩乃至数万亩土地,需要聘请或组建(现代农业)服务商,按现代农业要求整理、开发土地,布局基础设施,然后自主经营或再次流转给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此时经过现代农业布局后,大棚抵押、融资租赁等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将会更容易地引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42号)等最新文件中所提倡的涉农直补资金担保、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农机具抵押等一系列农村金融创新在土地流转信托平台上均可以有效地展开,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将更强。当然,对于刚刚出现半年多的信托模式,目前多数项目仍处于服务商开发整理阶段,相关的金融创新仍在酝酿与衍化当中,不过许多金融创新从沙县的政府信托平台中看已经相当成熟。
土地流转信托推动金融创新的机制在于土地流转信托将承包权和经营权稳定分离后,土地权利束与相关主体清晰对应,既可以有收益权融资,也可以有经营权融资。这种土地权利束的分解与重组过程客观上已经将土地流转的相关主体进行了分层,形成既有大型主体(信托机构、现代农业企业等)、又有中型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还有小型主体(小微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普通经营农户)的多层次主体,并在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上也根据各自优势实现了分工合作,这种结构化设计又与大中小结合的农村金融普惠体系相对应,形成金融创新的推动力。
进一步而言,随着土地信托的实践深入,信托平台将进一步衍化为金融创新平台,通过信托制度设计,土地流转金融创新得以在不同层面、不同主体间展开,根据土地整理、现代农业布局、具体生产与经营等开发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融资需求,因地制宜地设计不同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促进土地流转的资源优化配置。例如,中信信托在宿州方案中就提出“条件成熟时,也可与商业银行、专业性农村小微贷款机构合作”,“以土地流通信托为平台构建服务‘三农’的金融生态链”。
四、探索土地流转信托的“混合”模式
自中信信托、中粮信托、北京信托等信托机构介入土地流转领域以来,因其专业化水平高和结构化的制度设计,商业信托模式备受推崇,由此引起一个争论:以沙县模式为代表的政府信托(类信托)模式是否过时?商业信托模式是否就是土地流转信托的不二选择?
从本文的比较中可以初步总结商业信托模式和政府信托模式的优劣势。商业信托模式的优势有:第一,商业信托模式的市场化程度更高,可以在更广的(全国)范围内发现价格;第二,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对接外部资源能力强,可以更好地遴选服务商;第三,信托标准化、结构化水平高,可以推动更高水平的金融创新。短板在于:第一,商业信托模式采用的是项目制,使用的是本地优质土地资源,且地方政府需协调足够的土地满足规模经济的需要,是一种非常态的土地流转;第二,土地前期开发依赖于服务商,没有合适的服务商,土地整理等工作亦无法开展;第三,服务商完成现代农业布局后,要承担部分流转平台的职能。
相比之下,政府信托模式的优势在于:第一,信托平台承担了土地收储(一次流转)职能,是一种常态化的土地流转;第二,信托平台可直接开展土地整理开发,不需等待服务商;第三,有专业的土地流转平台,二次流转的效率和专业化程度更高;第四,信托平台与县域金融机构合作紧密,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微企业和普通经营农户的普惠金融创新更有优势。短板在于:第一,信托平台承担了服务商的职能,现代农业开发专业能力不足;第二,与外部资源对接能力不足,价格发现能力弱于商业信托机构;第三,标准化、结构化能力不足,限制金融创新的层次,尤其是在大型金融和现代金融工具的引入方面受限。
显而易见,政府信托模式与商业信托模式的互补性很强,很难简单地说孰优孰劣,需要因地制宜、具体分析。随着信托制度向土地流转领域的更深引入,未来综合两种模式的“混合”模式将更有优势。“混合”模式可能发挥的优势主要有:第一,结合常态的土地收储(一次流转)和项目制,使得县域内流转土地可以分区域、分层次开发利用;第二,发挥县域信托的“中小”优势和商业信托的“大”优势,相关主体分层对接土地权利束和要素资源,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第三,更好地发挥信托平台的土地整理能力和服务商的现代农业布局能力;第四,发挥信托平台和流转平台的协同作用,提高二次流转经济效率,推动建立二次流转公开市场;第五,发挥商业信托在收益权管理、兑付和风险防范方面的优势,使得农民的信托收益权更加稳定。
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信托平台,综合利用各方力量和优势。从政策意义上来讲,“混合”模式可以同时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实践中的发展表明,不论是政府信托模式,还是商业模式,亦或是今后可能的“混合”模式,信托制度在土地流转领域是有生命力的,有可能成为今后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制度工具。
土地流转信托的制度优势在于它可以同时兼顾效率与公平。土地流转信托不仅可以实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稳定分离,而且可以实现合理分工。信托平台进行土地整理与整治,服务商(大型现代农业企业)进行现代农业规划布局与基础设施配套,这相当于农地的一级开发;然后土地再次流转,实现土地更好地向四个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挥其劳动技能优势、生产技术优势,这相当于农地的市场开发。通过信息平台,将有可能构建农村土地两级开发体系。显然,前者与后者的“适度规模”是不一样的,而信托制的优势恰恰在于可以稳定有序地集中经营权,又合理有效率地流转分开,使经营权“放活”在不同层级满足“适度规模”的不同标准。从这个角度而言,土地流转信托可以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率。
从公平的维度来看,土地流转信托逐步确立了几个基本原则。第一是补贴部分归农原则,要么直接归农(如中信宿州项目中基础收益提升60%),要么以增值收益分成的方式,而且越是初级开发中的补贴,归农的比例越高。第二,基础地租价格应依据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水准确立,而非分散经营和传统农业的水准确立,这是对农民农地发展权的一种认可。若以分散经营的低“市场价格”进行土地长期土地流转,大多数农民不但享受不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超额收益,而且基本收益的价值也没有充分体现。第三,“涨价归公”与“涨价归私”相结合。亨利·乔治地租社会化思想的核心是“涨价归公”,在人均只有一两亩承包经营权的较平均的农村土地分配格局下,“涨价归农”实际上是“涨价归公”的一种衍化形式,土地流转信托方案是地租社会化分配的一种具体实现形式。增值收益的70%与30%分配比例,是“涨价归公”与“涨价归私”的有机结合。从这个角度来看,土地流转信托又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平。并且,公平的制度设计可以使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稳定有序地分离,反过来会促进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率。
邓 小 平认为,农业的第二次飞跃必须走向集体经济
1990年,邓 小 平提出农业生产“两个飞跃”的思想,即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具体论述参见《邓 小 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5页)。可以说,信托制度是实现“二次飞跃”的一种较为理想的制度工具。总体上,土地流转信托是一种效率与公平兼顾、公平促进效率的机制,它使得全体农民可以共享农业“二次飞跃”的发展成果,可以更好地发挥中国土地制度的制度优势。尽管在超过10万亿的信托资产中,土地流转信托所占比例微乎其微,但考虑到中国仍在持续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土地流转的潜力远远没有完全释放出来,而且“户籍城镇化率”真正追上人口“城镇化率”尚需一段较长的时间,消化“人户分离”仍需时日,即使在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背景下,土地流转仍将发挥重要的稳定器作用。因此,土地流转信托的大发展值得期待和深入探索。
❾ 国投集团有哪些机构
国投集团由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经集团管理委员会批准确认的投资控股企业组成。集团母公司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集团成员为国投电力公司、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煤炭公司、国投交通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国投(福建)开发有限公司、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物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国投张家口风电有限公司、国投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国投郑州煤化工有限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煤炭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投曲靖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楚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国投邢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投山东临沂路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国投远东航运有限公司、国投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国投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厦门京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国投海南水泥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玻璃钢有限公司等60家大型企业。
❿ 金融数学研究生毕业能干什么
金融数学专业旨在为金融业提供具有定量分析财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它着重应用数学和统计学在金融系统中的应用。该专业在利物浦大学已有多年历史,而且证明毕业生受业面广,极受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欢迎。在2006年该专业在中国首次出现,它将为中国乃至世界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急需的金融人才。
虽然投资银行是金融数学的主要就业行业,但是本专业技能也适用于其它的行业并且有许多研究的机会。例如,那些进行商品贸易或国际贸易的公司(能源公司、航空公司、大型钢铁公司、矿业公司及国际大公司)都会面临商品价格风险及外汇风险。他们便雇用金融数学家处理这些风险。
(10)镇江信托扩展阅读:
金融数学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金融数学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数学与金融分析方法进行经济、金融信息分析与数据处理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金融、投资、保险等部门从事金融分析、策划与管理等工作,并为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人才。
系统掌握应用数学、金融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形成扎实的数学基本功底和严谨的数学思维模式。具备灵敏获取信息能力和分析信息能力,具备不断学习和创新的精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能力,具有在经济、金融领域从事定量分析,解决实际经济问题及设计经济数学模型等方面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