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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主体担保融资

发布时间:2022-06-20 16:49:57

股票担保和融资有什么不一样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主要区别
一、融得的标的物不同
融资融券顾名思义,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
二、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
这点可能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三、担保物不同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是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
四、资金融出主体不同
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当前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
五、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
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六、产品属性不同
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例如,融资融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第三方存管银行分别有专门的账户登记相关的股票和资金并可方便地查询,股票和资金来龙去脉一目了然;融资融券可采用的杠杆比例有统一规定;融资的资金借出成本不得低于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融资用来购买的股票或者融券可获得的股票都在一定范围之内,等等。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七、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不同
就个人投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⑵ 22家上市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超千亿元

随着资金压力大增,各大房企积极探寻高效的融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2020年11月以来,22家上市房企提供担保事件累计达185次,总额超过1000亿元。
克而瑞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总监朱一鸣表示,担保作为房企有效的短期融资工具,在市场运用频繁,A股上市房企都多次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且涉及金额较大。
报告显示,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初,中南建设担保40次,涉及金额203.8亿元;泰禾集团担保4次,涉及金额190.4亿元;阳光城担保19次,涉及169亿元;金科股份担保24次,涉及金额81亿元;蓝光发展担保22次,涉及金额63.3亿元。
朱一鸣表示,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属于上市公司的“信用贷”,一般借款利率较低,程序相对简单,这也是“担保热”的重要原因。但是当前资金面收紧,高担保无疑会加剧房企潜在债务风险。
1月8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江西鼎科房地产向赣州银行东湖支行申请开具5971.37万元保函,期限不超过6个月,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披露,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分别为157.45亿元、742.43亿元、68.44亿元。总体算来,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68.3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达362.06%。
朱一鸣表示,尽管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融资能力的提升以及经营的顺利推进,但担保方(上市主体)也承担了一系列风险和不利影响,尤其是有息债和对外担保双高的房企,经营脆弱性高。
他指出,对于房企来说,担保利弊共存,控制风险当居首位。建议在降负债、促增长双重挑战下,房企对外担保应集中在高效运营子公司上,一些盈利强、收益高、去化能力强的子公司具备被担保的优势,它们获得上市主体更多的资金、资源支持,有利于提高担保资金的运用效率、提升整体业绩。

⑶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两种。(1)融资租赁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想要获得租赁,企业本身的项目条件非常重要,因为融资租赁侧重于考察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因此,租赁的成功,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除此之外,企业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银行放贷一样,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贷的基础。(2)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可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受理银行承兑契约。承兑银行要在上签上表明承兑字样或签章。这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就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说是银行替买方担保。卖方不必担心收不到货款,因为到期买方的担保银行一定会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实现短、频、快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⑷ 上市公司担保是利空吗

上市公司担保不一定是利空,对于一些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来说,被担保是利好,说明公司还有点信用,有担保人还贷。对于一些上市公司,因需要发展主营业务,或者进行技术创新、研发,向证券公司,或者银行进行融资,提高担保,则这种情况下的上市公司担保是一种利好。当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其子公司,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其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则是一种利好。
而对于一些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巨额亏损,需要被担保。则是一种利空。
总之。投资者在考虑上市公司担保是利空还是利好时。需要结合其担保的原因进行综合考虑。
以下举例几种情况:
1.公司提前还贷款当然是利好。不但说明公司流动资金充足,而且提前还贷以后能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减少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也就相应提高。
2.公司以自己为代价作为抵押贷款,怎么看都知道企业不景气,现金流不充沛,这样的事都所有公司都是很严重的 ,算时间里股价一定会因为这个原因大幅度下跌,这样算利空。
3.股权质押是利空还是利好?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 但通常公布此类消息时短期内会导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归入利空的消息范畴!

⑸ 上市公司融资条件

法律分析:(1)主体资格方面。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满3年;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2)独立性方面。企业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企业的资产应当完整,人员应当独立,财务应当独立,机构应当独立、业务应当独立。

(3)规范运作方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企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财务与会计方面。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募集资金投向方面。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八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⑹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常用融资方式:

(1)融资租赁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2)银行承兑汇票

中小企业融资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可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受理银行承兑契约,承兑银行要在承兑汇票上签上表明承兑字样或签章。

这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就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说是银行替买方担保,卖方不必担心收不到货款,因为到期买方的担保银行一定会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实现短、频、快中小企业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3)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是目前市场上运用最多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在进行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上,企业一定要关注中国关于不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定,如《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避免上当受骗。

(4)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而获得资金,从而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出让中小企业融资,实际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

(5)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可以把握市场先机,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改善现金流量。这种贸易中小企业融资适用于已在银行开立信用证,进口货物已到港口,但单据未到,急于办理提货的中小企业。

(6)上市公司主体担保融资扩展阅读

融资方式选择:

1、遵循先“内部融资”后“外部融资”的优序理论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融资方式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内源融资,即将企业的留在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另一种是外源融资,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储蓄,以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

2、考虑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并考虑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等情况,选择较为合适的融资方式。

(1)考虑经济环境的影响。

(2) 考虑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

(3) 考虑融资方式的风险。

(4) 考虑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

(5) 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

(6)考虑企业的控制权。

⑺ 上市公司能不能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⑻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啊

法律分析: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其实,市公司融资融券说白了也就是指保证金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融资融券都是指各位股民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资金,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这样一种行为。一般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和普通的交易方式在保证金,法律关系,交易权利等各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⑼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⑽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一)内源融资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

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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