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资融券爆仓后超过的损失还要股民赔吗
那是肯定的,融资属于借钱,不仅要还本还要付利息,所以融资千万 要小心,风险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
Ⅱ 损失融资和应急资本如何区分
二者都属于损失事件的管理,但是各有不同。损失融资是为风险事件造成的财务损失进行的融资。而应急资本一般是企业与资本提供方签订的一个合同,当企业发生损失时,企业可以马上从提供方那里获得贷款。应该从本质上对两种损失事件的融资方式进行区分。
Ⅲ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三类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一)风险规避
(二)损失控制
(三)损失融资
Ⅳ 保险自然灾害互动话术
(12)周桦人类社会存在至今,自然灾害风险始终是影响巨大的重要风险之一。自然灾害风险的成因的复杂性、结果的冲击性、影响的持续性给自然灾害风险的管理增加了难度。尽管传统的风险管理理论为各种类型的风险提供了多种风险处置手段,如自留、损失控制、损失融资等,但如何从经济层面区分自然灾害风险的类型,如何根据风险的独特性质选择对应的风险管理工具,仍是一项复杂的课题。推荐阅读保险周刊:新华保险H股上市重挫9.82%破发保监会点名批评14险企人保寿险资本金将超200亿元人保太保平安暂停商业车险1个月国家鼓励机构研发鲜活农产品保险北京非京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保险发展策--建言保监会新主席我国自然环境的多样性造就了较为复杂的自然灾害风险环境,而更为特殊的国情是,我国尚处在工业化进程当中,在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可能结果上存在更为显著的脆弱性。近20年来,与世界范围的自然灾害风险演变趋势相一致,我国自然灾害强度也在日益增强,特大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有所增高,与风险载体的增多共同促成了自然灾害损失指标的居高不下。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与不可预期性表明,我国在个别年份受到重大自然灾害冲击的可能性非常大,这对于总体宏观经济的平稳发展存在相当大的威胁。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如何在经济和自然条件的双重约束下,通过制度安排合理运用现有经济资源进行损失控制和损失融资,并构建优化的风险管理方式组合也因而显示出了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研究》一书正是对建立系统性、整合性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的一次尝试性探索,该书从研究背景出发,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了识别、衡量,并通过模型构建详细论证了以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为中心的多样化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策略的最佳分工与实施路径。对于正在完善中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而言,该书带来的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从现实出发,运用期望效用分析框架研究了自然灾害保险的最优需求问题作为损失融资的重要方式,保险是风险管理中介化和专业化的产物,且多涉及供需双方的博弈。作者首先分析了我国自然灾害保险制度的发展脉络及当前的供需背景,列示了该制度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1.合理的竞争格局未形成,保险经营主体倾向于提供同质化、占据传统优势的保险产品,对于不同自然灾害风险暴露下的风险标的缺乏承保动力,无法满足市场差异化需要。2.保险产品价格未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影响了保险主体通过价格杠杆防范风险的能力,制约了自然灾害风险保障的扩展。3.对于自然灾害风险影响最大的农业保险,缺乏系统、连续的政策支持,对于地震、洪水等影响范围广泛的巨灾风险,则缺乏明确的应对和保险体系构建思路。面对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制度不充分的现状,作者运用期望效用分析框架构建了自然灾害风险环境下的保险需求模型。模型分析表明,当大部分不可保自然灾害风险与可保自然灾害风险存在密切的现实联系、或在较长时期内体现为正相关时,无论是风险的相关性效应或偏好效应,还是由此引起的价格杠杆敏感性的提高,其直接后果都是风险主体对自然灾害保险的过剩需求不能被有限的保险供给所满足。在单位保单赔付限额不能超过资产实际价值的情况下,这会形成市场的非常态,即需求过剩导致保险费率上涨,费率上涨进一步抑制保险需求,更多地侵蚀常规的自然灾害保险机制。建立补贴存在的保险定价模型,研究了通过补贴扩展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供给问题在需求分析基础上,该书进一步建立了补贴存在的保险定价模型,进而探讨通过政府补贴提供扩展性保险供给的可能性。供给模型分析则表明,当与可保风险正相关的补贴存在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容易维持在法定标准上,无论市场环境如何,补贴都可以对保险价格产生反向作用,即对保险供给产生正向作用。不同的是,在保险价格市场化的条件下,更适合对赔付结果进行直接补贴和对冲风险;在保险价格外部决定时,更适合对消费者的购买价格进行补贴和对冲风险。我国处于保险价格从外部决定到市场决定的转变过程中,在保持补贴稳定性、持续性的同时,也要保持补贴形式的灵活性,即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以此为基础,作者建议通过补贴等多种方式扩大保险供给、将尽可能多的自然灾害风险扩展为可保风险,化解自然灾害保险不充分对常规保险市场运行的负面影响。在此过程中,既要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扩展商业保险制度对自然灾害的覆盖范围,也要强化制度支持、发展政府主导型巨灾保险体系。运用整体化风险管理分析框架,研究了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与防灾减灾机制、金融市场的互动关系在建立自然灾害保险制度过程中,还要注意保险机制与防灾减灾机制以及结构化巨灾金融产品的有机结合。研究表明,当自然灾害风险影响范围很大时,微观主体的损失控制措施相互之间存在替代作用。因此,通过强制性保险等形式激励微观主体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十分重要。此外,要完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支持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为保险业以及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对于保险人而言,则要合理设计保险产品,防范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保证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的效果。研究同时表明,我国资本市场与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扩展了金融市场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的容量和能力,以虚拟指数为交易基础的标准化衍生品工具的诞生,也意味着我国基本具备巨灾工具设计的制度与技术条件;与此同时,我国投资主体也非常需要引入新的、收益相对独立的金融工具对组合的整体风险进行分散。这种背景下,针对既定的自然灾害风险,以保险交易或再保险交易为基础,依次发展巨灾互换、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等衍生品十分必要。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结构化巨灾产品属于典型的交叉性产品,建立综合性金融监管理念,加强保险市场监管与金融市场监管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日益重要。将本文分享至:分享到和讯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搜狐微博|分享到腾讯微博|分享到开心网|分享到人人网|分享到豆瓣网【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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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风险管理策略的工具有哪些
风险管理策略工具共有七种: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和风险控制。
1.风险承担
风险承担亦称风险保留、风险自留。风险承担是指企业对所面临的风险采取接受的态度,从而承担风险带来的后果。
对未能辨识出的风险,企业只能采用风险承担。
对于辨识出的风险,企业也可能由于以下几种原因采用风险承担:(1)缺乏能力进行主动管理,对这部分风险只能承担;(2)没有其他备选方案;(3)从成本效益考虑,这一方案是最适宜的方案。
对于企业的重大风险,即影响到企业目标实现的风险,企业一般不应采用风险承担。
2.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企业回避、停止或退出蕴含某一风险的商业活动或商业环境,避免成为风险的所有人。例如:
(1)退出某一市场以避免激烈竞争;
(2)拒绝与信用不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3)外包某项对工人健康安全风险较高的工作;
(4)停止生产可能有潜在客户安全隐患的产品;
(5)禁止各业务单位在金融市场进行投机;
(6)不准员工访问某些网站或下载某些内容。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到第三方,企业对转移后的风险不再拥有所有权。转移风险不会降低其可能的严重程度,只是从一方移除后转移到另一方。例如:
(1)保险: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为预定的损失支付补偿,作为交换,在合同开始时,投保人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2)非保险型的风险转移:将风险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损失负担转移给非保险机构。 例如,服务保证书等。
(3)风险证券化:通过证券化保险风险构造的保险连接型证券(ILS)。这种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偿还取决于某个风险事件的发生或严重程度。
4.风险转换
风险转换是指企业通过战略调整等手段将企业面临的风险转换成另一个风险。风险转换的手段包括战略调整和衍生产品等。
风险转换一般不会直接降低企业总的风险,其简单形式就是在减少某一风险的同时,增加另一风险。例如,通过放松交易客户信用标准,增加了应收账款,但扩大了销售。
企业可以通过风险转换在两个或多个风险之间进行调整,以达到最佳效果。
风险转换可以在低成本或者无成本的情况下达到目的。
5.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是指采取各种手段,引入多个风险因素或承担多个风险,使得这些风险能够互相对冲,也就是使这些风险的影响互相抵消。
常见的例子有资产组合使用、多种外币结算的使用和战略上的多种经营等。
在金融资产管理中,对冲也包括使用衍生产品,如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
在企业的风险中,有些风险具有自然对冲的性质,应当加以利用。例如,不同行业的经济周期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必须涉及风险组合,而不是对单一风险;对于单一风险,只能进行风险规避、风险控制。
6.风险补偿
风险补偿是指企业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补偿。风险补偿表现在企业主动承担风险,并采取措施以补偿可能的损失。
风险补偿的形式有财务补偿、人力补偿、物资补偿等。财务补偿是损失融资,包括企业自身的风险准备金或应急资本等。
Ⅵ 风险资本融资有哪些优缺点
风险融资优点:资金量大、时间长、风险投资比其他融资更稳定
缺点:约束强要求高、要求股权收益份额重
Ⅶ 损失融资属于什么工具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
Ⅷ 预期损失融资包括保险和专业自保吗他们不是并列关系吗
不是并列关系,保险和专业自保属于预期损失融资,而非预期损失融资包括风险资本和应急资本。
Ⅸ 融资担保业务如何核定损失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