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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融资

发布时间:2022-06-21 12:51:32

Ⅰ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难点对策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不甚完备。如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否属于《担保法》第79条规定的可以转让的权利不确定;“专利权”这一术语在《担保法》和《专利法》中是否包括许可使用权不确定;是否能对专利许可使用权进行质押登记不清楚;《著作权实施细则》中也缺乏关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权的质押登记规定等。
二是知识产权价值不易确定。知识产权质押最重要的环节是知识产权的评估,但我国欠缺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执业主体对行政机关依附性强而造成能力缺乏,从业人员素质差影响了评估质量,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及规则而影响了评估的结果。同时,其价值评估不仅存在评估方法上的差异,而且还存在对产品市场估计的差异。
三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问题。鉴于知识产权融资存在较大风险,西方大部分商业银行均采取了谨慎的操作态度,即由专业贷款机构、风险投资者或投资商以取得股权的形式参与知识产权融资业务。我国尽管在知识产权法律现代化方面进步很大,但国家对适用于知识产权担保的担保法律制度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现存的我国法律即使在处理一般动产的担保权益方面都还有欠缺。
四是银行驾驭知识产权质押的能力不够成熟。国内一些银行对企业静态资产担保较为重视,但对具有无形资产特征的知识产权担保形式缺乏了解。传统的银行贷款需要借款方提供第三方担保或有形资产担保,但由于知识产权质押并无担保物的可转换性,而是知识产权担保品的未来的现金流入。这让银行感到有较大的不稳定性,易产生风险。因此,国内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较少,更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
五是知识产权变现的可能性不易预测。同传统的担保贷款相比,知识产权的流动性不及不动产,因而处分就相应地困难。特别是在现阶段,国内知识产权意识普遍不高、知识产权转让市场小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变现尤显困难。
要有效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亟须从完善法律体系和价值评估制度等方面入手,具体建议主要有:
首先,要建立现代担保物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对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完善,建立现代担保物法律体系,为知识产权可抵押、担保、质押等做出明确规定,为中小企业及金融机构操作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是知识产权质押的关键环节,在这方面应注意两点,一是要合理确定评估人员,组成由商标、专利、著作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各行业或商业界代表,资产评估师、律师、会计师及相关管理机构参加的评估组进行评估;二是要在评估人员产生后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因评估人员过错产生的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要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推广,降低银行承担的风险,政府部门应专项拨款,建立风险补偿基金,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在确认贷款无法偿还或者无法全部回收时,弥补银行的部分损失,这有利于提高银行开展相关业务的积极性。

Ⅱ 两部门力推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中央财政年内每城将拨付亿元

企业和各类研究机构拥有的知识产权,如何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近日公开的一份重要文件给出了方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日前发布了《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1.5亿元,其中2020年拨付1亿元,剩余资金根据中期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档拨付。
推动专利、商标质押政策互通
长期以来,如何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做好知识产权运营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一直都是政策关注的重点。
2017年9月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指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试点,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这里提及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指的是基于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形式,以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全不同的形态批量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操作。
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则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这两种方式的具体涵义看,其目的都是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使得各种市场主体能从掌握的知识产权成果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运营取得明显成效。今年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9年,全国专利转让、许可、质押等运营次数达到30.7万次,同比增长21.3%。专利和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515亿元,同比增长23.8%。全国涉及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9286.9亿元,同比增长137.7%。
此次发布的《通知》对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安排作出了进一步部署。
《通知》要求,要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推动商业银行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和放宽不良率考核等政策,丰富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动专利、商标质押政策互通,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财政补贴力度,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提高金融机构风险容忍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此外,要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积极复制借鉴现有成熟经验,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支持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中央财政年内对每个重点城市拨付亿元
上述措施将在哪些地方率先推行?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提出申报的城市开展竞争性评审,确定城市予以支持。
《通知》强调,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过知识产权运营相关工作的城市,本次不再重复支持。2017~2019年,重点城市数量3个及以上(含计划单列市)的省份和重点城市(城区)数量2个及以上的直辖市,本次不再纳入支持范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显示,此前已有三批共26个城市被纳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范围,包括苏州、宁波、青岛、上海浦东、北京海淀等。

Ⅲ 知识产权在金融领域有什么应用场景

回答如下:
1、目前科技企业想找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担保进行知识产权抵押,比较困难。大部分需要担保,或者进行信用贷。
2、在金融领域应用场景,从六棱镜sixlens的数据看,2017年全球人工智能投融资总规模达395亿美元,融资事件1208笔,其中中国的投融资总额达到277.1亿美元,融资事件369笔,分别占全球的70%和31%。2017年中国人工智能商业落地100强创业公司累计收入不到100亿元,在整个产业链中,90%以上的AI企业依然处在亏损阶段,2016-2017年间,AI行业拼的是论文数量。
科技公司的不断发展,投入大量资本研发,促进了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利产生,而运用这些专利的场景除了产品,还有用于投融资领域,体现科技公司的科技含量等。反馈到金融领域知识产权有了更直观的价值印象,如可以作为金融机构督促企业还贷的方式,监督企业继续融资等等作用。

Ⅳ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优缺点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优点

1、通过专利等无形资产做质押获得流动资金贷款;


2、获得政府贴息,银行专利质押贷款某些地区实际融资成本低于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且低于基准利率

3、企业知识产权获得银行贷款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知名度,确认了企业知识产权价值。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缺点

1、法律风险,缺乏相应的保障

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尚不健全与完善,受知识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以及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权属争议。法律风险的核心风险是确权风险,它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否有意义、质押能否成立,以及当出现风险时能否顺利变现。

2、估值风险,缺乏可靠的评估

受知识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其财产权利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由于其价值评估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资产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评估立场、技术、方法、模型、参数的选择直接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估值风险主要是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风险,它决定了贷款额度等基本授信要素,还决定着企业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

3、经营风险,缺乏确定的价值

企业作为权利人,其自身经营管理与资源配置决定了商标权或专利权能否创造应有的市场价值,是否能够给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即决定了借款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

4、处置风险,缺乏流通的渠道

受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场所均有特殊要求,变现过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当贷款出现风险时,质物处置通道不畅,风险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转移、分散或化解,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将会恶化。解决质物处置问题,是商业银行健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问题之一,也将真正考验贷款银行经营风险的能力。

Ⅳ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办流程

对于一些文人来说,他们的宝贵财富也就是一些学术上的专利。我们可不能少看了这些专利,这些都是可以拿来质押贷款。所以我们大家要是对于这方面有需求,可以来看看本文的内容。主要讲的就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办流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开展主要难点?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开展主要难点?

1、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不甚完备。如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否属于《担保法》第79条规定的可以转让的权利不确定;“专利权”这一术语在《担保法》和《专利法》中是否包括许可使用权不确定。

2、知识产权价值不易确定。知识产权质押最重要的环节是知识产权的评估,但我国欠缺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执业主体对行政机关依附性强而造成能力缺乏,从业人员素质差影响了评估质量,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及规则而影响了评估的结果。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问题。鉴于知识产权融资存在较大风险,西方大部分商业银行均采取了谨慎的操作态度,即由专业贷款机构、风险投资者或投资商以取得股权的形式参与知识产权融资业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9-02-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Ⅵ 知识产权对商业银行有哪些影响

知识产权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极小。
银行是资金密集型企业,不是技术密集型企业,所以知识产权对商业银行几乎没有影响

Ⅶ 你对知识产权质押了解有多少

那我要是注册个商标,用来质押贷款,找个机构虚假评估,取得钱财后,还不上了。这种对个人的信用么的有影响吗?

Ⅷ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进展成效

北京模式是一种以银行创新为主导的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这种模式下,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带来了一定的社会示范效益,并引领北京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快速、全面展开。有统计数据表明:截止2009年底,北京自开展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以来,成功案例已达50余例,贷款总额将近6个亿,其中2007年—2009年3年间共达成45笔专利质押融资贷款,合计4.3亿元。主要集中在环保节能、生物医药、IT技术、新材料及影视文化版权等行业,尚未出现坏帐或者逾期还贷情况。参与到其中的北京经纬律师事务所表示,这标志着知识产权在银行质押贷款是完全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上海浦东模式是一种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截至2009年12月底,上海浦东已向84家企业发放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06笔、总额为1亿6千多万元。其对象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布在集成电路、电子、材料、新材料、软件等浦东新区重点发展的高科技行业;融资期限从1年拓展为3年,单户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尚未出现坏帐或者逾期还贷情况。客观来讲,在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出的初期阶段,这些以政府为主导的创新尝试和大胆举措,既促进了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建设,又推动了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的良性循环使用。
武汉模式作为一种混合模式,在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创新。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引入了专业担保机构——武汉科技担保公司,一定程度上分解了银行的风险,促进了武汉市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开展。截至目前,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武汉市科技担保公司以“银行+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的模式,共为11家企业提供了总额为6,000万元的贷款。可见武汉的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已经有一定进展,但是至今尚未推出一笔直接质押贷款。
北京、上海浦东、武汉三种模式的个性和共性问题
三种模式虽然具有许多特点和优点,但在运作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个性和共性的问题。就个性问题而言,北京模式:门槛高、小企业难以受益。具体表现为:一是贷款门槛高、风险大,贷款额度一般是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0万,一旦发生坏帐,银行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将承担巨大的损失;二是贷款对象有一定的局限性,贷款客户群主要集中在处于成长期、有一定规模和还款能力的中型企业,基本上将小型和微型企业排除在外。上海浦东模式:政府承担着重要风险。在推行过程中,我们注意到科技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较低。2006年至2010年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至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专项资金已达1亿,按2倍杠杆放大,其可撬动商业银行贷款2亿元。然而,该业务开展四年多以来,贷款量只占可贷金额总量的二分之一左右。另一方面,一旦产生坏帐则主要由政府买单,政府将承担较大风险。所以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也不具备推广价值。因此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正在通力合作,尝试推出一种以金融创新和知识产权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且符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定位、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全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武汉模式:操作过程中受实际条件制约。武汉直接质押贷款尚未开展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当地银行认为直接质押贷款风险过大,难以控制和操作,不愿意尝试;二是武汉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水平与武汉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武汉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客观上难以支撑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大规模开展。
同时,三种模式在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共性的风险问题,具体为:
一是法律风险,缺乏相应的保障。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尚不健全与完善,受知识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以及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权属争议。法律风险的核心风险是确权风险,它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否有意义、质押能否成立,以及当出现风险时能否顺利变现。
二是估值风险,缺乏可靠的评估。受知识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其财产权利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由于其价值评估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资产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评估立场、技术、方法、模型、参数的选择直接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估值风险主要是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风险,它决定了贷款额度等基本授信要素,还决定着企业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
三是经营风险,缺乏确定的价值。企业作为权利人,其自身经营管理与资源配置决定了商标权或专利权能否创造应有的市场价值,是否能够给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即决定了借款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
四是处置风险,缺乏流通的渠道。受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场所均有特殊要求,变现过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当贷款出现风险时,质物处置通道不畅,风险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转移、分散或化解,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将会恶化。解决质物处置问题,是商业银行健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问题之一,也将真正考验贷款银行经营风险的能力

Ⅸ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的融资

您好!
知识产权的融资行为包括:质押贷款、知产引资、技术入股、融资租赁等。
质押贷款: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
知产引资:指现有也指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吸引合作第三方投资,企业通过出让股权换取第三方资金,共同获利。
技术入股:是指拥有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后,与拥有资金的第三方机构合作成立新公司的一种方式,使得拥有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企业或者个人获得企业股权;也指企业股东或者法人将自主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通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后,转让到企业,从而增加其持有的股权。
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与传统行业中的设备融资租赁具有类似性,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获得知识产权的除所有权外的全部权利,包括各类使用权和排他的诉讼权。租赁期满,若知识产权尚未超出其有效期,根据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约定,确定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归属。知识产权的融资租赁在中国大陆区域属于尚未开拓的全新融资方式。
谢谢阅读!

Ⅹ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前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吗

要的,这跟拿固定资产去质押融资是一个道理的。因为银行在向你贷款前,会内要求你拿到第三方容评估机构的评估证明,这样才能决定可以贷给你多少钱。现在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大概有三种,分别是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主要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市场价、转让价、许可价等作为参考,最终判断该知识产权的价格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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