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谈谈国外的信托业发展对中国有何借鉴意义
1、重塑信托形象,普及社会的信托意识。发达国家的信托业之所以发达,主要原因是其版信托观念早已根深权蒂固。信托业的发展基础首先是受信于民
2·对信托业的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借鉴发达国家信托业的特征,要使信托业能健康、长远地发展下去,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对其进行一个基本、合理的定位。
3·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
4·立足本国,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信托公司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的步伐加快,主要表现在信托机构和信托业务的国际化。
5、抓住市场,开创信托业务新品种。
『贰』 中国的信托和外国的信托有什么区别
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财物。是指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回人,由答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简单的讲就是国内因为金融行业分业经营限制,相较金融制度灵活和金融产品创新丰富的西方国家比较单一和保守。
『叁』 国外有什么特色信托业务
根据资金运用领域:实业领域类、资本市场类、货币市场类。收益特回征:固定收益类、浮动答收益类及固定+浮动收益类。实际运作:银信合作、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证券信托投资、房地产信托投资 新兴业务REITS,阳光私募应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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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国内信托与西方国家信托的区别
国内信托与西方国家信托的区别,从以下三点进行说明:
在政策、法则法规方面,由于国内《信托法》是根据英美法则系统树立而成的,对于家族信托,国内《信托法》在法理层面与海外信托并未有很大不一样。
我国《信托法》规矩了信托联络中,托付人、受托人、获益人各自的责任,而且规矩了信托工业是指托付人通过信托行动,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必定的信托目的进行处理或处置的工业,以及通过处理、运用或处置后取得的工业收益。
但是在实践操作傍边,虽然《信托法》第十五条规矩了在托付人不是信托仅有获益人的状况时,托付人去世或撤消、破产,信托能够存续,信托工业不作 为其遗产或许清算工业。但是信托工业是不是能够实在结束隔绝,《信托法》是不是能够敌对其他法则如《合同法》等,这一点由于没有有实践判例,所以存在很大不确 定性。
其他,在信托工业转移方面,不动产、股权等资产,由于等级制度等,难以结束完全转移到信托方案名下,所以在操作层面也存在难度。
信托公司方面,海外信托公司多以咨询顾问的身份出面,按照托付人实践状况与需求,供应信托方案,税务方案,方案信托构造,仅一套方案便可收取高 额的咨询费用。待托付人附和后,信托公司再帮助托付人树立海外信托,而且供应长期的处理/处臵、咨询顾问效劳,这样又会长年收取处理费用直至信托结束。
在信托树立上,海外信托多会在离岸岛屿开设子公司,然后将托付人资产转移至离岸公司,而且在公司树立董事进行处理。在托付人生前,离岸公司的董 事多由托付人自己,或其指定的人进行处理,托付人死后则会由其指定的顾问或许由信托公司聘任的第三方出资顾问进行出资,已保证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信托公司自身由于自身为信托联络的当事人,会采纳逃避,只对信托获益按照托付人自愿进行处臵。这一点与国内信托公司担托信托工业出资顾问的惯例有所不一样。
终究在对于信托公司的信托上,由于自己信托多会长期存续,这需求托付人对于信托公司的极大信托。国外的信托公司多以树立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有 长期出色的信用度和处理阅历。与之对比,国内的信托公司多在建国往后才树立起来,不行安稳,而且长期以来国内信托事务多以为资金需求方供应资金为导向,而并非从高净值客户需求方面出发为其供应财富处理方案,所以在此方面的阅历也显缺少。
在客户需求上,欧美富豪树立海外信托的目的多为以下几种:
财富传承。树立信托将家族公司或许遗产信托,将工业传承给子孙或孙子孙,这样能够敌对第三方等胶葛。即使在托付人身故今后,其资产依然可按 照自己自愿进行分配和处臵,通过信托,托付人在身故后既能够抵达育婴获益人的目的,还能够操控获益人不至于将得到的财富挥霍一空。除此之外,还能够躲避高 额的遗产税等税负。当时欧美、包括东亚、东南亚等发达国家多会征收高额的遗产税,最高甚至抵达70%之多,这是很多富豪设臵海外信托的首要原因之一。
资产隔绝。托付人将其名下股份等一系列资产转移至离岸公司,资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这样即使今后托付人发生债务或破产清算等,其信托资产能够保证安全。一同还能够通过此办法隐蔽其自己工业信息。其他树立婚前工业信托也能够保证婚前工业与婚后工业的隔绝。
公益信托。同传承信托类似,通过树立信托,将获益人设定为慈悲机构或许自己,抵达托付人慈悲的目的。
在我国,近年家庭财富敏捷堆集,财富分配、处理方面的需求将给自己信托市场带来或许。一同老龄化呈加速开展趋势,养老保证以及财富传承,对自己信托产品也提出了火燎的市场需求。
除以上与外国一样的需求外,还有一些不一样的特征。
海外信托和本乡信托一样,都是出资者进行理财出资的一种首要选择。但是,对比于本乡其他信托品种,海外信托更能促进财富处理和传承,因此,很简单就受到了大家族的喜爱和追捧,变成一种转移财富的首要方式。
首先,在遗产税方面,虽然《遗产税暂行条例》出台已久,但至今未初步实施征收,国内富豪将资产传承给下一代并没有很大阻碍,这减少了有些国内对于传承信托需求。
但是由于国内富人家族在死后分配遗产时多会出现各种胶葛,甚至致使将家人亲属诉诸法庭,若国内传承信托能够实在抵达工业隔绝的效果,这对于国内自己信托将会有很大市场。
其次是对于资产转移的需求。如吴亚军爱人、潘石屹爱人将自己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树立信托,能够抵达将资产转移到国外的需求,一同有利于公司海外 上市。类似的需求还有很多,新的移民潮闪现国内富豪对于我国将来开展有着不一样的区分。若国内信托公司能够帮忙富豪们在树立信托,将资产转移至海外,则将会 带来很大的前景。
其实不管是海外信托仍是本乡信托,对于出资者来说,能够帮忙自己结束出资目的,增加财富的信托产品便是好信托。因此,在海外信托和本乡信托面前徜徉不定的投资者们,不要犹疑那么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信托产品就行了。
『伍』 境外信托和国内信托是一回事吗
境外信托和境内信托,虽然都是家族信托,但是区别很大。
1、政策方面
在政策、法则法规方面,由于国内《信托法》是根据英美法树立而成,对于家族信托,国内《信托法》在法理层面与境外信托有着很大的区别。
《中国物权法》中并没有所有权,因此也并没有收益权。譬如说,国内《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委托人不是惟一受益人时,若要进行信托存续,信托财产就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在信托转移方面,不动产、股权等资产,由于等级制度等限制,国内信托难以完全转移到信托方案名下,所以在操作层面也存在难度。
而海外信托,《英美法系信托法》中信托财产三权分立,信托人拥有所有权,受益人拥有收益权。而在《信托法》中第15/16/17条中,委托人、受托人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除了信托财产设立过担保或者自身产生的债务,法院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在资产转移的需求方面,利用海外信托便可轻松做到将资产转移到国外,如吴亚军、潘石屹等人将自己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树立信托,极其有利于公司海外上市。
2、信托公司
对于设立信托公司,,因为两地的经济政治发展环境都不太一样,而海外和国内的做法也不太一样。
国内的信托公司多在建国后才树立起来,且国内信托长期以来多以为资金需求方为导向,而并非从高净值客户需求方面出发为其供应财富处理方案,所以国内的信托公司在此方面的阅历也显缺位。
海外信托公司多以咨询顾问的身份出面,按照委托人实践状况与需求、供应信托方案、税务方案、方案信托构造,仅一套方案便可收取高额的咨询费用。海外的信托公司都已树立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有长期的运营经验以及高度诚信的管理体系。
3、遗产税
海外信托和国内信托一样,都是出资者进行理财出资的一种首要选择。但是,对比于国内的信托品种,海外信托更能促进财富处理和传承,因此受到了家族企业的喜爱和追捧,变成一种转移财富的首要方式。
在遗产税方面,虽然《遗产税暂行条例》出台已久,但至今未实施初步征收,国内富豪将资产传承给下一代并没有很大阻碍,这就减少了国内对于传承信托的需求。但是由于国内的家族信托还未能够做到资产隔绝的效果,当富人家族在死后分配财产时则会出现各种纠纷,甚至导致将亲人诉诸法庭的后果。
在海外信托,最值得一提的就是良好的避税功能。海外的信托法律保护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所有,在整个信托法律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权都归属受托人。也就是说,当受托人去世之后,留在信托中的财产因其名义所有权已不属于委托人,切与委托人的固有财产独立,是不计入应交税的遗产总额的,从而避免了家庭之间的多种纠纷。
最后,对于委托人来说,最有效、快速而且安全的财富保存、财富传承才是最好的信托产品,而海外信托则能够赋予更多正确的理财观念、技术平台乃至健全的法律保护给你,让你的投资收益最大化,相信你也应跟上多数高净值人士的正确投资脚步。
『陆』 美国的信托金到底是什么啊
就是家族信托,信托主要三方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就是信托公司,委托人是拿出财产或资产设立信托的人,受益人就是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及期间利息分红等给谁。在所有有信托的国家,有两个关键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还有信托财产是独立于上述三方自身财产之外的,而委托人具有管理权,受益人具有受益权。你上述提到的两宗情况,一般来说都是家长给孩子设立的遗产信托或教育信托,属于家族信托的一种,其目的是为了孩子未来的教育或生计或创业准备资金,这些钱按法律来说,在正常信托存续期间,谁都不能动不能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私人财产。到期了就属于受益人,未到期前,即便委托人或受益人已破产,这部分财产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相应清算。简单来说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小金库,如果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相当于为自己准备了一个东山再起的基金。你第二个例子,爸爸要借儿子的信托基金的钱,也是可行的。因为信托里的这些钱在受托人也就是信托公司的管理下,肯定要进行投资的,要不也无法对信托财产保值增值。在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受托人也认可,可以将信托财产投向特定领域或企业,这些一般都是在最初的信托合同中有约定的。
『柒』 我国信托业务与国外信托业务有什么不同
我国信托行业与国外有较大区别,主要体现在:
1、国内信托多为影子银行性质;
2、国内信托主动管理能力较弱;
3、国内信托多为解决融资问题;
4、国内信托跨行合作较少。
补充:国内信托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捌』 在海外设立信托有什么好处
《信托法》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回受托人,由受委托人按委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在信托活动中存在民事信托、营业信托和公益信托三种。民事信托主要是以个人财产的抚养、赡养、处理遗产等目的而设立的信托;营业性信托主要是个人或法人以财产增值为目的,委托营业性信托机构进行财产经营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主要是以发展公益事业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玖』 国外信托介绍求教国外信托的情况
国外抄一些房地产资产袭证券化运作的介绍
房地产证券化(Real Estate Secu
itization),是指将对房地产的投资转化为证券形态,从而使投资人与房地产投资标的物之间的物权关系转化为债权性质的有价证券形式。从广义上讲,房地产证券化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形式。
1.房地产企业进行股份制经营,包括直接或间接成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从而使一般房地产企业与证券相融合,也包括一般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控股投资房地产企业等形式进入房地产业,从而使上市公司与房地产业结合。
2.以
基金
形式表现的证券化,有四种,第一种是消费基金,汇集居民以住房消费资金积累为目的的住房资金;第二种是投资基金,汇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房地产的基金,这种基金一般不直接从事具体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第三种是资产运营型基金,以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
ust ,REIT)为代表,即不进行项目投资活动,而是直接运作房地产资产,由此而产生经济收益作为基金回报;第四种,在实际情况中,还存在已经具备权益关系但未以证券化方式表现的基金形式,它们只要将权益以有价证券形式表现出来就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