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理融资融券20天后资金可以转出来吗
融资融券开户要求在开户前20个交易日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在办理期间资金不能转成,应该在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成功开通之后才能转出!否则可能导致融资融券业务办理失败!
㈡ 什么是企业资产转移并举个例子
企业资产转移分为两种情况:1、正常的经济活动 2、恶意转移财产
1、正常的经济活动:企业资产转移,指企业的资产被上级单位通过行政手段转移到其他单位,比如:国资委将国有甲公司的资产,通过调拨的方式划入国有乙公司等。
2、恶意转移财产: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㈢ 融资融券账户里面可转账资金怎么计算
融资融券业务转出资金是有限制规定的。资产大于融资额度300%以上部分才可以转出。比如你融资了10万,那么账户里总资产30万以上的部分,可以转出,但前提还需要看你可转资金有多少。
㈣ 金融资产转移是什么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这里所指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也包括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也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整体。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时会为满足资产流动性或风险管理等需要,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转移给该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其他方。票据背书、商业票据贴现、应收帐款保理等业务中涉及到了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资产证券化、债务买断或回购等结构化融资已经出现。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需要明确和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范了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包括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1)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
(2)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90%转移等。
(3)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90%转移等。金融资产转移的其他情形适用于金融资产整体转移。
企业(转出方)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上应用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进行处理外之,还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将转入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比如,在资产证券化实务中,企业通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作为结构化融资的载体,从法律角度看,企业已把金融资产转移到特殊目的主体,两者之间实现了风险隔离,但是,会计处理时,如果企业能够控制该特殊目的主体,这些特殊目的主体则视同为子公司而应纳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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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融资租赁最后的所有权会不会发生转移
解答
融资租赁所有权会发生转移。
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㈥ 关于公司融资后注册资金转资本公积的问题
如果注册资金在首次出资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出资仍不到位,其他股东可以追究其出资责任,有法律保护,所以在此不需考虑实收实收资本之事,财务仍按准则记帐。
注册资本是5000W,转让20%股份,(注意是购买没有提及增资),仅仅意味着相当于在起初时出资1000W,只是股东之间的股权发生变化,与本次是否出资无关(出资是实收资本),那么新投资5000W,应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资本公积” 进行明细核算。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己‘’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6)融资到账后转移资产扩展阅读:
资本公积的会计核算
新准则中规定,企业形成的资本公积在“资本公积”账户核算。该账户按“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其贷方登记企业资本公积的增加数。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资本公积实有数。
一般企业资本溢价。企业创立时,要经过筹建、试生产经营、开辟市场等过程,这种投资具有风险性。当企业进入正常生产经营。资本利润率一般要高于创立阶段。这是企业创立者付出了代价的。
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 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应计入“实收资本”账户。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溢价。在股票溢价发行时,公司发行股票的收入,相当于股票面值部分计入“股本”账户。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含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计入“资本公积”账户。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资本公积
㈦ 融资账户净资产是全部可以转出吗
1、融资账户的资金,在没有负债的情况下,随便可以转出的。
2、有负债的情况下,需要保证金比例300%以上的部分才可以转出的。
㈧ 融资融券开通,是不是不能转出资金了
信用账户的自有资金是可以转出的。这里面需要引入一个概念“维持担保比例”
简单来说,维持担保比例=(资产+负债)/负债
比如你的本金是10万,融资5万,那么维持担保比例=(10+5)/5=3
你的维持担保比例要大于3才能将自己的资金或者股票转出哦
㈨ 融资融券 资金如何转出
您好,融资融券业务转出资金是有限制规定的。资产大于融资额度300%以上部分才可以转出。
㈩ 如何将融资融券帐户的钱转回普通帐户
你好,这两者之间不能直接转。需要从融资融券账户里把钱转到银行卡里,再把银行卡里的钱转到普通账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