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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融资方式

发布时间:2022-09-01 08:42:11

❶ 项目融资模式有哪些

项目融资方式很多,不同的项目融资方式在我国运用的利弊也不一样,因此如何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项目融资方式就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我整理了一些项目融资模式有,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项目融资模式有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模式

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很多国家和地区将ABS融资方式重点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桥梁、隧道建设项目;能源部门的电力、煤气、天然气基本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部门的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和电信网络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项目公司、项目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产品购买者、项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应商、融资顾问、项目管理公司等。

项目公司是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并承担债务责任的法律实体。也是组织和协调整个项目开发建设的核心。项目投资者拥有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提供部分股本资金外,还需要以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形式为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贷机构等)是项目融资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两家银行,也可以是由十几家银行组成的银团。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许多工作需要具有专门技能的人来完成,而大多数的项目投资者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和资源,需要聘请专业融资顾问。融资顾问在项目融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融资的成败。融资顾问通常由投资银行、财务公司或商业银行融资部门来担任。

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在项目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项目的产品销售一般是通过事先与购买者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来实现。而这种长期销售协议形成的未来稳定现金流构成银行融资的信用基础。特别是资源性项目的开发受到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能否签订一个稳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产品长期销售协议往往成为项目融资成功实施的关键。如澳大利亚的阿施顿矿业公司开发的阿盖尔钻石项目,欲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由于参与融资的银行认为钻石的市场价格和销售存在风险,融资工作迟迟难以完成,但是当该公司与伦敦信誉良好的钻石销售商签定了长期包销协议之后,阿施顿矿业公司很快就获得银行的贷款。

项目融资的主要特点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追索权的有限性

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3.项目风险的分散性

因融资主体的排他性、追索权的有限性,决定着作为项目签约各方对各种风险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论证。确定各方参与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险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优势条件,设计出最有利的融资方案。

4.项目信用的多样性

将多样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项目未来的各个风险点,从而规避和化解不确定项目风险。如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签订长期购买合同(协议),原材料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供货等,以确保强有力的信用支持。

5.项目融资程序的复杂性

项目融资数额大、时限长、涉及面广,涵盖融资方案的总体设计及运作的各个环节,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资程序比传统融资复杂。且前期费用占融资总额的比例与项目规模成反比,其融资利息也高于公司贷款。

❷ 工程建设投融资模式有哪几种

工程建设投融资模式:

1、产品支付: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方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折现后的净值。

2、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

3、BOT融资: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

4、TOT融资:TOT是移交—经营—移交,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将己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来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5、PPP融资模式: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2)建设项目的融资方式扩展阅读:

PPP模式的内涵:

1、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ZF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2、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ZF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

3、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

4、PPP模式在减轻ZF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❸ 项目融资有哪些模式

项目融资模式内容:产品支付

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方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折现后的净值。产品支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石油、天然气和采矿项目融资中应用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用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一来源是项目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目有效生产期;贷款方对项目经营费用不承担直接责任。

项目融资模式内容: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项目融资模式内容:BOT融资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

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项目融资模式内容: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

❹ 工程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工程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那么工程项目的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工程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相关内容。

ABS方式

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以资产支持的证券化。具体讲,它是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其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级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高等级证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特点大幅度降低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成本。

(1)ABS融资方式的运作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建SPC.即组建一个特别用途的公司SPC(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该机构可以是一个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公司、投资保险公司或其它独立法人,该机构应能够获得国际权威资信评估机构较高级别的信用等级(AAA或AA级),由于SPC是进行ABS融资的载体,成功组建SPC是ABS能够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

2)SPC与项目结合。即SPC寻找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一般来说,投资项目所依附的资产只要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能带来现金收入,就可以进行ABS融资。它们可以是房地产的未来租金收入,飞机、汽车等未来运营的收入,项目产品出口贸易收入,航空、港口及铁路的未来运费收入,收费公路及其他公用设施收费收入,税收及其他财政收入等。拥有这种未来现金流量所有权的企业(项目公司)成为原始权益人。这些未来现金流量所代表的资产,是ABS融资方式的物质基础。在进行ABS融资时,一般应选择未来现金流量稳定、可靠、风险较小的项目资产。SPC进行ABS方式融资时,其融资风险仅与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有关,而与建设项目的原始权益人本身的风险无关。

3)进行信用增级。利用信用增级手段使该组资产获得预期的信用等级。为此,就要调整项目资产现有的财务结构,使项目融资债券达到投资级水平,达到SPC关于承包ABS债券的条件要求。SPC通过提供专业化的信用担保进行信用升级。

4)SPC发行债券。SPC直接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经过SPC通过信用担保,由其它机构组织债券发行,并将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5)SPC偿债。由于项目原始收益人已将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权利让渡给SPC,因此,SPC就能利用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量,清偿其在国际高等级投资证券市场上所发行债券的本息。

(2)BOT与ABS的区别。BOT和ABS融资方式都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两者在运作中特点及对经济的影响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其主要区别有:

1)运作繁简程度与融资成本的差异。BOT方式的操作复杂,难度大。采用BO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文件合同签署、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特许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不易实施,其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ABS融资方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它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特别用途公司SPC、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无需政府的特许及外汇担保,是一种主要通过民间的非政府的途径运作的融资方式。它既实现了操作的简单化,又降低了融资成本。

2)项目所有权、运营权的差异。BOT项目的所有权、运营权在特许期内属于项目公司,特许期届满,所有权将移交给政府。因此,通过外资BOT进行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可以带来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但会使外商掌握项目控制权。ABS方式中,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SPC,而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属于原始收益人,原始收益人有义务把项目的现金收入支付给SPC,待债券到期,用资产产生的收入还本付息后,资产的所有权又复归原始权益人。因此,利用ABS进行基础设施国际项目融资,可以使东道国保持对项目运营的控制,但却不能得到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3)投资风险的差异。BOT项目投资人一般都为企业或金融机构,其投资是不能随便放弃和转让的,每一个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而ABS项目的投资者是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者,数量众多,这就极大地分散了投资风险,同时,这种债券可在二级市场流通,并经过信用增级降低了投资风险,这对投资者有很强的吸引力。

4)适用范围的差异。BOT方式是非政府资本介入基础设施领域,其实质是BOT项目在特许期内的民营化,因此,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是不能采用BOT方式的。ABS方式则不然,在债券的发行期间,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虽然归SPC所有,但项目的经营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人所有。因此,运用ABS方式不必担心重要项目被外商控制。比如,不能采用BOT方式的重要铁路干线、大规模发电厂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都可以考虑采用ABS方式。相比而言,在基础设施领域,ABS方式的使用范围要比BOT方式广泛。

工程项目融资的含义

1. 直接融资模式

直接融资模式:是指由项目投资者直接安排项目的融资,并直接承担融资安排中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一种方式。它可根据股东主体的不同需求分为集中化形式和分散化形式。直接融资模式作为一种结构最简单的融资模式,有着可以灵活安排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等优点,同时也需要注意应该如何限制贷款银行对投资者的权利追索问题。

2. 项目公司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有单一项目公司模式和合资项目模式两种形式。其中前者相对于后者减少了投资者在项目中的直接风险,起到分担风险的作用,同时前者运行起来比后者要更为复杂。整体来说,项目公司融资模式在税务结构的安排上,债务形式的选择上缺乏灵活性。

3. 杠杆租赁融资模式

它是指在项目投资者的安排下,由杠杆租赁结构中资产出租人融资购买项目的资产,然后租赁给承租人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模式优点颇多,最突出的就是可享受税前尝租的好处,而且债务偿还较为灵活。同时,由于这种模式参与者众多,它运行起来是比较复杂的,而且重新安排融资的灵活性差,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局限。

4. 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

顾名思义,这种模式是指在某种设施或服务性设施的提供者和这种设施的使用者之间达成的具有“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协议。他要求所建的工程有不可替代性,而且这种融资模式的完成需要有完善的协议支撑,还要有强有力的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奖惩。

5. 产品支付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以项目生产的产品及其销售收益的所有权作为担保品,而不是采用转让和抵押方式。这就使产品的价格,销路相对稳定,收益比较有保障。需要注意的是产品支付只是产权的转移,并不是产品本身的转移。

工程项目融资的种类

1.按所融资金的性质分类

(1)权益资金

(2)负债资金

2.按是否通过金融机构分类

(1)直接融资

(2)间接融资

3.按所融资金的期限

(1)长期资金

(2)短期资金

工程项目融资的主要特点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 追索权的有限性。

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扩展: 有关融资过程的谈判技巧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一点,我们所面对的投资人并不一样,更多时候,我们会同时面对多个投资人,他们的背景、喜好、知识结构等都不一样,因此,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及提问方式也不相同,所以,谈判,没有技巧可言,这里我讲的“技巧”,实际上就是一个心理的准备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我们可以增加自己的自信,降低自己的弱势。

一、在几分钟的时间内,最好的介绍方式是找对应物(行业中,成功或失败的例子),谈对应物会让对方非常容易了解你在做什么。同时也考察了投资商对你领域了解程度。同时要告诉对方自己在市场中的位置,包括是处于早期还是晚期,每年的销售额,在市场中的份额等。当然,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立刻区分开您与竞争对手的不同之处,以强化自己的项目优势。

二、介绍自己时不要说描述性很多的语言。要用几个点去定位,让对方清楚知道你做什么,企业的状况。如果站在投资商角度想问题,会更容易地抓住其注意力。因为每个投资商都会接到很多商业计划书,会见到很多人,关键在于怎样把你与别人区分开来。然后,告诉对方未来的发展规划。此时投资商会和自己投资的策略进行定位。如果正好符合,自然会开始感兴趣。

三、想要多少钱。这个问题一定要投资商首先提出,这是一个技巧。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最后开价的.人最值钱,虽然计划书里面有详细的资金使用额度与财务分析等,但投资商还会问你,如果他不问,你不要强调你想要多少钱,而是要把话题重点放在你的优势和他的收益上……

四、奇迹来源于积累,需要不停地做很小的事情。与投资商的见面往往只留下一个印象,所以需要进一步进行跟踪。实际上投资商的时间是非常有限,如果愿意在你身上花时间,对你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如果一个投资商不愿意在你身上花什么,说明他对你不感兴趣。如果有投资商愿意跟你谈,要很好地接待,处理好关系,使投资人逐渐深入了解你,并越来越向企业核心的问题前进。

五、企业核心问题是财务预测,例如商业模式、团队、现有的市场的形式、竞争环境、服务对象、未来3到5年的收入与利润等,财务预测反映出来的是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同时需要说服投资商确实能够实现这样的目标。投资商给企业估价方式非常简单:一个方式是市盈率法,通过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乘以PE值就是公司的价值。正常的PE值在10至15左右。如果企业增长非常快,PE值会达到30、50甚至1000。会用这个估算出来企业最低的价值。投资商会据此在内部形成一个报告,预计在三年之后这家公司值多少钱,现在投资能够赚多少钱。你了解他们对你的项目(企业)如何做商业价值评估,对你的谈判主动性会有帮助。

六、了解风险投资人的语言体系,要认识到自己和投资商的“语言体系”不同,创业者往往滔滔不绝于投资商所不关注的东西。

投资商最爱问几个问题:你这个想法的核心价值是什么?能给客户带来什么价值?为什么你能做成?核心竞争力在哪里?这些问题创业者都要思考清楚,并懂得用精炼的语言去表达。

关于核心价值问题。很多商务模式并不是创业者的首创,比如我经常都能接触到一些关于IT行业的创业人,他们委托我们帮助撰写商业计划书,但是,就这个大环境(行业)而言,既然大家都想做这个事,那么你有什么绝招?你为什么觉得能比别人做得好?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才是对核心价值的表述,而不是夸夸其谈于这种模式本身。 还有“客户价值”的问题。任何产品,只有给别人带来价值,别人才会使用。不要反复说自己对这个东西如何沉迷、喜爱,这是没有说服力的。

七、还有一个常犯的错误是空谈目标,但是没有一个行动纲领,行动计划。其实是否一定要达到“中国最大”之类的目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把目标分解,哪怕目标并不那么宏伟,但让人觉得你能一步一步地靠近目标。靠近目标的能力就是创业者的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不突出,是众多计划被否定的主因。

八、不要怀疑投资人,不要隐瞒自己的核心部分,如果担心,万一融资失败,我刚才所说的一切,是否已经将商业机密暴露了。我接触非常多的创业者会有同样的心态,既想让你帮忙撰写计划书,或者推荐投资机构,又担心你抄袭、剽窃他的商业机密,他只是一直强调:“我的模式是独有的,赢利性是极强的,如果您感兴趣,咱们谈,不感兴趣,我们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首先,投资人在不了解项目细节的情况下,是不会作出任何决定或态度的,另外,这样的创业者,只能让投资人感觉他没有任何核心竞争力,他的创业计划被复制性一定极高,否则,他不会这样不自信。如果您想创业,却依然这样“畏缩”的话,最好不要在尝试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您,您一点机会都不会有……

九、很多创业者在融资的过程中,容易表现出担心上当(或被VC耍)的心态,担心将来的合作出现被动局面,担心最终被VC吃掉。其实,这些只是项目方不了解VC造成的,VC的目的是赚钱,不会幼稚到“伤害为他赚钱的伙伴”层面上;另外,创业前期,我建议创业者起码要看一本书——《公司法》,详细的了解一下合资或合作公司等操作模式,这样能清晰的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另外,建议在找VC之前,要搜集一些关于VC的资料,起码要了解他的投资方式和流程,这样,在谈判的时候,不至于说出“自卫性质”的话题来,也不会让VC感觉到你不信任、不了解他们,因此,创业者在接触VC时,特别是第一次接触时,不要表现的不知所措,总在思考如何保全自己的问题,这样会让老奸巨滑的VC们一眼看出你的弱点。

十、在项目的前期规划时,或者在谈判时,创业者应该保持住自己的主动权以及合作底线,不要为了获得资金而过分的出卖自己应有的利益和权利,否则,投资人不会吃掉你,因为,他已经决定放弃投资了。很多项目方问我,商业计划里面,我该转让多少股份合适啊,我们没有钱,技术入股又无法满足持股量;其实,在一开始设计融资方案时,项目方就已经错位了,并非是你们在集资合作,而是你在转让股份吸引资金,两者的意义是不同的,前者像是朋友合作,没开始出资呢,就相互争取各自的权益,而后者,创业者是主动的,没吸引VC之前,我们拥有100%的股份,现在我只转让一点点,吸引些资金罢了,而不是为VC打工,这一点,希望项目方能够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尤其是在谈判的时候,底线不要太低,更不要轻易的被打破。

十一、还有一些谈话小技巧,在谈判的时候也有着重大的意义。比如,尽量采用一问一答式,不要投资人问一个问题,你就解释很多问题,也不要他们问了很多问题,你就用一个答案解答了,最好的方法,他问什么,你就清晰的答什么;另外,问问题时,也尽量留有空间,比如,不要问:“您还有问题吗?”,而是要问:“您还有什么问题?”;还有,不要觉得“谨慎”是你的优点,在VC面前,不要直接询问关于他们企业的内幕,比如:“我可以了解您成功的投资案例吗?”或者“我可以查一下你们公司的资金来源吗?等等,如果你真的对这些问题感兴趣,请在离开之后,利用其他渠道进行了解,毕竟,VC也是人,没有人喜欢这样被人怀疑。还有,谈判结束时,一般都不会有很明显的结果,更多的是让您等消息,这个时候,千万不要问:“您觉得我的项目,获得您投资的机会有多大”,更不要说:“希望尽快给我答复,因为还有很多家投资公司在约我”,否则,谈判过程所有的努力,都将成为过去。

十二、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刚起步没多久,还有很多不正规的地方,特别是一些中介公司,存在大量的违规操作、甚至欺骗的行为,但是,无论您过去是否被骗过,见到新的投资人的时候,都不要说出来,否则,谈判的气氛就会被你破坏掉,您可以把过去的经历当成经验,在与新VC的谈判过程中,作为警戒作用来提醒自己,但是,不要犯“怀疑”的错误,因为,一旦被VC察觉,你的“谨慎”就变成了“不真诚”,如果在谈判过程中,VC提出了过去您被骗的同样的伎俩时,您只要婉转的说:“哦,我前期接触过类似的投资机构,但是后来他们出现了问题,我想知道,您公司是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的呢?”,这样就可以了,一种情况是,他会认真的解答,以消除您的顾虑,另外一种就是,他碰到了钉子,骗术被识破,这样,也就不敢在妄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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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项目融资的种类与方式

项目融资的种类与方式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它们有什么种类?方式有哪些?

项目融资的种类

一、无追索权(No-recourse)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受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二、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的项目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时间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贷款人有权对项目发起人进行完全追索,而通过“商业完工”标准测试后,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贷款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的了。

2、金额的有限性。

如果项目在经营阶段不能产生足额的现金流量,其差额部分可以向项目发起人进行追索。

3、对象的有限性

贷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项目实体。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项目公司、项目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产品购买者、项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应商、融资顾问、项目管理公司等。

项目公司是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并承担债务责任的法律实体。也是组织和协调整个项目开发建设的核心。项目投资者拥有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提供部分股本资金外,还需要以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形式为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贷机构等)是项目融资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两家银行,也可以是由十几家银行组成的银团。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许多工作需要具有专门技能的人来完成,而大多数的项目投资者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和资源,需要聘请专业融资顾问。融资顾问在项目融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融资的成败。融资顾问通常由投资银行、财务公司或商业银行融资部门来担任。

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在项目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项目的产品销售一般是通过事先与购买者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来实现。而这种长期销售协议形成的未来稳定现金流构成银行融资的信用基础。特别是资源性项目的开发受到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能否签订一个稳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产品长期销售协议往往成为项目融资成功实施的关键。如澳大利亚的阿施顿矿业公司开发的阿盖尔钻石项目,欲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由于参与融资的银行认为钻石的市场价格和销售存在风险,融资工作迟迟难以完成,但是当该公司与伦敦信誉良好的钻石销售商签定了长期包销协议之后,阿施顿矿业公司很快就获得银行的贷款。

项目融资的方式

在中国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有巨大的需求市场,在此领域内的投资者,随着国际资本在世界基础设施市场上的.业务发展,国际资本常常采用TOT,BOT,ABS,融资租赁,国外基金结构等项目融资方式。

1、BOT结构,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指建设,经营,转让,即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由投资人(一般为国际财团)组成的项目投资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许权,项目投资公司负责建设,营运,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的所有权移交给政府,项目投资公司只拥有经营权。对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来说,BOT结构项目融资的意义在于,一是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二是可以用项目本身来融资,因其不影响投资人的资产负责状况,从而可以展开更多的投资业务。BOT结构项目融资,广义上讲是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融通资金,而狭义上的项目融资是指项目公司债务的筹措,主要表现在融资的方式和技术。

2、TOT结构,是指中方把已经投产的基础设施移交给外资经营,凭借该项目在未来若干内内的资金流量,一次性地从外商那里融得一部分资金,用于建设新的投资项目。经营期满,外商把经营的项目移交过中方政府。TOT方式由于避开BOT方式在建设过程中所包含的大量风险和矛盾,容易使双方达成合作。TOT方式对盘活国有资产,搞活国营企业是最好的融资方式。

3、ABS结构(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所属资产为支撑,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4、融资租赁:是指当项目公司需要添置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者租进所需设备,然后再出租给项目公司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总额相当于设备的价款,贷款利息,手续费的总和。租赁期满,项目公司即承租人以象征性付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项目公司即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5、境外基金:境外的投资机构汇集各有关投资者的资金,根据设定的目标,将资金分散投资于特定的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归个人投资者。基金的种类繁多主要有:成长基金、收益基金、平衡基金、创业基金和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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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❼ 工程建设项目融资方式有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融资方式有哪些

工程项目融资过程中的金融风险要素有很多,其中主要有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那么有哪些融资方式?

1、产品支付

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方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折现后的净值。产品支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石油、天然气和采矿项目融资中应用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用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一来源是项目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目有效生产期;贷款方对项目经营费用不承担直接责任。

2、融资租赁

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3、BOT融资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4、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己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最近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5、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6、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7、ABS融资

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8、案例

BOT融资:我国第一个BOT项目是1984年由香港胡应湘旗下的合和集团投资建设的广东沙角B电厂,该项目总投资42亿港币,1987年完工投产,1999年10月移交还了当地政府。由于当时我国在这方面没有相关法规可参照,运作很不规范,合作双方在许多问题上长期纠缠不清。国内第一个应用规范的国际BOT融资模式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1994年8月3日签约的北京京通高速公路。投资者是美国林同炎中国公司,投资额为13亿人民币,特需经营年限20年。该工程已于1996年5月1日竣工通车。

我国应用BOT模式融资建设的较有代表性的项目还有广西来宾电厂B厂、四川成都自来水厂六厂B厂、上海黄浦江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工程、海南东线高速公路等。

ABS融资:较少,1996年珠海高速公路和1997年的广州深圳高速公路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是我国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的有益尝试,为我国以后进行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融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融资租赁:2006年2月,工行完成国内首例境外飞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其与法国巴黎银行共同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引进1架波音737—700客机,安排了3400万美元境外经营租赁融资。这是国内由中国商业银行安排实施的首笔境外飞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工商银行这次与法国巴黎银行合作,不仅打破了外资银行在境外飞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领域的垄断地位,也是工商银行积极调整飞机融资业务品种的一次创新。

工程项目融资的特点

(1)项目导向。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

(2)有限追索。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借款人用除抵押财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说,贷款人对项目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区分狭义项目融资与广义资金筹措的重要标志。作为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贷款人可以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或者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

(3)风险分担。项目主办人通过融资,将原来应由自己承担的还债义务,部分地转移到该项目身上,也就是将原来由借款人承担的风险部分地转移给贷款人,由借贷双方共担项目风险。

(4)非公司负债型融资。亦称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融资,是指项目的债务不表现在项目投资者(即实际借款人)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一种融资形式。根据项目融资风险分担的原则,贷款人对于项目的债务追索权主要被限制在项目公司的资产和现金流量上,借款人所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因而有条件使融资被安排为一种不需要进入借款人资产负债表的贷款形式。

(5)信用结构多样化。在项目融资中,用于支持贷款的信用结构的安排是灵活和多样化的。项目融资的框架结构由四个基本模块组成,即项目的投资结构、融资结构、资金结构和信用保证结构。

1)项目的投资结构。即项目的资产所有权结构,是指项目的投资者对项目资产权益的法律拥有形式和项目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合作关系。采用不同的项目投资结构,投资者对其资产的拥有形式,对项目产品、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程度,以及投资者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债务责任和所涉及的税务结构会有很大的差异。

2)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结构是项目融资的核心部分。一旦项目的投资者在确定投资结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接下来的重要工作就是要设计和选择合适的融资结构以实现投资者在融资方面的目标要求。

3)项目的资金结构。项目的资金结构设计用于决定在项目中股本资金、准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的形式、相互之间比例关系以及相应的来源。资金结构是由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决定的,但反过来又会影响到整体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

4)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对于银行和其它债权人而言,项目融资的安全性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另一方面来自项目之外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担保。这些担保可以是由项目的投资者提供的,也可以是由与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方面提供的。这些担保可以是直接的财务保证,如完工担保、成本超支担保、不可预见费用担保;也可以是间接的或非财务性的担保,如长期购买项目产品的协议、技术服务协议、以某种定价公式为基础的长期供货协议等。所有这一切担保形式的组合,就构成了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与信用保证结构相辅相成。项目的经济强度高,信用保证结构就相对简单,条件就相对宽松;反之,就要相对复杂和严格。

(6)融资成本较高。项目融资涉及面广,结构复杂,需要做好大量有关风险分担、税收结构、资产抵押等一系列技术性的工作,所需文件比传统的资金筹措往往要多出好几倍,需要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法律文件才能解决问题。因此,与传统的资金筹措方式相比,项目融资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组织融资所需要的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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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产品支付。融资租赁。bot融资。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❾ 项目融资有哪几种模式主要的

项目融资面临的信贷风险比其他传统的融资方式大得多。另外,项目融资具有结构复杂、参与者多、运作难度大、风险因素多等特点。那么项目融资有哪几种模式呢?我整理了一些项目融资的模式,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项目融资的模式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 方法 ,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 教育 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模式

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很多国家和地区将ABS融资方式重点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桥梁、隧道建设项目;能源部门的电力、煤气、天然气基本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部门的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和电信网络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项目融资的原理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 渠道 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如果不了解金融知识,不学习金融知识,作为搞经济的领导干部是不称职的,作为企业的领导人也是不称职的。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项目公司、项目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产品购买者、项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应商、融资顾问、项目管理公司等。

项目公司是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并承担债务责任的法律实体。也是组织和协调整个项目开发建设的核心。项目投资者拥有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提供部分股本资金外,还需要以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形式为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贷机构等)是项目融资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两家银行,也可以是由十几家银行组成的银团。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许多工作需要具有专门技能的人来完成,而大多数的项目投资者不具备这方面的 经验 和资源,需要聘请专业融资顾问。融资顾问在项目融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融资的成败。融资顾问通常由投资银行、财务公司或商业银行融资部门来担任。

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在项目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项目的产品销售一般是通过事先与购买者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来实现。而这种长期销售协议形成的未来稳定现金流构成银行融资的信用基础。特别是资源性项目的开发受到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能否签订一个稳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产品长期销售协议往往成为项目融资成功实施的关键。如澳大利亚的阿施顿矿业公司开发的阿盖尔钻石项目,欲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由于参与融资的银行认为钻石的市场价格和销售存在风险,融资工作迟迟难以完成,但是当该公司与伦敦信誉良好的钻石销售商签定了长期包销协议之后,阿施顿矿业公司很快就获得银行的贷款。

❿ 项目融资模式分析

项目融资模式分析

在BOT融资模式下,政府将民间资本引入到沼气工程建设项目之中,项目公司利用特许经营权安排融资,地方政府机构是项目发起。

一、几种项目融资模式的分析与比较

(一)BOT模式

即“建设-经营-移交”,是私营机构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形式。其大致思路由以下几步构成,首先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相关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然后由本国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来安排融资,同时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约定的时间内经营该项目以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按照协议约定将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BOT项目融资中最基本的要素是特许权[1]。BOT方式有诸多优势:(1)有利于转移和降低风险;(2)能减少政府的直接财政负担;(3)BOT融资方式可以提前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4)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5)BOT项目通常都是由外国的公司进行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其次,BOT方式具有独特的定位优势和资源优势,这种优势确保了投资者获得稳定的资金回报率。

(二)ABS模式

即资产支撑的证券化,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指发起人(资金需求方)在未来产生稳定、可预测的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之上,经过一定的汇集组合,通过信用评级手段,以资产所产生的预期现金流为支持,向投资人(资金供给方)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并将日后收到的现金流偿还给投资者,从而实现发起人筹到资金、投资人取得回报的目的[2]。ABS模式的经济实质在于,通过信用增级这种特有的提升信用等级的方式,使得原先资信水平较低的项目得以进入国际优质的高档证券市场,享受到高级证券市场的高资信等级、高债券安全性以及高流动性、低债券利率等多种好处,得以很大程度的降低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成本[3]。ABS模式有以下主要特点:(1)通过在国际高档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资本市场流动性强,资产回报较高[4],资产周转速度快,因而容量较大,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5],因此该模式能够大规模地筹集资金[6]。

(2)ABS融资方式中,清偿债券本息的资金仅与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有关,资产支持证券对原始权益人没有追索权,因此资产的风险主要由投资者和担保机构承担。同时,在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被较多数量的投资者购买,从而使得投资风险得以进一步分散。

(3)ABS融资模式通过SPV发行高档债券筹集资金形成的负债,并不反映在原始权益人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上,从而避免了对于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的条件限制。

(4)债券利率低,并且由于采用了应用SPV来进行信用增级的措施,且涉及的环节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酬金、手续费等中介费用,降低了筹资成本。这是ABS融资模式的最大优势所在。

(5)ABS模式能够充分利用外部信用保证的支持,避免了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和信用水平对项目融资的应用限制。

(三)PPP模式

是指公私合伙制,简单来说就是指公共部门采用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的这种新式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PPP也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因为共同参与该项目而形成多方的合作关系。PPP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相互协调及其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其中政府的公共部门与私人参与者的合作是建立在特许权协议的基础的[7]。PPP模式的主要特点是:(1)PPP融资方式相较于以往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方式来说,虽然未带来颠覆性的改变,但是它的确带来了一些巨大的改善。

(2)PPP融资模式使得有意愿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可以在项目前期参与进来,这种安排有利于利用私人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3)PPP方式使得有意向参与项目建设的私人公司可以与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有关机构在项目的论证阶段共同商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这极大的提高了项目的技术水准,有助于项目本身质量的提高。而且,PPP模式可能可以帮助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有助于较新的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与发展。

(4)PPP模式中,为了节约投标费用,同时节省准备时间,进而降低最后的投标价格,鼓励有意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私人企业尽早和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有关机构接触。

(四)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是由出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对承租人选定的设备进行购买,然后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一种租赁交易。在项目融资的实施中,往往是以杠杆租赁结构为基础,通过资产出租人融资购买项目资产,然后租赁给承租人(项目投资者)的方式来安排融资,因此也叫杠杆租赁。一般项目融资模式将项目的税务结构和会计处理问题放在设计项目投资结构时加以考虑和解决,而杠杆租赁模式是在融资结构设计时将项目的税务结构作为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加以考虑。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1)优势。与其他项目融资方式相比,融资租赁具有以下优势。第一、融资成本较低。在融资租赁结构中,出租人通常可以获得投资税务抵免、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这些都令融资成本得以降低。第二、不直接拥有但却能控制项目资产。第三、容易实现完全融资。在融资租赁模式中,由债务参加者和股本参加者提供的资金构成了被出租项目的全部或大部分建设费用或者购买价格,因此很可能解决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或设备问题。

(2)劣势。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融资租赁模式结构相当复杂,需要专业人员才能组织和操作。另外,融资租赁模式灵活性相对较差。一旦确定使用融资租赁模式来进行项目融资,重新安排融资的可能性以及重新融资的可选择余地就变得较小,所以在确定融资模式前要进行多方综合考虑。

二、几类电力项目的较优融资方式探讨

(一)风电项目的较优融资方式

关于进一步促进风力发电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家经贸委明确提出,在国家逐步加大风电投资的基础之上,国家鼓励发展风力发电的多种融资渠道,允许国内外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积极投资参与风电场项目的建设。这些政策表明国家对于风力发电的大力支持。同时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中,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风电融资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的局面,新型的融资方式的引入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BOT模式在我国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中国人民对于BOT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陌生。一大批成功范例不断涌现。不过BOT模式在风电行业的应用较多的.体现在风机制造公司,多采用“开发风电场—带动整机销售—转让以便再次获得溢价”的模式。国内最早的运用该模式取得成功的是金风科技。对风电项目本身融资方式而言,融资租赁模式由于对于大型设备的低成本租赁以及易实现完全融资等特征而成为风电项目融资的一种可行性选择。为了说明融资租赁带来的低成本优势,本文拟举例说明我国发电企业应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项目融资的可行性和优越性。此处的融资租赁方式选择售后回租为例来说明。售后回租,是指企业将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作为承租企业将所出售的固定资产向租赁公司租回使用,并按期向租赁公司交纳租金。售后回租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与普通融资租赁相比,其特点在于它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当企业存在较好的投资机会或流动资金不足时,可以利用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方式解决所需资金需求。在实现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的同时,国外企业一般会结合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售后回租来为企业获得更大的节税效果。虽然售后回租并不能加速折旧、降低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此外还需要支付额外的手续费,但是回租租赁还是有自身的优点。(1)售后回租会比抵押贷款融资金额更大,能实现1%的融资。(2)节省了银行贷款额度,保持了企业财务弹性。(3)售后回租能够盘活发电企业的固定资产,有利于解决发电企业固定资产比率高的问题,为发电企业投资新的项目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4)出租人通常可以获得投资税务抵免、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这些都使融资成本降低。

(二)水电项目的较优融资方式

水电项目最大的特点就是收入安全,持续、稳定,这一点正好可以利用来发挥ABS融资模式的优势。ABS模式由于通过信用增级,得以在较低的资金成本水平上筹措到数量较多,并且期限较长的项目资金。因此ABS模式很适合那些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且ABS模式在国外的此类基建项目中已经有充分的应用。水电项目具备的收入稳定、持续、安全等优良特性,正好符合ABS模式运作的基础性要求。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以由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电力财务公司设立SPV,依托电力财务公司的较高的信誉设立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电力资产证券化产品,或者可以通过为该产品提供担保,从而提高该产品在资本市场上的信用水平。可通过资产证券化,使项目的所有权得到明晰,明确各方应承担的风险,保证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投资人可以自行选择投资项目,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提高了投资者自身的投资效率。而政府则可以通过对水电资产支持证券的监管,达到其调控水电融资规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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