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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金融信托与资产管理
作者:王连洲
豆瓣评分:6.5
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3-7-1
页数:553
内容简介:
本书是信泽金智库系列丛书的第三本,前两本《房地产信托投融资实务及典型案例》、《金融信托投融资实务及典型案例》一经推出,因其是国内第一本系统呈现各类信托实务案例的实用手册,也是国内第一次系统梳理金融信托创新实践的专业读本,从而受到众多从事金融信托工作和对金融信托方面兴趣浓厚的读者地追捧,某专业图书网站点击率过万,购买后读者好评率高达99.5%,创造出了专业图书的销售佳绩!
日前信泽金智库系列丛书即将推出第三本,一本基于实务视角研究金融信托和资产管理业务的专业读本《金融信托与资产管理》马上将与读者见面,该书主要围绕金融实业投行和高端私募投融资的实务操作热点及难点问题进行探讨,重在与泛资产管理行业的广大从业人士进行交流。
本书分为信托立法回顾、信托行业研究、金融法律研究、资产管理实务和信托风险管理5章,包括近50个细分板块,内容涉及信托法务、房地产信托、矿产能源信托、基础设施信托、银信合作、有限合伙基金、证券类信托、金融合规风控、高端资产管理的资源整合、私募投融资等领域的热点议题。
本书是众多专家和专业人士集体智慧的结晶。来自政府机关、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资产管理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业人士众志成城,将有关信托立法、信托行业、金融法务、资产管理、产业基金、金融营销、风险管理、产品设计、尽职调查、金融培训等方面的专业文章汇集到一起,经过筛选加工、系统梳理和分类整合,最终成就了这样一本群策群力的集体作品。
作者简介:
王连洲: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印制系统工作;1983年调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先后任职办公室财金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经济法室副主任、研究室正局巡视员;曾担任中国《证券法》、《信托法》、《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为推动和完善金融立法以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出了不懈努力。
王巍:金融信托专业人士,资产管理实务培训的创新推动者;曾在知名信托公司工作,并曾担任中国信托业协会的会员部主任、研发部主任(兼任高级研究员);创建了“信泽金”这一专业品牌及其独特的金融信息整合模式。
2. 信托公司的风险与利益
信托公司风险:
在目前国内金融分业经营环境下,信托投资公司横跨货币、资本和产业市场,以受托融资、投资管理和咨询顾问为核心的基本业务经营模式,必然使信托投资公司面临的风险类型具有自身的特征。
1、市场风险弱化。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利率、汇率波动的加剧,市场风险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环境中的重要因素,而信托投资公司的自营业务在缺少负债业务和信用创造能力的前提下,自有资产规模增长和风险暴露有限。而以信托工具使用为特征的集合管理资金信托业务,信托财产的市场风险最终将由受益人一方承担,市场风险在信托投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被大大弱化。
2、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凸显。在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模式的限制下,能够倚重的集合管理资金信托业务平均预计年收益率在4%至5%之间,而据测算,银行的利息支付率平均为1.66%,巨大的资金成本差异导致信托公司的资金使用必然导向高风险、高收益项目,全面提升了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水平。
信托业作为金融中介存在的重要意义在于配置金融资源,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而信托功能和信托效率的充分发挥依赖于具体的制度规则支持,“一法两规”距离构建一个成熟的行业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3、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信誉风险等其他风险类型在信托业呈现不同的特征。信托投资公司面对的流动性风险,表现为集合管理资金信托计划在投资失败或交易对手违约的情况下,不能按期清算出现的大额资金缺口。信托产品交易结构设计的复杂性和配套制度的缺失,导致信托投资公司也很容易落入法律风险的陷阱。
提升信托公司风险决策能力
全面风险管理实现的是对公司经营全过程的风险管控,面对信托投资公司灵活多变的业务模式和创新业务类型,在缺少定量模型和批量化处理的前提下,提升信托投资公司的风险决策能力,构建完善的风险决策系统,实现风险的前端控制成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
1、信托投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
按照现代公司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构建以董事会为核心的覆盖公司整体的矩阵式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公司董事会及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通过风险管理意图的逐级向下传递,实现对公司经营风险的前端控制和纵向风险信息的传递。(2)设立董事会领导下的具有高度独立性的风险管理部门(3)在业务前端设置风险管理专员。
2、横向的风险分析报告与纵向的风险控制规则
风险管理部门的核心工作成果,体现为横向的风险分析报告和纵向的风险控制规则。透过横向的风险分析报告,公司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能够适时的调整公司总体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最高风险承受水平,同时综合风险评价信息能够反馈到业务前端部门,动态的改进具体的风险管理策略。纵向的风险控制规则包括重点行业和业务类型的风险量化标准、尽职管理指引、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准则,同时需要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阶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对纵向风险控制规则进行不断的调整和维护。
3、针对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重点防范
现阶段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模式,决定了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成为信托投资公司风险防范的重点。现代意义的信用风险不仅包括违约风险,还应包括由于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上的变化,导致信托投资公司资产价值发生变动遭受损失的风险。然而,由于数据积累、报表质量、资产回收率预测等信息不完备因素的制约,信托投资公司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防范还将集中于定性信用分析、信用评级与监控、风险损失准备等方面。虽然操作风险的管理方法仍在不断迅速发展,但近期内无法准确量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加强和改进信托投资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规则,提高内控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将成为改善信托投资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状况的有效途径。
收益: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http://ke..com/view/537.htm
3. 什么是信托投资。
1、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3、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的规定:
(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2)、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3)、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4、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的定义: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5、信托业务的范畴: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6、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管理其自有财产的人。条件:财产合法拥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但能够经营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
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是自益信托,为不同人是他益信托。
7、信托财产的定义: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财产权。
8、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
(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
(3)、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托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
(4)、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9、信托财产的管理:
(1)、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10、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
11、资金信托的定义:
资金信托是一种以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收益为信托目的。一般分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两种资金信托。信托结束时,信托财产通常以维持原样或折算为现金的方式,返还给委托人。
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方式)和集合资金信托(受托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的信托资金汇集起来,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运用和管理信托资金的信托方式)二种形式。
12、信托相关法规对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委托人资金的要求: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2)、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13、信托资金发生损失的处理: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4、信托收益和信托报酬的定义:
信托财产因受托人的管理和运作而产生的收益称为信托收益。
受托人因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而获取的报酬称为信托报酬。
15、资金信托产品不能保底收益的原因:
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担。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现在信托市场已经出现了达不到预期收益率,免收手续费的产品,表明信托公司对达到预期收益率的十足信心。
16、信托产品的媒介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
17、信托的预计收益的由来:
信托公司经事先周密测算后,得出信托项目预计收益,扣除相应各种费用,即为受益人获得的预计收益。
依据《信托法》,除非信托公司与委托人签有协议,否则超过预计的信托收益应为受益人所有。
18、如何看待信托投资的风险:
任何投资均有风险。风险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信托产品属于中等收益,中等风险。信托项目不同,风险的来源、大小不同。
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项目经营、不可抗力等风险。
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为最低。
19、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对信托财产的影响:
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信托财产(委托人的资金)不受影响。
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需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不参与清算。信托公司如经营不善、倒闭、破产,信托财产应移交给其它公司,使得信托财产的管理连续有效。
20、信托资金的转让、变现:
一般情况下,信托资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根据合同约定:信托生效三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形式为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到信托公司办理转让手续,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纳转让手续费。
21、信托资金及收益的领取:
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公司将本金及收益一同划至受益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账户,受益人到银行领取。
22、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收益人、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信托计划期限内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应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办理。
23、受托人(信托公司)在信托期间应尽的责任: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4、受托人在信托业务中的义务和责任: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除依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3)、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合同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7)、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8)、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25、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26、受益人的权利: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财产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权放弃信托受益权。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27、信托业务文件主要包括:
(1)、信托合同;
(2)、信托计划书;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28、信托合同的概念:
信托合同是由信托法律关系中作为信托关系当事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信托和规定信托关系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9、信托合同需载明的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4. 金融机构同业借款信托受益权投资业务的定义
摘要 信托受益权投资《中华 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所谓受益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出资受让原信托受益人转让的信托受益权,从而取得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5. 什么是金融信托融资租赁业务请举个实际例子、谢谢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贷款其实说明白点就是通过融物(固定资产)的形式实现融资(贷款)。
比如你需要买一台设备,但是没有足够的现金或者存款,于是可以通过具有经营融资租赁资格的公司,帮你购置需要的设备,然后你支付一定的首付后就可以拥有设备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每期还一定的本金和利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付完款后,设备所有权就转给你所有。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6. 什么是金融信托,金融信托是什么
金融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产品。
信托投回资作为一答种风险和收益介于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基金股票之间的理财方式,正凭借其较高且稳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广大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青睐。信托产品同储蓄、国债类似,一般有相对固定的期限,明确的收益率(信托为预计收益率)。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后,一般到期便可领取收益及本金,省时、省心,是投资者不错的投资选择!
7. 金融信托与租赁有些什么包涵哪些内容呢
融资租赁,信托基金(私募信托基金和公墓信托基金)
房地产信托,信托投资,银行信贷
8. 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等事项要向什么部门等报告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资金。当前,随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基金积累快速增加,现行政策规定的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方式已不能适应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挑战愈益严峻,养老基金支付压力逐步加大。
一、委托投资办理事项
1、委托人不论是参加个别投资还是联合进行投资,都必须事先签订协议,并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投资的单位在平等互利,兼顾各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根据各自提供的资金、原料、场地、设备、技术、劳动力以及承担义务的大小等条件,共同商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比例和折旧基金的分配办法,以确保参加投资的各方经济利益。
2、金融信托投资机构接受委托办理投资项目,必须代委托人从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对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多项的论证和评价。
3、金融信托机构应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委托人同其投资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中,还必须明确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代理委托人行使的各种权利和委托人的职能作用,说明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在投资项目中的法律地位。
4、委托投资手续费的收取方法分为按委托投资的金额或分得利润的百分比收取两种。
二、实现委托投资理财的途径有哪些
1、直接通过有投资理财法律资格的机构或者公司进行。在这种方式下,投资者会直接与相应的机构或者公司签订有关投资理财法律文件。
2、以有关金融公司的顾问代表作为中介,指导投资理财的运作。在这一方式下,投资者既可以与相应的公司签订投资理财法律文件,也可以在没有签订法律文件时由顾问代表指导。
3、通过个人关系或者以类股权的关系,参与委托投资理财。
三、委托投资关系,在法律适用方面宜遵循如下思路:
1、首先,应主要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商事基本法律作为法律适用依据。
2、其次,从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金融法律、法规中寻找有关证券、期货等交易规则,作为处理案件之依据。
3、再次,从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制订的相关金融行政规章中援引有关营业资质、禁止性交易行为等规定作为判案之参照依据。
法律依据: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9. 金融信托与租赁的2002版本
书名:金融信托与租赁-21世纪高等学校金融学系列教材
ISBN:750492666
作者:王淑敏/陆世敏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定价:27
页数:327
出版日期:2002-1-1
版次:1
开本:16开
目录:
第一篇
信托篇
第一章 金融信托概述
第一节 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一. 信托的概念及信托的本质
二. 信托的产生
三. 信托在西方国家的发展
四. 信托在我国的发展
第二节 信托的职能与作用
一. 信托的职能
二. 信托的作用
第二章 信托种类与特点
第一节 信托的种类
一. 信托业务的基本分类
二. 我国信托业务分类
第二节 信托的特点
一. 信托的特点
二. 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三.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
第三章 信托关系及其设立
第一节 信托构成要素
一. 信托行为
二. 信托目的
三. 信托主体
四. 信托客体
五. 信托报酬
六. 信托结束
第二节 受托人及权利义务
一. 受托人的资格
二. 受托人的地位
三. 受托人的权利
四. 受托人的义务
第三节 委托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 委托人的资格
二. 委托人的权利
三. 委托人的义务
第四节 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受益人资格
二. 受益人的权利
三. 受益人的义务
第四章 国外信托公司业务
第一节 个人信托业务
一. 财产处理信托业务
二. 财产监护信托业务
三. 人寿保险信托业务
四. 特定赠与信托业务
五. 个人代理业务
第二节 公司信托业务
一. 证券发行信托业务
二. 商务管理信托业务
三. 设备 动产 信托业务
四. 收益债券发行信托业务
五. 公司代理业务
第三节 公益信托业务
一. 公益信托的特点
二. 公益信托的目的
三. 公益信托的主体
四. 公益信托业务概述
第四节 其他信托业务
一. 养老金信托
二. 形成财产信托
三. 职工持股信托
四. 个人退休金储蓄信托
五. 自我雇佣者的退休金信托
六. 利润分享信托
七. 储蓄计划信托
第五章 我国信托经营范围及传统信托业务
第一节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及规则
一.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二.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营规则
第二节 信托资金的筹措
一. 吸收信托资金
二. 信托投资公司的实收资本金
三. 拆借
第三节 信托存款业务
一. 我国主要信托存款业务种类
二. 信托存款业务处理程序
第四节 信托贷款业务
一. 信托贷款的种类
二. 信托贷款的利率及原则
三. 信托贷款的对象及贷款审查
四. 信托贷款的管理程序
第五节 信托投资业务
一. 信托投资概念
二. 信托投资的基本原则
三. 信托投资业务处理程序
四. 信托投资方式
第六节 信托代理与咨询业务
一. 信托代理业务
二. 咨询业务
第六章 我国委托业务及业务创新
第一节 委托贷款业务
一. 委托贷款的种类
二. 委托贷款管理程序
第二节 委托投资业务
一. 委托投资概念及其特点
二. 委托投资方式
第三节 个人委托业务
一. 个人委托业务的概念及特点
二. 个人委托业务种类
三. 生前委托契约的主要内容
四. 遗嘱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其他委托业务
一. 法人财产委托业务
二. 年金委托业务
三. 债权委托业务
四. 风险储备金委托业务
第七章 基金信托业务
第一节 定义与特点
一. 基金信托的含义
二. 基金信托的特点
第二节 基金信托的类型
一. 按基金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形态划分
二. 按基金受益凭证变现方式划分
三. 按基金投资目标划分
四. 按基金投资国别与地域划分
五. 按基金投资标的划分
第三节 基金信托的运作程序
一. 基金的设立. 募集与交易
二. 基金的交易与投资
第八章 投资银行业务
第一节 企业兼并与收购
一.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含义
二.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动机
三. 兼并与收购的方式
四. 兼并与收购的风险
五. 兼并与收购的程序
六. 反收购措施
七. 并购业务的收费
第二节 项目融资
一. 项目融资的定义与特点
二. 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
三. 项目融资主体
第三节 公司理财
一. 信托机构的筹资决策
二. 信托机构的投资决策
第九章 信托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节 信托机构
一. 信托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管理循环
二. 信托公司的业务管理
第二节 信托立法
一. 信托法学的基本原理
二. 信托法的基本内容
三. 信托业法的基本内容
第九章 信托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节 租赁及其分类
一. 租赁的一般含义
二. 租赁形式分类的角度
三. 租赁的形式
第二节 租赁的功能
一. 对承租人的功能
二. 对出租人的功能
第三节 租赁的演变与发展
一. 租赁的演变
二. 世界租赁业发展概况
三. 我国租赁业的发展
第十一章 租赁程序和租金
第一节 金融租赁业务的一般程序
一. 企业投资意向的选择
二. 委托租赁阶段
三. 租赁公司审查受理
四. 租赁业务谈判
五. 租赁业务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六. 引进设备与售后服务
七. 租金及其支付
八. 租赁期满后的设备处理
第二节 租金的计算与支付方式
一. 租金的构成要素
二. 租金的计算方法
三. 租金计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 租金支付方式
第十二章 租赁资金管理与决策分析
第一节 租赁资金筹措
一. 人民币资金的筹集渠道
二. 外汇资金的筹集渠道
第二节 租赁资金管理
一. 安全投放
二. 项目管理
三. 保证租金及时收回
四. 恪守信用
五. 资金的合理配置
六. 资金营运的动态分析
第三节 租赁决策分析的主要方法
一. 简单成本比较法
二. 现值分析法
第四节 承租人决策分析
一. 租赁与自有资金购买比较
二. 租赁与银行贷款购买比较
三. 租赁和自有资金购买对企业财务比率的影
响的比较
四. 承租企业对租赁公司的优选分析
第十三章 租赁的风险管理和税收管理
第一节 租赁的风险管理
一. 租赁风险及其原因
二. 租赁风险的防范与补救
第二节 租赁的税收管理
一. 国外租赁业务的税收管理
二. 我国租赁业务的税收管理
第三节 租赁保险
一. 租赁标的物运输保险的险种
二. 租赁期内的租赁标的保险
三. 租赁保险的索赔
四. 租赁保险的理赔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节 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一. 租赁合同与购买合同的关系
二. 租赁合同及其特征
第二节 购买合同与租赁合同的签订
一. 签订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的
基本原则
二. 购买合同的签约要点和具体内容
三. 租赁合同的签约要点和具体内容
第三节 购买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履行
一.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二. 购买合同的履行
三. 租赁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 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
二. 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三. 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第十五章 租赁会计
第一节 租赁会计概述
一. 租赁会计的演变和发展
二. 租赁会计的概念
三. 租赁会计的分类
第二节 国外租赁会计规范
一. 美国租赁会计规范的形成和发展
二. 国际租赁会计规范的形成和发展
三.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的具
体规定
第三节 我国租赁会计
一. 我国租赁会计规范的形成和发展
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具体规定
三. 我国租赁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的比较
四. 我国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实务
五. 我国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实务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10. 请问各位网友,推荐些比较好的企业资产管理的书籍
《金融信托与资产管理》、《房地产信托投融资实务及典型案例》、《金融信托投融资实务及典型案例》,供参考!http://beijing.kingd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