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突破供应链金融瓶颈方法
突破供应链金融瓶颈方法
随着产业界出现的链式化趋势,供应链金融唯有与产业链发展和交易模式紧密结合,才能为其竞争力的提升与可持续发展带来机遇。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突破供应链金融瓶颈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产品开发贴近产业链
随着产业界出现的链式化趋势,供应链金融唯有与产业链发展和交易模式紧密结合,才能为其竞争力的提升与可持续发展带来机遇。因而,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应更加关注基于实体经济和产业链的金融产品和工具的创新。这对银行的产品设计及方案实施能力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产业链金融是银行以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一种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唯有与实体经济中的产业链发展和交易模式紧密结合,才能获得竞争力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机遇。
基于产业链的产品设计有助于提高创新效率。所谓隔行如隔山,不同产业链之间的交易模式千差万别,由此产生的行业、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也决定了银行设计供应链金融产品时必须紧紧围绕产业链本身进行“量体裁衣”。例如,通过对产业链进行研究,银行为处于大宗商品行业上、中、下游的的冶炼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设计的诸如预付款融资、货押融资、装船前融资等结构化融资方案便是契合产业链特征与交易模式的产品和服务。
深入的行业研究和客户交流有助于银行获得关于客户需求与反馈的信息,使产品创新摆脱“闭门造车”,建立持续性强、灵活度高的产品创新体系,提升产品研发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设计出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
以行业供应链金融带动产业链客户群拓展。供应链金融的理念是银行通过控制商品和服务交易产生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来为整条产业链提供系统性的融资安排设计。例如,通过向核心企业提供针对上游供应链的“供应商融资方案”与针对下游供应链的“经销商融资方案”,帮助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提高营运效率,加速资金流转。与此同时,银行以“1+N”式的长链模式拓展客户群,在成功案例的基础上,为N个“1”客户提供成熟的量身定制服务,最终实现行业内横向的产品复制和纵向的客户群延伸。
通过“以行业为载体”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银行一方面与客户建立了比普通信贷更为深入的合作关系和信用基础,增强了客户粘性;另一方面,得以进一步挖掘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实现“以点带面”。
通过行业专业化研究提升业务管理能力。银行通过向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方案,将供应链产品嵌入到企业的生产和购销活动中,从而实现风险缓释。而行业的独特性决定了银行在业务管理中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更需要银行深入行业研究、掌握交易模式,建立高度契合行业特征的管理体系。因此,银行需要深谙行业惯例、市场行情以及交易规则等,同时要与仓储、物流、保险及期货等机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专业化的供应链金融管理应涵盖市场管理、客户管理、产品管理三个维度,通过KYM(了解你的市场)、KYC(了解你的客户)、KYB(了解你的业务)、KYP(了解你的产品),制定与行业特性紧密结合的总量控制、客户甄选、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措施等。
风险管理对症下药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自偿性体现在商品交易中所运用的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包括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其中结构化特性旨在弥补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融资的风险主要取决于融资的自偿性的高低以及贷款人对交易进行结构化设计的技能,融资项下的资产将作为第一还款来源。银行主要依据该笔业务的自我清偿特征以及借款人组织该笔交易的能力对借款人进行授信,而非依据借款人本身的信用等级。
因此,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基础交易本身、上游履约能力、下游支付能力以及交易标的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银行须通过产品组合应用或结构化安排对交易进行全流程控制,从而在对贸易各环节风险进行缓释或转移,降低债项层面的风险的同时,提升供应链整体信用等级。要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银行须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特点出发,重新审视业务风险的控制基础和控制方式。
基于交易主体与交易标的的债项评估。传统银行信贷融资业务中,客户的信用风险一直是银行所重视的风险评审标准。然而,从事贸易活动的企业多具有自有资产少、负债率高的特点,信用评级和财务指标有时并不占优势。供应链金融与贸易背景、贸易环节紧密相连的明显特征决定了银行的风险评审标准不应仅局限于单一授信主体的考量,还应特别关注授信主体在所处供应链中的位置及所处交易中交易标的的风险缓释条件,从而对该笔债项作出准确评估。
基于供应链金融产品特性的风险分析。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范围宽广,在不同的设计原理下所呈现的风险特性也不尽相同。例如,保理类产品的风险可能主要体现为下游应收账款的回款率;而质押货物的市场价格波动率则成为货押融资类产品的主要考量内容。因此,量化、立体化、精细化的管理应贯穿银行产品模式创新和风险分析的全过程。银行应灵活运用新资本协议中的风险计量模型,将EVA(经济附加值)、RAROC(风险调整资产收益)等指标作为产品的综合评价和辅助决策工具。通过系统建设和IT手段,在不断扩大风险管理者信息半径的同时,提高对产品特性的分析精度和判断能力。
基于贸易链和商品管理的风险控制。“贸易链”和“商品”是供应链金融的两大核心要素。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银行须重视供应链整体考量,关注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及交易本身的控制力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情况,通过对应收账款、交易商品等的有效管理,以特定交易项下的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货押类融资则在对质物特性及市场走势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逐日盯市、跌价补偿、定期核库、套期保值等措施有效控制风险。
综上,结合供应链金融具体特性的风险评判和管理才是适合市场需求与银行风险控制要求的风险控制。新资本协议的推进实施将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发展模式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不断向全面化、专业化以及精细化方向推进,逐步引导银行形成客户与债项并重的二维风险评价体系,在收益、风险与资本之间寻找到最佳平衡点。
银企电子化互通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与信息技术结合日趋紧密。当前,信用证、托收等传统结算工具的使用日趋下降,贸易双方对银行的需求从以信用支持为主逐步转向以支付速度和效率为主,银行传统贸易融资的发展空间大幅缩小,必须依托电子化平台的建设提升供应链金融实力。以网上银行、电子供应链为代表的电子银行技术成为中外银行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共同选择和必然趋势。
“电子供应链”是指银行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以一系列电子化金融衍生产品及与外部合作机构数据交换系统紧密联结,以服务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的一种新型服务模式。通过建立电子化信息平台,可以极大地加快资金流转效率,全面降低供应链总成本,为供应链上的企业在以“链”为核心的市场竞争中带来全流程的金融支持,有效缩短银行和企业在供应链流动过程中的反应时间、增加可用资金头寸、减轻财务管理负担和成本、提高企业财务运营和控制能力。
以中国银行的SCF供应链融资系统为例,在该系统的推动下,中国银行实现了应收账款保理池融资、经销商融资、订单融资、货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线上服务,并与京东商城等电商平台、浙江网新等供应链核心企业的ERP系统、河北钢铁交易中心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了银企直连。这些项目的.成功落地推动了中国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步入新阶段。而电子化对供应链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识别客户信息。银行通过与电商交易平台、企业管理系统的对接,能够有效获取平台交易信息和企业与上下游客户的贸易往来流水。这些信息的取得和整合,一方面有助于银行获取相关行业客户资源,筛选客户信息,有的放矢地进行市场拓展和客户营销;另一方面,银行可通过企业历史交易信息记录,进一步掌握企业的历史履约情况和账期、回款情况等,在提高对企业的辨识度的同时,使信息成为有价值的客户识别工具。
拓展风控渠道。传统信贷业务中,银行的风险控制手段大多建立在对客户基础财务报表的审核和判断上。近年来,供应链金融的兴起将银行的视角越来越多地引入到贸易环节中的物流、资金流、单据流中来,以此作为风险管理的新渠道和方式。电子供应链通过对接客户ERP管理系统、第三方物流监管系统等,使银行及时获取客户订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无疑为提高贸易背景的可视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提高运营效率。在银行向更为纵深化的贸易领域迈进的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去参与到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审核以及过程管理中去。随着贸易的行业专业度不断提升、交易频率不断提高,对银行的审批、操作和管理效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电子化技术手段的运用无疑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打了一针强心剂,促进了各类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即时处理。
降低操作成本。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大量的纸质单据审核和手工操作涉及到银行前台、中台、后台巨大的人力成本,过于沉重的操作压力不仅影响了单笔的业务处理速度,也增加了银行的财务支出和企业的交易成本,企业往往无法得到高效的服务和良好的客户体验。网上银行、供应链融资系统可将业务进行批量化、电子化处理,从而实现业务处理的快速、准确和稳定,使贸易环节和融资环节更为低碳、顺畅、便捷。
综上,电子化方式将从根本上改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银行对基础交易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真实性的掌控能力。全面、透明、高效、快捷的电子化解决方案将方便客户通过互联网随时向银行提交业务办理指令,并随时进行业务处理进程的动态跟踪,为企业供应链管理提供便捷完善的金融服务支持。
当供应链金融与全球经贸发展的契合为银行业搭建起新的舞台,银企之间的合作与共赢模式也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在新的市场格局下,银行既应对自身发展做到全面规划与掌握,又能对外部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和应对。银行人员应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以客户全方位营销和全流程服务为核心,在为客户提供便捷、全面和高效的一站式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同时,通过精准的流程管理实现供应链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贰』 大宗商品贸易怎么融资
大宗商品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它的特点有四个: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有意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来;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
中国已成为国际大宗商品的进口和消费大国。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多项大宗商品的进口量刷新历史纪录,其中,铁矿石进口6.3亿吨,同比增长41.6%;铜进口429万吨,同比增长62.8%;大豆进口4255万吨,同比增长13.7%;煤炭进口1.3亿吨,同比增长2.1倍。
一般来说,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可分为两层含义。广义上讲,只要银行提供融资服务的对象是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则该业务即属大宗商品贸易融资范畴。
狭义的概念则是指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即银行为大宗商品贸易商或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案,以在企业的生产和购销活动中起到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缓释的作用。银行需以货物或货权为核心,重点关注商品和贸易流程,确保融资款能够基于贸易本身得以偿还。它有着两个显著特征:其一,表现形式为产品组合;其二,需要识别贸易各环节风险并通过方案进行缓释或转移。
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虽表现为各种产品组合的形式,但其实质却是各种授信理念的综合运用。目前银行的授信理念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以企业报表为重点。这种理念是通过分析企业财务报表中各指标数据之间的关系,来识别财务状况能否支持当前或预期的负债,其核心是关注企业的盈利情况,这种方法的还款理念首先基于财务报表。报表分析方法可以客观反映企业总体债务情况,因此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作用仍不可忽视。第二种授信理念,是以现金流为关注重点。这种理念认为企业的现金流比盈利更为重要,还款来源应来自于现金流。在该理念下,企业的履约风险非常关键,银行关注借款人能否一直履约以保证应收款的持续流入,需要对企业的履约能力、意愿、市场风险以及付款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第三种授信理念,以资产抵质押为着眼点。该方法区别于现金流理念的特征在于银行有能力掌握实际押品并变现,可以作为还款来源的补充。
银行需要更加关注企业资产周转和存货情况。它较基于现金流融资的风险要低,因为只要银行实际控制质物,将比较容易实现现金流。基于资产抵质押和现金流的授信理念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最常用到的方法,银行通过控制企业应收账款、购销合同及存货来保障融资的自偿性。最后,以信用增级为出发点。该理念通过引入第三方资信好的机构来保证授信项目,确保融资还款。它在风险缓释方面优势明显,如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在国际清算银行的资本充足体系中的风险权重为零,因此可作为融资方案的有益补充。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没有标准化的结构模型,它的实质在于根据交易各方的需求和环境来度身定制以缓释风险,模式分为四种:动产融资、发货前融资、加工融资和背对背融资。
动产融资是指银行以生产企业或贸易商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持有的商品或生产原料为抵质押,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常见的结构有:现货质押融资,未来货权开立信用证并押汇,出口项下仓单换提单的融资,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等。银行在动产融资业务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货物的适销性风险、价格风险和管理风险。因此,该融资结构下的货物需要流通性强并易于保管。同时,银行需确认该货物上不应附加任何其他抵押或担保,以保证银行确实取得融资货物的货权。此外,还需评估仓储物流公司的监管能力和其内部管理水平,可根据商品性质和存储环境要求借款人对抵押货物投保仓储险或其他相关保险。对于质押物的价格风险,主要通过设定质押率及价格警戒线、套期保值及与锁定销售合同等措施来控制。
发货前融资是指银行在货物发运前根据企业需求向供应商或采购商提供的融资。按照融资发放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装船前融资和预付款融资。装船前融资是银行基于订单或信用证,在生产及发货前对供应商融资用于其采购原材料,如打包贷款和订单融资。由于该融资结构的前提是基于信用证或实力较强的采购商订单,因此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在于供应商的履约风险,银行需详细调查卖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并限定或跟踪该融资用途。预付款融资是银行基于买卖合同中的预付款条款,给予采购商融资并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由于采购商在收到货物前先行付款,为保障银行利益,需要采取相应风险缓释措施,如与卖方签订差额回购协议,或约定将货物发至指定监管商,或受让买方在合同项下的权益等。
加工融资是指银行融资给加工或精炼企业用以向原料供应商购买原材料,加工精炼后将产成品销售给下游用户,以其应收款向银行保障还款。该融资不仅可发放给加工企业,还可提供给原材料供货商和最终用户,并经常会与动产融资结合使用。该融资结构下,加工精炼企业的履约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的加工原材料的能力,因此银行需要掌握工厂关于加工能力的报告,还要控制融资款的用途,即专项用于对原材料的采购。同时,需要评估最终用户的付款能力,以确保货款安全回笼。同时还应考虑价格风险,由于原材料价格与产成品价格波动的不一致性,将带来加工环节利润率的变化,甚至出现销售回款无法覆盖采购成本的情形,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
背对背融资的适用主体是自营贸易商,采用的最主要形式是背对背信用证,银行以母证项下的未来应收款作为还款来源为中间商开立子证。背对背信用证结构有很多的变化,如母证为远期信用证,子证为即期信用证;母证为多张信用证,子证为一张信用证;在背对背信用证中嵌入运费融资等。同时,还可演变成多种背对背融资形式,如准背对背信用证、前对背信用证、凭付款交单合同开立信用证等。该融资结构下,银行需要对母证的开证行有相应的代理行额度,同时会要求中间商预先提交相关单据,保证替换单据的及时性。银行在对子证项下单据进行付款后,货权单据即成为银行的质押标的,如母证开证行拒付货款,银行能够通过物权凭证控制货物。
『叁』 什么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
大宗商品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它的特点有四个: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有意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来;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 一般来说,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可分为两层含义。广义上讲,只要银行提供融资服务的对象是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则该业务即属大宗商品贸易融资范畴。 狭义的概念则是指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即银行为大宗商品贸易商或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案,以在企业的生产和购销活动中起到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缓释的作用。银行需以货物或货权为核心,重点关注商品和贸易流程,确保融资款能够基于贸易本身得以偿还。它有着两个显著特征:其一,表现形式为产品组合;其二,需要识别贸易各环节风险并通过方案进行缓释或转移。 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虽表现为各种产品组合的形式,但其实质却是各种授信理念的综合运用。目前银行的授信理念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以企业报表为重点。这种理念是通过分析企业财务报表中各指标数据之间的关系,来识别财务状况能否支持当前或预期的负债,其核心是关注企业的盈利情况,这种方法的还款理念首先基于财务报表。报表分析方法可以客观反映企业总体债务情况,因此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作用仍不可忽视。第二种授信理念,是以现金流为关注重点。这种理念认为企业的现金流比盈利更为重要,还款来源应来自于现金流。在该理念下,企业的履约风险非常关键,银行关注借款人能否一直履约以保证应收款的持续流入,需要对企业的履约能力、意愿、市场风险以及付款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第三种授信理念,以资产抵质押为着眼点。该方法区别于现金流理念的特征在于银行有能力掌握实际押品并变现,可以作为还款来源的补充。 银行需要更加关注企业资产周转和存货情况。它较基于现金流融资的风险要低,因为只要银行实际控制质物,将比较容易实现现金流。基于资产抵质押和现金流的授信理念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最常用到的方法,银行通过控制企业应收账款、购销合同及存货来保障融资的自偿性。最后,以信用增级为出发点。该理念通过引入第三方资信好的机构来保证授信项目,确保融资还款。它在风险缓释方面优势明显,如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在国际清算银行的资本充足体系中的风险权重为零,因此可作为融资方案的有益补充。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没有标准化的结构模型,它的实质在于根据交易各方的需求和环境来度身定制以缓释风险,模式分为四种:动产融资、发货前融资、加工融资和背对背融资。
『肆』 什么是大宗商品融资
大宗商品融资是指对储备、存货或在交易所交易应收的商品(如原油、金属或谷物)进行的结构性短期贷款。大宗商品融资中用商品销售的收益偿还银行贷款,借款人没有独立的还款能力。借款人没有其他业务活动,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其他实质资产。
『伍』 如何推进供应链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但随着市场阶段的不断变化,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供应链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同样遇到了很多问题。如何推进供应链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摆在供应链行业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产品开发要贴近产业链。随着产业界出现的链式化趋势,供应链金融唯有与产业链发展和交易模式紧密结合,才能为其竞争力的提升与可持续发展带来机遇。因而,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应更加关注基于实体经济和产业链的金融产品和工具的创新。
产业链金融是银行以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一种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唯有与实体经济中的产业链发展和交易模式紧密结合,才能获得竞争力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机遇。
基于产业链的产品设计有助于提高创新效率。不同产业链之间的交易模式千差万别,由此产生的行业、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也决定了银行设计供应链金融产品时必须紧紧围绕产业链本身进行设计金融产品。例如,通过对产业链进行研究,银行为处于大宗商品行业上、中、下游的冶炼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设计的诸如预付款融资、货押融资、装船前融资等结构化融资方案便是契合产业链特征与交易模式的产品和服务。
深入的行业研究和客户交流有助于银行获得关于客户需求与反馈的信息,使产品创新摆脱“闭门造车”,建立持续性强、灵活度高的产品创新体系,提升产品研发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设计出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
以行业供应链金融带动产业链客户群拓展。供应链金融的理念是银行通过控制商品和服务交易产生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来为整条产业链提供系统性的融资安排设计。例如,通过向核心企业提供针对上游供应链的“供应商融资方案”与针对下游供应链的“经销商融资方案”,帮助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提高营运效率,加速资金流转。与此同时,银行以“1+N”式的长链模式拓展客户群,在成功案例的基础上,为N个“1”客户提供成熟的量身定**务,最终实现行业内横向的产品复制和纵向的客户群延伸。
风险管理要对症下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自偿性体现在商品交易中所运用的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包括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其中结构化特性旨在弥补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融资的风险主要取决于融资的自偿性的高低以及贷款人对交易进行结构化设计的技能,融资项下的资产将作为第一还款来源。银行主要依据该笔业务的自我清偿特征以及借款人组织该笔交易的能力对借款人进行授信,而非依据借款人本身的信用等级。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基础交易本身、上游履约能力、下游支付能力以及交易标的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银行须通过产品组合应用或结构化安排对交易进行全流程控制,从而在对贸易各环节风险进行缓释或转移,降低债项层面的风险的同时,提升供应链整体信用等级。要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银行须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特点出发,重新审视业务风险的控制基础和控制方式。
结合供应链金融具体特性的风险评判和管理才是适合市场需求与银行风险控制要求的风险控制。新资本协议的推进实施将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发展模式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不断向全面化、专业化以及精细化方向推进,逐步引导银行形成客户与债项并重的二维风险评价体系,在收益、风险与资本之间寻找到最佳平衡点。
银企电子化互通。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与信息技术结合日趋紧密。当前,信用证、托收等传统结算工具的使用日趋下降,贸易双方对银行的需求从以信用支持为主逐步转向以支付速度和效率为主,银行传统贸易融资的发展空间大幅缩小,必须依托电子化平台的建设提升供应链金融实力。以网上银行、电子供应链为代表的电子银行技术成为中外银行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共同选择和必然趋势。
“电子供应链”是指银行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以一系列电子化金融衍生产品及与外部合作机构数据交换系统紧密联结,以服务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的一种新型服务模式。通过建立电子化信息平台,如如创捷网——创捷B2B电子商务平台,可以极大地加快资金流转效率,全面降低供应链总成本,为供应链上的企业在以“链”为核心的市场竞争中带来全流程的金融支持,有效缩短银行和企业在供应链流动过程中的反应时间、增加可用资金头寸、减轻财务管理负担和成本、提高企业财务运营和控制能力。电子化对供应链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具有推动作用。
电子化方式将从根本上改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银行对基础交易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真实性的掌控能力。全面、透明、高效、快捷的电子化解决方案将方便客户通过互联网随时向银行提交业务**指令,并随时进行业务处理进程的动态跟踪,为企业供应链管理提供便捷完善的金融服务支持。
当供应链金融与全球经贸发展的契合为银行业搭建起新的舞台,银企之间的合作与共赢模式也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在新的市场格局下,银行既应对自身发展做到全面规划与掌握,又能对外部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和应对。银行人员应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以客户全方位营销和全流程服务为核心,在为客户提供便捷、全面和高效的一站式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同时,通过精准的流程管理实现供应链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陆』 如何正确解读国际贸易融资的自偿性
贸易融资业务的
主要风险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银行业贸易融资业务集聚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信用证期限越来越长。目前即期证越来越少,开了即期一般也会配套90天的进口押汇或进口代付业务,为客户提供较长期限的资金融通,融资期限与以前相比明显变长。部分跨境人民币业务更是开立360天以上,大宗商品期限也在180天以上。
(二)虚假、虚构贸易背景。如前所述,部分客户通过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中转进行套现、套利活动,进口货物“香港一日游”、转口贸易、延长正常融资期限等都成为企业利用利率汇率差进行套利、套现的常用手段,而且这种手段属于无本套利,可以反复操作,在国内房地产热、民间借贷热的背景下,成为企业高风险逐利的主要动机,银行很难有效识别和防范。
(三)重复抵押。部分企业利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煤、油等进口货物不易监管或仓储企业的监管漏洞,一是伪造提单、仓单等单据进行融资;二是同一提单、仓单在多家银行办理融资;三是内外勾结私放货物。
(四)贸易融资风险向国内信用证领域蔓延。客户在国际业务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受限时,将向国内信用证项下发展;国内信用证作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替代,在银行承兑汇票风险资产权重高于国内信用证的前提下,将部分向国内信用证转移,风险将进一步向国内信用证蔓延。
(五)供应链链条整体风险。贸易融资风险延着客户贸易链向上下游客户转移,在风险积聚一定程度后,将集中爆发,而核心企业的风险将导致整个链条出现风险。
自偿性演变后
银行风控能力不足
面对自偿性演变后贸易融资业务向高风险转变的形势,银行方面如严格按自偿性控制风险,则业务做不大,有时会硬着头皮做,真正做起来,又发现在控制风险的能力方面有不足:
(一)对物流及资金流缺乏有效监控。进口项下,货物进口后因客户需提货用于生产,银行没有严格按照货物质押方式进行监管,客户销售货物的资金回流也未能有效控制,导致货物失控;出口项下,发出货物后,一是无法做到客户TT项下回款的一一对应,二是部分客户改变回款汇路,导致回款资金处于失控状态。
(二)对核心企业过度依赖,客户授信额度过度膨胀。银行嫌贫爱富的特性,造成对核心企业授信的过度泛滥,核心企业风险将是大面积风险。
(三)高风险形势下的考核指标压力。每家银行的考核指标都是刚性的,只可增不可减,面对每年不断增长的营销压力,客户经理往往重营销、轻风险,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多流于形式,未真正做到位,或者尽管发现了风险苗头,但迫于营销压力,抱着侥幸心理,仍然促成了融资的发放。
(四)进口业务多为资产带动型业务,耗用较多资源,但是金额高、业务量来得快、收益高。当前银行以贷款为主的经营风格仍未发生根本改变,以贷养存、以贷促收仍是银行主要经营方式,进口业务收费高、带来的中间收入多,成为银行加大中收力度的首选产品。
(五)没有形成成熟的风险管理体系、机制和团队。贸易融资业务一方面未在贷前、贷中、贷后形成自己的风险管理体系,无法在管理措施上体现贸易自偿性特点;另一方面在部分环节依然脱离于人民币业务的风控管理,没有相应的机制和团队支撑对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没有针对贸易融资的风险经理和货押中心团队。
多措并举
坚守贸易融资自偿性本源
随着贸易融资自偿性外延化,以及各种利用银行信用证套取资金手法的不断被揭穿,需要银行与全社会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遏止贸易融资自偿性逐步瓦解的势头,回归贸易融资自偿性本源。要确保贸易融资真实性,贸易融资真实性是自偿性的前提,没有真实性就没有自偿性。目前,大多数银行普遍具有只追求形式上的表面真实性并以此作为脱责手段的下意识,而罔顾资金流不真实的骗贷套利风险。围绕贸易融资真实性的内涵,银行自身要做好十四个重要风险环节审核把关、精细管理。银行授信审批部门、用信审核部门、贸易融资专业部门及经营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风险管控工作。概括起来,应当在以下十四个环节审核把关,各司其职。
(一)核资质。进出口资质,国家限制进口或出口的要提供对应资质证明;外汇局对客户的分类评价和专项检查结果。
(二)核进出口情况。主要包括:进口、出口金额;主要进口产品及对应国家、出口产品及对应国家;是否有代理进出口业务,代理业务情况;是否有转口贸易业务,转口贸易业务情况。通过风险监控系统对客户进出口数据进行查询核对,主要包括近两年客户商品及贸易国进出口数据分布情况及同比变化情况,月度进出口数据分布情况及同比变化。
(三)核上下游合作情况。区分进口、出口、代理、转口/转卖、自营大宗商品进口重点调查以下内容:
一是进口融资业务重点了解:主要进口客户、进口商品、结算方式、结算账期、合作时间、进口规模;主要下游销售客户、销售产品、结算方式、结算账期、合作时间、销售规模;货物流各环节所需时间:原材料运输时间、报关时间、运输到工厂时间(如有)、生产时间(如有)、交运给下游客户时间。二是出口融资业务重点了解:主要出口客户、出口商品、结算方式、结算账期、合作时间、出口规模;出口客户融资需要单独针对每一个出口客户进一步了解,主要包括国外客户资质和行业地位、合作年限、所在国家风险情况、订单变化情况、历史合作和回款情况,回款情况可通过有关收汇凭证确认。三是代理业务重点了解:代理业务从事时间,客户优势及盈利模式;代理业务上下游情况,代理业务结算方式、账期,代理业务客户资金占用时间及比例;代理进出口产品及国家分布;代理业务客户自身风险管理手段。四是转口/转卖贸易重点了解:转口/转卖贸易从事时间、交易动机、盈利模式;转口/转卖贸易客户上下游情况,转口/转卖贸易客户上下游客户与我行客户关系;转口/转卖贸易货物流向、资金流向,客户资金占用情况。五是客户自用的大宗商品进口业务实地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用原材料情况;进口成本与产成品的销售价格情况;根据企业的生产计划、产出、销售收入等数据,判断企业进口大宗商品的实际用途。
对涉及转口贸易、上下游客户间为关联企业的,要认真调查进口企业与上下游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销售回款情况等。对大宗商品转口贸易、下游客户为关联企业的,应进一步了解货物的最终流向。
(四)核商品。是否客户主营业务,是否列入重点关注商品。对于容易被异化为融资工具的电解铜、铁矿石、棕榈油、PTA等单价高、具有金融属性、变现能力强的大宗商品,要确定客户自用还是贸易,并判断合理性。对于黄金、珠宝等价值高、体积小、易于标准化的进口商品,要进一步核实进口报关单、运输单据等,防范虚构贸易背景纯套利行为。
(五)核价格。价格是否倒挂,国际、国内市场价格情况,价格走势,是否有盈利空间。
(六)核期限。办理进口融资业务时要求提供上下游合同并锁定回款路径,如融资期限超过90天,应要求客户提供融资期限合理性的说明。审核下游回款情况,主要包括回款方、回款时间、回款路径。回款路径是否直接回款,有无第三方控制回款情况。
重点审查融资期限。期限的匹配是贸易融资真实性的关键。按照客户提交材料,判断交易对手风险情况,判断客户融资产品是否适用,计算融资期限是否合理。基于货物流周转时间,按照上游客户结算方式和账期、下游客户结算方式和账期计算资金占用时间。经营单位应对融资期限的合理性作出书面说明。如大宗商品融资期限明显超过实际周转时间,要警惕融资套现。
(七)核金额。单笔金额是否合理,与客户交易惯例是否一致,与客户销售规模是否匹配。
(八)核货运。进口国或出口国是否与海关信息系统查询的贸易国相同,如为新业务,需重点关注;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业务,是否已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实海运提单、仓单等货权单据的真实性,应逐笔登记仓单,发现多次重复交单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维护银行资产安全。
(九)核交易对手。核实用信时的交易对手与调查报告中交易对手情况,相关进、出口商在银行的历史业务情况。初次合作的交易对手,要重点审查交易的合理性,上游客户交易对手为关联企业,要重点核查贸易背景,下游客户交易对手为关联企业,要重点防范关联企业挪用资金;对于同一进口商、同一出口商,交易条件与历史记录相比有重大变化,付款条件发生变化,应重点调查,对于历史回款记录不好的交易对手,要审慎办理业务。对于代理业务,要重点了解被代理公司与交易对手是否有关联关系。
(十)核单据。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制度要求审核。进口业务原则上要求客户根据业务具体情况提供不限于贸易合同、发票原件、报关单、正本货权凭证或货物收据等,如无法提供需出具相应说明,并及时后补。对于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大宗商品客户,特别是提供的相关凭证、收据不具备货权凭证的业务、客户予以重点关注,并向经营单位发出风险提示函。货运单据如为海运方式,可通过“物流通系统”查询或登录船运公司官方网站确认。转口贸易必须提供全套正本海运提单或正本实名仓单或LOI,如提供的是全套正本海运提单无法查询,则需通过出具货物到港情况说明或其他方式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的是全套正本仓单,必要时对仓储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十一)核行业。是否为产能过剩行业,是否为近一年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贸易融资部门预警的行业,如是,要提出同意客户办理业务理由和风险防控措施。
(十二)核同业及我行用信情况。客户在同业办理贸易融资业务种类和融资期限,必要的时候需提供相关凭证;与我行国际业务情况,主要包括合作开始年份,历史结算方式分布情况,贸易融资产品合作分布情况,历史贸易融资回款、还款情况等。
(十三)审核财务数据在对客户整体财务情况了解的基础上,重点对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科目进行审核,判断贸易融资期限的合理性。
一是企业资产规模与应收账款、销售收入的关系。如企业资产规模明显放大,企业融资需求扩大,但销售收入、应收账款没有明显放大,资金可能被挪用。二是应收账款科目。主要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是否和企业描述的出口企业或者进口业务下游客户相一致;应收账款周转期限,用于判断融资期限是否合理,如应收账款周转时间很短,融资期限很长,则明显不匹配。三是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金额及构成。如果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金额较大,要防止关联企业挪用、民间借贷。四是应付、预付科目。应付、预付科目主要采购产品是与主营业务相关还是与非主营业务相关。五是经营活动现金流。是否与销售收入有对应关系,如有较大出入,需有合理原因说明。
审核企业资金、成本、利润情况。对客户及其所在集团的整体投资经营状况要有全面的了解,对其各项对外投资、新建项目、新业务要及时跟踪。
(十四)核企业背景。对于民营企业,特别是关联公司较多、关系复杂、关联担保或互保的企业,要重点关注。要了解实际控制人背景,关注其政治背景、风险偏好、个人行为、健康情况等。关注企业及关联公司整体负债及规模情况,对客户需求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通过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在社会范围内共同努力确保贸易背景真实性。建议银行业协会或国际商会牵头建立提单、仓单、应收账款的质物登记系统。银行办理融资后,需进行质物登记,避免造成各银行的重复融资;建议海关开放进出海关的数据库,允许银行进行查询,与客户提供的贸易数据进行数据匹配,以帮助银行减少人工、提高自动化识别手段,增强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能力。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布违约客户黑名单,使不诚信企业无生存空间。
『柒』 什么是贸易融资贷款
什么是贸易融资贷款
贷款利率的高低决定将来还款需要的利息,中国人民银行每年会公布贷款基准利率,各地银行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调整,那么大家知道贸易融资贷款是什么?
什么是贸易融资,常见产品有哪些
所谓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是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现金流量的融资方式。
目前贸易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保理融资、信用证、福费庭、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六种。
保理融资是指销售商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的行为;
福费廷是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
打包放款又称信用证抵押贷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开来的信用证,出口商在采购这笔信用证有关的出口商品或生产出口商品时,资金出现短缺,用该笔信用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进行加工、包装及运输过程出现的资金缺口。
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的货运单据作抵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
进口押汇是指信用证项下单到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
什么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
大宗商品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它的特点有四个: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有意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来;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
中国已成为国际大宗商品的进口和消费大国。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多项大宗商品的进口量刷新历史纪录,其中,铁矿石进口6.3亿吨,同比增长41.6%;铜进口429万吨,同比增长62.8%;大豆进口4255万吨,同比增长13.7%;煤炭进口1.3亿吨,同比增长2.1倍。
大宗商品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银行业对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领域的开拓。何为大宗商品贸易融资?
一般来说,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可分为两层含义。广义上讲,只要银行提供融资服务的对象是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则该业务即属大宗商品贸易融资范畴。
狭义的概念则是指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即银行为大宗商品贸易商或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案,以在企业的生产和购销活动中起到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缓释的作用。银行需以货物或货权为核心,重点关注商品和贸易流程,确保融资款能够基于贸易本身得以偿还。它有着两个显著特征:其一,表现形式为产品组合;其二,需要识别贸易各环节风险并通过方案进行缓释或转移。
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虽表现为各种产品组合的形式,但其实质却是各种授信理念的综合运用。目前银行的.授信理念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以企业报表为重点。这种理念是通过分析企业财务报表中各指标数据之间的关系,来识别财务状况能否支持当前或预期的负债,其核心是关注企业的盈利情况,这种方法的还款理念首先基于财务报表。报表分析方法可以客观反映企业总体债务情况,因此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作用仍不可忽视。第二种授信理念,是以现金流为关注重点。这种理念认为企业的现金流比盈利更为重要,还款来源应来自于现金流。在该理念下,企业的履约风险非常关键,银行关注借款人能否一直履约以保证应收款的持续流入,需要对企业的履约能力、意愿、市场风险以及付款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第三种授信理念,以资产抵质押为着眼点。该方法区别于现金流理念的特征在于银行有能力掌握实际押品并变现,可以作为还款来源的补充。
银行需要更加关注企业资产周转和存货情况。它较基于现金流融资的风险要低,因为只要银行实际控制质物,将比较容易实现现金流。基于资产抵质押和现金流的授信理念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最常用到的方法,银行通过控制企业应收账款、购销合同及存货来保障融资的自偿性。最后,以信用增级为出发点。该理念通过引入第三方资信好的机构来保证授信项目,确保融资还款。它在风险缓释方面优势明显,如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在国际清算银行的资本充足体系中的风险权重为零,因此可作为融资方案的有益补充。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没有标准化的结构模型,它的实质在于根据交易各方的需求和环境来度身定制以缓释风险,模式分为四种:动产融资、发货前融资、加工融资和背对背融资。
动产融资是指银行以生产企业或贸易商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持有的商品或生产原料为抵质押,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常见的结构有:现货质押融资,未来货权开立信用证并押汇,出口项下仓单换提单的融资,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等。银行在动产融资业务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货物的适销性风险、价格风险和管理风险。因此,该融资结构下的货物需要流通性强并易于保管。同时,银行需确认该货物上不应附加任何其他抵押或担保,以保证银行确实取得融资货物的货权。此外,还需评估仓储物流公司的监管能力和其内部管理水平,可根据商品性质和存储环境要求借款人对抵押货物投保仓储险或其他相关保险。对于质押物的价格风险,主要通过设定质押率及价格警戒线、套期保值及与锁定销售合同等措施来控制。
发货前融资是指银行在货物发运前根据企业需求向供应商或采购商提供的融资。按照融资发放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装船前融资和预付款融资。装船前融资是银行基于订单或信用证,在生产及发货前对供应商融资用于其采购原材料,如打包贷款和订单融资。由于该融资结构的前提是基于信用证或实力较强的采购商订单,因此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在于供应商的履约风险,银行需详细调查卖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并限定或跟踪该融资用途。预付款融资是银行基于买卖合同中的预付款条款,给予采购商融资并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由于采购商在收到货物前先行付款,为保障银行利益,需要采取相应风险缓释措施,如与卖方签订差额回购协议,或约定将货物发至指定监管商,或受让买方在合同项下的权益等。
加工融资是指银行融资给加工或精炼企业用以向原料供应商购买原材料,加工精炼后将产成品销售给下游用户,以其应收款向银行保障还款。该融资不仅可发放给加工企业,还可提供给原材料供货商和最终用户,并经常会与动产融资结合使用。该融资结构下,加工精炼企业的履约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的加工原材料的能力,因此银行需要掌握工厂关于加工能力的报告,还要控制融资款的用途,即专项用于对原材料的采购。同时,需要评估最终用户的付款能力,以确保货款安全回笼。同时还应考虑价格风险,由于原材料价格与产成品价格波动的不一致性,将带来加工环节利润率的变化,甚至出现销售回款无法覆盖采购成本的情形,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
背对背融资的适用主体是自营贸易商,采用的最主要形式是背对背信用证,银行以母证项下的未来应收款作为还款来源为中间商开立子证。背对背信用证结构有很多的变化,如母证为远期信用证,子证为即期信用证;母证为多张信用证,子证为一张信用证;在背对背信用证中嵌入运费融资等。同时,还可演变成多种背对背融资形式,如准背对背信用证、前对背信用证、凭付款交单合同开立信用证等。该融资结构下,银行需要对母证的开证行有相应的代理行额度,同时会要求中间商预先提交相关单据,保证替换单据的及时性。银行在对子证项下单据进行付款后,货权单据即成为银行的质押标的,如母证开证行拒付货款,银行能够通过物权凭证控制货物。
;『捌』 银行与境外法人签订大宗商品回购合同融资是否合法请懂贸易融资、银行监管的朋友帮助,重点是法律依据
现在涉外的资金监管越来越严,就你所说的做法,建议你最好拿具体的合同条款去咨询法律人士,一般情况下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能够得到保护。
『玖』 国企从事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和垫资业务有什么规定
验资
『拾』 大宗商品融资主要存在哪些方面的业务难点
大宗商品涉及的金额较大,价格波动较为频繁,涉及的交易环节和交易主体也较多,且大宗商品具有的较强融资功能,还为融资套现提供了机会。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中,一方面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下跌,另一方面企业资金也仍处于紧张之中,因此进口大宗商品的融资风险也在不断上升。
套现风险。因为大宗商品具有价值大、质量等级确定、易运输、易存储、易变现等特点,大宗商品可以存放在标准仓库里,并获取标准仓单。企业可以缴纳20%~30%的保证金再通过银行开立远期3~6个月或者期限更长的信用证。这样,企业在信用证到期前的3~6个月就获取了货物所有权,并可在存入仓库后获取仓单。在信贷紧缩、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将标准仓单质押给其他银行,以获得流动资金贷款。
由于此类贷款的利率比正常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5%,贷款资金可能会变相流入民间借贷或房地产市场,形成套利和重复融资,从而大大放大了进口融资的风险。鉴于大宗商品,特别是钢铁、有色、煤炭、大豆等所具备的金融属性,2012年5月,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谨防钢材贸易企业骗取银行贷款投向高风险行业的通知》,以提示大宗商品融资的风险,引起各家银行的重视。
大宗商品价格下跌风险。在进口环节,一些银行和企业签订了未来货权质押合同,以未来的进口大宗商品的货权来质押,为企业开立免保证金远期信用证。大宗商品到仓库后,银行质押仓单。不断通过保证金、承兑汇票质押或者应收账款权质押来释放仓单供企业提货。
信用证到期后通过企业的自有资金、保证金,应收账款回款资金或者银行承兑汇票回款资金履行付款。而在此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大宗商品的价格必须稳定或者上升;如果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将来的回款就无法覆盖信用证金额,从而形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