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债务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债务融资的风险:
(1)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
(2)债务约束加重了公司破产的可能。
(3)债务融资限制公司在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与公司的行业特征有关。
(4)债权人很容易观察到公司过去偿还贷款的记录。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商业银行提供保理融资时,有追索权保理按融资金额计入债权人征信信息;无追索权保理不计入债权人及债务人征信信息。
商业银行进行担保付款或垫款时,应当按保理业务的风险实质,决定计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征信信息。
Ⅱ 负债筹资的风险有哪些
负债筹资是现代企业的主要筹资方式之一,也是现代企业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企业负债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而产生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和企业利润的可变性。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负债筹资导致企业所有者收益下降的风险;二是指负债筹资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困难甚至破产的风险。有负债就会有筹资风险,因负债而引起的风险是企业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企业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负债筹资带来的风险,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 一、负债筹资风险的成因分析 � 企业负债筹资风险的形成既有举债本身因素的作用,也有举债之外因素的作用,即企业负债筹资风险存在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 1﹒负债筹资风险的内因分析 � (1)负债规模。负债规模是指企业负债总额的大小或负债在资金总额中所占比重的高低。企业负债规模大,利息费用支出增加,由于收益降低而导致丧失偿付能力或破产的可能性也增大。同时,负债比重越高,企业的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股东收益变化的幅度也随之增加。所以负债规模越大,财务风险也越大。(2)负债的利息率。在同样负债规模的条件下,负债的利息率越高,企业所负担的利息费用支出就越多,企业破产危险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同时,利息率对股东收益的变动幅度也大有影响,因为在税息前利润一定的条件下,负债的利息率越高,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股东收益受影响的程度也越大。(3)负债的期限结构。负债的期限结构是指企业所使用的长短期负债的相对比重。一般来说,长期负债利率较高,短期负债利率较低但波动较大,如果负债的期限结构安排不合理,例如应筹集长期资金却采用了短期借款,或者相反,都会增加企业的筹资风险。 � 2﹒负债筹资风险的外因分析 � (1)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身所固有的风险,其直接表现为企业税息前利润的不确定性。负债经营的企业,其还本付息的资金最终来源于企业的收益。如果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那么企业就不能按期支付债务本息,这样就会给企业带来偿还债务的压力。(2)预期现金流入量和资产的流动性。负债的本息一般要求以现金偿还,因此,即使企业的盈利状况良好,但其能否按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本息,还要看企业预期的现金流入量是否足额及时和资产的整体流动性如何。现金流入量反映的是现实的偿债能力,资产的流动性反映的是潜在偿债能力。如果企业不能足额或及时地实现预期的现金流入量,以支付到期的借款本息,就会面临财务危机。� (3)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资金融通的场所。企业负债经营要受金融市场的影响,如负债利息率的高低就取决于取得借款时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情况,利率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企业资金成本的大小。另外,金融市场的发达和完善与否,也会对筹资风险带来影响。 � 二﹑负债筹资风险的防范 � 1﹒应树立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效果相偏离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在风险临头时,企业毫无准备,一筹莫展,必然会遭致失败。因此,企业必须树立风险意识,正确对待负债的风险,合理利用负债经营。风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但却是可以控制的。企业必须立足市场,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预防机制,及时地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并制定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风险规避方案。 � 2﹒正确把握负债经营的量和度。负债经营能获得财务杠杆利益,但也得承担由负债带来的筹资风险损失。为了在获取财务杠杆利益的同时降低筹资风险,企业一定要做到适度负债经营,以实现风险与报酬的最优组合。企业负债经营是否适度,主要看企业的资金结构是否合理,即企业负债比率是否与企业的具体情况相适应,一般来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40%~50%为宜。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最优化的资金结构,是复杂和困难的,对一些生产经营好,产品适销对路,资金周转快的企业,负债比率可以适当高些;反之,其负债比率应适当低些。总之,负债经营必须以保持足够的偿债能力为前提,以提高资本收益率为目标。 � 3﹒科学预测利率及汇率的变动。利率变动主要是由货币的供求关系变动和物价上涨率以及政策干预引起的。利率的经常变动给企业的筹资带来很大的风险。这就需要根据利率的走势,认真研究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作出相应的筹资安排。在利率处于高水平时期,尽量少筹资或只筹急需的短期资金。在利率处于由高向低过渡时期也尽量少筹资,不得不筹的资金,应采用浮动利率的计量方式。在利率处于低水平时,筹资较为有利,在利率由低向高过渡时期,应积极筹措长期资金并尽量采用固定利率的计息方式。金融市场上影响汇率变动的基本因素主要是货币所代表的价值量的变化和货币供求状况的变化。因此应从预测汇率变动趋势入手,制定外汇风险管理战略,规避筹资过程中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 总之,企业负债经营,就会存在筹资风险。企业应在正确认识筹资风险的基础上,充分重视筹资风险的作用及影响,掌握筹资风险的防范措施,使企业既获得负债经营带来的财务杠杆收益,同时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Ⅲ 企业债务融资有哪些风险
企业债务融资的风险如下:
(1)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
(2)债务约束加重了公司破产的可能。
(3)债务融资限制公司在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与公司的行业特征有关。
(4)债权人很容易观察到公司过去偿还贷款的记录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Ⅳ 企业债务融资会有哪些风险
法律分析:企业债务融资的风险如下1、管理者对债务融资风险认识不充分;2、银行对企业的债务监督不充分;3、企业投资决策失误。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Ⅳ 企业债务筹资风险的成因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企业债务筹资风险的成因:负债规模、负债利率、债务的期限结构、预期现金流入量与资产流动性、金融环境的影响、经营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Ⅵ 企业融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法律分析: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企业融资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1、负债规模过大。由于债务资金的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前支付,而且债权人比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要求的报酬率较低。2、资本结构不当。资本结构在客观上存在最优组合,企业在融资中,要通过不断优化资本结构使其趋于合理,直至达到企业综合资本成本最低的资本结构。3、筹资方式选择不当。不同的筹资方式在不同的时间会有各自的优点与弊端,如果选择不恰当,就会增加企业的额外费用,减少企业的利益。4、负债期限结构不当。企业的负债期限一方面是指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安排,另一方面是指取得资金和偿还负债的时间安排。5、筹资顺序安排不当。在筹资顺序上,企业应当将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进行合理的规划,注意保持间隔期。6、预期现金流入量不足、资产的流动性差。负债的本息一般要求以现金偿还,因此,即使企业的盈利状况良好,但能否按时偿还本息,还要看企业预期的现金流入量是否足额。防范融资风险的主要策略: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分析模式、合理确定资金需求量,控制资金投放时间、认真选择融资模式,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健全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中小企业自身实力和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企业需增强法律意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维持流动性平稳适度,为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创造良好的货币环境。优化基础货币的投向,适度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力度,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为棚户区改造、铁路、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和“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提供有力支持。切实执行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对产能过剩行业中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不搞“一刀切”。进一步研究改进宏观审慎管理指标。落实好“定向降准”措施,发挥好结构引导作用。(人民银行负责)
第二条 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通过提高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能力、优化资金配置等措施,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等非理性竞争行为,规范市场定价竞争秩序。进一步丰富银行业融资渠道,加强银行同业批发性融资管理,提高银行融资多元化程度和资金来源稳定性。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第三条 缩短企业融资链条。督促商业银行加强贷款管理,严密监测贷款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被违规挪用,确保贷款资金直接流向实体经济。按照国务院部署,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各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或运用原则上应当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切实整治层层加价行为,减少监管套利,引导相关业务健康发展。(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负责)
衍生问题:
融资风险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融资风险的内因分析:1、负债规模。负债规模是指企业负债总额的大小或负债在资金总额中所占比重的高低。企业负债规模大,利息费用支出增加,由于收益降低而导致丧失偿付能力或破产的可能性也增大。同时,负债比重越高,企业的财务杠杆系数=[税息前利润/(税息前利润-利息)]越大,股东收益变化的幅度也随之增加。所以负债规模越大,财务风险也越大。2、负债的利息率。在同样负债规模的条件下,负债的利息率越高,企业所负担的利息费用支出就越多,企业面临破产危险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同时,利息率对股东收益的变动幅度也大有影响,因为在税息前利润一定的条件下,负债的利息率越高,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股东收益受影响的程度也越大。3、负债的期限结构。负债的期限结构是指企业所使用的长短期借款的相对比重。如果负债的期限结构安排不合理,例如应筹集长期资金却采用了短期借款,或者相反,都会增加企业的筹资风险。原因在于:第一,如果企业使用长期借款来筹资,它的利息费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固定不变,但如果企业用短期借款来筹资,则利息费用可能会有大幅度的波动;第二,如果企业大量举借短期借款,并将短期借款用于长期资产,则当短期借款到期时,可能会出现难以筹措到足够的现金来偿短期借款的风险,此时,若债权人由于企业财务状况差而不愿意将短期借款展期,则企业有可能被迫宣告破产;第三,长期借款的融资速度慢,取得成本通常较高,而且还会有一些限制性条款。
融资风险的外因分析:1、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身所固有的风险,其直接表现为企业税息前利润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不同于筹资风险,但又影响筹资风险。当企业完全用股本融资时,经营风险即为企业的总风险,完全由股东均摊。当企业采用股本与负债融资时,由于财务杠杆对股东收益的扩张性作用,股东收益的波动性会更大,所承担的风险将大于经营风险,其差额即为筹资风险。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营业利润不足以支付利息费用,则不仅股东收益化为泡影,而且要用股本支付利息,严重时企业丧失偿债能力,被迫宣告破产。2、预期现金流入量和资产的流动性。负债的本息一般要求以现金(货币资金)偿还,因此,即使企业的赢利状况良好,但其能否按合同、契约的规定按期偿还本息,还要看企业预期的现金流入量是否足额及时和资产的整体流动性如何,现金流入量反映的是现实的偿债能力,资产的流动性反映的是潜在偿债能力。如果企业投资决策失误,或信用政策过宽,不能足额或及时地实现预期的现金流入量,以支付到期的借款本息,就会面临财务危机。此时企业为了防止破产可以变现其资产,但各种资产的流动性(变动能力)是不一样的,其中库存现金的流动性最强,而固定资产的变现能力最弱。企业资产的整体流动性不同,即各类资产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不同,对企业的财务风险关系甚大,当企业资产的总体流动性较强,变现能力强的资产较多时,其财务风险就较小;反之,当企业资产的整体流动性较弱,变现能力弱的资产较多时,其财务风险就较大。很多企业破产不是因为没有资产,而是因为其资产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变现,结果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只好宣告破产。3、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资金融通的场所。企业负债经营要受金融市场的影响,如负债利息率的高低就取决于取得借款时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情况,而且金融市场的波动,如利率、汇率的变动,都会导致企业的筹资风险。当企业主要采取短期贷款方式融资时,如遇到金融紧缩,银根抽紧,短期借款利率大幅度上升,就会引起利息费用剧增,利润下降,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由于无法支付高涨的利息费用而破产清算。
Ⅶ 企业债务筹资风险的成因有哪些
企业债务筹资风险的成因:1、负债规模;2、负债利率;3、债务的期限结构;4、预期现金流入量与资产流动性;5、金融环境的影响;6、经营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Ⅷ 企业债务筹资风险的成因有哪些
企业债务筹资风险的成因:1、负债规模;2、负债利率;3、债务的期限结构;4、预期现金流入量与资产流动性;5、金融环境的影响;6、经营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Ⅸ 债务融资有哪些风险
企业债务融资会有下列风险,企业非法吸收资金的风险;借款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具有放贷资质的风险;以及贷款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给企业的风险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