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托资金是指什么
信托资金是指委托人基于对 受托人( 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 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一,资金信托按照委托人的数量可以分为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所谓单一资金信托,是相对于集合资金信托的信托产品,是指单一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其合法可支配的资金,由受托人根据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信托。
二,相比于集合资金信托,除了外观区别体现为委托人的人数数量差别之外,其核心的差别在于委托人的地位,相较于属于主动管理型的集合资金信托,在单一资金信托中,委托人往往是作为资金运用和投资方向的主导方,且资金用途也较为单一,信托公司能够发挥自主管理的作用较低,对于项目的管控权较弱。相较于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以机构客户主导,通常多为机构投资者,也包括高端个人。另外,区别于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的定价空间较大,收益率的波动较大由于委托人的数量的单一,所以相应的资金原则上来源比较单一。并且,在单一资金信托中,受托人获得的佣金也较集合资金信托少。另外,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息无须公开,由于其私密性的优势。综合前述的特征,单一资金信托常是通道业务的典型业务。
三,依据用途是否指定,单一资金信托可分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和代定运用资金信托。所谓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受托人接受单一委托人的资金设立信托时,依据委托人在合同明确指定的投资方式、投资对象、管理方式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信托。指定管理资金信托的核心特征在于委托方自行指定资金用途,自行负责资金使用方的基本情况、还款能力等,对项目风险自行判断。受托人通常仅承担通道职责,主要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在这种模式下,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通常不重视法律风险和交易结构的把控,另外容易产生权责不明的情况。所谓代定运用资金信托,则是非指定用途下管理资金信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单一委托人的资金设立信托时,按照受托人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非指定管理资金信托中的地位,相对于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更为主动,有较大自由裁量。单一资金信托根据具体的资金使用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用途的单一信托,实际业务中,贷款类的单一信托相对于投资类的较为常见。
② 信托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人
法律分析:一个信托可以设定多个受益人,其中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之一,但不能说别人把财产信托给你管理,而你作为受托人同时又是唯一的受益人,这不行。
法律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③ 家族信托受益人个数限制
法律分析:没有限制。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④ 家族信托委托人有几个
目前没有具体规定。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长达25年经济繁荣期(1982年到2007年,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后的美国。家族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⑤ 信托大额配小额的意义为什么能突破50人的限制请具体点说,不要复制。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修改为“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修改为“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额配小额主要就是针对规模比较大的信托来说了,如果信托规模在5000万以下,就不存在大小额只说了,即使每个投资者投资100万,投资完一个产品也就50人,不会违规;如果是1亿的规模,如果投资者都是个人的话,那么为了达到不超过50人的限制,平均每份就是1亿除去50等于400万,因为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不受限制,所以这个400万就可以分为一个300万(大额)+100万(小额),就是一大配一小,如果是600万,就等于两个大额,就可以配2个小额(100万)当然一亿的项目也可以这样分,分成50个200万的小额,这样也没有事。
⑥ 保险金信托委托人一般是几个人
摘要 亲,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只能设置一个,或者设置一个组织。
⑦ 什么是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有哪几种
你好,信托产品就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
以受托人是否盈利,可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商事信托只能由受中国银保监监管的持信托牌照的信托公司经营。
以委托人的数量,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单一信托是只有一个委托投资人的信托,其中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就是单一信托。集合信托是有多个委托人的信托,就是目前我们常见的理财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按委托人是否为法人,可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
个人信托,就是自然人信托。法人信托,就是机构,团队,公司为委托人的信托。个人和法人叫混合信托,既有自然人又有法人,目前很多公益属于这类信托。
安信托收益是否归属于委托人,可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自益信托,也就是信托收益权归属于委托人的信托。他益信托,就是我们所说的家族信托,信托的收益权归属于委托人之外的第三人。
以信托财产的性质,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财产权信托
按照信托公司管理模式,可分为被动管理型信托和主动管理型信托
被动管理型信托,受托人不承担积极管理职责,委托人实质性承担相关风险。主动管理型信托,受托人对信托财产承担积极管理职责,并且对信托财产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按照收益对象,可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私益信托是为了特定收益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是为了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立的信托。
按照投资收益的确定程度,可分为固定收益信托,浮动收益信托和固定加浮动收益信托。
⑧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不同是什么
1、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不同: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与受托人(或代理人)双方。 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3、成立的条件不同。 4、对财产的控制程度不同。 5、涉及的权限不同。 6、期限的稳定性不同。《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⑨ 信托一般是几年
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大多数情况下,信托投资期限是信托产品的信托期限,但对于开放期的信托产品,投资期限可能比信托期限短。比如信托产品的期限是3年,信托产品每年可以开一次。信托产品的期限为3年。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期限可能是1年,2年,3年。
影响信托产品期限的因素有哪些。
1.融资需求: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信托项目都是固定收益类产品,不同的信托项目需要不同的资金周转时间。比如PE项目和基建项目的期限更长,其次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此外,融资方收益的还款强度也会影响信托产品的期限。
2.硬性规定:在新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不低于1年。
3.投资者的倾向:对于投资来说,肯定是想在短时间内产生收益。如果时间太长,肯定得不到投资者的青睐,导致短时间内难以筹集到资金,无法启动信托项目。
所以大部分信托产品的期限都设计在两年半以内。如果产品期限过长,由于未来的不确定因素,会增加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⑩ 信托可以分为哪几类
信托分类繁多,以信托标的物为标准,信托可分为: 1.资金信托专:信托标的物呈货币资金形属态。其中,又可以按照资金的具体用途再分为信托贷款融资类信托(上国投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信托产品)、证券基金投资类信托(上国投的机构理财资金信托产品)以及股权投资类信托等。 2.动产信托:信托标的物形态为动产实物,如工业设备、车辆、船只等。 3.不动产信托:凡是以土地、房产等地上定着物为标的物而设定的信托,称为不动产信托。。 4.财产权信托:是以财产权为信托标的物的信托。按照财产权的类别不同,又可以划分为股权信托、表决权信托等。 5.知识产权信托:专利权信托、著作权信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