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托与租赁的相关题目
1、 信托是一种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信托财产是成立信托的第一要素,没有特定的信托财产,信托就无法成立。 2、信托的内容包括 租赁信托 外币信托 投资信托 3 、信托行为是设立信托的法律行为
Ⅱ 什么是信托投资与融资租赁
信托投资(TrustInvestment),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这种信托投资与的委托投资业务有两点不同;第一,信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及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而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与之相对应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资保证金;第二,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则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其按照信托投资的主体划分,可分为国家信托投资、地方信托投资、企业和单位信托投资、个人信托投资四类。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Ⅲ 金融信托与租赁有些什么包涵哪些内容呢
融资租赁,信托基金(私募信托基金和公墓信托基金)
房地产信托,信托投资,银行信贷
Ⅳ 什么是金融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是开放教来育本科金融学专业源的一门专业选修课,本课程阐述了信托和租赁业务的基本理论、业务操作和机构管理知识,课程融理论性、业务性和实践性为一体。 我国目前对中国信托业加紧整顿,银行业经营亦日趋规范,在此形势下,开设该课程有其现实意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将使学生对信托和租赁业务有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信托部分:信托概述,个人信托业务,法人信托业务,通用信托业务,信托机构的管理,重点内容为:法人信托业务,通用信托业务;租赁部分:租赁概述,租金,租赁法律与合同,租赁会计与税收,租赁项目决策,租赁机构与管理,重点内容为:租金,租赁项目决策。
Ⅳ 融资租赁与信托有什么区别
信托与租赁两者之间的区别:
信托(英语: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版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权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Ⅵ 信托与租赁的区别
什么是信托: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信托的基本特征。
①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这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一是对受托人诚信的信任,二是对信托人承托能力的信任。
② 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
信托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没有信托财产,信托关系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必须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这是信托制度与其他财产制度的根本区别。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准的权利,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之外,其他任何权利或可以用金钱来计算价值的财产权,如物权、债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③ 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托的两个重要特征。
信托关系是多方的,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是信托的一个特征。并且,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这又是信托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这种信托关系体现了五重含义:一是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就没有了直接控制权;二是受托人完全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三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四是这种意愿是在信托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也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依据;五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既不能为了受托人自己的利益,也不能为了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④ 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机构为财产所有者提供广泛有效的服务是信托的首要职能和唯一服务宗旨,并把管理、运用、处分、经营财产的作用体现在业务中,它已成为现代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什么是租赁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私有制是租赁产生的基础,私有制产生了人们对不同物品的不同所有权,人们根据所有权暂时出让使用权,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从而产生了租赁。随着生产力发展,租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租赁发展的三个阶段:古代租赁、传统租赁、现代租赁。
Ⅶ 信托与租赁的相关问题
问题明明都是信托的啊亲。
1、资金用途是明股实债,集合信托;
2、委托人是自然人和机构回投资者,受托答人是该信托公司,回购方是什么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看不清字),保证人是中交地产;
3、合格投资者网络来的,我一般都是找机构哈。
信托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4、合同包括信托合同、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保证合同、保管合同等;
5、这个不知道;
6、设立信托计划、找好保管银行、签署相关文本合同、转让股权、募集资金(这个可以提前)、发放股权转让款
Ⅷ 什么是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信托”的相关解答:
1、信托是什么?请参见http://www.trustlaws.net/popularization/List.asp?SelectID=123&ClassID=76&SpecialID=
2、什么是信托?请参见http://www.trustlaws.net/popularization/List.asp?SelectID=124&ClassID=76&SpecialID=
3、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请参见http://www.trustlaws.net/popularization/List.asp?SelectID=2452&ClassID=76&SpecialID=
4、信托投资是什么?请参见http://www.trustlaws.net/consultation/List.asp?SelectID=415&ClassID=77&SpecialID=
信托公司是什么?请参见http://www.trustlaws.net/consultation/List.asp?SelectID=414&ClassID=77&SpecialID=
5、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前景如何?请参见http://www.trustlaws.net/consultation/List.asp?SelectID=390&ClassID=77&SpecialID=
租赁——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