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产业融资体系的现状与趋势
房地产业融资体系的现状与趋势
房地产业融资体系的现状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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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业投资自1998年以来,已连续5年保持年均近20%的增长。1999年以来,房地产开发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呈逐年上升态势。房地产贷款至去年为止已占了贷款余额的20%强。国内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来源几乎60~80%依赖银行贷款。国外房地产行业的融资结构中,银行债权融资占10~15%,而股权和各种直接融资则占70%。与国外开发模式相比,国内银行所承受的风险明显偏高。因此,从去年开始,国务院和央行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压缩投资,抽紧银根,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央行银根紧缩无异于扼住了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的主动脉,如何开辟新的融资方式,建立新的融资平台,已成为众多房地产商性命攸关的头等大事。对开发商来说,可以采用的融资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合作开发或项目公司被收购,企业上市,居民住房按揭贷款,商业抵押贷款,基金、信托、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以及融资租赁等等。本文将对上述融资方式的概念及其操作可行性进行简要的分析。
1. 合作开发或项目公司被收购
去年以来,已有多家国内企业与外资成功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2003年7月,摩根士丹利先后与上海永业集团合资成立境外项目公司,投资9000千万美元,打造“锦麟天地雅苑”,与上海复地集团合作投资5000万美元,建造上海“复地雅园”;新加坡腾飞基金收购并开发上海腾飞大厦。国际投资机构是否参与国内企业投资合作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项目的基本强弱因素,二是企业形象、专业性和市场化程度。对于国内企业来说,通过与强手合作,可寻找到高质资金的来源,达到投资融资方向的创新及融资渠道的整合提升。
2.房地产企业上市
据了解,在美国,资信前3名的地产企业的市场占有量占全国的45%;在香港,也是由七八家资信好的大企业占了近8成的市场份额。随着房地产开发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未来3年内,中国几个大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必将主要集中在少数房地产巨头身上。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股份公司必须设立满3年后才能申请首发上市;要求发行人的业务、管理层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但是,发行股票过程长,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对企业资质的要求非常严格,而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具有的投资回收期长,现金流不均匀,业绩变化大等特征,目前大多数房地产公司都无法达到此要求。随着二板市场的建立,或许能给开发商带来一点惊喜,但是,这个新投资市场出现,也可能使得部分资金撤出房地产投资市场,更加促进房地产行业优胜劣汰的步伐。
3.房地产投资基金
房地产投资基金以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为基本原则,其在一个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不会超过基金净资产额的一定比例。按照国际定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三个分类。一是股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该基金投资于房地产,收入来自于租金和房产销售利润,如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美国国际集团、麦格里银行、摩根士丹利等;二是抵押借贷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该基金是向房地产主贷款,收入来自于抵押借贷的利息;三是混合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该基金既投资于房地产,也向房地产商贷款。目前国外基金进入我国市场还有一种方式是投资不良资产,比如高盛、摩根士丹利购买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
现在美国有300多只房地产基金,规模在3000亿美元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基金都在交易所上市。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国外基金多借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进入国内市场。国内企业运作的不规范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不透明,仍是海外基金进入的主要障碍。据统计,中国目前有57只信托基金,其中20只投资于房地产,但并非国际定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因为它们不是在严格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法律下运作的。随着信托业“一法两规”的出台,不仅规范了信托业务,也使信托开始发挥出银行所不能替代的特殊优势,开辟了房地产融资的新渠道,其前景被十分看好。
4.房地产投资信托
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程序分为如下几个步骤:设立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发行信托,募集信托资金;信托公司向房地产公司投资,形成股权;项目方(或第三方)承诺股权回购;第三方为股权回购提供履约担保;项目方对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方向信托公司分配投资收益、回购股权;以及信托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分配信托财产。信托在串接多种金融工具方面独具优势,可以引入海外基金,可以充当国内的产业投资信托基金,以固定回报的方式或股权投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在适当的时候将项目公司包装上市,完成项目前期建设,使项目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根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年约有70亿元资金通过信托方式进入房地产领域。一般的信托期在3年以内,预期收益率最高达8.4%,绝大部分都在4%以上,预期收益远远高于银行的协议贷款,因此对投资者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目前房地产企业把信托资金当成债券或贷款来用,成本高于银行,风险也并不比银行低。信托产品及其宣传与营销策划还需要有完善的市场来支撑,使其流通更为便捷。信托在国内还不能与银行贷款相抗衡。因此,尽管信托有着很多优势,但由于信托产品有一定的先天局限性,又受到严格的政策限制,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门槛比较高,给融资造成困难。
5.房地产资产证券化(含住房贷款 证券化RMBS和商业物业证券化CMBS)
实施证券化必须建立起独立的评估体系、信用担保中间人体系,以及全国性的银行交易网络。我国目前还没有完整的住房金融体系和相关的保险体系,住房公积金制度也仅限于部分城镇地区,在缺乏有影响力的独立资产评估公司和信用担保中间人的情况下,对房地产地价、地面建筑质地的评估,显然存在技术难度,增大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房地产信贷不仅是银行质量最好的资产,而且增长速度也很快。目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年均增长率达112.8%;个人贷款余额2003年底达到11780亿元,是1977年的60倍,占社会贷款余额16.98万亿的6.69%。如果没有完整的信用担保体系大面积推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是银行潜在的风险。资产证券化,不仅有利于房地产商,同样对银行有利,降低了银行单纯依赖贷款的风险性。
据悉,关于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案酝酿了3年,已于2003年3月递交国务院。相信不久亦将出台。
6.地产金融新产品(含按揭保险和权属保险)
目前的保险行业可运用资金规模已经超过8000亿人民币。保险公司通过对项目进行专业评估,得到有关建筑各方面存在有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并对这种可能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另外,保险公司还会请专业人士对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理,将各种不安全的因素降到最低;对于购买投保了建筑保险项目的消费者,保险公司的介入等于为项目增加了一个监理机构,而对于由于意外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这无疑降低了投资置业的风险。庞大的保险资金介入长期稳定性的房地产应该是一个新的融资途径,保险涉足房地产业,这是又一条非常重要的融资新渠道。但现有市场上可用的工具比较少,政策上也有一定的障碍,与房地产业的衔接还有一个缓冲的过程。
7.房地产融资租赁
房地产融资租赁即指拥有一块土地的开发商,将该土地出租给另外的投资者开发建设房屋,而以每年获得的租金作为抵押,申请开发项目全额的长期抵押贷款;或者是开发商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和占用权后,以自己开发的房地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长期抵押贷款。
房地产融资租赁公司作为一个市场化的经营载体,可以通过吸收股东投资,或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采取借贷、拆借、发债上市等融资手段,吸收社会投资。房屋使用者通过支付租金直接获得使用权。房地产融资租赁可以为承租人定做灵活的还租安排,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还可以协商租金价格。同时房地产公司还可以通过自己所属或控股的租赁公司采用房地产融资租赁方式促销自己的产品。对出租人来说,由于在合同期满之前,出租人始终是房地产产权人,故大大地降低了房屋消费的门槛,降低风险。出租人通过收取租金获得收益,以相对无风险的方式获得高于银行利息的回报。租赁公司还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以及财产信托等方式将租金收取权转让给投资者,分散经营风险。
在租赁业比较发达的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融资租赁业年平均增长达30%,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融资租赁在我国也将成为贷款、证券之后的第三个重要资本市场筹资方式。当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多,民间资本充裕,但投资渠道不多,且风险大,这为房地产融资租赁方式提供了空间。
Ⅱ 房地产行业如何进行融资
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权益性融资。
可能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吸引新的投资者加入,不用支付利息,但会降低原股东的持股比例。
二、发行债券。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是: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筹资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5.债券利息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其他条件。
三、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但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银行借款很难,大房企倒没问题。
四、从基金、信托、其他企业或个人融资。
但这样融资一般利率较高,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地产项目的整个操作流程,以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的融资节点。
在实际操作中,其实房产商融资需求最旺盛的就是土地款的融资。目前由于国内地产市场经过多年上涨,导致了土地成本在整个项目中占比非常高,往往一块土地的价格都在10亿元以上,虽然可以分期付款,但是土地证需要在款项付清后才能办理。延迟支付土地款,会影响后续开发贷的办理及后续的项目开工。所以,一般来说房产公司会想尽办法将土地款尽快付清,这样的资金支付压力非常大。
在支付完土地款拿到土地证后,就可以开始申请银行的开发贷款了,申请过程中办理其它的三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备案、环评等各项手续。一般来说,各项手续办理完成及拿到其他三证后,基本上银行贷款也能完成审批。
银行放款后,通过合作的施工企业将开发贷款套取出来,归还前期土地款的融资。至于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则根据前期进场施工谈好的由施工企业垫付。在项目达到可以预售的条件(正负00,或者结顶,具体看各地政策),就展开销售。销售回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会进入监管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工程款。如果项目有二期、三期,就这样滚动开发。
从拿地到预售基本控制在1年甚至更短,这就是目前大多数房企开发项目的操作模式,业内称呼为高周转模式,主要代表就是碧桂园。当然也会有个例,但是整体原理基本相同。
对于房企融资,也就两条路可以走,一条就是股权,另一条是债权。
一、股权类融资
通过吸引资金方入股,达到融入资金的目的,但是坏处就是需要按照其入股比例和对方分享收益。
1、直接模式
有实力的个人、企业直接入股,股权现实在项目公司股东的层面。
2、间接模式
个人、股东投资地产类基金或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然后再进入项目公司股权。
3、联合开发
也就是业内说的拼盘,一般小开发商用的比较多。小开发商一般在所在地有一定的资源,但是资金口碑等方面较弱,那么就会找些知名开发商共同开发楼盘。目前地产也整体下行,大开发商联合开发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股权类融资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联合开发和基金类模式操作比较多,第一种其实相对比较少。因为后两种除资金外,能够带来一定的其他资源,第一中基本就是财务投资,需要分享利润,一般房企都不愿意。它们宁愿以债权的形式介入这笔款项。
二、债权类融资
1、发行债券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发行债券,可以在国内,也可以在境外。目前国内房企发债(主要是公司债)审批极其严格,通过可能较少,为了融资有很多创新,比如购房尾款的ABS,与上下游的基于应收账款的ABS,甚至还有一个劳务公司做的工资的ABS。
境外发债目前大型房企用的比较多,最近一笔就在昨天,是华夏幸福发行的,中小房企这个渠道几乎没有机会。
2、银行
银行目前主要针对的是房地产开发贷款,必要条件就是四证齐全。
原来可以操作夹层融资借道信托投放用于支付土地款,目前已被监管卡死。
另外在银行,房企还有借道融资的模式,用集团内其他的经营型企业(贸易公司)作为借款人,用第三方土地或者未售房产抵押借款,款项再集团调拨使用,一般会去支付土地款。
还有一种就是目前比较多的,用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直接开票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找房产公司有授信额度的银行贴现,占用房企授信额度。商票的模式贴现渠道比较多,也不仅限于银行,因为银行的额度不好审批,目前还有其他的渠道,比如网络金融平台、票据类资管、票交所等等。
3、信托
信托公司目前基本只能操作开发贷款,发放信托融资。可能有非主流小信托会有一定灵活性,但是主流监管意见是不能做土地前融。
4、 社会 资金
这个其实是目前房企操作最多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个人、企业(目前主要出资金的是国企)、上市公司等等。
操作的模式主要是银行委托贷款、股权基金(假股真债模式)。
还有一种是房地产销售公司兜底,它会和房企签订一个协议,包销一定价值的房产,享受一定的折扣。房产公司先将整批房源打包给这个销售公司,做下网签,但是不过户。销售公司销售一套,更改一套网签并进行过户。对于销售公司能够以低价拿下一批房源慢慢销售,利润最大化,房产公司则在损失部分利润的前提下提前拿到房产的销售款。这个过程中也可以演变出假按揭模式套取银行的按揭资金。
总结
整体来看,目前在土地款融资阶段,由于银行信托等渠道受限,主流的融资主要是以地产基金或者同行为主的真股权投资和 社会 资金为主的债权融资(含假股真债),这阶段的融资成本比较高,目前主流大型前50强房企的融资成本在13%-15%间,各类头部房企无论民营还是国有均有这类融资。开发贷阶段主要为银行和信托融资,优质房企集中在银行,偏弱的主要在信托,银行的成本基本在6%-8%之间,信托主要在10%-12%。工程款主要是压榨施工企业,让对方垫资,在实现销售后再支付,甚至用商票支付。
房地产行业是比较典型的资金需求量很大的行业,资金成本也很好。可以说,房地产的核心竞争力就体现在资金实力上,有没有足够多的钱,能不能借来足够多的钱会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生死存亡。
一般企业能用到的融资方式,房地产企业自然也都会采用,比如。股权融资,通过上市拿到资金。相比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上市融到的钱甚至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所以房地产最需要的反而是借助上市,增加公司的名气和行业地位,以便在融资方面更有优势。
还有债券融资。对房地产企业非常普遍,而且,房地产企业不仅在国内发债,还会在国外发债,甚至有分析师说,目前房地产在海外的融资总额已经非常非常大了。另一方面,为了降低融资成本,房地产企业还会采用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组合的方式,1年期的短期融券滚动是用,结合3-5年的长期的债券,既能满足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减少资金成本。
除此之外,还有银行贷款,房企的资金量大,也是银行的大客户,不过银行在房贷时,会评估房地产公司的信贷情况,会很看重销售总量、行业排名等一些指标,这也是很多房地产公司想要拼命做大的原因吧,做大了才能有更多的资源。不过,做大了很可能也会死得快。最近世茂和福晟的合作,是2020年的“开门红”,打响了并购的第一枪。从媒体报道的信息来看,世茂应该是占尽了优势,福晟会“一个愿挨”还是因为出现了资金危机,不得不用自己最有优势的加码来获得世茂支持。
总的来说,房地产行业是典型的资产负债率很高的行业,对公司来说是有很高的杠杆,对企业老板来说,则也意味着很大的财务风险。
针对房地产行业如何进行融资?这个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第一,这个问题提的相当好,我相信有成千上万的网友想知道这个答案。房地产行业会根据项目所处不同的阶段(往往是三个阶段:A,没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前;B,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后;C,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时),实现不同的融资方式。
第二,如果房地产行业所处的是项目前期开发阶段,没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前。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是通过“出让股权或引进战略投资合作开发”的融资模式,通称“股权融资”。
第三,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所处的阶段是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拿着这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银行去抵押贷款,以实现融资的目的。
第四,地产项目在建设过程当中也可以实现在建工程开发贷,实现融资的目的。
第五,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拿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以通过楼盘营销代理公司,通过内部认购,或者蓄客期,或者开盘,实现销售收益,实现地产项目一期和二期资金滚动开发,达到融资的目的。
第六,当然作为一家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融资的时候必备核心资料:
A,项目介绍PPT。
B,项目《融资计划方案》。
C,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文本》。
房地产融资是所有行业(金融业除外)融资当中融资总金额最大,融资产品最多,创新速率最快的。房地产具备金融属性,是除了金融行业以外另一个借钱生钱的行业,因此对于房地产的融资风控也是非常严格的。在此基础上,房地产融资因风控的需要,形成两种类型:1、以公司为中心的融资;2、以项目为中心的融资。在此以外,股权投融资也是很正常投资房地产的方式,但股权没有保收益一说,更属于投资类,这边暂不讨论。另外,民间高利贷、地下钱庄等借贷方式也不属于我们考虑的范围,都不是正规路子。
以下是常见的一些融资品种:
按照分类一点点阐述,不免太无聊。我们按照公司的发展周期的维度思考,从小公司长到大公司时会经历多少种什么样的融资产品。
房地产公司的融资一般都是从项目融资开始的。项目的开发可以分为前期拿地,中期建设,以及建设后等。我们从中期往两头慢慢延伸。
好,假设我现在是一家公司,完成了初期的野蛮生长和初期累积,公司也规范化一些,银行愿意借我们一些钱。现在,手中有块土地,手续完备了,但是手中钱不够,项目资金链上需要一些杠杆,帮我撬动整个项目。于是我找到了银行。
我们知道,开发贷的提供者是银行,但是,对于资质差一点的公司,银行会认为公司的承担能力不足,拒绝公司的申请。这个时候,公司也可以去找信托成立一个信托计划,或资管公司成立资管计划借钱。本质差不多,监管措施也差不多,但是价格会比银行贷款贵很多,这是信用溢价所致。信托可以自己募集资金,也可以找银行募集资金,各位在私人银行买到的信托产品,来源就是这种。
当你的中上项目基本都能在银行拿到开发贷,公司应在全国TOP500以内。
STAGE 2
本来这种融资很合理,但在这几年出现了BUG。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好啊!如火如荼啊!地价越来越贵了啊!地价占了整个项目50%啊!付完了地价,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达到“432”的条件。同时,开发贷又只能用于工程开发建设,付给工程方,不能把前期投入套现。开发商的钱趴在里面出不来,产生了巨大的资金占用,老板们心理阴影面积越来越大。
怎么办?没有关系,有“拿地融资”,或“明股实债”。在2012年的时候,这种融资出现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因为不是标准的债权产品,所以这类融资简称前端非标债权融资。这种钱可以从信托或资管计划拿,当然最终的来源很多也是银行。这类的融资方式核心就是,以投资的名义,绕过了“432”的合规要求,通常项目公司获得土地的90天内,直接塞给项目公司,而非直接支付给工程方。因此,这类融资相当于把之前的土地成本套出来了。太好了,比开发贷好用太多,金融机构也自然多收几个点费用。到了后期,招拍挂的资金也是由金融机构100%垫付了。所以一个房地产企业,拍地的钱没有给,没有太多沉默成本。拍到地以后,自己掏30%-40%,金融机构掏剩下的。如果快周转做项目,那么ROE回报真的高得不得了。
如果一家企业能够获得前端融资,那么恭喜你,你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应该可以排在TOP150-200之内。
土地获取的方式有很多。如果土地不是很干净,是拆迁留下来的,怎么办?银行可以提供拆迁贷款,用途是支付拆迁补偿款,前提是这个项目是旧改项目有政府批文。这种贷款在银行常常不占房地产限额,是政府支持的。拆迁之后,成为净地,四证齐全了,就可以拿开发贷了。再高级的做法,企业可以以拆迁贷为标的,做成“理财直融”,相当于把这个东西做成一个债券,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卖。
当开发商拿到了预售证,于是就开始使劲浑身解数,各种广告出击卖房子啦!这个时候银行会提供按揭贷款,虽然不是直接给开发商,但是由于按揭投放了,开发商才能回款到账上,房子才算真正卖出去了,所以按揭事实上对开发商非常非常重要,整天开发商的财务都在因为按揭对数焦头烂额。
如果这个开发商开发的是商业地产,那么就有“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顾名思义,这个项目由于未来会有源源不断的现金流入,比如租金。银行评估其现金流情况以及市场价值情况,折个现,公司就可以从银行套出一笔钱。这种钱通常是长期的流动资金,没有太多限制,非常好用。在证券市场,开发商也可以发行ABS,CMBS等债券,把钱套现出来。
STAGE 3
多干几个项目之后,企业就上了一定的规模。这个时候,很多企业可能就开始鼓捣上市的事情了。如果企业登陆了资本市场,那么IPO可以为企业带来一笔不小的运营资金,随企业用。同时,IPO背后意味着公司完成了股份制改革等规范化的运作,在资本市场上有了评级,公司可以比较顺利的以主体进行融资。(当然,IPO不是公司发债的必然条件,非上市公司做私募债也多,但终归不如上市公司容易)
IPO之后,企业要干两个事情,一是做银团,二是发债。对于银团,主要说的是那些去港股上市的公司考虑的事情。在境外有平台后,可以找很多外资银行做银团贷款,境外银团贷款批额度不批产品种类,很好用的,唯一要解决的事情是钱怎么弄到国内,当然大家各有各的手法。近期国家在扩流入,是鼓励公司借外债的。对于公司来说,借外债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钱怎么还,第二是当前人民币的贬值预期。
关于发债,境内境外发债都可以。发债的资金是可以自由使用的,用途很方便。境外的发债市场发展了很多年,非常成熟,但国内确实最近才发生的事情,转折点是2014年9月。在国内,境内发债的渠道有两个,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出来的叫中票短融等;另一个是交易所,发出来的是公司债。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这个渠道,曾经只有商业地产是可以发债的,不过商业地产的要求很高,住宅要在30%以下。当时有世茂股份等公司发过,价格挺高。公司债方面如同IPO,是审批制,发行也受一定的限制。在2014年9月,交易商协会突然放开了A股上市房地产企业发中票。一时间,开发商们是那个激动啊!要知道,发了中票后,就可以发永续债,就可以发短融,就可以发超短融,不停的旧债换新债,那可是源源不断的流动资金啊。于是市场上各个开发商风生水起,在12月底万科发了首单中票,价格4.7,保利发了个4.8,一下把价格江夏区了。在当时,银行基准利率可是6呢。随后,央行不断降息,市场资金泛滥,出现了资产荒,发债的价格进入了3字头。可以说,2016年房地产大市,和资金便宜有很大的关系。
另外,还有一个BUG类型的债种:永续债。这种债由于没有期限,依靠的是不断上升的利率逼企业还款,因此在HK会计准则算是全权益。这种贷款可以让公司越借钱,账上的负债比率越低,这不,负债没增长,净资产增加了。不过这也是个定时炸弹,而且坊间看一个公司,算数评估风险的时候,还是会加回去的。这种永续债到了后期,又发展了很多类永续债的变种。
当企业完成了上市,完成了发债,银团等融资手段,这个公司基本上就是国内TOP100以内的水平。
STAGE 4
当企业发展更进一步,企业会有新的追求,比如我要让我的财务报表更好看,公司资金运营效率更高。比如,我要减少公司的有息负债率,使得公司的评级维持在较高的水准,发债就可以更便宜。于是,供应链就出现了!
供应链条中,开发商是核心企业,围绕着很多供应商。这个行业内,开发商拖着付工程款是常有的事情,如果企业的信用足够,开发商可以给供应商开个商票,名正言顺地晚付钱,让项目的现金流更好看点。这个融资,通过处理,是不会计入开发商的有息负债了,开发商也很开心。OK啦,这个时候供应商就会来拿着票找银行贴现,企业就延迟了1年才付款。一般意义上来说房地产做供应链其实就是变相给房地产做流贷,不过对于好的企业,不少银行愿意赚这份钱。
当银行愿意为你做供应链业务,你应该在TOP50水平左右了。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只要企业有能力,有动力,那么资本市场就会给你创造层出不穷的产品。
STAGE 5
很多企业为了获取项目,往往采用小股操盘的形式。因为大地产商有产品优势、销售优势、建造成本优势、融资成本优势。锅子很好,但米不够。因此,在招拍挂越来越贵的时候,如何和拥有土地的土豪们谈好生意就非常重要,小股操盘也成了主流。对于那些拥有土地的小开发商或者土豪来说,这个生意也是划算的。一亩地在自己手中的价值可能没有多少,但是万科、碧桂园等开发商一处理则完全不一样。自己只要出土地,啥也不用干,坐等收钱。在这种市场状态下,卖品牌卖管理,加大杠杆,成立基金,收管理费等形态百花齐放。另外,虽然对于大地产商来说,一个项目只占小股,但在大口径数据宣传方面,这个盘的所有销售收入是全盘计入企业的成绩单的!
对于商业物业来说,终极的手段是发行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s),直接上市,套现,不过国内的税法以及风险隔离方面还没有办法做到模式盈利,所以这一块还需等待。
说到了这里,能够充分完成上面所有环节的,基本就是国内TOP30的开发商了。在往后走,房地产公司无非就是做大规模,搞生态,搞金融等出路。要么做产业结合,要么做金融集团,自己给自己输血。
上面的文章内容有一条重要假设,就是房地产公司完成了原始积累,银行愿意给你贷款。其实达到这一步,企业家们已经付出了非常多的工作和努力,已经很不容易了。另外一点,这个行业正在不断集中化,寡头化,在开发贷假设的TOP500,很可能几年内,业内连500家公司都没有,目前的数据大概还有1万家(这个数据是有把大公司的子公司重复计算的)。
说到最后,不得不吐槽一句,咱们这么多地产金融狗整天为房地产公司的融资处心积虑,最终坑的都是自己!
房地产公司一般通过银行的开发贷款和组成信托计划进行融资
一、银行贷款r1、影响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因素:中央银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款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r2、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种类r(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r信用贷款分一下五种类型: 普通限额贷款、透支放款、备用贷款承诺、消费者贷款、票据贴现贷款r(2)担保抵押贷款分为两种:担保品贷款、保证书担保贷款;r二、民间借贷融资r1、特点: 形式上的分散、隐蔽性 金额上的小规模性 范围上局限性 利率上的高低不一与随行就市 借贷合约非格式化 对偿债的硬约束性 我国发展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的优点和缺陷r2、优点:可有效实现融资、成本低,可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可行性强,为金融市场所快速接受 房地产企业在实现融资的同时实现了销售,一举两得r3、缺点: 适用该方式的企业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房地产开发商都可以运用 开发商承担风险较大 并非开创融资新渠道r三、房地产典当融资r典当是一种以实物为抵押,取得临时性贷款的融资方式。 特点:融资性、单一性、商业性、小额性、短期性、高利性、安全性、便捷性。 流程:审当、验当、收当、保管、赎当。 五日后仍未清偿当金回赎的当物,实为绝当,典当行对绝当物品依法享有处置权。r四、商业信用融资r1、主要特点:商业信用使用商品生产特点、商业信用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方便、商业信用可以巩固经济合同,加强经济责任、商业信用有利于竞争。r2、商业信用融资的具体方式: 应收账款融资、商业票据融资、预收货款融资等。r当前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企业的管控,在政策高压的大环境下,融资也变得越来越难,这也导致不少企业出现了资金荒。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针对房企的融资也更加谨慎,毕竟高回报的同时也存在着高风险。
目前来看,随着通道业务的趋紧,以及资管新规的出台,房地产行业更加的依靠银行途径进行融资了。
一、房地产类融资都有哪些第一个呢就是最主流的了, 房地产开发贷款,不难理解的,就是开发商想开发某一块土地需要进行融资,从银行贷款,这种贷款就是房地产开发贷款。
还有一种是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这种贷款以商业地产项目所产生的物业相关费用进行抵押向银行贷款的一种产品。
综上可以看出,不管哪种贷款,都是以项目为核心的, 银行审理的时候以项目本身为基础进行分析,当然了也会分析借款人资质等方面的。
二、具体的流程我以房地产开发贷款为例子讲一下大体上的流程。
首先借款人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因为借款人集团一般开发的项目覆盖全国,所以若想申请贷款等事宜, 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新建立一个项目公司 ,然后以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
然后,就是拍地,通过竞价方式,从政府手里拍地,然后是交钱并办理各种手续,如四证,当这些必要的基础资料齐全之后就可以联系银行了。
联系银行以后需要提供一系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础资料及证件,财务报表,可研报告等等一系列材料,银行通过审核股东背景、借款人项目经验及经营等情况最终决定同不同意贷款。 这其中有一点十分关键,就是借款人需要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要不然不就是空手套白狼了嘛。
然后企业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比如用土地及地上房产进行抵押,或者是集团总部进行担保,如果是抵押的话,还要配合银行落实抵押手续。
如果企业提供的材料齐全且没有什么瑕疵那么银行就会发放贷款,通常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为5年,企业需要与银行沟通并尊重合理性的前提下,设置符合实际情况的还款计划,如第一年偿还多少钱、第二年偿还多少等等。
然后销售回款的资金需要进入银行的监管账户,出支付相应的税款等费用之外,不能随意对外支付,必须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综上就是房地产融资的基本流程。
三、总结一下房地产企业先拿地,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然后联系银行,审核无误之后进行贷款,然后封闭管理账户资金,不得随意对外支取,这就是开发贷款的流程。
希望对您有帮助。
您好,房地产行业融资,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向身边 人融资如果您需要的资金比较少的话,可以向身边的人融资,比如亲友、同学同事,或者当地的有钱人、企业家、管理层等等。
二、银行贷款融资如果您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收入,或者有房产等,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抵押贷款。
三、寻找投资人和投资公司如果您需要的资金较多,可以寻找专业的投资人和投资公司。投资人一般在社交平台都有官方认证的账号;投资公司一般有自己的官方网站,您可以直接投递商业计划书给他们。
四、专业的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专业的融资平台有很多资金方入驻,您可以投递项目给他们;或者参加平台定期举办的融资活动,和多位投资人面对面交流。
Ⅲ 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浅析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颁布实施,在为房地产投资过热现象降温的同时,也使资金密集型房地产业产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机感和焦虑感。国家信贷新政策下,房地产业如何冲破融资困境,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本文就这一话题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一)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业每年的资金来源总量不断上涨,2001~2005年短短4年里,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量上涨了1.8倍(参见表1-1)。
(二)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渠道
仅以上表2001年数据为例。2001年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总计7696亿元,其中:国内贷款1692亿元,占21.99%;自筹资金2184亿元,占28.38%;其他资金来源3671亿元,占47.69%。可见,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总计占总资金来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态势,看起来比较合理。但是经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自筹资金中只有55%左右为自有资金,30%~40%为企业从银行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余为各种施工企业垫款或材料商垫款;其他资金来源中,80%以上为个人购房者交付的各种定金及预收款。这样总计起来,有60%~70%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信贷的支持(部分企业甚至达到70%~80%)。
(三)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在房地产金融中所占比例小
2002年以前国家对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控制得非常严格,截至2005年末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只有80家,仅占全部上市公司总量的2%,占全部房地产企业总量的0.16%。依据表1-1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来呈现快速下滑的趋势,平均只占0.001%左右。
(四)房地产资金信托活跃
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全国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信托业务。2004年我国房地产信托业继续以较高速度增长,直到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颁发212号文件——《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212号文),对信托融资进行严格限制,给我国刚刚有所起色的房地产信托业又上了一道“紧箍咒”。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从上面对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来源中有60%~70%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只有少数企业的自有资金能达到目前35%的银行贷款要求,相当部分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10%。这种高负债的财务结构,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不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二)银行体系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
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银行对外投资讲求的是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性。而我国目前银行业从房地产业获得的仅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担的却是整个房地产业高负债的财务结构所导致的行业风险,风险和收益处于极度的不对等状态,再加上各种违规贷款的存在,整个房地产金融面临巨大风险,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
(三)缺乏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就房地产体系而言,目前我国仍没有形成多层次的丰富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专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缺位严重;缺乏规模化、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缺乏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等等。
(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是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于制订。
(五)房地产企业融资瓶颈亟待突破
为防范整个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央行于2003年6月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链条中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施工企业垫资、自有资金比例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使房地产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资金瓶颈,房地产信贷新政下如何融资成为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必须尽快解决好的关键问题。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分析
(一)发展多元化直接融资
银行贷款融资是典型的间接融资,具有短期性特征,到期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也较大。因此应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除适度放宽股票融资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产债券市场以外,还可以发展市场化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1.大力培育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
房地产信托是信托金融工具在房地产业中的应用。目前我国房地产信托基本上参照银行贷款的有关条款执行,很大程度上是银行贷款的变种,但信托公司在委托贷款方面的监控、管理、经营能力和经验可能不如银行,因而很难起到有效的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作用。此外,我国目前真正意义上的信托投资机构并不多,且绝大多数在房地产信托融资方面并无良好建树。因此,一方面应建立和培养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机构,另一方面应在加强对房地产信托监管的同时,通过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规范和发展信托融资方式,使之成为房地产业融资的一条主要通道。
2.培育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是将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抵押贷款证券(主要以抵押贷款作为担保的债券),并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以达到融通资金和把抵押贷款风险分散给市场众多投资者的目的。二级市场(个人房贷市场)的运作不仅使得一级市场(开发贷款市场)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极大地增强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实现了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的目标,同时也为证券市场提供了一种具有较高信誉的中长期投资工具。在美国,经过联邦金融中介机构担保过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金融产品,具有类似于政府债券的信誉。而且由于二级市场产品相对于政府债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险、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投资者的欢迎。目前,我国的房贷证券化试点已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各地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
3.建立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以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发展,加速银行资金周转,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4.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规范各种融资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产生新的隐患,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如对房地产证券化给予明确的法律依据;加快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等等。
(二)进一步完善间接融资
我国是一个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国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银行间接融资仍然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银行间接融资渠道,更好地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服务。
1.推进间接融资形式多样化
目前虽然各大银行在个人按揭贷款方面创新不断,但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上缺乏创新。建议银行业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现状,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贷服务,如建立一种将中外银行、担保机构有效结合,为企业提供贷款的融资方式,具体可采取的模式,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企业;中资银行+担保企业甲+担保企业乙,等等,为企业提供各种担保和抵押贷款。
2.创新变直接融资为间接融资的方式
直接融资虽然形式多样,但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来说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却不多,相反,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这种最为普通的间接融资方式是多数开发企业比较容易接受和实现的融资方式。建议更多的开发企业积极尝试探索将直接融资转化为间接融资的新融资途径。
(三)探索建立组合式融资模式
组合式融资就是将各种融资方式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进行有效合理的组合,使其不但能够满足房地产企业发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采取自有资金+吸收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吸收新的投资者进入,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实行利润分成,进行原始资本积累;在成长期采取银行信贷+商业信用或吸收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在成熟期采取信托融资+国外投资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适当收缩投资规模或吸收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的加盟。
转自山东畜牧网电子期刊 > 2007年第9期 作者:于晓东 等 2008-01-29
Ⅳ 当前国内外房地产企业融资决策研究的现状是如何(急)
第一,利率、税率上升。如果基本经济要素恶化,例如长期真实利率出乎意料上升或者税率发生重大变化,都可以导致房价下跌。中国人民银行曾经数次调整利率,可惜房地产市场对此的反应并不敏感。中国的税制改革严重落后,在下一步税制改革中有关房地产市场的房地产税、交易税、交易利得税、契税等都必须跟上,这一条才可能起作用。 第二,土地政策放松。如果放宽土地控制,增加房地产用地供给,有可能在短期内压制房价上扬趋势。为了应对房价增速过高,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在2006年增加了土地供给量,这对缓解房价飞涨的压力肯定起了作用。但是,从增加土地供给到商品房上市还有相当长的滞后时间,在短期内可能还不能发挥作用。而且,一般地说,凡是房地产供给弹性比较低的地方,房价波动就比较严重。例如,北京、上海的城区土地资源有限,想增加供给很难,因此房价的波动幅度也就会大于其他地区。 第三,政府干预。实践证明,在房地产过热时,如果政府采取紧缩货币政策,或者采取针对房地产投机活动的税收政策,或者直接规定房价涨幅,都能够在短期内比较明显地压抑房价。但是,政府政策能不能把房价压下来呢?经济理论早已证明,除非政府直接设定房价(如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价格管理),无论是采取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都只能在一段时间内压抑房价。从长期来看,人们的理性预期将在很大程度上抵消政府货币、财政政策的作用! 五.取消预售房制度,对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致命的冲击! 六.提高高档楼盘物业税.. 七.今年启动的廉租房建设都对房价有一点的压抑作用! 貌似跟你的提问不着调.但还是希望可以给你一定的参考作用
Ⅳ 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及具体处理方式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颁布实施,在为房地产投资过热现象降温的同时,也使资金密集型房地产业产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机感和焦虑感。国家信贷新政策下,房地产业如何冲破融资困境,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本文就这一话题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一)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业每年的资金来源总量不断上涨,2001~2005年短短4年里,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量上涨了1.8倍(参见表1-1)。
(二)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渠道
仅以上表2001年数据为例。2001年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总计7696亿元,其中:国内贷款1692亿元,占21.99%;自筹资金2184亿元,占28.38%;其他资金来源3671亿元,占47.69%。可见,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总计占总资金来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态势,看起来比较合理。但是经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自筹资金中只有55%左右为自有资金,30%~40%为企业从银行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余为各种施工企业垫款或材料商垫款;其他资金来源中,80%以上为个人购房者交付的各种定金及预收款。这样总计起来,有60%~70%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信贷的支持(部分企业甚至达到70%~80%)。
(三)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在房地产金融中所占比例小
2002年以前国家对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控制得非常严格,截至2005年末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只有80家,仅占全部上市公司总量的2%,占全部房地产企业总量的0.16%。依据表1-1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来呈现快速下滑的趋势,平均只占0.001%左右。
(四)房地产资金信托活跃
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全国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信托业务。2004年我国房地产信托业继续以较高速度增长,直到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颁发212号文件——《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212号文),对信托融资进行严格限制,给我国刚刚有所起色的房地产信托业又上了一道“紧箍咒”。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从上面对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来源中有60%~70%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只有少数企业的自有资金能达到目前35%的银行贷款要求,相当部分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10%。这种高负债的财务结构,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不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二)银行体系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
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银行对外投资讲求的是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性。而我国目前银行业从房地产业获得的仅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担的却是整个房地产业高负债的财务结构所导致的行业风险,风险和收益处于极度的不对等状态,再加上各种违规贷款的存在,整个房地产金融面临巨大风险,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
(三)缺乏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就房地产体系而言,目前我国仍没有形成多层次的丰富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专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缺位严重;缺乏规模化、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缺乏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等等。
(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是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于制订。
(五)房地产企业融资瓶颈亟待突破
为防范整个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央行于2003年6月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链条中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施工企业垫资、自有资金比例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使房地产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资金瓶颈,房地产信贷新政下如何融资成为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必须尽快解决好的关键问题。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分析
(一)发展多元化直接融资
银行贷款融资是典型的间接融资,具有短期性特征,到期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也较大。因此应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除适度放宽股票融资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产债券市场以外,还可以发展市场化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1.大力培育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
房地产信托是信托金融工具在房地产业中的应用。目前我国房地产信托基本上参照银行贷款的有关条款执行,很大程度上是银行贷款的变种,但信托公司在委托贷款方面的监控、管理、经营能力和经验可能不如银行,因而很难起到有效的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作用。此外,我国目前真正意义上的信托投资机构并不多,且绝大多数在房地产信托融资方面并无良好建树。因此,一方面应建立和培养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机构,另一方面应在加强对房地产信托监管的同时,通过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规范和发展信托融资方式,使之成为房地产业融资的一条主要通道。
2.培育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是将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抵押贷款证券(主要以抵押贷款作为担保的债券),并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以达到融通资金和把抵押贷款风险分散给市场众多投资者的目的。二级市场(个人房贷市场)的运作不仅使得一级市场(开发贷款市场)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极大地增强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实现了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的目标,同时也为证券市场提供了一种具有较高信誉的中长期投资工具。在美国,经过联邦金融中介机构担保过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金融产品,具有类似于政府债券的信誉。而且由于二级市场产品相对于政府债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险、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投资者的欢迎。目前,我国的房贷证券化试点已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各地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
3.建立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以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发展,加速银行资金周转,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4.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规范各种融资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产生新的隐患,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如对房地产证券化给予明确的法律依据;加快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等等。
(二)进一步完善间接融资
我国是一个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国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银行间接融资仍然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银行间接融资渠道,更好地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服务。
1.推进间接融资形式多样化
目前虽然各大银行在个人按揭贷款方面创新不断,但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上缺乏创新。建议银行业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现状,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贷服务,如建立一种将中外银行、担保机构有效结合,为企业提供贷款的融资方式,具体可采取的模式,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企业;中资银行+担保企业甲+担保企业乙,等等,为企业提供各种担保和抵押贷款。
2.创新变直接融资为间接融资的方式
直接融资虽然形式多样,但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来说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却不多,相反,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这种最为普通的间接融资方式是多数开发企业比较容易接受和实现的融资方式。建议更多的开发企业积极尝试探索将直接融资转化为间接融资的新融资途径。
(三)探索建立组合式融资模式
组合式融资就是将各种融资方式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进行有效合理的组合,使其不但能够满足房地产企业发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采取自有资金+吸收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吸收新的投资者进入,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实行利润分成,进行原始资本积累;在成长期采取银行信贷+商业信用或吸收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在成熟期采取信托融资+国外投资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适当收缩投资规模或吸收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的加盟。
Ⅵ 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途径和方式
一、上市融资 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得巨额资金,且筹集到的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因此,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尤其是商业地产开发具有很大的优势。一些急于扩充规模和资金的有发展潜力的大中型企业还可以考虑买(借)壳上市进行融资。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资地产基金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申请中国政府特别批准运作地产项目或是购买不良资产;二是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合法规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过回购房、买断、租约等直接或迂回方式实现资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与国内房地产企业合作的特点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资金在中国房地产进行投资,大都选择大型的房地产企业,对企业的信誉、规模和实力要求比较高。但是,有实力的开发商相对其他企业来说有更宽泛的融资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国房地产的影响力还十分有限。
三、联合开发 联合开发是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以合作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的一种方式。联合开发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商业地产开发、商业网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大多数开发商抱着卖完房子就走的经营思想,不可能对商业地产项目进行完善规划和长期运营,因此,容易出现开发商在时销售火爆,但他们走了以后商业城和商业街日渐萧条的现象。开发商和经营商的合作开发可以实现房地产开发期间目标和策略上的一致,减少出现上述现象的可能性。
四、并购 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房地产市场将出现两种反差较大的情况: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资源而缺少开发资金成本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因筹钱无门使大量项目停建缓建,只有尽快将手中的土地进入市场进行开发才能保证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房地产企业苦于手中无地而使项目搁浅,因此,不失时机地收购中小企业及优质地产项目,从而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
五、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 2003年底,中国第一只商业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法国欧尚天津第一店资金信托计划”在北京推出,代表着中国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的雏形。但它并未上市交易,投资的房地产缺乏多样性,不参与房地产的开发过程等问题使我国市场以往的 REITS产品与国际上真正意义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风险收益特征是,股本金低,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其次,收益平稳、波动性小,市场回报高,可享受税收优惠,股东收益高;同时,REITS实行专业化团队管理,有效降低了风险。
六、房地产债券融资 发债融资对筹资企业的条件要求较高,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很难涉足。再加上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和企业债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国内房地产企业大都不采用该种融资方式。
七、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一种介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信托产品,在房地产领域,夹层融资常指不属于抵押贷款的其他次级债或优先股常常是对不同债权和股权的组合。在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夹层融资作为房地产信托的一个变种,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夹层融资可以绕开银监会212号文件规定的新发行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开发商必须“四证”齐全,自有资金超过35%,同时具备二级以上开发资质的政策。与REITS相比,夹层融资更能解决“四证”齐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资问题。
八、房地产信托融资 防火墙是信托产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优势。信托财产既不是信托公司的资产,也不是信托公司的负债,即使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也不受清算影响,实现了风险的隔离。另外,信托在供给方式上十分灵活,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信托产品。信托融资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资规模小;二是流动性差,由于受“一法两规”的严格限制,远远无法满足投资者日益增长的转让需求;三是对私募的限制,即规定资金信托计划不超过200份,相当于提高了投资者的门槛。
九、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项目的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
十、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 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实质是一种“卖方信贷”。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采用对购房消费者提供贴息的方式,有利于住宅房地产开发商在房产销售阶段的资金回笼,可以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暂时销售不畅的情况下发生债务和财务危机,可以为部分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解决融资瓶颈问题。
十一、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3、6或9个月内还本付息,用以解决企业临时性、季节性短期资金需求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灵活周转速度快、成本低等特点,无疑给目前资金短缺的中国房地产业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选择。短期融资券对不同规模的房地产企业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实行承销制,承销商从自身利益考虑,必然优先考虑资质好、发行规模大的企业。
十二、融资租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选定或通过出租人选定房屋后,由出租人向房地产销售一方购买该房屋,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产证券化 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从而使得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的关系由直接的物权拥有转化为债权拥有的有价证券形式。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我国正处于房地产证券化推行的初级阶段进行中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其现实切入点。
拓展资料:
从狭义上讲,融资(financing)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