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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成融资租赁方案模式

发布时间:2022-12-08 13:23:18

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有哪些?下面是我收集的几种,大家可以来看看学习相关知识。

租赁公司和物流企业要明确仓单质押涉及到的货物所有权转移,以及物流企业对存货安全性的担保。融资租赁公司和物流企业要明确仓单质押涉及到的货物所有权转移,以及物流企业对存货安全性的担保。

一、方案简介

供应链金融在当今市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是商品交易下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和存货融资而衍生出来的组合融资,是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捆绑,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经销商的融资服务。

在供应链金融中可以把钱投在需求大的地方,有效的提高一个产业链的总体效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提出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可以根据不同的企业进行有效的调整,以达到解决企业客户融资难的问题,以及为对象客户提供货物的囤积。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主要有保兑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融通仓融资。融资租赁业务可以融入到保兑仓融资和融通仓融资这两种模式中。

二、关系图

1、保兑仓融资模式:直接租赁

A、承租人、厂商、租赁公司、物流企业签订《货物融资租赁合同》。

B、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C、在《货物融资租赁合同》中要明确厂商回购义务和客户为其自己提货逾期而做相应担保责任。

此外,租赁公司和物流企业要明确仓单质押涉及到的货物所有权转移,以及物流企业对存货安全性的担保。

2、融通仓融资模式:售后回租

A、承租人,租赁公司,物流企业签订《货物融资租赁合同》

B、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C、在《货物融资租赁合同》中要明确第三方担保和客户为其自己提货逾期而做相应担保责任。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和物流企业要明确仓单质押涉及到的货物所有权转移,以及物流企业对存货安全性的担保。

三、流程图

1、保兑仓融资模式:直接融资租赁

出卖人(厂商),承租人,物流企业,租赁公司首先签订《货物融资租赁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和责任。

2、融通仓模式—售后回租

承租人、物流企业、租赁公司首先签订《货物融资租赁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和责任。

蓝色实线为物流方向,蓝色虚线为资金流,红色实线为单据传递。

四、两种模式的关键点分析

1、还款来源

A、客户要提供其与下游经销商或直接用户的商品销售合同。

B、租赁公司可以向银行提供贷款客户的应收账款质押或保理。

C、客户对其自己提货逾期提供自有资产的担保措施。

D、厂商对逾期货物提供回购担保。

2、优势分析

A、对于下游买方(客户)可以用银行融资支付预付货款,减少自有资金占用。售后回租业务模式中,客户可以把货物变现,加强企业自身现金流。此外,客户可以在原材料销售淡季买入存货以达到降低成本,抵抗通货膨胀影响。

B、对于上游出卖方(厂商)可以提前确定销售规模,提前回收资金,稳定客户关系,提高市场占有率。

C、能够为银行贷款找到良好的服务对象,大大减少了银行的不良贷款风险。此外,租赁公司还可以为银行做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扩大了市场份额,拓展了业务范围。

D、为物流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供应链循环,使其能够在供应链环节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能使整个供应链快速发展。

3、信用条件

A、对于下游买方(客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或在合作银行开设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B、买方(客户)有明确的销售(赊销)政策,并有完整有效的产品下游销售合同,产品生产周期正常,提货周期正常,有较好顺畅的自有资金。

C、客户需要与上下游厂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完整的交易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违约经济纠纷。

D、客户需要交纳的申请材料:企业工商局登记证,企业机构证明,纳税材料,完税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料,主要股东个人信用记录,近三年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报表,验资报告等。

E、上游卖方厂商原则上是国内主流或行业主流企业,当地的龙头企业,具有完整良好的信用记录。

F、物流企业自身具有强大的交通运输网,货物运输能力,货物验收能力,货物监管能力,完整良好的信用记录,良好的自有资产为货物做担保。

4、风险点分析以及应对措施

A、物流企业存货风险

厂商一旦将标的货物运抵融资租赁公司指定的物流企业仓库后,物流企业就要对此货物验收,监管,保护。因此物流企业的选择是要达到一定良好的标准,就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及一定规模的自有资产。一旦货物遭到破坏,例如:消防不善,排水不善,防腐防霉不善,防盗不善。物流企业要能够及时的补救,并算出损失,及时的向货物的所有方做出赔偿措施。国内较大的物流企业有: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铁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1)如果货物由物流企业运抵客户指定地点,货物抵达之前的损失风险全由物流企业承担。

(2)如果货物由客户亲自执融资租赁公司签发的提货单提货,货物装车后的风险转移给客户。

存货的要求:

(1)货权清晰,为了保证融资租赁公司最终对货物处置时没有其他第三方主张权利,在进行动产抵质押时需要对出质人或抵押人提供的动产权属进行认定;(增值税发票、货运发票)。

(2)价格稳定,价格波动剧烈的商品不宜作为抵质押物,一是增加盯市工作量,二是处置需要时间。

(3)流动性强,基础原料,战略物资,大宗物资,初级产品。

B、违约风险

受到一些人为或者天灾的影响,客户不能够按规定及时的.交付货款。所以融资租赁公司首先要和厂商签订回购协议,以对货物提供回购担保。然后,融资租赁公司还要和买方客户签订对其提货逾期造成的货物贬值提供相应有效的担保措施,该客户可用自有资产做担保。

C、法律风险

仓单质押担保操作程序是否完备会影响到融资租赁公司,物流企业,融资企业甚至厂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会引起质押物所有权的法律纠纷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仓单质押为权利质押。仓单转移存储物其所有权也同时转移,仓单上所记的物品权利与仓单本为一体。因此,仓单质押担保程序是关系到仓单权利是否实现的关键。然而,目前没有统一的法律标准,这也是引起法律纠纷的原因所在。所以,物流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客户要制定一个三方同意的有法律效益的《仓单质押操作合同》,以明确租赁公司和物流企业之间的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另外此合同也可以防止物流企业和客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5、产品内容设计

A、保证金,手续费,首付金

下游买方客户需首先向租赁公司预付货款的20%--30%作为保证金。

融资租赁公司为此业务收取1.5%--2%的手续费、首付金为货款的5%--10%、租赁利率,在我方取得资金成本基础上上浮30%;仓储管理费用(比物流公司对外价格有所优惠)

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成本:银行承兑汇票或国内信用证方式结算: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手续费、银行贷款现金结算:贷款利率。此种方式下融资租赁公司可在银行做保理业务及时回笼资金。

库存原材料的未来价格走势要与美元的价格走势成反比。

B、库存原材料的选择

(1)鉴于租赁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向上游厂商付货款,而承兑汇票最高期限为6个月。下游客户需要有高存货周转率,良好的销售渠道。

(2)2009年末,全国中小企业平均存货周转周期为124天,应收账款周转周期为91天。营业利润为12.47%,销售增长率为0.89%,利润增长率为0.73%。

C、担保条件

①原材料供应商在客户发生逾期后提供无条件回购担保。以货物原价和市场公允价值孰高者的一定比例(如80%至90%)回购。

②客户的土地厂房进行不动产抵押

③法人代表夫妇两人连带责任担保

④股权质押

⑤第三方担保

⑥(可选择)物流企业为客户做出担保,在客户放弃提货权并无法实施厂商回购时,由物流企业负责对余下货物进行拍卖或转售,以补偿租赁公司的风险敞口。

五、融资产品

1、买方付息贴现,委托代理贴现业务等应收类产品。

2、先票(款)后货存货质押,国内信用证,委托代理开票,法人账户透支等预付类产品。

3、电子票据,票据库等电子服务类产品。

六、退出机制

1、最后一期客户缴清全部货款及利息,货物移交完毕,融资租赁业务结束。

2、当客户出现逾期或放弃提货权,按担保措施实行风险敞口补偿。(厂商回购、客户担保、物流公司处置)

3、若货物市场价值较高,租赁公司还可自行处置,在期货市场交易或者转售。

七、贷后管理

1、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15日,如客户交付的货款不足以兑付承兑汇票时,业务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客户组织资金兑付,并通知核心厂商作好承担保兑责任准备,如到期日前五日内下游客户仍未备足兑付资金,厂商必须无条件在五日内(到期日前)承担保兑责任。

2、业务部门和生产商、客户应视提货发生频率,定期、专人每月或每周核对提货量和未提余额。每季度末,各分行要将保兑仓业务,通融仓的开展情况上报公司。

3、项目经理应采用多种方式对生产商和客户进行授信后跟踪,密切关注其经营、财务、管理、产品销售、产品结构变化、产品价格变动和市场竞争程度等可能对租赁公司授信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此外,项目经理还应随时从银行信贷登记系统查询客户、厂商在他行的授信情况,防止一份《购销合同》多头取得信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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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产品设计的几种模式

一.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内保内贷、内保直贷融资
二.信托融租
(一)信托贷款模式/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模式
信托公司通过发行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募集资金,然后把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用该资金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公司以出租该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益按期向信托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实现投资者信托收益。
(二)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附带回购条件模式
融租公司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打包在一起,形成一个租赁资产收益权,然后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针对该转让收益权项目,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用信托资金“买”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租赁公司溢价回购收益权。具体分为如下两类:
1. 以信托资金购买租赁收益权模式
2.以收益权募集资金模式
(三)通道模式——银行理财+单一信托计划+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
此模式的整个交易过程由银行方面主导,提供项目和资金来源,租赁公司也多为银行方面指定,信托扮演的角色相对被动,资金来源为商业银行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由银行发行融资租赁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以向融资租赁公司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
三.融资租赁资产证券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以租赁应收款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公司(发起人)将用途、性能、租期相同或相近且未来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租赁债权集合起来,通过一系列的结构安排(信用评级、信用増级等),将其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融资过程。租赁资产证券化本质上就是一个以租金收益权为支撑发行证券、融通资金的多主体、多环节的运作过程。
四.外债融资
(一)向境外关联公司或母公司举借外债模式
1.操作方式:母公司专门在境内成立租赁公司办理直租业务,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将富余资金直接借给境内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2.适用类型:在境外有实体经济背景,且境外境内均有从事制造业的实体公司。
(二)境外融资并借贷模式
1.操作方式: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经营平台公司,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或通过发债筹集资金后再贷给境内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资租赁公司举借外债的政策便利,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为中资企业办理售后回租等业务。
2.适用类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常为大型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其在境外设立壳公司后,再返程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三)“担保+外债”模式
1.操作方式:利用境内银行对中资企业的授信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举借外债提供人民币或外币的对外担保。外资租赁公司使用人民币外债或外币外债结汇支付给境内中资机构,购买其已使用的资产。
2.适用类型:租赁公司为中资企业、医疗机构、学校等无外债指标的内资机构办理的售后回租业务。
此类人民币对外担保不纳入担保余额指标控制,加上存在对境内企业的授信,境内银行开出此类保函并无顾忌。有些银行还办理交叉货币的对外担保,即境内银行出具人民币对外担保,境外机构提供外币外债,银行也未将此类担保纳入对外担保余额指标管理。
(四)购买租赁资产再次借入外债模式
1.操作方式:购买境内其他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再次借入外债模式,是指国内具有租赁资源,但融资条件或渠道受限的公司,通过出售租赁资产的方式获得另一家具有较好的融资渠道公司的融资资金,再去开展新的租赁业务。
2.适用类型:经营范围中具有购买租赁资产的业务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五)以办理试点保理业务的名义举借外债
在上海试点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保理业务,允许租赁公司通过购买应收账款,为生产制造类企业提供贸易融资,即可借办理保理业务的名义借入外债。

③ 当前城投融资租赁有哪几种运作模式

城投融资租赁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直接融资模式。这种运行模式与融资、信贷类似,直接与当地的银行机构或者大型投资机构合作,采取共同开发的方式,把经营所得的一部分用于偿还融资贷款。
第二种,转租赁的方式。这种运行方式是由两家租赁公司参与,一家从另一家那里租赁相关设备,达到共同开发的目的。
第三种,售后回租的方式。主要是指设备的所有者把设备或者财产销售给出租人,而后,向出租人重新租回设备的方式。从现实中看到,售后回租是扩大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的一种有效方式。
第四种,杠杆租赁的方式。这种租赁方式相比传统的融资租赁来说,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由此看到,城市发展需要的资金问题并不是难题,可以采取城投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解决。当然,融资租赁的运作模式有很多种,不同地区的情况不一样。在选择融资租赁模式之前,要搞好市场调查,从中选择与城市发展实际相符的融资租赁模式,以此降低融资租赁的成本。

④ 融资租赁的主要方式、优势、业务特点

融资租赁的主要方式、优势、业务特点

引导语: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下文是相关的主要方式、优势与业务特点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融资租赁的主要方式

1、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最普遍最简单也是最主要的形式。即租赁公司通过筹/集资金,直接购入承租企业选定的租赁物品,并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租赁形式。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参与,至少由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购买合同)构成,具有不可解约性。因为设备是承租人特殊定购的,是特定设备,如果承租人解约,出租人很难再将此设备租给他人,出租人为此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这种租赁方式关系简单、手续较为简便。

2、转融资租赁:由出租人从另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租进设备,然后转租给承租人使用。第二出租人可以不动用自己的资金而通过发挥类似融资租赁经纪人的作用而获利,并能分享第一出租人所在国家的税收优惠,降低融资成本。转融资租赁多发生在跨国融资租赁业务中。

3、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一般简称回租,由设备使用方首先将自己的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再由租赁公司将设备出租给原设备使用方(承租人)使用。厂

商通过回租可以满足其改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盘活存量资产的需要,并可与融资租赁公司共同分享政府的投资减税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以较低的租金即可

取得继续使用设备的权利。财产(设备)所有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不影响自己对财产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将物化资本转变为货币资本。

4、杠杆融资租赁:国外杠杆融资租赁的运作方式十分复杂,涉及的当事人较多,一般包括承租人、生产厂商、物主出租人、物主受托人、债权人、经纪人等。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只承担设备成本的一小部分,一般为20-40%,

并以此为“杠杆”,大部分由银行或银团等金融机构提供。出租人要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受益权、租赁物的保险受益权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收益权

转让或抵押给贷款人,贷款人对出租人无追索权。该融资租赁对象大都是一些购置成本非凡高的大型设备,如飞机、轮船、卫星等。

5、委托融资租赁:一种方式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第二种方式是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第三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根据合同支付货款。又称委托购买融资租赁。

6、项目融资租赁:承租人是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

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出卖人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来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可采用这种方法。

7、销售式租赁:生产商或流通部门通过自己所属或控股的租赁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促销自己的产品。这些租赁公司依托母公司能为客户提供维修、保养等多方面的服务。出卖人和出租人实际是一家,但属于两个独立法人。在这种销售式租赁中,租赁公司作为一个融资、贸易和信用的`中介机构,自主承担租金回收的风险。通过综合的或专门的租赁公司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配合制造商促销产品,可减少制造商应收帐款和三角债的发生,有利于分散银行风险,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

8、抽成融资租赁:又称收益百分比融资租赁。对回笼期较长但现金流稳定且具有一定垄断性的项目,可尝试采用收益权担保、收费分成的融资租赁方式。这种融资租赁的租金不是固定的,而是由承租人的盈利状况决定,通常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先支付一定的租金,租金余额按承租人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抽成。具体的比例可以灵活多变,由承租人和出租人根据实际生产状况确定。

9、风险融资租赁: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租赁交易。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全部投资的50%;其次是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会超过25%左右,这两项收益相对比较安全可靠。其余部分按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设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业务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开辟了一种吸引投资的新渠道。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实际操作中,一般由融资租赁公司以设备价款的60%买下设备,与承租方共同组建营运治理中心,参与各项重大决策,在收回本金后仍保留项目的20-30%收益权。风险融资租赁实际上是风险投资在融资租赁业务上的创新表现,与抽成融资租赁(收益百分比融资租赁)有相同之处,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差别在于风险融资租赁中存在的一种质的转换:债权转股权,与此相对应借贷资本转为权益资本。

10、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由注资、还租、回报3个阶段构成。其中注资阶段资金注入的方法与常规融资租赁资金注入方法无异;还租阶段是将项目现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分配,例如70%分配给出租人,用于还租,30%由承租人留用。回报阶段是指在租赁成本全部冲减完以后,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资金回报,回报率按现金流量的比例提取。回报阶段结束,租赁物件的所有权由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整个项目融资租赁结束。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和我们熟知的BOT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11、捆绑式融资租赁:又称三三融资租赁。三三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的首付金(保证金)不低于租赁标的价款的30%,厂商在交付设备时所得货款不是全额,大体上是30%左右,余款在不长于租期一半的时间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差不多30%即可。这样,厂商、出租方、承租人各承担一定风险,命运和利益“捆绑”在一起,以改变以往那种所有风险由出租人一方独担的局面。

融资租赁的优势

1、对企业的好处

(1)拓宽融资渠道、操作快捷

融资租赁通过“融物”方式实现“融资”目的。对于企业而言则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银行贷款的特点是门槛较高、审查严格、程序较长、手续较繁、额度有限,特别对于一些新设立企业、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状况较差,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资金支持。而融资信用审核手续简便、操作快捷,资金能很快到位。

(2)资金使用灵活

较之于其他融资方式,采用租赁融资对提供给企业的资金监管较为宽松,有利于企业进行灵活的资金安排(主要体现在售后回租交易中,由于是通过出售资产取得的资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该资金)。

(3)不占用企业授信额度

企业通过商务部融资租赁试点租赁企业获得的资金不会计入人行征信系统,不占用企业在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企业通过租赁公司融资平台与银行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创新合作。

(4)提高企业经营灵活性

经营性租赁具有租赁方式灵活,可随时退租的特点,企业选择这种方式引进固定资产,可以在市场条件好的时候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在市场萎缩时灵活退出,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的灵活性。

(5)改善财务报表

与银行贷款或外国政府贷款方式不同,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融资租赁的租金不体现在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融资租赁的租金在财务管理中可以税前列支。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时,一般可获得3~5年的中长期融资,相比采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或短期商业信用而言,既能改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也可以相对降低承租人资产负债率(保留或提高承租人的融资能力)、提高资产收益率指标等。

(6)回避政策性、市场性限制

很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存在不同方面的政策限制,有些来自监管部门,有些来自总部内部管理制度的控制,有些来自市场信息披露等运作的障碍。如各类银行、信用社、国家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分公司等采用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有效的回避这些限制。

(7)加速折旧,具有节税功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各,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

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间接地起到了加速折旧的作用。企业可以按照最有利的原则,尽快折旧,把折旧费用打入成本。与税后还贷相比,显然对企业有利。

(8)到期还本负担较轻

银行贷款一般是采用整笔贷出,整笔归还。而租赁公司却可以根据每个企业的资金实力、销售季节性等具体情况,为企业定做灵活的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和递减支付等,使承租人能够根据自己的企业状况定制付款额。

2、对银行的好处

(1)风险防火墙

一般而言,租赁公司是租赁物件的法定所有权人,这样就形成了一定的风险隔离,若出现承租人破产的情况出租人可直接收回和处置租赁物。同时,在租赁结构设计上,租赁公司也会采用相应的外部增信手段对租赁项目进行增信,以控制风险。

(2)为优质客户提供更大规模的资金支持

银行由于受到单一客户集中度的限制,对其优质客户的授信也受到一定的限制,通过租赁公司作为贷款主体,能够给优质客户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3)增加银行中间业务

通过发行理财产品融资、应收账款保理、利率掉期等形式可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

3、对政府(平台公司)的好处

(1)拓宽融资渠道

可通过租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且租赁资金使用灵活,可以充当资本金使用,这样对于政府筹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必需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才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有突出的贡献。

(2)盘活固定资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售后回租模式,盘活政府已投入固定资产(管网、大楼等),释放政府前期投入资金,能够使政府有更多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再投资。同时通过租赁的财务杠杆作用,带来投资乘数效应。

(3)改善财务报表

(4)回避政策性、市场性限制

(5)加速折旧,具有节税功能

(6)到期还本负担较轻

融资租赁业务特点

与传统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二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租赁物作为长期应收款;承租方计入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3)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则是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5)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贷款)。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6)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后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宽限期,融资租赁一般没有宽限期,租赁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8)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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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融资租赁公司运营模式

(1)简单融资租赁
也称“直接租赁”或“传统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意愿购买租赁物,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期租金,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2)转租赁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第四十八条中将转租赁定义为“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3)回租式融资租赁
又称“售后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4)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的是指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完成一笔租赁业务。这里所说的受托人,就是获准具备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法人,无论批准其设立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5)杠杆租赁
又称“借款租赁”,也叫“衡平租赁”。杠杆租赁也是信托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杠杆租赁同委托租赁的区别在于:(1)在杠杆租赁中,受托人(出租人)并非是完全不承担融资风险,只是所承担的是租赁融资额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风险;(2)在杠杆租赁中,委托人往往不止一个,而是有若干个;(3)出资人的动机不同。
(6)共享式结构化租赁
又叫“分成租赁”或“变动租金租赁”。是把租金收入和设备使用收益相联系的一种租赁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一定的基本租金后,其余的租金是按承租人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实际承担了租赁物的部分风险和报酬。
(7)综合租赁
它扩展了融资租赁的内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务外还提供经营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全方位的租赁服务,租赁的收益因此扩大而风险因此减少,使租赁更显露服务贸易特征。综合租赁的发展,将成熟的租赁行业带入知识经济时代。
(8)创新租赁
租赁在中国,已经进入第三个发展阶段,即:创新租赁。它是以保障租赁当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时,将风险分散到当事人中间。具体做法灵活多变。

⑥ 融资租赁的模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投资方式的创新,不仅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实现新的权责利平衡,为客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方法,而且成为交易主体优势互补、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均衡税务的理财工具。

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基本模式,后7种为创新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

(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

(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

(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

(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给原始设备所有人。
(3)原始设备所有人作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卖出的设备。
(4)承租人即原始设备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

3、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

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

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4、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

5、转租赁

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以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转租至少涉及四个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转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⑦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


根据网络的定义看,融资租赁又被称为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它所指的是实际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通俗意义上来说就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想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它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产业,及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风味直接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出售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及分成租赁等。接下来,我们介绍一下每一种具体的业务:


一、直接融资租赁


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


二、经营性租赁


由出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与收益。使用这种方式的企业不以最终拥有租赁物为目的,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经营租赁方式。


三、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时又称售后回租、回租赁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四、转租赁


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五、委托租赁


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六、分成租赁


一种结合投资的某些特点的创新性租赁形式。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在确定租金水平时,是以租赁设备的生产量与租赁设备相关收益来确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动的利率来确定租金,设备生产量大或与租赁设备相关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则少。
融资租赁的出现可以说是一种改革的创新,融资租赁与银行合作将会促进我国投融资领域的金融业务健康发展。

⑧ 融资租赁的盈利模式是怎样的

(一)债权收益
1.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当然是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模式。利差收益视风险的高低,一般在1-5%
2.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配置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或租赁费率控制风险,对优质客户也可不必降低利率。因为租赁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与贷款不同,客户的实际融资费用并不会比贷款高或高的不多。
(二)余值收益
1.提高租赁物的余值处置收益,不仅是融资租赁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公司(特别厂商所属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2.厂商所属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对设备具有维修、再制造的专业能力和广泛的客户群体,可以提供全方位的融资租赁服务,特别是客户欢迎的经营租赁业务。租赁物的余值处置对专业融资租赁公司来说,不应该是风险,而是新的利润再生点,租赁物经过维修、再制造后通过租赁公司再销售、再租赁可以获取更好的收益。这正是厂商融资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3.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交易条件和履约情况以及设备回收后再租赁、再销售的实际收益扣除应收未收的租金、维修等相关费用之后,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设备如飞机、轮船等收益会更高一些
(三) 服务收益
1.租赁手续费。租赁服务手续费时所有融资租赁公司都有的一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但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难易程度、项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风险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运作模式的差异,手续费收取的标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
2.财务咨询费。融资租赁公司在一些大型项目或设备融资中,会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融资解决方案,会按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财务咨询费或项目成功费。视项目金额大小,收取比例、收取方法会有不同,一般在0.25-5%左右财务咨询费可以成为专业投资机构设立的独立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与信托、债券与融资租赁组合、接力服务中重要的盈利手段之一,也可以成为金融机构类的融资租赁公司的重要中间业务
3.贸易佣金。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设备的购买和投资方,促进了设备的流通,使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扩大了市场规模,实现了销售款的直接回流。收取销售的佣金或规模采购的折扣或是保险、运输的佣金是极为正常的盈利手段。收取贸易环节的各种类型的佣金往往是厂商设立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或是与厂商签订融资租赁外包服务的大型机构等财务投资人设立的独立机构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4.服务组合收费。厂商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会提供配件和一定的耗材供应、考察、专业培训等服务。这些服务有的打着免费的招牌,其实任何服务都不是免费的午餐,融资租赁公司要么单独收费,要么报考者设备定价之内。组合服务是专业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四) 运营收益
1.资金筹措和运作。财务杠杆――融资租赁公司营运资金的来源可以使多渠道的,自有资金在运作时,可以获取一个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个项目运用部分自有资金,再向银行借款一部分,租赁公司有了一个财务杠杆效应,不仅自有资金可以获取略高于同期贷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获取一个息差收益资金统筹运用――融资租赁的租金费率一般都是相当于或高于同期贷款利率,但融资租赁公司作为一个资金运作的平台,在资金筹措的实际操作中,完全可以根据公司在不同时段购买合同的对外支付、在执行融资租赁合同租金回流和对外偿还到期借款的现金流匹配程度的具体情况、决定新的融资数额和期限,安全合理地获取资金运用和资金筹措之间的差额收益
2.产品组合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在资金筹措、加速资产周转、分散经营风险和盈利模式四个方面开发不同的产品组合和产品接力,同样可以获得很好的收益。
3.规模效益。规模经营是融资租赁公司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重要的举措。例如:一个有1000万美金注册资金的融资租赁公司,经过三年的运作,获得银行9000万美元的贷款额度,形成了稳定的一亿美元的租赁资产规模。平均融资成本为6%,平均租赁费率为8.5%,净收益为2%。则每年自有资金可以获取8%的收益为80万美元,借款9000万美元,每年可以获取2%的利差收益为180万,合计为260万美元。股东回报每年为26%
(五)节税收益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非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会计上的经营租赁业务)往往占到全部融资租赁的很大比例,特别是有厂商背景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达到60%到80%。显然这种由出租人提取折旧,承租人税前列支,两头得好处,正是经营租赁业务出现巨大活力的原因所在,节税或延迟纳税也是融资租赁公司的收益来源之一
1. 自身节税
在融资租赁公司有一定的税前利润的前提下,融资租赁公司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的办公用房、车辆、信息设备,租金在税前列支看,可以获取节税的好处
2. 折旧换位
为客户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出租人对租赁物提取或加速提取做税前扣除,可以获得延迟纳税
(六)风险收益
1.或有租金。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可以作为费用直接在税前列支。对出租人来说,融资租赁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赁物使用效果的风险,参与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加大,可能获取的收益也比较大。
2.可转换租赁债。开展可转换租赁债业务是专业投资机构采取的一种控制投资风险获取投资收益的新的投资方式
融资租赁公司对一些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可以对其所需设备先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同时约定在某种条件下,出租人可以将未实现的融资租赁债权按约定的价格实现债转股。这样做,可以获取项目成功后股权分红或股权转让的增值收益。

⑨ 融资租赁有以下几种类型:( )

1、直接融资租赁

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

2、经营性租赁

由出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与收益。使用这种方式的企业不以最终拥有租赁物为目的,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经营租赁方式。

3、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时又称售后回租、回租赁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4、转租赁

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5、委托租赁

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6、分成租赁

一种结合投资的某些特点的创新性租赁形式。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在确定租金水平时,是以租赁设备的生产量与租赁设备相关收益来确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动的利率来确定租金,设备生产量大或与租赁设备相关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则少

(9)分成融资租赁方案模式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⑩ 融资租赁公司12种主要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12种主要业务模式

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基本模式,后7种为创新模式。

一、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

(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

(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

(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

(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给原始设备所有人。

(3)原始设备所有人作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卖出的设备。

(4)承租人即原始设备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

三、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

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

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四、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

五、转租赁

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以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转租至少涉及四个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转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六、结构化共享式租赁

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和指定,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支付租金。其中,租金是按租赁物本身投产后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进行测算和约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享租赁项目收益的租赁方式。租金的分成包括购置成本、相关费用(如资金成本),以及预计项目的收益水平由出租人分享的部分。

通常适用于通信、港口、电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远洋运输船舶等合同金额大,期限较长,且有较好收益预期的项目。

七、风险租赁

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租赁交易。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全部投资的50%;其次是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会超过25%左右,这两项收益相对比较安全可靠。其余部分按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设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业务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开辟了一种吸引投资的新渠道。

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

风险租赁为租赁双方带来了一般融资租赁所不能带来的好处,从而满足了租赁双方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

(一)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

1、较好的融资渠道。风险租赁的承租方是风险企业,因为经营历史短,资金缺乏,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所以其融资渠道较少,一般渠道的融资成本较高,风险租赁可以成为一种融资的重要手段。

2、转移风险。即将股东权益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东权益不能获得收益,出租人也无权要求其他的补偿。如果采用抵押贷款,银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资产做抵押,一旦公司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公司的生存将难以保证。风险租赁中的租金支付义务,也只是以所租设备做“担保”,承租方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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