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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政府融资

发布时间:2022-12-11 03:25:53

㈠ 浙江临安:买总价300万元内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总价1.5%补贴

9月10日,微信公众号“临安发布”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安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显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将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文件提出,落实阶段性公积金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适当提高无房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落实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
在完善住房金融服务方面,临安区将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商业银行在客观评估风险基础上,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商业贷款利率,加快贷款审批速度,加强房地产项目融资服务,完善融资对接机制,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
鼓励来临就业,同时强化服务保障。对在临安就业创业并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首次在临安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按照《“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若干意见》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在临安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含此前已购买)的,2023年秋季适龄学生的监护人可凭不动产权证享受临安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政策。
此外,临安开展“除险安居”行动。加大城镇危旧房治理力度,全面开展“除险安居”行动,对城镇危房家庭鼓励通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进行除险安居,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要求,加强市场规范整治。重点围绕预售资金监管和中介市场秩序,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有效化解群众信访投诉,为临安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方面,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广覆盖、多主体”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㈡ 创业融资 求详解

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8〕7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人才〔2009〕180号)以及《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09〕114号)精神,设立临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为规范创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业资金的来源

市财政每年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市内创业。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扶持对象为毕业后五年内的临安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以本人名义在临安市内创办企业(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可通过杭州人才人事网和杭州人才网检索);

(二)大学生在市内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对参加杭州市政府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项目,在市内落地转化的,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创业资助。

三、扶持种类及用途

扶持种类包括商业贷款贴息、项目无偿资助两种,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创业要求自行选择并提出申请。

(一)商业贷款贴息

1.申请人获得银行商业贷款;

2.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

3.对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最高额度为每年1500元;其中对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文化创意类项目的,市财政按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4.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不含展期)。

(二)项目无偿资助

1.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

2.根据项目的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及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择优进行无偿资助;

3.对开展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项目,技术成熟已完成研发与小试并进入中试阶段的项目,开展文化产品创作及衍生产品开发、提供专业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等的文化创意项目,以及以知识、信息等为主要生产要素,产品与服务有显著创新性,有特定服务对象与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其它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4.项目无偿资助分为三个等级:2万元、5万元、10万元;

5.资助资金须用于项目实施的研发与生产经营等,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支出;

6.已获得市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创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动漫业发展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扶持资金。同一企业申报无偿资助的项目最多为2个。

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不能重复申请。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毕业证(学生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填写《临安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供贷款合同、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填写《临安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10万元资助项目的,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予以优先。

申请所需的各类表格均可在临安人才网()下载,也可到市人事局领取。

五、审批流程

(一)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具体按以下流程进行:

1.受理。由市人事局接受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2.审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市人事局进行初审后在每年6月和12月的25日前,会同市财政局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公示。经审核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和贴息金额由市人事局在临安人才网、拟资助对象的单位或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核准。经公示,对无异议的拟资助对象由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发放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和申请人提供的商业贷款付息凭证,由市人事局在当年7月和次年1月,对商业贷款贴息进行拨付。

(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具体按以下流程进行:

1.受理。由市人事局接受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2.审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市人事局进行初审后在每年6月和12月的25日前,会同市财政局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评审。对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按产业导向、自主创新、商业模式、企业规模、就业人数和利税等要素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才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产业专家组成,评审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每年7月和1月分别评审上半年和下半年受理的项目;

4.公示。经评审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由市人事局在临安人才网、拟资助对象的单位或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核准。经公示,对无异议的拟资助对象由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发放核准通知书;

6.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由市人事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分两期拨付,首期支付70%;其余部分资金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

六、监督与管理

(一)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创业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估工作。

(二)扶持对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对获得的创业资金加强或完善财务管理;

2.获得项目无偿资助的,自每期资金拨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递交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报告和项目运行情况报告;

3.接受有关部门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三)扶持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创业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审计、监察机关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负责创业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财政和监察机关等单位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创业资金属贷款贴息和专项经费补助,按《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七、附则

(一)创业资金的管理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部门预算安排解决。

(二)本办法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㈢ 浙江临安有哪些知名企业

浙江西子富沃德电机有限公司、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天杰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天恒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天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家企业被列为临安市科学发展示范企业。浙江万马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浙江西子富沃德电机有限公司、浙江华兴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鸿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临安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天松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小王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青鸿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热熔胶膜有限公司、浙江森嘉集团有限公司16家企业(集团)被列为临安市工业大企业。

㈣ 建筑工程有哪些投资形式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T模式的运作

1. 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2. 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3. 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

所谓“BT招商”就是政府从潜在BT投资对象中选择最终投资方进行BT项目运作。

㈤ 杭州有给人做担保贷款的吗

锦胜贷款担保公司,锦胜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地址位于锦城街道石镜街86号,法人代表何永明,办公场所为法人代表自建房产。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公司在2012年被浙江众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为BBB级担保企业,并在2012年公司被临安市人民政府、临安市经信局评为“优秀担保公司”,2013年成为杭州市担保协会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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