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计划的特点 a) 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 b) 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c)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d) 信托收益稳定,且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银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国家信托计划的发行与运作监管严格,有效的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理财品种,信托计划将成为您投资组合之中中长期、低风险投资品种的最佳选择。 信托计划的分类 根据投资方向的不同,资金信托计划可以分为: 1、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计划 2、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 3、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计划 4、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等。 银行参与信托计划的收益 银行应当非常热衷于参与信托计划,信托投资公司是非常重要的渠道类客户,可以帮助银行: 1、进入很多非常优质的项目。如很难进入的
2. 资管计划与信托计划各有什么区别
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目前我国有91家公募基金,但证监会只批复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做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这些在证监会网站可查询)
资管产品与信托产品的区别:
相同点:
1.必须报备监管部门,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2.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本质相同通道不同,都属于投融资平台,都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不同点:
1.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资源稀缺性更加明显;
2.资产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强,尤其在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这样的研究团队指引下选择可投资项目,能有效的增加对融资方的议价能力并降低投资风险;
3.信托报备银监会1次,募集满即可成立;资管计划要报备2次,募集开始时报备1次,募集满后验资报备1次,验资2天后成立;
4.资管计划具有双重增信,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层的双重风险审核
5.资管计划小额畅打,最多200个名额
6.收益高,资管计划一般比信托计划高1%/年;期限短,资管计划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今后趋势: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结果,因监管严格、运作灵活,收益较高,小额不受限制、专业管理等优势,未来基金专项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必然趋势。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计划问题答疑
1、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如何理解其“刚性兑付”?
首先,“刚性兑付”是监管层的一个态度。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他的“刚性兑付”预期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监管层面:信托业的“刚性兑付”是 银监会的一个态度,其也并没有明文规定。证监会与银监会同属于一个级别,证监会的监管风格更加稳健。银监会是总量控制,证监会是事前控制,我们通过基金子 公司的报备次数就可以看出, 证监会虽然放开了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 业务,但是其仍然是审慎的监管态度,通过募集前报备,募集满后再报备一 次,证监会维持其严格的监管风格。
二、行业发展层面:基金子公司由于刚开始发展,其初期的业务指引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因此行业内的公司都是很谨慎的在操作业务,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67家基金子公司成立,而且大部分都是“一对一的专项资管业务”。
三、基金子公司层面: 基金子公司背靠强大的股东背景,他的风险化解能力同样很强,不比信托差(主要包括产品自身的风控体系化解,大股东接盘,四大资产管理接盘,私募机构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等等)。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团队几乎都是挖信托的人才,他的管理风格, 风控体系延续了信托行业严谨 的作风。
四、牌照层面:类信托牌照仍然很值钱,这也是为什么政策放开之后,所有基金子公司一拥而上,争抢这个牌照, 没有哪家基金子公司敢于第一个打破“刚性兑付”,从而被监管层检查,甚至暂停、停止专项业务(即类信托业务)。
五、人员、业务层面:基金子公司都是通过挖掘信托行业的人才,而且都是信托业务骨干,风控骨干,中高层领导, 都是信托业中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业务水准可以说高出信托行业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们对优质类信托项目获取,融资设计,风险把控更加得心应手,从而保障 “刚性兑付”。
2.基金子公司是证监会监管,股市的起伏,公募基金的产品让股民很受伤,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产品总让人感觉风险高,怎么办?
目标客户:公募基金的认购起点是1000元,他的客户群体很大部分不是我们的高净值客户。
产品层面:中国的股市,偏股型基金很大程度上是投机,这是投资者,投机者的行为,他愿意承担高风险,获得高收益,与类信托业务有本质的区别。
对比信托:证券投资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是不保本的,这不是基金子公司的问题,这是所投向标的和投资人风险偏好问题,与监管层、设计发行机构没 有关系。我们所指的“刚性兑付”主要指债权类集合型产品。
产品层面: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产品,无论从融资人实力、交易结构、抵质押 担保、风险控制层面都是很完善的,不是那种投机型的无法掌控,与其有本质区别。
3.基金子公司注册资本低,风险化解能力弱,他的基金子公司类信托产品的风险化解能力怎么样?
信托的化解能力:信托的化解能力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自有资金接盘、资金池产品过渡、 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
基金子公司的化解能力同样很丰富,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 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只比信托少了自有资金接盘,和资金池产品过渡两个手段。
那么我们详细讲述下少了的这两个区别:自有资金接盘,所谓的自有资金,也是大股东的注资才有的,因为基金子公司的规定注册资本2000万起,大股东可以花较少的钱提高他的资金使用效率,那么大股东为什么要增加注册资本呢?
当出现风险事件,基金子公司的大股东背景实力都非常强,都是些大型央企、中国500强,世界500强企业,不比信托弱,基金子公司的大股东的偿付实力很好。而且,为什么证监会的规定,注册门槛2000万起就可以了呢?我们觉得,这是监管层的一个态度,监管层认为在一定时间内,类信托业务还是很安全的,监管层鼓励其管理的机构做类信托业务。否则,以证监会事前控制的稳健监管风格,他是不会这样发文规定。资金池产品过渡: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虽然目前未在市场上看到资金池产品,我们相信,未来一定有,因为资金池产品是体现基金子公司自主管理能力的一个表现。凭借基金子公司的业务团队,风控团队都是信托行 业内的精英,他们的资产管理能力,他们带来的经营体系,风控体系都非常强,他们也会发起资金池产品,并且依靠以往公募基金的发行募集渠道,能够迅速建立规 模庞大的资金池产品。而现在的类信托产品,期限都是一年,两年,因此,基金子公司的资金池产品经过严谨的规划 设计(现在应该还在严格规划中)适时推出问世之后,基金子公司的的主动管理能力,以及对旗下的优质类信托产品都是很好的保障。
4.基金子公司人员少,其类信托产品如何保障因其人员不足带来的风险?
人员的结构:首先,基金子公司都是通过挖掘信托行业的人才,而且都是信托业务骨干,风控骨干,中高层领导,都是信托业中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业务水准可以 说高出信托行业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们对优质类信托项目获取,融资设计,风险把控更加得心应手,从而保障类信托产品的安全。
量化分析:其次,我们做一个量化分析,以市场上做的比较好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方正东亚信托做一个类比。 2012年,方正东亚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是千亿级别,我们按照1000亿计算, 他的员工数量是200人左右(上述数据网上可查到)。平均每个员工对应管理的资产是1000亿/200=5亿,也就是说方正东亚信托平均每个员工管理的资 产是5亿/人。而我们看基金子公司的,截止2013年上半年,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是600亿,实际开展业务是19家 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是 600亿/19=32亿。每家基金子公司的人员大约数十人,我们按照平均水平20 计算,那么一家基金子公司的平均员工管理的资产数量为32亿/20=1.6亿,远远低于信托行业的平均每个员工管理的资产。人员与业务规模发展:基金子公 司成立之初,就全部是精英团队,随着业务规模的发展,其一定会建立起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团队数量。一个公司的优秀经营管理,也是保障这个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基金子公司的人员相对于其的资产管理规模,业务发展速度来讲并不少,而且可以说,比信托更加具有保障,因为他们都是精英,资产管理 能力非常强,而且平均每个基金子公司员工管理的资产同比信托还要少。
目前资管业务属于初期起步阶段,他们为了占有市场份额,推广自己的品牌,肯定会在项目风控上做的特别严格,而且未来肯定会对信托公司进行很大的冲击,瓜分信托公司的项目。
家庭理财关键是规避潜在风险,保证财产的稳步的保值增值,所以无论投资什么,一定要投资合法合规的产品。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3. 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有什么区别
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目前我国有91家公募基金,但证监会只批复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做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这些在证监会网站可查询)
资管产品与信托产品的区别:
相同点:
1.必须报备监管部门,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2.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本质相同通道不同,都属于投融资平台,都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不同点:
1.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资源稀缺性更加明显;
2.资产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强,尤其在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这样的研究团队指引下选择可投资项目,能有效的增加对融资方的议价能力并降低投资风险;
3.信托报备银监会1次,募集满即可成立;资管计划要报备2次,募集开始时报备1次,募集满后验资报备1次,验资2天后成立;
4.资管计划具有双重增信,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层的双重风险审核
5.资管计划小额畅打,最多200个名额
6.收益高,资管计划一般比信托计划高1%/年;期限短,资管计划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今后趋势: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结果,因监管严格、运作灵活,收益较高,小额不受限制、专业管理等优势,未来基金专项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必然趋势。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计划问题答疑
1、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如何理解其“刚性兑付”?
首先,“刚性兑付”是监管层的一个态度。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他的“刚性兑付”预期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监管层面:信托业的“刚性兑付”是 银监会的一个态度,其也并没有明文规定。证监会与银监会同属于一个级别,证监会的监管风格更加稳健。银监会是总量控制,证监会是事前控制,我们通过基金子 公司的报备次数就可以看出, 证监会虽然放开了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 业务,但是其仍然是审慎的监管态度,通过募集前报备,募集满后再报备一 次,证监会维持其严格的监管风格。
二、行业发展层面:基金子公司由于刚开始发展,其初期的业务指引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因此行业内的公司都是很谨慎的在操作业务,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67家基金子公司成立,而且大部分都是“一对一的专项资管业务”。
三、基金子公司层面: 基金子公司背靠强大的股东背景,他的风险化解能力同样很强,不比信托差(主要包括产品自身的风控体系化解,大股东接盘,四大资产管理接盘,私募机构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等等)。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团队几乎都是挖信托的人才,他的管理风格, 风控体系延续了信托行业严谨 的作风。
四、牌照层面:类信托牌照仍然很值钱,这也是为什么政策放开之后,所有基金子公司一拥而上,争抢这个牌照, 没有哪家基金子公司敢于第一个打破“刚性兑付”,从而被监管层检查,甚至暂停、停止专项业务(即类信托业务)。
五、人员、业务层面:基金子公司都是通过挖掘信托行业的人才,而且都是信托业务骨干,风控骨干,中高层领导, 都是信托业中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业务水准可以说高出信托行业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们对优质类信托项目获取,融资设计,风险把控更加得心应手,从而保障 “刚性兑付”。
2.基金子公司是证监会监管,股市的起伏,公募基金的产品让股民很受伤,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产品总让人感觉风险高,怎么办?
目标客户:公募基金的认购起点是1000元,他的客户群体很大部分不是我们的高净值客户。
产品层面:中国的股市,偏股型基金很大程度上是投机,这是投资者,投机者的行为,他愿意承担高风险,获得高收益,与类信托业务有本质的区别。
对比信托:证券投资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是不保本的,这不是基金子公司的问题,这是所投向标的和投资人风险偏好问题,与监管层、设计发行机构没 有关系。我们所指的“刚性兑付”主要指债权类集合型产品。
产品层面: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产品,无论从融资人实力、交易结构、抵质押 担保、风险控制层面都是很完善的,不是那种投机型的无法掌控,与其有本质区别。
3.基金子公司注册资本低,风险化解能力弱,他的基金子公司类信托产品的风险化解能力怎么样?
信托的化解能力:信托的化解能力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自有资金接盘、资金池产品过渡、 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
基金子公司的化解能力同样很丰富,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 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只比信托少了自有资金接盘,和资金池产品过渡两个手段。
那么我们详细讲述下少了的这两个区别:自有资金接盘,所谓的自有资金,也是大股东的注资才有的,因为基金子公司的规定注册资本2000万起,大股东可以花较少的钱提高他的资金使用效率,那么大股东为什么要增加注册资本呢?
当出现风险事件,基金子公司的大股东背景实力都非常强,都是些大型央企、中国500强,世界500强企业,不比信托弱,基金子公司的大股东的偿付实力很好。而且,为什么证监会的规定,注册门槛2000万起就可以了呢?我们觉得,这是监管层的一个态度,监管层认为在一定时间内,类信托业务还是很安全的,监管层鼓励其管理的机构做类信托业务。否则,以证监会事前控制的稳健监管风格,他是不会这样发文规定。资金池产品过渡: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虽然目前未在市场上看到资金池产品,我们相信,未来一定有,因为资金池产品是体现基金子公司自主管理能力的一个表现。凭借基金子公司的业务团队,风控团队都是信托行 业内的精英,他们的资产管理能力,他们带来的经营体系,风控体系都非常强,他们也会发起资金池产品,并且依靠以往公募基金的发行募集渠道,能够迅速建立规 模庞大的资金池产品。而现在的类信托产品,期限都是一年,两年,因此,基金子公司的资金池产品经过严谨的规划 设计(现在应该还在严格规划中)适时推出问世之后,基金子公司的的主动管理能力,以及对旗下的优质类信托产品都是很好的保障。
4.基金子公司人员少,其类信托产品如何保障因其人员不足带来的风险?
人员的结构:首先,基金子公司都是通过挖掘信托行业的人才,而且都是信托业务骨干,风控骨干,中高层领导,都是信托业中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业务水准可以 说高出信托行业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们对优质类信托项目获取,融资设计,风险把控更加得心应手,从而保障类信托产品的安全。
量化分析:其次,我们做一个量化分析,以市场上做的比较好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方正东亚信托做一个类比。 2012年,方正东亚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是千亿级别,我们按照1000亿计算, 他的员工数量是200人左右(上述数据网上可查到)。平均每个员工对应管理的资产是1000亿/200=5亿,也就是说方正东亚信托平均每个员工管理的资 产是5亿/人。而我们看基金子公司的,截止2013年上半年,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是600亿,实际开展业务是19家 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是 600亿/19=32亿。每家基金子公司的人员大约数十人,我们按照平均水平20 计算,那么一家基金子公司的平均员工管理的资产数量为32亿/20=1.6亿,远远低于信托行业的平均每个员工管理的资产。人员与业务规模发展:基金子公 司成立之初,就全部是精英团队,随着业务规模的发展,其一定会建立起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团队数量。一个公司的优秀经营管理,也是保障这个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基金子公司的人员相对于其的资产管理规模,业务发展速度来讲并不少,而且可以说,比信托更加具有保障,因为他们都是精英,资产管理 能力非常强,而且平均每个基金子公司员工管理的资产同比信托还要少。
目前资管业务属于初期起步阶段,他们为了占有市场份额,推广自己的品牌,肯定会在项目风控上做的特别严格,而且未来肯定会对信托公司进行很大的冲击,瓜分信托公司的项目。
家庭理财关键是规避潜在风险,保证财产的稳步的保值增值,所以无论投资什么,一定要投资合法合规的产品。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4.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 信托三者的区别
1、形式和发行抄方式不同袭
集合理财也叫券商集合理财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种形式;它和证券投资基金一样,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类型;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产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分别由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管理、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将所持份额赎回或转让。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和资金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发行,因而也不能在证券交易场所流通。
2、投资者定位以及投资风格不同
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券商集合计划的股票投资下限最低可以为0,而基金都有持仓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仓下限为80%。
3、范围不同
资产管理业务的范围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托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信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营业信托的受托人在法律上要求较为严格,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5. 信托产品和基金的区别
是一种“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6.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信托计划区别在哪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信托计划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依据法律主体不一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目前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在运作基金;信托公司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运作信托计划。
第二:管理机构不一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按照企业的运作方式,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后,在发改委或金融办(各地不一)办理备案;信托公司则接受银监会的监管。
第三:业务审批机制不一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事后在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接受监管;信托计划有些则要事前报备,如现行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等。
第四:人数限制有差别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限制人数不超过50人;信托计划除限制50人外,但对于合格机构投资者人数不做限制。
第五......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你。
7. 信托计划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简言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
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7)基金信托计划扩展阅读: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照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保证公司对风险能够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形成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第四十五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规定制订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及其他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六条信托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当经具有良好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8. 信托和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1、投资渠道不同。信托相对于基金来说,它的投资范围会更广。因为信托不仅可以投资专于各种金融产品属,而且还能够投资于实体经济。而基金的投资范围无非局限于股票和债券居多。
2、门槛不同。对于这两种产品,它们存在的门槛并不一样。通常的情况下,信托的投资门槛在100万元起步,而基金就相对较少了,甚至可以说没有门槛限制。所以,信托一般针对的是高净值人群,基金针对的是普通人群。
3、流动性不同。无论是开放式基金,还是封闭式基金。都没有太多的限制,转让和赎回也是较为方便。但是,信托则会有一定的期限,只有期限到期之后,投资者才可以进行相关的赎回操作,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基金的流动性要比信托强。
4、监管方面不同。通常的情况下,证券投资基金受到证监会的监管,但是,信托的监管机构并非是证监会,而是银监会的相关部门。所以说,这两者的监管机构是存在很大差别的。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9. 信托,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这些有什么区别
信托、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有3点不同:
一、四者的实质不同:
1、信托的实质: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2、资管计划的实质: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基金子公司)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3、基金的实质: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4、私募基金的实质: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四者的定位不同:
1、信托的定位: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2、资管计划的定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3、基金的定位: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
4、私募基金的定位: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三、四者的投资风险不同:
1、信托的投资风险:风险低,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
2、资管计划的投资风险:风险较低,因为资管计划具有分散风险的作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的封闭式基金多种多样,单个客户选择面较窄,不能保证一定会有持有到期收益。
3、基金的投资风险:投资对冲基金可以增加投资组合的多样性,投资者可以以此降低投资组合的总体风险敞口。对冲基金经理使用特定的交易策略和工具,为的就是降低市场风险,获取风险调整收益,这与投资者期望的风险水平是一致的。
理想的对冲基金获得的收益与市场指数相对无关。虽然“对冲”是降低投资风险的一种手段,但是,和所有其他的投资一样,对冲基金无法完全避免风险。
4、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